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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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生产物料和成品在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过程中实行有效控制,以确保产品不发生污染、变质与损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物料和成品进行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作业过程的控制。

3.相关责任单位

资材部-仓储组物流组、资材部-采购组、生产部-生产组、品保部-进料检验组、制程检验组、最终检验组。

4.运作程序

4.1搬运

供货商送到本公司的原材料和本公司发送给客户之产品都应由资材部-仓储组安排专人装卸。仓储组负责对从事装卸工作的人员按《装卸作业规范》进行正确使用搬运工具(如叉车、手推车)的培训,确保装卸过程中不损坏产品或其包装。

4.2贮存

4.2.1待检区之原料及成品经品保部--进料检验组及最终检验组检验合格并标识检验状

态后,办理正式入库手续。由仓储组登记入帐,妥善分区摆放,并由仓储组组长规

定最高堆放高度,以避免包装受压变形或造成危险。

4.2.2对库存原料及成品,每月底由仓储组会同财务组进行盘点,并填写《年月原材

料库存盘点清表》、《年月成品库存盘点清表》 (一式三份) ,正本由仓储组留

存,副本分别发送生管组和财务组。《年月原材料库存盘点清表》、《年月成品

库存盘点清表》保存期限一年,逾期销毁。

4.2.3 盘点时仓储人员应检查现有之库存原料及成品是否超过储存期限,逾期之物料由

仓储人员将其隔离至待检区,由品保部--进料检验组或最终检验组对其进行检验,

并填写相应的报告,检查合格之物料需贴上“逾期堪用”标签重新入库,在出货

时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对检查不合格之物料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

序》处理。

4.2.4 购入的原料,经IQC检验合格后,由仓储组填写《来料入库单》办理入库。生产完

成之成品,经QA检验合格后,通知仓储组办理入库。客户退回之成品,经QA检验合格

后,由仓储组办理入库。仓储组根据生管组开据的《生产发料单》备料,并运送至

生产现场交生产组验收并在《生产发料单》上签收。仓储组根据业务部开据的交货凭

单安排成品出货,交货凭单由客户收货人签收后交资材部核对后分发业务和财务。

4.3 包装

产品生产完毕后经品保部--制程检验组检验合格后,生产组依《分装作业规范》,利用电子秤将成品按客户要求之容量(公升、加仑等)或重量(公斤)用全新塑料桶及铁桶分装;大桶200L包装重量误差不超过±0.5kg,小桶20L包装重量误差不超过±0.1kg ,锡膏产品500g重量误差不超过±5g。

4.4 防护

4.4.1防护保管

A.各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等的储存须装载于容具、货架、料架、或仓板上,不得直接堆放

于地上。

B.储存时应避免因堆放不当而发生物品倒塌及超过堆积而变形。

C.个别有特殊条件要求的原料及产品,须做适当环境储存,以避免遗失、损坏或变质。

D.根据原材料个别之材质及特性采取适当环境储存,以避免造成遗失,损坏及变质的意外损失。

E.须有消防措施,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F.有特殊储存要求和有效期规定的产品依《各种物料的储存条件》办理。

G.最终成品应妥善防护其质量至交货目的地为止。

H.具体产品防护措施依《仓库管理办法》、《防火、防毒预防措施》

4.5 交付

4.5.1满足客户交货日程及数量

A.生产部应根据业务部预测的交货期判断,当预计无法准时完成时应提早半个工作日向业务

部反映,以便及时协调客户或本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

B.物流组依送货单准时交货。

C.物流组无法满足交货期时,应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及研制对策。

4.5.2出货作业规定

A.仓库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成品发货。

B.出货时如发现产品或包装不良时,应立即反映主管。

C.出货时仓管应对照交货单的成品品名、数量、检验报告等核对无误后,并与送货员或司机

交接后方可发货,当天即作登记入帐,以确保库存量的准确。

D.对于由公司直接送货的,由送货员负责押运,按《装卸作业规范》将对产品质量的保护

延续到交货目的地,送货员在交至客户前再次检查货物是否与交货单一致,并请客户

在交货凭单上签收。出公司前由驾驶员将《放行单》交于警卫,并由警卫稽核装运状况无误后才能出发。

E.出货时应具备的单据

a.交货凭单

b.检验报告

c.客户验收单(视客户要求而定)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Q-COP-23

5.2《装卸作业规范》 WI-11

5.3《货仓管理办法》 WI-09

5.4《分装作业规范》 WI-27

5.5《防火、防毒预防措施》 WI-15

5.6《产品保存期限一览表》

6.相关记录

6.1《生产发料单》 Q-FORM-16A 原编号为:FORM-036

6.2《来料入库单》 Q-FORM-16B 原编为号:FORM-066 01

6.3《年月原材料库存盘点清表》 Q-FORM-16C 原编号为:FORM-007

6.4《年月成品库存盘点清表》 Q-FORM-16D 原编号为:FORM-001

6.5《放行单》 Q-FORM-16E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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