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资质调整和新版《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造价资质调整和新版《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造价资质调整和新版《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造价资质调整和新版《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刚刚住建部发布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大调整造价资质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本次内容重点很多,比如原条例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需要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新修改的决定只需要不少于12人。乙级标准原条例需要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新修改的决定只需要不少于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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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

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12月5日第1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一、删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九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三项改为第二项,其中的“造价工程师”修改为“一级造价工程师”。第九条第四项改为第三项,修改为:“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10人;取得一

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啪啪时少妇和少女的区别··删去第九条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第九条第十一项改为第七项,其中的“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

小编附原条例: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修改为:(三)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10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七)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十)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一)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删去第十条第一项。第十条第二项改为第一项,其中的“造价工程师”修改为“一级造价工程师”。第十条第三项改为第二项,修改为:“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删去第十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条第十项改为第六项,其中的“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

小编附原条例:

第十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删除)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修改为: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删除)(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删除)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删除)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十三条修改为:“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资质延续、变更时,应当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书(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三)企业开具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发票和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如发票能体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可不提供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五)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资质延续、变更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并由资质许可机关调查核实:“(一)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二)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增值税;“(三)企业为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缴纳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修改为:

第十三条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资质延续、变更时,应当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书(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三)企业开具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发票和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如发票能体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可不提供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五)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资质延续、变更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并由资质许可机关调查核实:(一)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二)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增值税;(三)企业为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缴纳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第十四条第一款中的“第(九)项”修改为“第(四)项”。第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由资质许可机关在官网发布信息。”

第十九条第三款中的“5000万元”修改为“2亿元”。

小编附原条例: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修改为:2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小编附原条例:

第四十条改为第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九条,其中的“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删去第四十四条。二、将《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三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土木建筑工程或者安装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通过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后,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第四条修改为:“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并负责建立全国统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管理平台;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

工,对本行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实施本行政区域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第六条、第七条中的“执业资格”修改为“职业资格”。第七条第三项中的“第十二条”修改为“第十三条”。第八条修改为:“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可以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申请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申请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注册造价工程

师的初始、变更、延续注册,通过全国统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第十四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准予注册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核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规定自行制作执业印章。“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样式以及编码规则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印制;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分别印制。“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延续注册程序申请补发,并由注册机关在官网发布信息。”第九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初始注册申请表;“(二)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四)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当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五)外国人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请初始注册时,造价工程师本人和单位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并由注册机关调查核实:“(一)受聘于工程造价岗位;“(二)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已办理退休。”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删去第二款第四项。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申请延续注册时,造价工程师本人和单位应对其前一个注册的工作业绩进行承诺,并由注册机关调查核实。”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在注册有效期内,

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到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变更注册申请表;“(二)注册证书;“(三)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变更注册时,造价工程师本人和单位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并由注册机关调查核实:“(一)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二)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已办理退休。”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五条修改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与工程造价咨询等,具体工作内容:“(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目评价造价分析;“(二)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编制和审核;“(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编制与审核;“(四)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与管理;“(五)建设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保险中的造价鉴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六)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编制与管理;“(七)与工程造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协助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并可以独立开展以下工作:“(一)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编制;“(二)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编制;“(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第十六条第二项修改为:“依法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第十八条修改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根据执业范围,在本人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并签字盖章。”第二十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九项:“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第二十四条中的“注册机关”修改为“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三十九条修改为:“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对相关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2部部门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造价员资格证;(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二、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造价员资格证;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关于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关于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摘要:如何做到工程造价管理与社会生产水平相适应,是工程造价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根据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针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指出工程造价控制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并分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进行了探讨,以实现预期投资目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管理;造价控制 Abstract: How to let the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suit the social production level, is the problem solved in the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based on the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in our country, in view of the importance of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 engineering cost control should be throughout the whole project process, and discusses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from the different phase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desired objectives, give full play to the investment benefit. Key words: project cost; cost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 TU7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2104(2012)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9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 准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高级,且从事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中级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造价员资格证;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代为管理; (七)企业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齐全; (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手续齐全; (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二、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造价员资格证;(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根据标准准备相关的材料,再看看当地有没有申请单需要填写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工程信息化论文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工程信息化论文 推进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 摘要:本文阐述了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内涵,分析了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推进中的主要问题,探索了如何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如何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服务水平,进而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决策的效率和水平。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互联网信息化 0 引言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是指在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用现代信息手段改造传统造价管理,在保持原有工作效率前提下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精度和使用更丰富、及时、准确的材料价格成为可能,而且已深入地拓展到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即从一个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投资估算,到概算、预算、审核、阶段结算和竣工决算,通过积累已完工程的数据建立造价指标,又反过来指导新工程的投资估算、概算和预算,有利于决策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控制;同时信息技术还广泛用于管理、工程计算、定额编制、指标收集与分析、造价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对在信息时代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管理体制,推动整个工程造价领域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内涵在工程造价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它并不简单地等同于计算机化或网络化,而是一个关系到整个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和工程造价管理现代化的系统工程。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内部要素主要由工程造价信息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信息资源、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人才和工程造价信息文化组成。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外部要素有:信息基础设施环境,信息技术服务商,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重点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包括投资估算评价、施工图预算、设计预算等内容可动态维护工程造价及相关信息数据库,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概、预、决算提供各种基础数据。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工程的发包者和承包者,都要通过接收工程造价信息来了解工程建设市场行情预测工程造价的发展动态。 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化主要体现在工程造价信息的处理上。对一些如造价刊物、指导性文件静态信息可采用网页的形式直接发布。对于预算员管理、定额信息结构复杂的信息为方便查询资料采用数据库和WEB 服务器结合的方式来完成。施工图预算的信息化首先要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标特点,施工企业以建筑产品价格信息网发布的造价信息为参考,建立包括企业内部消耗定额,报价资料等信息数据库,定额信息可按类别、名称、含量来分,编写相应的查询信息界面,方便投标使用。对于工程项目信息,材料价格指数等时效性强的造价信息要不断更新,要开发相应的应用软件及时更新和补充相关数据库中的数据,应用软件的开发要根据要维护的工程造价信息变化的特点,提供不同的功能方便维护。材料价格信息直接影响了工程造价结果,要做好获取材料价格信息工作。在Internet 上建立应用程序,让用户通过Internet 将价格信息传送到站点的服务器中,通过信息资源共享

最新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造价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市场价格的变化,满足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形势下的造价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预算、结算计价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预(结)算计价是指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单价、总价等的计量和确认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新建、改扩建、维修等所有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预(结)算计价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 2.准确高效原则:各项计算工作应准确、清晰、合规,体现出较高的工作效率,以适应工程招标、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3.可复查性原则:应有详细、真实、完整的记录、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使工程造价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合理低价原则:应以客观事实及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并灵活运用当地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以合理较低的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5.合同清算原则:所有合同在除保修条款外,应就合同范围内所有经济事项进行全面结算,但一份合同最终只能办理一次《竣工结算报告》。 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责 第六条管理机制 工程造价实行项目单位与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协同管理的体制。工程管理部对工程计价负主要责任,其他部门或单位应依照本制度积极配合、参与并负相应责任。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职责

1.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编制与审查。 2.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拨付。 3.负责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零星工程的计价。 4.负责审核合同造价条款。 第八条项目单位职责 1.负责工程总包、分包招标、比价及相关备案工作,并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提供编制预算、标底的相关资料。 2.负责合同的起草、签订、执行。 3.负责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工程形象进度。 4.负责编制零星工程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5.单项合同价2万元以下的零星项目,可直接洽商确定施工价格。 6.负责建立甲供材料的领用及付款台账。 7.负责提供工程结算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工程预算管理 第九条工程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签订合同、拨付工程价款及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预算分为招标工程预算和非招标工程预算。 第十条招标工程预算应依据招标文件编制,标底的内容、项目划分、单价应与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报价的要求一致。 招标工程预算应作为招标评标的参考,检验施工图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依据,也可作为材料选择的指导。 第十一条非招标工程预算应作为合同的预算包干价使用或经济指标评价的参考。 第十二条工程预算计价时,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优先于工料单价法计价。 第十三条工程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批准的概算书。 2.经会审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或工程量核定单及说明。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 4.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任务书等造价资料。 5.各类现行定额、计量、计价规范及公司相关规定。

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期末习题

精心整理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期末试题 一、选择题 1. 当计算进口设备的关税时,计算机基础中不包括(D) A.货价B.国际运费C.运输保险费D.外贸手续费 2. A 3. A B C D 4. A 5. A 6.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勘察设计单位D.监理单位 7. 工程造价工程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A) A.不受行政区域限制B.只能在本省内从事 C.只能在本地区内从事D.可以不受任何限制 8. 通过独立和客观的第三方来达成协议,同样可以保持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良好商业关系

的解决工程造价争议纠纷的途径是(B) A.友好协商解决B.调解解决C.仲裁D.诉讼解决 9. 10. 工程清单计价模式所采用的综合单位不包括(D) A.管理费B.利润C.风险费D.措施费 11. A 12. A 13. 14. 1 2. 3. 4. 5. 6.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定,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列入人工费(x)(企 7. 税金是国家根据税法向纳税人无偿征收的一部分财政收入(√) 8. 设计阶段是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和重点(√) 9. 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作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依据(√) 10. 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

11.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实际费用(x) 12. 通常所说的建设竣工验收(筹备阶段→交付使用阶段),是指工程总体验收(√) 三、填空题 1. 价格的职能有(价格的基本职能)和(价格的派生职能) 2. 工程造价期间由于工资标准、设备材料价格、费率和利率等发生变化对工程造价产生影 这体现了工程造价的(动态性)特点 3. 4. 5. 6. 7. 8. 9. 10. 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2. 流通费用-商品在流通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3. 建设期利息-筹措债务资金时建设期内发生并按规定允许在投产后 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利息,即资本化利息。 4. 流动资金-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

2020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已经20xx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下文最新版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xx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监督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确定、控制和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

简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监督。 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工程造价的编制和确定 第五条编制建设工程造价,依据下列规范、指标、定额、价格信息进行: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二)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定额、施工图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工期定额; (三)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四)企业定额;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依据。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由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第三项由设区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编写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技术条件、工期等,按照编制期的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的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因素编制。 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依据初步设计和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利率、汇率等因素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下简称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使之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障业主和承包方的合法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系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理等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咨询单位是指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均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咨询单位资质系指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应具备的技术力量、专业技能、人员素质、技术装备、服务业绩、社会信誉、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等。 第五条咨询单位必须在第二条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提供服务,不能承担以上咨询业务的审定工作。对已咨询业务需要审定时,其审定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或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书面委托咨询单位代理审定。其他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进行工程造价的审定工作。 第六条建设部归口管理全国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湖北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各级咨询单位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甲级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10 年以上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作为单位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5 年以上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0 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0%,单位专职人员不得少于注册营业人员的40%; 3、注册资金不少于30 万元; 4、具有正式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可靠的技术资料和微机管理手段,以及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章程; 5、近三年已完成5 个大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二、乙级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7 年以上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作为单位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

探析如何推进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管理

探析如何推进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管理 发表时间:2017-11-20T14:38:22.893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18期作者:王权珍 [导读]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是一种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改造传统的工程造价管理的创新手段。 摘要: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是以房地产开发和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为基础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对投资规模、融资方案、设计水平、承包方式和招标手段等进行控制。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工程每一过程的造价水平,才能真正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准确的控制和确定。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重要性;强化策略 1.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必要性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是一种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改造传统的工程造价管理的创新手段,即从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投资估算,到概算、预算、审核、阶段结算和竣工决算,通过积累已完工程的数据建立造价指标,又反过来指导新工程的投资估算、概算和预算,实现资金的有效控制。建筑工程向来劳动力密集且分工细致,工程管理阶段繁杂,包括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后期评估等,面广量大、信息量多且有很强的多样性,以上种种意味着若缺乏一个整合的信息系统,将难以有效地保存工程相关的信息,更难于将这些信息化为有用的数据加以借鉴。在传统的造价管理模式下,造价管理人员往往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在技术交流、协调上,在图纸、资料查阅上或是在资源信息的搜查上,费时且效率难以提高,而另一方面,我国建筑工程量庞大,积累了大量的工程造价资料,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利用计算机对这些工程造价资料进行快速的归档、分析,灵活地组织管理,实现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对于快速提高工作效率意义重大,因此尽快地实现高效的信息化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当务之急,更是当前建筑行业加大投资调整产品结构,增强实力,提升行业档次急需解决的当务之急。 2.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的不断深入,在整个竞争中工程造价体现已经逐渐走向了完善。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必须适应整个市场的发展需求,工程造价系统也逐步的丰富起来。但是在具体的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2.1基本的设施不能满足信息化的要求 目前的设施没有根据工程造价本身的特点设置对信息的收集和储备的功能。而信息化作为以网络通信和数据库构成的运行环境,没有预见性和发展性,因为刚开始应用发展不成熟,在操作技术层面有一定的局限性。 2.2人机交互的时候没有完成信息化的需求 工程造价信息化不仅仅对技术和硬件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同时也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由于工作人员收集和加工信息方法的滞后,导致信息资源在收集的时候出现各种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系统的效率。 2.3工程造价信息化系统仍存在不足 对于工程造价信息化的管理来说,由于管理人员内部信息的共享体系和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换体系都没有正式形成,所以大面积的信息资源共享就显得很困难。所以不能确保信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更不能确保信息资源的合理流通和快速传递。 2.4缺乏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的总体规划 目前对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传播缺乏统一规划,统一编码和系统分类,信息系统开发与资源拥有之间处于相互封闭,导致“信息孤岛”,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使得大量的信息资源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2.5缺乏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的整合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数据的复杂性,部门的分工,数据的筛选,数据口径的不统一,数据更新的快慢等等决定着信息资源整合的难度。 3.推进工程造价系统管理信息化的政策 根据当前工程造价系统管理讯息化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工程造价的管理人员应该重点去创造对工程造价管理讯息化构建有利的环境,创建与改善相对应的工作体系,以创新改革为动力,环绕增强工程造价的管理技术与整体的竞争为基本目标,从实际的角度出发,统一规划发展、突出侧重点、分步进行实施、务求实际效果,从以下几点来进行相应的改善。 3.1量身定制工程造价管理的讯息化总体规划 工程造价体系管理讯息化构建顺应市场经济体制下信息的发展和进步,是构建领域信息化的重点。定制工程造价体系管理讯息化的总体规划以及最终目的,统筹规划,加快建设信息化的基础设备,完善联网项目。在实现规划时期应改明确的工程造价体系管理讯息化构建的主要系统,包含了技术目标、讯息收集目标、维护目标以及人才培训的目标等,方便分解和落实。 3.2充分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意识水平 工信息化建设的前提是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信息意识。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引导,工程造价的管理部门需要利用信息进行造价调控。管理部门可以使用多种手段和媒介合作,宣传信息的重要性,从而提高进一步工作质量。 3.3充实工程造价体系讯息能源资料库 通造价系统的成本,质量和数量等信息的采集,新项目的成本信息数据库已经建立,但是并没有真正成为行业的工程造价信息化。因此,应继续扩大该领域的专业人士培养,并基于造价信息系统建设进行实际应用试验,不断扩展建设领域的信息,减少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成本,提高数据库的能力,以填满整个建筑成本信息数据库,这也可以推动建设造价信息化进程,提高造价管理水平,以更好地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客户服务。 3.4完善的项目成本信息标准体系和政策环境 已完成的众多工程造价信息网的建立,在尚未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分类编码系统的情况下,横向和纵向接触很少,无法实现工程造价信息共享的目的。因此,应尽快建立包括工程造价软件,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工程造价信息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和法

工程造价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 工程造价的质量是事务所的生命,是事务所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前提条件。通过建立和完善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保证体系和控制制度,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控制能力,确保成果文件的专业性、真实性及合法性,我所根据国家的各种相关规定和行业规定,制定本质量保证体系。 第一条、全面实施三级质量控制体系: 对编制人员的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三个重要的技术环节,一定要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准确计算、严格把关、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咨询过程中,人为的疏漏和偏差。 一级为项目造价人员间详细复核 ●核对咨询使用的各种资料和咨询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技术经济参 数及计价方式是否正确。 ●核对咨询业务中的数据引用、计算公式、计算数量、软件使用是否符合 规定的咨询原则和有关规定。 ●核对类似建筑的各项经济指标是否一致,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与深度是 否符合规定。 ●对于非重复工程,需抽出重要项目重新计算,不少于总量的30%。如 是图形算量的部分,要指定专人重新校核图形。 ●核对各分项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完整,有无漏项。 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校核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提交二级审核。 二级为项目经理全面复核 ●对造价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审核咨询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咨询合同的要求与有关规定

●基础数据、重要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是否正确,检验关键 性的计算结果。 ●重点审核咨询成果的内容是否齐全、有无漏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 标准是否恰当 ●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 致,咨询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检查 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 三级为技术负责人重点审核 凡依据咨询合同要求提交的咨询成果文件须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发。签发前,技术负责人应对成果文件进行最终复核,终核主要从咨询报告的合理性、咨询结果的准确性及咨询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各级复核人员在复核时,应做出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记录在复核表内,并在复核过的工作底稿上签名和签署日期,工作底稿经三级复核无误后,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发可出具报告。 第二条、建立和完善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体系: 实行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参与咨询的每个成员建立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奖有罚。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部设技术负责人,并设立事务所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查阅、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的形成文件的程 序。 1、质量记录的控制范围包括来自分承包方的质量记录。 2、质量记录由各有关部门负责整理,年度统一交办公室归档管理。 3、所有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写明编号、记录日期、内容。保管方式应便 于存取和检索。 4、保管设施应有适宜的环境,防止损坏、变质或丢失。

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办法XXX

XX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1.目标…………………………………………..2页 2.适用范围……………………………………..2页 3.职责…………………………………………..2页 4.计量资料……………………………………..3页 5.工作程序……………………………………..4页 6.工程签证参考范围………………………..13页 7.工程签证注意事项………………………..13页 8.承包人提供的结算依据…………………..14页 9.工程量计算的注意事项…………………..17页 10.工程量计算规则……………………..19页 11.表格使用一览表………………………..20页 12.程序流程图(待补充制作)

1.目标: 1.1在强化岗位责任制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工程投资控制体系,发 挥各岗位之间的合作和约束作用,采取有效的工程计量、定价与支付控制手段,对造价形成过程的一切费用(受控系统)进行严格的计算及把关、调节和监督(施控系统),提高工程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并将工程投资控制在正常和合理低价水平。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XXXX房地产公司所有工程投资项目的工程投资控制中对 招标、合同、计量与支付有影响的各主要环节的控制。 3.职责 3.1X X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归口 管理。 3.2公司总经理:为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最终负责人,负责对投资控 制施控系统进行协调与总体管理。对预算部审核的投资控制文件进行审批确认。 3.3工程部:负责审核确认并及时向预算部提供工程投资控制过程所 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及合同履约情况确认意见等,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4预算部:负责对工程投资控制中工程招标、工程合同、工程进度 款、工程预结算、材料设备采购单价、综合单价、签证及工程变更价款、费用索赔等编制及审核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完整的审核构成资料,向上级呈报审核意见并负责催办至完成审批及回复。 按集团总裁办要求提供工程项目的造价相关数据指标并定期(每月)向集团总裁办提交文件审批情况记录表及资金支付台账。3.5集团总裁办:负责收集和整理各工程项目的造价数据信息并作多 角度的对比分析,建立和完善集团内部工程造价信息平台。负责对XX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审核的工程造价文件作是否进行“二审”的判定并作跟进回复的操作。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下面是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臵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入的有关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用来计算、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标准,主要包括: 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及其基价表; 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及其基价表; 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制定应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审定。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编制后,报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联合发布。其他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修订、补充和解释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计价活动内容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下列内容: 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 约定和确认工程合同价款; 进行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 办理变更签证和工程索赔、工程结算和决算;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确定与控制原则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有效控制。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和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和简化。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招标控制价控制中标合同价。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

造价咨询公司资质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1、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2、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4、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5、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6、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7、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8、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9、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以上就是有关造价咨询公司资质的一些相关介绍,希望对您进一步的认识了

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

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 发表时间:2018-08-29T10:33:04.31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0期作者:康永丽 [导读] 在以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工程造价指的是在建立一项工程时。 天津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 300270 摘要:工程造价管理是关系到工程盈利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本文将对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构成,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项目及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建立的重要性与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阐述。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建立 在以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工程造价指的是在建立一项工程时,在设备、技术、人才、土地等市场进行交易时实际所需的建设工程的价格总和。它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形成,以工程作为交换条件,进行多次预算生成最终的价格。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微机在工程造价控制环节的使用,动态采集和管理工程造价的相关信息,为工程造价各环节提供保障,保证资金投入的合理性,并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1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建立的重要性 1.1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信息网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不仅如此,建筑工程的造价信息平台作用也已经初步显现。这些进步都标志着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正在向数字化、透明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者主要是国家建筑管理部门、行业地方政府等。他们都在各地建设了属于自己的建筑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网站、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用户就可以通过以上两个平台对我国建筑工程的造价信息进行查询与检查。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系统的建立为政府和社会都提供了工程造价信息的公共服务与建设参数,从而实现了资源共享,这些都使我国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1.2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建立的重要性 我国有必要建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因为它的建立不仅可以使得我国的经济得到很大的发展,同时也使得人们对待建筑之前不透明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观。工程造价管理不仅给企业提供了全面而且具体的数据基础,为企业盈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还促进了我国建筑工程向经济发展观的方向更迈进了一步。改善了很多之前相关管理部门、工程建设参与方以及工程造价管理人等人员对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建立良好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系统也是对我国之前采集建筑造价信息处理方法落后现象的改进,是提升管理人员与信息采集人员技术专业水平的阶梯。只有建立好工程造价系统,企业乃至国家的建筑行业才会在未来发展中更上一层楼。 2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构成 建筑工程造价费用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经营项目铺地流动资金。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又分为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预备费则分为基本预备费和造价调整预备费。企业通过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管理,计算建筑工程在施工时生产和销售使所产生的费用支出和所获利润,然后从中进行获益。 2.1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由直接费和措施费组成的。直接费则是指建筑企业在施工时所花费的直接工程费用,它包括建筑工人的施工技术费,生活费,建筑材料费和建筑设备费。而措施费则是指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是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的。无论是施工技术费还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都属其所有。不仅如此,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土、脚手架、施工排水费等也属于直接工程费的范畴。这些花费可以保证企业的顺利施工,也可以满足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因此,直接工程费在建筑工程造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费用,也是必须花销的费用。 2.2间接施工费 间接施工费指的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和企业管理费所组成的费用。安装工程间接费是指那些不会直接用于工程施工却又在企业经营活动上所必须花费的费用。如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所必须规定缴纳的费用,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企业管理费则是指企业在管理人员时所花费的工资费、补贴费、保险费、办公费、福利费、取暖费、差旅费、住房补助费、交通补贴费和办公用费及生活用品如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3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项目 3.1工程造价的资料管理 建立良好的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首先要管理好工程造价的资料。认真挑选、整理分析工程造价资料工作是工程造价资料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因为这些数据可以帮助管理者研究每项工程在建设变化时,所花费费用的比例,各种材料的使用情况以及各种财务的评估信息。以便管理者更好的进行工程项目的成本分析与利润计算,从而评估出定额和施工费用指标预算,也有利于进行全建筑企业的定额集中管理。 3.2工程成本的管理 工程成本管理是企业获取盈利的关键。管理者应该及时掌握施工过程中定期花费的工程造价信息与社会部门发布的价格指数信息,并及时做好相应记录,计算出成本指数,投入价格等成本信息。整理后总体对建筑施工工程进行估价,排除过高的成本预算,补贴不足的成本,使工程成本处于企业在在施工前所计算的范围内。以防止建筑产品价格竞争因素过高导致的价格不稳定,抑制投资者的承包商的所创造的不良后果,多渠道整理收集成本资料与信息,实现建筑成本透明化与数字管理化。 4结束语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建筑企业的利润是相辅相成的,工程造价信息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重要资源,能够良好的反应建筑工程管理的成果与利润价值。因此,为了促进我国建筑工程向着更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与市场化的方向前进,就更应该建立良好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系统,为企业为管理部门提供一个良好的管理平台。它的意义不仅仅是为建筑工程提供了一个系统化的管理平台,更是为建筑行业提供一个更智能、透明、数字化的管理方式。因此,加强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降低建筑企业施工的成本,对我国建筑行业

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管理制度汇总

工程造价及相关管理制度汇总 2016.4.8

一、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一、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责 第三章初步设计概算管理 第四章施工图预算管理 第五章招标标底管理 第六章工程结算管理 第七章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信息价)及价差管理第八章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率定额管理 第九章工程造价人员管理 第十章奖罚 第十一章造价中心档案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节约投资,减少浪费,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有效控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造价管理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中间结算、竣工结算的价格管理。 第三条确定工程造价应遵循经济规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高估冒算、随意压价等不正当的计价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新建、改扩建、维修项目(含地面和矿井(露天)基建工程、地质测量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巷道与露天的接续延深及改造工程、房屋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机电设备改造安装工程、供配电改造安装工程、热力、给排水改造安装工程、道路及基础改造工程、绿化工程、零星工程等)。 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责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加强部门职能管理的精神,工程造价由各项目负责单位与造价中心协同管理的体制。财务部、审计部、生产技术部和项目负责单位依照本办法和公司工程管理办法履行业务管理和监督职能。 第六条项目负责单位(生产技术部、煤矿)是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的直接责任者,其主要职责: 一、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供已批准的立项申请表(见附表一)、招标文件、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见附表二),及其它编制工程预算所需的基础资料。 二、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不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供立项申请表、商务谈判纪要(按工程管理办法)、呈批件(见附表三)、图纸、说明等编制预算所必需的资料。 三、下达中标通知书(见附表四),起草合同并办理合同审批,准备开工条件,办理工程开竣工。(见附表五、六) 四、在施工过程中,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见附表七),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等签证手续。 五、及时上报产值进度情况。 六、及时上报材料供应情况(有甲供材料的情况),编制材料供应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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