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车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车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车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0204)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科技发展以及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该在车辆工程领域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如下:

1、研究生必须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树立严谨的学风,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技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实验技能和生产实践知识,有较强的运用计算机能力;具有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及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语文献资料,并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具有初步的听说能力。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3年(特殊情况者可延长至5年),课程总学分要求不低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18学分。四、课程设置

五、实践环节

为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及管理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应加强实践环节训练。研究生的实践环节采取“助教、助管、助研”等形式。

助教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三或第四学期进行,具体任务在导师安排下参加车辆工程专业的本、专科教学的辅助教学工作,完成包括听课、辅导答疑、上实验课、辅导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辅助带教学实习、收集整理教学资料等各个环节的任务。由教研室根据效果写出评语。

助研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三、四、五学期进行,具体任务由指导教师确定,助研工作的任务安排应结合实际科研课题,完成一定量的科研工作,写出助研报告,由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助研工作的效果及科研能力做出客观评价。

助管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开始,时间不少于一年,具体任务由系会同学工办安排。助管的形式主要是承担本学科专业本科生的日常管理或班主任工作,由院系对研究生助管工作给出评价。

参加三助的研究生经考察合格者记2学分。

在职研究生可免修实践环节,但不记学分,所缺学分必须通过选修课程补上。

六、选题报告及中期考核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实际情况和参加研究工作,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经审核后确定学位论文题目。

①选题原则

a、硕士学位论文应选择本学科内对国民经济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的课题,并具有先进性,以使研究生的研究工作尽可能接近本学科的前沿或我国经

济建设的主战场。

b、课题的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要根据实验条件、计算条件、科研条件等实际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适当的课题,以使研究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c、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

②选题报告

选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当前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水平,完成论文所具备的条件、期限和预期达到的目的等。

③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最迟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同时结合课程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决定是否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开题报告如不符合要求,必须在二到三个月内重做开题报告。

④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校的中期考核筛选。考核内容包括所修课程和科学研究两个方面。考核时间安排在第3学期进行。学位课程总平均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

七、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①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国内外学术刊物或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以武汉理工大学的名义公开发表至少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

②硕士研究生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依诺维特学术会议文献咨询网”等网上发表并通过后期专家评审的学术论文,视同于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但要求在网上发表论文时,研究生及其导师必须同时署名,接受网上监督和专家评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须提供论文样稿、录用通知、评审结论和导师意见等材料)。

③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a、学位论文应有一定创新,要对所研究的问题有新见解,新见解要有科学依据。

b、论文应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必须立论正确,逻辑严密,论证充分,材料详实,文字通畅,格式规范,图表精确、数据和计量单位正确。

c、研究生应经常向导师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导师要经常了解和检查论文进展情况并给予有力的指导。论文必须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剽窃行为。

d、硕士生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左右,最短应不少于8个月。

④研究生在修满学位课程和规定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在论文通过校内外专家评审(评阅书不与研究生本人见面),学校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同意答辩之后举行。答辩委员会成员由5-7名专家组成。答辩程序包括导师介绍研究生情况、研究生报告论文概况、答辩委员会提问、研究生答辩、答辩委员会对是否通过论文并授予学位进行评议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等等。

八、考核方式

为检查教学效果,确保培养质量,凡是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成绩评定的有关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坚持导师(导师小组)负责制与系(或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主导作用,调动导师(导师小组)和集体的积极性,从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两方面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在培养过程中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具体方式如下: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的政治、纪律和思想教育相结合。在认真学好政治理论课的同时,要求研究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

2、坚持课堂讲授和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提倡启发式、研讨式教学,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课程学习和科研论文工作并重的原则。既要深入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培养具有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规定研究生要参加必要的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能力、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且每次活动要求写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宣讲人、报告的内容和体会等内容。各专业在制订培养方案时应对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提出具体要求。

九、其他

①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学分。具体规定见《研究生手册》中武汉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补修课程的规定》。

②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查阅本学科国内外文献4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

③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至少每月1次、论文工作阶段至少每月2次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情况,并将导师的指导意见填写在《指导教师-研究生联系手册》中,交导师审核签字,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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