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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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所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关联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通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所有融资行为,不包含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方式。

第四条投融资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集团融资预算;

2.制定各种投融资计划;

3. 审核确定投融资方案;

4.推进实施投融资计划;

5. 维护投资与贷款运行安全;

6. 维护金融机构合作信誉。

第五条公司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遵循以下原则:

1.满足集团资金需求为标准,遵从集团总预算原则;

2.充分整合、利用政策与资源,积极降低融资成本的原则;

3. 兼顾集团长远利益与当前需求相平衡的原则;

4. 权衡资本结构(权益和负债比重)支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5. 慎重考虑公司偿债能力,适度谨慎性原则。

第二章投融资工作目标

第六条集团融资工作目标:

1. 融资业务流程控制,业务得到适当授权与审核;

2. 融资总量适度增长,满足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

3.适当控制融资成本,降低利率或与利率同步调整;

4. 降低融资运营成本,保证廉洁自律,节能增效;

5. 融资方式创新突破,最大限度满足集团跨越式发展需求。

第三章投融资管理机构和职能

第七条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是集团融资工作的主管部门。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融资工作接受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的统一监督、指导。第八条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控制融资风险。

第九条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所有的对外投资、融资业务的具体实施与监管。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融资活动提出议案,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应积极组织对项目融资方案进行筛选、策划、论证、筹备,并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融资结构分析,拟定公司年度及中长期融资方案,并负责对公司的融资方案进行财务评价及效益评估,负责公司融资活动的策划、论证与监管,审核公司的重要融资活动,提出专业意见,并对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跟踪管理。

第十二条资金投入使用后,资金使用部门和财务管理中心须对资金的运行进行

监督,发现其与生产经营需要存在不符之处,应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按照审批决定做出调整。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融资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核,并对融资结果的以下方面进行评价:

1. 融资业务进行前是否经过内部授权和批准;

2. 融资文件是否经股东会、董事会等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

3. 融资用途是否符合有关监管要求与规定;

4. 融资带来的实际收益及财力结构影响评价;

5.融资成本费用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等。

第四章投融资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集团所属各公司应编制书面的融资需求计划,报请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进行可行性方案认证,并作出决策。具体决策程序如下:

1.董事局、各经营单位申报项目提出融资需求;

2. 对拟投资(或兼并收购)项目进行财务分析与调研;

3. 分析并汇报项目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及风险点提示;

4.融资方案报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

5. 获批的融资方案由投融资管理中心具体实施推进;

第十五条公司申请贷款由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主办,涉及集团以外的下属子公司的融资由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指定其财务部门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集团各下属子公司可以自行开展融资业务,但其融资业务需报经集团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同意方能实施。

第五章融资担保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为保护公司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公司需加强对外担保业务的控制。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所有对外担保均需获得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

第十八条原则上担保局限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内部进行,对集团体系外的企业提供担保需经集团董事局审批同意。

第十九条公司的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第六章融资成本管理

第二十条融资工作应本着节省成本的原则,在各种方案的设计比较过程中应考虑融资成本的影响。融资成本应接受董事局和财务部门的监管。在配合银行金融机构开展配套业务时,应本着成本总额可控的原则,实际分摊的成本不得超过获取授信时约定的综合成本。开展银行贷款配套业务、支付银行中间业务费用等,应通过内部流程进行业务审核,方案获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融资费用应在融资方案报备中得到体现,经授权同意的融资方案应同时报备给财务部门进行事中监管;融资费用的支付由融资部门提出申请、报财务部门审核、提交给董事局相关领导签批、最后经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二条集团投融资(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各类业务台帐,对所有融资业务进行有效监管。融资业务部门都应建立贷款序时台帐、抵押品登记管理台帐、押品评估费用管理台帐、押品保险费用管理台帐、中间业务费用管理台帐、银票登记管理台帐。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投融资管理中心档案包括企业基础信息材料、各类产权证件、报表数据资料、融资合同、银行票证复件、银行往来公函等。

第二十四条企业基础信息资料应按企业类别分别归类管理,各类产权权利证件应分别标识后存放管理,贷款合同应按照适当的原则编号存档管理,其他文件应按银行或是按融资主体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后存档。

第二十五条投融资(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应指定专人对报表数据资料、产权证件、融资合同等进行分门别类地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投融资(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的档案除按要求进行纸质档案归档外,还应设电子档案扫描进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投融资(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的档案外借应办理外借手续,非经管理中心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同意外借的文件应留下复印件,实际借用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字,视同原件存档。资料档案外借应载明具体原因及归还时间。产权证等重要档案的外借需经董事局分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八条投融资部重要档案管理期限同会计档案存档期限。其销毁应按会计档案类似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经控股集团董事局批准后生效,如与已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解释与补充规定。

第三十一条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各项目业务审批表格附后。

XX集团贷款授信内部审批表

银行贷款下贷通知单

开立银票申请单

申请人: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

银行还贷本息通知单

投融资档案管理制度修正稿20160713

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融资档案管理办法 (暂行) 2016年4月

1目的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规范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投融资部项目档案在未来较长的期限内妥善保存,方便公司领导、业务部门及其他资料需求方对文件资料的查阅,特订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投融资的各类业务,从项目立项申报至项目结束期间产生的各类项目纸质记录及电子档案材料的建立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项目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投资 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方案、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能力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其他项目管理等资料,按照要件类、决策类、其他类分类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1要件类档案:指公司与外部相关方(含集团内部其他平 台公司)之间为开展业务而形成的完整、真实记录权利义务的相关审批文件、合同、协议、收付款凭证、往来函件的全部复印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2决策类档案:指集团及基投公司内部对项目决策形成 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

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方案、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能力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内部审批文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3其他档案:业务主办部门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与项 目最终方案编制有关的客户信息资料和项目资金投放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巡访记录、项目总结、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不适合归入要件及决策类资料的文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4管理职责 4.1公司事业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在 项目公司成立前将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资料收集、分类并及时归集至投融资部,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负责将与项目相关的合 同、协议、备忘录等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及时归集至投融资部,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3投融资部:负责点验接收、编目立卷事业部、风险控制 部及项目公司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签署的

投融资管理制度(初定本)

公司投融资部管理制度目录

公司投融资部管理制度(初稿) 部门名称:公司投融资业务部 直接上级:公司总经理 一、部门职责 广州统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汇公司)投融资业务部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公司项目的前期挖掘、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启动期及发展期的运作、项目专用资金管理、项目股权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并通过各种渠道为项目融资,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后盾,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合作项目投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挖掘符合市场的投融资项目,对意向性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编写,同时进入项目的投资性时段安排、资金储备安排以及完成备选项目的其他前期准备性工作的具体操作阶段。 (二)建立投资项目库,选择投资合作项目,负责组织对投资合作项目前期考察、论证,负责起草投资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文件; Ps:建立项目库,合理管理项目数据,保证备选项目前

期报告的编写、后期融资资料的提供。 (三)配合好合作的金融机构做好项目融资工作; (四)针对前期挖掘的项目从项目分析、项目谈判、项目资金运作等流程,充分培养部门员工能完整有序的参与项目前中后期的工作,作好集团公司人才培养基地的示范点。 Ps:项目主协办制。 (六)负责公司项目投融资管理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五)积极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对项目运作实行具体责任人资金激励制度。 (七)分阶段、有目的性的派遣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充电、考察挖掘备选项目,形成长久有效的个人素质提高机制,备选项目持续输入机制。 Ps:部门发展要求业务素质较高,员工需不断加强学习,同时也希望得到公司支持,多创造让员工学习深造的机会。 (八)以公司发展宗旨为依据,发展目的为导向,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投融资的顺利进行。 (九)做好项目融资的前期工作,包括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和融资洽谈等,并及时办理各类融资的手续。 Ps:跟踪项目,了解项目开展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十)对融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做好融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Ps:专人管理,有序借还。

投融资管理制度

投融资管理制度

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投融资行为,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管理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加实收资本;债务性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

子公司的一切融资行为。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第七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第八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项目投资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管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九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

投融资管理制度(精选模板)

(精选模板)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 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四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发展计划部按照公司规划方案,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七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财务部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八条公司长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投资并购小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提交公司会议研究;并按照审核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 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3)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4) 第四章总则 (5)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6)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8)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10)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12) 第九章其它 (12)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第七条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第八条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一)向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万元时; (二)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融资部管理制度详细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融资,指债务性融资;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等。 第二章融资管理原则和控制目标 第三条公司融资活动应当符合公司规划和经营计划,公司融资管理遵循以下管理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司融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宏观调控。 (二)统一性原则:公司对融资实行统一管理,对融资进行风险控制。 (三)安全性原则:权衡资本结构对企业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四)效益性原则:公司采用合理融资方式,提高融资资金的效益性。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渠道。 (五)适量性原则:公司融资活动以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为宜,统

筹安排,合理规划。 (六)授信原则:公司根据内部各级机构的经营风险大小、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科学合理的确定各级机构的融资额度,进行授信。 第四条融资管理控制的目标是: (一)加强对融资业务的内部控制,控制融资风险,防止融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 (二)保证公司经营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融资决策科学、合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保证融资资料及相关及记录完整、及时、准确。 第三章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融资活动作出决议,董事会授董事长、总经理分别在其权限范围对融资事项作出决策。财务总监对融资活动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项意见。 第六条融资部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融资管理工作,融资部是融资活动的具体部门,负责对外借款融资的相关事宜,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定融资管理办法、目标与原则; (二)对融资项目的成本预算,组织协调实施融资预算,设计融资方

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四章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总部、各子项目的所有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其中,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建造大型机器、设备等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目的 (一)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更大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改善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条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要经业务的发展。 第六条对外投资方式

(一)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包括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一般包括: 1.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投资业务必须做到职务分离 (一)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二)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三)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四)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五)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应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八条短期投资程序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二)证券资金部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

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三峡日报传媒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控制,规公司投融资行为,降低投融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以及《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管理主要是指公司对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事项的决策管理。 第三条公司的投融资行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对投资决策管理 第四条对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以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五条公司对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发展规划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投资总额计划。 (二)按照本制度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七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外)独立法人实体;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业务流程指引--------------------------------------------------------------------------- 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资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 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 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 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项目建设等。 第四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划方案,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公司设立投资并购小组,由财务及证券相关人员组成,负责

履行对外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八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投资并购小组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投融资管理办法

投融资管理办法 投融资管理旨在通过规范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融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融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融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努力实现投融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佳化。投融资管理遵循保护所有权、放开经营权的基本方针,并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投融资行为健康发展。 企业进行投融资及对已成立公司进行增资或转增资本的,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批复后,再按《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履行投融资程序。一、控制目标 (一)盈利能力方面:投融资主体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二)偿债能力方面:投融资主体长、短期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小,原则上速动比率不低于1,资产负债率应控制在70%以下,利息保障倍数大于2。 (三)新成立的子公司,经特别批准的。公司在选择投融资项目时,须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论证,并形成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融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融资项目额度; (2)投融资项目内部收益率: 内部收益率必须大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 (3)投融资项目资金回收期:原则上控制在资金使用周期之内; (4)流动资金贷款:借款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且能按时还本付息。 二、业务流程与控制点

1、投融资项目提出和拟定 (1)董事会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制定当期投融资战略部署;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制定的战略部署草案;市场开发部组织研究并起草公司五年投融资规划,报董事会审议。 (2)市场开发部负责收集拟投融资项目和潜在项目资源相关资料和信息,完成具体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起草或初步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 (3)董事会在对这些项目进行筛选的基础上,拟定投融资项目。 2、投融资方案可行性论证 (1)公司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总经理后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2)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审定及批复后,市场开发部依据不同情况可采用多种途径组织方案设计:一是委托咨询单位设计,二是招标设计。市场开发部确定了实施方式后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由市场开发部负责组织实施。 (4)采用委托咨询或招标设计方案的,应注意:1)公司的审计、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审核委托或招标方案,并对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实施

投融资部管理制度(完整版)

投融资部管理制度(完 整版)

投融资部 一、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境内外上市公司监管法规、规章以及《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及依本规则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六条股东大会提案一般由董事会负责提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公司应当将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但该提案需于前述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送达公司。 第七条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监事会、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可以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议的议题。同时向董事会提交符合本规则前条要求的提案。 第九条议案涉及《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所列情形时,视为变更或废除某类别股东的权利,董事会应提请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应由会议召集人负责发出。会议召集人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股东。 第十一条会议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 第十二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只须送达有权在类别股东大会上有表决权的股东。 第十三条董事会接到监事会、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发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

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2)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3) 第四章总则 (4)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4)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6)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7)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8) 第九章其他 (9)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融资部管理制度

融资部管理制度 部门名称:融资部 直接上级: 一、部门职责 融资部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公司的融资管理和股权管理等工作。 1、公司直接和间接融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并进行融资的贷后管理。 2、整理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工作。 3、配合公司整体经济运营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岗位职责 融资部编制3人,包括总监1人,主管1人,资金专员1人。各工作岗位职责分工如下: 总监: 1、在集团的领导下,主持投融资全面工作,并对本部门负责

2、结合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制订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工作目标落实到部门员工工作中,指导督促其全面完成。 3、接受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传达给部门员工、各子公司或有关单位。 4、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员工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5、做好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横向联系,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银行融资岗 1、负责进行银行融资的前瞻性研究工作,包括收集研究公司、行业及与融资相关的政策信息,制定公司的银行融资计划并付诸实施。 2、负责进行银行融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合作银行的甑选,贷款前期的谈判,资料准备,贷款融资方案的制定,贷款的发放和使用等 3、负责进行银行融资贷后服务与管理工作,包括加强贷款的后评估工作,如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解决贷款遗留问题、评估贷款还款对公司现金流和融资结构的影响等,降低融资风险、对贷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完成贷款期内与贷款行的沟通对接工作,梳理后续融资项目,建立项目融资资料库,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维护并优化公司的融资渠道。

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doc

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1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2)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2)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3) 第二篇投资管理(3) 第四章总则(4)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4)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6)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7)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9) 第九章其他(9)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第七条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第八条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一)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万元时; (二)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三)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投融资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对外投资、重大资产重组、委托 理财、对内担保、对外融资、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公司所 有投融资决策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第二章对外投资决策审批管理 第三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公司设立资本运营部、证券部,负责履行对外投资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 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 -1- 金、分红型保险、委托理财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 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 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六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资本运营部、证券部负责根据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 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 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资本运营部或证券部 及相关部门实施。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 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 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 联名签字。 -2-

投融资管理规定

投融资管理规定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投融资管理制度 一、筹资管理 总则 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筹资的原则: 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权益性筹资 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财务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债务性筹资 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由董事长审批: 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10万元时; 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借款有限制性条款,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易手或对公司其他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识产权、重大资产作质押、担保等; 企业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0%(含)以下的,董事长审批; 20%以上的,由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未经董事长同意,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不得互相拆借资金。 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内部拆借须报董事长审批同意: 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短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1万以下的,须报财务总监审批;金额超过1万以上的,须报董事长审批;

XX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第二篇投资管理................ 第四章总则................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第九章其他 第一篇筹资管理 总则 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筹资的原则: 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权益性筹资 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2 2 2 3 4 4 4 6 8 9

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债务性筹资 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 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 万元时; 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借款有限制性条款,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易手或对公司其他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识产权、重大资产作质押、担保等; 集团总部及控股企业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0%(含)以下的,由 集团总裁审批;20%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未经集团同意,集团附属单位之间不得互相拆借资金。 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内部拆借须报集团审批: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短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 年以内),金额100 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分管副总裁审批;金额在100 万-200万的,须报集团总裁审 批;金额在200 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长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额50 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分管副总裁审批;金额在50 万-100 万的,须报集团总裁审批;金额在100 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第二篇投资管理 总则 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经济发展委员会是负责集团及其子公司、直属企业、外部企业、合资企业、参股企业、收

投融资管理规章制度94440

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投融资行为,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管理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加实收资本;债务性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融资行为。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第八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项目投资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管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九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十条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投融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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