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

临床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

临床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检查日期:年月日

检查人: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1. 备用药品的管理 (1)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处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3)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4)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使用。 2. 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剂科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学部门、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2)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日期、数量,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3. 备用药品的储存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要求药盒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2)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剂科备案或到药剂科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醉药品除外)。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备用基数每日交接班,必须交点清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必须退回药剂科,不得擅自处理。(5)高警示药品应存放在相对固定区位,并粘贴有高警示药品标示。 4. 备用药品的使用 (1)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急用时按医嘱使用,抢救车药品为患者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涂改等情况时,不得使用。(3)对开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剂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与流程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 与流程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麻、精药品批号管理制度与程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麻、精药品的规范化管理,在入库、出库、使用时进行批号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双人验收,并认真核对生产批号。填写完整的入库登记,并标明生产批号,以便跟踪、查对。在储存期间,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批号相符。 二、麻、精药品出库要认真核对出库药品的批号,并认真填写出库单。 三、麻、精药品使用处方专册登记、(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时,确保与发出药品批号一致,并由专人负责计数。

科备用药品一览表 年月日 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药库凭明细表办理出库手续。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 一.备用药品的管理 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处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 二.备用药品的登记 各科室/病区的备用药品目录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目录、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医务处、药学部、护理部、病区。 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需要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应建立温湿度记录本,每天10:00、16:00两次记录温湿度。 三.备用药品的储存 备用药品应摆放于抢救车(箱)内,每种药品均有固定位置、固定数量,,便于取放及应急使用。 所有药品必须按照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 所有药品的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内容有:药品名称、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药品的摆放应按有效期的顺序,以确保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 四.备用药品的效期管理 药品的有效期应标示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涂改等情况时,不得使用。 对开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剂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药品使用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五.备用药品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先产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药品使用后,各病区凭记帐后的处方到相应的药房领取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以保证抢救车(箱)内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六.备用药品的退回及销毁 各病区应加强备用药品的管理,避免丢失及过期失效。 备用药品距离失效期6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6个月以内不予调换。 过期药品及其他需要销毁的药品,由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审批后,由药学部统一销毁,各病区不得自行销毁。住院药房、门诊药房分别负责对病区及门诊科室过期药品的回收。 由于病区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过期丢失等损失,由病区自行承担。 五.备用药品的交接 各科室/病区应建立“备用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 六.备用药品的检查 护士每班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药学部每月对各科室/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填写《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对于存在问题的病区,督促整改。 药学部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落实整改措施,并报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备用药品检查表

2013年第三季度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检查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9月21日—9月23日药剂科对全院23个科室备用药品 或抢救车及急救箱药品的科室及部门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比 较好,以下是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1、备用药品无专人管理及交接班核对记录的科室:内五科、精 神二科。 2、备用药品不按药品分类保存的科室:精神一科、外一科、外 二科、骨一科、内五科、精神一科、CT室、介入室、内二科。 3、备用药品品种数量不相符的科室:急症科、介入室、外二科、 妇产科、住院手术室。 4、备用药品质量外观不合格的科室:传染科、透析室、骨二科、 外一科、儿科、妇产科、120救护车。 5、备用药品中有过期药品的科室:内一科、骨一科。 三、改进措施 1、备用药品必须专人管理,并做好交接班核对记录。 2、备用药品必须按照药品分类保存,高危药品必须有高危药品 警示标志,并做到双人核对。 3、备用药品使用后,必须及时补充,做到药品库存相符。备用药 品需由护士长或指定人员每月自查一次。

4、备用药品需定期检查其质量,确保安全用药。 5、备用药品中药品效期在3个月内必须有统一的警示标志或及时 到药品库房领取。 以上问题整改由各药品管理人员负责整改,存在的问题下次检查作为重点。 莱西市市立医院药剂科 2013年9月25日

2013年第四季度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检查总结 三、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22日—12月24日药剂科对全院23个科室备用药 品或抢救车及急救箱药品的科室及部门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 比较好,以下是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存在的问题 1、备用药品无专人管理及交接班核对记录的科室:透析室、儿 科。 2、备用药品不按药品分类保存的科室:外二科、急诊科、胃镜 室、内一科、内二科、CT室、心电图室、精神二科、妇产科。 3、备用药品品种数量不相符的科室:心电图室、内五科、外一 科、骨一科、住院手术室、门诊手术室、介入室。 4、备用药品质量外观不合格的科室:传染科、介入室、骨二科。 5、备用药品中有过期药品的科室:胃镜室、妇产科。 三、改进措施 1、备用药品必须专人管理,并做好交接班核对记录。 2、备用药品必须按照药品分类保存,高危药品必须有高危药品 警示标志,并做到双人核对。 3、备用药品使用后,必须及时补充,做到药品库存相符。备用药 品需由护士长或指定人员每月自查一次。 4、备用药品需定期检查其质量,确保安全用药。

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病区(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2.备用药品的管理 ①药剂科每月对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②检查结果应现场反馈各病区(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③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效期登记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责任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认真填写《备用药品效期登记表》。 ④病区(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效期检查等各环节均应有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⑤各病区(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⑥各病区(科室)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⑦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中属于高危药品的需统一存放位置,并有明显的高危药品标识(黄底黑字)。 3.药品基数 ①各病区(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

药品目录及基数。 ②备用药品基数表一式两份,分别留相药剂科及相关病区(科室)备案。 ③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调整,需将目录重新整理后发至药剂科备案。 ④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由病区(科室)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送药剂科备案,至财物办公室打印药品领用申请表并签字后,于西药库取药。 4.药品领取流程 ①各病区(科室)护士至财物办公室打印药品领用申请表并签字后,于西药库取药。 ②摆放药品:各病区(科室)领药后,注意要将药品按“近期在右,远期在左”的原则摆放,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 ③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病区(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处方或录入医嘱记账后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补充进备用药品,使备用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5.药品储存 ①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②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黄底黑字)。 ③药品名称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④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⑤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6.效期管理 ①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②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

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抢救及备用药品的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各科室应根据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甚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科室用药身特点由科室负责人科主任和护士长会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拟定后,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办理支领手续。 二、备用、抢救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不得随意取用。为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性,每次使用和补充后应及时做好记录。 三、科室应建立急救及备用药品淸单,并有交接班记录。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理人员对急救及备用药品进行日常管理。抢救及备用药品使用时应遵循左进右出的原则。 四、临床备用及抢救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所罗列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严防破损、变质、失效等。高警示药品的贮存必须有统一的标识,并按最低量进行贮存,科室可依据管理工具提供的数据,按实际使用情况调整抢救及备用药品基数。 五、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员每月检查药品一次,对标签不淸、近效期、破损、变色、沉淀、浑浊等疑似质变的药品应及时到药房进行更换。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最低基数。专业药学技术人员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

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120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破损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抢救及备用药品负责,每两个月检查一次。 九、专业药学技术人员应每季不定期地对全院具有抢救及备用药品的科室进行一次督导检査。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备用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各科室应根据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基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自身特点另行申请,由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到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到药库领用。 二、备用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员不得取用。科室应根据其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量,避免积压过期。为保证药品使用率和可追溯性,每次领取或补充时应遵循同批次原则。 三、科室应建立急救药品及备用药品清单,并有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做到账物相符。临床各科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进行管理。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领先用、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四、药剂科质控小组应根据各科备用清单的情况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督导检查,以防止过期失效药品对患者造成伤害。 五、临床备用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所罗列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严防破损、霉变、失效等。高危药品的贮存必须有统一的标识,并按最低量进行贮存,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备用药品基数。 六、临床科室质控人员每月负责查看药品效期,并按照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提醒科室人员注意,防止过期不浪费。效期三个月内应贴出标识,并尽快与药剂科联系购买新批号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标签不清、过期失效、破损、变色、浑浊等现象不得使用。 七、特殊药品的管理: ⑴临床科室必须建立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合理备用基数,做到专人、专柜加锁,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账物相符。科室需建立专用登记本,登记药品使用、安瓿回收等情况。在领用时需凭处方、空安瓿,到药剂科领取备用药品。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损丢失等情况,当事人应提交事情经过报告,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药剂科备案。 ⑵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后领取、贮备和使用。药品到期后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医务科、药剂科审核同意后退回库房,药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剂科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临床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临床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表。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交回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各相关临床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六)各临床科室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 (一)各临床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分别留药剂科、护理部及相关临床科室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四)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经临床科室护士长签字,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从药剂科领取。 (二)摆放药品各临床科室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保证在取用时近期先用。 (三)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临床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 (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二)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志。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与流程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与 流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麻、精药品批号管理制度与程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麻、精药品的规范化管理,在入库、出库、使用时进行批号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双人验收,并认真核对生产批号。填写完整的入库登记,并标明生产批号,以便跟踪、查对。在储存期间,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批号相符。 二、麻、精药品出库要认真核对出库药品的批号,并认真填写出库单。 三、麻、精药品使用处方专册登记、(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时,确保与发出药品批号一致,并由专人负责计数。 科备用药品一览表 年月日

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病区备用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促进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区备用药是指为方便临床工作,预防某些情况(如夜班期间)因取药不及时影响患者及时用药而日常储存在病区的药品。 三、病区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由各病区根据各自诊疗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研究确定,但须经护理部、药学部审批备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允许在病区备用;医院统一备用的急救药品不得重复备用。确因特殊诊疗需要备用以上药品的,须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四、病区备用药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药库领取,药品金额作为病区支出。已经领用的备用药品不能退库。 五、病区备用药的管理责任人为各病区护士长,指定护士管理科室备用药品,明确职责,每天对科室备用药品数量进行交接,并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上。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药学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备用药的管理: 1.备用药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日常领药混放。 2.有满足药品储存的基本条件,存放药品的区域(包括冰箱)应有规范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3.二类精神药品专柜(带锁),高警示药品专柜储存,贴有专用

警示标识。需要冷藏的高警示药品应在冰箱的单独隔断存放,存放区域贴专用警示标识,且不得存放其他药品。 4.有保证“近期先用”的措施。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不得出现过期药品。 5.有备用药补充的规定,保证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数量准确。 6.备用药品的使用、补充要进行登记,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特殊情况下备注。 7.备用药出现过期失效或破损时,可填写申请,重新从药库补领。已过期失效的药品交药学部统一处理。 七、药学部建立《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药师每月下临床检查备用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将存在的问题登记在《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上,并及时汇总并反馈给药学部和护理部,持续改进。 八、备用药品的品种、数量需要调整时应重新申请、备案。 九、病区负责人、护士长调整时,病区备用药需重新申请或在原申请表签字确认。

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完整

表全院统配置药品表 医院急救药品目录 科室:责任人: 建议:1.基数可以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备5支或10支,届时让各科室报数备案2.抢救车内无急救中药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 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备用药品,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备用药品按照急救药品统一管理。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 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 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九、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 室及时整改。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与流程

麻、精药品批号管理制度与程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麻、精药品的规范化管理,在入库、出库、使用时进行批号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双人验收,并认真核对生产批号。填写完整的入库登记,并标明生产批号,以便跟踪、查对。在储存期间,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批号相符。 二、麻、精药品出库要认真核对出库药品的批号,并认真填写出库单。 三、麻、精药品使用处方专册登记、(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时,确保与发出药品批号一致,并由专人负责计数。

科备用药品一览表 年月日单序规药品通用名数(盒或支 15 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

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药库凭明细表办理出库手续。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

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一览表

1.请各科室考虑全院公共药品备用品种、数量是否合适。 2.请各科室填报本科药品备用一览表(药品确需临床必备,数量不宜太多)。 3.请各科室填报本科室备用药品责任人。 说明:1、表1中的药品临床科室有的就填写,没有的不要填写了,医院根据需要在进行增添。 2、表2要求填写的药品是除表1外的药品,品种填写不开可以在增加页。

表一:全院统一配置药品表 医院急救药品目录 科室:责任人:

表二:科室急求用药配置表 科备用药品一览表 年月日

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药品基数管理 1.建立合适的备用药品贮存基数。科室负责人需根据各科专科用药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共同审核签字,审批后统一从药库领取。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还需经主管院长审批。 2.各科备用药品要尽量精简品种和数量,既要保证临床急需用药需要,又要方便管理避免积压,避免造成药品失效和浪费。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 床治疗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基数的,须重新申请并说明原因,按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目录需报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二、备用药品日常管理 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护士,负责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药品的数量、效期、外观等情况,查看药品有无变色、沉淀、变质等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药品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2.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施,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

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防止药品变质失效。要建立温湿度记录本,记录房间及设备的温湿度,每日2次。 3.备用药品要按其性质分区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每种药品按其使用频率不同固定货位,并贴有药品标签,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 4.看似、听似、多规格药品应设有警示牌,避免取错药品。 5.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药品应设近效期警示牌,并在《近效期药品登记簿》上登记,每天排查药品是否过期。 6.高警示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或专区)存放,并设有显著的专用标识。 7.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失效. 8.科室备用药品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用后及时补充,严禁私自借用、挪用。 9.各病区过期失效药品应及时交药学部统一管理,由药学部按程序集中销毁处理。科室依据失效药品品种数量,按规定审批程序从药库领取相应品种,以补齐备用药品基数。 10.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明确职责要求,定期检查科内药品质量合理情况,并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11.每季度药学部联合护理部对各科备用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最新临床科室药品管理及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药品管理及使用制度 一、一般药品的管理 1、科室备用药品基数要相对固定,专人管理。各科室结合自己本科室实际情况按需备药,并建立登记本,班班交接,有记录,用后及时请领补充。 2.严禁混放:严禁内服药与外用药混放、静脉用药与外用药 混放,分开放置,标识明显。 3.建立特殊口服药发放管理规定,如安定,降压药,地高辛等特殊用药一定在医护人员的监督下使用,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与管床医生沟通。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由科室统一管理。 4.看似、听似、多规的药品应分开单柜放置,高危药品应专柜加锁保存。尽可能单品种使用一个批号,严禁将不同类药品和或剂量不同的同类药品混放在一起。 5.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各科室自行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如:科室建立药品检查记录本,对库存的药品的基数,生产日期,批号,失效日期,使用情况,逐一检查登记,批号变化随时登记,按期使用,过期一律不得存放。并实行“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有标识不清、破损、变色、混浊等不得使用。

6.药品存放的环境因素要严格符合要求:如需避光、干燥、低温保存的药品按要求落实,否则会加速药物的风化、潮解、变质、失效,导致了药物效期缩短,效价降低。 7.按照说明书分类规范贮存: ①需冷藏药品,如:胰岛素、疫苗、血制品等放冰箱保存,定期检查,并在规定期内使用; ②易被光线破坏的药品避光保存,如:维生素C、氨茶碱、硝普钠、肾上腺素等, ③易燃易爆药品放置阴凉处,远离明火,如过氧乙酸、乙醇等。 ④易挥发、潮解或风化的药物宜密闭保存。 8.贵重药品管理:科室建立贵重药品登记本,对贵重药品的品种、剂量、使用情况逐一登记,班班交接,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杜绝多药和少药现象。 9.抢救药品管理:抢救药品要有五定(定品种,定数量,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班班交接,有记录,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如表一)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房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八、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一、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二、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十四、药剂科和各相关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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