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避免陷入中年危机

企业如何避免陷入中年危机
企业如何避免陷入中年危机

企业如何避免陷入中年危机

在—般人的印象里,企业就像人类的生命一样,也会经历一个从小到大、从年轻到衰老的过程。在萌芽期,公司会积极实验新做法,从经验中快速学习;稍后,公司进入蓬勃发展的青春期,商业模式不断扩充;之后,迈入中年成熟阶段,事业运作一成不变,营收及获利都很稳定;最后,企业组织逐渐失去动力与冲劲,进入无可避免的衰退期。单一产业的公司常顺着这条路径兴起、成长、衰退、殒落,如当初美国的小型电脑制造商、英格兰兰开夏郡(Lancashire)的棉花工厂。另外一些公司,则是独自度过其生命周期,如宝丽来(Polaroid)、流行服饰及家饰品制造商Laura Ashley等。

对企业而言,成熟期也是一个非常不好过的阶段,不仅产品创新机会越来越少,新旧产品之间的间隔也越来越长。管理层将大部分精力用于改善流程、提高效率,但这类努力,顶多只是延缓衰退期的到来。管理团队不再从事大胆的并购行动,或开展大型研究,以实现突破性创新。他们认为,用这些措施让一个成熟企业恢复年轻活力,就如中年男士开大红敞篷跑车,不合适宜。

○生命周期不是宿命

伦敦商学院教授苏尔(Donald N. Sull)和赫德勒(Dominic Houlder),通过联合撰文指出,生命周期不应该是宿命。他们研究某些进入了“成熟期”的产业和企业,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领先者持续成长,不断获利;落后者积弱不振,逐渐衰退。

比如从 1990年代初期一直到2003年,英国大型银行骏懋集团(Lloyds TSB Group PLC),其执行长严格执行财务控制,创造了可观投资回报,因而被誉为成熟企业的典范。但实际上,骏懋银行为此也是付出了代价的:因为所订的投资回报门槛非常高,很少有新的投资企划案能通过。反观骏懋的竞争对手——苏格兰的皇家银行(Royal Bank)及哈利法克斯银行(Halifax),最近几年来却展现出新鲜的活力,业绩与利润屡创新高。这种对照不仅存在于英国银行界。在进入中年阶段的其它产业里,某些公司能够为自己注入新活力继续冲刺,有些竞争者却陷入困境,不知如何脱身。下面这些公司也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奇异公司VS西屋电气、三星VS大宇、英国石油(BP)VS壳牌石油(Shell)、米塔尔钢铁(Mittal Steel)VS美国钢铁公司(U.S.A Steel)、百事可乐VS 可口可乐等。

企业从何处取得青春之泉?两位教授认为,让企业恢复活力的解决方案,应从简单、直接的角度去思考。没有整个企业的生命周期,只有单个投资机会的生命周期;企业应善于将那些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投资机会,进行巧妙的组合。

投资机会的生命周期包含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始于实验:经理人察觉到市场上一个未被满足的需要,预见可满足此需要的新方法,因而催生了一个有发展潜力的新机会。创业者或中阶经理人可以一直修改某构想,而不需动用很多资源。一旦这个机会得到确认,商业模式运作稳定,该机会即进入青春期,这时通常会快速烧钱。接着是成人期,这个机会不仅有能力产生自己的现金流,自给自足,还有余力支援处于萌芽期与青春期的投资机会。此时,机会

已拥有成熟的运作机构,在版图明确的范畴内,和其他王要竞争对手相抗衡。最后就是衰退期。造成企业步入衰退期的可能原因很多,包括低成本竞争者进入市场、消费者偏好改变,或市场出现替代性产品等。处于衰退期的事业,若未好好处理,不仅将消耗大量资源,也会浪费管理团队很多时间与精力。

高管应把一个企业看成“一连串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机会”,预测整个组合的演进,并从宏观上特别留意是否出现了投资失衡,或其它有问题之处。为了避免发生企业中年危机,高管应找出组合的可能病症,例如用同样的指标评估机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或存在系统性的失败,以致无法叫停不成功的方案。惟有如此,高管才能更有效地管理整体组合,培育真正有利可图的机会,并迅速处理某些只会消耗资源的事业。

高管应当判断:目前组织资源的运用是否均衡?萌芽期与扩充期机会所需的资金,成熟机会能不能支援?目前企业从事的投资实验是多还是少?有没有哪个核心事业即将进入衰退期?

为精确回答这些问题,高管必须留意以下数个常见的毛病:

□问题一:没有退场机制

大多数业务复杂的大型企业,均采用由下而上的资源分配模式:和市场最接近的一线人员先找出潜在机会,动用少量资源进行实验;为确保得到扩充所需的较多资源,须有一位受人尊敬的中阶经理人出来,担任机会的赞助者,负责该项目的执行;该经理人为了向高管及董事会证明项目的发展潜力,不啻拿自己的信誉当赌注,当然,一定会挑选赢面最大的机会下注。

这种由下而上的资源分配方法,通常能激励经理人努力争取创业资金。但这当中有一个大问题:如果机会不成功,经理人也不会愿意叫停项目,因为这样做很可能损及自己或同事的声誉。相反,为了自保,经理人不但不认赔,反而会继续投入努力,甚至设法争取更多资源。

拖延衰退事业的退场时间,所付出的成本可能十分惊人。例如1970年代,有业者成功开发出辐射轮胎,大受市场欢迎。面对此一突破性的新技术,当时的轮胎大厂如固特异(Goodvear)及凡世通(Firestone)等,却迟迟不肯关闭旧厂,仍然用传统技术继续生产已过时的轮胎。根据一项估计,这几家轮胎制造商延后关厂的代价,大约是减少了十亿美元的税前利润。

延后退场也会分散管理团队的注意力。他们必须花很多时间处理“问题儿童”,反而没有时间去呵护真正的明日之星。更糟糕的是,许多公司倾向于指派最有能力的经理人去救火,试图解决迫在眉睫的大麻烦。他们已被搞得焦头烂额了,怎有时间去管那些更有吸引力的机会呢?没有希望的机会就像已偏离跑道的飞机,一路横冲直闯,却一直无法起飞,白白耗掉许多资源。

欧洲一家财务服务公司用很正面的态度处理“无法退场症”。首先,执行长指派专人扩充某个现有机会的同时,也建立一个叫停机制,以确保总公司可以及时封杀不成功的机会。执行长要求项目团队必须包含风险及融资部门的资深人员。

其次,在执行长核准扩充增资申请之前,项目团队必须同意所谓的“项目封杀条款”指明项目必须被封杀的一些指标。

第三,尽管公司拥有新事业的全部股份,执行长仍把它当成一个独立的实体。执行长要求该事业组成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不仅有该事业的人,也有外部董事,包括一些有扩充新事业成功经验的董事。这些外部人士有能力分辨典型的成长痛苦,及真正需要关切的问题。

机会的风险大过它的收益时,执行长就会喊停,哪怕非常痛苦。但也会为项目领导人留住颜面。执行长会将失败主管安插到核心事业的重要位臵,并公开赞扬他进入陌生市场扩充新事业时,所表现出的勇气和付出的努力。

□问题二:连同洗澡水一同抛弃婴儿

当某个机会无法扩充时,很多企业倾向于将其完全抛弃,重新出发。但这样做将是一个大错。未能成功孵出的失败机会,可能提供很有价值的资讯、市场洞见或资源。因此,保留失败机会留下来的有用物资,以便未来用于其它有希望的机会。这种方法可称为拼凑,即利用以前用过的零碎事物,去修补或创造出新的东西。懂得运用这种方法的人,能从现有市场洞见及资源,包括以前的失败经验,创造出新的组合。

Java程式就是循着这种途径诞生的。1990年,当时升阳电脑(Sun Microsystems)成立了一个团队,想要研发出一种突破性的电子商品。后来该团队造出一款掌上型机器,使用者可用触控方式触摸萤幕,遥控家中所有电子产品。但市场反应出奇冷淡,等于宣告此一行动失败了。该团队不死心,稍作一些改变,把它变成另一种装臵,用于互动式电视,并使用一种叫作Oak的软件,来撰写可

提供线上服务的应用程序。但仍不受市场的欢迎。

该团队陆续提出数个企划案,花了数百万美元后,升阳决定叫停。如果是在其他公司,这个故事应该结束了。但执行长麦克尼里(Scott McNealy)问团队成员,是否有可再利用的废物时,他们指出,Oak在数个操作系统上运作得很好。麦克尼里于是终结硬件项目,但将软件团队安插到另一个事业部。

同时,升阳的技术领袖裘伊(Bill Joy)正努力让升阳电脑进入网际网路时代。裘伊判断,基于快速、安全,及不同平台之间的可携性,Oak实为一理想的网络程序。Oak上市就大受欢迎,升阳电脑立刻申请专利,并将Oak改名为至今广为人知的Java。这段期间,升阳只花了微不足道的经费。

□问题三:过度谨慎守成

传统智慧不是告诉我们,要谨慎守成吗?最近不少专家学者提出企业分拆(corporate unbundling)的议题,更进一步强化管理团队固守既有核心事业的决心。然而,一味强调精确预测现金流量的能力与低风险的重要性,而忽略其他因素的做法,将贬抑某些结果为高度不确定性的投资案;即便它们具有创造高回收的可能性,也不易得到保守主管的认可。

以蓝圈实业(Blue Circle lndustries)为例,该公司一度是全球水泥业的领导厂商。自1990年代初期起,对于各事业部的投资,蓝圈实业就透过预算编列程序,及订定相对应的奖励办法,严格控管年度财务目标。

总公司根据净现值及还本时间,为不同投资案排名。管理团队只核准排名在前面的投资案,吊车尾的案子一律剔除。在这之前,即便排名很低的投资案,总公司也会象徵性的分配一些资金。新方法奏效了。1990年代中后期,蓝圈实业的资本报酬率成长了一倍,该公司得以用现金买回不少公司股票。

接下来,竞争环境改变了。全球水泥产业吹起合并风,新兴市场突然冒出许多高吸引力的商机。然而在蓝圈实业的资本预算程序中,只有那些有稳定现金流量预测值的投资案能得到高分;在这个前提下,所有以新兴市场为投资标的的案子都被否决,管理团队决定继续到环境稳定的国家投资,享受成长较低的回收。

因此,蓝圈实业的全球化脚步远远落在竞争对手之后。1997年,蓝圈实业被迫以非常手段到东南亚国家争取订单。尽管如此,该公司仍然被更积极的墨西哥水泥公司西麦士(Cemex)等竞争对手赶上,2001年被法国的Lafarge S.A.并购。

□问题四:太多机会,没有集中焦点

有时,公司的问题不是机会太少,而是太多。某成长快速的消费品公司发现,公司投入不少资金用于创新活动,在建立成熟事业方面的成效却不彰,于是绘出机会组合图,想要一探究竟。令管理团队吃惊的是,就找出明日之星这件事来说,该公司的表现超人一等;争取资金用于扩充明日之星也不太困难。

问题出在于,该公司投资了十多个机会,其中大多数机会都花在扩充的时间太久,且并未造成市场轰动。问题症结出在,该公司核准可动用资金用于扩充新机会的程序。负责的经理人很公平地

将资金与人员分配给众多新机会。如此做不啻告诉员工,任何人提出企划案,公司将照单全收,而且一视同仁地给予资金挹注。结果大家都得到现金,额度都不够,无法让任何一个机会成功扩充为成熟事业,难怪个个在市场碰壁。

百花齐放是许多高创新公司的致命伤。以3M公司为例,多少年来,3M一直是创新的代名词。该公司三分之一的营收来自四年内推出的新产品。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该公司允许员工将百分之十五的上班时间用于“开小差”(bootleg),即研发自己看到的任何新机会。在3M分权化的组织结构下,如果员工所属分公司无力让新机会扩充,可以求助于其他分公司。此一模式让3M须同时照顾一千多个项目。

到了1990年代末期,3M的股票收益却不如预期,因此麦克诺尼(James McNerney)于2000年接掌执行长时,立刻导入“3M加速方案”,经过多次筛选淘汰,将3M的研发项目数量减少为七十五个左右。执行长再接再厉,根据3M加速方案的精神,继续过滤掉不够资格挹注资金扩充的项目。到最后,总公司做了一个重大决策。管理团队决定放弃核心事业渐进扩张的方式,而让3 M专注于研发少数几个有希望的领域,包括纳米技术,燃料电池及光学显示等。3M要求负责主管,应针对项目企划书中提到的风险、流程时间、预期报酬等项目,对管理团队作详细的说明,公司才能提供研发资金。3M加速项目已塑造一种“说不,是可以接受”的新文化。

□问题五:不同阶段却一体适用

常识告诉我们,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项目,需要经理人

采用不同的管理风格:萌芽期需要促进及容许差异化;扩充期需要作困难的项目筛选抉择;成熟期需要整合各事业部;衰退期需要解决相关的棘手问题。因此,高阶领导者必须依据不同阶段所需的管理风格、竞争能力及热衷程度,挑选适当的经理人工其事。领导者本身的挑战更大,必须懂得如何激励、支援及训练这些不同使命的经理人。

为解决此种挑战,IBM于1999年设计了一套“新兴市场及前瞻产品策略规划”(Emerging Business Opportunity, EBO)管理制度。其目的主要是刺激有机成长,保护新机会,等到它们成熟后,再移转给IBM现有事业群去经营。

IBM发现,就如何对待员工、制定策略、分配资源及衡量绩效,不同的成长水平须应用不同的方法。EBO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让处于萌芽期的机会得到适当保护。当然,确认某个机会已从这个水平提升到下一个水平,也是EBO的重要任务之一。

除了财务指标外,EBO也使用一些里程碑指标,针对不同水平衡量各个商业机会的潜力。以处于萌芽期的机会为例,它们需要赢得注意力占有率(share of mind):出现于报章杂志报导或分析师言论的次数;扩充事业需要展现它们在市场测试阶段的成绩,乃圣于初期顾客的接受度;成熟事业需要交出漂亮的获利与营收成绩单。

这类里程碑指标有助于主管判断机会是否该推进到下一个水平,如是,或许应配合改变管理团队,EBO也应改变支援方式及奖励办法。EBO订定一些测试方法,包括策略的明确性、是否做好准

备,及市场成绩等,用于评估某个机会是否已变成一个可存活的事业。通过此测试,该事业即被正式纳入IBM事业组合中的一员,和其他既有事业群平起平坐。

□问题六:管理团队的老化

最后一个毛病和程序无关,完全是人的问题。一如机会经历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人也不例外。各行各业都有类似的现象,年纪大的领导者掌握大权很长一段时间,管理团队久末注入新血轮,导致事业组合逐渐老化。

处在这种情境,管理团队的元老们通常欠缺动力,无意推动机会组合的更新。毕竟,和推动变革比起来,安居高位享受权力滋味容易多了。如有哪个不识相的资深同事,提出扩充某个新机会的提议,他们通常会持反对态度,强调新机会的高风险性,以保护他们负责的成熟事业。为改变此一宿命,企业必须赋予年轻经理人更大权力,因为企业未来的发展,与他们前途息息相关。

1995年,当四十七岁的布朗尼(John Browne)继任英国石油公司执行长时,就很明显地将营运职权交到下一代经理人的手中。布朗尼和他的经营团队打破了英国石油的官僚组织结构,重新划分为约一百五十个事业部。每一事业部分别管理一个油田、石化工厂、行销责任区,或其他相关业务。布朗尼让新一代经理人负责每一个事业部的营运,大多数人年仅三十多岁,或四十岁出头。这是一次权力大转移,因为这一百五十个事业部2001年的营收总和高达1200亿美元,雇用员工总人数超过十万人。

但老一辈的英雄有何出路呢?许多组织进行世代交替面临的最

大障碍,是资深主管仍希望维持积极活跃的角色。这时,他们的角色不再是指挥事业部主管,而是教导新一代主管,负责主管人才的发展与接班计划,并与事业部主管协商绩效目标。此一安排让布朗尼和他的经营团队,能专注于思考及处理更大、更长远的课题。

对中国企业文化发展的反思文档(1)

对中国企业文化发展的反思文档Reflections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orporate cu lture 编订:JinTai College

对中国企业文化发展的反思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社会实践报告是进行社会实践后需要完成的报告,是 指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深入实际、深入社会,对完成的社会实 践活动的一个总结报告。本文档根据社会实践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及打印。 企业文化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所 形成的并为全体成员遵循的共同意识、价值观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Schein,1984),是一个企业或一个 组织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价值为核心的独特的文化管理模式。企业文化是社会文化与组织管理实践相融合的产物。 十九世纪末到本世纪初,西方工业化发展到以大机器和生 产流水线为主要生产方式的阶段,企业经营者主要关心的问题是生产效率和投入产出比,在这种条件下,泰勒的科学管理模式和韦伯的“科层制”的应用就导致了一系列理性化的科学管理实践,但是,它们都是基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认为人的 行为动机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经济的报酬。科学管理理论对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当时的工业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世纪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霍

桑实验”使人们注意到组织中的人际关系、非正式群体等因素对组织效益的影响,开始关注包括自我实现在内的人的社会性需要,于是导致了一系列激励理论的出现。这些理论强调人际关系在管理中的重要性,以人的社会性为基础,提出用“社会人”概念来代替“经济人”的假设。五六十年代系统论的应用和权变理论的发展导致了西方组织管理在七十年代的“战略热”和“系统热”,即重点由组织内部的管理转向战略管理,强调组织结构和系统的协调与适应能力(徐联仓,1993)。八十年代初,随着日本企业的崛起,人们注意到了文化差异对企业管理的影响,进而发现了社会文化与组织管理的融合——企业文化,它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领导人用其在企业创业阶段形成的价值观和经营理念教育新成员,并在此过程中将全体员工的价值认同和行为方式进行整合成统一的价值体系和行为准则,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管理模式,以文化的力量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由此可见,企业文化是社会文化与组织管理实践相融合的产物,是西方管理理论在经历了“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与“复杂人”假设之后,对组织的文化价值、经营理念、管理过程与组织长期业绩的关系的又一次重新审视。

劳动纠纷处理办法企业版

劳动纠纷处理办法1. 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理进入仲裁、诉讼的劳动纠纷,减少因劳动纠纷而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降低劳动纠纷处理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全体员工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 3. 处理原则 以客观事实作为处理劳动纠纷的出发点,合法、公正、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纠纷。 3. 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纠纷原因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材料,并最终决定案件处理方式。 法务部提供法律分析,建议,并作为仲裁、诉讼的第一代理人,代为收受法律文书,提交诉讼材料等。 争议员工所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为便于应对及时,简化处理沟通过程,人力资源部与法务部各自指定一名直接对接人员并及时通知对方。 4.定义 本办法所称劳动纠纷仅指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件。 具体指因如下原因产生的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5. 劳动纠纷的提出 人力资源部接到仲裁庭的仲裁通知后应在当日内通知并将全部相关文件转交给法务部指定人员。如当日内无法转交原件的,应先以扫描件或拍照等方式提交。 法务部指定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理清申请人的请求、事实与理由,做出初步判断,并通知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在96小时内就案件事实做出

说明,表明公司立场,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离职证明、辞职信,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能支持公司主张、反驳对方提出的仲裁申请的证据)。证据材料以复印件/扫描件形式提交并提示原件信息以备查。 法务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的反馈信息后,于48小时内给出案件的初步评估意见,人力资源部依据法务部的评估意见,于24小时内做出和解、调解或应诉的决定。 法务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的应诉通知后或者人力资源部未能于指定日期前给予法务部“确定不应诉”的回复的,法务部将依据已掌握的证据材料于指定期限届满之前向仲裁庭提交应诉材料。 法务部仅依据已收到的证据材料准备应诉答辩。 6 和解 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仅只是因为员工理解错误或公司人员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双方容易达成谅解的,以和解为原则。 人力资源部在做出和解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法务部,以便法务部及时与仲裁庭沟通。 和解谈判由人力资源部主导,法务部予以协助,最终和解方案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7调解 如法务评估认为公司管理规范及证据留存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容易陷于不利局面的,应以调解为原则。 开庭审理前,开庭审理时及开庭审理后裁决作出前均可调解,人力资源部结合法务部沟通的案件进展和情况及时作出调解决定。 调解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各部门意见后最终确定(法务部依需要协助提供分析参考意见)。如人力资源部未出具书面调解方案,法务将继续应诉答辩。 调解协议应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并尽量申请仲裁庭当庭出具调解书,以便当场签署。 8 仲裁 如法务部没有接到人力资源部关于和解或调解的书面通知,则法务予以应诉,人力资源部应指定至少一名人事协助出庭,其它部门若有。

(完整版)劳动纠纷处理办法(企业版)

劳动纠纷处理办法 1. 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理进入仲裁、诉讼的劳动纠纷,减少因劳动纠纷而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降低劳动纠纷处理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全体员工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 3. 处理原则 以客观事实作为处理劳动纠纷的出发点,合法、公正、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纠纷。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纠纷原因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材料,并最终决定案件处理方式。 3.2法务部提供法律分析,建议,并作为仲裁、诉讼的第一代理人,代为收受法律文书,提交诉讼材料等。 3.3争议员工所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3.4 为便于应对及时,简化处理沟通过程,人力资源部与法务部各自指定一名直接对接人员并及时通知对方。 4.定义 本办法所称劳动纠纷仅指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件。 具体指因如下原因产生的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5. 劳动纠纷的提出 5.1人力资源部接到仲裁庭的仲裁通知后应在当日内通知并将全部相关文件转交给法务部指定人员。如当日内无法转交原件的,应先以扫描件或拍照等方式提交。 5.2 法务部指定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理清申请人的请求、事实与理由,做出初步判断,并通知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在96小时内就案件事实做出说明,表明公司立场,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考勤记

【企业文化建设的误区】如何建设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的误区】如何建设企业文化建设 近年来,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员工的使命感与信仰是支撑企业不断向前发展的支柱。对于高成长性的企业来说,这点尤为关键。 当一个企业发展非常迅速,在行业占据一席之地的时候,如果相应的企业文化建设没有跟上,并且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自然而然会降低员工的创业热情,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导致员工流失。另外,高成长性企业一般以生存和发展为首要任务,忽视了企业文化建设,创业氛围会逐渐减弱,凝聚力也会降低。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的业务越来越好,而文化氛围却越来越差的原因。 本文针对目前国内企业在文化建设过程中的诸多误区,希望能够为真切地想用利用文化辅助管理的企业抛砖引玉。 误区一:文化建设可以一蹴而就。 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既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企业文化建设是一个螺旋式循环上升的过程,伴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发展。只有经过持续艰苦的共同努力,企业文化才能够融化在员工的血液里,落实在员工的行动上。否则,企业文化就会成为一个漂亮的摆设。 误区二:文化建设是自上而下的过程。 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企业文化就是老板文化。但文化建设除了自上而下的过程外,还需要自下而上的过程。全员的参与对于文化建设来说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最终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得到这些员工的认可。 在文化建设方面,员工主要可以参加如下几方面工作:凭借在公司工作的点滴感受,参与文化理念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帮助公司改变不合适的做法;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注重自身行为,对内影响同事,对外为企业争光。 误区三:横空出世,求新求异。 不少企业在进行文化建设过程中,在理念的编制上,只顾求新求异,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之势,导致文字晦涩难懂,员工连看都看不明白,何谈深入人心?另外新异的文字同企业自身相关联是有一定难度的,于是企业文化成了横空出世的一本小册子,也就成了无本之末。 实际上,正确的做法是,不仅要将企业文化理念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而且企业文化理念要从员工行为上提炼,通过公司制度塑造。因此核心理念层、制度层和物质层三个层次是互相作用的。 误区四:编写文化手册是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不可否认,响亮的文化理念对于内聚人心和外树形象有一定作用,但是这项工作绝对不是文化建设的最主要工作。文化手册只是基于企业过去优秀的文化理念基础上,加入先进的文化理念所形成的理念手册。换句话说就是把企业文化的文化描述出来。 实际上,文化手册编制完成后的实施推广工作更为重要,所耗资源更多。改变员工的行为容易,改变员工的思想很难。企业文化的实施不仅需要公司各级领导人身体力行,企业文化归口管理部门的精心组织,各部门的大力配合,而且要广泛的发动全体员工参与以及企业配套制度的完善等等。 误区五:文化建设主要依靠宣传来完成。 不少企业在文化建设过程中,以各种宣传活动为主。座谈、宣讲、培训,甚至就文化理

人力资源劳动劳资纠纷如何处理

人力资源劳资纠纷该如何处理 案例一、连续工作十年应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核心重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说明】张某于2001年6月18日到某淀粉公司工作,双方于2001至2007年每年的6月18日均签订一次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张某先后担任过技工、操作员和磨刀工。双方又于2008年6月18日签订了自2008年6月18日至2011年6月17日止的劳动合同,张某担任工务组工作。2011年5月20日,张某向公司提出在2011年6月17日合期满后,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要求。6月10日,张某再次提出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要求。6月14日,公司书面通知张某,双方于2008年6月1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6月18日起,张某即不被允许进入公司。6月24日,张某向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某淀粉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仲裁裁决某淀粉公司应于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满后,与张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某淀粉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张某至2011年6月17日在某淀粉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张某提出,无需合意,某淀粉公司即应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处理思路】为了倡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律设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下,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既是对作出长期贡献职工的特别保护,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作为用人单位来说,就不能通过诸如提前通知、缩短末期合同期限等不正当手段来规避这一义务。用人单位也不要认为这一义务是法律强加于自已身上的额外的责任,是“铁饭碗”制度的重演,而应该多想想,对一个在自己单位工作了近十年、将青春最美好时光奉献给单位的老职工,是不是更应该本着平等、感恩、包容的心态来对待他们,而不能只是因为害怕承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责任,而想方设法将他们推之门外。 案例二、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的条款无效 【核心重点】根据社会保险的性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减轻或者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条款费的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该条款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案例说明】2006年9月8日,某客运公司与不二精机公司签订班车租赁合同,由不二精机公司向某客运公司租用客车,租赁期为两年。2006年9月15日,李某与某客运公司签订了《驾驶员聘用协议》,合同期为三年,某客运公司安排李某为不二精机公司开车。关于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聘用协议第十四条约定“工资待遇3100元(含五金)包括加班费,工作时间按本公司规定”。某客运公司按照约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人民币3100元。李某在与某客运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聘用协议第十四条无效,并基于该条款无效要求某客运公司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培训费等。仲裁裁决确认双方聘用协议第十四条“含五金”部分内容无效,该条款的其余部分有效,并支持了李某部分请求。李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定期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向国家履行的强制性义务,具有强制保险的性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能就是否缴纳及缴纳的金额和比例问题自行协商来规避法律的明文规定,故某客运公司与李某之间约定的工资待遇条款中含“五金”的部分无效,但该部分无效不影响该条款中其他内容的效力,如工资待遇3100元中包括加班工资的约定仍然有效。法院遂判决确认双方聘用协议第十四条关于工资待遇“含五金”部分无效,支持了李某其他部分诉讼请求。 【处理思路】《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有权监督单位为其缴纳情况。因此,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法定责任,劳动关系的双方无权以合意的方式免除这一法定责任的承担。我们希望通过这则案例提醒劳动者,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利益而同意或放纵用人单位不为自己缴纳社保费,否则会在患病、工伤、

企业文化管理的6大误区

企业文化管理的6大误区 企业文化管理上通常存在哪些通病呢?下面为大家了企业文化管理的6大误区,欢迎阅读参考! 企业文化管理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向日本企业的热潮来到中国,算下来也有超过30年的发展历史。在这个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具有优秀企业文化的企业,而大部分企业还在构建自己企业文化的探索中,很多管理者对企业文化的理解还比较模糊,甚至存在误区。有人认为企业文化是企业之歌、企业标识、企业;有时候,人们把企业的文体活动称之为企业文化,具有企业的理念也称之为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到底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企业文化构建完成?这一些列问题,都需要界定清楚,否则就会出现管理实践的偏差。 企业文化是企业内部成员的共同价值观体系,表现为企业的“个性与风格”,它以企业宗旨、企业理念的形式得到精炼和概括并获得传播,最终由企业的产品和员工行为习惯体现出来。企业文化的存在是面对竞争,面对环境所做出的选择,是实现战略的基石,是吸引优秀人才的保障。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表现为行为,即企业的凝聚力,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责任感、自豪感、精神面貌和职业行为规范,企业文化的改变会带来行为方式的改变。

企业文化具备开放性、阶段性、发展性的特点。在实践中,不能准确把握企业文化的这些特点,将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 只要有人群的地方一定就有文化,所以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文化。但是,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企业文化,因为是否具备企业文化,衡量的标准是企业在环境中的生存状态、在竞争中是否具有竞争优势的状态,产品和企业获得顾客认同的程度如何,以及员工的凝聚力和忠诚度如何。如果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并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没有与环境变化和发展的趋势走在一起,产品并没有获得顾客的认同,企业形象没有在顾客内心获得确认,员工流动性高而且没有认同公司,此时,企业文化并没有形成,公司具有的只是一种企业自发的文化,或者企业创业者自己所倡导的文化,企业文化还是在初创阶段。 持有这种认识的人还比较多,认为有什么样的老板,就有什么样的企业文化。的确,企业创始人对于企业文化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体现在构建企业文化的过程中,体现在如何推进和倡导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体现在身体力行、示范企业价值观的行为中,但是绝不是直接代表企业文化。

我国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误区

我国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误区 1、注重企业文化的形式而忽略了内涵 在中国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盲目追求企业文化的形式,而忽略了企业文化的内涵。企业文化活动和企业CI形象设计都是企业文化表层的表现方式。企业文化是将企业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的基本价值观灌输给全体员工,通过教育、整合而形成的一套独特的价值体系,是影响企业适应市场的策略和处理企业内部矛盾冲突的一系列准则和行为方式,这其中渗透着创业者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对人性的基本假设、价值观和世界观,也凝结了在创业过程中创业者集体形成的经营理念。将这些理念和价值观通过各种活动和形式表现出来,才是比较完整的企业文化,如果只有表层的形式而未表现出内在价值与理念,这样的企业文化是没有意义的,难以持续的,所以不能形成文化推动力,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了深远的影响。 2、将企业文化等同于企业精神而脱离企业管理实践 有些企业家认为,企业文化就是要塑造企业精神或企业的圣经,而与企业管理没有多大关系。这种理解是很片面的。企业文化就是以文化为手段,以管理为目的,这种理解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企业组织和事业性组织都属于实体性组织,它们不同于教会的信念共同体,它们是要依据生产经营状况和一定的业绩来进行评价的,精神因素对企业内部的凝聚力、企业生产效率及企业发展固然有着重要的作用,但这种影响不是单独发挥作用的,它是渗透于企业管理的体制、激励机制、经营策略之中,并协同起作用的。企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的价值观是贯穿在企业经营活动和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和整个过程中的,并与企业环境变化相适应的,因此不能脱离企业管理。 3、忽视了企业文化的创新和个性化 企业文化是某一特定文化背景下该企业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是企业的个性化表现,不是标准统一的模式,更不是迎合时尚的标语。综观许多企业的企业文化,方方面面都大体相似,但是缺乏鲜明的个性特色和独特的风格。其实,每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不同,企业的构成成分不同,面对的竞争压力也不同,所以其对环境作出反应的策略和处理内部冲突的的方式都会有自己的特色,不可能完全雷同。企业文化是在某一文化背景下,将企业自身发展阶段、发展目标、经营策略、企业内外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确定的独特的文化管理模式,因此,企业文化的形式可以是标准化的,但其侧重点各不相同,其价值内涵和基本假设各不相同,而且企业文化的类型和强度也都不同,正因如此才构成了企业文化的个性化特色。

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根据劳动法律有关规定,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的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仲裁申请书 ?证据 方法/步骤 1.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号等,被申请人信 息包括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卡等 2.准备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作文件,工作日志等 3.将申请书交到单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知道在哪的咨询 12333。 等待仲裁立案,并确定开庭时间地点。 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营业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依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参见沈律师的另一篇文章“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劳动关系举证”;2、身份证复印件;3、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 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企业文化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企业文化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企业文化与企业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 从企业的层面上来看,企业文化是企业所依赖的一种文化价值观。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企业里的一切围绕着生产和经营展开活动,只有经济价值观,没有文化价值观。但事实是在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中无不充满着文化的气息,文化的价值观始终主宰着企业的一切营销活动和它的经济价值观。企业文化已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溶入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但是,由于企业文化的抽象性,所以在日常的生活中往往不被人们所认识与重视。其实它就像空气里的氧气一样无时无刻地环绕在我们身边,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可是离了它却不行。所以企业文化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企业员工个人的层面上来看,企业文化是员工行为的指导思想。现代企业里的员工,已不仅仅只想通过劳动从企业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他们还需要被社会和企业认可,并有一种个人的成就感和归属感。企业是员工赖以实现自身价值的环境寄托,企业也就是员工之家。让员工们认识到企业是自己的企业,这就是好的企业文化产生出来的积极作用。反之,员工们认为企业不是自己的企业,吃光、用光、败光,这是失败的企业文化产生的消极作用。企业文化就是全体员工认可和共有的企业核心价值,它规划了员工基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并渐渐将其演变成一种习以为常的规则。而且这种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还能在新老主管交替、新老员工交替过程中具有延续性和保持性,这样的企业文化能使企业真正立于不败之地。 二、我国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误区 1、注重企业文化的形式而忽略了内涵 在中国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盲目追求企业文化的形式,而忽略了企业文化的内涵。企业文化活动和企业CI形象设计都是企业文化表层的表现方式。企业文化是将企业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的基本价值观灌输给全体员工,通过教育、整合而形成的一套独特的价值体系,是影响企 页脚内容1

劳务公司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最新版】

劳务公司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市住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本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本司及其所属施工单位(项目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经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商议,并结合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市建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全员重视;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控;系统联动;资源共享;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并按照分级处置原则,集团总公司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劳务纠纷事件的处置工作,劳务公司负责本单位一般、较大的劳务纠纷事件处置,以及重大、特别重大劳务纠纷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司属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劳务纠纷事件应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按照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四、事前排查 1、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公司在签订分包合同同时必须与分包商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条款,并缴纳安全工资保障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分包商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发生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项目必须建立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制度。在工程款结算或支付过程中,采取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分包商工程款的结算支付挂钩办法,要求必须先有农民工工资发放签字表,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否则不予结算或支付工程款。 3、各项目要通过排查、上门专查、投诉举报专查等方式,加强对一些平时反应信誉不好、投诉举报较多的分包商的监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领导小组各均有责任和义务将所获得的信息按本预算规定程序及时反映和处理。日常排查、

企业文化的误区

当一个企业发展非常迅速,在行业占据一席之地的时候,如果相应的企业文化建设没有跟上,并且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自然而然会降低员工的创业热情,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导致员工流失。另外,高成长性企业一般以生存和发展为首要任务,忽视了企业文化建设,创业氛围会逐渐减弱,凝聚力也会降低。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的业务越来越好,而文化氛围却越来越差的原因。 本文针对目前国内企业在文化建设过程中的诸多误区,希望能够为真切地想用利用文化辅助管理的企业抛砖引玉。 误区一:文化建设可以一蹴而就。 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既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企业文化建设是一个螺旋式循环上升的过程,伴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发展。只有经过持续艰苦的共同努力,企业文化才能够融化在员工的血液里,落实在员工的行动上。否则,企业文化就会成为一个漂亮的摆设。 误区二:文化建设是自上而下的过程。 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企业文化就是老板文化。但文化建设除了自上而下的过程外,还需要自下而上的过程。全员的参与对于文化建设来说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最终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得到这些员工的认可。 在文化建设方面,员工主要可以参加如下几方面工作:凭借在公司工作的点滴感受,参与文化理念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帮助公司改变不合适的做法;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注重自身行为,对内影响同事,对外为企业争光。 误区三:横空出世,求新求异。 不少企业在进行文化建设过程中,在理念的编制上,只顾求新求异,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之势,导致文字晦涩难懂,员工连看都看不明白,何谈深入人心?另外新异的文字同企业自身相关联是有一定难度的,于是企业文化成了横空出世的一本小册子,也就成了无本之末。 实际上,正确的做法是,不仅要将企业文化理念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而且企业文化理念要从员工行为上提炼,通过公司制度塑造。因此核心理念层、制度层和物质层三个层次是互相作用的。 误区四:编写文化手册是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不可否认,响亮的文化理念对于内聚人心和外树形象有一定作用,但是这项工作绝对不是文化建设的最主要工作。文化手册只是基于企业过去优秀的文化理念基础上,加入先进的文化理念所形成的理念手册。换句话说就是把企业文化的文化描述出来。 实际上,文化手册编制完成后的实施推广工作更为重要,所耗资源更

企业劳动纠纷处理

企业劳动纠纷处理 有人的地方就有争议----- HR首先要处理好纠纷还能把人力资源规划提升更高的层次 薪资计算 ?2005年12月起宁波市最低收入保障为670元/月(老三区、镇海、北仑、鄞州) ?加班工资 平时加班为1.5倍,双休2倍,节假日3倍。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费用争议 ?王超在一家经济效益不好的外资企业任人力资源经理,公司为了节约生产成本,在新工人进公司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加班工资一律按1.5倍计算。王明是生产部的质量检验员,在领5月份工资时对公司的加班规定提出了抗议,认为应得到3倍的加班工资(五月一日的加班)。公司人事部未同意王明的要求,王明便书面提出抗议,并在第二天联合公司的其他员工共30多名一起强行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及因公司违法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薪资计算—加班基数 ?加班计算基数=岗位工资÷20.92 ÷8 ?底薪≠岗位工资 底薪= 岗位工资+ 全勤奖+ 食宿补贴+。。。。 ?底薪--670元 670元=岗位工资(500元)+全勤奖(80元)+食宿补贴(90元) 其加班费基数为:500÷20.92 ÷8=2.98 注:月工作时间满168个小时(5天/8小时)月收入必须要高于670元(行政处罚及社保交纳除外) 员工社会福利保障 参加低保政策的条件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市区统筹范围,其中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鄞州区、科技园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实施对象 1.企业中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下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无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根据职工当期实际工资确定。

企业文化的四大误区

企业文化的四大误区 清华大学经管院王雪莉张力军/文 企业文化的建设和更新随着世界优秀公司的成功范例落入中国企业家的眼中。但是,在羡慕、欣赏企业文化给国外优秀公司所带来的巨大成功的同时,我们自己的企业文化建设却普遍存在这样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 企业文化是设计出来的 一提到企业文化,我们耳熟能详许多优秀公司的核心价值观:索尼的做开路先锋,松下报国七精神,3M的不扼杀任何新产品的创意,沃尔玛的为顾客创造价值,因此我们总希望能够找出更好的一句话或几句话来表现自己的企业精神。于是,许多企业不惜重金请专家或专门的咨询或设计公司为自己精心雕琢,终于可以拿出一大本包装精美、辞藻华丽的企业文化手册,便以为完成了企业文化的建设。此举错矣! 企业文化不是设计出来的,一个企业是否有企业文化,是可以观察和感觉到的。如果有老员工告诉新员工,在这个公司里,即使不忙,也要表现出很忙的样子,否则老板会不高兴,那么无论企业宣传的文化是什么,这个企业的文化绝对是务虚而不是务实。也就是说,企业文化反映的是已经沉淀在企业中的那些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导向,而不是企业外专业人士设计出的蓝图。这里,我们并不否认企业文化要高瞻远瞩,有未来导向,但如果全都是美好理想,却无法实现,那样的企业文化只能是名义上的,而不是实质的。这样的企业文化也无法发挥其在企业管理中的各项作用。企业文化的策划或者

说设计,首先是对企业现有文化的提炼和总结,然后才能结合企业未来发展战略,融合未来的价值导向。不考虑企业现实,不结合企业实际的设计是无法表达真正的企业文化的。 误区二:企业文化建设是高层管理者的事,与别人无关 企业文化的一个主要来源是企业创始人和高层管理者的经营和管理理念。就如同惠普的创始人奠定了惠普之道的基本点:信任和尊敬个人;松下幸之助亲自拟订了PHP哲学(通过和平和幸福实现繁荣)。但如果因为这样,就认为企业文化建设只是高层管理者的工作,与企业其他人无关,就差之千里了。 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实施。如果企业文化的总结和提炼只是高层管理者的工作,而没有员工的参与,在实施中就有可能遇到抵触或者不合作,那么再完美的企业文化也无法发挥作用,而且非常容易出现宣称的文化与实质的文化不一致的"两层皮"现象。因此,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自始至终都需要员工的参与,从现有文化的总结与反思,对未来所倡导的价值观的讨论和斟酌,一直到负载这样价值观的行为规范和制度的制定,只有员工积极参与,才能保证实施过程的顺利,也只有员工的全程参与,才能使企业上下全面准确地理解企业文化中的价值观,上下同欲,企业发展的车轮就能添上"润滑剂"和"加速器"。正是这样的原因,我们在沃尔玛可以听到员工提到自己的企业价值观时,一直在用"我们"这个字眼:我们认为顾客是如何如何?我们的工作是快乐的。也正是这样强大的文化支持,沃尔玛在2001年一跃超过通用电气,成为世界上销售额最大的公司。因此,企业文化建设是"我们"的事,当然,不能离开高层管理者的哲学思考和卓越领导。 误区三:企业文化是务"虚"的

企业员工工劳动伤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员工工伤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妥善解决员工工伤纠纷,防止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矛盾激化,对于当事人可能实施的过激行为做好预防,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1、组长: 2、副组长: 3、组员: (二)应急保卫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常务会议的召集;及应急处理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 2、分公司负责应急小组方案的具体牵头执行和谈判的牵头组织工作; 3、行政部负责公司安保的防范指挥工作以及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为分公司的事故处理提出法律支持,配合分公司的谈判; 4、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相关政策支持以及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并配合分公司的谈判; 5、技术部安全科负责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以及配合分公司的谈判; 6、保卫小组负责在接到应急小组命令时,前往现场维持秩序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处理原则 1、做好两方面准备:正规法律程序的解决途径和非正规解决途径(纠纷)的应对措施; 2、鉴于***的日常反应和目前状态,判断***精神上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所以该工伤纠纷的处理尽量引导他按正常的法律程序解决; 3、原则上不安排其进入厂区进行谈判,在公司以外的指定地点谈判; 4、过程中行政部加强与律师的互动。 四、应急流程 (一)防闹事应急流程 1、安保人员发现当事人聚众往我司闹事,第一时间关闭公司大门,并通知应急小组组长,同时通知行政部主管; 2、应急小组组长命令保卫小组到现场; 2、行政部主管向派出所报告,寻求协助,要求派员到现场,同时做好摄像等取证准备;

3、在当事人聚众闹事时要求派出所协调对方牵头人员和我方应急小组的谈判工作。(二)防破坏应急流程 1、公司保卫应加强对我司安保薄弱环节的梳理检查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增加巡查频次,建立巡查记录。 2、分公司梳理可能遭破坏的重点设施,落实中夜班调度、值班干部增加巡查频次,建立巡查记录。 3、应急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梳理,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4、安保人员应在上下班人流高峰期保持高度关注,防止当事人的过激行为,保证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 五、工作要求 1、所有应急小组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2、公司保卫在未经应急小组组长同意的情况下,不允许让***进入公司大门。 2、若对方家属堵门闹事,在与对方家属接触过程中,应以安抚和劝导,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者,防止事态扩大; 3、如发生上下班时间堵门情况,分公司应及时调整工人上下班时间,保障正常生产秩序; 4、如现场事态扩大,第一时间向开发区分局寻求支援。 五、大桥所报警电话:

公司劳动纠纷原因与处理原则

公司劳动纠纷原因与处理原则 在HR的职业经历中,大家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会遇到劳动纠纷,员工关系岗位和人力资源经理一定会遇到,人力资源总监也可能要处理一些重大的劳动纠纷如群体事件或关键岗位的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指可能引起劳动仲裁诉讼或引发企业外部风险的劳动纠纷。在处理一些企业劳动纠纷中,原因有这么几种: 1、公司对不胜任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这是日常工作中最常见的。现实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 1)一个主管认为某个下属不胜任工作,要求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把这个问题交给人力资源部处理。 2)对一些管理人员尤其是高管不胜任的处理比较棘手,很多管理人员掌握公司经营的一些资源,有时候不能起正面作用,但处理不好弄出的负面影响很大。 2、因业务调整消减某个部门引起的劳动纠纷。 以前实际遇到过的有两种: (1)因公司经营方向调整,消减某个业务渠道,需要砍掉整个业务渠道的员工和销售人员。无论这个渠道业务好坏,员工表现如何,但为了服从公司的战略调整,组织架构调整消减这个渠道和部门。

(2)因分支机构经营不善,撤销某个分支机构。公司从利润考核 角度出发,因业务带来的收入远远低于职场成本和人力成本,对此类 分支机构进行撤销,因此带来的人员处理问题。 3、员工认为公司有违法事件进行的举报 因我工作过的公司都比较规范,这种情况我很少遇到,我认为这 类问题只要公司遵守法律,应该很少出现,处理起来也相对简单一些。多年前听一线的机构说起一两件的如加班费争议、女员工孕哺期问题。 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本着这么几个原则: (1)以法律法规为准绳 很多劳动纠纷的升级,往往是公司处理纠纷的人员不了解有关法 律法规,导致公司既输官司又输人心。听有的民企HR朋友遇到的苦恼是,老板觉得按劳动合同法成本太高,希望HR能不按法规办事又妥善 处理劳动纠纷,还要为公司节约成本。除非有特殊本事,否则遇到这 样的老板,HR首先要做的是给老板普及法规风险。其实遵守法规的成 本是最低的,即使经济成本看起来有一点,但对公司的综合评估一定 是遵守劳动法规的成本最低。 作为要处理劳动纠纷的HR,一定要掌握并理解劳动合同法。一些 常见的规则要非常清晰,如企业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况, 企业给员工经济补偿的情况和标准,不胜任员工的处理步骤,企业如 何颁布内部员工管理制度才具有法规认可的有效性……这些问题都不在 这里详细叙述了,大家看看劳动合同法或有关司法解释就清楚了。 在实际管理中,对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处理要注意的是主管在 平时要做好绩效管理和沟通,不能开始一直说员工表现好,突然一怒 之下要求按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在实际处理中,对不胜任的员

(时代光华)企业文化建设答案(3套答案)

学习课程:企业文化建设 (第一套答案) 单选题 1.爵”除了代表了地位之外,还有一层意思是()回答:正确 1. A 大锅 2. B 酒罐子 3. C 酒杯子 4. D 以上都不正确 2.项羽兵败乌江自杀的历史事件说明了()回答:正确 1. A 中国人重羞耻,把面子看的比生命要重要 2. B 中国人重内疚,把面子看的比生命要重要 3. C 中国人既重羞耻又重内疚 4. D 以上说法都不对 3.“士为知己者死”讲的是()回答:正确 1. A 人情 2. B 面子 页脚内容1

3. C 良心 4. D 以上都不正确 4.五个猴子的实验说明了()回答:正确 1. A 每一个炎黄子孙真正传承下来的,很可能是一些传统,一些习惯 2. B 真正的文化的内涵和底蕴是什么,我们不一定知道 3. C 对于传统文化,我们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4. D 以上都包括 5.企业管理薄弱环节往往就是()回答:正确 1. A 表层物质文化 2. B 浅层行为文化 3. C 中层制度文化 4. D 核心层精神文化 6.中国饮食文化的特点是() 回答:正确 1. A 民以食为天 2. B 在中国的很多事情都和吃有关 页脚内容2

3. C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一切能够吃的东西,必然是非常伟大和神圣的 4. D 以上都正确 7.瑞典的沃尔沃轿车公司的核心理念是()回答:正确 1. A 安全感 2. B 时尚感 3. C 运动感 4. D 以上都不是 8.农耕文化的发展趋势是()回答:正确 1. A 由南向北推进 2. B 由北向南推进 3. C 由东向西推进 4. D 由西向东推进 9.企业文化的四个层级中最关键的是()回答:正确 1. A 表层文化 2. B 浅层文化 页脚内容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地区:全国- 发布时间:2008-04-06 ?【颁布机构】: ?【文号】: ?【颁布日期】: ?【执行日期】: ?【是否有效】: 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930923 【实施日期】19930923 【发文号】劳部发[1993]244号 -------------------------------------------------------------------------------- 劳动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 劳部发[1993]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劳动人事)厅(局):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第(一) 项的“辞退职工”是否指因违纪被辞退的职工?

答:“辞退职工”既包括因违纪被企业辞退的职工,也包括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规定的因其他原因予以辞退的职工。 二、《条例》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发生的争议,职工一当事人申请仲裁时是否需要提供企业发给的通知书? 答:企业开除、除名职工应发给通知书,辞退职工应发给证明书。职工对此不服,申请仲裁,应提供该通知书或证明书。如遇特殊情况,职工无法得到此类通知书,也可提供其它形式的书面材料(如旁证、自述),仲裁委员会应酌情决定其可否作为受理案件的依据。 三、《条例》第二条第(二)项中的“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答:这里的“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保险”是指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业保险、养老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待遇。“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包括集体福利费、职工上下班交通补助费、探亲路费、取暖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培训”是指职工在职期间(含转岗)的职业技术培训,包括在各类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工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等)和各种职业技术训练班、进修班的培训及与其相关的培训合同、培训费用等。“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获得适宜的劳动条件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休假制度的规定,各项保障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规定等。 四、《条例》第二条第(二)项中所说的“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答:这里所说的规定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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