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说明 21(修改)

3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说明 21(修改)
3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说明 21(修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1.1规划目的和任务 (2)

1.2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2)

1.3规划依据 (2)

1.4规划范围 (3)

1.5规划基准年和期限 (3)

1.6规划目标 (3)

第二章县城配套设施基本概况及整治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基本情况 (4)

2.2存在的问题 (4)

2.3优势及整治办法 (5)

第三章环卫设施规划 (6)

3.1废弃物处置原则及方案 (6)

3.1.1 城市生活垃圾 (6)

3.1.2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置设施规划......................... 7 3.1.3医疗卫生垃圾的收运处理. (7)

3.2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7)

3.2.1垃圾转运站 (8)

3.2.2洗车场设置规划 (9)

3.2.3公共厕所设置规划 (9)

3.2.4生活垃圾收集点 (12)

3.2.5停车场位置规划 (12)

3.2.6加油站设置规划 (13)

3.2.7市场设置规划 (14)

第一章总则

1.1规划目的和任务

《南江县城市配套设施专项规划(公厕、洗车场、停车场、市场、加油站、垃圾收集)》(2013-2030)编制目的是配合《南江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进一步实施和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需要,为今后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环卫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科学的指导,改变南江城市现状环卫设施与城市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状况,建立完善的城市环卫设施系统。

1.2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1.2.1指导思想

配套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将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思想,结合南江县城市环境卫生现状,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经济发展、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使环卫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并与城市发展相协调,适当超前进行规划。

1.2.2基本原则

(1)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群众、清洁城市、化害为利、造福人民”的环卫工作方针,从南江县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确立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模,完善服务功能,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2)强化环卫部门职能,对城市垃圾实行统一治理。

(3)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以环境效益为主,以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中心,逐步实现垃圾收运密闭化、处理无害化、作业机械化,使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

(4)实现末端治理到全面控制的转变,减少垃圾产量。

(5)强化有益于公众健康的便民公共设施的建设。

(6)优先考虑改善城市面貌和卫生状况的工程设施设备的建设。(7)与现状建设用地相结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1.3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实施)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8月1日实施)

(4)《城市环境卫生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建设部建城[1991]637号文件

(5)《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1990年12月31日)、《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城[1994]238号)

(6)《南江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重庆大学城市与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年编制)

(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8)《南江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2—2015)

(9)《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13)南江县新型城镇发展规划(2011——2030)

1.4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南江县城总规中(三大主要片区)为主,其内容包括环卫设施、农贸市场、停车场、洗车场、加油加气站、垃圾中转站等规划。

1.5规划基准年和期限

环卫设施规划期限,分为近期规划和远期规划。其中近期规划:2013~2015年;远期规划:2016~2030年。

1.6规划目标

环卫设施规划的目标是建成科学合理的垃圾清运处理体系,配备先进的工程设施和技术装备,逐步实现环卫事业现代化。到2030年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应满足城市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垃圾收集分类化、垃圾运输密闭化、垃圾处理无害化、粪便排放管道化、环卫作业机械化、环卫管理科学化、环卫科技现代化。

本次规划通过对南江县城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生活固体废弃物收集等方面提出规范化的建设要求。从根本上改变了南江城市环境卫生条件,方便了市民生活,使垃圾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保障了环境卫生事业与城市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需要,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第二章县城配套设施基本概况及整治办法

南江县位于四川北缘米仓山南麓,东邻通江,南接巴州,西界旺苍,北靠陕西省南郑县。因地势偏远,交通条件相对有限,配套设施基本具备,经过现场的踏勘和调研,因人口日益增加,其服务半径及设施功能已远远不能达到所需要求,现将该配套设施调研情况做一下分析。

2.1基本情况

1、加油(气)站现状:县城范围内加油站有6处,断渠2处,南垭村1处,樵河桥1处,林家坝矿业石油1处,黄金桥临时1处;目前还没有加气站,因县城地势及道路有限,其规模相对偏小,且加油站附近道路易拥堵,其配套设施不够完善。

2、公共厕所:目前,县城范围内共有公共厕所25个。大多分布于老城区与朝阳新区。从中嘴大桥至东榆几乎没有。沙溪坝片区未

设立公共厕所,所有厕所基本上都是水冲式的。

3、垃圾池:县城范围内共有垃圾池56个,大多分布于老城区,目前垃圾池普遍以小型砖砌垃圾池为主周边卫生状况较差,易造成蚊蝇滋生,对环境影响极大。

4、垃圾转运站:县城范围内共有垃圾转运站7个,主要分布于县城周边,其规模较小,数量也相对较少。

5、停车场:县城范围内共有13个停车场地,根据各街道和各物管公司提供的资料,共有1713个停车位,其余停车主要靠路边停车。

6、洗车场:目前南江车辆清洗站多数设备简陋,场地狭小,且没有对冲洗后含泥、含油污水做达标处理就直接排放,既污染环境又浪费水资源,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

7、农贸市场:目前县城范围内大小农贸市场共10个,分布比较平均;老城主要以红四门市场和老南中市场为主,新区主要以江南明珠市场为主,其余市场规模相对较小。

2.2 存在的问题

1、加油(气)站:首先,由于受到道路扩宽的限制,加油站规模普遍偏小。其次,附近道路易拥堵,且离附近房屋较近,存在安全隐患。最后站内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站内公厕卫生条件不够理想。

2、公共厕所:首先公共资源分布不均,服务半径过大,设施不够完善;其次有些公共厕所脏、乱、差,并且已经私人化,最后公厕后期管理跟不上。

3、垃圾池:老城区人口稠密,设施不够完善,日常维护未跟上,因大部分为砖砌垃圾池,环卫工人很难彻底清理干净,易造成蚊蝇滋生,对环境影响极大。

4、垃圾转运站:规模较小,数量较少,随着城市的发展,已有的设置已不能满足现在的需要。

5、停车场:停车需求急需增长,停车设施严重落后。部分停车设施利用率低,管理不够合理。停车场设施布局不够合理。路边停车过度利用并且有乱停乱放的现象。

6、洗车场:洗车污水随地流淌,进出城处洗车场欠缺,并且设备简陋、场地狭小。

7、农贸市场:农贸市场环境差;基础设施落后;市场拥挤;多以露天场地居多,人车混杂,交通混乱。

2.3 优势及整治办法

1、加油(气)站:

优势;从地图上可以看出,加油站位置分布于县城的两大出入口范围内。可以适当的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周围人口分布比较少,能有效的降低安全风险。

整治办法:位于断渠的2处加油站及樵河桥和林家坝处的日后可逐步拆除,选址东榆镇、跃进创业园区、东绕城红塔新区段、牛项颈

段、西绕城杨家河光辉村段、应急抢险站段新规划6处二级加油(气)站,针对加油站附近道路拥堵,可以采取在道路两旁设立交通提示牌;还可以在加油站出入口附近设立道路专用通道解决问题。对于加油(气)站内公共卫生问题,应加以改善、整治,为来往的旅客、客商留下好的印象。

2、公共厕所:

优势:老城区与朝阳新区分布较多,很好的服务了这两个人口稠密住居区。

整治办法:依据总规要求针对不同区域按标准设立相适应服务半径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管理单位对公共厕所的管理和保洁实行物业化管理的模式,即除了具体保洁责任人按标准搞好厕所的卫生保洁外,管理者要每天对公共厕所的全部内外设施进行不少于三次的维护保养。城区公共厕所必须免费开放供公众使用,必须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必须按规定时间开放,不得随意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厕所周围乱丢垃圾污物、搭建其它建筑物、堆放物品及堵塞通道;不得损坏公共厕所或将公共厕所改作它用;其公厕设计应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卫生、适用、方便、节水、防臭的原则,外观设计应与环境相协调,注意美观;完善已有公厕的公共设施;并加强后期的管理。

3、垃圾池:

优势:有效地解决了城区人口稠密地区的垃圾的收集。

整治办法:拆除敞口垃圾池和露天垃圾点,设置移动式密闭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处理工作:废纸,废金属等废品类垃圾可直接出售;砖、瓦、石块、碴土等无机垃圾宜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再次回收利用,未能回收利用的无机垃圾可在土地整理时回填使用;对以损坏的应加以修缮,对功能落后的应加以提升,达到设计的标准,保证城市良好的卫生状况。

4、垃圾转运站:

优势:分布于县城周边,能有效的降低环境卫生。

整治办法:提升现有设施,扩大现有规模,将原有的转运站改造成平台式垃圾压缩中转站,按发展需求并与合适的区域规划新的转运站;全力防范转运车辆的二次污染。规范装卸垃圾,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出转运站之前,排完污水;离填埋场之前,洗净轮胎;运输作业结束,将车辆清洗干净,车体外观见本色。

5、停车场:

整治办法:新增停车场,完善已有停车场的设施;设置完备的消防设施和完善的监控设施,标示出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新建停车场投入使用后,在其一定范围内,不得新设置临时占道停车位,原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应当及时撤销。今后随着城市

的发展,主要规划有林家坝停车场、物流园停车场、碾盘停车场、太子洞停车场,基本上能满足1000余辆货车的停放,同时将现有的对外停车场加以整改扩建,规划小区停车场比例为1个/200㎡,商场停车场比例为2个/50㎡,以此来满足县城停车的需求。

6、洗车场:

整治办法:取缔一些小型洗车场,完善洗车场的设施。新增出入城洗车场所,另外为了节约城市用地和洗车用水,车辆清洗站尽量与临河的加油(气)站、停车场等合并设置,其服务半径0.9~1.2km。

7、农贸市场:

整治办法:改造已有市场的基础设施;合理布置摊位数量;对市场业主要按“三优一规范”的要求促进其规范到位,摊、店划行归类,卫生保洁落实,喇叭口秩序良好,场内无乱牵乱挂乱堆现象,保持主干道通畅(3米以上);市场内要有良好的治安秩序、良好的交易秩序及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加强商品市场安全管理,组织市场业主及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检查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业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市场安全。市场内要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政策法规的宣传栏、复称(尺)设施要建立完善,协调工作要及时,办事效率要高。加强卫生管理并按需求新规划10处,主要有南河郦景、城北路社区、160队社区、清溪沟市场、红塔新区红叶广场商业综合体、杨家河社区商业综合体、红四门社区商业综合体、黄金新城综合市场、东榆镇综合市场、工业园区农贸市场。

第三章环卫设施规划

3.1 废弃物处置原则及方案

城市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城市粪渣、污泥,普通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建筑垃圾和余泥土方。

3.1.1 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以净菜进城、材料回收和分类收集为基本手段,在规划期内逐步完成从末端治理到全面控制的转变过程,逐步实施总量控制。

(1)城市垃圾的分类收集

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的目标是全面实现对有毒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同时在城市住宅区和其它城市垃圾产生源分阶段推广生活垃圾全面分类收集。

规划近期可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非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四大类。居民生活垃圾以外的城市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

城市主城区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60%,远期达到90%以上,其它各个片

区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50%,远期达到80%,另外对于可回收垃圾,按

其材料性状不同进行细分。

非厨余垃圾和可回收垃圾送往规划垃圾分选中心分选,分选出的

利用价值较高的废品作为工业原料,剩余部分可焚烧发电或卫生填埋。

垃圾收集点的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应采用不同颜色,并设立明显标

志,在居住区进出口和公共场所设置有毒有害垃圾、玻璃回收容器和

可回收垃圾容器。

(2)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方案

以垃圾收集点和小型垃圾转运站作为垃圾收集系统的基本设施,

由垃圾车分类装车后运往中型垃圾中转、垃圾处理场,或分选中心进

行分选。另外需改善现有废品回收系统,逐步形成完善的资源回收系

3.1.2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置设施规划

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方案

以垃圾收集点和小型垃圾转运站作为垃圾收集系统的基本设施,

由垃圾车分类装车后运往中型垃圾中转、垃圾处理场,或分选中心进

行分选。另外需改善现有废品回收系统,逐步形成完善的资源回收系

统。

3.1.3医疗卫生垃圾的收运处理

1.设计依据

a.《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b.《医疗废物转运技术要求》GB19217-2003

c.《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d.《医疗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运输线路

a.线路选择原则

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上下班高峰期和交通拥堵道路。尽量选用路线短、对沿途影响小的运输线路。

尽量使运输车的配备与废物产生量相符,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保证签约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安全、及时全部运转至处置中心。

b.线路选择

运输线路的确定是医疗废物运送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签约医院的分布情况、废物产生量、交通等情况,再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所能提供的特殊政策情况(单行、禁行、停车等方面),特制定医疗废物收集的网络路线图。

3.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

a.注意事项

运送车辆行驶时应锁门比车厢门,确保安全并不得搭乘无关人员或搭载、混装其他货物和动植物。3.2 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环卫工程设施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垃圾收运、市场、公厕、洗车场、停车场、加油站规划。

3.2.1垃圾转运站

垃圾收运设施主要是垃圾转运站。垃圾中转运输是城市垃圾清运处理系统中的重要环节,是垃圾收集点和企事业单位垃圾最终处置场之间的垃圾集中设施,避免垃圾产生源与最终处置场因距离过远直接运输不经济而设置的环卫工程设施。

南江县城主城区现有小型垃圾转运站1座,大型垃圾转运站1座。随着南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主城区和其它片区的迅速扩张,垃圾运输距离也随之增大,但是现有的小型垃圾转运站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因此,建设一批垃圾中转站是今后南江环卫设施规划建设中的重要内容。

垃圾中转站的选址和建设要根据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专项)规范》、垃圾清运量、经济发展水平和运输距离等因素来规划建设。

垃圾转运站的设置数量和规模取决于收集车的类型、收集范围和垃圾转运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小型垃圾转运站每0.7~1km2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m2,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

(2)大、中型垃圾转运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其用地面积根据日转运量确定。

(3)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收集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占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

采用非机动车收运方式时,生活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宜为400~1000m;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方式时,其服务半径宜为2~4km;采用大、中型机动车收运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服务范围。

垃圾转运站外型应美观,操作应封闭,设备力求先进。对每日转运量在15T以上的,应设置抽风除臭系统、给排水设施以及供操作人员休息的更衣间和储存可回收物品贮藏室。转运站的位置选在靠近服务区域中心或垃圾产量最多的地方,交通便利。

南江县城主城区及各个片区垃圾转运站建设选址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现状建成区内的转运站,一部分为规划今后南江县城发展用地设置的转运站。目前南江主城区及各个片区内的服务范围的转运站规划1个予以保留。

在南江县城现状建成区用地上设置的转运站,规划主要依据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要求、建成区内少量空地的位置和面积大小以及现状建筑质量(判断其是否可拆迁改建)来对转运站的位置进行选址,其间涉及到的部分被拆迁居民的房屋产权问题本规划不作为考虑因素。

今后南江县城新的城市建设用地内的垃圾转运站则依据其服务半径、垃圾转运量来进行布置,并要求其与城市其它建设同步实施或预留其用地。

根据环卫提供数据,南江居民每天约产生1.26Kg生活垃圾,按总规规划人口,2030年城区人口达到30万人,则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378t。垃圾转运站选型为日转运量50t的小型转运站,设置8座,其分布见附图。

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内布置小型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为400~1000m,由人工将区内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集中到垃圾转运站再由环卫队运送到垃圾处理场。

在拟建的开发区、住宅区、商业区和工业区,按规划选址设置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站应配套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另外建成区新建的垃圾转运站应尽可能量与已有建筑、环境相协调,并避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对现有质量较好建筑的破坏。

在垃圾的收运系统过程中,应完善现有的废品回收系统。为便于管理,应由清洁工人兼任废品回收工作,逐步代替社会上的个体废物回收者。废品销售收入归清洁工人个人所有。相关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法规,加强对废品回收企业的管理,使其逐步形成完善的资源回收系统,并实行资源回收营业许可证制度,给予减免税等优惠制度。

3.2.2洗车场设置规划

南江县城作为重要交通节点和门户,外来车辆较多。南江目前从事入城车辆清洗作业的车辆清洗站27座,多数设备简陋,场地狭小,且没有对冲洗后含泥、含油污水做达标处理就直接排放,既污染环境又浪费水资源,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应提倡进城车辆清洗站的建设规范化、集约化和规模化。

目前有沙溪坝临时洗车点,城区范围内有零星小车洗车点,规划建成林家坝洗车场、绕城路洗车场、牛项颈洗车场、明月村出口小型洗车点、杨家河洗车场等,朝阳、红塔、黄金等新区可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内设置社区洗车场。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在县城对外交通的进城侧设置进城车辆清洗站,用地面积1000~3000m2。规划南江县城共设置车辆清洗站8座。

另外为了节约城市用地和方便车辆情况,车辆清洗站尽量与加油站、停车场等合并设置,其服务半径0.9~1.2km。

南江县城旧城区(包括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洒水(冲洗)车供水器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所需建设经费列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3.2.3公共厕所设置规划

目前南江县主城区内的公厕共计27个,且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主城区西北片区,而且有些地区设置过密,有些服务半径过大,新区的公厕建设没有按照环卫要求设置。如果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新建公厕,则与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存在相同问题,就是用地紧张,而且居民主观意识上不愿将公厕建设在自己居住地旁。其它各个片区现状公厕公厕分布不均衡,在居民区较为集中,设置密度较大,且建筑标准较低,大多为旱厕。

本次环卫规划将新建公厕分为二种类型:①与新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共同进行建设,包括大型商场、广场、休闲娱乐场所、体育设施等;

②利用闲置用地单独进行建设。

南江的规划发展用地的公厕则可以依据国家规范的要求与其它建设项目同步进行,在繁华商业中心、居民小区、车站、场馆、广场、街道两旁等地合理布置公厕。规划南江县城2030年共设置公厕46座,其中新建公厕34座,改建12座。公厕分类为:二类公厕33座,三类公厕13座。

各片区具体规划布置如下:

老城片区:2030年共设置公厕16座,其中保留现状公厕8座,新建8座。

朝阳片区:2030年共设置公厕7座,保留6座,改建1座。

东榆片区:2030年共设置公厕9座,其中新建8座,改建1座。红塔片区:2030年共设置公厕2座,都为新建。

林家坝至东榆段:2030年共设置公厕6座,都为新建。

杨家河片区:2030年共设置公厕6座,3座新建,2座改建。

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公共厕所建筑标准分类表

南江县城应依法规定开发区、商业区、公共广场等人流密集区与环卫设施要配套规划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3.2.4生活垃圾收集点

目前南江县城主城区生活垃圾主要靠街道上的垃圾箱和一些露天简易垃圾池来收集,据统计其数量为52个左右,其不便于倾倒,同时也不符合垃圾收运容器化、密闭化的要求,应逐步淘汰。

其它各片区的生活垃圾主要靠少量的垃圾箱和露天简易垃圾池来收集,不能满足垃圾收运容器化、密闭化的要求,应逐步淘汰。

生活垃圾收集半径不超过70米,并应满足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其分类收集方式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

规划南江县城主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点采用容器间的方式布置于居民区、办公区和商业区,容器间内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采用塑料容器,每个容器间放置4个左右,容器间占地面积3~4m2。

规划其它各片区生活垃圾收集点采用容器间的方式布置于居民区、办公区和商业区,容器间内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我国塑料收集容器的类型及主要参数

3.2.5停车场位置规划

根据各街道和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资料,中心城区现有汽车停车泊位1713个,其余停车主要依靠路边停车。目前南江县城社会停车场严重缺乏,停车位不能满足停车需求,部分停车场被私自占作他用,占道停车情况严重,影响车辆通行,造成交通拥堵。

3.2.5.1问题诊断

1.人多地少、高强度开发的现实状况与机动车快速增长的矛盾;

2.公共交通发展滞后导致私人交通出行习惯的形成;停车管理政出多门,管理不到位,难以有效引导停车的规范化;

3.沿街商业布局形态导致的路边停车行为;

4.公共服务设施跨区域使用导致的额外停车需求;

5.执法、守法意识淡薄导致停车设施无法有效利用。

3.2.5.2停车问题对策

1.新建和挖潜相结合,提高停车设施的有效供给;

2.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保证停车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3.保障公共交通优先,改善公共交通环境;

4.停车应朝控制与节约化方向发展,不宜无限制满足需求;

5.调整规划策略,及时修订新的停车配建标准;

6.加强停车法规建设,保障有法可依;

7.研究管理策略,加强管理力度。

3.2.5.3停车发展策略

近期策略:大力促进公共交通,规范停车管理秩序。扩大停车供应为主,停车需求管理为辅。

根据城市用地情况划建设林家坝停车场、物流园停车场、碾盘停车场、太子洞停车场,能够满足1000余辆货车的停放;小车停车场,在县城核心区大堂坝建成有大堂上城地下停车场、县医院停车场、红星桥地下停车场、以及供销社停车场、金惠宾馆停车场,南苑宾馆停车场,朝阳新区已经建成的停车场有金城城市广场停车场、三古街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建设花园停车场、会议中心地下停车场等,目前已经建成的停车场可满足小车约1000辆的停车需要,按照现在执行的规范,规委会在审定新建小区时必须配建小区停车场,配建比列为:1个/200平方米,红塔新区、黄金新城已及断渠至马跃溪片区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停车场空间,基本能够满足县城停车需要。

远期策略:交通一体化,停车需求管理为主,扩大停车供应为辅。3.2.6加油(气)站设置规划

3.2.6.1规划依据:

1、《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3、国家建设部、商务部和商务厅有关文件

4、《南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3.2.6.2 加油站布局规划

1.布局原则

1)均衡分布原则

相对均衡,发挥单个油站最大服务效应,亦不造成资源的过剩和浪费。规划拟根据市区各片区容量建设用地规模进行相应布置。

2)协调统筹原则

坚持与城市的总体发展思路相协调,避免对城市交通、景观造成负面影响。

2.规划布局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在东榆镇、跃进创意园区、红塔新区,东绕城牛项颈段、南垭村、西绕城光辉村段、西绕城交通局应急抢险站处新建(改建)7座二级加油站。原断渠的两座加油站和樵河桥的加油站拆除。

3.2.7市场设置规划

3.2.7.1现状分析

1、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

2、基础设施差。缺乏停车位,无完善的给水排水、垃圾收集设施.

3、购物环境差。市场内蔬菜垃圾随地丢弃,浇洒蔬菜的水与污泥混杂横流。

4、露天场地多,人车混杂,交通混乱。

3.2.7.2规划要求

3.2.7.2.1农贸市场规划要求

区县级中心农贸市场:辐射半径2000米以上,面积超过10000㎡,且服务10万人以上;

区县级一般农贸市场:辐射半径1000—2000米,面积超过5000—10000㎡,且服务5—10万人;

社区农贸市场:辐射半径500—1000米,经营面积 5000—10000㎡,且服务2—5万人;

小区农贸市场:辐射半径500米以内,经营面积㎡以内,且服务2万人以下;

3.2.7.2.2商业中心规划要求

区级商业中心:所在区级行政划内常住人口在30万以上,城市商业中心内的商业营业用房(不包括住宅、公寓和写字楼)的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其占地面积应占该中心土地面积的50%以上,服务人口30万人以上。

社区商业中心:所在区域(居民小区、镇政府驻地)的常住人口不少于5万,城市商业中心内的商业营业用房(不包括住宅、公寓和写字楼)的建筑面积为0.3-5万平方米,服务对象以周边的小区居民为主。

3.2.7.3规划布局

根据《南江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南江县具体情况结合

新规划选址南河郦景市场、城北路社区市场、160队社区市场、清溪沟市场、红塔新区红叶广场商业综合体、杨家河社区商业综合体、红四门社区商业综合体、黄金新城综合市场、东榆镇综合市场、工业园区农贸市场(跃进) 、明月村汽修汽配市场、徐家坝龙潭子湾物流园等12个市场。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标准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1 总则 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其规模与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与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 城镇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不宜单独建设,应采取必要措施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镇建设计划。各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由各单位负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制定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一般规定 居住区、商业文化大街、城镇道路以及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客运码头、大型公共绿地等场所附近及其他公众活动频繁处,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容器间、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垃圾收集点 垃圾收集设施应与分类投放相适应,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系统尚未建立之前,收集点的设置应考虑适应未来分类收集的发展需要。 垃圾分类收集方式与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

(完整版)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导则--H-1020v2(1)

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导则 编制单位: 二〇一五年二月

前言 为深入贯彻《“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国发 [2013]3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 [2013]36号),指导各城市开展通 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通信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协调发展,特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 1、总则; 2、通信需求预测; 3、通信局所规划; 4、移动通信基站规划; 5、通信管道规划; 6、近期规划; 7、环境保护; 8、保障措施; 9、基础资料收集; 10、规划成果。 本导则在编制过程中,得到 XX、XX、XX的大力协助,在此深表感谢。 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建议和有关资料提供 给 XX(地址:), XX(地址)。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本导则主编单位: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

目录 1总则 (1) 1.1适应范围 (1) 1.2规划范围和期限 (1) 1.3规划目标 (1) 1.4规划指导思想 (1) 1.5规划编制依据 (2) 1.6规划效力 (3) 2通信需求预测 (4) 2.1预测指标 (4) 2.2预测说明 (4) 3通信局所规划 (6) 3.1通信局所现状 (6) 3.2通信局所需求预测 (6) 3.3通信局所规划原则 (6) 3.4规划方案 (8) 4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规划 (8) 4.1移动基站现状 (9) 4.2移动基站规模预测 (9) 4.3移动基站规划原则 (9) 4.4移动基站规划方案 (10) 5通信管道规划 (11) 5.1通信管道现状 (11) 5.2通信管道需求预测 (11) 5.3通信管道规划原则 (11)

东阳市城乡环境卫生及工程设施专项规划(2019修改版)

东阳市城乡环境卫生及工程设施专项规划(2019修改版)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与《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一致,为东阳市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739 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与《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一致,由于现状已经是2018 年,因此本专项规划为2019年修改版。 二、规划对象与规划目标 (一)规划对象:东阳市城乡环境卫生及工程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固体废物等。 (二)规划目标:建成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置科学体系,配备先进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环卫作业实行机械化、精细化、市场化,环卫管理实行网络化、规范化、智慧化,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事业现代化。 三、环境卫生发展预测 经预测:2020年生活垃圾收集量约1444.5吨/日,2035年生活垃圾收集量约2248吨/日;2020 年东阳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含渣土的量)约为51.29万吨,2035年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含渣土的量)约为74.28万吨;2020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112.5吨/日,2035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162吨/日; 2020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厨余垃圾产生量约为150吨/日,2035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厨余垃圾产生量约为320吨/日;2020年东阳医疗垃圾约1592吨,2035年东阳医疗垃圾约3300吨;2020年东阳市全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2100万平方米;2020年中心城区需要清运的粪便量为14.25吨/日,2035年为7.8吨/日。 四、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一):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议结合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可回收垃圾分选中心、大件垃圾处理和污泥处理等项目,建设东阳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内近期主要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厨余垃圾处理厂。 (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东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按现状不再扩建,东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作为应急生活垃圾处置场,同时处理焚烧飞灰。为此,对第二填埋场适当扩建,扩建面积约4000平米,库容约4万立方,作为飞灰填埋需要。 (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规划建议在城东街道泉坞坤山坳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规模2200吨/日,一期规模1650吨/日,二期550吨/日,占地约120亩。 (四):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 建设规模为近期100吨/日,远期15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规模为近期200吨/日,远期300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厂。为节省用地,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结合工艺特点进行合建,占地约25.8亩。 (五):建筑垃圾消纳场 规划在白云街道、江北街道、吴宁街道均新设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 (六):污泥处理项目 规划建议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置。 (七):可回收垃圾分选中心 规划进一步提升设施设备和增加分选中心布点。规划建议中心城区设置一处综合分选中心,并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并考虑。 (八):大件垃圾处理项目 规划大件垃圾处理项目位于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并考虑。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6-11-02 原标题: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拟建立核心指标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 法制网北京10月31日讯记者王开广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发布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建议和措施,建立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总体规划评估报告进行汇总,并将核心指标实施情况等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征求意见稿提出,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城市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存在违反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变相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并要求其责令有关机关改正。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用卫星遥感、信息化等技术手段,通过规划督察员、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等强制性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 此外,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分为年度评估和阶段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年度评估情况应当纳入城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同时报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阶段评估应当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相结合,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次。阶段评估报告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同时报原审批机关和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划地位)城市总体规划是全局性、综合性规划,在城市发展中具有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是合理配置城乡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指导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区域协调、城乡统筹、集约节约、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环卫设施规划规范

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78号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6、3.3.1、3.3.4、4.2.3、4.5.1、4.5.2、4.5.3、5.3.1、5.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臵必须从总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臵。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臵宜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臵。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臵方式,给处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臵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臵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臵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标准规范-(GB50442-2008)

1 总则 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2.0.5体育用地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2.0.6医疗卫生用地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2.0.7教育科研设计用地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2.0.8社会福利用地social welfare land use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

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工程编号: 编制单位: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甲级 院长: 姚本伦高级工程师 分管副院长:陶其中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副院长:黄德清高级规划师 总工程师: 张敏高级规划师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三所 所长:赵华中城市规划师 副所长:姜莘高级规划师 高平城市规划师 主任工程师:施强城市规划师 工程负责人:吴建国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项目组成员:吴建国 周瀚章助理规划师 凌翔见习规划师 审核:施强 审定:张敏 协编单位: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编制日期:二○○八年八月

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年)文本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章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公共厕所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生活垃圾收集点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废物箱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垃圾转运站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节粪便处理厂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基层环境卫生机构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节环卫道班房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章近期重点建设项目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七章规划实施的对策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合肥“”空间发展战略,实现合肥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发展目标,积极落实《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的实施,确保城市各项环卫设施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特编制《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主要是“”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的城镇密集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以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涉及的用地。 第三条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号令);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 、国家和地方的其他法律法规与相关规范标准; 、合肥市相关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年; 、远期~年。 第五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合肥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合肥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区内建设,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本规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建设城乡环境卫生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推进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把合肥市建设成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滨湖大城市。 第七条规划原则 、统一协调的原则,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促进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和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以人为本的原则,方便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努力创造生态良性循环的人居环境。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彻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防治环境污染的统一。 、合理布局、适当集中的原则,以产业政策和设施设置标准为依据,全面推进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城乡一体化的原则,立足中心城区,发展外围城市组团,兼顾周边乡镇,实现城乡环境面貌同时改善。、科技兴业的原则,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实用技术,保障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提高环卫设施现代化水平。 、社会参与的原则,实现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投资多元化,加快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环卫管理法制化。 第八条规划目标 贯彻以人为本的宗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配置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实现总体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先进,管理科学高效,构建与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要求相适应的城市环境卫生安全保障体系。、近期(年)目标 ()进一步规范垃圾袋装化,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全覆盖; ()将现有设施改造与新增设施建设有机结合,按规范要求逐步实施,力争环境卫生设施基本满足城市需求; ()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机械化水平,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到以上; ()通过环卫装备的升级换代,实现垃圾收运车辆“全密闭、压缩化、高运能”,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污水渗漏,降低垃圾在收运过程中对环境卫生的影响;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以上; ()大力发展节水型公厕,水冲式厕所普及率达到;新建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二类以上公厕所占比例达到以上; 、远期(年)目标 ()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完善,满足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发展的需求,达到国内同等城市的先进水平;()建立和完善资源回收系统,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垃圾收运系统,提升环卫装备水平,垃圾清运机械化程度力争达到; ()完善城市日常保洁系统,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到以上; ()继续完善公厕布局,提高公厕建设与管理标准,大力发展节水型、生态型公厕; ()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以上; ()建成合肥市城市环境卫生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现代化。 第九条在市区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宜划分为可回收物、可燃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届时具体应按合肥市政府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执行。 第十条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近期(年)按平均每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公斤推算,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约吨日; 、远期(年)按平均每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公斤推算,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约吨日。 第三章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 第十一条以公共厕所规划建设为重点,采用独立式与附属式相结合,活动式为补充的建设方式,坚持小型化、精品化、生态化、景观化相结合,有效地保证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建设用地,方便社会公众使用。 第一节公共厕所规划 第十二条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主城区和滨湖新区按每平方公里设置座公共厕所的标准;外围组团的工业、仓储区按每平方公里设置~座公共厕所的标准,沿路按以下间距设置:主、次干道为~米;支路~米。 第十三条公共厕所布点 公共厕所布局宜统筹各个功能区,以求面的平衡;结合各条道路设置,以求线的平衡;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公园等重要公共设施优先布置。 、近期(年)共设置公共厕所座;其中,现状保留座,新增座。 、远期(年)共设置公共厕所座;其中,其中,新增座。 第十四条公共厕所位置要求 、公共厕所布局宜统筹各个功能区,以求面的平衡;结合各条道路设置,以求线的平衡;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公园等重要公共设施优先布置。 、公共厕所应与垃圾转运站建设相结合,今后凡新建或改建垃圾转运站都应同时建设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公共厕所应与公园绿地、加油(气)站、公交首末站等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修改论证报告

第1章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一、对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1、城市发展方向基本一致 近几年来汉川市基本是按05版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进行建设,即向北以充实完善为主,适当向西;新河开发区主要向南,沿霍城大道和老荷沙公路布局大量工业用地;马口主要发展方向西北,与庙头呈现一体化发展态势;城隍主要向东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的扩散。超出05版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主要位于荷沙一级公路以北区域以及马口镇依托汉宜快速铁路站点及白石湖的开发有向南拓展的趋势。 2、主城空间总体结构框架为城市发展提供了一定指引 六年来,汉川主城区基本按照上轮总规确定的结构框架进行建设。老城关组团逐步实施旧城改造,承担商业、居住、休闲的主导功能进一步凸显;城北组团已成为市级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布局的空间,同时吸纳老城区的人口转移;北桥和华一工业组团是近几年新增工业用地比较集中的区域,主要沿霍城大道两侧集中分布;新河开发区综合组团依据总体规划,编制了汉正工业园规划并进行了开发建设,同时汉川电厂三期扩建、达利、银露等食品加工业相继入驻,为汉川与武汉吴家山产业园区的对接提供平台。 3、将马口纳入城区范围适应了城市经济产业及空间发展的需求 上轮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到马口为湖北省著名纺织基地,是汉川襄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96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以来,逐渐成为重点开发的地区,新区包括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服务等各种功能,在建筑、景观等方面均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为汉川市民提供了现代化居住、工作、交通等设施和场所。 二、05版总规对某些问题的判断存在失误和不足,导致实施中问题突出 1、对城市发展目标的制定考虑不够长远 在经济发展指标的制定方面未能准确预测汉川近年来的发展速度,导致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城市发展空间需求也突破了上轮总规的预测,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1.0.3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1.0.4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5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1.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其规模与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2.0.2 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2. 0.3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与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2.0.4 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 2.0.5 城镇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不宜单独建设,应采取必要措施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2. 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镇建设计划。各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由各单位负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0.7 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制定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年)

《河北省邢台市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18-2030 年)》 公示 一、规划期限及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年)》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保持一致,面积约 170 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2018-2030 年,与总体规划相衔接,近期至 2022 年,远期至 2030 年。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规划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远近兼顾、融合创新”的原则,对通信局所、通信管道、通信光缆交接箱、通信基站进行规划编制,在新的中心城区格局中,实现 5G 网络全覆盖和超宽带建设的目标,满足“智慧邢台”的应用需求。 2、规划原则 (1)统筹规划 统筹各类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减少重复建设,推动通信基础 设施集约化建设和绿色发展。 (2)合理布局 科学预测通信业务需求,有效整合通信资源,推进通信基础设施 的合理布局和同步建设,实现网络无缝覆盖,提升用户体验。

(3)远近兼顾 满足中长期的网络演进和 5G 网络的发展要求,适度超前建设,促进网络能力均衡发展。 (4)融合创新 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与城市景观有机融合,通过技术创新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品质。 三、规划内容 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在中心城区开展了通信局所、通信管道、通信光缆交接箱、通信基站四项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编制。 (一)、通信局所规划 (1)根据通信运营商建设需求,结合网络组网原则、现有网络资源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进行通信局所的规划。对于城市已建成的老城区,机房可采用“建、购、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对于新开发建设区域,可采用附建式建设,在新建市政、商业商务、行政办公等设施中预留机房位置。 (2)通信局所建设严格执行《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2010)中的强制性标准,采用标准设防类设防。 (二)、通信管道规划 (1)根据上位规划,结合通信运营商建设需求、网络目标以及现有管道的资源情况,在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支路布置管道建设方案。采用自建、共建、租用、购置等建设模式,统筹多方需求,共建共享,并留有余量。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Ningbo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编制目的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 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 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 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 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 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整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出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1.0.7 在详细规划中应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定点位置等内容,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要求。 1.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要求。 1.0.9 城市生活垃圾以外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根据此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情况及城市诸方面条件,提出相应规划控制要求。 1.0.10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环境卫生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facilities 具有从整体上改善环境卫生、限制或消除生活废弃物危害功能的设备、容器、构筑物、建筑物及场地等的统称。 2.0.2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public facilities 设置在公共场所等处,为社会公众提供直接服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3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gineering facilities 具有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理及处置功能的较大规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4 公共厕所public lavatory 供社会公众使用,设置在道路旁或公共场所的厕所。公共厕所可分为独立式公共厕所和附属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是设置在其他建筑内、并向社会公众全天候开放的厕所。

贵阳市“十二__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贵阳市“十二·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专项规划 贵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10年10月

贵阳市“十二·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 项规划 第一章前言 1.1规划背景及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为继续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决定、实施中心城区“畅通工程”目标要求,为完成“十二五”期间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生态文明城市整体服务水平,建设宜居贵阳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将不断完善以路网、慢行系统、公共停车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为重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使贵阳市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十二五”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指导贵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规划编制的依据 编制主要依据为:《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贵阳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各区(县、市)总体规划、“十二五”规划前期调研相关课题及相关专项规划。 1.3 规划范畴 本专项规划包括贵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至清镇市红枫湖镇,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至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含金阳新区、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高新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开阳、修文、息烽、清镇(三县一市)的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3121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为1230平方公里。 1.4 规划领域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排水、供水、综合管网(电力、电讯、燃气)、公共交通(停车场、轨道交通)、慢行系统、垃圾处理、防灾减灾、园林绿化等设施。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1-2030年) 文本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3.2 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1-2030)委托方(甲方):宜昌市规划局 承担方(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代码:40001083—0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001)

院长:(李晓江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张兵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

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2013 年 2 月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建所 主管所长:尹强,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主管主任工:鹿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编制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罗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李家志,城市规划师 项目参加人:李海涛,高级城市规划师 龚道孝,高级城市规划师 涂欣,城市规划师 袁少军,高级工程师 孙亮,城市规划师 李婧,工程师

付新春,助理城市规划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3)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 第一节城镇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战略 (5) 第二节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8) 第三节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 (10)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4) 第五节市域旅游规划 (17) 第六节市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8) 第四章规划区规划 (21)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24) 第六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5) 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7)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27) 第二节城市道路系统 (27) 第二节公共交通系统 (29) 第三节公共停车场 (32) 第八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 (34) 第一节布局原则 (34) 第二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34) 第九章居住用地规划 (39)

环卫专项规划文本

中国·长春市 长春市主城区东部片区环卫工程专项规划 The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Plan ofEastDistrictPingdingshan (2011 - 2020年) 文本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 长春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环境卫生发展预测 (3) 第三章环境卫生发展战略规划 (5) 第一节环境卫生发展战略目标 (5) 第二节环卫管理体系规划 (6) 第三节环卫经费管理规划 (6) 第四节环卫管理制度规划 (7) 第五节环卫市场管理规划 (7) 第六节环卫数字化建设规划 (8) 第七节环卫队伍建设规划 (8) 第八节环卫科技发展规划 (8) 第九节环卫应急管理体系规划 (9) 第四章垃圾处理系统规划 (10) 第一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规划 (10) 第二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10) 第三节建筑垃圾处理系统规划 (11) 第四节粪便处理设施规划 (12) 第五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12) 第六节长春市垃圾处理远景展望 (12) 第七节长春市垃圾综合管理远景展望 (13) 第五章垃圾转运系统规划 (15) 第一节长春市收运模式规划 (15) 第二节长春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规划 (15) 第三节收集设施规划 (15) 第四节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规划 (16) 第五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划 (17) 第六章环卫公共设施规划 (19) 第一节公共厕所 (19) 第二节环卫车辆停车场 (20) 第三节环卫工人作息点 (20) 第四节洒水车供水器设置规划 (20) 第七章环卫机具规划 (21) 第一节道路清扫机具规划 (21) 第二节垃圾运输车辆规划 (21) 第三节餐厨垃圾运输车辆规划 (22) 第四节粪便运输车辆规划 (22) 第五节洒水(冲洗)车辆规划 (22) 第六节其他环卫车辆规划 (22) 第七节环卫机具需求汇总 (22) 第八章环卫设施投资建设规划 (24) 第一节环卫设施投资估算 (24) 第二节近期建设项目规划 (25) 第九章实施保障和效益分析 (27) 第十章附则 (28)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土地,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依法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方能进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颁发规划许可,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制度。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都是法定规划,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上位规划和下位规划的关系。下位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下位规划应服从上位规划。上位规划是下位规划编制的依据。从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性质、作用、内容来看,城市总体规划是属于战略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属于战术性的(操作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我国法定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层次是城市规划科学的巨大进步。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具体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从战略性控制到实施性控制的核心层次和重要手段,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建设发展最直接的法定依据,也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最为直接的法律依据。 从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控制性详

细规划在编制中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调整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具有一定普遍性。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8月29日建设部颁发),这一规定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落实。从国家到地方(省主管部门)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是违规,问题突出,必须查处;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应区别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科学的角度,应坚持实事求是,本人更倾向于后者。 一、应当允许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予以适当调整,这个裁量权应当是地方政府的。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第一,城市总体规划属于战略层面,其内容、深度的规定有很多是概括性的要求,很多内容做不到具体指导实施、引导和调整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达到这种要求和深度只能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去深化、具体化和实现。第二,由于小比例尺地形图的限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也难以对各类性质用地边界具体确定,包括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城市用地性质(包括用地兼容)、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贵阳市“十二·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发布日期:2013-06-1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处字体:【大中小】 贵阳市“十二·五”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送审稿)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3 第一节规划背景及意义..................................................................................................................... 第二节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三节规划范畴................................................................................................................................. 第四节规划领域................................................................................................................................. 第五节规划期限:2011年-2015年。..............................................................................................第二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状5 第一节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及取得的成绩 ......................................................................................... 第二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章环境条件分析10 第一节机遇和有利条件..................................................................................................................... 第二节挑战和不利因素.....................................................................................................................第四章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13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规划原则................................................................................................................................. 第三节规划目标.................................................................................................................................第五章重点建设任务19 第一节城市道路部分......................................................................................................................... 第二节供水部分................................................................................................................................. 第三节排水部分................................................................................................................................. 第四节综合管网部分......................................................................................................................... 第五节公共交通设施部分................................................................................................................. 第六节慢行系统部分......................................................................................................................... 第七节垃圾处理系统部分................................................................................................................. 第八节园林绿地部分......................................................................................................................... 第九节城市轨道交通部分................................................................................................................. 第十节防灾减灾设施部分.................................................................................................................第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33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 第二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 第三节改善建设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第四节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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