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回执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回执绵一分三科[2011]1号

建设方(扣缴单位):绵阳市城市建设重点指挥部办公室

施工方(纳税人):绵阳兴绵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城郊乡普明办事处老干部宿舍及普明公司宿舍楼外墙漆、空调百叶工程

合同金额:元

应扣缴税款种类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营业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3%

城建税营业税 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 3%

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 1%

企业所得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2‰

企业所得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2.5% 应扣缴个人税款种类及税率:该工程系(身份证

号:)个人承包工程,按绵地税发[2010]50号文件规定,按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

纳税人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1%

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个人所得税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回执

绵一分三科[2011]1号

建设方(扣缴单位):绵阳市城市建设重点指挥部办公室

施工方(纳税人):绵阳兴绵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高新区社区服务中心、华瑞公司办公楼外墙漆;凝祥居小区、勤业大厦、云来宾馆、五金市场和爱家酒店空调百叶窗、雨篷工程

合同金额:元

应扣缴税款种类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营业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3%

城建税营业税 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 3%

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 1%

企业所得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2‰

企业所得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2.5% 应扣缴个人税款种类及税率:该工程系(身份证

号:)个人承包工程,按绵地税发[2010]50号文件规定,按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

纳税人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1%

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个人所得税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回执

绵一分三科[2011]1号

建设方(扣缴单位):绵阳市城市建设重点指挥部办公室

施工方(纳税人):绵阳兴绵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亨利小区、吉祥小区外墙风貌打造装饰工程

合同金额:元

应扣缴税款种类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营业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3%

城建税营业税 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 3%

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 1%

企业所得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2‰

企业所得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2.5% 应扣缴个人税款种类及税率:该工程系(身份证

号:)个人承包工程,按绵地税发[2010]50号文件规定,按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

纳税人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1%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回执

绵一分三科[2011]1号

建设方(扣缴单位):绵阳市城市建设重点指挥部办公室

施工方(纳税人):绵阳兴绵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科苑小区外墙漆、空调百叶;高新区堰管所、成铁家园、五星花园空调百叶工程

合同金额:元

应扣缴税款种类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营业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3%

城建税营业税 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 3%

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 1%

企业所得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2‰

企业所得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2.5% 应扣缴个人税款种类及税率:该工程系(身份证

号:)个人承包工程,按绵地税发[2010]50号文件规定,按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

纳税人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1%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回执

绵一分三科[2011]1号

建设方(扣缴单位):绵阳市城市建设重点指挥部办公室

施工方(纳税人):绵阳兴绵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游仙区东津路教师公寓7栋风貌打造工程

合同金额:元

应扣缴税款种类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营业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3%

城建税营业税 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 3%

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 1%

企业所得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2‰

企业所得税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 2.5% 应扣缴个人税款种类及税率:该工程系(身份证

号:)个人承包工程,按绵地税发[2010]50号文件规定,按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

纳税人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1%

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合计数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范本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页脚内容7 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小型工程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层数:__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 ;檐高/跨度:_______________米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99-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内或承包造价在50万元以内的建筑工程。 页脚内容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备案表》原件; 2、施工合同正式文本(GF-XX-0201)原件; 2、公开招标的工程:应提交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3、直接发包工程:应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该工程执行现行定额预算书原件(盖注册造价师章及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文稿; 4、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代理人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篇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上备案流程 一、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年、月、日(8位数)+流水号(2位数)+承包方式(代码:A总承包,B专业承包,C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XX年11月11日某施工 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XX5 XX1111 01 A01 000(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XX5 XX1111 01 A01 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网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 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网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 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 6 位数)十年、月、曰(8 位数)十流水号( 2 位数)十承包方式(代码: A 总承包, B 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2014 年11 月11 日某施工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 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201052014111101A000 (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 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201052014111101A01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 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模块,上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5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管理部门办理核实备案手续。 二、合同文本要求 使用合同文本的要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应当使用住房城乡建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三、提交备案的施工合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2 .承包范围、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标准”中规定的人员)、质量标准、合同价款。 3.对涉及工程价款的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备案)

BF-2002-0212 单位级别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中加吉鼎A、B、C、D区住宅及配套设施、E区 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ztdcht-01- 发包人:中铁建设集团中加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人:北京立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局监制

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文件。 1.3设计工程批准文件。 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第二条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投资,双方相互提交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 2.1设计内容涵盖甲方委托的工程项目及项目中应包括各专业,具体内容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标标书、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为准,如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或仍有选择的余地的问题,如结构形式、工艺、施工方法对设计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约定。 2.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见附表一,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详见附表二,设计阶段、规模、投资见附表三。 第三条设计费及支付方法 3.1本工程设计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 3.2本工程设计费详见附表三。本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设计费。 3.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拨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3.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设计概算确定的设计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3.5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合同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合同备案: 1、施工企业网上填报后打印的《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原件;(有) 2、加盖市住建局公章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承接业务记录表》复印件(有) 3、加盖市住建局备案章的保函复印件(有)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监理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监理提供) 5、由公证处密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或收件回执复印件;附:施工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6、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有,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招标工程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公章,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如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须提交拟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报价审核意见备案证明复印件。(若不是,即不用提供)

施工许可证: 1、《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上网下 载填写资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资证明) 3、市公安消防局或消防大队或公安分局消防股出具的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有) 4、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资料(有) 5、市住建局签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复印件(有) 6、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格塘提供,需要携带原件核对)注: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超出有效期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7、已办理监督登记的《东莞市建筑工程监督登记表》 (有) 8、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提交方案) 9、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提交:□《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商品混凝土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向混凝土公司取) 10、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勘察单位公章);(复印两份) 11、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证明》,地税部门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 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 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 (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93041076.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 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 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93041076.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

148066-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

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小型工程本)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面积:平方米:层数: 结构类型:;檐高/跨度: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台资等)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内或承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惩,有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2条图纸。发包方于年月日,向承包方提供套图纸。 第3条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工程师姓名:;项目经理姓名: 第4条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想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包保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即使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诠释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诠释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为了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正常的运作秩序,为了保证工程发、承包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查明工程中标信息,承包、发包双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监理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资质和资格证书、工程分包信息以及企业的经营信誉,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把关,时期具备可行性、合法性以及文字的准确性,并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存档备查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根据。 一.以备案为准的情况主要针对实质性内容不一致部分 依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中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招标人、中标人背离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一下罚款。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行签订一份甚至多份和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或黑白合同。到底按照哪一份合同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不管中标合同签订在前还是签订在后,或无法确定中标合同的签订时间,均得出相同的结论。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工程款的结算依据主要是针对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部分,而不是一般的合同内容变更或其他条款的修改。所谓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变更指的是影响或决定当事人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一般而言,包括合同的价款、合同的期限、工程的质量等内容。 虽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但是并不意味着合同不能够变更,如果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减、工程价款的调整、工期变化等,并不是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背离和改变。 二,以备案为准的情况主要适用于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司法实践中,承包人往往是按照对自已有力的一份合同起诉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不一定诉请合同无效,双方可能对合同效力并不持异议。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不必主动认定多份合同的具体效力问题,可以只确定以那一份合同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由此可见,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其积极意义在于,并不涉及那一份合同的效力问题,而是明确了依据备案合同结算工程款问题。 三,应当把握黑白合同与合同正常变更的界限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手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

目录 1.系统运行环境 (1) 1.1系统支持 (1) 1.2最低硬件配置 (1) 1.3设置IE (2) 2.业务功能 (3) 2.1系统登录 (3) 2.2造价企业合同备案 (6) 2.2.1合同备案 (6) 2.2.2合同变更 (10) 2.3施工企业合同备案 (12) 2.3.1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 (12) 2.3.2专业承包合同备案 (12) 2.3.3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13) 2.4监理企业合同备案 (13) 2.5招标代理机构合同备案 (13) 2.6勘察单位合同备案 (13) 2.7设计单位合同备案 (14) 2.8项目管理合同备案 (14) 2.9其他工程类型合同备案 (14) 2.10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备案 (14) 1.系统运行环境 1.1系统支持 本系统需在windows操作系统环境下运行,浏览器版本Internet Ex?plorer9.0或以上版本。 1.2最低硬件配置 CPU:P4 2.0以上,内存:大于512M,低于此配置,会影响系统运行速度,甚至无法正

常使用。 1.3设置IE 登录本系统时,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93041076.html,)加入为可信任站点。步骤如下: 1)打开IE浏览器,点击菜单栏的工具选项,在下拉列表中选择 2)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插页,选择然后点击按钮。 3)在弹出窗口中,将本系统网址添加到区域中,点击按钮,再点击 按钮即可。如图1-3所示:

2.业务功能 2.1系统登录 打开IE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s://www.360docs.net/doc/593041076.html,/”,按回车键,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首页,在界面中点击“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如下图所示:

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操作步骤

十堰市建筑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操作步骤 方案一:原单位无账号 1、备案经办人持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及“中标通知书”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站406 室登记领取企业注册账号(办理此事时可顺便到二楼综合办公室领取廉洁协议书一套-共三份); 2、备案经办人登录《湖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93041076.html,),点击右栏“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备案系统”(此处是进入系统的入口)(https://www.360docs.net/doc/593041076.html,)进行“企业注册”,然后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及经办人信息; 3、造价站审核企业相关信息(2、3步造价办会代为操作完成); 4、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备案经办人系统显示内容要求录入相关合同条款及上传相关文件 (登录前点击该界面右上方“操作手册”下载相关具体操作流程);三个相关文件必须上传《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商务标书》;其中商务标书需上传XML格式,其余两个文件可上传word或pdf格式文件,【注意:只能上传一个附件,若有多个附件需要转到一个文件里或打包上传,打包上传本人还不会】具体操作请参阅https://www.360docs.net/doc/593041076.html,)首页“造价软件”—“软件介绍”。 5、造价站在网上审核,不合格发回整改;合格后从系统直接打印施工合同,打印一份施工 合同及两份备案表后到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同时准备以下文字资料到造价站办理备案: (1)、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2)、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包括“工程 量清单”); (4)、中标人商务标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原件; (6)、建设单位同施工、勘察设计、中介签订的廉洁协议书原件; (7)、电子文档立面效果图; 6、造价站联系电话:8466820 联系人:(杜工、张工) 7、备案完成后拿施工合同简本复印件及施工合同原件到海关三楼综合科办理退换保证金 的文书(综合科位于三楼左手第一间办公室);拿到退还保证金的文书后到市招投标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手续。 委托书 致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造价站: 我司委托:××公司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到贵站办理:合同备案的相关事宜,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请贵站给予协助,谢谢! 委托单位:××××××有限公司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一、网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网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十年、月、曰(8位数)十流水号(2位数)十承包方式(代码:A总承包,B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2014年11月11日某施工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201052014111101A000 (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201052014111101A01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承包人使用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模块,上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

合同范本之北京市建委施工合同

北京市建委施工合同 【篇一:北京建委备案结构分包合同(范本)】(bf―2009―0208)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 结构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bo2地块住宅项目3标段 劳务发包人: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承包人: 金坛市金洪安装劳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筑委员会 监制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三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劳务作业承包人:金坛市金洪安装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亦庄b02地块住宅项目工程 2、分包合同内容:结构扩大劳务施工 2.1本合同分包范围:3标段结构劳务施工。 3标段:建筑面积 56315.6 m2;其中:地下15784 m2,地上40531.6m2 。 新具体分布,最终结算按预算部门与中标单位双方核算的面积数为准(建筑面积按北京市2012定额计算规则,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不含外墙保温、装饰面),投标综合单价不会因建筑面积的变化而调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1)依据本工程的结构施工图纸、建筑施工图纸、机电施工图纸显示的,与结构施工有关的(除招标人特别指出的内容:基坑护坡、桩基工程、褥垫层、防水以外)所有结构施工内容;以及完成该项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招标文件列明的甲供材料除外)、机

械(招标文件列明的机械除外)及中小型机具、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及为达到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要求所发生的费用、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奖罚条件而发生的费用等全部费用,均综合 在对应的平米报价内; 2)与结构有关的土石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配合挖运基础垫层下皮以上300mm厚土(石)方及电梯井坑、集水坑土方;楼座后浇带降板位置的cfg桩褥垫 层修边及反梁位置的土方及褥垫层下挖;地基钎探及验槽(cfg桩区 域不进行钎探); 3)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钢筋混凝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构件的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基础结构(含垫层);主体结构;后浇带、止水带(主材甲供)、施工缝(止水钢板、遇水膨胀止水条,主材甲供)、图纸显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水池、排水沟、集水坑、电缆地槽、截水沟、出屋面通风道、屋 面出人孔、太阳能基础)、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堵洞、开洞、封洞等结构施工和预留工作(特别强调,如承包人结构施工时,未 进行预留洞的预留,则必须在竣工验收前完成静力切割的开洞及封 堵(如需要),此费用已综合在平米报价中)。 4)与结构有关的杂项工程:爬梯及上人孔的出口预留;雨篷、排水沟、集水井、集水坑、外排雨水系统、电梯相关预留预埋,电梯吊 钩等的结构施工和预留工作; 5)与结构施工有关的其他内容:以下内容已包含在结构施工范围内和综合考虑其费用到平米单价中 褥垫层以上的结构工程,地下室平面、立面防水找平层、保护墙(层);从现场钢筋加工厂运至施工范围内(塔吊有效吊装范围内)的运输(如适用)、钢筋绑扎(包括加工厂内点数,场内装卸用工,钢筋接头对接等用工)(如适用);测量放线;混凝土浇注、振捣、养护(包括布料机的供应、场外运输、安装使用、调整移动、泵管 的安装、泵管架的搭设、疏通和清理等辅助用工);结构的处理用 工(包括钢筋除锈、施工缝剔凿、现场清理整修等);结构墙体后 浇带防水施工前封闭用的混凝土板的预制安装(原料采用现场泵车 每次打灰后的返管剩灰);搭拆模板支设系统;塔吊基础施工及安 装配合;项目内供材料的进出场现场装卸车;生活区自用床铺、灶 台搭设(材料由投标方自供),生活区及文明施工现场所发生的

合同备案操作手册

江苏省建筑市场施工合同备案系统 使 用 手 册 2.0 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目录 目录 (2) 第一章基本操作 (4) 1.1 系统登录 (4) 1.2 浏览器基本设置 (5) 1.3 打印设置 (7) 第二章合同备案 (10) 2.1. 在建工程合同备案 (10) 2.1.1. 施工合同备案 (10) 2.1.2. 过渡期内合同备案 (21) 2.1.3. 外资(中外合资)合同备案 (22) 2.1.4. 工程总承包(代建)合同备案 (26) 2.1.5. 园林工程合同备案 (26) 2.1.6. 联合体中标工程合同备案 (26) 2.1.7. 2014年1月1日前合同备案 (27) 2.1.8. 本企业合同模板 (27) 2.2. 在建工程合同变更(人员变更) (29) 2.2.1. 施工合同变更 (29) 2.2.2. 过渡期内合同变更 (31) 2.2.3. 外资(中外合资)合同变更 (31) 2.2.4. 工程总承包(代建)合同变更 (31) 2.2.5. 园林工程合同变更 (31) 2.2.6. 联合体中标工程合同变更 (31) 2.2.7. 2014年1月1日前合同变更 (31) 2.3. 在建工程合同解除 (31) 2.3.1. 施工合同解除 (31) 2.3.2. 过渡期内合同解除 (33) 2.3.3. 外资(中外合资)合同解除 (33) 2.3.4. 工程总承包(代建)合同解除 (33) 2.3.5. 园林工程合同解除 (33) 2.3.6. 联合体中标工程合同解除 (34) 2.3.7. 2014年1月1日前合同解除 (34) 2.4. 施工业绩补备 (34) 2.4.1. 省内业绩补备 (34) 2.4.2. 省外业绩补备 (38) 2.5. 二维码验证 (42) 2.6. 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44) 2.7. 各地建设单位项目登记网址 (45) 2.8. 已确认合同退回 (45) 2.9. 在线竣工工程申报(总承包、专业承包) (46) 2.10. 在线交工工程申报(专业分包) (49) 2.11. 附件关键岗位人员添加操作说明 (49) 2.12. 一体化平台关键岗位人员数据来源说明 (50)

南京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行为,依据《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分为三类: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含专业承包合同); (二)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三)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建管处)负责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 城区(包括六城区、雨花、栖霞、沿江工业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原浦口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在市建管处办理。 江宁、六合、浦口区和溧水、高淳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工作由各区(县)建工(设)局负责具体实施,各区县应接受市建管处的业务指导并实时通过市建管处“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传

输合同备案情况。 第四条所有的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第五条签订施工合同应当使用国家和省市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双方如需要,应当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参照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未使用国家和省市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比 照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签订,其申请备案的合同条款应当合法、真实。 第六条承包人应在中标后两个月或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将施工总承包合同报送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办理备案后,签订分包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办理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施工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履行施

北京市施工合同备案相关规定

事项名称:合同备案 事项类别:日常服务类 办理对象及范围:招标人在对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依法进行招标后,招标人与依法中标的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2001年6月);3、《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63号,2002年9月);4、《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2号令,2003年11月) 办理程序:(一)申请。提交材料:1、合同签订备案:(1)北京市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备案登记表;(2)全部合同正副文本;(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5)委托人的授权书;(6)备案人员的岗位证书。2、合同变更、终止或解除备案:(1)北京市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变更、解除)备案登记表;(2)合同变更协议、合同解除协议;(3)合同终止备案应提交《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4)工程款结算情况协议书。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资料转审查人员。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有关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请人即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二)受理。标准:依法签订了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合同或依法终止、变更、解除了以上合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备案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备案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备案人员。(三)告知。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准予备案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件,并及时向申请人送达。对不予备案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及时退回申请人。 申报材料:1、全部合同正副文本;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委托人的授权书; 5、备案人员的岗位证书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合同网上备案操作手册

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系统 之 施工合同备案网上预审 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章说明 (3) 第二章企业注册 (5) &2.1 系统登录页面 (5) 第三章系统备案流程 (10) &3.1 合同填报 (10) &3.2 整改合同 (16) &3.2 待报送合同 (18) &3.2 已办结的合同 (20)

第一章说明 ?系统简介 合同备案网上预审系统旨在建立全省统一的施工合同备案数据接口标准,规范合同管理,实现基础数据的积累,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系统登录说明 登录方式:IE浏览器,系统推荐使用IE8.0版本浏览器。 登录地址:温州工程造价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93041076.html,)的合同备案网上预审系统或直接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593041076.html,。 ?系统角色说明 系统角色大体上分为两种:监管人、备案人(包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备案人:提交合同给监管人进行审核,根据管人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合同进行整改。 监管人:对备案人提交的合同进行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 ?合同备案流程: 1、备案人网上提交预审 (1)合同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办理网上备案,凭帐号和密码登陆合同备案网上预审系统。 (2)按照中标情况在网上填写合同范本,及上传相关资料。

(3)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提交审核。 2、监管人网上预审 (1) 监管人网上审核合同内容。 (2) 不通过,填写整改意见,发回整改。 (3) 通过,填写备案预审意见。 (4) 发回执,提示下一步做什么。 注:以上为线上业务。 3、备案人准备备案资料(纸质资料) (1) 网上预审通过后,备案人在系统中打印合同文本(有条形码及水印标志)。 (2) 发包人、承包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并整理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按照窗口办事指南)。 (3) 备案人报送审批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4、审批窗口办理备案业务(盖备案章) (1) 审批窗口接收备案人报送资料。 (2) 审批窗口审查备案的书面资料完整性及真实性,核对上传的附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 不通过,发回整改备案人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相关资料。 (4) 通过,审批窗口填写合同备案号和备案日期,并加盖审批章,备案工作完成。 注:以上为线下业务。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编号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编号 篇一: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程序和资料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程序和资料 一、由中标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施工企业经办人员持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办理。 三、必须使用标准合同文本(GF-2013-0201),否则不予受理。 四、备案资料 (一)中标通知书 (二)施工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境外、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承包人,应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项目立项批文(原则上哪级立项就须在哪级备案) (四)施工合同原件(1份装订在备案资料中,其余盖章后返还),所有合同均盖合同双方公章于齐缝处,合同不分正副本。 (五)投标报价书(盖施工企业公章和造价人员人员执业资格证章的报价书封面,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部分,不含材料分析部分)。 (六)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报送。 五、审核资料,确认是否受理。 六、填写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备案机构存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合同备案章。 要求:报送资料需胶装成册。 篇二: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操作手册 江苏省建筑市场施工合同备案系统 使 用 手 册

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目录 目录............................................................... ..................................................................... (2) 第一章基本操作............................................................... ..................................................................... . (3) 系统登录............................................................... ..................................................................... (3) 浏览器基本设置............................................................... (4) 打印设置............................................................... .....................................................................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2016

京建法【2015】20号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东城、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各区、县工商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1月27日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 本办法所称专业承包是指具备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的承包人直接从建设单位承包专业工程。 第三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施工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参与制定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开展合同行政指导。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本市施工合同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施工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本辖区内参与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合同行政指导。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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