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D81~2017年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方案[正式版]护栏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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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D81~2017年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方案[正式版]护栏相关知识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正式版)

护栏相关知识

1.0.8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应积极推广使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2.0.1净区: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

2.0.2护栏标准段: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围连续设置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3护栏过渡段:设置于两种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之间、连接平顺、结构刚度平稳过渡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4路侧护栏: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

2.0.5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的护栏。

2.0.6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具有开启功能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7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混凝土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通过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2.0.8半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波形梁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利用土基、立柱、波纹状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

2.0.9柔性护栏: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吸收碰撞能量。

2.0.10缓冲设施:设置于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出口处的分流鼻端、收费岛头,或者护栏端部等,可以减缓冲击,降低碰撞车辆和车人员伤害的设施,主要形式有防撞端头、防撞垫等。

2.0.11防撞端头:设置于护栏的迎车流方向起点,和护栏连接在一起,对碰撞车辆车辆起阻挡、缓冲和导向作用的设施。

2.0.12防撞垫:设置于公路交通分流处的障碍物或其他位置的障碍物前端的一种缓冲设施,车辆碰撞时通过自体变形吸收碰撞能量,从而降低乘员的伤害程度。防撞垫可分为可导向防撞垫和非导向防撞垫。

2.0.13隔离设施:分隔双向或同向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和行人等的设施。

2.0.14桥梁与高路堤坝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出口分流三角端应设置防撞垫。

3.

4.3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

3.3.4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应设置保障行车安全的隔离设施。

3.4.6路侧有不满足计算净区宽度要求的悬崖、深谷、深沟、江河湖海等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

3.4.7设置避险车道时,应设置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及隔离防护、缓冲等设施。

3.5.4作用在人行道或自行车道栏杆立柱顶上的水平推力标准值应采0.75kN/m,作用在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标准值应采用1.0kN/m。

3.5.5设计桥梁护栏试件时,其所承受的汽车横向碰撞载荷标准值应符合表3.5.5的规定。在综合分析公路线形,路侧危险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的护栏防护等级低于一(C)级时,汽车横向碰撞荷载应按一(C)级计算;采用的护栏防护等级高于八(HA)级时,汽车横向碰撞载荷应根据实际的碰撞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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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护栏和栏杆

6.1一般规定

6.1.1公路路侧或中央分隔带应通过保障合理的净区宽度来降低车辆驶岀路外或驶入对向车行道事故的严重程度。净区宽度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附录A的规定。计算净区宽度得不到满足时,应按护栏设置原则进行安全处理。

6.1.2护栏设计应体现宽容设计、适度防护的理念

6.1.3护栏标准段、护栏过渡段、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防撞端头及防撞垫的防护等级及性能,应满足现行《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O5-01)的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防护等级或碰撞条件时,应进行特殊设计并经实车碰撞试验。

6.1.4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

6.1.5路侧护栏宜位于公路土路肩。应根据路侧护栏和缓冲设施需要的宽度加宽路基或采取其他措施。

61.6中央分隔带护栏应与中央分隔带的构造物、地不管线相协调。

6.1.7路侧、中央分隔带土基压实度不能满足拉栏设置条件时(一般不宜小于90%),或路侧护栏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宽度小于规定宽度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6.2路基护栏

6.2.1公路实际净区宽度与计算净区宽度不同时,应在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本节的规定,按照驶出路外或驶入对向车行道事故的风险确定是否设置护栏。

6.2.2驶出路外或驶入对向车行道事故的风险应综合考虑驶出路外或驶入对向车行道的可能性以及事故严重程度等因素,并符合下列规定:

1驶出路外或驶入对向车行道的可能性应根据所在路段的路线线形、交通量、交通组成以及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

2事故严重程度和运行速度、路侧条件有关,可分成低、中、高三个等级。

6.2.3路侧计算净区宽度围有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时,事故严重程度等级为高,必须设置护栏。

6.2.4路侧计算净区宽度围有下列情况时,事故严重程度等级为中,应设置护栏:1 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边坡坡度和路堤高度在图6.2.4的Ⅰ区、Ⅱ区阴影围之的路段,三级、四级公路路侧有深度30m以上的悬崖、深谷、深沟等的路段;

图6.2.4边坡坡度、路堤高度与设置护栏的关系

2有江、河、湖、海、沼泽等水深1.5m以上水域的路段;

3有Ⅰ级铁路、一级公路等;

4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外设有车辆不能安全越过的照明灯、摄像机、交通标志、声屏障、上跨桥梁的桥墩或桥台、隧道入口处的检修道或洞门等设施的路段。6.2.5路侧计算净区宽度围有下列情况时,事故严重程度等级为低,宜设置护栏: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边坡坡度和路堤高度在图6.2.4的Ⅲ区阴影围之的路

段,三级、四级公路边坡坡度和路堤高度在图6.2.4的Ⅰ区阴影围之的路段;

2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路侧边沟无盖板、车辆无法安全越过的挖方路段;

3高岀路面或开挖的边坡坡面有30cm以上的混凝土砌体或大孤石等障碍物;

4出口匝道的三角地带有障碍物。

6.2.6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或者12m宽度围有障碍物时,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中央分隔带事故严重程度可根据下列条件确定:

1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2.5m且采用整体式护栏形式时,事故严重程度等级为高。2符合下列条件时,事故严重程度等级为中:

1)对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或未设置左侧硬路肩的双向8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2.5m并采用分设式护栏形式,同时中央分隔带设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物的路段。

2)对双向6车道及以上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2.5m并采用分设式护栏形式,同时中央分隔带设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物的路段。

3不符合本条第1、2款规定的条件时,事故严重程度为低。

6.2.7作为集散的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应设置保障行车安全的隔离设施。根据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结果,可考虑是否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事故严重程度等级可参考本规第6.2.6条的规定选取。

6.2.8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采用分离式断面时,行车方向左侧应按路侧护栏设置。

6.2.9一级公路平面交叉两端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和绿化设施时,不得影响通视三角区停车视距。

6.2.10设置路基护栏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表6.2.10的规定。

表6.2.10路基护栏防护等级的选取

6.2.11存在下列情况时,导致事故发生可能性增加或后果更严重的路段,宜在表6.2.10的防护等级上提高1个等级:

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纵坡等于或接近于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规

定的最大纵坡值的下坡路段;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圆曲线半径等于或接近于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规定的最小半径的路段外侧。

2设计交通量中,总质量大于或等于25t的车辆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20%时。6.2.12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AADT)小于2000辆小客车且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

60km/h的公路,宜进行交通安全及经济综合分析,确定是否设置护栏及护栏的防护等级。需要设置护栏时,其防护等级可在表6.2.10的基础上降低1个等级,但最小不得低于(C)级。

6.2.13迎交通流的护栏端头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外展或设置缓冲设施

1外展至土路肩宽度围外;具备条件时,宜外展至计算净区宽度外。

2位于填挖交界时,应外展并埋入挖方路段不构成障碍物的土体。

3无法外展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作为干线的二级公路应按本规第6.5.1条和第6.5.2条的规定设置防撞端头,或在护栏端头前设置防撞垫;作为集散的二级公路及三级、四级公路宜采用地锚式端头,并进行警示提醒或设置立面标记。4作为干线的二级公路,宜考虑车辆碰撞对向车行道护栏下游端头的可能性。6.2.14不同防护等级或不同结构形式的护栏之间连接时,应进行过渡段设计。护栏过渡段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所连接护栏中较低的防护等级。

6.2.15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作为干线的二级公路的隧道出入口等位置,护栏应进行过渡段设计;作为集散的二级公路及三级、四级公路的隧道出入口等位置,护栏宜进行过渡段设计。

6.2.16选择护栏形式时,应首先考虑护栏受碰撞后的变形量。路侧或中央分隔带护栏面距其防护的障碍物的距离,应大于护栏最大横向动态位移外延值(W)或车辆最大动态外倾当量值(VIn)

6.2.17护栏最大横向动态位移外延值(W)或车辆最大动态外倾当量值(VIn)的选择

应根据防护车型和障碍物来确定。当防护的障得物低于护栏高度时,宜选择护栏最大横向动态位移外延值(W);当防护的障得物高于护栏高度、公路主要行驶车型为大型车辆时,应选择车辆最大动态外倾当量值(VIn)

6.2.18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除位于冬季风雪段大的地区外,中央分隔带护栏宜使用混凝土护栏。

6.2.19冬季风雪较大的地区,宜选择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6.2.20护栏形式选择还应考虑护栏材料的通用性、护栏的成本和养护方便性、沿线的

环境等因素。

6.2.21护栏最小结构长度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发挥护栏整体作用的最小结构长度应符合表6.2.21的规定,或根据护栏产品用说明书确定。

2护栏最小防护长度应根据车辆驶出路外的轨迹和计算净区宽度障碍物的位

宽度确定。

3护栏最小结构长度应同时满足以上两个要求。

4相邻两段护栏的间距小于护栏最小结构长度时宜连续设置。

5通过过渡段连接的两种形式护栏的长度之和不应小于两种形式护栏的最小结构

6.3桥梁护栏和栏杆

63.1桥梁护栏和栏杆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各等级公路桥梁必须设置路侧护栏。

2高速公路,作为次要干线的一级公路桥梁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作为主要集散的一级公路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栏。

3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60km/h的公路桥梁设置人行道(自行车道)时,可通过路缘石将人行道(自行车道)和车行道进行分离;设计速度大于60km/为的公路桥梁设置人行道(自行车道)时,应通过桥染护栏将人行道(自行车道)与车行道进行隔离。

6.3.2根据车辆驶出桥外或进入对向车行道可能造成的事故严重程度等级,应按表6.3.2的规定选取桥梁护栏的防护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小桥、通道、明涵的护栏防护等级宜与相邻的路基护栏相同。

2公路桥梁采用整体式上部结构时,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防护等级可按路基中央分隔带护栏的条件来确定。

3因桥梁线形、桥梁高度、交通量、车辆构成、运行速度或其他不利现场条件等因素易造成更严重碰撞后果的路段,经综合论证,可在表6.3.2的基础上提高1

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的重难点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的重难点a I时'间H 卜/ / 1 / 5

1、拟中标项目日常巡查的要求: 1)每天例行一次,重大节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中秋) 加强巡查频率。 2)检查设施的完好程度、养护计划的落实情况以及项目是否存在 安全隐患。 3)举报未经市交通运输委许可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违法行为,及 时发现缺损、绿化和其他障碍物遮挡等情况。 4)每天填写《道路日常巡查表》。 2、日常巡查技术要求: 1)日常巡查检查设施的完好程度、养护计划的落实情况以及项目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举报未经市交通运输委许可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违法行为,并按要求使用手持终端及时上报所发现的情况。 2)日常巡查采用在车上巡视、自行车巡查和步行检查相结合的方 式。车上巡视时,车速应不超过20km/h。车上巡视检查不到的部位或存在病害的部位,采用步行检查的方式。 3)每次巡视检查完成后,填写《道路日常巡查表》,并以书面、 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监理工程师和采购单位;每季度和年终汇总印刷成册报送采购人。印刷成册文件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 ①道路日常巡查表(格式参照《XX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桥设施小修保养管理制度(试行)》附表); ②交通安全设施整体影像,以数码录像为主,数码照片为辅;

③交通安全设施局部影像,必须包括基础、柱、支座、梁、板的录像及照片; ④所有影像资料、报表需提供电子拷贝,照片、报表需打印一份, 且每年汇总印刷成册。 4)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设施病害及养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须按 《XX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桥设施小修保养管理制度(试行)》(深交 [20xx]202号)规定进行处理。遇到重大事件时,须立即上报监理工程师和采购单位。 5)日常巡查对病害发现、处理的基本要求: 5.1 在日常巡查表中及时反映、记录项目病害及问题。 5.2 作业资料、病害及问题记录全面。 5.3 计量工作不弄虚作假。 5.4 按采购要求人员和车辆及时到位。 3、日常巡查的重点、难点分析 1)发现巡查路段的病害。 1.1XX区是XX市的政治、经济、商业、旅游、文化中心,人口 密度在XX市位居第一,车流量据全市第一。 1.2深南中路、滨海大道、北环大道等快速道路纵向贯穿整个 XX区。 1.3XX区一类路、二类路占所有巡查道路的三分之二多。 1.4 因此对公司巡查人员、巡查设备、车辆、安全要求很高, XX区的快速干道、深南中路、华强北大商圈出现病害的机率非常高, 很难人为控制。尤其是快速道路没有红绿灯指挥,车速快,巡逻车在 路面巡查时危险很大,容易造成车祸,危及到巡查人员的生命安全,增加了巡查难度。 1.5 华强北商圈、市民中心政府圈因道路复杂、车辆多、人多、隐患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x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 年第号 关于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规范》(——)和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的公告 现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 术规范》(—),自年月日起施行,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 施工技术规范》( —)同时废止。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中第..条第()、()款;第.. 条第()款;第..条;第..条;第..条第()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版中关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及施工技术规范》( —)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该两本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编制单位交通部公 路科学研究院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部 公路科学研究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主题词:发布公路规范 交通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七月七日 年月日印发 为更好地适应公路建设的需要,交通部交公路发[]号文决定对年月 日实施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进行修订,并委托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修订工作坚持“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公路建设理念;在全面总结年以来我 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经验,借鉴和吸收国外的相关标准和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安全"的指导思想。修订后的规范分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 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三册。本《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修订后分为十章,分别是:总则、施工准备、 路基护栏、桥梁护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栅和桥梁护网、防眩设施、轮廓 标、活动护栏。与原规范相比,《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扩大了适用范围,由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扩大到新建和改建的各等级公路;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中 各防撞等级护栏的施工方法进行了规定;新增加了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活动护栏的内容;吸收、借鉴了近年来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栅、防眩设施、轮廓标、活动护栏等领域 涌现出来的成熟的新材料、新工艺,并在许多规定上与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最新标准相衔接,使本规范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新增加了验收规定。 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交科 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以便下次修订时研用。

1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测量提供的地形图 2、沿线规划路网 3、现场踏勘资料 4、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 二、设计采用规范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 (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 (3)《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4)《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7)《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8)《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 (9)《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 (10)《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11)《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09); (12)《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2008); (13)《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6892—2006); (14)《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 (15)《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06); (1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 25280-2010); (17)《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11); (18)《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GA/T 509- 2004); (19)《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 527-2005); (2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2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2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三、工程概况 工程全长564.62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横断面形式为:25m=5m人行道+0.25m路缘带+2×3.5m车行道+0.5m中间双黄线+2×3.5m 车行道+0.25m路缘带+5m人行道。 本项目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C级。 四、设计原则 1. 根据行车速度、道路线形、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组成、道路沿线的状况等,适当确定交通标志和标线等交通设施的设置位置;以道路工程设计为依据,统盘考虑,整体布局,做到连贯性、一致性,满足近期道路交通管理的需求,确保行驶的安全、快捷、畅通。标志的布设应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司机为对象,通过标志的引导,能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不允许发生错向行驶。 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交通管理设施,路上的标志具有法律效力,应按交通管理法规及有关标准,正确、合理地设置。道路交通设施设置不得侵占建筑限界,保证侧向余宽;不应侵占人行道有效宽度和净空高度。

公路几何设计与交通安全(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113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公路几何设计与交通安 全(正式版)

公路几何设计与交通安全(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概论 1. 研究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公路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交通部《公路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咨询示范要点》明确提出了“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设计理念。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强调,在交通发展的新理念上,勘察设计工作必须做到“六个坚持,六个树立”,第一个即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可见安全问题已经被提到首要重要地位了。因此,在大力发展交通事业的同时,必须将“安全意识”引入道路的设计中,通过

完善的道路设计,来有效地控制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减少经济损失。 2.公路几何设计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公路几何线形设计要考虑公路平面线形、纵断面线形两种线形以及横断面的组成相协调,还要注意视距的畅通等等。确定公路几何线形时,在考虑地形、地物、土地的合理利用及环境保护因素时,要充分利用公路几何组成部分的合理尺寸和线形组合,从施工、养护、经济、交通运行等角度出发,保证平面、纵断面、横断面的组成相协调。线形的好坏,对交通流的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公路线形不合理,则会降低公路通行能力,造成运输者时间和经济上的损失,而且更不能容忍的是会诱发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 合理、优质的公路设计,可以提供清晰醍目的行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课程设计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的讨论 王郁昌 【摘要】:交通安全设施是公路最基础、最必要的安全防护系统,它对于保障行车准确、安全快速、舒适,对于整个交通工程系统的合理运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关键词】:高速公路;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 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的今天,高等级公路也愈来愈多,但同时,交通事故也在逐年增加。为此,交通设施显得尤为重要,正确合理的设置交通安全设施,是一条道路中必不可少的工程。 道路安全设施的合理设置,也就成了重中之重。如果没有合理的安全护栏,牲畜等会扰乱交通路线,道路交通也就没有了基本的安全保障;如果没有合理的道路标线,道路交通会发生无可预知的事故,也会增加道路的通行负担;因此说一个合理的交通安全设施,有利于道路行车的安全,高速,便捷,经济,更可以直接减少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说抓紧交通安全设施的合理设置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交通安全设施属于道路的基础设施,它对减轻事故的严重程度,排除各种纵、横向干扰,提高道路服务水平,提供视线诱导,改善道路景观等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充分发挥高速安全、快速、经济、舒适的功能,具有特殊的意义。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作为道路基础设施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从交通工程学的观点出发并重视以人为本,同时结合道路的具体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设置,才能使设计的交通安全设施充分有效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对交通安全设施中的标志、标线、护栏、防眩设施等设置的若干问题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安全护栏及相应的防撞缓冲设施,防眩设施,隔离封闭设施和视线诱导设施。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原则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结合道路条件、交通状况、交通组织等,并应与周边的设施环境和人文自然景观条件相适应。交通标志和标线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合使用,其传递的信息应相互协调,利于道路使用者的视认。 交通标志和标线应以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交通流条件、交通环境、道路使用者需求及交通管理的需要进行设置。当设置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增减、调换、更新交通标志和标线。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立足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保持其清晰、醒目、准确、完好,不应被行道树、广告、灯箱等设施遮挡,且不应遮挡信号灯或其他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应相互协调、一致、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与交通管理措施及其它交通管理设施协调一致。 1.1道路标志 1.1.1标志的设置原则 交通标志设置的目的是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准确、及时和足够的信息,并满足夜间行车的视觉效果。结合道路的交通特点,标志的设置原则主要是使道路使用者在高速行驶的条件下,能正确、完整地捕获有效信息,如方向、地点、距离等,并强化对车辆的引导作用,合理地引导车流,以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快捷、安全、舒适的作用。 此外,全线标志布设应均衡而不宜过于集中在局部路段;标志结构形式设计及标志的布设与道路线形及周围环境要协调一致,满足美观及视觉的要求,提高标志的视认性。 公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传递特定信息,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车方向以保证道路畅通与行车安全的设施。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专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质,车辆、行人都必须遵守。公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主标志中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指路标志四种。 公路标志的形状、颜色、尺寸、图案种类和设置地点均按现行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执行。 所有的交通标志应做到位置适当、准确、完整、醒目和美观。 各种标志的作用: (1)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2)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3)指示标志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4)指路标志是传递道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辅助标志是附设在主标志之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分表示时间、车辆种类、区域或距离、警告、禁令理由等类型。 各种标志的颜色、形状的规定: (1)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 (2)禁令标志的颜色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其中解除禁超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为白底、黑圈、黑杠、黑图案,图案压杠。形状为圆形,让路标志为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3)指示标志的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形状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4)指路标志的颜色除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牌外,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外,均为长方形和正方形。 里程碑、百米桩和公路界碑均属指路标志。里程碑设在国道上时颜色为白底、红字;设在省道上时颜色为白底、蓝字;设在县、乡道上时颜色一律为白底、黑字。公路界碑的颜色不分道路性质,一律为白底、黑字。 辅助标志是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分表示时间、车辆种类、区域或距离、警告、禁令理由等类型。 各种标志设置的位置:警告标志设置的位置与公路的计算行车时速有关。在农村山区公路,一般应设在距离危险地点20~50米的地方。 禁令标志一般应设置在需要限制或禁止的地

JTGD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护栏相关知识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 护栏相关知识 :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 :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范围内连续设置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设置于两种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之间、连接平顺、结构刚度平稳过渡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具有开启功能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混凝土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通过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波形梁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利用土基、立柱、波纹状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 :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吸收碰撞能量。 :设置于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出口处的分流鼻端、收费岛头,或者护栏端部等,可以减缓冲击,降低碰撞车辆和车内人员伤害的设施,主要形式有防撞端头、防撞垫等。 :设置于护栏的迎车流方向起点,和护栏连接在一起,对碰撞车辆车辆起阻挡、缓冲和导向作用的设施。 :设置于公路交通分流处的障碍物或其他位置的障碍物前端的一种缓冲设施,车辆碰撞时通过自体变形吸收碰撞能量,从而降低乘员的伤害程度。防撞垫可分为可导向防撞垫和非导向防撞垫。 :分隔双向或同向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和行人等的设施。 渡设计;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 0.75kN/m,作用在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标准值应采用1.0kN/m。 PDF page26-36 6护栏和栏杆 6.1一般规定 6.1.1公路路侧或中央分隔带应通过保障合理的净区宽度来降低车辆驶岀路外或驶入对向车行道事故的严重程度。净区宽度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计算净区宽度得不到满足时,应按护栏设置原则进行安全处理。 6.1.2护栏设计应体现宽容设计、适度防护的理念 6.1.3护栏标准段、护栏过渡段、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防撞端头及防撞垫的防护等级及性能,应满足现行《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O5-01)的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防护等级或碰撞条件时,应进行特殊设计并经实车碰撞试验。 6.1.4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 于公路土路肩内。应根据路侧护栏和缓冲设施需要的宽度加宽路基或采取其他措施。 61.6中央分隔带护栏应与中央分隔带内的构造物、地不管线相协调。 90%),或路侧护栏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宽度小于规定宽度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养护方法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养护方法 一、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㈠防撞护栏的养护: 1.经常清除护栏周围的杂草、杂物等,墙式混凝土护栏应保证其伸缩自由; 2.由于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护栏变形,应及时校正和调顺; 3.定期(每年一次,特殊除外)进行护栏的清洗,保证表面光洁,无污染。 ㈡隔离设施的保养: 1.污染严重的,要定期清洗; 2.变形部分要及时校正和调整顺适。 ㈢反光设施的保养: 1.反光设施设置牢固可靠; 2.反光面光洁清晰、满足反射能力要求; 3.及时清除反光周围树枝、杂草等遮蔽物; 4.及时调整反光设置的位置、角度,保证反光效果。 ㈣防眩设施的保养: 1.定期清洗,除去污迹; 2.及时调整和扶正变形设置。 ㈤震颠设施的保养:

.经常清扫震颠设施上的杂物;1. 2.及时紧固松动的设置。 ㈥交通标志的保养: 1.交通标志定期(要求每年一次,特殊情况除外)进行清洗,保证标识清晰醒目; 2.及时清除标志周围的杂草和树枝; 3.及时校正标志立柱。 ㈦可变信息牌的保养: 应根据系统的形态和显示器的种类,按照各种机器的说明书所规定的保养要点进行保养。 ㈧标线的保养: 1.路面标线的污秽影响其辨认性能时,应及时清扫和冲洗。㈨突起路标的保养: 1.经常清扫凸起部位周围的杂物,清除反光玻璃球表面污秽; 2.及时固定已松动的突起路标。 ㈩轮廓标的保养: 1.反光矩形色块剥落,应及时补贴; 2.清除表面污秽和遮蔽的杂草及树木; 3.轮廓标标注倾斜或松动的,应予扶正固定。 二、交通安全设施修复 )单面波形梁钢护栏施工1(.

钢管立柱,按照设计要求,波形钢护栏基础支撑采用 ×拟在路肩施工时预留200埋深为600mm,地面出露650mm,,4m方坑,间距按设计尺寸分别为:普通路段220×600mm波形护栏板及紧固材料全部整套从专业厂家定。加强路段2m 。购,施工主要工序见图2-5-1 材料清单报批及定购 设备进场验 护栏立柱测量放 护栏立柱埋设 护栏板初步安装 护栏板整体调整完成 波形梁钢护栏安装施工工艺流程图2-5-1 图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的原理和方法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在促进公路整体工程质量显著提升的基础上,有助于为帮助司乘人员及时的预见公路方向的变化和掌握实时的路况,行车舒适性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有效的强化,各种交通事故也能够及时的预见,进而促进了公路安全性和时效性的显著提高。 1关于公路交通标志的具体设计 1.1概述 顾名思义,公路交通标志设计,实际上是通过语言文字以及具体的符号和图片等多种形式,或者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向行人以及车辆驾驶人员传递各类需要警惕和知晓的信息,并且借助公路沿线标志牌,对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提供一定的引导和教育,甚至是警告和管制,因此,这类公路交通标志是隶属于交通安全设施的一种,属于交通附属设施。实践证明,通过对交通标志牌的合理设计及配置,往往可以有效促使公路的通行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交通堵塞以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由于设计的多样性,往往也可以提升整体公路的外在形象,提高美观性。因此,在具体的设置交通标志过程中,必须要坚持通俗易懂、醒目以及公众满意的设计原则。 1.2公路交通标志的具体设计 公路交通标志的具体设计过程中,往往需遵循一定的工序。首先,

如果是在同一个地点,对多种标志进行相应的设计以及设置,可以选择在一根标志性的柱子或者新建柱子上进行交通标志的安装,在安装的过程中,交通标志往往不允许超过四种,如果种类多了,反而需要行人及驾驶员花费更多的时间进行辨别,由此不但给出行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且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因此数量必须把握好。此外,在设计过程中,必须科学严谨地按照相应的顺序,对于第一根支柱,如果设置了相应的标志牌,则必须对以上标志牌进行科学排序,严禁出现颠倒顺序的情况。此外,标志牌之间不能出现混设的现象,即:不能将先行、让行、解除限制等标志混合起来,而是要单独设置。其次,还要注意,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标志能够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建议让具体的交通参与者通过感官接受到相应的信号和信息,这就要求交通安全标志必须设计在比较醒目的位置。 2公路交通护栏设计原理与方法 交通护栏作为公路安全设施之一,其设计的原理又体现在防撞机原理层面,以护栏弹塑性变形吸收车辆碰撞能量,保障乘客安全,与其他设施区别,护栏更注重在护栏变形、车辆变形下,防止有严重伤害事故出现。 2.1护栏形式的合理选择 护栏设计中首先要求做好护栏形式的选择,选择中可遵循安全、经济、可靠、美观等原则。常见的护栏形式主要表现为:①普通波形梁护栏。 该类型护栏本身为半刚性护栏,在吸收碰撞能量中主要借助横梁、立

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 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工程的管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结合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维修工程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修复以及人为因素造成护栏、隔离栅、隔离网等交通安全设施的缺失、损坏的恢复。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工程管理 (一)养护工程部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工程归口管理 (二)路政大队负责向养护工程部下达辖段内因交通事故原因造成交安设施损坏或人为因素造成交安设施损坏的维修通知,并参与维修工程的验收。 (三)养护工程部负责辖段内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养护中心及时修复,组织维修工程的验收和计量支付工作。 第二章维修通知 第五条路政大队巡查发现交通安全设施损坏或缺失时,及时填写《道路设施损坏维修告知书》以告知书形式通知养护工程部;养护工程部转发养护中心,及时督促养护中心对损坏或缺失

的交安设施进行修复。 第六条路政大队、养护工程部按维修通知时间的先后顺序,每月汇总整理维修台账。 第三章修复施工 第七条养护中心接到修复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复。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标准应严格符合国家颁布的交通设施技术规范要求。 第八条养护中心因自然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任务的,应在接到修复通知起12小时内,向养护工程部提出延期申请,经养护工程部同意后,可延期24小时,并做好临时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养护中心每月对当月维修工程量进行清理汇总,并在每月的25日(工作日)向养护工程部提出集中交验的申请,每月25日(工作日)养护工程部组织路政大队、养护中心共同到场进行集中验收。三方参与验收人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并由三方予以签字确认。 第十条在验收过程中,对修复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养护工程部应责令养护中心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养护中心修复时间或修复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养护工程部应合同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因涉及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的,施工单位每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由于未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而发生事故的,养护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JA0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1 设计原则及设计依据 1.1 设计原则及内容 交通安全设施是公路最基础、最必要的安全防护系统,它对于保障行车准时、安全快捷、舒适,对整个交通工程系统的合理运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良好的安全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护、交通诱导、防止眩光等多种功能。 为了保证本路段的安全畅通和良好运营,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包括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1.2 设计依据 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 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6)《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 7)《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 8)《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9)《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09 10)《锌锭》GB/T 470-2008 11)《碳素钢结构》GB/T 700-2006 12)《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008 13)《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1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2002 15)《碳钢焊条》GB/T 5117-1995 16)《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 11345-89 17)《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 18)《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1999 19)《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08 20)《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 6892-2006 21)《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带材第2部分:力学性能》GB/T 3880.2-2006 2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3部分:尺寸偏差》GB/T 3880.3-2006 23)《沉头铆钉》GB/T 869-86 24)《铆钉技术条件》GB/T 116-86 25)《铆钉用铝及铝合金线材》GB/T 3196-2001 26)《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通用技术条件》GB/T 16938-1997 27)《紧固件机械性能》GB/T 3098-2000 28)《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2000 29)《六角头螺栓》GB/T 5782-2000 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2006 31)《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母》GB/T 1229-2006 32)《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 1230-2006 33)《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2006 34)《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GB/T 17748-2008 3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3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施行) 38)现行其它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 39)主体设计资料 2 交通标志设计 2.1 设计原则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给司机提供明了、准确、及时和足够的信息,并满足夜间行车的视觉效果。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结合本项目改造方式,本次交通标志设计将现状侧分带上的标志结构移至相同半幅、相同桩号的路侧绿化带进行重新安装(标志基础需重新浇筑),具体安装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和设计细则在线自测2018年最新

单项选择题 第1题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不得低于() 级。 A、三(Am) B、二(Bm) C、四(SBm) D、一(C) 答案:A 第2题位于桥梁人行道的栏杆从人行道顶面起,最小高度应为() cm。 A、100 B、110 C、140 D、150 答案:B 第3题除特殊情况外,交通标志应设置在公路前进方向的车行道()。 A、上方或右侧 B、右侧 C、上方 D、左侧 答案:A 第4题公路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时,事故严重程度为(),必须设置护栏。

A、中 B、无 C、高 D、低 答案:C 第5题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优先选择()。 A、护栏 B、交通标志 C、主动引导设施 D、隔离栅 答案:C 第6题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加强与公路()和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之间的协调。 A、桥梁工程 B、路面工程 C、隧道工程 D、土建工程 答案:D 第7题护栏防护等级一般分为()个等级。 A、6 B、8

C、3 D、9 答案:B 第8题交通标线应采用()标线。 A、自发光 B、成型 C、反光 D、不反光 答案:C 第9题未设置相应指路标志或警告标志的公路沿线较小平面交叉两侧应设置道口标柱,其颜色应为()。 A、黄黑相间 B、红白相间 C、红色 D、黄色 答案:B 第10题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采用分离式断面时,行车方向左侧应按()设 置。 A、中央分隔带护栏 B、右侧护栏 C、整体式护栏 D、路侧护栏

答案:D 第11题计算防眩设施的眩光距离采用()m A、100 B、80 C、120 D、160 答案:C 第12题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进行() A、技术设计 B、技术设计 C、结构设计 D、功能设计 答案:B 多项选择题 第13题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公路土建工程() A、同时设计 B、分期实施 C、同时施工 D、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答案:A C D 第14题护栏设计应体现()的理念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护栏相关知识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正式版) 护栏相关知识 1.0.8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应积极推广使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2.0.1净区: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 2.0.2护栏标准段: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围连续设置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3护栏过渡段:设置于两种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之间、连接平顺、结构刚度平稳过渡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4路侧护栏: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 2.0.5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的护栏。 2.0.6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具有开启功能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7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混凝土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通过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2.0.8半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波形梁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利用土基、立柱、波纹状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 2.0.9柔性护栏: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吸收碰撞能量。 2.0.10缓冲设施:设置于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出口处的分流鼻端、收费岛头,或者护栏端部等,可以减缓冲击,降低碰撞车辆和车人员伤害的设施,主要形式有防撞端头、防撞垫等。 2.0.11防撞端头:设置于护栏的迎车流方向起点,和护栏连接在一起,对碰撞车辆车辆起阻挡、缓冲和导向作用的设施。 2.0.12防撞垫:设置于公路交通分流处的障碍物或其他位置的障碍物前端的一种缓冲设施,车辆碰撞时通过自体变形吸收碰撞能量,从而降低乘员的伤害程度。防撞垫可分为可导向防撞垫和非导向防撞垫。 2.0.13隔离设施:分隔双向或同向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和行人等的设施。 2.0.14桥梁与高路堤坝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出口分流三角端应设置防撞垫。 3. 4.3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 3.3.4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应设置保障行车安全的隔离设施。 3.4.6路侧有不满足计算净区宽度要求的悬崖、深谷、深沟、江河湖海等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 3.4.7设置避险车道时,应设置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及隔离防护、缓冲等设施。

1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1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通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S2-018 一、设计依据 1、测量提供的地形图 2、沿线规划路网 3、现场踏勘资料 4、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 二、设计采用规范(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xx);(2)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xx);(3)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xx);(4)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xx);(5)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xx);(6)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xx);(7)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xx);(8)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xx);(9)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xx);(10) 《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11) 《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xx);(12) 《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xx);(13)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6892xx);(15)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xx);(16)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xx);(17) 《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xx);(18) 《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GA/T509-2004);(19) 《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527-xx);(2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xx);(2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xx);(2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xx)。 三、工程概况工程全长5 64、62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横断面形式为:25m=5m人行道+0、25m路缘带+ 23、5m车行道+0、5m中间双黄线+ 23、5m车行道+0、25m路缘带+5m人行道。本项目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C级。 四、设计原则 1、根据行车速度、道路线形、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组成、道路沿线的状况等,适当确定交通标志和标线等交通设施的设置位置;以道路工程设计为依据,统盘考虑,整体布局,做到连贯性、一致性,满足近期道路交通管理的需求,确保行驶的安全、快捷、畅通。标志的布设应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司机为对象,通过标志的引导,能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不允许发生错向行驶。 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交通管理设施,路上的标志具有法律效力,应按交通管理法规及有关标准,正确、合理地设置。道路交通设施设置不得侵占建筑限界,保证侧向余宽;不应侵占人行道有效宽度和净空高度。 3、当需要在同一地方设置两种以上标志时,可以安装在一根标志立柱上,但同一方向的标志最多不应超过四种。标志牌在一根立柱上并设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交通标志设置的净空高度:单柱式一般宜为 1、5~ 2、5m,悬臂式一般应大于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 4、道路标线中车行道分界线的尺寸、导向箭头的尺寸和路面文字标记的高度应根据路段的设计速度确定。 五、交通标志设计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xx)规定执行。

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法探究

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法探究 发表时间:2019-04-11T09:21:47.343Z 来源:《建筑模拟》2019年第4期作者:李波[导读] 本文从旅游公路的分类出发,以四种公路交通流需求为导向,对旅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法展开了探究。 李波 四川川康公路规划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 61000摘要:我国各个地区都在大力推进旅游业的发展,使得旅游公路建设越来越多。如何在保证旅游需求的同时,完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本文从旅游公路的分类出发,以四种公路交通流需求为导向,对旅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法展开了探究。 关键词: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法 一、旅游公路的分类 随着汽车种类与价钱的多样化,公路旅游或将公路作为达到旅游景区的方式都使得公路的功能广泛化,因此,旅游公路的概念应运而生。旅游公路比起普通的公路,多了为旅游服务的功能。但目前的大多数公路并不具备这样的功能,不能承载旅游交通流,而且不同公路上旅游交通流的结构和性质也有所不同。按照旅游交通在总交通流中的比重、旅游交通流的目的地、旅游目的地的距离旅游目的地的联系紧密程度等因素将旅游公路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旅游可选路径旅游可选路径是依据旅游交通的特点划分出来的。一些公路,像国道、省道,连接了很多不同的旅游景区,对于不同的旅游景区,其交通量有所不同,旅游公路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这类旅游公路的特点是占据旅游交通流中大部分位置,公路分布广泛,能到达大部分景点,但距离较远,可选择性较大,属于旅游交通中的集散路径。 (二)旅游主路径旅游主路径是游客进入景区的主要通道,在旅游交通流中占据重要位置,其特点:公路分布交往为集中,距离景区较近,为必经之路或主要道路。 (三)旅游景区道路随旅游景区道路在旅游交通流中占有的比例可以说是100%。这类公路是游客自驾游进入景区之后需要行驶的道路,位于景区内部,通往各个景点,属于旅游景区专用道路。 旅游公路在交通设计上既要考虑到旅游的特点又要顾及游客对交通的需求。上述的三类旅游公路有着不同的作用,占据的比例也不同,因此,在旅行公路设计时,要从不同的角度对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详细设计,发挥各自的作用,满足游客的需求。 二、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整体优化目标规划 公路的所有设施的设计和建造都是为了满足道路交通流的使用需求,在规划设计的整体优化目标时,必须要考虑交通的目的和使用需求。 从其性质出发,可将公路交通流的需求分为四类: 1.安全需求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是交通流对于道路行驶的最基本需要。交通安全包括:人的安全、车辆的安全和交通设施的安全。 2.效率需求 在安全需求得以满足的条件下,交通流希望能以最少的时间成本到达目的地,因此,效率的提高是交通流对公路建设的迫切希望。 3.享受需求 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游客也希望能获得更好的舒适性,在行驶过程中能获得更多的乐趣和感受,能与大自然更加亲近。 4.特殊需求 在出现紧急情况时,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这是驾驶人员出于特殊原因而需要的不具有普遍性的需求。在满足上述需求的前提下能够满足特殊需求是锦上添花,没有也不过分要求。 不同类型的需求之间存在一致与矛盾,因此,在设计整体优化的时候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以保证人员安全为首,对于安全需求的设计一定要优于普通公路。 第二,存在某一公路只是旅游可选路段,在设计整体优化时,可对享受需求进行优化,但要在不影响交通流的安全与效率需求的前提下。 第三,在景区专用道路上,以最大呈现享受需求为主要目的,因此,在设计中,遇到享受需求与安全、效率需求产生矛盾,后者可以为为前者适当让步,为游客呈现舒适为主。 三、旅游公路的交通安全设计 (一)安全控制措施公路的功能虽然主要是满足百姓的出行需求,但一条公路的安全系数达不到要求,无论它通向的是多么热闹的景区,也不会有很多人从此经过。因此,旅游公路的交通安全问题一定要放在首位解决。通过对旅行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来确保安全控制设施的具体化。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主要由防撞护栏、标志、标线、防眩设施、隔离封闭设施、视线诱导设施组成。 1.护栏 护栏的使用可谓广泛,有高速公路使用的路侧护栏;有隔离对向车道的中央分隔带护栏;有桥梁护栏;有路基与桥梁连接处的过渡段护栏等等。在汽车失控的时候,这些护栏及时避免了更大的伤亡。 2.防眩设施 防眩设施是防止夜间行车时对向车辆的前照灯炫目的人工采取设施,在服务区、停车区、互通立交桥道路线形变化较为频繁的路段,前后都应该设置防眩设施。防眩设置设置的位置一般在道路的中央,与护栏、隔离封闭设施配合使用,以到达理想效果。 3.隔离封闭设施

公路养护安全规范

第一章公路养护生产安全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1、公路养护生产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维修作业安全规程培训。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人员,必须事前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养护作业规程培训。 2、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 3、在高速公路和封闭式一级公路上养护生产作业时,养护生产作业人员宜用车辆接送。 4、从事特殊公众或易污染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5、养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部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6、公路养护生产作业必须按部颁《规程》中作业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区化装置和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7、在收费区域进行养护生产作业时,应关闭所对应的

收费通道,并按部颁《规程》对作业区的交通进行控制。 8、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恢复正常交通。 9、夜间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警示。 10、边通车边施工的养护大中修工程路段,在车辆驶出(入)前方应设置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和指示方向及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路栏,半幅施工区与行车道之间必须设置隔离措施。 11、确需中断交通施工的养护大中修工程,应在适当位置设置绕行指示标志,并在施工现场两端设置路栏和禁令标志。 12、养护工程施工驻地及场站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备,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生活及生产房屋、变电室、发电机房、临时油库、易燃易爆仓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13、养护工程施工驻地及场站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施工驻地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或警告标志,较高设施或建筑物需加设避雷装置,现场临时道路应加强养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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