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

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广泛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下同)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商定价格、条件和合同条款,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询价。询价是采购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5)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Restricted Tendering)或选择性招标(Selective Tendering)、空间招标、限制性招标,邀请招标作为法定的采购方式之一,是公开招标方式的一种衍生形式,是指采购单位不发布采购信息,根据招标内容确定一批供应商,作为邀请投标对象,并将招标公告直接送往这批供应商,而其他供应商无从知道招标信息的一种招标方式。因此,是一种不公开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具有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数量有限等特征,同时具有招标费用少、周期短、招标评标工作量小、满足采购人及时性等优点。因此,在实践中,不少地方经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采购实体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创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示范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法”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定合同方法即是单一来源采购。《协议》第7条规定了限制性招标,相当于单一来源采购。《指令》规定了谈判程序,其中不带竞争邀请的谈判程序即是单一来源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案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案 政府采购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预算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含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预算外资金包括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资金(含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主要指国防、安全等部门);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财政部及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管理监督,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草拟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和办法;

(二)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四)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 (五)审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 (六)审批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的资格; (七)确定并调整政府采购目录; (八)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九)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十)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第八条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分为集中采购机关和采购单位。 第九条集中采购机关是指财政部门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而设立的专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统一组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 (二)受其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委托,代其采购或组织招标事宜; (三)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库,提供政府采购咨询; (四)办理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第十条采购单位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分散采购。 第十一条集中采购机关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招标活动。 采用招标以外的其它采购方式进行的采购项目,不得委托给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代理。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中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招标能力,并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后,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最新整理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 竞争性采购方式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成本低等优点,方便灵活。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供你阅读参考。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篇1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要点谈判小组成员研究过采购文件及评标标准以后,在谈判小组组长的组织下讨论、通过谈判要点和谈判方式。谈判要点根据项目而不同,但至少应当包含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 谈判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澄清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谈判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说明或纠正,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变动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须经谈判小组三

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由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不签字确认即被认为拒绝修改并放弃投标)。 对于实质性修改谈判文件这样一个重大决定,笔者认为谈判小组过半数同意不具有说服力,如引入修改宪法中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的原则比较合适。要求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是为防止某些供应商因未中标而恶意投诉,声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谈判文件已做过实质性调整。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篇2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最大的不同在于确定成交的标准。竞争性谈判确定成交采用类似于最低评标价法的标准,即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而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磋商完成后,磋商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食品抽验经费-2019年度食品安全抽验监测承检机构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食品抽验经费-2019年度食品安全抽验监测承检机构项目 采购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首都及京津冀地区食品安全协同监管,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首都社会和谐与稳定,充分发挥抽检监测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综合考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制定了2019年食品安全监测计划。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快速检测等方面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539.73万元 第一包预算金额:4219.63万元 第二包预算金额:320.10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综〔2017〕2059号)关于“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中规定,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

接将项目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故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第一包: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丰德东路17号 第二包: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中心)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25号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xx教学设备采购采购编号:xxxxxx 竞争性谈判文件

年月

一说明 二采购程序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少于3家的邀请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2.采购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报价人将报价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评审委员会对技术方案 进行评审。 2.2 就技术及价格进行谈判,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商。 三采购文件 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报价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 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 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文件 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2.3 为使报价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报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

长报价截止期。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1. 报价范围及报价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1 报价人应对采购文件中“技术需求”中的整个包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包的内容拆 开就其中一项进行报价。 1.2 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报价文件构成 2.1 报价人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以 下内容:1.报价书2.资格证明文件3.保证金4.产品介绍及技术说明5.报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业绩等) 2.2 除完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基本方案外,允许报价人根据自身经验提交推荐方案。 推荐方案必须与基本方案一样完整,而且只有在报价人提供基本方案的条件下才会被考虑。 3. 报价 3.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2 报价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3.2.1 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费用;

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区别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广泛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下同)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商定价格、条件和合同条款,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询价。询价是采购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5)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Restricted Tendering)或选择性招标(Selective Tendering)、空间招标、限制性招标,邀请招标作为法定的采购方式之一,是公开招标方式的一种衍生形式,是指采购单位不发布采购信息,根据招标内容确定一批供应商,作为邀请投标对象,并将招标公告直接送往这批供应商,而其他供应商无从知道招标信息的一种招标方式。因此,是一种不公开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具有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数量有限等特征,同时具有招标费用少、周期短、招标评标工作量小、满足采购人及时性等优点。因此,在实践中,不少地方经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采购实体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的

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立法目的 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适用情形。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在一些情况下,采购对象的性质或采购形势的要求,公开招标方式并不是实现政府采购经济有效目标的最佳方法,必须采用其他采购方式予以补充,其中竞争性谈判采购是一种主要方法。政府采购中的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的条件达成一项双方都满意的协议的过程。与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相比,竞争性谈判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评审过程也难以控制,容易导致不公正交易,甚至腐败,因此,必须对这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加以严格限制并对谈判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条共规定了四种情形,凡是符合这四种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具体含义如下: 1.第一种情形的含义。 第一种情形是指,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未达到法定数量,以及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招标失败的几种情况: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二是招标后有效投标供应商没有达到法定的三家以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达到

了三家以上,但其中合格者不足三家的;三是再进行重新招标也不会 有结果且重新招标不能成立的。 2.第二种情形的含义。 3.第三种情形的含义。 第三种情形是指由于公开招标采购周期较长,当采购人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正当情况)急需采购时,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规定程序 得到所需货物和服务的。 4.第四种情形的含义。 第四种情形主要是指采购对象独特而又复杂,以前不曾采购过且很少有成本信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要体现竞争要求,谈判应保证适当的竞争,采购人应与足够数目即不少于三家的有效供应商进行谈判,以确保有效竞争。 2.谈判条件不得有歧视性条款,公平对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必须是有效的供应商,有效主要是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需求,且满足谈判条件的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采购篇之采购流程 看过“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人还看了:

区别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

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广泛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下同)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商定价格、条件和合同条款,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询价。询价是采购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5)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Restricted Tendering)或选择性招标(Selective Tendering)、空间招标、限制性招标,邀请招标作为法定的采购

方式之一,是公开招标方式的一种衍生形式,是指采购单位不发布采购信息,根据招标内容确定一批供应商,作为邀请投标对象,并将招标公告直接送往这批供应商,而其他供应商无从知道招标信息的一种招标方式。因此,是一种不公开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具有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数量有限等特征,同时具有招标费用少、周期短、招标评标工作量小、满足采购人及时性等优点。因此,在实践中,不少地方经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采购实体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创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示范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法”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定合同方法即是单一来源采购。《协议》第7条规定了限制性招标,相当于单一来源采购。《指令》规定了谈判程序,其中不带竞争邀请的谈判程序即是单一来源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 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XXX 代理机构:XXX 2016年4月18日 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12第四部分公开唱价、评审、成交--------------------14第五部分授予合同--------------------------------18第六部分附件-----------------------------------19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XXX受XXX委托,就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XX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XXX; 3.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4月29日14时00分至 2016年4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XXXX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XXX。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XXX 地址:XXX 联系人:于咏梅 联系方式:XXXX 2.采购代理机构:XXX 联系地址:X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CXXXX 电子邮箱:XXXX 开户名:XXX 开户行:XXXX 账号:XXXX

竞争性谈判招标解释及流程

竞争性谈判 百科名片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注意事项 “正确适用竞争性谈判”这一话题背后更重要的话题是,一旦适用如何使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操作细节,致使竞争性谈判被错误使用甚至被人利用。本文就这一问题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读者参考。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范本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人: 采购执行机构: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书 (3)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二、供应商须知 (4)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18) 四、合同条款 (19) 五、合同格式 (20) 六、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21) 七、合同特殊条款 (22) 八、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23) 九、评审细则 (24) 十、技术要求 (27) 第二章谈判响应书 (28) 一、谈判响应函格式 (29) 二、货物服务报价表 (31) 三、零件、配件表 (32) 四、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33) 五、供应商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34) 六、规格响应表 (35) 七、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36) 八、资格证明文件 (37)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书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订。 1.2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均须 使用本范本。 2、定义 2.1 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 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2.2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 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具体项目的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3中规定。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 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争性谈判规则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竞争性谈判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竞争性谈判程序,规范竞争性谈判行为,根据《总公司采办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总公司系统”,分称为“总公司系统各单位”或“各单位”),按照《采办管理规定》进行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均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中的“竞争性谈判”系指两家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提供者,在竞争的环境下与需求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行为和过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通过资格预审或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三)技术复杂、性质特殊、方案不确定、规格和要求无法具体的; (四)按招标方式采购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五)《采办申请表》(附件文件一)中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 二定义、术语 第四条施工、货物、服务、限上项目、限下项目、业务单位、项目单位、采办专业委员会等定义和含义与《招评标规则》中相同。 三竞争性谈判的批准 第五条根据《采办管理规定》,达到招标限额的货物或服务转为竞争性谈判的,由项目单位在《采办申请表》中提出报集团采办部批准。没有达到招标限额的由业务单位制定相应规定执行。 限上项目: (一)项目单位在谈判开始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向集团采办部提交《采办申请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查表》(附件文件二)、谈判文件(包括评价标准、评价基础表格)。 (二)谈判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其中评价标准、商务和技术评价基础表格单独形成文件。

单一来源谈判采购会议纪要

单一来源谈判采购会议纪要 2011年6月22日下午15:00,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异地远程数据备份项目”小组与杭州建易建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召开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会议。会议由信息科科长张斌主持,谈判小组成员张斌、李小平、叶凤云、卢维凯,以及建易公司的许雷飞、陈晓斌参加了这次会议。 交易中心信息科科长张斌对谈判资料的准备工作做了简要介绍,并对方案的各项建设内容的市场调研情况作了汇报,主要包括后续维护服务和备份软件市场报价调研等。项目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双方就技术方案达成一致。 在听取交易中心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后,建易公司经过考虑,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项目备份软件采用CommVaultSimpana V9.0,包括CommVault 9.0统一管理服务器模块CommServe 1套,MA介质管理服务器模块1套,windows文件系统备份客户端5套,连续数据复制模块5套,重复数据删除磁盘备份1套,Sql数据库on windows备份模块1套,本次报价包含安装实施及一年5*8免费服务,如提供后续服务费用需另计; 二、本项目不涉及到对中心原有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和交易网站的数据、软件等方面的改造、整合和对接,如甲方需要费用另计;

三、由于本项目涉及数据移动介质备份,考虑到备份服务器架设在公司办公用房内,公司同意提供三年备份数据光盘刻录服务,落实专人负责,如提供后续维护服务费用另行约定; 四、本项目涉及第一年光纤租赁费及初装费用基于杭州建委OA 专线报价,如不采用此专线需另行报价,光纤租赁续费另行约定; 五、由于本项目涉及交易数据保密,后续双方需签订保密协议并遵照执行; 六、项目最终报价为壹拾壹万元整(110000元)。 最后,与会双方对会议的协商结果表示满意,形成该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签订依据,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杭州建易建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含谈判邀请书)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年月

目录 第一章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2) 第二章单一来源谈判须知及谈判程序 (3) 一、谈判须知 (3) 1.采购内容及范围 (3) 2.资金来源 (3) 3.费用 (3) 4.合格的供应商 (3) 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构成 (3) 6.货币 (4) 7.有效期 (4) 8.采购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4) 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程序 (4) 9.采购谈判小组 (4) 10.采购谈判程序 (4) 11.谈判成交 (5) 12.签订合同 (5) 第三章采购需求 (7)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8) 第五章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 (9) 封面及目录 (9) 价格部分: (11) 一、报价表 (11) 二、报价明细表 (11) 商务部分: (12) 一、报价函 (12)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13) 三、资格证明文件 (14) 技术部分 (15) 一、技术方案 (15) 二、服务计划及承诺 (15) 三、项目组人员安排 (15) 四、其他资料 (15)

第一章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致: 1、(实施单位名称)需对实施采购,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现诚邀你单位参加该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采购内容: 2.3 实施地点: 3、谈判文件的获取 你方可凭此邀请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年月日午时分前,到处领取谈判文件。 4. 谈判申请书的递交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响应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午时分,地点 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书,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加盖公章)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采购人) 年

竞争性谈判招标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注意事项 “正确适用竞争性谈判”这一话题背后更重要的话题是,一旦适用如何使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操作细节,致使竞争性谈判被错误使用甚至被人利用。本文就这一问题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读者参考。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 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点评:《政府采购法》第23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是代表采购人利益、反映采购人需求、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的组织。谈判小组所起的作用是由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所决定的。按照这种采购方式,采购人要与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以明确采购对象的详细技术规格和性能标准,了解采购对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资料(含谈判邀请书)

实用标准文档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 年月

目录 第一章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2) 第二章单一来源谈判须知及谈判程序 (3) 一、谈判须知 (3) 1.采购内容及范围 (3) 2.资金来源 (3) 3.费用 (3) 4.合格的供应商 (3) 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构成 (3) 6.货币 (4) 7.有效期 (4) 8.采购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4) 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程序 (4) 9.采购谈判小组 (4) 10.采购谈判程序 (4) 11.谈判成交 (5) 12.签订合同 (5) 第三章采购需求 (6)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7) 第五章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 (8) 封面及目录 (8) 价格部分: (10) 一、报价表 (10) 二、报价明细表 (10) 商务部分: (11) 一、报价函 (1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12) 三、资格证明文件 (13) 技术部分 (14) 一、技术方案 (14) 二、服务计划及承诺 (14) 三、项目组人员安排 (14) 四、其他资料 (14)

第一章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致: 1、(实施单位名称)需对实施采购,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现诚邀你单位参加该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采购内容: 2.3 实施地点: 3、谈判文件的获取 你方可凭此邀请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年月 日午时分前,到处领取谈判文件。 4. 谈判申请书的递交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响应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午时分,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书,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加盖公章)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采购人) 年月日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示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经信委新材料发展交流会会场布置 二、项目预算:10万元。 三、项目需求:见附件。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南通天一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五、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5月14日14:00 3、谈判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017,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谈判联系人:姜静,电话:(0513)85215673 六、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请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2、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3、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1年来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5、供货进度与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6、报价明细表(列出每项明细); 7、会场效果图和平面图、会议背景的电子设计稿、签到处喷绘背景板设计稿、会场指示牌设计稿、会议手册封面封底。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

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七、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六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八、发出成交通知书 南通市经信委向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程序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程序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也是政府采购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它作为一种独立的采购方式,是除招标方式之外最能体现政府采购竞争性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公平性原则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有关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所确认的、各国普遍采用的方式。我国在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各地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对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2002年6月29日颁布、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采购法》对竞争性谈判作为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应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也作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国内外采购实践中的广泛应用、国际规则的确认、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不仅为这种方式的运用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也使这种方式的应用和实践有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为了使大家能够正确理解《政府采购法》对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具体规定,并在日常工作中能正确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本人对《政府采购法》的认识,并结合自己在具体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对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的基本做法谈一点体会,以与各地政府采购同仁们探讨。 关于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 (一)谈判及政府采购中的谈判。 谈判,是有关方面对有待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会谈。而政府采购中的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的条件达成一项双方都满意的协议的过程。 (二)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 1、概念 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2、含义 从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概念中,可以看出,它有几个构成要素: 一是参加谈判的主体必须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即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含集中采购机构)。 二是谈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 三是谈判必须有供应商参与,且必须是多家供应商参与(通常不少于三家)。 四是实施的过程是必须要通过谈判进行。 五是最终的结果必须要谈判的基础上,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中确定出成交供应商。 3、性质和特点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就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分别进行多轮讨价还价,就诸如货物制造、技术规格以及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价格、交易条件、其它相关条款等合同要件达成共识的艺术。由于谈判中的因素相互关联,谈判艺术要求谈判人要综合运用判断、谋略和相关常识。因此,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方案的细节进行面对面的商谈,而不仅仅是*交换采购文件来实现。 与招标采购的对象的特点相比,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对象的特点具有特别的设计者或者特殊的竞争状况。此类采购对象很少能形成竞争的市场,也没有确定的价格。因此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对采购对象的制造、供应、服务的成本存在不同的估价时,就不可避免地要采用谈判方法。而在多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况下,采用竞争的方式,通过多轮谈判报价,对各种采购因素及内容细节在谈判过程中均可以充分分析讨论,使总体方案报价更容易接近适当的价格,并常常能加以调整,以取得价格上的共同利益。 4、竞争性谈判的优缺点

单一来源采购如何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如何谈判 1在谈判之间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采购中,要想成功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重要的就是必须实现做好充分的谈判准备,要根据采购的数量、金额等方面的多少来决定具体的计划,也就是说先要做足功课,知己 知彼才能百战百胜,采购人员自身要对所需采购的材料相关的专业知识必须了解,例如要 是购买设备就要了解设备的是否是进口的,是不是涉及到税率的问题,对供应商的了解等 方面,并且要先烈好提纲,以免在谈判时忘记哪一项重要的,这样的话就可以在谈判的过 程中能够充分的掌握各种重要信息,让供应商无懈可击,最终达到理想的谈判目标。 .2尽量和最终有权做决定的人物进行谈判 对于专业的采购人员来讲,平时面对的人群有可能时候推销员、企业代表、各个级别 的主管、等人物,这些任务是根据供应商的企业闺蜜来决定的,也就是说这些面对的谈判 对象的权限不同,往往就会出现谈判之后,对方却决定不了谈判结果,需要请示上级的决定,这样就可以拖延时间,再找其他的谈判高手来进行寻找破绽,因此,这时候采购人员 要避免与没有决定权的当事人进行谈判,这样可以减少浪费时间、不免露底给对方,那么 就要在正式谈判之前先确定好对方的权限。如果无法说服对方的首脑时,还可以采取把谈 判的矛头指向“对方组员”。这正如古时候的攻城掠地一般,只要先拿下城外的要塞,就 可以长驱直入了。在无法说服时,便应改弦易辙,设法通过“对方组员”来动摇“对方首脑”的立场。 3打好开端谈判 打好开端的策略实际上就是指在采购谈判的过程中先给出一个低于供应商实际要求的 谈判起点为主,之后以让利的条件在来吸引对方,这样就可以击败同类竞争对手,然后在 将供应商引诱上钩,在其进行谈判,最终强迫供应商让步,达到自己的利益目标,另外, 作为专业的采购人员还要懂得谈判对方的需要,然后根据对方的需要在非原则性的问题上 尽量满足,还有就算是有多好的供应品也不能流露出内心满意的看法,要让在供应商那里 他们达到准确的印象,要让他们以为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获得一点让步,在谈判时尽量不要 便显出很肯定和很满意的态度,让他们觉得让步与不让步在采购方心中时刻有可无,不要 要让对方猜到你在想什么,这样才使你更尽快的达到你想要的谈判结果。 4探知临界价格 在谈判中采购方想知道供应商的最低出让价,供应商想知道采购方的最高接受价,以 便判断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临界价格。探知临界价格的技巧有:以假设试探;低姿态试探;规模购买试探;让步试探;合买试探等方式。 5开盘报价明确、清晰而完整

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 购 关于如何区别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广泛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下同)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商定价格、条件和合同条款,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询价。询价是采购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5)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Restricted Tendering)或选择性招标(Selective Tendering)、空间招标、限制性招标,邀请招标作为法定的采购方式之一,是公开招标方式的一种衍生形式,是指采购单位不发布采购信息,根据招标内容确定一批供应商,作为邀请投标对象,并将招标公告直接送往这批供应商,而其他供应商无从知道招标信息的一种招标方式。因此,是一种不公开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具有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数量有限等特征,同时具有招标费用少、周期短、招标评标工作量小、满足采购人及时性等优点。因此,在实践中,不少地方经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采购实体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创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示范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法”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定合同方法即是单一来源采购。《协议》第7条规定了限制性招标,相当于单一来源采购。《指令》规定了谈判程序,其中不带竞争邀请的谈判程序即是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北京广播影视科技企业“走出去”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播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广播影视科技企业“走出去”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播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为主体,依托2019年全美广播电视展览会(NAB)作为国际推广平台,重点组织11家北京地区创新能力较强的广播影视技术研发与设备制造企业赴美展览展示和交流合作,推动北京广播影视科技创新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3.9812万元。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为主体,依托2019年全美广播电视展览会(NAB)作为国际推广平台,重点组织11家北京地区创新能力较强的广播影视技术研发与设备制造企业赴美展览展示和交流合作,推动北京广播影视科技创新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中国(北京)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展、举办中国北京广播影视科技新品发布会、媒体宣传、第二届“一带一路”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论坛、举办企业与政府部门对接会活动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9年01月3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84139972.html,)、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84139972.html,/)发布了招标公告,并于2019年01月31日起至2019年02月12日止发售招标文件。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2019年02月21日上午10点00分,本项目只有1家投标人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递交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因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场未开标并予以废标。故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取。 鉴于本项目只有1家供应商,为了提高效率,加快采购进度,故将本项目采购方式转变为单一来源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