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在吸收外资、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对外投资也进入了高速增长阶段。2015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达到1180.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4.7%,仅居美、日之后成为全球第三大对外投资国。未来几年,我国对外投资有望继续增速。我国对外投资在全球范围内的崛起既是我国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增长的结果,也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对外投资在全球范围内有效地利用和整合资源已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再上台阶的必然要求。美国目前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是世界上最大的投资市场。能源成本相对较低,有众多受过良好教育的劳动力,有世界一流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投资美国市场,寻求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所需要的核心技术,学习美国先进的管理经验,获得美国的能源、知识产权、品牌等战略资源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必然趋势。

与此同时,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美国的产业结构正向高端服务业升级,当地资

本开始从一些制造业领域流出,需要外来资本的注入,这对于中国企业进入是一

个好时机。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并购等方式以较低的经济成本快速实现海外并购利益最大化。根据美国咨询机构荣鼎公司的最新统计数据,2015年中国对美直接投资达157亿美元,与2014年相比增长了30%。中国对美国的直接投资已从2000

年每年的几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157亿美元,增速非常惊人。

近年来,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不断地阻挠和干扰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活动。中国企业在赴美投资的过程中遭受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被审查的案件数量已从2005年的1件占美国当年国家安全审查案件总量的1.56%,猛增到2014年的24件占美国当年国家安全审查案件总量的16.32%。美

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高科技企业和能源企业,投资美国时面临的最大障碍和阻力。中国企业一方面需要投资美国,

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美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

只有深入地研究美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才能更好的了解和应对中国企业赴美投资过程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本研究从六个部分展开。第一章从宏观方面介绍了与国家安全审查相关的理论,包括国家安全的概念、国家安全涉及的领域、国际投资的概念与分类、国际投资对投资国和东道国经济的影响、外国

投资审查,分析了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国内法和国际法依据。为进一步研究美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做好理论铺垫。

第二章详细论述了美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发展历史和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法律体系。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原因,美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有一套完整的国内法律体系做支撑。第三章详细论述了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机构和审查对象。详细分析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美国总统及美国国会在国家安全审查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以及国家安全审查对象的三个构成要件。

第四章详细分析了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具体操作流程。美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有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拥有启动程序、审查程序和监督程序。通过剖析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操作流程,全面了解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和应用。第五章分析了中国企业赴美投资过程中的国家安全审查的现状。

选取了两个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案和双汇国际收购史密斯案,详细分析了美国对中国企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细节、中国企业对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的态度和应对,总结了中国企业在应对美国国家安全审查过程中的失败教训和成功经验。第六章是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中国赴美投资企业的启示。本章提出了应对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的解决方案,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范中国企业在赴美投资过程中的国家安全审查风险,提升中国企业赴美投资的成功率。通过上述研究,文章结论认为虽然美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是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有一套相对完整的国内法律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寻。

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不是中国企业投资美国不可逾越的鸿沟。只要认真对待、掌握规律、积极准备、精心策划、积极应对,中国企业还是有机会通过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成功投资美国的。

最新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汇编

国家安全审查之目的在于,维护本国的,经济安全、国防安全进而保护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利益。其审查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即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对国家经济运行的影响,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以及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本文以凯雷收购徐工案和FAG并购西北轴承为例,研究外资并购中国家安全问题。 案例:凯雷收购徐工案 徐工案是外资并购我国国有企业典型的案例,本案并购方为美国美国凯雷投资集团,它是全球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之一。而徐工集团是我国生产大型装备制造业的公司,也是我国工程装备制造业的龙头企业。对该企业的并购是否危及我国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安全,进而危及我国经济安全国家安全是整个案件讨论的焦点。 2005年10月25日,凯雷集团准备以3.7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徐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85%的股权,并签署战略投资协议。这一行为引发了国家有关部委和舆论的普遍关注。 2006年7月商务部在审查徐工集团的并购方案后,提出了20个问题,并要求徐工补充相应的材料。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凯雷收购徐工的动机、收购后的安排、凯雷集团是否涉及美国军事产业、效益完成后中方控制力、是否涉及业绩对赌条款等。 随后调查得出,凯雷作为私募(PE)并不具备运营重型机械的能力,其目的在于转卖徐工集团。转卖的后手是卡特彼勒公司。经过细致的调查,卡特彼勒公司被认定在中国重型工程机械行业进行着战略性并购侵蚀活动。进而国家有关部委叫停凯雷收购徐工案。 徐工案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时期,一方面,通过外资并购可以获得大量的资金和技术,促进国有企业改制升级。另一方面外资可能利用我国并购法律不完善,资产评估股权作价不完善,以较低的并购价格收购我国不同行业的龙头企业,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不利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外资并购我国国内企业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可是外资并购犹如一把双刃剑,它既有利于国内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先进管理经验,也有可能带来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而且有的外资在并购国内企业时采用“空手套白狼”的模式,甚至以“退货”的方式抛弃所并购企业,为了保障国内企业的利益我国法律规定了在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时应对其进行反垄断审查,若涉及国家安全的还应接受由商务部、发改委等部委共同负责的国家安全审查。 一、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的联系

美国国家安全法(1947年)

美国国家安全法 (1947年7月26日) 本法旨在促进国家安全。规定了国防部长、国家军事体制、陆军部、海军部和空军部的条款,调整国家军事体制和有关国家安全的政府各部、局的活动。 经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成为法律。 简短的标题 〔美国法典第50卷第401章〕本法可称为《1947年国家安全法》 目录 第2条政策宣言 第一章国家安全的协调 第101条国家安全的协调 第102条中央情报局 第103条国家安全资料委员会 第二章国防部 第201条国防部 第202条国防部长 第203条国防部长军事助理 第204条文职人员 第205条陆军部 第206条海军部 第207条空军部 第208条美国空军 第209条调动有效日期 第210条战争委员会 第211条参谋长联席会议 第212条联合参谋 第213条军火局

第214条研究与发展委员会 第三章杂项 第301条部长薪金 第302条次长与助理次长 第303条顾问委员会与成员 第304条被调文职人员的身份 第305条保留条款 第306条转帐 第307条经费使用的授权 第308条定义 第309条可分性 第310条有效日期 第311条总统职务的接续 第411条废除与保留条款 第五章情报活动的责任 第501条国会监督 第六章保护某些国家安全的情报 第601条美国间谍、情报员及其它来源的秘密情报的保护 第602条辩护与例外 第603条报告 第604条治外法权 第605条向国会提供情报 第606条定义 政策宣言 第2条〔50美国法典401〕国会制订本法的目的是为美国未来的安全提供一个全面的纲领性文件;确定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政策和手段的统一体制以及各部、局、政府的职能;设立包括陆军部、海军部(包括海军航空兵和美国海军陆战队)、空军部三个军事部的国防部,并隶属于国防部长的领导、管辖与控制;确立每一个军事部在各部长的领导下成为独立的组织,并在国防部

第二章贸易政策体制:框架与目标

第二章贸易政策体制:框架与目标 一、概述 1、支持多边贸易体系是美国贸易政策的核心。美国政府决心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推进全面的多边协定。美国已履行了WTO大部分的通报义务,但不包括农产品关税配额与政府采购数据的通报。美国在履行WTO要求其修改立法的若干项裁决中取得了进展,但有几项裁定尚未完全执行。 2、被美国政府视为达到美国贸易目标的重要工具的贸易促进授权,将于2007年7月1日到期。2007年5月,美国政府与国会领袖达成了一项贸易政策“模板”。该模板被视为为“两党就贸易促进授权的工作开展合作开辟了道路”。该模板包括了劳工、环境、知识产权、投资、政府采购及港口安全方面的条款。 3、美国认为,广泛的多边协议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最好的扩展贸易与发展机遇,同时它也认为,双边与区域性贸易自由化能带来显着的收益。有鉴于此,美国不断加入优惠贸易协定。2008年初,美国已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达14个,而上次审议时是7个,本届美国政府在2001年年初履新时只有3个。美国与另外六个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已经完成,但尚未生效。根据多个规划,美国给予发展中国家单边优惠,但以符合美国当局认为可以促进健全的政策,以及可以使受益者扩大其贸易与投资的标准为条件。 4、美国一直以来对外国直接投资给予国民待遇,但同时有特定部门考虑、审慎关切与国家安全考虑。美国国会2007年修订了政府对某些外国直接投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程序。确保此修订不影响外商投资的可预见性是非常重要的。 二、机构与政策框架 5、自上次审议以来,美国贸易政策制定的机构框架未发生重大变化。政府中负责

贸易政策的部门是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USTR),属总统办事机构组成部分。USTR负责制定与协调美国贸易政策,监督与其他国家的谈判。USTR负责人是美国贸易谈判代表,是美国总统的内阁成员,是其在贸易问题上的主要顾问、谈判代表与发言人。 6、USTR通过贸易政策审议小组与贸易政策工作人员委员会就贸易事务与政府其他部门磋商,这两个委员会由20个联邦机构及办公室组成, 受USTR管理, 并由USTR 担任其主席。国家经济委员会与国家安全委员会也是贸易政策跨部门协调机制的参与单位。 7、USTR与国会保持密切磋商。它向国会中来自不同委员会的议员组成的国会监督小组定期汇报。国会监督小组主席由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和参议院金融委员会主席担任。 8、私营部门也参与美国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主要是通过政策咨询委员会系统,该系统组成单位包括由USTR管理的总统贸易政策与谈判咨询委员会、4个政策咨询委员会及22个技术与部门咨询委员会。 9、根据2002年两党贸易促进授权法案,国会表示,国际贸易的扩大对于国家安全、经济增长与美国实力至关重要1。此外,国会对“贸易谈判的主要目标”进行了界定, 将其分门别类, 归入17个标题之下2。 10、美国政府与国会在2007年5月就模板达成一致。USTR表示,该模板“为国会考虑美国与秘鲁、哥伦比亚、巴拿马与韩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提供了清晰与合理的路径,并为两党就贸易谈判授权的工作开展合作开辟了道路”3。USTR表示,该 1 19 USC (《美国法典》) 3801. 2贸易壁垒与扭曲、服务贸易、外国投资、知识产权、透明度、反贪污、促进WTO和多边贸易协定、监管实践、电子商务、农业互惠贸易、劳工与环境、争端解决与执行、WTO延伸谈判、贸易救济法律、边境税收、纺织品谈判及童工的最恶劣形式(19 USC 3802). 3 USTR网上信息, "贸易事实:两党就贸易达成的协议l"。见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三篇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三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1步扩大,外资并购我国国内企业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可是外资并购犹如1把双刃剑,它既有益于国内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先进管理经验,也有可能带来限制竞争、滥用市场安排地位等。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1国家安全审查之目的在于,保护本国的,经济安全、国防安全进而保护国家主权,保护国家利益。其审查的内容包括4个方面,即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对国家经济运行的影响,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和对触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本文以凯雷收购徐工案和FAG并购西北轴承为例,研究外资并购中国家安全问题。 案例:凯雷收购徐工案 徐工案是外资并购我国国有企业典型的案例,本案并购方为美国美国凯雷投资团体,它是全球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之1。而徐工团体是我国生产大型设备制造业的公司,也是我国工程设备制造业的龙头企业。对该企业的并购是不是危及我国设备制造业的产业安全,进而危及我国经济安全国家安全是全部案件讨论的焦点。 2005年10月25日,凯雷团体准备以3.7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徐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85%的股权,并签署战略投资协议。这1行动引发了国家有关部委和舆论的普遍关注。 2006年7月商务部在审查徐工团体的并购方案后,提出了20个问题,并要求徐工补充相应的材料。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凯雷收购徐工的动机、收购后的安排、凯雷团体是不是触及美国军事产业、效益完成后中方控制力、是不是触及事迹对赌条款等。

随后调查得出,凯雷作为私募(PE)其实不具有运营重型机械的能力,其目的在于转卖徐工团体。转卖的后手是卡特彼勒公司。经过细致的调查,卡特彼勒公司被认定在中国重型工程机械行业进行着战略性并购腐蚀活动。进而国家有关部委叫停凯雷收购徐工案。 徐工案产生在国有企业改制时期,1方面,通过外资并购可以取得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增进国有企业改制升级。另外一方面外资可能利用我国并购法律不完善,资产评估股权作价不完善,以较低的并购价格收购我国不同行业的龙头企业,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不利的影响。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2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1步扩大,外资并购我国国内企业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可是外资并购犹如1把双刃剑,它既有益于国内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先进管理经验,也有可能带来限制竞争、滥用市场安排地位等。而且有的外资在并购国内企业时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模式,乃至以“退货”的方式抛弃所并购企业,为了保障国内企业的利益我国法律规定了在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时应对其进行反垄断审查,若触及国家安全的还应接受由商务部、发改委等部委共同负责的国家安全审查。 1、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的联系 (1)两种审查均对同1项商业活动,即都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审查。 虽然反垄断审查旨在避免经营者集中、垄断市场,而国家安全审查旨在保护国家经济安全,二者审查的具体内容不相同,但二者审查实质上都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审查。 (2)两种审查均触及政府部门。 我国《反垄断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到达国务院

布什2002《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

布什新国家安全战略的主要内容 一.确立了美国国家安全最主要的任务:打击恐怖主义和防止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扩散。 布什在《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所面临的严重威胁是激进主义和技术的结合”。“9·11”事件表明,即使没有装备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恐怖分子,利用飞机作为武器对美国发动袭击,就对美国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如果恐怖分子掌握了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将对美国的国家安全造成极其严重的威胁。“当生、化和核武器随着弹道导弹技术一起扩散时,即使弱国和小的团体也能够获得对大国进行灾难性打击的能力”。布什政府认为,“据信伊拉克拥有化学武器,并计划获得核武器和生物制剂;朝鲜已经成为世界上主要的弹道导弹生产商,并在积极的发展自己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其他的…无赖国家?也在寻求核、生、化武器”。 为了击败恐怖分子对美国威胁,美国必须使用所拥有的各种手段——军事力量、国土防御能力、司法制度、情报以及积极的措施。“我们反恐的重点次序是:破坏和摧毁全球的恐怖组织,并且打击它们的领导人,破坏它们的指挥、控制和通信,切断对它们的物资供应,断绝它们的财源。这样就能做到瘫痪恐怖分子的计划和他们实施恐怖行动的能力。” 另外,布什强调,对待恐怖分子和“无赖国家”,美国“要

在威胁真正形成之前将其摧毁,并将这种思想作为一种共识和自卫的手段”。要求美国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采取“反应”的姿态,要在威胁形成之前对它们进行先发制人的打击,不能让敌人先发制人。 二.通过与世界大国保持良好的关系以保持和平 “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在阿富汗发动了打击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军事行动,美国在阿富汗反恐战争的胜利与盟国及其他国家如俄罗斯、中国的支持和帮助是分不开的。布什政府认识到,美国要完成国家安全的主要任务——打击恐怖主义和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扩散,需要得到世界主要大国的支持,为了维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必须与世界大国保持良好的关系。 《报告》指出,美国和俄罗斯的战略利益在许多领域都已经交叠在一起,美俄之间已经建立了一种新的战略关系,美俄将通过新的关系框架摆脱冷战的敌意,抛弃相互确保摧毁的旧观念,建立一种持久的战略伙伴关系。对于中国,布什政府认为,“美中关系是我们战略中一个重要的部分。我们欢迎一个强大、和平而繁荣的中国的出现。”中美之间尽管存在很多分歧,但是在目前的反恐战争和推动朝鲜半岛稳定等方面进行了非常好的合作,而且中美之间也存在许多共同的利益和挑战。而同样是地区大国的印度,美国认为,美印之间有着良好关系,两国有着共同的利益并在维护地区稳

2007年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

《2007年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 (公法第110-49号-2007年7月26日) 译者:张力行 9.11恐怖袭击后,美国政府明显加强了对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并颁布了《2007年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由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全球经济严重衰退,国际投资额急剧下降,使该法的颁布并未引起中国投资者的关注。近几年来,随着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的快速增长,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的问题引起了中国企业的担忧。为此,我和美国George Washington大学法学院著名的国际经济法教授Thomas J. Schoenbaum博士认为有必要对美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研究。该法译文和其后翻译的《美国国家安全审查指南》将作为我们研究报告的一部分,供赴美投资的中国企业,特别是大型国企和有关的政府部门参考。译文如下: 为了确保国家安全,同时促进外国投资,创造和维护就业,改革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资审查程序,设立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及其他目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第110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颁布本法。 (a)定义 (b)国家安全审查和调查 (1)国家安全审查 (2)国家安全调查 (3)提交国会的认证文件 (4)国家情报总监的分析报告 (5)附加信息的提交 (6)通知审查和调查结果 (7)实施条例 (c)信息的保密 (d)总统采取的行动 (e)总统的行动和决定不受审查 1

(f)需要考虑的因素 (g)提交国会的附加信息; 保密性 (h)实施条例 (i)对其他法律的影响 (j)技术风险的评估 (k)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 (l)缓解措施﹑跟踪﹑后续监督及强制执行 (m)提交国会的年度报告 (n)通知书的认证和保证 (a)定义—为本节之目的,如下定义应适用于: (1)委员会;主席—分别是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和该委员会的主席。 (2)控制—“控制”一词的含义将由委员会在其颁布的《实施条例》中界 定。 (3)涵盖交易—是指1988年8月23日之后由外国人自行或与美国人共同提 出或待定的任何可能导致从事美国跨州商业活动的人被外国人控制的合 并、收购或接管交易。 (4)外国政府控制的交易—是指任何可能导致从事美国跨州商业活动的人被 外国政府或受外国政府控制或代表外国政府的实体所控制的涵盖交易。 (5)说明—“国家安全”一词应解释为包含与“国土安全”有关的,包括适 用于关键基础设施的事项。 (6)关键基础设施—是指对美国至关重要的若被破坏或摧毁将危及美国国家 安全的实际或虚拟的系统和资产(以依本节颁布的《实施条例》的定义 为准)。 2

从重大事件看网络安全答案---96分

从重大事件看网络安全答案---96分

? 1.棱镜计划是一项由美国国家安全局自()起开始实施的绝密电子监听计划。(单选题3分) o A.2007年 o B.2008年 o C.2005年 o D.2006年 ? 2.全球网络安全的痛处是()。(单选题3分) o A.文化对网络高度依赖 o B. 政治对网络高度依赖 o C.经济对网络高度依赖 o D.公益事业对网络高度依赖 ? 3.构建网络安全的短期目标是()。(单选题3分) o A.增加投资 o B.建设中国的专属网络 o C.实现工业控制软件的国产化 o D.提升能力 ? 4.当前,网络攻击的主要收益是()。(单选题3分) o A.数据的获取 o B. 病毒的植入 o C.网络的控制 o D.系统的升级

? 5.关于恐怖组织对网络空间的威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单选题3分) o A. 协调隐蔽 o B.结果不可估量 o C.有战术目标重点 o D.极少采取突发行动 ? 6.下列选项中,最容易遭受来自境外的网络攻击的是()。(单选题3分) o A.大型专业论坛 o B.掌握科研命脉的机构 o C.电子商务网站 o D.新闻门户网站 ?7.国家安全的核心数据是()。(单选题3分) o A.国家机构 o B.领土面积 o C.受教育人数 o D.网络空间 ?8.我国遭受网络攻击的重点是()。(单选题3分) o A.教育系统 o B.社会公益部门 o C.电子商务网站 o D.掌握科研命脉的机构

?9.下列事件中,证明了美国监听计划的事实性的是()。(单选题3分) o A.斯诺登事件 o B. 水门事件 o C.珍珠港事件 o D.9.11事件 ?10.下列国家中,不属于美国监听计划的成员国是()。(单选题3分) o A.加拿大 o B.澳大利亚 o C.新西兰 o D.朝鲜 ?15.下列选项中,属于网络攻击的目标的有()。(多选题4分) o A.生产管理系统 o B.国际合作与商务活动信息 o C.组织机构的数据库 o D.管理层的邮件及短信的往来 ?16.斯诺登事件揭示了()。(多选题4分) o A.发展中国家在网络时代所处的困境 o B. 中国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 o C.美国霸权主义的本性 o D.网络化力量的非平衡性

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在吸收外资、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对外投资也进入了高速增长阶段。2015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达到1180.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4.7%,仅居美、日之后成为全球第三大对外投资国。未来几年,我国对外投资有望继续增速。我国对外投资在全球范围内的崛起既是我国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增长的结果,也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对外投资在全球范围内有效地利用和整合资源已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再上台阶的必然要求。美国目前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是世界上最大的投资市场。能源成本相对较低,有众多受过良好教育的劳动力,有世界一流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投资美国市场,寻求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所需要的核心技术,学习美国先进的管理经验,获得美国的能源、知识产权、品牌等战略资源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必然趋势。 与此同时,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美国的产业结构正向高端服务业升级,当地资 本开始从一些制造业领域流出,需要外来资本的注入,这对于中国企业进入是一 个好时机。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并购等方式以较低的经济成本快速实现海外并购利益最大化。根据美国咨询机构荣鼎公司的最新统计数据,2015年中国对美直接投资达157亿美元,与2014年相比增长了30%。中国对美国的直接投资已从2000 年每年的几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157亿美元,增速非常惊人。 近年来,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不断地阻挠和干扰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活动。中国企业在赴美投资的过程中遭受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被审查的案件数量已从2005年的1件占美国当年国家安全审查案件总量的1.56%,猛增到2014年的24件占美国当年国家安全审查案件总量的16.32%。美 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高科技企业和能源企业,投资美国时面临的最大障碍和阻力。中国企业一方面需要投资美国, 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美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 只有深入地研究美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才能更好的了解和应对中国企业赴美投资过程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本研究从六个部分展开。第一章从宏观方面介绍了与国家安全审查相关的理论,包括国家安全的概念、国家安全涉及的领域、国际投资的概念与分类、国际投资对投资国和东道国经济的影响、外国

美国国家安全战略2015简报

The 2015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美国国家安全战略(2015版) Today, the United States is stronger and better positioned to seize the opportunities of a still new century and safeguard our interests against the risks of an insecure world. The President’s new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provides a vision and strategy for advancing the nation’s interests, universal values, and a rules-based international order through strong and sustainable American leadership. The strategy sets out the principles andpriorities that describe how America will lead the world toward greater peace and a new prosperity. 今天,美国更加强大,所处的形势更加有利,可以更好的把握仍然处于新世纪时代的各种机会,捍卫我们的国家利益,抵御这个不安全世界中的各种风险。总统的《国家安全战略》为利用美国强有力、可持续的领导地位促进国家利益、普世价值、基于原则的国际秩序提供了一个愿景和战略。该战略为美国领导世界走向更加和平、更加繁荣设定了原则和优先事项。并针对安全、繁荣、价值观和国际秩序这四个主要方面进行了阐述。 ?We will lead with purpose, guided by our enduring national interests and values and committed to advancing a balanced portfolio of priorities worthy of a great power. ?我们经通过清晰的目的实现领导,将以我们持久国家利益和价值为指导,致 力于维持优先事项的平衡组合,投入我们的伟大力量; ?We will lead with strength, harnessing a resurgent economy, increased energy security, an unrivaled military, and the talent and diversity of the American people. ?我们将通过强大的力量实现领导,利用好正在复兴的经济、已经改善的能源 安全和无以伦比的军事和人才实力; ?We will lead by example, upholding our values at home and our obligations abroad. ?我们要发挥典范作用实现领导,在国内发扬我们的价值、在国外履行我们的 责任; ?We will lead with capable partners, mobilizing collective action and building partner capacity to address global challenges. ?我们要通过有力的伙伴来实现领导,动员集体行动、打造伙伴能力,应对全 球挑战; ?We will lead with all instruments of U.S. power, leveraging our strategic advantages in diplomacy, development, defense, intelligen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more. ?我们要通过各种美国的力量工具来实现领导,发挥我们在外交、发展、国防、 情报、科技和其他方面的优势; ?We will lead with a long-term perspective, influencing the trajectory of major shifts in the security landscape today in order to secure our national interests in the future.

揭秘美国16大情报机构

揭秘美国16大情报机构 (2013-07-05 16:13:29) 揭秘美国16大情报机构 资料来源:网络 美国“棱镜”监控行动的曝光,再次将美国的情报系统推到了世人面前。美国的情报机构到底有多少?都隶属美国政府的哪些机构?都有一些什么职能?这无疑都引起了全世界各国关注。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是美国政府的最高情报机构。美国总统担任该委员会的主 席。

美国情报工作重地—国防部五角大楼 美国情报工作重地—美国国家安全局大楼

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 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DNI),成立于2004年,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部门,是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统管协调美国16个重要情报机构。由美国总统直接指挥、管理与控制。主要职责是为美国总统、美国国家安全会议与美国国土安全会议提供关系美国国家安全的情报事务。

(一)中央情报局(CIA) 中情局1947年经美国国会通过而成立。美国最大从事情报收集、分析的隐蔽行动机构,是美国情报体系中唯一一个独立的情报部门。中情局通过公开和秘密渠道收集、分析关于国外政府、公司和个人,以及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情报;协调其他美国国内情报机构的活动。中情局没有国内任务,也没有逮捕权。

(二)联邦调查局 联邦调查局(FBI)创立于1908年7月26日,隶属于司法部(DOJ).是美国最大的反间谍机构和最重要的联邦执法部门,它与中情局并驾齐驱。FBI的任务是:调查违反美国联邦法律的内部犯罪行为,以及调查来自于外国的情报和恐怖活动等。其中,在反外国间谍活动、暴力犯罪和白领阶层犯罪等方面,FBI享有最高优先权。2002年10月22日, 美国驻华使馆设立了FBI北京办事处,这是美国FBI第45个海外专员办事处,配备特工2名,负责FBI在中国的事务。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国家安全审查指南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国家安全审查指南》 (财政部于2008年12月8日颁布, 联邦纪事第73卷, 第236号) 译者:张力行﹑黎军 一﹑指南的立法要求 《2007年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FINSA”)对《1950年国防生产法》第721节(以下简称“721节”)(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50卷,第2170页)做了修订。根据第721节(b)(2) (E)的要求,美国财政部作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CFIUS”)的主席,须就CFIUS审查过的和引起国家安全考虑的交易类型颁布如下《国家安全审查指南》。1 本指南将从如下三个部分,对CFIUS的外资审查程序的目的和性质做一个概述。但是, 本指南不应为任何人设立或赋予任何权利,也应不对美国政府构成约束。 如有任何问题, 可以同美国商务部的官员联络, 联络方式如下: Nova Daly,副助理部长 电话:(202)622-2752 电邮:Nova.Daly@https://www.360docs.net/doc/5913744685.html, Welby Leama,高级顾问 电话:(202)622-0099 电邮: Welby.Leaman@https://www.360docs.net/doc/5913744685.html,. 地址:美国财政部,宾夕法尼亚大道1500号, NW., 华盛顿特区,邮编:20220 二﹑CFIUS审查程序的目的和性质 1. CFIUS审查程序的目的 欢迎外国投资是美国的一项长期承诺。2007年5月,布什总统所作的有关开放型经济的声明重申了这一承诺,指出“我们的繁荣和安全是建立在开放经济的基础之上的”。而CFIUS则是在这一开放投资政策的前提下履行其职责的。在FINSA序言中,国会也指出,该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国家安全,同时促进外国投资,创造和维护就业,以及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资审查程序进行改革”。

简述中美关系与国家安全

一、中美关系与国家安全 1、美国全球战略变化 背景: 第一阶段:二战结束——1968年之前。美国全球战略确立和初步发展的时期。以苏联为主要对手,以欧洲为战略重点,以亚、非、拉美广大地区为扩张目标,以控制西欧和日本为重要基础,最终达到称霸世界的目的。 第二阶段:1968年尼克松上台——70年代末。美国全球战略大调整的时期. 美苏之间的力量对比不利于美国,盟友自主性增强,陷入越战泥潭。美国全球战略重大调整,采取守势的缓和战略。恢复中美关系。外交政策灵活、务实与内向,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对后来美国对外关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三阶段:1981年里根上台——20世纪80年代末,是“对抗共产主义”新遏制战略时期。为“扩军抗苏”,“重整国威”,改变同苏联争霸所处的不利局面,把遏制苏联作中心环节,加强了对苏联的进攻态势,同时也借助中国抗衡苏联。老布什提出“超越遏制”战略,并把“和平演变”作为实现美国对外战略的最主要的手段。 第四阶段:克林顿上台执政时期。美国在不改变其争夺全球霸权的总目标的基础上,逐步提出了以“经济”、“实力”、“民主”为美国外交政策核心支柱的“参与和扩张”战略取代过去长期推行的遏制战略,强化了经济安全的色彩,企图在政治、外交、军事、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各个领域建起“美国第一”的霸权。 第五个阶段:小布什上台执政时期。2001年他上台后,就表现出强烈的冷战思维和新保守主义色彩。“9·11”事件发生后,美国的外交政策表现出更强的进攻性、冒险性、独断专行和单边主义倾向。不断在世界范围内推进美式民主和价值观,进行意识形态扩张,维护美国全球领导作用。追求美国的绝对安全、绝对军事优势、对世界的绝对主导。结果是国内经济所出现的巨大“黑洞”、糟糕的国际形象及急剧下降的国际影响力。 第六个阶段:奥巴马上台执政时期美国全球战略新变化——战略重点东移 2008年奥巴马上台以后,采取了务实的外交政策,在“巧实力”的新外交理念下,从维护和巩固一朝独霸的地位出发,以“3D”(国防、外交和发展)为支柱,明确了现阶段美国外交需要优先解决的“一个中心,两场战争,三个重点”。即以解决国内经济问题,创造就业,振兴经济为中心。力争尽快从伊拉克战争和阿富汗战争中脱身。以解决巴以冲突、朝鲜核问题和伊朗核问题为外交重点。 2009年11月,奥巴马首次称美国“世世代代是一个太平洋国家”,自己是美国第一位“太平洋总统”,称“这个地区的未来与我们利害攸关”。2011年11月,进一步表示“美国是太平洋地区的重要一员,我们绝不会离开”。 2010年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宣布,南海是美国的关键利益所在。2011年,她提出“太平洋世纪”的概念。认为“未来的政治将决定于亚洲,今后10年美国外交方略的最重要使命之一将是把大幅增加的投入——在外交、经济、战略和其他方面——锁定于亚太地区。”为此,太平洋地区“必须开创一种有章可依的秩序——一种开放、自由、透明而公平的秩序。”并表示,只有美国才有能力充当这样一种秩序的开创者和维护者。 美国全球战略新变化的原因 一、亚太地区对全球而言重要性日趋凸显亚太地区既是全球人口最多,经济力量最大、最重要、最具活力的地区,也已经成为世界政治发展新的战略重心,亚洲地区有可能出现一个有巨大潜力的军事竞争者,东亚沿海是特别具有挑战性的地区,这对美国未来具有生死攸关的意义。 二、面对中国综合国力的迅速提升和日益扩大的国际影响力,美国要确保自己在亚太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比较研究

外资并购安全 审查制度的比较研究 张正怡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研究生) [摘要]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我国在规范各自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设计中既体现了不同国家对于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侧重点,也反映出各国关于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趋同性。当前,我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已走上制度化、体系化道路。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审查的具体判断标准和具体的执行模式应当成为该制度的三大支柱。应坚持以国家安全为根本原则、以产业有序竞争为基本目标,从审查范围、审查判断标准以及审查程序等多角度完善我国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关键词]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D99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462(2011)04-0073-07 一、进行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必要性 经合组织(OECD)的统计显示,2010年跨国并购投资总额高达6700亿美元,较2009年增长约6%。[1]作为股权直接投资的一种形式,自2000年以来,跨国并购投资就占据了外国直接投资(FDI)约三分之二以上的份额。由于对投资对象享有直接的控制权,跨国并购投资为海外投资者所青睐,同时也给被投资对象所属的产业及国家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尤其是在跨国投资者试图进入并垄断被投资国的某项产业时,外资并购往往会“唤醒”被投资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一般而言,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功能主要体现在:首先,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国家主权。尽管引进吸收外资的态度为各国普遍所认同,但应以不得破坏国家经济主权为条件。作为一国国内事务管理者的国家有权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国家经济主权不受侵犯,维护本国经济利益。其次,促进部门行业稳定发展,防止恶意吞并。完全开放国内市场造成恶性竞争甚至导致某一产业垄断的局面并不是引入外资、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所追求的目标,而是外资进驻国内市场时必须消除的负面影响。引入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预防外资恶意侵占国内市场、驱逐国内生产经营者的不良动机。最后,协调国家外商投资政策,促进外资并购的持续健康发展。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建立健全,标志着一国在外商投资政策中的坚定立场,有利于完善安全高效的经济型开放体制,为引进外资提供长期稳定的规范化管理模式,倡导外资并购在国内运作的良性循环。 鉴于外资并购在外商直接投资中的重要份额以及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必要性,大多数国家已经充分意识到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价值,并在立法和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内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二、有关国家关于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规范 (一)加拿大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规范。

美国情报系统

美国三大情报系统: CIA美国中央情报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CIA)是美国最大的情报机构,主要任务是公开和秘密地收集和分析关于国外政府、公司、恐怖组织、个人、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情报,协调其它国内情报机构的活动,并把这些情报报告到美国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作,在美国情报体系中,它是唯一一个独立的情报部门。 NSA美国国家安全局(NationalSecurity Agency,简写为NSA),又称国家保密局。它是1952年根据杜鲁门总统的一项秘密指令,从当时的军事部门中独立出来,用以加强情报通讯工作的,是美国情报机构的中枢。NSA是全世界单独雇佣数学博士、计算机博士和语言学家最多的机构,也是美国最神秘的情报机构,由于过于神秘,甚至完全不为美国政府的其他部门所了解,所以它的缩写NSA经常被戏称为“No Such Agency”。 FBI美国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FBI)。美国重要情报机构。美国最早建立的现代化大型情报警务机构,美国司法部下属的主要特工调查部门,美国联邦调查局是美国打击犯罪最有效的机构,总部设在华盛顿。FBI在反暴行、毒品、组织犯罪、外国反间谍活动、暴力犯罪和白领阶层犯罪等方面享有最高优先权。 美国国防情报局(Defense Intelligence Agency,DIA)是美国情报机构中最神秘的一个部门,具体的人员和预算现在都不为外界所知。是根据1961年8月1日的美国国防部命令成立的。主要负责:满足国防部主要部门的情报要求;管理国防部的所有自动化数据处理项目和情

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大战略的发展

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大战略的发展 2012年12月04日17:46 作者:知远 国家安全战略的根本目的是提供一个全面的战略,平衡国家实力要素的目的、途径和手段,以实现国家安全并保护、维护和促进一种生活方式。如果成功的话,这个过程最终将导致大战略或统一的战略的发展,这个大战略将把价值观和利益与产生一系列国家政策的战略评估结合在一起,而这些政策将在一个统一的战略中加以表述。然后,这个战略将作为政府的一份统一文件。1 本文将研究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起源和发展。本文还将分析,美国总统根据1986年《戈德华特 - 尼科尔斯法案》的规定,编制并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的要求和内容。本文随后将介绍和分析1987年、1988年、1994年、1998年和2002年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其目的是为了确定以上这些报告是否实现了《戈德华特 - 尼科尔斯法案》为美国提供一个统一的战略或大战略的意图。选择这五份报告的原因是,在笔者看来,这些报告代表了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思维和方向的新的或重大的变化。 背景:美国国家安全结构发展的历史回顾。 实现国家安全的根本途径之一是提供所需的政府机构和机制,组织国防机构,统一武装部队,将科学用于军事目的,动员军队的人力,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分摊国防的费用。2 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孤立主义的黄金时代是在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袭珍珠港那一天结束的。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人们认识到,美国和世界已经进入了一个全球意识形态竞争的新时代。对美国来说,努力界定和完善国家安全结构和战略的过程始于二战期间,并在1947年的《国家安全法案》中第一次正式阐明。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将两种根本不同的政治理念引入了关于美国未来在世界上所扮演的角色这个问题的辩论之中。第一种理念与旧的保守政治文化有关,担心发展一个强大的国家安全机制,会危及与美国民主有关的基本价值、原则和制度。他们相信,一个强大的国家安全结构会浪费资源,严格地管制这个国家的青年,将权力过于集中在联邦政府,尤其是军队。这些人还担心,建立一个强大的行政部门会破坏国会和行政部门之间符合宪法的基本平衡。4 第二种理念是一种新的国家安全观念,希望在世界事务中积极发挥作用。这种理念强调,美国已经进入全面战争的时代,这种新的威胁需要更高程度的军事警惕和战备,可以为美国的国防动员国家所有的资源。此外,他们还认为,保卫美国的自由与保卫其他地方的自由是不可能分割的。5 “和平与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因此,美国领导人别无选择,只有通过捍卫整个自由世界的安全来保卫美国的安全”。6 最后,正如民主社会的所有政治进程一样,两种截然不同的理念之间的辩论以妥协告终。在国防问题上产生一个多数人的共识,这是不可避免的必要妥协。制订战略不是一个理性的和系统性的过程。事实上,这是一个紧张的政治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历了旷日持久的谈判和妥协,才产生了国家战略。7 1947年《国家安全法案》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军事行动的准备与实施,行政与立法之间的斗争,陆军部内部的斗争以及陆军部和海军部之间的斗争。8 主要的不足在于:陆军和海军之间关于空中力量的作用之争;关于国家的安全结构不能再基于一种适用于平时的组织结构,又基于一种适用于战争的不同组织结构的认识;陆军和海军关于战后的作用和任务的分歧;和平时期的国

美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最新发展及其借鉴

美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最新发展及其借鉴摘要:通过2007年对《外国投资和国家安全法》和2008年对《外国人合并、收购和接管条例》的修订,美国在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方面进一步扩大了审查范围,完善了审查机构设置,强调了各机构之间的权力制衡,继续保持了实体标准掌握上的灵活度与自由裁量权,在审查程序上以自愿申报与强制审查相结合,在再审查方面以“常青条款”替代“安全港规则”。我国已确定了由商务部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的基本模式,在相关实施细则的制订过程之中,可对美国的经验加以借鉴。 关键词:埃克森?弗罗里奥条款;外国投资;国家安全 一、我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立法现状 2008年8月1日正式生效的我国《反垄断法》第31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外资并购需要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对于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表明在我国由产业政策、竞争政策和国家安全审查政策所构成的“三位一体”的外国直接投资管理体系已逐渐成型。 东西方冷战结束之后,新安全观下的国家安全战略考虑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鉴于外国投资对本国经济存在的重大影响及其对东道国国家安全所构成的潜在威胁,近年来各国纷纷通过立法加强了对外资的安全审查和监控,我国《反垄断法》中的上述规定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所制定。不过,《反垄断法》第31条仅为原则性规定,如何具体实施仍有待于“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在当前我国深化对外开放政策和国际投资自由化的总体趋势下,对外资进行必要的国家安全审查固然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但是外国投资者都希望在其操作程序上能做到透明、固定、具有指导性。因此该条文的细化和执行问题不仅是广大外国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也是进一步配套立法的工作重点。 在外资准入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方面,美国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自1975年以来,美国就逐渐形成了由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CFIUS)及其成员的审查和调查程序、总统采取行动权、国会加以监督的一套完整的外资国家安全审查体系。2007年美国对其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法案作出重大修订,新的《外国投资和国家安全法》(The Foreign Investment and National Security Act o f 2007,以下简称FINSA)由美国总统布什于2007年6月26日签署,并于2007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根据该项法案,2008年4月23日,美国财政部又进一步制订并公布了《外国人合并、收购和接管条例》(草案)(Regulations Pertaining to Mergers,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by Foreign Persons,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其实施细则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我国2008年8月23日公布的《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商务部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申请,其中属于安全审查范围内的并购行为,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进行安全审查。这种跨部门联合审查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美国由财政部牵头的跨部门机构——外国投资委员会专门负责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做法。考察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近期发展,对于我国在即将制订的实施细则中如何界定国家安全等概念,部际联席会议如何运作和接受监督,如何确定国家安全审查的标准和考量因素等等细节问题均有重要参考意义。 二、美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近期趋势及启示 美国对外国公司并购本国企业的安全审查由来已久。根据“第11858号行政令”,1975年美国就组建负责监督和评估外国投资对美影响的跨部门机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1988年,为了应对外国企业主要是日本企业的大范围收购,美国国会通过了修正《1950年国防生产法案》(Defense Production Act of 1950)第721条的埃克森?弗罗里奥修正案(The Exon-Florio Amendment),该法于1988年8月23日生效,已成为美国规制外资并购、保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法。该法规定,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外国并购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美国总统有权力暂停或中止该项交易,并据此授权CFIUS作为该条款的执行机构,负责对外资并购交易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此后,埃克森?弗罗里奥条款分别于1992年10月23日、1992年10月28日、1994年10月14日先后三次接受修订。2001年“911事件”之后,美国国家安全日益全方位受到重视。2006年发生的阿联酋国营公司迪拜港口世界(Dubai Port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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