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卡业务管理制度

超市购物卡业务管理制度
超市购物卡业务管理制度

***超市购物卡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购物卡发放流程的准确、顺利,保证购物卡在定制、移交、充值、销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购物卡,是可以在富乐士超市、蒙山宾馆、幸福门粥馆所使用的购物卡。

第三条购物卡的进销存业务由富乐士超市财务部负责,信息部对该业务进行配合。业务部门均须配备专职操作人员做此项工作,

并明确责任。

第四条购物卡业务的职能部门分工(一)管理部设团购管理中心,落实负责人(主管级),负责定制、前台售卡的需求统计、备

用卡领用、销售、售后服务等前台销售管理工作。(二)

财务部负责购物卡的保管、开户、开通、充值、复核;执行

与购卡单位的衔接工作,并且负责监督购物卡的使用。(三)

信息部保证会员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系统出现的

问题。(四)综合办采购部负责空白购物卡招标采购。

第五条空白购物卡的定制、验收、入库

(一)定制。管理部根据市场需求,按季度制定购物卡需求计划,确保常备10 万元的各面值卡;在重大节假日前要提前制定

节日用卡需求计划,一律交由采购部门进行招标采购。(二)

验收。管理部负责按批次抽检空白购物卡的卡面印刷质量及数

量后将定制的购物卡交付财务部,财务部在与需求计划核对后

交本部保管员入库。(三)入库。财务部保管员负责空白购

物卡的保管。

第六条购物卡开户、开通、充值、复核、交付(一)团购管理中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次月购物卡需求计划表,于当月5日前报财务部。(二)财务部根据团购管理中心申报的购物卡需求计划,由财务部保管员填写《购物卡注册单》(附表1)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部记账,一联交操作员留存。(三)财务部专职人员根据《购物卡注册单》开户、开通、充值、复核完成。

遇大宗团购,财务部需增加人员(增加人员拥有独立的开户、开通、充值权限)。在刷卡充值前应核对每盒购物卡的初始卡号,并在开通、充值后进行复核,以核实系统号与卡号的准确性,财务部安排两人以上复核,复核率达到100% 。(四)对无法刷卡写磁的购物卡,由专职人员填制《购物卡注销单》(附表2)一式两联,保管员与专职人员各存一联,按照废卡处理规定办理。(五)交付。团购管理中心与财务部在确认无误后,将已充值购物卡交付团购管理中心。

第七条购物卡的领用(一)日常待售备用卡的领用。团购管理中心负责人按一周售卡量到财务部填制《购物卡申领单》(附表3)领备用卡。《购物卡申领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记账,一联由售卡人留存备查。财务部在团购负责人申领本周备用卡时,对上周售卡情况先行核对售款和库存,无误后交付本周备用卡。领卡时必须双方核对充值准确性,一旦接收视为已经核对无误。

(二)大宗团购卡的领用:团购管理中心需在重大节日前合理时

间向财务部提供明确面值、数量、总金额的备用卡需求申请。领卡时,由团购管理中心业务人员陪同团购单位一同到财务部凭《购物卡申领单》取卡,该《购物卡申领单》应标明折扣折扣率、折扣额、付款时间、发票要求等事项,由团购单位经办人和团购管理中心人员签字。(三)备用卡申领由购物中心分管副总签批,大宗团购卡的申领一律经分管副总及总经理签批。同时,大宗购物卡的团购政策应在购卡前经分管副总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四)团购管理中心负责人对备用卡按照现金管理规范使用金柜进行保管。

第八条售卡、退卡、调换、补磁(一)销售(1)团购管理中心日常售卡根据《购物卡售卡单》(附表4)操作,一式两联,一联在售卡当日与现金一同交由财务记账,二联由售卡单位留

存备查。同时,团购管理中心需接受财务部每周不低于两次的

购物卡及现金对应复查。(2)节假日大宗售卡,根据本《办

法》中“购物卡的领用”条款由团购管理中心辅助财务部办理

售卡工作。(3)购卡人接收购物卡时,必须由售卡人在前台

销售管理系统的外挂程序中进行复核确认。签署《购物卡售卡

单》(单位购卡暂不付款的需加盖购卡单位公章)时进行交付。

(4)会员卡需办理购卡人的身份登记并录入系统。(5)团购

管理中心需对团购卡暂时赊欠万元以上者保留其身份证明,对

大宗购卡单位需保留其工商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经

办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已备相关职能部门复查。(二)退卡(1)

因系统问题或其它正当原因需作退卡处理的,售卡部门应首先

确认购物卡无消费记录,经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执行退卡。

一万元以上(含本数)退卡由分管副总经理最后审批。退卡后

由管理中心与财务部协调办理内部退卡工作。退卡流程以《购

物卡退卡单》(附表5)为载体。(2)财务部接收退卡后作

清零、消磁、入库备售或作废处理。(3)节假日大宗购物卡

的退卡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共同审批。(三)调换(1)顾客因消磁、卡损或改变面额等原因需要调换购物卡的,售卡

部门应首先确认购物卡无消费记录,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给

予调换。原卡执行退卡程序,新卡执行销售程序,废卡执行废

卡处理规定。(2)折扣卡不予调换。(四)补磁无需调

换的消磁卡,团购管理中心在前台直接给予补磁,即时办理。第九条库存盘点 6 (一)备用卡保管员在每月末对备用卡进行盘点,财务部责成其他人员会同团购管理中心负责人应在每

月底对库存卡进行盘点并向分管副总书面汇报售存情况。

(二)分管副总经理随时对购物卡的售存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条购物卡回收购物卡金额消费为空后,收银员将其收回。

财务部需要进行挑拣,选择可以重复使用的进行登记使用,不

可重复使用的按照废卡处理。

第十一条废卡处理(一)被确定为废卡的,由财务部凭团购管理中心的废卡确认意见和拣选后的记录,会同管理部共同进行销

毁。(二)废卡销毁方式为在磁条上打孔处理。

第十二条购物卡业务流程中的所有表格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并严格审批流程。

第十三条顾客申办购物卡的支付方式可以现金、银联卡、支票等方式交易,不得收取手续费,款到帐后方可开通。

第十四条顾客购卡需要开具发票的,需在购卡时一同开取,使用购物卡消费时,不再另行开具发票。

第十五条购物卡不记名、不挂失、不兑现。

第十六条罚则(一)对于不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造成后果的处以3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处以300元至1000元罚款,此外还应如数补足损失。(二)在购物卡业务操作过程中营私舞弊、故意违反规定企图谋取私利的,除赔偿已经造成的损失外,一律开除。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3年2月1日

附表:1.《购物卡注册单》2.《购物卡注销单》3.《购物卡申领单》4.《购物卡售卡单》5. 《购物卡退卡单》

附表1

购物卡注册单

时间:

附表2

购物卡注销单

时间:

附表3

购物卡申领单

单据号:打印时间:

发卡单位:发卡部门:

发卡人:申领人:

附表4

购物卡售卡单

单据号:

打印时间:记账时间:

附表5

购物卡退卡申请表

经办人:财务部长:总经理:

储值卡管理办法 之前的方案

江油市青龙湖山庄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储值会员卡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储值卡规范发放,确保储值卡在销售、制作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办法。 一、储值卡实施细则 本山庄储值类别分为两种:一、一次性储值卡:根据储值卡的面额确定储值卡的含金量,用完作废,不记名、不挂失。本山庄一次性储值卡分为两种面额:500元、1000元。可续款储值卡为实名制卡。(储值卡分为四个档次银卡、金卡、铂金卡、钻石卡。见下表1-1

二、储值卡消费优惠政策 1、本储值卡适用于山庄餐饮、茶楼、住宿等消费(不适合押金 用途),此卡为最低折扣,使用本储值卡后将不能使用公司 的其他任何折扣及代金券。 2、本储值卡独享客房延时至下午,客房预定享受协议价以及客 房优先预定。 3、本储值卡客户本人于生日当天来消费,可获赠礼物。 4、可续款储值卡的续存金额为最低2000元起,续存时赠送的 金额与初次储值相同。(见上表1-1)每位会员终身享用此卡。 5、当储值卡内的余额低于500元时(含500元),收银台工作 人员及时提示客人卡内余额不足。 6、可续款储值卡为实名卡,如有遗失、损坏可以凭身份证到公 司财务部办理补办手续,并支付手续费每张20元。 三、储值卡办理流程 1、消费者根据需要选择需要办理的储值卡类别(普卡、银卡、金卡、铂金卡、钻石卡),并填写个人信息表。 2、消费者付款后,公司财务部根据客户需要,财务部对储值卡的销售,开具《销售凭据》,(一式三联),营销人员(或收银员)留底一联,消费者凭另外两联《销售凭据》到财务部领取储值卡,

并在《销售凭据》上签字确认购买的数量和金额。《销售凭据》返消费者一联。 四、使用说明 1、本储值卡持有者即是本山庄的VIP会员,所有优惠专属权限本人使用。凡使用储值卡至山庄消费时,出示此卡可以直接扣减消费。 2、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山庄所有。凡办理储值卡业务的原则上不再另行开具发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上报财务主管审核,在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 江油市青龙湖山庄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自有经营场所、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第三条商城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自有经营场所内使用的单用途卡,并对其进行统一结算管理的法人企业。在自有虚拟经营场所内自营业务收入占比低于50%的法人企业除外。 本办法所称自营业务收入是指发卡企业销售自有、联营和买断包销的货物或服务

第一章总则的营业收入。 集团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本集团内使用的单用途卡的集团母公司。集团是指由同一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品牌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的单用途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或者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在单用途卡业务中排他使用权的法人企业。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使用同一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第四条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商城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二)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资产总额在100万元以上。 商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规模发卡企业标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销售公司市场业务人员管理制度

XX销售公司市场业务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每日晨会从早8:10(冬季为8:40)整开始,40分钟时间。 2、必须按月、周、日计划100%回访、服务每日规定的经销商、中断客户户,提高服务质量,保持公司良好形象。 3、每日业务登记表填写不及时、不真实、不详细,予以10元/次的处罚。严格按计划、按路线回访终端客户,必须在一周之内有重点、分层次的回访完自己所负责的所有二级或终端客户。如出现未回访或虚假行为,一经核实给予当事人30元/次罚款。 4、因回访不及时或未采取果断措施或隐瞒不报等人为因素所造成一切直接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克扣市场促销政策、虚报人员编制和吃广告回扣等或倒卖公司产品等一切私利、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追回损失立即开除。 6、生动化工作包括陈列、海报、条幅、门头等,所有业务人员都应该具有很强的业务责任心,如在业务跟踪或检查中发现通过努力能做到但未做的,每人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 7、注重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客户指导能力。为维护公司形象,公司所有人员不得无故或随意接受合作商的宴请、馈赠。更不能主动向客户商索要钱、财、物。 8、加强学习,提升自我;爱岗敬业,服务第一;团队互助,规范操作;开拓创新,完善市场。有效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销售任务,全力抢占市场份额。

9、有效宣传“天元”酒品牌,要以亲情化的手段与经销商及经销商的业务员处好关系,最大限度地发动他们来推动销售,使他们成为我们的业务员。 10、定期检查本区域内的库存,网点信息资料及时更新,做到及时补货、理货、销货等,将市场不良库存降到最低。 11、所有市场一线人员必须在工作期间内保持手机畅通,如更改号码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联系,一经属实将永久停发本人电话补助。 12、未经公司同意,随意承诺客户的相关要求以及乱定产品价格者,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13、不酗酒、不打架闹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不拉帮结派勾心斗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100-200元的罚款或辞退。 14、正人、正气、正行、正事,互助团结努力开拓,先公司后个人。 15、严守商业机密: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当月工资的50%。 A、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B、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a、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b、违反本条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第三条集团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本集团内使用的单用途卡的集团母公司。集团是指由同一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1—

品牌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的单用途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或者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排他使用权的法人企业。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使用同一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第四条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二)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 商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规模发卡企业标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单用途卡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信息咨询和宣传培训等服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第二章备案 —2—

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12-09-21 【实施日期】2012-11-01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2012年9月2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第三条集团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本集团内使用的单用途卡的集团母公司。集团是指由同一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品牌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的单用途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或者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排他使用

权的法人企业。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使用同一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第四条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二)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 商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规模发卡企业标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单用途卡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信息咨询和宣传培训等服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第二章备案 第七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 案: (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发卡企业应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 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 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 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 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 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 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 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 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 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 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 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 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销售业务人员管理制度4.doc

销售业务人员管理制度4 销售业务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发展,以及加强对市场业务人员的管理,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出勤制度 一、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二、全体业务人员上下班必须到公司报到。 三、请假需事先申请,填写请假表,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以上请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向上级口头报告,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全体工作人员的请假手续交办公室留查。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生命,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件,具体如下: 一、试用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新业务员正式报到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方可正式上岗。 2.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底薪+无定额+奖金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

3.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期3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 二、正式合同期业务员薪资提成管理方法 1、业务员的薪资由底薪、补贴及提成构成; 2、发放月薪=底薪+补贴+提成 注:详见业务员提成管理制度方案 三、对业务费用,需事先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主管、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当月发生的业务费用当月必须结清。 四、提高公司凝聚力,提倡公司员工互帮精神 公司会每月凭出责任心强、业绩好的优秀业务员,累计三个月可享受“金牌业务员”称号。成为“金牌业务员”的人员,除具有带领团队的资格,同时还有月奖金及年终奖。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必须建立周会制度,宣布本周各位业务人员的业务情况,包括区域情况、拜访客户数,签约客户数等,需提出疑问、建议

酒店储值卡管理制度

宝都酒店储值卡管理办法 一、储值卡种类及面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储值卡为金色贵宾卡,可充值可打折,享受会员贵宾礼遇。 2、卡正面进行凸版印刷该卡卡号,卡号为五位数字编码。 3、卡背面需留有签字字模区,并印刷主要说明事项。 二、储值卡的销售和办理 1、酒店鼓励全员销售储值卡,销售部负责总体销售和推广。 2、销售经理负责解释储值卡章程内容,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并复印留存 2)请申请人确定持卡人姓名、并预留签字字模。 3)请申请人在贵宾储值卡章程上签字、由销售人员陪同申请人到 财务部办理交款事宜,财务部负责按章程收款,并按充值金额 和申请人需要一次性开具发票。 4)收款后,财务部按已签定的章程内容输入相应储值卡的信息,

包括持卡人姓名、充值金额等,然后扫描签字字模并请申请人 输入预留六位密码,检查所有输入信息无误后启用该储值卡。 5)将启用后的储值卡交与客人。 三、储值卡消费的受理 1、宾客用储值卡结账时,收银员应将该卡的凸印卡号刷在结账账单上 (铅笔涂抹),请持卡人在账单上签字,并与卡背面的签字字模核对,如设有密码,需请客人输入密码,审核无误后确认结算;如该卡余额不足,请客人选择其他结算方式。 2、采用储值卡结算的消费一律不再次开具发票。 四、储值卡的补充值程序 1、储值卡余额不足,可继续充值,但每次充值金额不能少于5000元。 2、储值卡充值应在财务部处办理,收款人员确认卡号后,需提示持卡 人卡内所存余额,然后收款和开据收款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卡号请客人签字,最后在电脑上录入充值金额,同时打印账户余额表给持卡人。 3、收款人按充值金额为持卡人开据发票,以后不再开具。 4、收款人员将账户余额表附在收款收据记帐联后交财务审核。 五、储值卡的挂失 1、储值卡丢失可采用电话挂失方式,但应准确提供卡号、持卡人姓名 和身份证号码并应于电话挂失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到酒店财务部办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第三条集团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本集团内使用的单用途卡的集团母公司。集团是指由同一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品牌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的单用途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或者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排他使用权的法人企业。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使用同一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第四条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二)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 商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规模发卡企业标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单用途卡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信息咨询和宣传培训等服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第二章备案 第七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 (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发卡企业应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预算业务管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书》; 4、《关于丰镇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由单位领导班子、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预算管理职能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能:

1、审定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确定单位预算管理的政策,办法和要求。 3、审定年度预算编制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 4、研究审定单位预算草案,特别是重大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使用计划。 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6、听取预决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督促各业务部门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并改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7、审批预算追加调整方案。 8、审定单位决算和绩效评价报告。 9、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六条成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由财务部门代指),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 1、草拟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岗位落实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拟定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3、组织和指导业务部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4、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预算建

(完整版)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草稿)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提升员工工作效率,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电气公司销售人员,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二、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3.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6.必须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7.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8.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9.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10.认真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 案,提请领导同意后实施。 11.销售人员按公司制度填写《工作日志》,并于每周日发至指定邮箱。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3.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 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14.业务员要离职时必须提前一月上交书面申请,无条件协助公司做好新旧交接工作。 三、考勤细则 1、出勤 1.1 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规定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 星期六上午。 公司作息时间: 冬季:8:30—12:00,13:30—

17:00 夏季:8:00—12:00,14:30—17:30 1.2 签到:全体部门员工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必 须本人亲自考勤,需外出人员需填写外出登记表,上级领导签字认可。 1.3工作中,因工作需要外出办理业务,由当事销售人员在外出登记 表上记录,并注明外出时间、地点、办理业务的公司名称及电话。 销售人员外出办理业务时,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 1.4销售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设备的开机畅通(含节假日)。 1.5销售人员的通讯设备如更改号码应及时将新号码报综合部,以便 及时更新,如不及时通知,影响电话查岗,视为旷工。 2.请假 2.1 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方 可请假。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立即电话告知部门经理,说明缘由,在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2.2 要求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湖北胜华集团【2016】03及06号 文件。 3.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3.1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2次以上者每次罚 款30元。 3.2 旷工: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旷工一次罚200元, 连续旷工三日为自动离职。 3.3 病假:员工生病须在上班前通知上级领导,并应在康复上班前 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4 事假:事假前需提前一天通知上级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 息,未经批准或超期休假的按旷工处理。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3.5 每日下班前10分钟,销售人员需向部门领导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4.考勤统计 4.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4.2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综合部每月按本规定,结合考勤系统的记录及销售人员外出登记表来制定月度考勤表。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01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公司销售管理及业务提成制度

销售管理及业务提成制度 销售的基本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销售战略,顺利开展销售工作,明确销售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销售员和销售活动。 三.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 (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 (2)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3)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已规定的价格。 (4)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保守公司的各项业务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5)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6)积极沟通,及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 (7)协助负责领导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市场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部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8)对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奖励。 (9)对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会按照相关流程给予相关的处理。 2.岗位职责 销售总监岗位职责 1.职位名称:销售总监 2.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销售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负责企业产品市场开发,客户挖掘和产品销售等相关的组织工作。 (2)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重要的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策略,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企业近期和远期目标,财务预算要求,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出销售计划编制原则依据组织销售部人员分析市场环境,提出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方案,向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并组织贯彻实施。 (4)每周在总经理主持下,分析销售动态,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督促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5)协调销售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并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协作关系。 (6)提交产品重要销售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产品和服务,对销售效果提出分析,向总经理报告。 (7)掌握客户意向和需求,提出销售的合同的建议,并提出签约原则和销售价格。 (8)定期检查销售计划的实施结果,定期提出销售计划调整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商务部 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商务部部拟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现就《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反腐倡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业企业是指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商业企业以预收款形式发行的,在本企业(集团)或同一品牌连锁企业兑付商品和服务的信用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以及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本办法所称集团是指由同一企业法人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本办法所称品牌连锁企业是由品牌授权主体授权开展直营连锁经营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不包括用于一次性兑付200元以下指定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包括预付卡发行、受理、服务、资金结算和管理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记名卡是指发卡企业预付卡业务处理系统中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不记名卡是指发卡企业预付卡业务处理系统中不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商业企业。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发卡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批发和零售业在50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在2000万元以上,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在500万元以上,以及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发卡企业。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集团控股企业是指年营业总收入5亿元以上、统一实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资金结算和管理的集团的控股企业法人。

销售部业务员管理制度

销售部业务员管理制度 销售部管理制度 一、任务制定 1.根据公司销售情况,市场预测分析和销售队伍能力制定下一年的销售任务。 2. 销售任务由各部门主管制定部门任务,公司制定公司总任务。 3. 各部门根据全年任务量拟定人数,并合理分配销售任务。 二、管理规定 1. 销售主管要做出本部门销售计划,该计划包括所负责地区,或产品销售任务,人员定位。增加现实销售量的设想,开拓新市场的设想,拟安排客户访问次数,时间的分配,合理的访问路线,预期销售成果,以及乘车费用等要项。 2. 销售人员负责合同履约,产品发送,验收及理赔。重点在催促应收货款。 3. 洽谈合同的各条款时,授权范围内销售人员可自行决定,如遇疑问和授权范围外的,必须汇报销售主管同意。 4. 每月定期提交各类销售总结报告,业绩费用报告,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5. 公司制定销售价格方针和具体定价标准,制定各种销售条件和优惠政策,折扣标准,以及明确每位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 6. 客户报价或还价低于定价标准或超越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报销售主管同意批准后方可成交。 7. 公司内部报价单和折扣标准为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8. 年终考核应依据:销售计划完成率,销售额增长率,销售价格保持率,销售毛利润率,欠款回收率,新客户开发率,老客户保持率。 9. 销售人员适用于一般员工的奖励与处罚条例,对业绩突出者予以奖励,予业绩不良的降级,尤其是不能回收货款,形成死账的,被

诈骗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付连带赔偿责任。 三、人员 1. 销售主管,负责整体市场营销工作的统筹策划及人员管理;具有业务信息的分配权、人事权、奖惩权和本部门相关制度的制定权. 2. 业务员:对项目负责,与销售经理签订年度销售任务并努力完成。业务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上班时间不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外出公干必须有外出记录,下班必须提交当日工作日记,特殊情况需向销售经理报告,次日补交工作日记,出差必须用当地座机给销售经理查下汇报工作,回来后第二个工作日提交工作总结。听从公司市场区域战略安排,跨区域信息需及时汇报公司,交由专人联络。 3. 业务信息管理,每次出差必须认真做好客户信息登记,交公司专人负责做客户回访和电话营销,客户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4. 业务人员必须对公司的产品和价格保密,如有违规,按公司劳动合同执行。 四、薪金管理与提成制度 1. 新招人员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公司提供免费工作餐(午餐)。 2. 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 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1200元)+提成+通迅补贴(50元)+全勤(100元); 转正后:基本工资(1500元)+提成+通迅补贴(100~200)+全勤(100元)+交通补贴+住房补贴(100元)+奖金+社保。 3. 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01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销售人员工资待遇及销售提成管理制度方案(模板)

销售人员工资待遇及销售提成管理制度方案 一、目的: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产品,不属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销售人员薪资构成: 1、销售人员的薪资由底薪、提成构成; 2、发放月薪=底薪+提成+绩效 四、销售人员底薪设定: 销售人员试用期工资统一为12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之后进入正式工作期限,正式期限将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的时间为准,试用期时间不将累计到正式入职时间,销售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享受绩效工资考核: 单位:元

五、销售任务提成比例: 销售人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签订劳动合同后的正式期员工按100%计算任务额,每月完成销售指100%标业务人员,可在月底报销售部门申请绩效工资,完成当月业绩指标考核,绩效工资将按实际在发放工资是一同发放。 六、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老客户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10%-15%) 净销售额=销售单价-生产成本-应交增值税 生产成本=设计费+材料成本+制作成本+交通费用+公司日常运作成本百分比 (5%-10%) 4、新开发客户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20% 净销售额=销售单价-生产成本-应交增值税 生产成本=设计费+材料成本+制作成本+交通费用+公司日常运作成本百分比 (5%-10%) 销售提成比率会根据本公司不同产品制定相应的提成政策。 业务人员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制度,出差住宿一晚补贴80元。 七、激励制度: 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1、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300元奖励;(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回款率达到90%以上) 2、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800元奖励;(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回款率达到90%以上) 3、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 5000元奖励;(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回款率达到90%以上)

(完整word版)超市购物卡、预付卡业务管理制度

超市购物卡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购物卡发放流程的准确、顺利,保证购物卡在定制、移交、充值、销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购物卡,是可以在超市所使用的购物卡。 第三条购物卡的进销存业务由超市财务部负责,信息部对该业务进行配合。业务部门均须配备专职操作人员做此项工作,并明 确责任。 第四条购物卡业务的职能部门分工(一)管理部设团购管理中心,落实负责人(主管级),负责定制、前台售卡的需求统计、备 用卡领用、销售、售后服务等前台销售管理工作。(二) 财务部负责购物卡的保管、开户、开通、充值、复核;执行 与购卡单位的衔接工作,并且负责监督购物卡的使用。(三) 信息部保证会员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系统出现的 问题。(四)综合办采购部负责空白购物卡招标采购。 第五条空白购物卡的定制、验收、入库 (一)定制。管理部根据市场需求,按季度制定购物卡需求计划,确保常备10 万元的各面值卡;在重大节假日前要提前制定 节日用卡需求计划,一律交由采购部门进行招标采购。(二) 验收。管理部负责按批次抽检空白购物卡的卡面印刷质量及数 量后将定制的购物卡交付财务部,财务部在与需求计划核对后 交本部保管员入库。(三)入库。财务部保管员负责空白购

物卡的保管。 第六条购物卡开户、开通、充值、复核、交付(一)团购管理中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次月购物卡需求计划表,于当月5日前报财务部。(二)财务部根据团购管理中心申报的购物卡需求计划,由财务部保管员填写《购物卡注册单》(附表1)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部记账,一联交操作员留存。(三)财务部专职人员根据《购物卡注册单》开户、开通、充值、复核完成。 遇大宗团购,财务部需增加人员(增加人员拥有独立的开户、 开通、充值权限)。在刷卡充值前应核对每盒购物卡的初始卡号,并在开通、充值后进行复核,以核实系统号与卡号的准确性, 财务部安排两人以上复核,复核率达到100% 。(四)对无法刷卡写磁的购物卡,由专职人员填制《购物卡注销单》(附表2)一式两联,保管员与专职人员各存一联,按照废卡处理规定办 理。(五)交付。团购管理中心与财务部在确认无误后,将 已充值购物卡交付团购管理中心。 第七条购物卡的领用(一)日常待售备用卡的领用。团购管理中心负责人按一周售卡量到财务部填制《购物卡申领单》(附表3)领备用卡。《购物卡申领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记账,一联由售卡人留存备查。财务部在团购负责人申领本周备用卡时,对上周售卡情况先行核对售款和库存,无误后交付本周备用卡。领卡时必须双方核对充值准确性,一旦接收视为已经核对无误。 (二)大宗团购卡的领用:团购管理中心需在重大节日前合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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