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

怎么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
怎么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

怎么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

提起刑事申诉的,针对的是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并且同时规定原则上要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提起刑事申诉的,针对的是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并且同时规定原则上要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该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诉。实践中当事人该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呢?小编为您解答。

一、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对刑事案件申诉有无次数限制?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刑事申诉理由有哪些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作为申诉人可以提出申诉。但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提出申诉理由。

关于申诉理由,本人认为可参照《刑事诉讼法》第204条所规定的提起再审的理由来执行。因为提出申诉与提起再审的理由和目的是一致的。根据该条规定,申诉理由,是指原审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所谓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楚,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根据,或者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

2、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

3、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证人作伪证、鉴定人提供假鉴定、翻译人提供假翻译等情况,故意陷害他人,致使案情虚构,与实际情形严重背谬。

4、发现本案的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犯有渎职罪,故意歪曲案情,徇私舞弊,作出枉法裁判的。

原来,就刑事案件提出申诉的一般是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而不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而在提出申诉的时候,也没有要求必须要有申诉理由。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长,对于申诉如何处理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591060603.html,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长,对于申诉如何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发生相应的纠纷问题,对此很多人会进行诉讼,那么诉讼的话是有时间限制的,特别是申诉过程,下面赢了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长,对于申诉如何处理。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长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对于申诉如何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如

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交该人民法院审查,并告知申诉人;如果属于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已经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然坚持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审查,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其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定。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或者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定。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申诉和转交下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应当立申诉卷。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先决条件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就决定了他们提出的申诉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因此,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等的申诉权,使司法机关能够统一理解、掌握和执行确有错误的标准,确保合法的申诉能够引起重新审判的结果,《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对申诉的理由作了

人民检察院民事申诉书范文

人民检察院民事申诉书范文 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则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以下是小编提供的人民检察院民事申诉书范文,请参考! 申诉书格式范本【1】(各类案件通用) 申诉人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 ) 字第号,提出申诉。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附:原审书抄件一份申请人年月日注:1、本申诉书供各类案件提出申诉时通用,用碳素黑墨水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2、“申诉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4、“申诉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则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此外,再审申请书是专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用法律。民事申诉书格式:需写明申诉人基本情况,被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诉请求,事实于理由。民事申诉状范例【2】申诉人:李______,男,_______岁,汉族,_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人。被申诉人:郭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人。案由:……要求______

省高级人民法院合理地解决我们房崖宅基地纠纷一案,其事实和理由如下:上述房屋宅基地是土改时农会分给我的。解放前郭______是我村18家后台之一,村中所有苛捐杂税均由其指派。我村解放时,郭随国某党跑到______县城藏匿起来,农会将其财产没收分配给贫穷农民。其中将郭的一座坐北向南院西屋瓦房3间和南屋地基三间分给贺______;北屋瓦房3间和东屋地基3间分给我。我一直执管居住至今。时隔40余年,即______年,郭以持有其祖父郭______土地证为由索要房子。当时经大队、公社、______县法院及______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均认为此房确系农会分给我的,分后并执管多年,郭一直未提出过争执,其土地证是错填和误填,依照法律和事实将此房判归我所有。______年郭又申诉到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期间,忽略了房子被分出去的事实,避开原一、二审的调查依据,没有分析郭______土地证的来历和事实,简单机械地视土地证为唯一依据,而将上述财产判归郭所有,我认为是错误的,应当纠正。其理由如下:一、______年______县解放时郭投敌逃跑,当时农会除给郭留够住的房以后(郭当时3口人,留有瓦房3间,地基3间),将其余财产没收。因我当时4口人,无房子住,住公房内。农会干部将郭坐北向南院北屋瓦房3间和东屋地基3间分给我。______年土改时又确认给我。现有土改农会干部政治主任贺______、民兵营长贺______、农会主席贺______都证明北屋是给我的(一、二审卷可查),并出有书面证明,愿到庭作证。二、郭一座坐北向南院其西屋和南屋地基分给贺______,北屋和东屋地基分给

精选刑事申诉状范文三篇

精选刑事申诉状范文三篇 引导语:刑事申诉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那么如何写好一份有力的刑事申诉状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三篇关于刑事申诉状的精选范文,给大家参考借鉴。范文一:申诉人:李x华,男,现年32岁,汉族,籍贯:重庆市人,捕前在广东省深圳市打工,现服刑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盖米里克监狱四监区。原一审案号:(1996)深中法刑二初字第xx号原二审案号:(1996)粤高法刑终字第xxxx号申诉人因抢劫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粤高法刑终字第xxxx号刑事判决提出申诉。申诉人认为:原判存在事实认定、诉讼程序及适用法律等方面错误,导致量刑过重,申诉人申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纠正错误判决。申诉事实与理由:一、事实认定方面:申诉人具有立功情节,但判决书未予以认定。两审《提审笔录》均记载申诉人提出的带深圳东州派出所公安人员抓获李海全(当时冒名李海勇)的立功情节。申诉人当时认识李海全的舅舅,知道他常到舅舅处,就带公安人员到其舅舅处抓他,并告知公安人员李海勇是他弟弟的名字,李海全才是他的真名。但两审判决书对此均未提及,更没有认定申诉人具有立功情节。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17日,法释【1998】8号)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

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这一量刑斟酌情节若得以认定,对申诉人的量刑是意义重大的。二、诉讼程序方面:二审法院没有依法为申诉人指定辩护人。申诉人一审被判死刑,二审直至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才宣告判决,期间1997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施行,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于该款是否适用于二审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1997年11月12日,法释【1997】7号)中指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关于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规定,也应当适用于第二审死刑案件。即第一审人民法院已判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刑事申诉书范文推荐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本案二审虽然没有开庭审理,但依据二审判决书所载:“本院……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律师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申诉人一、二审均没有委托辩护人,没有律师的辩护意见,申诉人无法依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协助。据此,二审法院没有为申诉人指定辩护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裁判。本案中,同案李光华、韩劲松均供述申诉人是“组织、提议者”,一审庭审中两人聘请的律师(两辩护人向燕、沈远贵均为四川省万县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和一审未成年人刑事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的通知 法办发[2009]25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根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实际的需要,现将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和一审未成年人刑事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执行。 2001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审未成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等4份补充样式的通知》(法办发[2001]1号)中的法院刑事诉讼文书补充样式2,即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不再执行。 附件: 1、_____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2、_____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用)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_____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____)__刑初字第__号 公诉机关___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户籍所在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学校、住址,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与被告人的关系、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辩护人(或者指定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___人民检察院以___检_诉[____]__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___犯__罪,于____年__月__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____年__月__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本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因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___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___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___及其法定代理人___、诉讼代理人___,被告人___及其法定代理人___、辩护人(或者指定辩护人)___,证人___,鉴定人___,翻译人员___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 理终结。 ___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 见)。 被告人___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法定代理人___……(概述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意见、提供的有关证据)。

刑事申诉状范文

刑事申诉状范文 申诉人:张某,系在监执行刑罚犯罪分子肖某之母,56岁,汉族,农民,住某某市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身份证号为:aaaaa. 申诉人:肖某某,系在监执行刑罚犯罪分子肖某之父,56岁,汉族,农民,住某某市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身份证号为:bbbb. 申诉人对(2008)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2008)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据以认定犯罪分子肖某在某某服装大世界行窃的证据不确实、充分,对该项盗窃罪应当依法撤销;关于2008年1月8日肖某所涉盗窃及抢劫案件,原审将该行为认定为抢劫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款规定的适用法律错误,恳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再审。

事实与理由: 一、关于(2008)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对肖某在招远服装大世界所犯盗窃罪之认定情况。 1、本案存在如下诸多疑点: (1)既然认定肖某采取撬门之手段进入服装店,那么,肖某是采用什么作案工具撬门进入服装店呢?案发后该工具藏匿何处还是抛弃?公安机关没有取得该作案工具之确凿证据,在对于认定盗窃罪至关重要的撬门作案工具没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的前提下,何以对申诉人认定盗窃罪? (2)既然认定肖某雇车将部分服装拉至家中,那么,肖某所雇用谁的车辆、车辆牌号、何人驾驶、何时运输等本案重要证据应该在刑事侦查中予以查实,但是,对此重要证据公安机关未予查明。尤为重要的是,(2008)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肖某窃取某某市服装大世界服装660件

套,那么,案发当晚肖某是何时实施的盗窃作案?多达660件套的服装是怎样由某某市服装大世界转移出去?如此数量之大的服装盗窃案件,是否系肖某一人独自完成?从某某服装大世界转移出去660件服装,是否存在共同犯罪嫌疑人?案发当晚,窃取660件套服装后是直接联系车辆运送转移至他处隐藏还是直接雇佣车辆运送至其母亲张某处?上述案件事实在(2008)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中没有明确记载。与本案具重大关涉的上述案件事实都没有查清,如此一来又怎么能轻易对肖某定罪处罚呢? (3)某某市服装大世界的服装于2007年12月13日晚上被盗,而步某所述在2007年12月中旬肖某未到过台球厅,该证人证言对认定申诉人涉嫌盗窃服装一案无任何价值。当下国家经济发展程度高、人员流动量大,步某作为台球厅老板,其不可能准确记住每一位来台球厅打台球消遣的顾客。这里存在步某记忆错误的可能,不排除肖某当时确实到过步某开设的台球厅,但是步某却无法清楚记住。反之,即使当时肖某确实没有到过步某开设的台球厅,对于本案某某市服装大世界的服装于2007年12月13日晚上被盗有何价值?充其量证实肖某在撒谎,即便如此步某之证言也不能作为据以证实肖某实施盗窃服装之证据使用。

申诉书范文1

申诉书范文 申诉书 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则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此外,再审申请书是专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用. 申诉书格式范本 (各类案件通用) 申诉人 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 ) 字第号,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原审书抄件一份 申请人 年月日 注:1、本申诉书供各类案件提出申诉时通用,用碳素黑墨水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申诉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申诉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则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此外,再审申请书是专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用法律。

民事申诉书格式:需写明申诉人基本情况,被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诉请求,事实于理由。 范文如下: 民事申诉书: 申诉人: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 电话:xxx 被申诉人: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 电话:xxx 申诉人诉被申诉人xxx纠纷一案,已有xxx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xxx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诉人不服该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如下:申诉请求: 1、xxxx 2、xxxx 事实与理由: 1、xxxx 2、xxxx 3、xxxx 综上所述,xxxx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诉人:xxx x 年 x 月 x 日

形事案件的申述状范本

形事案件的申述状范本 形事案件的申述状要怎么写,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形事案件的申述状范本,供大家参考。 形事案件的申述状范本【1】 申诉人:刘××(被害人死者刘×平之兄),男,31岁,汉族,××市人 案由:××市高级人民法院(××)高刑终字第××号判决书对于杀人犯彭××在定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认定的事实亦有出入。 申诉请求:请求终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此案。 事实和理由: 1.判决书定彭××为伤害致死人命罪是不恰当的。 我认为彭应定为故意杀人罪。 因为刘×平并未对彭或其他人造成任何人身威胁,彭××没有必要用三棱刮刀来主持“正义”。 他如果真是出于“正义”,不是出于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在刘×平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取劝阻和以理服人的方法。 为什么要选择最要害的部位--心脏,并一刀剌死刘×平呢 ? 2.判决书认定事实有出入。 判决书说修建队书记要去医院看病,刘×平进行拦截和

挑衅,这与事实不符。 事实是:我母亲多次去找××镇修建队要求解决工作问题,遭修建队队长袁××毒打。 为此,我母亲找到××区委和××法院,但都未作处理,仍叫我母亲找修建队书记。 6月19日我母亲找到书记杨××后,又遭到书记的打骂。 然后书记要坐卡车上医院,我母亲拦车不让去,因他打了我母亲,问题还没有解决。 可是他们强行把我母亲拉开,把车开走了。 我和我母亲也走路去了医院。 在这个过程中,我弟弟刘×平根本不在场,何来的“拦截”和“挑衅”呢?到了中午餐12点,刘×平找我母亲回家吃饭,彭××从仓库里拿出三棱刮刀,一刀剌中刘×平的心脏然后穿过马路逃跑了。 我弟弟怎么会跟他们“挑衅”?彭××剌死我弟弟并逃跑,为什么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 3.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书以刑法第134条第2款之规定,判处彭××有斯徒刑七年,实属定性不当,适用法律错误,判刑太轻。 本案被告人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应按我国刑法第×××条惩处。 为此,申诉人请求法院对此案重新复查审理,依法对杀人犯彭××从严惩处,替我弟弟刘×平伸冤,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事再审申诉状范文

刑事再审申诉状范文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裁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状,要求重新审理。那么申诉状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再审的申诉状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刑事案件申诉状范文一申诉人:程某某。委托代理人:xxx。申诉人因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奸污一案,对某某县人民法院(2008)宜刑少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洛少刑终字第9号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申诉。请求事项:1、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2008)宜刑少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洛少刑终字第9号刑事裁定书。2、判决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无罪。事实和理由:一、原审认定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犯奸污罪,轮着奸污受害人张某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缺乏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刘某某和邵某某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奸污张某某,轮着奸污之说不能成立。具体理由如下: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刘某某、邵某某在被羁押期间,被公安办案人员刑讯逼供,逼供情况具体确定,该采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辞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应予排除。三、邵某某涉嫌犯罪时不满18周岁,提起公诉审判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判时刚刚过了18岁生日3天,审判时无法定代理人和指定辩护人在场,违反法定程序。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二审疏于审查,错误维持。恳请贵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再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无罪。此致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人:程某某20xx年x月x日刑事案件申诉状范文二

申诉人:某某某,女,XXXX年X月XX日生,汉族,住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市西办事处某某村某某组62号,农民。被申诉人: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原某某市人民法院)。被申诉人: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原某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被申诉案由:因不服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桂毕刑初字第045号刑事判决书和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11)桂毕刑监字第01号通知书及某某省某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11)桂毕中刑监字第19号通知书,该刑事判决书,及驳回通知书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之规定,申诉人特依法提起刑事再审申诉。申诉请求:1、请求省高院依法撤销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桂毕刑初字第045号刑事判决。2、请求省高院依法撤销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11)桂毕刑字第01号通知。3、请求省高院依法撤销某某省某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11)桂毕中刑监字第11号通知。4、请求省高院依法判处申诉人的一切合理支出由被申诉人承担。5、原审判决事实不清,枉法判决,执法犯法。被申诉事实及理由如下:2005年11月11日,某某请背箩背泥巴倒在申诉人的宅基地里,申诉人找某某说理,某某便与申诉人争吵,双方发生抓扯,两人倒在地上(某某年龄比申诉人小,身体比申诉人好),事隔5年后,不知某某给法院和公安什么好处,法院就以公安捏造的事实及伪造的证据,追究了申诉人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就枉法判决申诉人有期徒刑一年,申诉人不服就申诉到某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搞官官相护,互相包庇,

模拟法庭刑事案例.pdf

模拟法庭(刑事) 书记员刘磊: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现在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宣读法庭规则: 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 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大家坐下。 刘磊:(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宋钧雷、李敏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判长张莉:(敲法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宋钧雷、李敏到庭。(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宋钧雷的基本情况? 宋钧雷:我叫宋钧雷,男,1987年4月11日生,汉族,浙江省桐乡市人,大学文化,市理工大学学生,住本市梧桐街道。。 张莉:被告人宋钧雷,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 宋钧雷:2009年6月5日收到。 张莉:被告人李敏的基本情况? 李敏:我叫李敏,男,1988年7月18日生,汉族,浙江省桐乡市人,大学文化,市理工大学学生,住本市梧桐街道。。 张莉:被告人李敏,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 李敏:2009年6月5日收到。 张莉:桐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钧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告人李敏故意伤害案。合议庭由审判员张莉、邹伟、于晓磊组成,由张莉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刘磊担任法庭记录;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祖云出庭支持公诉;受第一被告人宋钧雷委托,浙江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蓝晓芳出庭为被告人宋钧雷辩护,第二被告人李敏自行辩护。 张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流程

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流程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有以下的流程: (一)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由两名以上检察人员进行,原承办人员不得参与。复查案件时,应听取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与原办案人进行座谈,必要时对有关证据进行补充调查。 (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本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后,均可进行公开审查,其中主要的形式是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申诉人不愿举行听证会以及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举行听证会的案件除外。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包括:案件承办人,书记员,申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听证员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人民检察院在听证会前,临时聘请三人以上单数的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 3、听证会由复查案件承办人中的主诉检察官或其中一人担任主持人。申诉人应当陈述申诉理由,案件承办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阐述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展示相关证据。听证员可以向申诉人、案件承办人提问,并根据听证的事实对案件进行评议,按多数人意见形成听证意见当场宣布。听证笔录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阅读后分别签名或盖章。 4、复查案件承办人应当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听证员的听证意见为重要依据,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报检察长决定。 (三)人民检察院作出复查决定后,应制作《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或《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并在十日内送达申诉人、原案被处理人和有关部门。《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应公开宣布,并制作宣布笔录。

刑事申诉状经典范文

刑事申诉状经典范文 引导语:所谓刑事申诉状,其实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事申诉状的经典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郑某明,男。 申诉人因盗窃一案,对某县人民法院(2011)某刑初字第112号刑事判决书不服,依法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1、撤销某县人民法院(2011)某刑初字第112号刑事判决书。 2、判决申诉人无罪。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严重错误,是一起重大冤案,申诉人根本未参与盗窃。 基本事实是:2011年6月14日晚12点,同乡郑某亮在某县某公园睡觉,被巡防员带走调查,随后郑某亮被放出来,打电话要申诉人接他回旅店,申诉人打车去接郑某亮,结果巡防员将两人一起扣押,民警在郑某亮放在旅店的黑包里发现赃物,就认定是共同盗窃。可申诉人根本就不知道郑某亮黑包里是什么东西。民警就开始实施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让申诉人跪地,戴手铐,然后踢足球一样拳打脚踢地暴打,申诉人牙齿碰掉了,痛得头冒大汗,快要昏倒,就咬舌自尽,民警才暂停暴打。此后,不断折磨我,逼迫我签字,为了保命,我只有先签字。送到看守所后,管教发现申诉人多处青紫,牢友也发现申诉人已成残疾。申诉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补充侦查、法院四次庭审过程中,都作无罪辩解,一再强调那些供述是公安人员刑讯逼供,强迫自己签字的,与自己所说的完全不相符。 二、原审认定申诉人犯盗窃罪,完全是一起冤案,申诉人根本未参与盗窃,指控申诉人的证据也不足。具体理由如下: 1、指控我的有罪证据之一是同案犯郑某亮的供述,可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在没有其他目击证人的情况下,仅有郑某亮的口供也不能认定申诉人参与盗窃,而且郑某亮在第四次的庭审中,也改变了供述,

最新版刑事申诉状近亲属(范文)

刑事申诉状近亲属 刑事申诉状近亲属 申诉人:徐XX,男,汉族,xx年8月22日生,农民,文盲,系本案被害人徐XX的父亲,住XX市XX乡XX村XX号,联系电话:137XXXXXXXX。 代理人:肖XX,广东德崇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诉人:徐XX,男,身份证号:5322XXXXXXXXXXXX,住XX市XX路XX号。 系本案被害人徐XX的弟弟,联系电话:137XXXXXXXX。 申诉人:徐XX,男,身份证号:5303XXXXXXXXXXXX,住XX市XX街XX号。 系本案被害人徐XX的哥哥。 申诉人:徐XX,女,身份证号:5303XXXXXXXXXXXX,住XX市XX乡XX村XX号,系被害人徐XX的大姐。 申诉人:徐XX,女,身份证号:5322XXXXXXXXXXXX,住XX市XX路XX号,系被害人徐XX的二姐。 被申诉人:代XX,男,汉族,xx年10月12日生,小学文化,住XX市XX乡XX村XX村XX号,现服刑于云南省第四监狱一监区。 被申诉人代XX入室杀人、抢劫一案,申请人因不服原审

判决,以徐XX的名义已于2012年1月6日提交了正式申诉书和手续。 现因该案同案犯均已归案,申请人也阅取到了原审全部案卷卷宗材料。 全部申请人除坚持上次申诉请求和意见外,现依法提出以下补充申诉请求和意见: 请求事项: 1、再审时依法撤销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曲刑初字第72号刑事判决书,将案件发回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并与代XX同案犯肖X、浦XX并案审理; 2、依法建议检察机关追究代XX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判处被告代XX死刑,并立即执行。 事实和理由 一、代XX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尤其在起诉、第一审程序中,存在诸多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 1、一审公诉机关没有依照刑诉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强制性规定,通知作为被害人近亲属的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 也没有按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强制性规定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剥夺和变相剥夺了申请人的诉讼参与权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权。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7、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答: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只限于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三类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告诉才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共有四种: (1)侮辱、诽谤案(第246条第1款);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57条第1款); (3)虐待案(第260条第1款); (4)侵占他人财物案(第270条)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1)被害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对于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必须是社会危害性比较轻微的犯罪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这类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案件: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这类案件不仅案情比较轻微,而且事实明显,被告人明确,被害人有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不需要动用侦查机关的力量去侦查,只需采用一般的调查方法就可以查明案件事实,所以也适宜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再审申请书(申诉成功)

刑事再审申请书(申诉成功) 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xx,男,1969年6月19日出生,xx省满城县人,汉族,原系xx市xx区xx乡乡长。xx年月17日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xx年,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终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年,XX年刑满释放,现居住于xx市xx区政府宿舍。联系电话: 申请人因不服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保刑终字第xx号刑事判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之规定,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事项 依法撤销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保刑终字第xx 号刑事判决,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一、两级法院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明显错误 申请人担任xx市xx区xx乡乡长期间,于xx年x月x 日给本乡xx村发放占地补偿款时,截留了其中xx元,以申请人个人名义存入东风路邮政储蓄所。截留的xx元是征地部门给付的超出土地标准部分补偿款,目的是用于本乡学校校舍的修缮,该行为是经过xx乡党委书记赵同良、担任乡长的申请人以及乡里其他领导干部共同研究确定的。以申请

人名义存入储蓄所,原因之一是该款是账外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花销方便,二是因为申请人是乡长。 xx区人民法院以及负责二审的xx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认定申请人的上述行为构成贪污。申请人认为这一认定存在错误。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借职务之便,将数额较大的公款据为己有的行为。申请人既无将公款据为己有的主观目的,也没有公款据为己有的客观行为,因此不能认定上述事实为贪污。具体理由是: 第一:虽然截留的xx元公款以申请人名义存储,但是,存款是担任土地所会计的xx办理的,存折也是他负责保管。申请人个人无法支取使用该公款; 第二:存折上的公款除了支取xx元用于包工头xx修路外,还有部分用于乡政府干部的其他公务开支。申请人从来没有从该存折支取任何款项用于个人开支; 第三:该存款是乡里主要领导和会计等人都了解的公开事情,申请人怎么可能据为己有? xx年19月申请人为了帮助堂妹xx完成银行揽储任务,将xx元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了农行裕华路办事处xx储蓄所,同年12月26日为帮助他人完成揽储任务,又将该xxx 元转存到xx县xx信用社。两级法院认定申请人该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

刑事申诉书范文

刑事申诉书 申诉人:*****,男,****年**月**日出生,原籍:****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捕前职业:无,户籍所在地:****省****市***区****街道九委。 ****年***月***日****省****市****区人民法院以(2006)**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申诉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判决宣告后,申诉人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年**月***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二终字第***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申诉人于****年**月***日送本省***监狱服刑改造,目前服刑于***监区***分监区。 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年***月***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一年五个月; *****年***月***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一年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起止****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余刑**年**个月。 申诉请求: 申诉人不服终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终字第**号刑事裁定书认定并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的一审****市****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当庭拒不认罪,予以从重处罚。”部分,现提出申诉。 主要事实: ***年**月***日凌晨,申诉人伙同同案犯****先后在***市***区***公园附近、*****附近、********区一胡同内以持刀威胁手段连续实施抢劫出租车司机三起,抢劫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560元。 ****年***月***日,*******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申诉人辩称没有参与抢劫,公安机关所作笔录不属实,同案吕春雷所作供述是陷害。****年***月***日***市***区人民法院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中以“被告人***当庭拒不认罪,予以从重处罚。”为由,从重判处申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 申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一审判决第六页第14行当中引用“当庭拒不认罪,予以从重处罚”没有法律依据,适用法律有错误,所判刑期量刑过重,请求改判。 理由及法律依据如下: 一、“被告人”未经判决,何以有罪?“拒不认罪”从何谈起?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被告人在我国的定义为:“被控告有罪行而接受人民法院审判的人。既可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又可能是无罪的人。”即审判过程中的被告人是尚未认定有罪的无罪身份。 庭审过程中申诉人是以被告人的身份到庭参加诉讼的,而被告人是未被判决的身份,并未确定有罪,不存在认罪不认罪之说。

刑事申诉书格式范文

刑事申诉书格式范文 申诉状亦称诉状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下面是刑事申诉书格式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一、刑事申诉状格式 申诉人: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月日 二、刑事申诉状范文 申诉人:刘(被害人死者刘平之兄),男,31岁,汉族,市人 案由:市高级人民法院( )高刑终字第号判决书对于杀人犯彭在定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认定的事实亦有出入。 申诉请求:请求终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此案。 事实和理由: 1.判决书定彭为伤害致死人命罪是不恰当的。我认为彭应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刘平并未对彭或其他人造成任何人身威胁,彭没有必要用三棱刮刀来主持正义。他如果真是出于正义,不是出于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在刘平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取劝阻和以理服人的方法。为什么要选择最要害的部位心脏,并一刀

剌死刘平呢? 2.判决书认定事实有出入。判决书说修建队书记要去医院看病,刘平进行拦截和挑衅,这与事实不符。事实是:我母亲多次去找镇修建队要求解决工作问题,遭修建队队长袁毒打。为此,我母亲找到区委和法院,但都未作处理,仍叫我母亲找修建队书记。6月19日我母亲找到书记杨后,又遭到书记的打骂。然后书记要坐卡车上医院,我母亲拦车不让去,因他打了我母亲,问题还没有解决。可是他们强行把我母亲拉开,把车开走了。我和我母亲也走路去了医院。在这个过程中,我弟弟刘平根本不在场,何来的拦截和挑衅呢?到了中午餐12点,刘平找我母亲回家吃饭,彭从仓库里拿出三棱刮刀,一刀剌中刘平的心脏然后穿过马路逃跑了。我弟弟怎么会跟他们挑衅?彭剌死我弟弟并逃跑,为什么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 3.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书以刑法第134条第2款之规定,判处彭有斯徒刑七年,实属定性不当,适用法律错误,判刑太轻。本案被告人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应按我国刑法第条惩处。为此,申诉人请求法院对此案重新复查审理,依法对杀人犯彭从严惩处,替我弟弟刘平伸冤,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刑事申诉书格式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家属刑事申诉状范文

家属刑事申诉状范文 家属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刘××(被害人死者刘××之兄),男,31岁,汉族,××市人 案由:××市高级人民法院(××)高刑终字第××号判决书对于杀人犯彭××在定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认定的事实亦有出入。 申诉请求:请求终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从头审理此案。 事实和理由: 1.判决书定彭××为损害致死人命罪是不恰当的。我认为彭应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刘×平并未对彭或其他人造成任何人身威胁,彭××没有必要用三棱刮刀来主持“正义”。他如果真是出于“正义”,不是出于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在刘××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取劝阻和以理服人的方法。为什么要选择最要害的部位——心脏,并一刀剌死刘××呢? 2.判决书认定事实有出入。判决书说修建队书记要去医院看病,刘××进行拦截和挑衅,这与事实不符。事实是:我母亲多次去找××镇修建队要求解决工作问题,遭修建队队长袁××毒打。为此,我母亲找到××区委和××法院,但都未作处理,仍叫我母亲找修建队书记。6月19日我母亲找到书记杨××后,又遭到书记的打骂。 然后书记要坐卡车上医院,我母亲拦车不让去,因他打了我母亲,问题还没有解决。可是他们强行把我母亲拉开,把车开走了。我和我母亲也走路去了医院。在这个过程中,我弟弟刘××根源不在场,何来的“拦截”和“挑衅”呢?到了中午餐12点,刘××找我母亲回家吃饭,彭××从仓库里拿出三棱刮刀,一刀剌中刘××的心脏然后穿过马路逃跑了。我弟弟怎么会跟他们“挑衅”?彭××剌死我弟弟并逃跑,为什么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 3.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书以刑法第134条第2款之规定,判处彭××有斯徒刑七年,实属定性不当,适用法律错误,判刑太轻。本案被告人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应按我国刑法第×××条惩处。为此,申诉人请求法院对此案从头复查审理,

2018-×××人民法院限制出境决定书(刑事案件用)-word范文 (1页)

2018-×××人民法院限制出境决定书(刑事案件用)-word范文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人民法院限制出境决定书(刑事案件用)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补充样式4 ×××人 民法院限制出境决定 书(刑事案件 用)(××××)×刑初字第 ××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护照号码……,职业,常住地)。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一案,本院已于××××年××月×× 日受理。鉴于被告人×××系××国公民,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二条、第三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如下:被告人×××在本案诉讼期间 不得出境。 (院 印) ××××年××月××日补充样式4的说明一、本样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二条、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制订,供第一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 普通程序审理外国人犯罪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限制出境时使用。二、 本决定书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刑事案件时认定的需要限制出境的其他相关 犯罪嫌疑人。三、在审理自诉案件时,需要对被告人限制出境的,可 以参照本决定书的样式制作。四、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具函将本 决定书抄送限制出入境管理的同级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五、对于需要限制与本案有关的港、澳、台公民出境的,可以参照本 样式制作《限制出境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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