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批复解读(全文)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批复解读(全

文)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十一五规划1986年城市性质城市转型城市空间结构城市布局城

市定位城市竞争力

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城市未来发展的蓝图,将为深圳下一个三十年的新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将为深圳承担再当排头兵的历史使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目标提供指引。

规划背景及特点

规划国土委许重光副主任:城市总体规划我们真正编制是从06年10月份开始,我们只用了一年多时间就完成的整个编制工作。经过市政府审查工作,省政府通过,最后到国务院。虽然中间历经三年多的时间,但是应该说在国家批准城市总体规划里面是比较快的一次,一方面我们编的也快,审批工作进行的也是比较快。而且特别有意义的是我们上一轮总体规划恰好是在2000年批准。当时是1996编制完成,2000年批准。这次正好是10

年以后,特别有意义的是恰逢特区成立30周年,在这个结骨眼上给我们批准城市总体规划,应该说有特别意义。我觉得这就是对于我们未来城市的一个发展,未来城市十年的发展,明确指明了方向,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美好的蓝图。

它是一个内容比较多、面比较宽,时间相对比较长。所以它也是一个城市综合发展这么一个纲领性、指导性文件。我们都知道每一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它的期限是五年,像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都是五年。城市总体规划是十年,所以它的时间上是相对比较长的。内容上比较广主要是说,我们城市总体规划涉及整个行政区范围内所有的土地,也

涵盖了方方面面,不仅仅是城市的居住、工业、产业、交通等等发展,还包括一些生态环境以及一些城市的各项设施,所以它相对的内容非常丰富。

规划重要内容

规划国土委许重光副主任:在这么多内容里面,我们希望大家关注的,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国务院批复总体规划,大家看到文字都不是很长。这里面有几个重点非常值得关注:第一个重点,关于城市定性,我们叫城市性质。国家给予我们深圳这个城市的定位和要求。在这次定性里面,我们注意到一共有3个内容:一个是我们一直以来所特有的深圳市经济特区,这是一贯以来的。第二条,全国的经济中心城市。上一轮国务院批准的珠三角发展规划里面已经提过,这次也明确在城市性质里面把它明确下来。大家注意到十年前我们的城市性质定位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一听大家都知道全国的经济中心城市,这个定位是不一样的,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全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在全国批复里面也是寥寥无几。第三条,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国际化城市。这一点是特别特别重要。在整个国家给予,在全国的大城市的批复里面提到国际化城市,我们知道可能除了北京和上海以外,没有第三个城市。第三个就是深圳。我想这也是国家在批准我们城市定位里面对于深圳赋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能,这也反映了深圳重要的特色。所以这三个定位值得我们仔细品味、认真研读。这里面包括很多内容。在这个性质下,在我们文本里面还提到很多城市的职能,相对城市的职能就面积比较宽了,这里不再展开说。我建议大家关注的第一个就是我们城市的性质,这是在国务院批复一个城市规划里面最最重要的,虽然文字不多,但是字里行间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精心、认真推敲,是获得广泛认同的,这一点也是这次总体规划获得批复重要内容。这个也与我们省委省政府给深圳提出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对于城市发展的一个目标,应该也是完全吻合的。

第二个内容,我希望大家特别关注的就是关于我们城市发展规模。这个在国务院批准城市总体规划里面,这个内容是非常刚性的。就像前面谈到的城市性质一样,大家可能注意到这里面我们提到一个是人口规模,第二,用地规模。人口规模这里提到是1100万,昨天的媒体也在报道这个,但是实际上这个内容背后也有一些内涵,一会儿专家可以进行解读。这不是一个简单的1100万的概念,这里面还有很多背后的一些内容。用地规模890

平方公里,大家知道深圳是一个用地空间非常有限的城市,为了我们城市的未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我们早就已经划定了生态控制线,同时我们这个城市对空间的需求增长是一个持续的需求,在这个条件下,我们怎么样协调好空间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关系,在这方面这一轮总体规划可以讲是做了大量工作,也可以讲这一轮总体规划是我们历来总体规划最难做的一次,但是也是做得最成功的一次。在一个非常有限的空间发展条件下,我们怎么样制定一个规划能够使这个城市,使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又使得生态的环境得到一个很好的保护,有一个良好的宜居和生态环境。在这方面我们这轮规划提出一个转型规划,怎么样探索城市发展转型。这里面包括土地的增长,我们也提出了一个新的增长模式,这方面我们专家也可以进行详细解读。

第三个重要内容,城市的空间布局结构。这应该是整个城市规划里面核心内容,如果说城市总体规划是干什么事情,最后要干的就是城市空间布局结构。这里面拥有两个层次,一个是结构,第二个是布局。这个结构就像我们人的骨架一样,他要怎么样形成一个健康发展状态,首先要有一个很好的基础,它就是城市的布局结构。在这次国务院批准的总体规划里面也明确肯定了我们“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我们在前两论城市规划布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城市的布局。这样一个布局结构跨越了过去的特区内外,是把它当成一体来考虑。多中心我们也分层次,第一个是我们特别关注的,原来我们指提罗湖福田中心,在这轮总体规划里面我们明确提出未来还有一个前海中心。所以在布局里面,国

务院批复解决了我们前海的发展定位问题,当然前海的发展还远不止是城市总体规划所明确的城市空间结构。在它的内容和发展模式上,我相信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规划还会给予它更多的一些明确的要求和给予一些相关的政策。

“三轴两带多中心”

规划国土委许重光副主任:“三轴两带多中心”大家看得出来,它是一个特别开放的结构。既跟南边的香港,也跟北边周边珠三角城市,都形成非常良好的协调发展的关系。这样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城市布局结构里面相对封闭的一种模式。在布局里面我们解决了整个城市各类用地的安排,这个内容也是比较详细。我也不再展开说。应该说这次总体规划我们特别高兴的是,虽然我们是三年多前制定这个规划,三年过去后,我们也很高兴看到当时所预计的内容、所规划的一些思路和设想在今天看来是没有发生变化,都是按照我们当初所设想和预定的发展方向,包括我们明确提出前海的发展,今天我们知道前海已经是紧锣密鼓,已经是风风火火,作为当前深圳的一件大事、一件重头戏,我相信前海的发展也会是我们这轮总体规划进行实施的时候,一出重要的大戏。这里我也要特别提出来,总体规划前面讲到了他里面有比较多的亮点,内容比较多、亮点比较多。但是我们特别自豪地讲这一轮总体规划最大的特色或者说在全国各个城市编的总体规划里面,到目前为止它实际上是一个真正转型的规划,真正实现城市发展转型。我们知道很多总体规划发展编制的时候都会出现城市的过度膨胀,但是在我们这轮总体规划,我们的条件就是说要控制、抑制城市的膨胀,同时要保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这种条件下,这样的规划也是难度比较大的。但是我们很好地实现了这个目标,也能够使我们规划有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轴两带多中心”里面有很多内容,三个轴就是三条南北的轴,它不仅是一个城市的功能,比如我们重要的基础设施,为什么讲三个轴或者两个带呢?意味着我们城市发展

要集聚在这个走廊上去发挥它的集聚效应,城市发展都是通过集聚。城市和农村不同,农村是到处撒胡椒面,城市是集聚起来,集聚度越高,效益越高。未来我们走什么路?通过三个南北的轴和东西两个带,大家注意到这个颜色不同,一个是实线、一个是虚线,实线包括我们铁路、高速公路,为什么指向东莞是向这个方向而不是那个方向,都是有具体定位。东西向为什么用虚线?它的联系方式时间回弹性一点,包括实现要2020年后才能实现。但是现在开始有些局部要形成,为未来长远发展。比如跨珠江通道,这条江中马上要实施了,也许在2020年之前能够实施。但是还有一条,可能2020年前还实施不了,还要等一段时间,但是我们一定要先预留起来、控制起来。包括往东部走,还有大家注意到中心的问题,像这个带都在特区内东西带上,一个是福田罗湖中心、一个是前海中心,大家看得出来现在除了这两个中心比较集中在特区内,但是特区外又增加了很多中心,我们叫副中心,现在五个:龙岗、龙华、光明、坪山、盐田。这几个把它级别提高,意味着我们要向特区外倾斜,尤其这么多点的情况下我们怎么拔高几个高地,产生辐射力的这么一个中心,这样我们特区外城市化、现代化水平才能提高。尤其我们龙岗这个圈画的大一点,我们一直希望龙岗发挥深圳辐射整个东部地区,就是我们深圳以外的东部地区他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比如跟惠州的联系,和粤东地区联系,也许他就是一个前沿,是一个桥头堡,为什么我们把体育新城布置在这个地方,三号线能够过去,这样就很快能够形成龙岗发挥作用。所以我们可以预见到在未来十年之内,龙岗可以在现在基础上大大提升,包括坪山和光明,我们都把它整个建设标准都按照中心这个标准去提高、拔高。包括龙华,随着枢纽站形成后,龙华又将会是一个更高的中心。所以“三轴两带多中心”虽然这句话很简单,但是里面背后可以解读的东西很多。我相信随着这一轮总体规划批复的内容后,下来我们还有时间慢慢解读这些内容,包括如何分解每一个地区不同的一些功能定位和它的布局要求。

规划发展研究中心邹兵:“三轴两带多中心”这个结构的理解确实是我们城市总体规划最核心的内容,我要跟大家介绍一下深圳城市规划代表着一个很先进的水平,最主要体现在空间结构的布局上,我们过去三版城市总体规划在不同阶段引导城市不同发展阶段需求,也有不同特征空间结构。我们1986年的86版城市总体规划当时确定了一个以特区为空间的规划单元,确定了富有影响力的带状组团结构,打破了摊大饼模式,适应了深圳经济特区起步发展需求。96版城市总体规划很大的突破是把整个规划范围拓展到1952平方公里范围内,实现一个网状组团结构,当时也是三个发展轴带,这是适应了深圳特区高速发展需求。这一版城市总体规划有什么特点呢?“三轴两带多中心”这是适应了我们目前城市面临紧约束条件下一个城市转型空间发展需求。首先在面临自身空间紧约束条件下,我们更强化区域联系,这是一个开放性的空间结构,也是一个强调区域协作的空间结构,我们看三轴,向北分别联系广州、东莞、惠州甚至北部的江西、湖南等地区,与我们珠三角城市发展规划空间结构联系,向南紧密联系香港,包括西部的深圳湾口岸、中部皇岗口岸、东部的罗湖口岸以及正在建设的莲塘香园围口岸。从纵向三条轴考虑了深港紧密合作以及与珠三角各大城市紧密衔接。“两带”是我们这次空间做出了一个重大举措,两条发展带,向西跨越珠江,向东联系粤东地区,北部发展带联系中山将门,南部发展带联系珠海、澳门。向东,北部连接惠阳,南部联系大亚湾。突破空间限制,向更大范围拓展我们空间的需求。

人口控制在1100万内,如何完成?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尹强院长:这次《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刚才许主任介绍是一个真正转型的规划,它转在哪?最重要就是转在原来经济增长方式向效益性发展、科学性发展转变。这不但体现在建设用地方面,同时总体规

划也对城市人口进行合理控制。深圳基本情况是1952平方公里,能够用的土地也不是很多,生态环境承载力有限。随着深圳的发展,我们考虑需要有一个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所以我们在这里提到1100万这是一个常住人口规模的概念,包括了我们户籍人口、暂住半年以上的人口。这并不是我们规划师一个预测,我们规划师不可能对未来十年做一个精确预测,但是这1100万人口是体现我们规划调控的一个目标。也就是2011年我们城市人口尽可能按照1100万人口进行调控。为了达到调控目标,我们需要有些不光是在土地方面等等给予调控,可能更重要是在政策方面给予调控。我想这个调控难度也是很大的。但是这个调控也需要多方面支持。比如说第一个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发挥产业、人口规模结构调控作用,加强规划对人口分布空间的合理引导,通过公共政策调控实现我们城市人口在规模、结构、布局上的合理化,这是从产业方面。第二方面,我们要制定人口结构持续优化的政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落实吸引高素质人才措施。第三,通过建设和谐社会,适度提高户籍人口比重,实现以社区为平台人口属地化管理。这是1100万人口,但是我们也考虑城市发展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我们这次规划也预留了比较大的弹性,我们在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方面预留为1500万人口做了一定的规划安排。总之,我们想人口是一个城市发展的问题,也是一个难点,1100万人口是我们规划调控的目标,不是简单预测的目标。

规划国土委许重光副主任:1100万不是说我们说准了到2020年深圳常住人口就是1100万,而是说1100万是一个理想、合理的人口规模。1100万跟城市发展,包括生态发展、产业发展是一个相对比较合理的,包括用地的发展。我们希望朝着这个目标,我们知道人口是很难规划的,但是我们应该有一个控制的方向和目标。这个方向目标就是1100万。但是我们也知道这个数字也许我们是打不住,怎么办呢?我们提出一个按照我们深圳历来十分重要的经验,在基础设施安排、城市管理方面我们提出一个1350-1500万这么一

个规模进行预留或者叫弹性。这个在简单批复是看不到详细内容,只有通过阅读详细文本后才能知道后面的内容,包括在人口规划方面怎么样实现调控,这个在以往城市规划里面不大会去关注如何实现这个目标,而我们这次方向重点,我们不仅仅提出一个合理的目标,我们还提出了关于调控的一个方向和手段,包括怎么样采用调整产业结构的方式,怎么样采取公共财政的一种方式,以及土地供给,我们过去是你来多少,我就供多少。我们现在要采取以供来定需,现在是以需定供。通过这样一种有效方式来实现我们这样一个目标,当然还有很多其他方面。虽然这个目标可能是比较难的,我们知道未来随着全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向城市,尤其向深圳这样一个大城市转移,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作为城市有没有一种有效方法使得人口流动是一种有序的、合理的,虽然有外部因素,但是我们自己本身要采取什么方法,这是我们这次规划其中一个亮点。

关于特别政策区域

规划发展研究中心邹兵:原来我们一般做一个规划的时候对它的实施采用一种比较均衡的,没有差异化的实施方式。这次我们把它分为一般和特别政策地区,进行一个差异化管理。特别政策地区我们定义是对实现城市发展的目标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重要地区,包括我们设立了战略发展地区、重点开发地区、优先更新地区、生态改善地区。对于战略发展地区,我们指战略地位重要,发展潜力巨大,具有区域价值。这里我们选择了两个,一个就是刚才许主任讲的大规模推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前海。另外一个就是沙井西部,机场以北这块区域。前者作为深港现代服务业中心,后者作为高端制造业基地、区域性商贸中心。第二类是重点开发地区,主要包括现在大力推进的四大新城以及深圳湾地区。第三类是优先更新地区主要是现状发展水平比较低,改善条件很成熟,需要加快城市更新。我们

通过存量优化、通过城市更新来提高整个城市发展效率。向存量空间要效益、要空间,我们今后城市更新办法颁布,把城市更新地区也作为我们一个发展重点。第三个就是生态改善地区,保证生态环境良好,几大水库和城市绿廊,强化它的生态功能,这也是我们实施规划的重点,采用不同政策对待,这样更有利于实现我们规划发展目。

前海成为区域生产服务业中心

规划国土委许重光副主任:今天我可以在这里告诉你,最早提出前海就是我们城市规划提出来的。其实真正提前海,还早于我们城市总体规划。大家如果关注到2006年也是在下半年的时候深圳市人大正式审议,原则审议通过深圳2030年城市发展策略,这是地方性城市发展纲领性文件,不需要报请国家和省批准。这个策略研究实际上是为这轮总体规划做了一个前期的分析研究。这轮规划做到2020,但是2020靠什么指导?就是我们做了一个2030,但是那个是更长远、宏观的研究。在这里我们特别提出来把前海发展成为区域生产服务业中心。一直到我们总体规划提出来,作为规划部门是很长时间研究。这里面有几个背景,第一个背景,作为像深圳这样一个城市,过去是以特区为中心,这里面尤其是以福田和罗湖为中心。当时还是特区内外有差异的,作为长远来讲,我们深圳应该怎么样进一步寻找我们的高地,怎么样提升我们的城市竞争力。这里我们必须要寻找一个突破口或者一个点,在这个情况下,从深圳的发展无论是城市的发展、人口发展、土地发展,确实是速度越来越快。这样一种发展方式,也导致生态环境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最后导致我们城市未来这种增长到底是要走什么路子的问题,所以我们也希望在城市规划方面寻找一个突破口。第二方面,从现在无论是珠三角还是全世界的都会区,高速发展的城市区域来讲,城市的区域合作都成了一个热点,也是一种城市发展的必然方向。在这个背景下,深圳处于香港和珠三角连接的重要位置,在这里我们应该做出一个什么选择,我们应该怎么进行

跟周边的合作。第三,在珠三角这个层面,广东省一直在研究珠三角区域合作问题,在区域合作里面也提出了广州到深圳、香港这是整个这个区域核心的脊梁,在这三个背景下我们就认为深圳可以选择在西部地区,我们选择这么一个地方作为未来支撑我们深圳向产业升级的方向,以及发挥我们区域一个重要的中心,这个在广东省总的规划里面也都提出,深圳和广州都是中心城市,如何体现中心?在这几个因素下面,大家再看看我们城市发展的结构,我们就发现前海这个位置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具有区域战略高地的位置。而恰好在这个地方,它不仅是在珠江口边上,而且这块地我们从20多年前就一直把它控制下来、保护下来,一直没有进行开发建设。我们认为到今天是该发挥它作用的时候了。所以我们就在06年的时候,我们当时就给市委市政府正式报告提出这个事情。后来经过慎重研究,最后我们在总体规划里面明确提出来,当时我记得还有一些疑义。后来随着尤其我们把它当做一个深港合作、一个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赋予它具体功能后,整个前海的发展在这两年就开始,尤其近一年多来尤其是速度加快。因为无论我们深圳方面,还是广东省的领导,还是香港政府、包括民间,都广泛认同这么一个选择,也非常看好前海的发展。所以在去年的时候我们就开始了前海空间规划的咨询,也就是你刚才提到的什么模样,我们要描绘出什么模样,因为总体规划是一个结构、是一个点,到底什么模样?我们在上两个月也撩开了这个面纱,在竞赛中选择了前三名,尤其是第一名作为我们实施的方案。描绘了一个前海水城的概念。充分利用水景、水资源,打造城市跟水环境非常紧密衔接的这么一个前海水城,这里面发展的不仅有我们高端的服务行业,也就是我们CBD一些高楼。另外里面也有一些总部,里面还有一些创意的发展产业,还有一些高端的现代物流等等甚至我们还有很多一些配套的。这个规划作为我们规划部门,我们紧锣密鼓,一直在进行详细的工作,我们争取在今年底拿出一个完全可实施操作的规划方案,预计按照市相关部门、市政府统一部署,有望在明年正式启动全面的建设。这样的话,使得前海在未来

我们总体规划要十年的实现理念,我相信到2020年十年的时间我们可以看到前海将是深圳今后一个重要的代表我们所谓国际化城市,不仅仅是特区城市,而且也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到时候说话要有份量,同时也会有模样,它的标志、形态应该是一个国际化的形态。所以你这个关于前海的问题我有兴趣跟你讲了这么多东西,不知道能不能满足你的要求。

新党章解读(2014最新版)

解读新党章(最新版) 党的十七大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深刻理解和把握新修改的党章,对于在新的历史阶段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更好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具有重大意义。 解读:与时俱进的新党章 党章是规范和指导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在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要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十七大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深刻理解和把握新修改的党章,对于在新的历史阶段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更好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具有重大意义。 党章修改的背景 从党的一大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纲》到党的二大制定第一部党章,从党的七大党章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到党的八大党章对执政党的建设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有了初步思考……建党86年来,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党章进行过多次修改,产生了15部党章文本。

现行党章是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作了4次修改。我们党通过修改党章,及时把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体现到党章中来,对于更好地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修改,是党中央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 党章修改遵循的指导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党章;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的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亮点一: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新修改的党章突出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

解读党内监督条例

解读党内监督条例 问:什么是巡视制度? 答:巡视制度,是指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制度。党的以来,中央巡视共开展了12轮,实现了全覆盖,充分发挥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问:什么是派驻制度? 答:派驻制度,是指为了加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派驻纪检机构的制度。截至2015年年底,中央纪委完成了47家派驻机构组建工作,其中综合派驻27家,单独派驻20家,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39家单位派驻全覆盖。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 汪永清(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加强党内监督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二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共8章、47条,分为三大板块,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党内监督的各方面各层次,作出了提纲挈领的统筹规划,形成了一套系统完整的制度安排。 ——目标进一步明确。《条例》第二条明确提出,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四自”能

力彼此联系、层层递进、相得益彰,形成了系统完备的有机整体, 树起了检验党内监督成效的重要标尺,指明了强化党内监督的努力 方向。 ——内容进一步突出。《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加强党内监督的8 项主要内容,其中既包括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又包括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既包括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又包括廉洁自律、完成党中央和 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这些内容瞄准了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党内监督的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对象进一步聚焦。党要管党,首先要管好主要领导干部;党 内监督,首先要监督好主要领导干部。主要领导干部权力集中、岗 位关键,强化监督至关重要。从已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来看,一些 主要领导干部从曾经的“好干部”沦为“阶下囚”,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日常监管不力。《条例》明确规定“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抓住了这个“关键 少数”,就起到了带动“大多数”的作用。 ——体系进一步完善。这次《条例》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用4 章的篇幅明确规定各类监督主体的职责要求,构建起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 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这一体系,是一个上下串联、左右并联的监督网,有利于在党内监 督中贯彻民主集中制,依纪依规强化党内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 进党内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党内同级相互监督的作用。 永葆党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 古语有云:“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 泰山,而莫之避。”这句话告诉我们,外因造成的伤害,很容易被 发现;内因导致的病患,却不容易被察觉。对于我们党来说,外部监 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犹如党的肌体免疫系统,具有纠错正偏、预防惩戒、约束制衡、指引促进等功能,形成强大的免疫力,使党的肌体远离

蒹葭赏析

蒹葭赏析 《蒹葭》是一首感人至深的抒情诗。它抒写的是怀人之情,表达了诗人某种执着的追求。在艺术上它达到了情景交融的境界,堪称《诗经》中的佳作。至于其追求的“所谓伊人”,有人认为是“知周礼之贤人”,有人认为是朋友,有人认为是恋人,我则更多的倾向于后一种说法。 全诗分三节,都是围绕同一中心,抒写作者对恋人的一种执着的思念和追求。这一执着的精神一直贯穿全诗的始终,在诗中有淋漓尽致的表露。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开首两句先交待了时间和环境。从这两句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深秋的清晨,茂密浓郁的芦苇正呈现出苍青的颜色,而晶莹闪亮的露珠已凝结成一层薄薄的霜花。这两句以眼前所见的景色起兴,既点明了时节、环境,营造了一种萧凉凄清的氛围,又衬托出诗人当时的惆怅心情,言简意赅而内蕴深远。在这样一个萧凉凄清的早晨,却有一个人沿着芦苇岸边踯躅而行,他在追寻什么呢?“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原来他所追寻的正是自己日夜思念的恋人!他透过茂密的芦苇丛,久久地凝视着河的对岸,那也许就是他心上人所在的地方吧,然而漫漫的大河尽是茫茫的一片,他思念的人儿却遥不可及。“在水一方”,喻所在之远,同时也表明诗人确信心上人的存在,虽然前景渺茫,但他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执着地去追求。“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这里是说,诗人思念心切,心急如焚,为着寻找一条通往彼岸会见伊人的道路而上下求索。逆流而上吧,路途是那样的崎岖艰险、漫长曲折;顺流而下吧,眼前却依然是一片水波茫茫,伊人可望而不可即。诗人带着烦乱不安的心情一味的痴想,尽管他还站在岸边,但他却早就情迷意乱,心神摇曳起来。神思恍惚间,他似乎看见他的心上人正站在大河中央那被水环抱的小岛上向他遥遥招手。“宛在水中央”,这里一个“宛”字用得极其逼真生动、精妙传神。它把诗人那种因思念而显得如痴如醉的神态刻画得活灵活现,“伊人”的形象随之也犹如近在眼前。 诗篇采用了回环、反复的写法,第二、三节的内容与首节基本相同,只是更换了个别的词语,避免了诗的呆板和累赘,加强了节奏和韵律,使得全诗主旨更加明确,情感表达更为强烈,读来缠绵悱恻,启人深思。 这首诗先以写景起兴,通过写蒹葭、白露两种最能渲染深秋悲凉气氛的自然景物,造成一种缥缈空灵的抒情意境,从而衬托出诗人凄清、惆怅、寂寥的心境。这种以景托情,移情于景的表现手法,不仅起到了深化诗意的作用,而且也增加了 诗的艺术感染力,使全诗达到了情景交融的最高艺术境界。 整首诗笔调含蓄委婉,给人一种朦胧的美感。诗中所述的秋水伊人,亦给人以可望不可即之感,然而却始终使人存有希望。正因为这一份朦胧与期盼,诗人对“伊人”的那种向往、思恋和追求才更为显得强烈和执着。若说穿了,也就没有了韵味。

解读党内监督条例若干重点

解读党内监督条例若干重点 为配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我们约请权威部门编辑了这组"解读"文章,以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更加准确地贯彻执行《条例》精神. 党内监督重点内容 党内监督 "关注"哪些方面?其主要内容是什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规定了7项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这些重点内容是: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专家认为,条例确定的7项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立足实际、操作性强,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 "一把手"成为党内监督重点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党建专家指出,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监督的重点对象,强调对"一把手"的监督,并将其列为监督的重点,是条例的一个重要特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是党内监督的对象,也是党内监督的主体.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决策和决策的执行都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一把手"的这种特殊地位和影响,决定了必须把他们作为监督重点对象之中的重点. 专家认为,从党的法规层面明确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重点对象之中的重点,对于从严治党,治理好整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党内法规首次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专门机关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专家指出,这是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一个重大突破. 条例规定了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地方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应当履行的职责. 条例还规定了纪委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条例强调,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正式确立党内监督条例正式确立了"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专家指出,建立和健全这项监督制度,既有历史依据和实践基础,又有时代要求和现实需要. 专家分析,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全党通报重要情况;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代会代表通报情况;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重要情况,上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200#年,是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抓常务工作的主任,我能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抓好自身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教育,为市人大常委会行使各项职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年度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我负责协助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铁代生同志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年来,我能够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工作重点,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带头在常委会及机关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建立领导责任制。换届以后,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部门领导落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党组成员从自身抓起,严于律己,事事从严;党组书记、副书记常提醒、严要求,认真督促。一年来,党组成员在住房、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严格控制公费出国(境)旅游、公务活动中严禁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等方面,都不折不扣地遵守了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规定。 3、坚持关心和督导并重。党组成员注意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个人生活状况,注意做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针对同志们的家庭生活情况、个人思想状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及时掌握变化动态。对个人合理的要求,及时向常委会党组、市委反映,协调解决。对于婚丧喜庆等事宜,要求力避张扬,一切从俭,反对铺张浪费,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处处事事做廉洁奉公的表率。 二、发挥机关党组织堡垒作用,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从抓党组织建设入手,及时完成了机关党委的换届,着力加强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促进了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了常委会整体工作的开展。 一是狠抓学习。机关党委每年都制订了具体的学习计划,对学习时间、学习方法、学习形式都进行了规定。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党委组织进行集中学习。先后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等等。对同志们的自学也进行认真指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早学一点,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学透一点,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狠抓思想建设。加强了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地位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及时了解机关同志们的思想状况,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通过支部讨论、个别谈心等形式,帮助大家解决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学习了任长霞、牛玉儒等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帮助大家提高宗旨意识,自觉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多次召开主题演讲会,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观看了《王怀忠案件警示录》、《慕绥新、马向东腐败案》等警示片,参观了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教育大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廉洁奉公,洁身端行,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

蒹葭赏析(精选5篇)

蒹葭赏析(精选5篇) 蒹葭赏析(一): 《蒹葭》的主人公所追求的,也是自已心月中尽善尽美的梦想,是自我魂牵梦绕的意中人,所以不惜一切代价去上下求索,不断追求。对于真正的求索者来说,目标是一种指向。到达目标固然重要,更重要的还是过程。人生本来就是一个过程。生存的价值和意义,就存在于过程之中。同样,追求的价值和意义也存在于过程之中。如果忽视过程,实际上也是忽视了追求本身。尽善尽美的境界,无论是从理论上说,还是从实际上说,都是不可能到达的。换句话说,尽善尽美只是一种理念,一种心灵指向的梦想。它指引我们在平庸琐屑的生命历程中向前渡过,就像夜中照亮道的火光,迷途中的指南针一样,让我们不断地前行,追求。 为了自我心爱的人而上下求索,不管艰难险阻,矢志不渝,这是一种可歌可泣的坚贞和追求精神。那个伊人,其实也能够看作一种尽善尽美的境界,一种指向梦想的超越。 这让人想起一篇叫做《海鸥乔纳森》的小说。海鸥乔纳森从不愿像自我的同类那样一心盯住眼前的臭鱼烂虾,总想飞得更高,到达尽善尽美的境界。为了练习飞翔,他的翅膀被折断受伤,依然不改初衷。同伴们引诱他,讥笑他,他照样坚持自我的追求,宁愿饿着肚子,也不去追逐眼前的吃食。乔纳森想到达的,是对凡夫俗子的超越,是向

尽善尽美的境界靠近,是努力向梦想冲刺。 蒹葭赏析(二): 这首《蒹葭》全诗三章,重章叠唱,后两章只是对首章文字略加改动而成,构成各章内部韵律协和而各章之间韵律参差的效果,也造成了语义的往复推进。 很多人对它都耳熟能详,尤其是前四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寥寥十六字就勾画出了深秋时间一个形单影孤的女子独站在江中小洲的画面,但这首诗是否就是真如此刻人们所想是一首感情诗呢? 《蒹葭》 可是从前《蒹葭》被认为是一首政治诗,此诗曾被认为是用来讥刺秦襄公不能用周礼来巩固他的国家(作者不详《毛诗序》、郑玄《郑笺》),或惋惜招引隐居的贤士而不可得(姚际恒《诗经通论》、方玉润《诗经原始》)。此诗并没有具体的事件与场景,甚至连伊人的性别都难以确指。也许这两种解释是正确的,可是由于没有任何证据存留下来,所以无法证实《蒹葭》的真正意思了。 蒹葭赏析(三): 如果把诗中的伊人认定为情人、恋人,那么,这首诗就是表现了抒情主人公对完美感情的执著追求和追求不得的惆怅心境。精神是可贵的,感情是真挚的,但结果是渺茫的,处境是可悲的。 然而这首诗最有价值意义、最令人共鸣的东西,不是抒情主人公的追求和失落,而是他所创造的在水一方可望难即这一具有普遍意义

《民法总则》各章重点条文解读

张新宝教授:《民法总则》各章重点条文解读 全文共12717字,阅读时间约30分钟 2017年3月17日晚,第443期民商法前沿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主讲“《民法总则》的制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石佳友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薛军教授作为与谈嘉宾出席本期论坛。因篇幅较长,张新宝教授发言部分将分为“《民法总则》各章重点条文解读”与“《民法总则》的特色”(附论坛现场答疑内容)两部分推送,本篇为第一部分。本实录稿由论坛组委会编审,经发言人审定。中国民商法律网独家出品,转载请联系授权。 发布计划 4月8日张新宝教授:《民法总则》各章重点条文解读 4月9日张新宝教授:《民法总则》的特色 4月10日王轶教授、薛军教授、石佳友教授谈《民法总则》的制定 主讲嘉宾介绍 张新宝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四个一批”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研究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总则(草案)》起草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释义》作者,中国民商法律网授权学者。 《民法总则》各章重点条文解读 我国目前尚未废除《民法通则》,将《民法总则》与其相对比可以发现,有大约49个条文基本相同,50多个条文有所修改或作出重大调整,其余条文则为创新之处。有同志认为,《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的继承较为充分,但创新不足;也有人认为许多创新之处缺乏根据,与其他国家的规定差异较大等。 接下来,我将就自身参与立法活动全程的经历,客观地为大家讲述《民法总则》制定过程的来龙去脉,展现各个章节中重点条文的形成过程。 一、基本规定 (一)标题 本章标题原为“基本原则”,在《民法总则(草案)》一审稿发布后,有人建议应将章名改为“基本规定”,理由在于,本章内容不仅包含基本原则,还包含立法目的和依据、民法的调整对象、法的渊源、法的适用范围、“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以及《民法总则》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基本原则”这一标题无法概括这些内容。最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时将章名改为“基本规定”。事实上,大会对《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共作出了126处修改,其中重要修改有50多处,本章章名的修改便属于其中之一。 (二)内容 1.第1条:立法目的——保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民法总则》第1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许多人不理解民法中规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的,认为核心价值观中一些国家的义务、责任不应施加于民事主体之上,但我认为这种做法有其意义所在。首先,

2018年民法总则全文司法解释有哪些

2018年民法总则全文司法解释有哪些? 第1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条文】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民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立法目的是制定法律的根本目标和宗旨。在法律的第1条规定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符合我国立法的惯例。如合同法第1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物权法第1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侵权责任法第1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民法的立法目的包括哪些,立法过程中存在不同观点。有的意见认为,民法的立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障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有的意见认为,包括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有的意见认为,还应包括维护人的自由和尊严、增进人民福祉等。民法通则第1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包括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本条根据各方面意见,在民法通则规定的立法目的基础上,规定了五个方面的立法目的: 第2条【调整范围】 【条文】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释义】本条是关于民法调整范围的规定。 法律的调整范围就是法律所规范的社会关系类型。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不同的法律部门规制不同的社会关系。法律部门之间分工配合,从而形成有机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如此,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等不同的法律部门共同组成的。 第3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 【条文】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释义】本条是关于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是民法的基本精神。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要求在我国诸多法律中都有规定。如宪法第13

新党章全文及其重点

新党章全文及其重点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三个是)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三个有利于)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四个尊重)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四个建设)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抓紧时机,加快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总结范文]蒹葭赏析

[总结范文]蒹葭赏析 蒹葭赏析 蒹葭赏析(一): 《蒹葭》赏析 《蒹葭》选自《诗经秦风》这是一首被古今人誉为“情真景真,风神摇曳的绝唱”,是“思心徘徊,百读不厌的杰作”。 《蒹葭》是一首情诗,它写的是一个秋天的清晨,芦苇上的露水还未曾干,有位恋者在蒹葭露白的曲水之畔,徘徊往复,神魂颠倒,心焦地寻求他思念的人——伊人。伊人所在的地方有流水环绕,仿佛置身于洲岛之上,可望而不可及,如何更好地欣赏这首诗,我认为重点是透过诗的语言和意境,把握诗的主题,从而增加内涵量。 我们知道,诗是一种高度凝炼的语言艺术,诗歌所包蕴的极为丰富有成效的资料,往往依靠精炼和谐的语言形式表现出来,《蒹葭》能够说是此类典范。全诗共分三章,用的是一意三叠的章法,每章前两句写景,后六句写人。 这首诗每节的头一句都是经秋景作为发端,给人以凄

清之感,“在水一方”写“伊人”可望而不可及。“溯洄从之,道阻且长”“道阻且跻”“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宛在水中坻”,“宛在水中”写出了“伊人”难求,“伊人”宛在,觅之无踪,在主人公长时刻的反复追寻中,我们能够更深入地体会出了主人公执著的感情追求,以及不能和心爱之人欢会倾诉的怅惘情怀。作者在描述秋景的时候,语言凝炼,精妙,从“苍苍”到“萋萋”到“采采”,写出了“蒹葭”的色彩由暗到亮、由模糊到清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景物描述既点明了季节和环境,又渲染了霜晨凄清的气氛,烘托了人物怅惘的情绪,因而它才到达了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艺术境地,令人神思遐想,叹赏不己。 这首诗的意境是优美的,细品诗文,金秋之季,拂晓之时,芦花泛白,清露为霜,瑟瑟秋风,苇丛起伏,茫茫秋水,清澈澄明,水上烟波万状,空中雾霭迷蒙,弯曲的河道,水中的小洲,宛然在目,痴情恋者,踯躅水畔,热烈而急切地追寻着心上人,而伊人似在水一方,但一水阻隔,伊人可望而不可及,恋者心醉神迷,内心痛苦,难以名状,而伊人身影又在眼前不时闪现晃动,时隐时现,此情此景又使这位恋者欲找无方,欲罢不能,全诗读来只觉景色凄清,烟波万状,境界幽邃,意境朦胧,意蕴无穷,其艺术意境的创造十分独特,这主要表此刻以下几个方

《蒹葭》赏析

《蒹葭》赏析 【导语】《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代表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期的诗歌创作,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不可磨灭的地位。爱情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之一,也是诗歌的永恒主题。《诗经》中描写爱情和婚姻的篇幅占了很大的比重,大约有60篇,将近占全部的五分之一。《诗经》中的爱情诗,热烈而真挚,纯朴而自然,描绘了古人对爱情幸福的渴望与追求。而《诗经》中最被人熟知、也最为人称道的爱情篇章,除了首篇的《关雎》,便是这首《蒹葭》了。 一、【创作主旨】 《蒹葭》选自《诗经·国风·秦风》,大约是2500年以前产生在秦地的一首民歌。关于这首诗的创作主旨,由于“伊人”的身份不明,历来意见不一,目前主要有下列三种说法: 一是“刺襄公”说。证据有二,分别来自《毛诗序》和今人苏东天的《诗经辨义》。 《毛诗序》云:“蒹葭,刺襄公也。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焉。” 《诗经辨义》说:“‘在水一方’的‘所谓伊人’(那个贤人),隐喻周王朝礼制。如果逆周礼而治国,那就‘道阻且长’、‘且跻’、‘且右’,意思是走不通、治不好的。如果顺从周礼,那就‘宛在水中央’、‘水中坻’。‘水中沚”,意思是治国有希望。” 二是“招贤”说。姚际恒的《诗经通论》和方玉润的《诗经原始》都说这是一首招贤诗,认为“伊人”即“贤才”。 《诗经通论》云:“贤人隐居水滨,而人慕而思见之。” 《诗经原始》谓:“征求逸隐不以其道,隐者避而不见。” 三是“爱情”说。支持此说的人最多,有今人蓝菊有、杨任之、樊树云、高亭、吕恢文等,都认定“伊人”为恋人、情人、心上人。 如吕恢文说:“这(《蒹葭》)是一首恋歌,由于所追求的心上人可望而不可即,诗人陷入烦恼。说河水阻隔,是含蓄的隐喻。” 由于此诗之本事无从查实,诗中的“伊人”所指亦难征信,故而以上三说均难以最终定论。 二、【诗文简析】 开篇两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是从蒹葭和白露的物象与色泽上点明了时间和环境,展现了一种清虚寂寥之中略带凄凉哀婉的色彩,因而对下面诗中所抒写的执著追求、可望而不可即的爱情,起到了很好的气氛渲染和烘托作用。

蒹葭赏析(5篇)

蒹葭赏析第1篇 《蒹葭》的主人公所追求的,也是自已心月中尽善尽美的梦想,是自我魂牵梦绕的意中人,所以不惜一切代价去上下求索,不断追求。对于真正的求索者说,目标是一种指向。到达目标固然重要,更重要的还是过程。人生本就是一个过程。生存的价值和意义,就存在于过程之中。同样,追求的价值和意义也存在于过程之中。如果忽视过程,实际上也是忽视了追求本身。尽善尽美的境界,无论是从理论上说,还是从实际上说,都是不可能到达的。换句话说,尽善尽美只是一种理念,一种心灵指向的梦想。它指引我们在平庸琐屑的生命历程中向前渡过,就像夜中照亮道的火光,迷途中的指南针一样,让我们不断地前行,追求。 为了自我心爱的人而上下求索,不管艰难险阻,矢志不渝,这是一种可歌可泣的坚贞和追求精神。那个“伊人”,其实也能够看作一种尽善尽美的境界,一种指向梦想的超越。 这让人想起一篇叫做《海鸥乔纳森》的小说。海鸥乔纳森从不愿像自我的同类那样一心盯住眼前的臭鱼烂虾,总想飞得更高,到达尽善尽美的境界。为了练习飞翔,他的翅膀被折断受伤,依然不改初衷。同伴们引诱他,讥笑他,他照样坚持自我的追求,宁愿饿着肚子,也不去追逐眼前的吃食。乔纳森想到达的,是对凡夫俗子的超越,是向尽善尽美的境界靠近,是努力向梦想冲刺。 蒹葭赏析第2篇

这首《蒹葭》全诗三章,重章叠唱,后两章只是对首章文字略加改动而成,构成各章内部韵律协和而各章之间韵律参差的效果,也造成了语义的往复推进。 很多人对它都耳熟能详,尤其是前四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寥寥十六字就勾画出了深秋时间一个形单影孤的女子独站在江中小洲的画面,但这首诗是否就是真如此刻人们所想是一首感情诗呢? 《蒹葭》 可是从前《蒹葭》被认为是一首政治诗,此诗曾被认为是用讥刺秦襄公不能用周礼巩固他的国家(作者不详《毛诗序》、郑玄《郑笺》),或惋惜招引隐居的贤士而不可得(姚际恒《诗经通论》、方玉润《诗经原始》)。此诗并没有具体的事件与场景,甚至连“伊人”的性别都难以确指。也许这两种解释是正确的,可是由于没有任何证据存留下,所以无法证实《蒹葭》的真正意思了。 蒹葭赏析第3篇 如果把诗中的“伊人”认定为情人、恋人,那么,这首诗就是表现了抒情主人公对完美感情的执著追求和追求不得的惆怅心境。精神是可贵的,感情是真挚的,但结果是渺茫的,处境是可悲的。

诗经《蒹葭》赏析

诗经《蒹葭》赏析 导读:先秦:佚名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赏析 《蒹葭》选自《诗经.国风.秦风》,大约是255年以前产生在秦地的一首民歌。 关于这首诗的内容,历来意见分歧。归纳起来,主要有下列三种说法:一是刺襄公说。《毛诗序》云:蒹葭,刺襄公也。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焉。今人苏东天在《诗经》辨义冲阐析说:'在水一方'的'所谓伊人'(那个贤人),隐喻周王朝礼制。如果逆周礼而治国,那就'道阻且长'、'且脐'、'且右',意思是走不通、治不好的。如果顺从周礼,那就'宛在水中央'、'水中低'。'水中让,意思是治国有希望。二是招贤说。姚际恒的《诗经通论》和方玉润的《诗经原始》都说这是一首招贤诗,伊人即贤才:贤人隐居水滨,而人慕而思见之。或谓:征求逸隐不以其道,隐者避而不见。三是爱情说。今人蓝菊有、杨任之、樊树云、高亭、吕恢文等均持恋歌说。如吕恢文说:这是一

首恋歌,由于所追求的心上人可望而不可即,诗人陷入烦恼。说河水阻隔,是含蓄的隐喻。 由于此诗之本事无从查实,诗中的伊人所指亦难征信,故而以上三说均难以最终定论。在这里,我们姑且先把它当作一首爱情诗来解读。 《蒹葭》属于秦风。周孝王时,秦之先祖非子受封于秦谷(今甘肃天水)。平王东迁时,秦襄公因出兵护送有功,又得到了岐山以西的大片封地。后来秦逐渐东徙,都于雍(今陕西兴平)。秦地包括现在陕西关中到甘肃东南部一带。秦风共十篇,大都是东周时代这个区域的民歌。 此诗三章重叠,各章均可划分为四个层次: 首二句以蒹葭起兴,展现一幅河上秋色图:深秋清晨,秋水森森,芦苇苍苍,露水盈盈,晶莹似霜。这境界,是在清虚寂寥之中略带凄凉哀婉色彩,因而对诗中所抒写的执著追求、可望难即的爱情,起到了很好的气氛渲染和心境烘托作用。 三、四句展示诗的中心意象:抒情主人公在河畔徜徉,凝望追寻河对岸的伊人。这伊人是他日夜思念的意中人。在水一方是隔绝不通,意味着追求艰难,造成的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境界。抒情主人公虽望穿秋水、执著追求,但伊人'都飘渺阻隔。可望难即,故而诗句中荡漾着无可奈何的心绪和空虚怅惆的'情致。 以下四句是并列的两个层次,分别是对在水一方、可望难即境界

《蒹葭》赏析

《蒹葭》赏析 内容:【原诗】【翻译】【作者】【背景】【主题思想】【赏析】 【原诗】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译文】 河边芦苇青苍苍,秋深露水结成霜。意中之人在何处?就在河水那一方。 逆着流水去找她,道路险阻又太长。顺着流水去找她,仿佛在那水中央。 河边芦苇密又繁,清晨露水未曾干。意中之人在何处?就在河岸那一边。 逆着流水去找她,道路险阻攀登难。顺着流水去找她,仿佛就在水中滩。 河边芦苇密稠稠,早晨露水未全收。意中之人在何处?就在水边那一头。 逆着流水去找她,道路险阻曲难求。顺着流水去找她,仿佛就在水中洲。 【作者】 《诗经》,原称《诗》,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它收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约500年间的诗歌305篇,所以又叫《诗三百》。相传孔子曾整理过这些诗并用来传授弟子,后来被尊为儒家的经典之一,称为《诗经》。 《诗经》的“六义” 三大基本内容: “风”:指十五国风,是各地的民间歌谣。 “雅”:分大雅、小雅,大部分是贵族作品。 “颂”:是宗庙祭祀用的乐歌及史诗。

三大表现手法: “赋”:“铺陈其事而直言之也”。(叙事抒情) “比”:“以彼物比此物也”。(比喻) “兴”:“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引出)】 【背景】 周代由文、武奠基,成、康繁盛,昭、穆以后,国势渐衰。后来,厉王被逐,幽王被杀,平王东迁,进入春秋时期。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侯兼并,夷狄交侵,社会处于动荡不安之中。 周代设有采诗之官,每年春天,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民间歌谣,把能够反映人民欢乐疾苦的作品,整理后交给太师(负责音乐之官)谱曲,演唱给天子听,作为施政的参考。 反映周初至春秋中叶社会生活面貌的《诗经》,就整体而言,正是这五百年间中国社会生活面貌的形象反映,其中有先祖创业的颂歌,祭祀神鬼的乐章;也有贵族之间的宴饮交往,劳逸不均的怨愤;更有反映劳动、打猎、以及大量恋爱、婚姻、社会习俗方面的动人篇章。 周南指周以南之地,是周公旦的封地,即今河南西南部及湖北西北部一带。《周南》大多数诗是西周末年、东周初年的作品。这首诗是为追求心中思慕之人而不可得而作。陈子展《诗三百解题》说:“《蒹葭》一诗,无疑地是诗人想见一个人而竟不得见之作。这一个人是谁呢?他是知周礼的故都遗老呢,还是思宗周、念故主的西周旧臣呢?是秦国的贤人隐士呢,还是诗人的一个朋友呢?或者诗人自己是贤人隐士一流、作诗明志呢?抑或是我们把它简单化、庸俗化,硬指是爱情诗,说成诗人思念自己的爱人呢?解说纷歧,难以判定。” 【主题思想】 这首诗就是表现了抒情主人公对美好爱情的执著追求和追求不得的惆怅心情。精神是可贵的,感情是真挚的,但结果是渺茫的,处境是可悲的。 【赏析】

新修订民法总则八大亮点

2017年最新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次民法总则全文的出台,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这次民法总则修订的八大亮点如下 一、彩礼退不退,终于有说法 《民法总则》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解读: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彩礼钱,虽然法律中对于“彩礼钱”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当地的习惯,但是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就是不可以违背国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就是说,如果当地有“离婚退彩礼”的习惯,那么法律上也会给予支持。 二、胎儿也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读:根据这条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调整为8周岁 《民法总则》第19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由原来的10周岁改为现在的8周岁,意味着从今年10月1日起,8周岁的孩子可以在能力范围内从事某些简单的民事活动,但不意味着可以做任何事,譬如要花光家底打赏主播这种情况就要酌情而定了,毕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四、虐待孩子的父母要被“替换” 《民法总则》第36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蒹葭赏析(5篇)

蒹葭赏析(5篇) 。 它既点明了季节与时间,又渲染了蒹苍露白的凄清气氛,烘托了人物怅惘的心境,到达了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艺术境地。“蒹葭”、“水”和“伊人”的形象交相辉映,浑然一体,用作起兴的事物与所要描绘的对象构成一个完整的艺术世界。开头写秋天水边芦苇丛生的景象,这正是“托象以明义”,具有“起情”的作用。因为芦苇丛生,又在天光水色的映照之下,必然会呈现出一种迷茫的境界,这就从一个侧面显示了诗的主人公心中的那个“朦胧的爱”的境界。王夫之《姜斋诗话》说:“关情者景,自与情相为珀芥也。情景虽有在心在物之分。而景生情,情生景,哀乐之触,荣悴之迎,互藏其宅”,《蒹葭》这首诗就是把暮秋特有景色与人物委婉惆怅的相思感情浇铸在一齐,从而渲染了全诗的气氛,创造了一个扑朔迷离、情景交融的意境,正是“一切景语皆情语”的体现。总之,《蒹葭》诗的丰富美感,不论是从欣赏的角度,还是从创作的角度,颇值得我们重视和予以认真探讨。 蒹葭赏析第4篇: 《诗》:“蒹葭苍苍。”《尔雅》释:“葭,一名苇,即芦也。茅之未成者一名蒹,似萑而细,高数尺。

蒹葭,伤贤人之失志者。暂时花发,叶已沉波,申上秋风摧折。春苗、夜露,朔其前。江湖摇落,要其后也。北方风气早寒,故蒹葭望秋先零。南方地气多暖,故在江湖者后落。秋风摧折如彼,而远托江湖者,亦复蹉跎于岁晚乎。末二句,隐然有自伤意。【顾注】此咏秋日蒹葭,而兼及四时。苗早言春,露多言夏,后落义涉冬矣。 蒹葭赏析第5篇: 《蒹葭》选自《诗经秦风》这是一首被古今人誉为“情真景真,风神摇曳的绝唱”,是“思心徘徊,百读不厌的杰作”。 《蒹葭》是一首情诗,它写的是一个秋天的清晨,芦苇上的露水还未曾干,有位恋者在蒹葭露白的曲水之畔,徘徊往复,神魂颠倒,心焦地寻求他(她)思念的人――伊人。伊人所在的地方有流水环绕,仿佛置身于洲岛之上,可望而不可及,如何更好地欣赏这首诗,我认为重点是透过诗的语言和意境,把握诗的主题,从而增加内涵量。 我们明白,诗是一种高度凝炼的语言艺术,诗歌所包蕴的极为丰富有成效的资料,往往依靠精炼和谐的语言形式表现出,《蒹葭》能够说是此类典范。全诗共分三章,用的是一意三叠的章法,每章前两句写景,后六句写人。 这首诗每节的头一句都是经秋景作为发端,给人以凄清之感,“在水一方”写“伊人”可望而不可及。“溯洄从之,

《民法总则》修正案解读

《民法总则》修正案解读 2017 年最新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5日通过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次民法总则全文的出台,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彩礼退不退,终于有说法 《民法总则》第8 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解读: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彩礼钱,虽然法律中对于“彩礼钱”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当地的习惯,但是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就是不可以违背国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就是说,如果当地有“离婚退彩礼”的习惯,那么法律上也会给予支持。 胎儿也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16 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读: 根据这条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调整为8周岁 《民法总则》第19 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由原来的10 周岁改为现在的8 周岁,意味着从今年10月1日起,8 周岁的孩子可以在能力范围内从事某些简单的民事活动,但不意味着可以做任何事,譬如要花光家底打赏主播这种情况就要酌情而定了,毕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虐待孩子的父母要被“替换” 《民法总则》第36 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 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解读: 近年来,虐待孩子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次民法总则规定,出现上述法条规定的情形,由法院指定新的“父母”。同时也可以给不合格的“父母”改正的机会,如果原来的父母被“解雇”后,确有悔改情形的,经其申请,法院可视情况恢复。但是“悔改权”仅限孩子的亲生父母,且是否能恢复,还要看孩子的父母是否确有悔改以及孩子是否接受。 个人信息泄露有了保障 《民法总则》第111 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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