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之规定,更好地执行国家规范、标准,促进项目部切实加强现场管理,不断完善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使工程能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目标顺利实现,确保工程无质量、安全事故。此制度作为一种管理的措施和手段,其目的是促使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使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规定如下:

一、质量方面

1、现场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未设立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或机构运行不良的。罚款200元/次

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罚款100元/次

3、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未经监理许可而擅自处理。罚款200元/次

4、隐蔽工程未经监理、业主检查而擅自隐蔽。罚款200元/次

5、工程用钢筋、水泥、防水材料等未经复试而使用的。罚款200元/次

6、钢筋、水泥、砼、砂浆试块等未经监理见证而擅自取样、留样、送样的。

罚款100元/次

7、回填土施工不分层夯实、不做密实度实验的。罚款200元/次

8、砼、砂浆试块不按要求留置或留置数量不足、或不按照规定的时间送试的。

罚款50元/次

9、留置的同条件砼试块不放置现场与构件一同养护的。罚款50元/次

10、两块试压强度达不到设计及相关规定要求的。罚款50元/次

11、施工不自检或做的不好的。罚款50元/次

12、工序不报验或漏报而擅自施工的。罚款50元/次

13、工序虽经自检或报验,但经检查时存在明显错误的。罚款100元/次

14、巡视检查时,发现一次没按规范或相关要求施工的。罚款50元/次

15、旁站时未及时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的。罚款50元/次

16、进场使用的材料与考察确认的材料不符的。罚款100元/次

17、现场检测、计量器械未经校验就使用的。罚款100元/次

18、现场搅拌计量设施不明确,任意调整水灰比的。罚款50元/次

19、重要分部、分项、关键部位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不按施工方案施工。

罚款200元/次

20、工序一次报验不合格,进行二次以上报验的。罚款100元/次

21、现浇砼结构强度达不到拆模时间而擅自拆模的。罚款200元/次

22、建筑轴线、垂直度、层高、开间尺寸、门窗洞口尺寸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罚款200元/次23、基础与主体结构未经设计、业主、监理、质检等部门进行质量评估确认

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0元/次

24、工程施工资料收集不及时、不同步、内容不真实、填写不规范、不认真。

罚款100元/次

25、装饰装修工程不做样板间、样板段而进行大面积施工的。罚款50元/次

26、正常气温施工时,多孔砖不浇水、干砖上墙、碎砖集中使用的。

罚款100元/次

27、组砌不合理,不采用“三一”砌砖法,不按抗震图集要求放置拉结筋的。

罚款50元/次

28、砖墙及现浇砼养护不及时造成质量问题的。罚款50元/次

29、梁、柱节点杂物不清理、箍筋不加密而擅自隐蔽。罚款100元/次

30、钢筋加工及连接未按抗震图集进行加工制作、安装锚固的。

罚款100元/次

31、现浇砼结构跑模严重,框架梁、柱接点几何尺寸超标,蜂窝、麻面超标。

罚款100元/次

32、楼地面、墙面、门窗护角等部位出现空鼓、面积超标的。

罚款100元/次

33、钢筋保护层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罚款100元/次

34、地下室、厨卫间、屋面等防水部位不按防水要求施工或不做蓄水试验的。

罚款100元/次

35、给排水、采暖管材、管件,电气开关、插座、配电箱等无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并未按要求进行复试的。罚款100元/次36、给水、消防、供热、燃气管道不按要求进行压力试验或相关检验的。

罚款100元/次

37、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值经测试达不到规范或设计要求的。罚款200元/次

38、卫生间等部位未按规范要求做等电位连接的。罚款200元/次

39、镀锌钢管电线管未按规范采用丝接及专用管卡及跨接线连接的。

罚款200元/次40、构造柱插筋位置不准超出规范要求或采用植筋方法而未经检验试验的。

罚款100元/次41、防水工程关键部位、关键节点未按规范要求采取特殊处理的。

罚款200元/次

42、硅酸盐砌块、空心板墙、隔墙等安装不规范。罚款100元/次

43、外墙粘贴、涂料工程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罚款200元/次

44、地暖、保温工程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罚款100元/次

45、智能化等弱电工程与主体施工单位不配合,安装不规范。罚款200元/次

二、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一)安全生产措施方面

1、无安全资料编制、没有进行安全警示标志购置及宣传栏设置的。

罚款200元/次

2、施工安全临时用电未标准化的。罚款200元/次

3、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及外用电梯无安全防护、卸料平台无临边防护、层间无安全门、无防护棚的。罚款200元/次

4、起重机械未进行检验检测的。罚款200元/次

5、施工机具无防护棚及其围栏无安全保护设施。罚款200元/次

6、施工现场无安全防护通道。罚款200元/次

7、施工工人无防护用品、用具。罚款50元/次

8、无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的。罚款200元/次(二)、文明施工

1、现场无大门、无五牌一图、工人无胸卡、企业标识的。罚款200元/次

2、无生活卫生设施的,无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的。

罚款100元/次

3、施工现场操作场地、施工道路未做硬化的。罚款400元/次

4、现场无污染源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

罚款200元/次

5、现场无工人防暑降温设备、措施的。罚款200元/次

6、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无防噪音、防扰民措施的。罚款200元/次(三)、文明施工强条规定

1、现场的施工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土方未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未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的。罚款200元/次

2、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凌空抛掷的。

罚款200元/次

3、施工现场进行焚烧各类废弃物的。罚款200元/次

4、施工宿舍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超过两层或使用通铺的。

罚款200元/次

5、食堂内无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无身体健康证上岗的。罚款200元/次(四)、其他方面

1、临时用电、安全文明施工无措施、方案。罚款200元/次

2、配电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罚款200元/次

3、线路乱接、乱拉,不采用五芯电缆。罚款200元/次

4、配电箱未采取防雨措施、无锁、接地不可靠。罚款100元/次

5、垂直运输机械拆装无措施、无方案。罚款200元/次

6、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无设计计算书、无方案。罚款200元/次

7、“三宝、四口”防护不到位。罚款100元/次

8、临时用、配电等重要部位无安全警示标志。罚款100元/次

9、场地无排水措施、积水严重。罚款100元/次

10、材料堆放不整齐、无标牌。罚款50元/次

11、模板、钢管等周转材料乱堆、乱放。罚款50元/次

12、生活区脏、乱、差。罚款100元/次

13、安全无交底、无记录。罚款100元/次

14、成品无保护措施或做的不好。罚款100元/次

15、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罚款500元/次

16、无编制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予案的。罚款200元/次

17、现场及宿命区出现打架斗殴的,罚款500元/次,并责令责任人清除出场。

18、聚众赌博或变相赌博的。罚款200元/次

19、宿舍内生火做饭,使用采暖设施的。罚款200元/次

20、未按文明工地要求进行现场及生活区布置实施的。罚款100元/次

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节、总则 1、为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 作顺利、有序的开展,遵照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并执行《施 工管理处罚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本规定以监督承包人按设计、规范、承包合同、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完 成合约内容,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为目的。 3、本规定适用于发包人及监理对总承包人的管理,发包人、监理及总承包 人对一般承包人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4、对每发现的一次违规行为的处罚只执行一次,不得重复处罚。但因总承 包人未对一般承包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是由监理或发包人进行处 罚,则总承包人须接受相同的处罚。 5、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处罚须报包发人项目部同意,总包单位对分包单 位的违规处罚须报请监理单位及发包人项目部同意,由监理单位以《罚 款单》的形式发至各受罚单位。。对于甲方监理的处罚,只要事实成立,不论施工单位是否签收,罚款单经发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若施工 单位拒绝签收,则以双倍处罚额度上交。 6、施工现场所有罚款均采用罚款单形式交由发包人财务部执行,严禁现金 交易。 7、总承包人及一般承包人虽对其违规行为被处罚,但: 1)并不免除其承包合同约定及政府法规规定其应尽的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和须承担的责任; 2)并不免除政府对其作出的任何处罚; 3)并不免除因其违规行为对发包人、物业拥有人及物业使用人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并不影响总承包人与一般承包人之间按承包合同约定及工程常规所拥有的相互的索赔权利。 8、承包人按本规定受处罚后并不免除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9、细则中未罗列到的情况,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但需以书面形式 提前通知各施工单位。 第二节细则 一、承包人管理人员 1、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000元;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 每人次罚款¥50,000元;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称职,甲方要求更 换的,每更换一人罚款10000元,更换人员应于3天内到场,每延迟一 天,罚款3000元。经发包人批准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人次罚 款¥5,000元。 2、擅自更换项目其它管理人员的,每人每次罚款20000元,其它管理人员 不称职甲方要求更换的,每次罚5000元,更换人员必须2天内到场,每 延迟一天,罚款3000元。 3、须持证上岗而又无证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在职不在岗者,每人次 罚款¥2,000元。 二、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的道路、大门、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 脚手架、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最新现场 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 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 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需按保利现场形象标识布置场地的,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1000元,并于 7天内整改到位,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建筑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 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北京艺成园装修设计有限公司 编制人:冀登超 审核人:(签字)

目录 总则 (3) 施工单位职责 (3) 节约土地管理制度 (4) 节能管理制度 (4) 节水管理制度 (5) 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制度 (6) 扬尘污染管理制度 (7) 有害气体排放管理制度 (8) 水土污染管理制度 (8) 噪声污染管理制度 (9) 光污染管理制度 (9)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管理制度 (9) 环境影响控制管理制度 (10) 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制度 (10) 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2)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2)

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签发人: 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 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采用先 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规范绿色施工管理。二、本制度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 区。 三、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 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四、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 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施工单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项 目部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二、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 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

三、项目经理部总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 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绿色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四、项目部应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 识。 五、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 查记录。 六、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 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七、施工前,项目部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 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八、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施工单位应统筹规划,合理组织一体化 施工。 节约土地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土地资源的 占用。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 三、土方开挖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最大 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节能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 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

办公室管理制度与惩罚标准

办公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为实现严谨、高效、文明、舒适的办公目标,进一步促进办公室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特修订《办公室管理制度》,以规范办公室管理并严格执行。 本制度适用于广宇网络公司所有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第二章办公区域管理 第一条维护公共办公区域的良好环境是每位员工的职责与义务,人事行政部将遵循以下两点对此工作做全面监督和管理。 (一)每位员工均应将本人工作场所必需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并放置整齐。 (二)公共办公场所桌面、地面、烟灰缸做到日日清洁。 第二条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公共办公室谢绝吸烟。 第三条严禁上班时间喧哗、嘻闹、打牌、趴伏、躺卧、听音响、玩游戏。 第四条危险品及宠物严禁带入办公区域,未经允许,不得带家属、朋友进入公司办公区域。 第五条不允许在公共办公室中接待来客,接待访客必须安排在会议室或接待室中。 第六条不准把衣物、毛巾搭在椅背上,雨伞应存放在雨伞架中,办公桌面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在墙面及办公桌周围张贴

与工作无关的字报、通知、告示等。 第七条严禁将鞋、袜放于办公区域内或柜子中,严禁长期在柜子中存放食品或食物以免霉变、腐臭。 第八条用餐必须在无客的接待室,严禁在办公区域内用餐。 第九条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不得将剩余的茶水或饮料直接倒入垃圾桶。 第十条不慎洒落在地面的茶水或饮料,应积极处理,并叫清洁阿姨做善后处理。 第三章形象管理 第十一条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你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严禁暴粗口、漫骂及其他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必须着装整洁,严禁穿拖鞋、短裤,不得篷发,男性不允许只穿背心,女性不允许穿吊带衫。 第十三条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都必须佩带工作牌。 第十四条接待客人或来宾应以公司形象为重,并使用文明用语,走廊或狭窄的过道遇到客人或来宾应主动让道。 第十五条遇到需要帮助的客人或来宾时应主动提供帮助或指引,严禁不搭不睬。 第十六条严禁在任何场所非议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员,严禁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泄露公司任何管理人员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第四条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应当加强监督,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县(区)、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权限,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 第八条 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 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 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

(完整版)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在进行施工前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方案及预案,并设立健全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组织结构,配备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并建立组织机构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每日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检查,对不合格的必须整改。 3、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水、大气层环境现状进行调查,针对实际情况提出对策,采取科学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围墙边、办公区域等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绿化或摆放盆花,美化环境。 5、对不可再生利用的施工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 6 、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和危险性废物堆放场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工程,防止土壤被污染。 7、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石家庄扬尘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扬尘十二条等规定。施工现场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降尘等保护措施。 8、水泥和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保管,使用过程中要有防护措施。

9、施工现场设立垃圾站,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及时分拣、回收和清运现场垃圾。 10、施工现场污水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要求。 11、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节水方案和技术措施,加强施工用水管理,尽量做到回收重复利用。 12、工地大门、围墙、建筑物外立面悬挂物规范、清洁、美观。 13、材料、构件、料具、机械按审批方案中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现场材料堆放按种类、规格堆放整齐,并挂标牌、危险品分类存放,有保护措施。 14、办公室、食堂、宿舍、浴室等整洁干净,无污染、无异味,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现场的环境必须保证员工生理、心理健康,保持文明洁净、整齐有序。 15、生活区应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16、识别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浪费因素或可能节约的因素,并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充分评价,确定重大浪费因素,并据此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从源头控制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17、通过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节约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节约意识,共同实现项目经理提出的节约目标及承诺。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5篇 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1 第一章、作息制度 一、上班时间:每年03月01日至10月30日早:07:30—19:30每年 11 月01 日至02 月28 日早:08:00—18:30 二、每月休息4天、春节放假3天。 三、考勤统计及工作评价。 1、由主管负责每月的考勤统计极平常状态监督。 2、迟到 每天在规定上班时间后10分钟开始点名。超过点名时间的按照规定的时间计算,迟到1分钟罚款2元,每次最多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算,迟到2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计算,迟到3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30元计算。 3、早退 每次早退1分钟的罚款2元,没最多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的60%计算,早退2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计算,早退3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30元计算。 4、病假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计算扣除(必须凭本人到医院的门诊票据)。 5、事假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20元计算,事假的期限一次不能超过7天。 6、矿工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的2倍处罚,当月旷工次数达到3次以上的公司不再录用并一次性罚款200元,没有直接直管负责人或主管通报的情况视为旷工。第二章、员工礼仪 1、上班时必须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和佩戴工号牌。 2、必须正确的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并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3、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4、有顾客前来消费或咨询时,立即应该热情地接待并问好,顾客离开时应致谢并说谢谢光临,慢走”等。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主要工作分配 1、雨洁车友汇中和店设有5个岗位 ①铺面主管②执行助理③财务④小组组长⑤洗车技师。 2、主管主要负责全方面的管理以及业务发展。 3、执行助理协助主管将具体工作和任务一一落实到位,以及工作安排调整,开拓业务、泊车、接待、检验等、。 4、财务负责每日销售表、每日开支明细、每日技师项目提成登记、每日销售提成登记、每日现金收讫、会员账目管理等。 5、小组组长负责每个不同区域岗位的工作安排和生产质量。 6、洗车技师负责各自不同环节的技术质量。 7、公司的相关设备必须分配到个人,负责人必须按时进行检查及维护 保养,对发放的维修工具要妥善保管,在工具的使用期限内损坏,遗失等,在领取的费用从个人工资里扣除。 第四章、业务技术流程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 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 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 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 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 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 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1、模板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100元/处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导致砼鼓凸50—100元/处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50—100元/处2、钢筋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201 钢筋类型、级别、直径不符合设计要求500/根1—0202 钢筋长度,锚固长度不够,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100元/根1—0203 保护层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元/处1—0204 箍筋未按要求位置设置,箍筋间距过大50元/处1—0205 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过多200元/处1—0206 钢筋遗漏500元/根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目次1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施工管理 4.1 组织职责 4.2 规划管理 4.3 实施管理 4.4 评价管理 5 资源节约 5.1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6环境保护 6.1 扬尘污染控制 6.2 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6.3 水土污染控制 6.4 噪声污染控制 6.5 光污染控制 6.6 建筑垃圾控制 6.7 环境影响控制 7 职业健康与安全 8 绿色施工检查与验收

1总则 1.0.1为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贯彻绿色施工的方针和技术措施,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规范绿色施工管理,制定本规程。 条文解释:绿色建筑是由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四个阶段构成,施工阶段是绿色建筑的组成部分,因此,绿色施工是实现绿色建筑的一个重要环节。实施绿色施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环节。因此,本规程对施工阶段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及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 条文解释:本规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等。 根据住建部“四节”(节地、节能、节水、节材)要求和北京市环境保护要求,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资源与能源的消耗,同时考虑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投入,建筑规模在5000平方米或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的绿色施工管理必须实施本《规程》,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绿色施工管理可参照实施。 1.0.3本规程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 1.0.4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条文解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向工业化生产发展,是改变传统建造方式,减少施工现场作业,提高工业化水平,减少原材料的浪费,降低建筑生产成本,尽快实现建筑工程向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发展的途径。施工单位要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机制,鼓励、支持施工现场进行节能、节水、环保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机械设备设施及高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001]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 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经项目部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条例,希望各施工班组认真落实。 一、文明施工、安全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 2、赤脚、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不遵守安全规定施工作业的罚款200元/次。 3、故意损坏各种标识牌或涂改安全标语的罚款200元/次。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乱抛材料工具而未造成伤害的罚款200元,造成伤害由所在的班组负全责。 5、非专业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操作各种机电设备的罚款500元/次。 6、未经允许拆除各种安全设施的罚款500元/次。 7、住宿区域或施工区域私拉乱接电源的罚款500元/次。 8、木工分期段施工结束申请隐蔽验收前,作业面清理工作未彻底完成的罚款1000元/次。 9、在外架上放置各种用具和材料的罚款500元/处。 10、故意损害建筑成品或半成品的罚款500元/件。 11、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罚款500元/次,并责令离开施工现场。 12、酗酒、煽动工人扰乱项目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罚款1000元/人,并不得再进入工地;聚众闹事、静坐、围堵公路、政府等,罚款5000-50000(视情况而定),严重情况下将移交公安处理。

13、在施工区域随地大小便的罚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4、无理生事或不听指挥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2000—50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15、偷扣件者200元/个;偷电线电缆100元/m;带拆模铁钎、钢筋出工地者按5元/cm罚款。 16、未经允许私自借用任何工地物品或机具出工地,按100元/次罚款处理。 17、私卸钢丝绳、绳卡按200元/次罚款处理。 18、在禁止吸烟区吸烟或在施工作业中吸烟者罚款200元。 19、高空掉物的,未造成伤害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伤害的负完全法律责任。 20、进入施工现场、上下楼层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电梯的罚款500元/次。 21、施工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或现场不听管理人员指挥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22、收到整改通知单后,在整改期内未逐条整改好的每条罚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关质量及安全隐患的全部责任。 23、各班组不按规定如实填写“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电工不按时填写相关记录的,按月罚款500元。 24、机械设备应设专人操作,并如实填写相关运行记录,做到人离机停、下班盖机,违规者每次罚款200元。 25、现场施工时必须节约用水,用完水时必须把水龙头拧紧,如发现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及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及处罚规定 1.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一切野外非施工用火用火;违者一次200元。 2.新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入场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每日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做班前教育,发现上述未执行的单项200元/人次。 3.施工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擅自施工者后果自负。 4.施工人员的年龄应在18-55岁之间,无案底(有案底人员立即清退),发现有低于18岁或高于55岁的立即清退,不清退按照每一例罚款200元/人次天。 5.各种电缆的架设和防护不符合要求未经专业电工同意,私自接拆电缆线插座的,每人200元/处。 6.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班,凡在施工中酒后上班者,工人30元,班组长50元,管理人员100元。 7.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得嬉戏打闹,不得现场吸烟,特殊工种要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意外事故。如发现有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20元,带班队长100元,不系帽带者每人每次罚款5元,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每次10元。现场吸烟每人20元,带班队长100元。 8.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火的处罚20元/支次。 9.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没有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违者罚款200元。 10.进行电气焊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动火证,无动火证禁止作业,非焊工人员不得进行焊接作业。在施焊过程中准备灭火器,看火人员必须到位,无动火证或者动火证过期或无证作业,公安机关将给予拘留罚款处分,项目部将对此现象加倍处罚。 11.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抛物料,不系安全带罚100元/人次,抛物者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分包队伍负责。

绿色施工现场管理规程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为了落实建设部“四节”要求(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北京市环境保护要求,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为强制性标准,其中4.2.4、4.3.1、4.3.3、5.1.1、5.1.2、5.1.3、5.1.5、5.1.7、5.1.8、5.1.11、5.2.1、6.1.3、6.1.4、6.2.1、6.3.3、6.4.3为强制性条文。 本规程主要内容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绿色施工管理中的职责,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提出,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工作。 1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规范绿色施工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 1.0.3本规程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 1.0.4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2术语 2.0.1绿色施工greenconstruction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过建立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水平,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0.2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materials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3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watersources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投诉管理办法及处罚制度

投诉管理办法及处罚制度 一、时限规定 1、投诉接待人办理投诉人诉求时限:投诉接待人在收(听)取投诉人的诉求后,于2个小时内完成情况汇总和书面上报材料,并予以上递。 2、有关部门完成诉求处理意见时限:在收到投诉部门分发的书面资料后,即时开展查究,找出责任人,并通知责任人与质量部门,投诉回访员三方到被投诉现场会审,并与投诉客户达成处理意见,同时确定时限。 3、对投诉人诉求的善后处理时限:外部投诉以与投诉人协商规定的日期为准,内部投诉以管理层协调时间为准。 二、合理投诉问题的处理及处罚 1、内部投诉问题的处理及处罚:

2、外部投诉问题的处理: ⑴客户的投诉:

⑵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转诉: 处理:因与国家法规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相抵触或,造成政府监督部门的追

究责任,公司投诉接待人应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各职能部门,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汇报。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领导人员的组织下,召开部门碰头会,拟订处理意见。上报有关政府部门。 处罚:在处理有关事宜后,弥补造成的负面影响后,查究责任人,根据责任人的认识态度及造成影响、损失情况,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不合理投诉问题的处理 ⑴内部投诉:经核实判定当事人的出发点,酌情处理,对于故意行为者予以公司除名处理,因误会造成的,视情节轻重予以500~1000罚款 ⑵外部投诉:经核实确定后,应以委婉的态度对客户予以解释说明,使客户明确我公司的服务宗旨和范围。 四、考评与奖罚 ⑴对公司部门投诉的考评和奖罚标准参见《部门绩效考核评分表》 ⑵对公司部门员工投诉的考评和奖罚标准参见《岗位考核评分表》 ⑶对单一问题二次以上被投诉情况奖罚: 对被投诉部门——扣除绩效考核得分; 对投诉员工——扣罚奖金100~500元 对被投诉作业队——100~1000元 ⑷对部门及员工进行季度、年终考评如投诉次数最低的前3名,予以不同的奖励。奖励如下表: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正式版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①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积极排除隐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标,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转报公司经理审批,根据贡献大小在公司会议上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200-500元奖励。 ②对装饰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工地,处以300元以上的罚款。 ③工地无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或已建立责任制但未执行或执行不认真处以50-100元罚款。

④工地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每月未向公司送安全检查报表,每项处以20-50元罚款。 ⑤无定期执行安全检查,对公司及上级部门发给的隐患整改通知未定人、定时整改,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每项罚款10-30元。 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通过专业培训,由上级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操作都每人次罚款50元。 ⑦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无安全标志或安全标语,施工机械设备无随机持设安全操作规程,每项罚款10-30元。 ⑧不得使用童工,如发现16周岁以下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要点

1 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规范绿色施工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 1.0.3 本规程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 1.0.4 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 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2 术语 2.0.1 绿色施工green construction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过建立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水平,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0.2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s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 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3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s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4 一体化施工integrated construction 以施工区域为基础,使各专业的设计施工融合为一体、统筹规划,提高区域内各生产要素的运行效率,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2.0.5固体废弃物Solid Waste 指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如现场施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建材废料、建筑垃圾、办公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本定义中不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文规定的危险废物。

车间处罚及管理制度

车间处罚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建立良好的操作规程,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1、各员工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旷工、早退。迟到按2元 每分钟处罚,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按日工资三倍处罚。 2、各员工应以极其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树立“团结拼 搏,品质至上”的工作理念,做有修养的高素质员工。 3、进入车间前按规定更换工作服、帽、口罩、鞋,并自检是 否符合标准。不达标而进入车间者每次罚款5元。上班时间在车间玩手机。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应服从公司上级主管的安排,组织本 部门员工认真完成上级主管下达的生产任务,如不服从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撤销其职务。 5、车间经理与领班根据每班生产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分, 如员工不服从经理与领班安排或有意对抗,视其情节严重,责令其停工或开除出厂。 6、员工有事须向车间经理请假(请假在上班前半小时与车间 主管联系或协商取得批准后方可离开)。如不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按每日工资三倍处罚。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不予结算。 7、生产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打闹取笑。非工作需要不得串

岗乱岗。违者取消当班工资。 8、生产设备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非指定人员不得上机操作。操作者要注意安全。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9、各生产环节应按照车间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根据情节严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书面警告等相应处罚。 10、车间内设备速度由生产领班设定,生产时员工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车间主管调节速度。私自调节设备速度者每次罚款50元。 11、时刻保持车间干净整洁,原辅料堆放整齐有序。违者责任人每次罚款10元。 12、各车间员工由领班人员安排值日,对下班的工作场地进行清洁、整理。剩余的原辅料如果下一班不用要及时退回仓库。对场地清洁不彻底的责任人罚款10元,然后从新打扫,待领班验收合格后方可下班。 13、各生产车间生产结束后,及时填写生产记录,然后上报上层部门。 14、公司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书面警告三种方式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处罚(如有处罚条例与员工手册冲突以处罚重的为主)。即日执行。

公司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行政管理奖惩条例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公司纪律奖惩政策及管理程序,规范员工行为,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行为规范 第一条人离开办公区域、负责区域,不关闭电灯、空调、电脑、浪费公司资源者,处罚100元/人/次。 第二条在办公区域内用餐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明知故犯者,罚款50元/人/次。 第三条当值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练球(除教练外),一经发现,处罚500元/人/次,或做辞退处理。 第四条不遵守公共卫生,乱扔果壳纸屑、随地吐痰,处罚50元/人/次。 第五条违反规定踩踏草坪、攀摘花草树木,处罚50元/人/次。 第六条随意损坏名贵树种或花草、盆景、办公用品等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50元/人/次;对蓄意破坏者,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条偷拿夹带、侵占公司财物,均按偷窃论处,除全额退回公司财物外,另做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如有赌博、服用毒品、参加邪教组织、参与其他对公司不利活动者或在社会上参与违法违纪活动者,公司给予辞退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随意摆放文件导致公司资料外泄者,视情节轻重处罚100~1000元/人/次或做辞退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者,做辞退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私自收取客人回扣、介绍费者做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伪造、盗用公司印章、文件者做辞退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贪污受贿、营私舞弊、私自挪用公款者做辞退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岗位纪律 第十三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如有睡岗、串岗、离岗、玩游戏等现象,处罚50元/人/次。 第十四条无故不执行工作指令或拖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听

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为规范和强化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促进各参建单位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内业资料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确保本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等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工程建设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工程管理条例,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1、工程例会制度 (1)开会时间:每周按既定时间召开,以业主或监理代表通知为准。 (2)参加人员:业主代表、监理单位、各承包商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3)主持人员:建设单位工程部长(总监理工程师)。会议纪要由工程部(项目监理)整理并经与参会代表会签同时报送业主。 (4)会议内容: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下周工作计划及有关工程现场事宜。 (5)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到会不得迟到,迟到者扣管理费100元/人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提前向总监和业主代表请假获准并委派其他人参加,否则扣管理费500元/人次。(6)施工单位每周例会当日上午10:00前向监理呈交本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 2、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现场严格划分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内不允许施工人员住宿,严禁在楼内开火做饭,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 (2)施工人员在现场不许赤身、穿拖鞋等,违者扣管理费50元/人次。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好安全帽,管理人员佩带统一颜色安全帽,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50元/人次。 (4)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人次。 (5)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开工前将上岗证交监理审核并提供复印件备查,无证上岗者不准上岗,违者罚责任人100元/人次。 (6)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随意便溺,必须到指定的楼内和楼外厕所,违者对于小便扣工程管理费100元/人次,对于大便扣工程管理费500元/人次,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责任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分别承担(罚款减半)。 (7)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50元/人次。 (8)工地现场不许随处乱扔烟头,作业区内禁止吸烟,违反者每人50元/次。 (9)严禁在工地现场内进行打麻将等一系列游戏赌博活动,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人次。 (10)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并扣管理费1000元/次,所在单位应将当事人调离本项目。 (11)施工单位需教育好职工不得偷盗,发现一次,以前所有丢失物品均由该职工所在单位赔偿。 (12)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工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准上岗,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工种。 (13)多次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由业主或监理通知对方单位进行更换;素质差的单位,经多次帮助仍无提高时,正在或将要对本项目的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方面造成严重问题时,请示建设单位领导劝其退出本项目施工。 (14)所有施工单位由业主和监理全面协调。项目经理不服从协调者,以书面形式请其所在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进行协调或更换。 3、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本单位所负责施工区段的现场卫生以及因施工造成的责任区域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清,违者扣工程管理费

(管理与人事)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目录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管理制度 (3) 施工现场防水污染管理制度 (4) 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管理制度 (5)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管理制度 (7)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管理制度 (10) 节能与能源利用管理制度 (12)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管理制度 (14)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项目部环境保护机构和自我保护体系,项目部每月组织自检两次,并对检查结果做记录,施工现场设环保员。 第二条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封闭的围挡,土堆、料堆进行遮盖。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在施工现场出口设洗车台,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 第三条对进出施工现场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辆不带土驶出工地。 第四条建筑垃圾严禁凌空抛洒,及时清理,装封闭式容器外运,施工现场内设封闭式垃圾桶(站)。 第五条施工现场污水进行合理排放,食堂设隔油池。 第六条施工现场搅拌机设除尘装置及沉淀池,水沉淀外排。 第七条强噪声机械设备严格管理,应有降噪措施,并进行封闭和围挡。 第八条在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叫喊,不得无故摔打模板,乱吹哨,防止人为噪声扰民。 第九条按北京市规定的时间组织施工,需夜间连续施工时,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卫生责任到人,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佩戴统一胸卡。

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管理制度 一、人为噪声的控制管理: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二、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管理: 本工程在海淀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北京市海淀区环保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学生高考期间夜间严禁进行施工作业。 三、强噪声机械设备的降噪措施: 尽量选用降噪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现场噪声测量记录,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