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师聘用合同

执业律师聘用合同

执业律师聘用合同

聘用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及有关法规,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执业律师,乙方不得同时接受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聘用。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另行续签本合同。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管理的规定行使管理权;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办公条件;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业务工作手续;

4、在乙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年审注册手续(注册费由乙方自理);

5、甲方有义务按双方的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以甲方名义执业,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声誉,接受甲方安排的法律事务。

2、乙方承办案件,须填定《收案登记表》办理收案手续,费用由甲方财务统一收取,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律师费,不得向当事人出具白条;

3、乙方承接案件时交由甲方统一编文件档案号,即在《收案登记表》上编出。所办结的案件应在整理结案卷宗后交甲方存档备案,乙方和客户签订的所有合同原件须留甲方一份存档。

4、乙方每年度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人民币元、房费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整。

乙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乙方缴纳办公费及纳税的具体办法详见甲方有关财务规定。

5、乙方在办案中出现重大差错或服务质量差而被当事人投诉时或由此引起的任何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和其他后果。

甲方并同时有权酌情罚扣乙方收取的律师费用作为名誉受到损失的补偿,同时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聘用合同,停止办理乙方执业证年审注册手续;

1、乙方被宣告停业或被吊销执业证书;

2、乙方执业中因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被投诉,并给甲方带来经济或声誉损失;

3、乙方没有按时缴纳办公费用;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支付方法,按甲方有关财务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七条根据深圳市有关规定,甲方为乙方办理医疗、社会养老保险手续,但应缴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调离时,甲方协助办理有关保险转出手续,同时,甲方可停止为乙方代缴保险费。

第八条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情形外,双方在合同期内不得终止本合同。如果乙方拟调离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须在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后,乙方须与甲方财务结清帐目,同时将未结案件一并转移到新所继续办理,甲方方可为乙方办理转所手续。

第九条如果乙方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再与甲方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一个内与甲方财务结清帐目,同时将未结案件一并转移到新所继续办理,甲方方可为乙方办理转所手续。

第十条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方:

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完整版)

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二条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但乙方提出签订期限低于一年期限合同的除外。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包含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 2 —

2020年最新版员工聘用合同书正式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BH-020259 2020年最新版员工聘用合同

2020年最新版员工聘用合同书正式 版 员工聘用合同 招聘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搜索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 年(或____ 个月),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个月(或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____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 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 天(包括在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第七条劳动保护。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

山西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山西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 (2014年12月10日出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职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经省司法厅核准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的人员。 第三条公职律师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公职律师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律师协会依法对其实施行业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公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从事法律事务,享有社会执业律师同等法律地位。 公职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二章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范围 第五条公职律师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近两年考核考评称职以上; (四)所在单位同意设立公职律师机构或岗位。 第六条公职律师职责范围,仅限于为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一)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 (三)接受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参与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 (四)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五)其它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 第三章公职律师的申请与核准 第七条申请领取公职律师工作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在单位设立公职律师试点的申请书; (二)所在单位成立公职律师机构或岗位的报告;

教师聘用合同书

合同编号 (6位阿拉伯数字) 长沙县江背镇江背中学教师 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甲方): 教师(乙方): 长沙县江背镇江 背中学制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会顶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一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一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一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一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2018年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为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工作需要,实现依法行政,维护本单位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交往中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指派本所***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报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决定的重大决定、重大事项,以及甲方作出撤销行政许可、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等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甲方规章制度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审查并出具

书面法律意见;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涉及公众利益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提供服务和提出意见; 5、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赔偿、仲裁等法律事务;标的数额5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6、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7、甲方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法律顾问权利义务: (一)、法律顾问权利: 1、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法律意见; 2、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 3、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和待遇; 4、与聘任机关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和法律顾问义务: 1、应当向甲方委派符合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办发〔2017〕5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2、为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3、为甲方审查、草拟或修改合同及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4、参与甲方重大经济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谈判,为甲方的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代理甲方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计新闻发布会等公开场合发表授权声明; 6、代理甲方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调解、斡旋和谈判; 7、根据甲方的需要和安排,为甲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8、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2018最新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协议(详细版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教师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1 页共 6 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二条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__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__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__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包含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教育培训机构教师聘用合同(模板)

盘锦市名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员工聘用合同 姓名: 部门: 职务: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聘用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名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の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の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二条聘用职务及职责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及乙方の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の工作和职务。 三、乙方应当尽最大の努力,以主动和积极の态度,按时完成甲方规定の工作职责及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 甲方执行活动工时制,除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外,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停工,由于气候影响和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施工经公司领导安排予以调休。 第四条工作条件及劳动保护 一、甲方实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及有关实施办法中规定の工作制度。 二、甲方根据乙方の工作工种、工作岗位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の符合国家规定の劳动安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工资指数及乙方の工作岗位、职务及技能发生变化时,对乙方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作出调整。 二、甲方进行调整不得低于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布の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发放工资の日期为每月の10日(节假日可顺延或提前),支付时间不能超过约定の时间の10天,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 第六条福利待遇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模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职律师工作,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公职律师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职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任职于各级党政机关(含工作部门,下同)和人民团体,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到上述单位,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主要从事本单位法律事务,不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和公职律师。 第四条公职律师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行政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公职律师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律师协会负责申请担任公职律师人员培训、公职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

第五条公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公职律师执业活动,享有社会执业律师同等法律地位。公职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二章公职律师办公室 第六条公职律师办公室是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在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设立的公职律师执业机构。公职律师办公室不参与市场竞争,不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其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一)指派本机构公职律师办理本单位的法律事务,为公职律师提供出庭或从事其他法律事务所需的律师函、介绍信等有关文书,并做好有关收结案登记、业务归档、统计、印章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指导、协调本机构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对重大法律问题组织专家论证; (三)安排本机构公职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事务;

最新学校教师聘用合同3篇

最新学校教师聘用合同3篇 最新学校教师聘用合同3篇 甲方: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自愿报名,公开竞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签约之日起,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教师。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时间为年(自二00 年月日起至二00 年月日止。试用期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长期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与甲方其他在编在职教职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3)、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并根据内部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满工作量的福利待遇不低于00元/年。 (4)、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如有违反,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2)、乙方享有参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权利。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满勤满量。 (4)、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的考核,乙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的标准。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规和教学常规,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的的声誉。 (6)、乙方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学校教师聘用合同(完整版)

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 名称:姓名: 单位地址:身份证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教师资格种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号:学历: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

位及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包含试用期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怀化市民办教育机构教职员工聘用合同书

编号: 校第号怀化市民办教育机构教职员工聘用合同书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学历: 毕业学校: 职称: 专业: 教师资格证号: 怀化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印制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并聘任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期限为年。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本合同效力自年月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2、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3、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如因本职工作任务未完成,而导致加班,甲方不另计报酬。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政策和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有权提出批评、建议。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资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为: 。 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甲方负责在与公办学校、公办教师一视同仁的前提下,按有关法律和政策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4、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劳动报酬内容: 。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如未续签,即行终止。

公职律师有关规定

附件 浙江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12年12月31日省司法厅浙司〔2012〕174号文件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加强对公职律师的教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职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 律职业资格,任职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务员,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专职从事本部门法律事务,不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公职律师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行政管理。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本系统的公职律师实行统一业务管理。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公职律师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律师协会负责公职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四条公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从事本部门法律事务,享有社会执业律师同等法律地位。 公职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二章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范围 第五条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根据需要,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商省司法厅同意,可以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 第六条公职律师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任职于政府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部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四)通过浙江省律师协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律师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并结业。 第七条公职律师职责范围,仅限于为本单位内部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一)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 (三)受本单位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参与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 (四)代理本单位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五)本单位其它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

培训机构人员聘用合同书

厦门沃润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教职人员聘用合同书 用人单位(甲方):厦门沃润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清扬 聘用人(乙方):王琴 性别:女民族:汉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招聘任用乙方为行政主管。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2015年05 月01 日起,至2017 年07 月01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2 个月,自2015 年05 月01 日起,至2015 年06 月30 日止。 三、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责: (一)负责沃润森科技教育有限公司旗下教育品牌,沃润森教育培训项目的行政及市场事务管理; (二)组织协助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责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公职律师管理暂行规定

公职律师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职律师的执业行为,加强对公职律师队伍的管理,保障我省公职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8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职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现供职于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经省司法厅核准执业,专职办理本级政府或部门法律事务的律师。 第三条公职律师不改变原有的人事和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公职律师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公职律师的执业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调整,在执业过程中享有与社会律师同等的法律地位。 第五条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如确有配备公职律师需要的,可申请作为公职律师试点单位。 第六条在具备公职律师试点条件单位工作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公职律师证: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系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现职公务员或行使政府职能部门的现职工作人员; (三)在本单位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 (四)品行良好; (五)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第七条申领公职律师证的人员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本人填写的《律师执业证登记表》; (二)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品行鉴定;

(五)县(市、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格式的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六)申请人系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现职公务员或行使政府职能部门现职工作人员的证明; (七)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在单位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及同意其申报公职律师的函。 (八)律师职前培训结业证复印件或律师执业经历证明; (九)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第八条公职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二)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审查意见后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省级政府部门公职律师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省司法厅。 (三)省司法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并颁发律师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不予执业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或有关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 第九条公职律师的职责范围: (一)为本级政府或部门的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二)按本级政府或部门的要求,参与本级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 (三)受本级政府或部门的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 (四)代理本级政府或部门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五)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并经所在单位同意,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六)本级政府或部门其他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 第十条公职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职律师具有以下权利: 1、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依法调查取证、查阅案卷材料等执业权利;

教师聘用合同书范本

博赞忆鸣惊人教师聘用合同书 编号: 甲方(聘用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乙方(受聘教师):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甲乙双方根据现行法律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意 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职位及期限 职位:__________ ,聘用期限自_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 二、教师职责 1>结合实际,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校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校长及教学主管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其他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校教育工作; 3、对学生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 4、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备课”、“上课”、'‘辅导”、'‘考核”等规定; 5、完成每节课教学目标,制订学生学习计划,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6、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学生,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作好沟通工作,能与家长和学生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8、学校举办的各型活动,教师需认真准备及执行各项工作; 9、认真完成校长交付的其他任务。 三、劳动纪律、奖励与处罚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有权按国家政疑制定管理本校的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行为进行处罚; 3、乙方应遵守本校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不得搜自离开工作岗位; 4、因乙方未尽工作职责或故意、过失导致教学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做开除处罚。 5、乙方不得向学校外任何人透漏有关学校的一切机密文件信息,违反者一次罚款10000元,再犯翻倍罚款。 四、聘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经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2、聘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搜自受聘其他与本校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如违犯者视作违约行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内,如果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或在家长中反响不良,或教育质量及续班率严重下滑,教学成绩不佳的情况,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聘乙方,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4、(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一月提出。如有违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提出相应索赔。 5、(因行业特性,教师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在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如有违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提出相应索赔。 六、其他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本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政府聘用公职律师协议书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基于依法行政的要求,为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日常行政管理和经济活动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务,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自身合法权益的充分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顾问,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法律事务,包括: (一)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二)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三)协助甲方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四)协助甲方对外进行法制宣传活动; (五)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六)就甲方作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七)协助协调甲方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因涉及法律事务职责不清引起的争议; (八)对甲方所辖区域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涉法事件,参与进行调查或者协调处理; (九)协助解决群众上访,为上访群众解释有关法规政策,化解社会矛盾; (十)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它重大纠纷; (十一)草拟、修改、审核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十二)协助甲方审查其他重大的经济合同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十三)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

XX教育机构老师聘用合同

晨成教育聘用老师合同书 甲方名称:晨成教育地址:电话: 乙方姓名:地址:电话: _晨成教育_坚持以诚信为本,坚持与老师长期合作,互相信任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岗位职责、纪律要求 1、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办学,乙方在所安排的岗位上负责教育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和教学安排。 3、乙方必须要维护甲方的名誉、声誉,不得散布对甲方有负面影响的言论,不得对 家长、学生或其他等人泄露甲方的相关情况。 4.乙方就有关甲方的工资制度、管理模式、教学模式、内部资料要完全保密,不得因 任何情况、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人。 5、违犯以上条款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工作报酬、双方责任 1、工作期间甲方应按每月(除寒暑假外):1900(基本工资)+100(全勤奖)+400 (绩效考核)+400(校区综合管理)+工龄工资+兴趣班工资(严格按照晨成教育薪酬福利制度)支付乙方。全职员工上班时间为:8:00-11:00,14:30-19:30。工作满月后10号统一发放工资,不得提前支取。 备注:此处基本工资为基数25人,每学期会根据带班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寒暑假工资按天计算。 2、因乙方在工作中被证明在责任心、教学能力、管理学生等方面不合格或达不到辅

导班要求,甲方将根据《晨成教育绩效考核办法》进行扣款。 3、乙方离职需提前30天提出,本着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进行交接,交接完后方可 离职。如未提前提出离职,当月的绩效考核和校区综合管理将不予以发放。 4、有关具体的工资考核指标详见《晨成教育薪酬管理办法》。 5、校区综合管理费用非所有全职能够享受,此费用会根据乙方工作及管理情况进行 上下浮动调整。 6、乙方有权享受劳动法上关于婚假和怀孕等相关合同条例。 四、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方与乙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1)在工作中(教学态度、教学情绪、教学思路、学生进步程度、学生喜欢程度等) 被证明不符合工作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或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确需裁减人员的。 六、违反和终止、解除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在相互守信、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双方签字生效。

河南公职律师规定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 继续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我省自2003年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先后在15个省直单位和17个省辖市属行政执法单位发展公职律师200余人。这些公职律师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为本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活动,处理了大量具体的法律事务,为本单位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探索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根据司法部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司法厅决定继续执行《河南省司法厅公职律师试点办法(试行)》(豫司文[2003]35号),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范围 省直属和省辖市属行政单位法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公务员,符合条件,经本单位批准,可以申领公职律师执业证,从事公职律师工作。 二、申办公职律师执业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申请设立公职律师的文件; 2、《河南省公职律师执业申请表》一式二份; 3、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5、申请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6、蓝底小二寸照片3张(用于申请表和执业证)。 《河南省公职律师执业申请表》可从《河南律师网》下载中心下载,以上3、 4、5、6需粘贴到《河南省公职律师执业申请表》内。 三、注意事项

1、已申领了公职律师执业证的人员按司法部规定统一换发新版执业证。换证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继续从事公职律师工作的证明、原执业证及小二寸蓝底照片1张。 2、2010年度公职律师执业证的申办及换发工作集中在6月至7月上旬进行。不再继续从事公职律师工作的,请将执业证交回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3、新申办公职律师执业证人员自行联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不少于三个月。实习结束,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其指导律师出具实习鉴定。 4、根据行政单位实际情况,申办公职律师执业证人员参加本单位业务培训,不再参加省律师协会统一的岗前培训。 联系人:王芳电话:65900672

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

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教师事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职位工作。如果院系发生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职位。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协议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2.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全职在_________特聘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外出合作研究、进修、培训任务的除外。从海外直接应聘的特聘教授人选如有特殊情况,聘期内保证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聘期 本岗位首次聘期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任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方意向,甲乙双方可续签聘任协议。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条工作目标 1.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2.乙方在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_________ 第四条岗位任务 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访问学者)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_________学时以上。 (2)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2.争取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考核期内,必须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1项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该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以及学院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3.学科建设任务: (1)乙方应该积极参加学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设目标。 (2)乙方在考核期内平均每学年必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大学);或考核期内有1篇公开发表在sci收录杂志(if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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