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穗字〔2018〕19号)、《广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穗乡村组〔2019〕11号)、《广东省精勤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粤农农〔2020〕148号)、《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广州市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立足广州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的实际,以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分层分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带动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培养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1年起,在全市七个主要农业生产区(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和增城区)启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

行动,重点组织培育经营管理、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3种类型。争取到2025年底,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80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4000人。

三、教育培训

(一)培育对象。

各区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组织区域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积极报名参加培育。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应列为培育对象。培育对象为三种类型: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创新创业带头人,包括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和现代创业创新青年等,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认识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

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

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农产品电商营销人员、农产品直播带货人员等,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

务的能力水平。

(二)资金安排。

补助标准。经营管理型按人均6500元补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按人均2500元补助。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次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

资金用途。市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期间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劳务费、专家评审验收费、课室和实训基地租金、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宣传发动、专题报道、培训机构遴选、政策调研、认定管理、绩效考评、后续跟踪、管理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各环节开支,不得用于农民参加学历教育的学杂费补助。

补助方式。2021-2025年,市财政每年以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将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拨付各区(详见附件1),资金使用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参照《广州市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市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金额、文号、分配情况、具体项目情况、资金执行进度、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各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培训内容。

经营管理型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培训课程安排表由项目区与培训机构商定,可分段按以下三个模块实施(具体学时要求详见附件2):

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省内高校(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佛山科技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参加学习,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圆农民大学梦。课程安排按照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由项目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培训机构确定。任课老师授课要有PPT课件,精品课程要提供全程录像资料。

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电商网红、绿色发展等课程。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2个市级以上电商基地(企业)参观、交流、学习,为学员提供农产品电商销售和融资对接平台,并聘请专家就地讲授2门及以上农产品电商销售专题或农业企业融资专题课,提升职业农民的企业管理、运营和销售水平。

第三个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

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2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其中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推荐点),并聘请专家就地讲授2门及以上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专题课,让农民学习和借鉴成功的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模式,提升高素质农民从事农业的信心。

(四)培训形式。

高素质农民培训采取学时制。培训实行“一班一案”,建立指导员制度。培训机构可按照培训专业的学时要求,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民需求,采取集中授课与分散指导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传统教学与农业信息化教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培训。鼓励支持培训机构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考核,不断提升在线课程比重,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五)培训机构。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5.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6.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或上一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下一年的培训任务。

各区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遴选、政府采购等方式确定培训机构承担高素质培育任务。

(六)培训师资。

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电商网红教员。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电商网红教员可为有成功培训经验或实践经验的相关人士。

培训机构要聘请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网址:http://www. https://www.360docs.net/doc/591411399.html,/xxxt/)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中注册的老师授课,对没有入库的要及时录入信息库,以便学员网上评价。要求师资入库率达到90%以上。对任课老师的满意率达不到85%的,将取消任课资格,培训机构不能聘请其任教。

(七)培训教材。

培训机构应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择培训教材。各培训机构要在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的基础上,结合产

业发展需要和培育对象学习需求,选择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开班当天应发给学员教材等资料。各项目区和培训机构要严把教材关,购买正式出版的教材,防止使用盗版教材或自编教材乱报价等现象。

(八)培训管理。

实行全程监管制度。区农业农村局是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责任主体,要做好培训的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制定培育实施方案,落实年度培育任务,公开确定培训机构,推荐或遴选公共实习实训基地供培训机构选用,监管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审核培训日程表,健全培育体系和师资队伍,跟踪实训效果,做好培育工作总结、绩效考评、数据库信息管理、高素质农民考核认定和跟踪服务等日常业务管理和项目验收工作。

完善档案登记制度。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培育申报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591411399.html,)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在培训班开班前将学员基础信息、教师和培训机构等信息100%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逐班次登记培训台账,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档案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负责收集、整理、装订验收和考核的全部有关培训资料,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总结,协助做好建立高素质农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2003年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 市2003年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办[2003]7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4.06 【实施日期】2003.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州市2003年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穗办[2003]7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市普法办提出的《广州市2003年普法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4月6日 广州市2003年普法工作要点

2003年是实施广州市“四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为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央、省对今年普法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今年广州市普法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市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树立依法为荣,自觉遵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创造良好的文明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为配合我市今年的中心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加强人口综合治理及自然环境整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整体提升中心城市文明法治程序,今年全市普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抓好上述法律的学习,并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专业法的普及教育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普及专业法活动情况及时报告市普法办。

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doc

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 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已列入县政府民生工程,为规范有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根据《市2016年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创建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培训人员750人,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职业农民培训550人。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40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5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00人。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并经认定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率达到60%以上。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电商人才(以下简称“电商人才”)培训2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 (三)奖补标准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奖补资金实行直补培训机构的办法,具体奖补标准是: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按人均3000元、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均按人均1000元,电商人才培训按人均2000元。奖补资金的具体拨付、使用和管理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 件 号】穗劳社医[2009]7号 【颁布部门】广州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9-07-09 【实施时间】2009-08-01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劳社部发〔2006〕15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当前我省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3号)和《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参保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全日制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对于流动性较大的外来从业人员,用人单位也可按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1.2%的标准,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按照《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用人单位为其外来从业人员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险种,应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与外来从业人员签订协议约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险种确定后,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不予变更。 用人单位可为其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二、待遇标准 已参加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从参保缴费次月开始享受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及门诊指定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基本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的50%确定;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及年(月)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的80%确定。 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劳社医〔2009〕4号 )的规定执行。 参保人按照《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享受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 三、有关规定

农民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_

农民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江苏百万农民技能培训专项”项目已被科技部列入2004年度国家星火培训专项行动计划。为切实做好该项目的组织落实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高举星火科技的旗帜,以扩大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培育农村科技先导型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为主线,以提高现代农民的科技知识、职业技能为重点,充分利用星火科技工作长期积累起来的技术、管理经验和科技服务体系等工作,坚持服务产业和分类培训的原则,通过星火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带动各级星火培训基地和星火学校、星火龙头企业大力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普及和培训,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二、目标 1、项目实施期限为:2004年8月至2007年7月 2、项目总目标: (1)培训人员106.8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民105万人次,培训科技兴农带头人6000人次(含师资200人次)、农民企业家6000人次(含市场营销师资50人次)、管理人员6000人次

(含管理师资50人次)。 (2)选择和编制与培训相适应的教材10册以上。 (3)组建杨树高效栽培与深加工、农产品标准化种植、特种水产养殖、石油机械和硅资源深加工、管理类培训等5个讲师团。 三、主要培训内容 (一)星火学校师资及高层管理培训 1、管理师资培训:现代企业管理,科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等,约100学时。培训师资50人次以上。 2、技术师资培训:杨树高产栽培技术师资培训,农产品标准化种养殖师资培训,特种水产无公害养殖师资培训等。每个班约100学时左右。培训师资200人次以上。 3、市场营销师资:产业链管理、市场营销知识、市场营销方法、市场营销技巧等。约50学时。培训师资50人次以上。 4、高层管理培训:现代企业管理、科技管理、产业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企业技术创新等。培训时间2天以上,培训200人次以上。 (二)杨树栽培和深加工培训主要内容 1、杨树种苗技术:杨树苗木繁育技术,优良种苗引进技术等。 2、杨树高产栽培技术:杨树生态林培育技术,杨树用材林培育技术,杨树纸浆林培育技术,滩涂防护林培育技术,施肥技

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通知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各街道党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持续深化“****”实践讨论活动,切实使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深化“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的总体目标,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把关心群众、依靠群众、切实为群众谋利益作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根本出发点,组织和引导全区广大机关干部下基层“接地气”,大力推进党员干部与基层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帮助基层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破解发展难题,力争使村(社区)班子领导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群众生活日益改善,为建设西部工业城、打造北部后花园、构建和谐新**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形式 (一)机关联系基层。区直机关分别联系一个村(社区),做到每个村(社区)都有结对帮扶单位,具体结对名单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区直单位对口农村(社区)联系表》为准。 (二)干部联系群众。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在本单位所联系村(社区) 第 2 页共 7 页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的 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穗办[2001]18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1.06.21 【实施日期】2001.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层领导 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 (穗办〔2001〕18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广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市县机构改革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粤组通〔2001〕40号)的精神,参照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做法,结合我市机构改革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竞争范围和对象 在市级机构改革中,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群团机关的中层领导职位全面实行竞争上岗。但专业技术性较强、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位,其岗位定员可采取“双向选择”、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单位领导班子决定的方式进行。 参加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人员,一般应是本机关现有同级职务人员和符合晋升资格条件的下一级职务人员(任副处级满两年、任正科级满三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年龄在40周岁以上具有中专学历的现任正副处长(主任),允许参加同级职位竞争上岗。年龄的计算以2001年12月31日为线。 为有利于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竞争,对任正科级职务满两年或年龄在3

新型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研究_以广州市为例_孙彬

DOI:10.13583/https://www.360docs.net/doc/591411399.html,ki.issn1004-3780.2015.03.013 新型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研究 ——以广州市为例 孙彬 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新型城市化的发展,大量农民工进城成为“新市民”,随之而来的就是农民工随迁子女队伍的不断壮大。作为农民工流入地的主要城市之一——广州,其农民工随 迁子女教育现状及问题和地方政府的应对策略皆具有相当的代表性。目前,随迁子女基数大、增长 快,同时教育资源相对短缺,构成了广州地区随迁子女教育现状的两大主要特征,为此,必须在现 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落实随迁子女异地中考、高考 政策等配套政策措施,并大力改善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条件。 关键词: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新型城市化;广州 中图分类号:C9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780(2015)03-0086-06 随着我国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实施,农民进城务工成为普遍现象。2012年10月,由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发布的《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称,中国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1]中国城市人口第一次超过了农村人口。进城的农民工,面临着如何在城市生存、发展的问题。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特指“80后”“90后”农民工,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越来越多地选择把子女带到城市,而不是把他们留在农村成为留守儿童。教育既是随迁子女们首当其冲的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程度。随着随迁子女队伍的不断壮大,因为教育资源不足和相关政策的滞后性,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日显突出,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研究意义 20世纪90年代开始,农民工进城开始由原来分散的、单个的方式向拖家带口的方式转变。进入21世纪,伴随着我国新型城市化的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开始走上历史舞台,随迁子女的数量也开始爆炸式地增长,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开始浮出水面。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不仅是农民工个人和家庭的问题,也是关乎社会和谐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对我国新型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将起着决定性作用。 (一)促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 我国文化中一直有重视家庭的传统,“安居”是“乐业”的前提。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而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讲,子女的教育问题是核心问题。从城市融入的角度来看,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是关乎农民工及其家庭能否在城市立足、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因此,随迁子女的教育情况影响着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情况。 (二)实现社会公平 国家统计局2014年发布的最新监测结果显示,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894万人,比上年增长2.4%。数量如此巨大的人群流动,不亚于一次移民(Migrant)运动。以移民研究的视角来看,在 基金项目: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2014年度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编号:2014C07)成果。 作者简介: 孙彬,广州市团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青年工作、志愿服务。

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劳社医〔2009〕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劳社部发〔2006〕15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当前我省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3号)和《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参保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全日制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对于流动性较大的外来从业人员,用人单位也可按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1.2%的标准,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按照《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用人单位为其外来从业人员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险种,应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与外来从业人员签订协议约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险种确定后,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不予变更。 用人单位可为其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二、待遇标准 已参加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从参保缴费次月开始享受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及门诊指定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优秀农民工表彰大会方案初稿.doc

关于安居置业公司在建项目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和表彰工作的 方案 一、组织目的:展示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农民工在新城建设中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激励农民工中的优秀人才自强不息、奋发有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尊重农民工、服务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二、表彰名称和对象 (一)优秀农民工。指在我司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遵纪守法的农民工。 (二)农民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指参与我司项目建设的各总包单位在劳动管理、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人文关怀、权益维护、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农民工的条件。 1.参加评选的农民工是指: 18周岁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登记在册,且已缴纳工伤保险,从事工地现场劳动的农民工。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团结互助,在工作单位起到了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进取,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精通业务,取得优异业绩,在某一专业或工 ―1―

种中发挥排头兵的作用。 4.品德高尚,助人为乐,有较高的文明素养。 (二)农民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的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政府及上级单位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2.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人文关怀、权益维护、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3.服务意识强,办事程序便捷。长期为农民工办实事,取得扎实的工作业绩,在农民工群体中有良好声誉。 四、评选原则 (一)公开透明。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扬民主,确保评选过程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面向基层。本次评选活动主要面向工程建设一线的广大农民工和为农民工开展服务工作的施工单位,且女农民工不少于受表彰总人数的20%。推荐的优秀人员兼顾各个工种。要坚持优中选优,真正把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选拔出来。 (三)发扬民主。农民工可以自荐或互荐,施工单位也可以推荐优秀农民工和先进集体。各项目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综合各方面意见,确定项目的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的推荐名单。 五、表彰规模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表彰规模。此次活动拟评选表彰优秀农民工14名,农民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个。 ―2―

广东省优秀农民工名单

广东省优秀农民工名单 广州市(42人) 吴清明广州珠江牛奶有限公司兽医班班长 庞冬广州市越秀区胜佳货仓商场分店经理 夏丰钗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 赖瑞才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高级主管 曾金桃广州市清香农产有限公司超市经理 廖文达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生产工 尹卜英(女)广州华新商贸有限公司炊事班班长 曾扬骥增城市圣宝鞋业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 尹凤姣(女)广州合和实业有限公司工人 朱山海广州骏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员工 刘天云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电炉炼钢厂生产调度员贺良泽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电焊工 石惠忠广东澳联玻璃有限公司冷端班长 卢宗光广州环球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廖汝杰广州宏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 吴瑞娟(女)广州美业针织印染厂有限公司水处理主任 朱蚌妹(女)广州市天河区市容环卫局第一管理所保洁班班长

张永强广州华威达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梁浩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整机厂装配组组长欧金燕(女)广州地中海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陆高峰广州市德威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理 刘换厅广州市格风服饰有限公司行政主管 陈权(女)霸王(广州)有限公司KA部经理 廖文平广州市宏达钢管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主任 张立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发动机分公司加工科班长赵春花(女)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马路清洁工 翟冰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文化站文化市场稽查组组长 巫伟强广州市番禺裕丰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何宗艳(女)广州星河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 杜启舟广州市番禺区石楼瑞兴鞋业加工厂总经理 苏敏(女)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育才幼儿园幼师 陈映文番禺区南村镇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出租屋整治组组长杨家晓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沙湾派出所辅警 刘羽永丰余纸业(广州)有限公司人事主管 何秋烦从化市民乐劳务有限公司第五装卸大队副队长 刘双(女)广州广纺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运转部值机工 米天成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分公司棚队班长黄永杰广东智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线路施工作业员 李文亮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游览区管理处保安队副队长 -2-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屇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要求,2015年继续执行《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6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全面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通过开展省级示范班培育、高校示范培育等方式在全省全面实施。各地要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机制,加快建立“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二、任务安排与实施环节 全省安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400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5800人,主要以培育家庭农场主为主包括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9000人,其中3500人为省级示范班,由省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农业院校共同主办,包括合作社负责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菜篮子”基地负责人、蚕种技术员、主要农作物病虫害调查技术员、病虫测报调查员、农产品检测员、种子生产加工技术员、土地纠纷调解员、林业经营人员、农资营销员、休闲观光农业点负责人、水稻新品种繁育员、家畜繁殖

建设项目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措施

建设项目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措施 建设项目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证措施 第一节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2004]2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4〕45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制定相关的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确保支付民工工资; 1)按文件情神,制定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措施。 2)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民工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或克扣。 3)每期在获得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均优先安排民工工资的发放,确保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4)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民工工资支付计划,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作适当调整,确保及时支付民工加班工资,提高民工的积极性。 5)从每期进度款中抽出5%比例的资金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进度款没能及时划拨时支付民工工资。 6)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民工工资,且民工工资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如劳务承包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民工工资,我联合体将采取直接向民工支付工资,并按合同对劳务承包公司进行处罚。 7)按国家、广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编制民工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记录民工工资支付时间、支付数额等情况,并保存备查。 第二节保证支付民工工资的措施 1)保证每期所获进度款优先安排民工工资的发放,否则,发包单位有权在下一期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款项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必要时直接支付给民工个人。 2)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规定的更改,提高或降低民工的工资。 3)按《劳动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规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 4)由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分包单位)负责直接支付民工工资给民工本人。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核发该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编制雇用人员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表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时间和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的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并向民工本人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农民工领取工资时应当办理签收手续。农民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领。 6)依法制定民工工资发放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民工工资发放的责任人和经办人、发放程序及签收办法,公布联系电话及投诉电话,并将工资发放制度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备案。

农开办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完整版)

农开办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农开办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二晚优质稻示范和免耕抛秧新技术推广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主持单位: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实施单位: 于田镇人民政府 技术依托: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实施规模: 二晚优质稻示范和免耕抛秧新技术推广1800亩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0人次以上。 实施期限: 201X年10—201X年10月 一、指导思想 以农业科技为先导,走现代农业之路。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农业科学技术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技术骨干,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与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及农作物优良品种的引进和推广,使项目区农业优良品种覆盖率和先进成熟适用技术入户普及率明显高于非项目区,从而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实施地点与规模 示范推广项目选择在交通方便、群众基础好、领导较重视的双季稻主产区于田地镇,示范面积1800亩。 三、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有三项: 优质稻示范推广、免耕抛秧新技术推广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一)、优质稻示范推广 示范区宜选择抗病、高产、优质、适应性强的品种,建议以国审组合丰源优272为主。该组合去年在我县种植5000多亩,表现为株高95厘米左右,全生育期116天左右,米质优,抗病能力强,产量高,受到好评。 (二)、免耕抛秧新技术推广 水稻免耕抛秧是将水稻免耕(或少耕)技术与水稻抛秧栽培技术相结合形成的一种新型栽培方式,具有轻型省工、节支省本的效果。 1、水稻塑料软盘育秧抛秧技术要点 ①把好播种关。亩用434孔的软盘60块,选用抗病高产优质品种 1.5公斤,催芽至破胸露白,应用旱育保姆种衣剂0.3-0.4公斤拌种。 ②把好育秧关。严格控制好秧苗高度,以水控为主,要防止烧芽烧苗。 ③把好抛秧关。抛秧叶龄控制在二叶一心至三叶一心,不要超过四叶。

古城中学关爱进城务工子女实施方案

古城中学关爱“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我校已有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跟班就读,学校对此开展进城务工子女关爱行动,从学习、生活、心理等全方位地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关爱行动寻求了多方帮助,我们注重活动的延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全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务工农民子女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大农民工子女的关爱力度,深入开展以扶贫、扶智、扶情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活动,为农民工子女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民工子女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他们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农民公子女”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1、建立健全教师与农民工子女的家访制度。 要求班主任每月与“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谈心一次,对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衡、涉嫌违法的“农民公民子女”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他们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他们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2、注重对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农民工子女,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他们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积极探索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时期。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资源,给学生以心理咨询和辅导。同时注意方法,给学生创造平等和谐的心灵交流环境,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生活的幸福和人间亲情,切实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着力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开展磨砺教育的研究试点,着重培养他们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要定期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金 【发文字号】穗工信[2015]1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10.13 【实施日期】2015.10.1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2017)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穗工信〔2015〕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反映。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3日 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设立和运作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根据《广东省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粤府〔2015〕35号)、《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是指由广州市财政出资,向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基金”)增资,增资款项全部用于由广州基金设立一家全资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公司(以下简称“母基金公司”)。母基金公司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全部资金用于设立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推动广州工业转型升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子基金,是指母基金公司、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制造业类、信息产业类、生产性服务业类等转型升级发展基金。 第四条市工信委负责对母基金公司的投资速度、投资范围、投资金额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珠三角地区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

珠三角地区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 【摘要】珠三角一直以来都吸引着大批的外来务工人员前来务工,近年来,他们的工作状况和生存质量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经实地调查、查询资料后大致了解了珠三角农民工如今的生活与工作状况,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与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字】 珠三角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生存状况新生代农民工 【正文】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加快,农民工作为我国社会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的一个特殊劳工群体渐渐进入城市。2010年,中共中央第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及权益保障也开始备受关注。 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工作状况和生活质量珠三角一直以来都是农民工的聚集地,众多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提供了众多的就业岗位。据深圳市的一份调查显示,该市50%以上的农民工从事加工制造业,三成左右的农民工则从事服务业;而在农民务工群体中能做到管理层的还不到一成。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虽然每工时的劳动强度比不上建筑行业,但它们的平均劳动时间却远远高于其他行业。广州市一项调查结果:广州市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天,每天工作9.28小时,没有双休日的占75.8%,有16.7%的人需要经常加班,有52.2%的人偶尔加班。农民工劳动强度大,但收入却不甚理想,工作状况和生活质量不容乐观。 首先,受工资水平低限制,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消费几乎全部用于住宿和食品消费,而在生病时,只有少数人会选择去正规医院,其他人大都选择自己买药治疗或去个体诊所。其次是居住环境质量差。近40%的农民工居住在工棚或集体宿舍里,地方狭窄拥挤,室内零乱,除了被褥衣物,几无他物。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常消费中,食品支出占近四成,而衣食住行的总支出则达到了70%以上。 其次,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情况也不容乐观。珠三角一些地方对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的执行大打折扣,甚至违背政策。一是公办中小学校向农民工子女额外乱收费的现象,并未停止。二是对招收民工子女的简易学校,采取不承认、排斥甚至扼杀政策。在缴纳借读费、赞助费的家庭中,平均缴纳费用为1226元。其中,有42.08%的农民工交了500元以下的费用,有29.44%的农民工交了500-1000元,16.33%的农民工交了1000-2000元。(广州市2008年调查数据)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穗劳社就[2009]1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9.06.08 【实施日期】2009.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 (穗劳社就〔2009〕1号)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六月八日

广州市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 定》(粤发〔2008〕4号)、《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粤农工办〔2008〕7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穗字[2008]10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穗字〔2009〕1号)精神,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要求,为推动我市“双转移”工作开展,特制定我市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努力成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为目标,配合全市产业转移进度,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和责任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各区、县级市和各部门积极性,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本市农村劳动力和本省户籍在职农民工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者技能提升和稳定转移就业。力争到2012年,新增转移本市农村劳动力25万人,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达到80%以上。全市每年培训本市农村劳动力5万人(其中有农村劳动力的区和县级市应承担主要任务,每年培训当地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不少于50%)。培训后考取单项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0%,就业率不低于85%,一年内稳定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二、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措施 (一)统筹安排,分类培训 1、以“职业资格技能导航计划”为导向,开展不同人群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对本市

2018年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2018年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做大做强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为核心,整合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化、生态化、休闲化、艺术化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任务 1、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150名。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电商人才(以下简称“电商人才”)培训150人。 三、工作安排 (一)确定培训对象 1、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结合我市实际,原则上以家庭农场主为主要培育对象。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生产经营型生产规模见附件2)。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市农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办事处初审、市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XX、XX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2.电商人才培训。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已开展或有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愿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应用基础。电商人才与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 (二)遴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跟踪服务培育对象三年的能力,以及三年以上农民培训工作经历等。按照省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对培训机构的条件要求实行属地认定和管理,遵循整合优质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确定,并与市农委签订培训合同。 (三)规范培训内容 1、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按照“因人制宜、按需培训、分类指导”的思路,以“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为目标,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科学设置教学培训内容,重点围绕农民创业能力、优良新品种、高效种养新技术、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能源与环境、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进行知识培训,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累计不少于15天。 2、电商人才培训。重点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网络店铺建设、产品包装、客户服务、网络店铺营销等内容。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其中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5天、参观学习2天。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工作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大议事 【发文字号】穗府办[2004]1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3.12 【实施日期】2004.03.1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细则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工作细则的通知 (穗府办[2004]1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工作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三月十二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以及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广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指全国、广东省、广州市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属于市政府职能范围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议案。 本细则所称的政协提案是指全国、广东省、广州市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本级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并经审查立案的、属于市政府职能范围的提案。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承办单位是指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工作任务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的有关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承办单位应当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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