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卤肉制品、调味品生产过程检验标准

酱卤肉制品、调味品生产过程检验标准
酱卤肉制品、调味品生产过程检验标准

生产过程检验标准

1.目的

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监控环节,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品流出,确保终级产品达到合格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酱卤肉制品、豆制品、酱腌菜、水产品、调味品加工过程的检验。

3.术语和定义

3.1批次:同一天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3.2生产过程检验:生产过程中对原辅料、工艺以及影响产品质量的各因素检查,包括首次检验、过程检验、末次检验。

4. 职责

4.1品控部负责监督、指导、帮扶生产部完成过程检验工作。

4.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各工序的自互检工作。

5.生产过程检验方法

5.1各车间生产工序检验内容和频次

5.2原、辅料过程检验取样方法

5.2.1原料检验:通过目视检查。做得率测试时,以100kg为单位或10件以上产品做检测。

5.2.2成品检验:按照三级采样法,每个单品不低于100g;

5.2.3产品留样:每个单品留3kg,分13袋放于留样冰柜中。

5.2.4取样后,填写《领料单》,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予车间主任。

5.3检验结果

5.3.1经检验合格,检验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并填写相关记录。

5.3.2检验不合格,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6.注意事项

6.1对首检、过程检验、末次检验的指标判定要统一按照要求判断。

6.2取样要有代表性和随机性.

6.3采样方法要与分析目的一致。

6.4采样过程要防止带入杂质或污染。

6.5对特殊情况下生产的样品(设备故障)适当加大取样频率。

6.6如有特殊或者异常情况需填写记录。

7.相关记录

《留样记录》

《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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