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 15981-1995

第一篇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压力蒸汽灭菌技术标准及其评价灭菌效果的检测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对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灭菌效果的评价。

2、试剂

本标准所用试剂,凡未说明规格者,均为分析纯(AR),水为蒸馏水。

2.1 蛋白胨。

2.2 葡萄糖。

2.3 溴甲酚紫酒精溶液:取溴甲酚紫2.0g,溶于100mL95%乙醇中。

2.4 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配制:蛋白胨10.0g,葡萄糖5.0g,溶于1000mL蒸馏水中,调pH值至7.0~7.2,然后再加2%溴甲酚紫酒精溶液0.6mL,摇匀后,按5mL/管,分装包口,置压力蒸汽灭菌器中,于115℃灭菌40min后备用。

3、指示菌

嗜热脂肪杆菌芽胞(ATCC 7953或SSI K31)菌片,含菌量为5×10(上标始)5(上标终)~5×10(上标始)6(上标终)cfu/片,121℃下,杀灭90%微生物所需时间D(下标始)121(下标终)值为1.3~1.9min,杀灭时间(KT值)为≤19min,存活时间(ST值)为≥3.9min。

4、化学指示剂

需用卫生部批准的化学指示剂。

5、技术要求

6、检测方法

6.1 生物学指标(用作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灭菌效果的依据)。

6.1.1 将嗜热脂肪杆菌芽胞菌片两个分别放入灭菌小纸袋内,置于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

6.1.2 灭菌柜室内,上、中层中央和排气口处各放置一个标准试验包(由3件平纹长袖手术衣,4块小手术巾,2块中手术巾,1块大手术巾,30块10cm ×10cm、8层纱布敷料包裹成25cm×30cm×30cm大小)。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用通气贮物盒(22cm×13cm×6cm)代替标准试验包,盒内盛满中试管,指示菌片放于中心部位两只灭菌试管内(试管口用灭菌牛皮纸包封),将盒平放于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底部。

6.1.3 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在无菌条件下,取出标准试验包或通气贮物盒中的指示菌片,投入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中,56℃培养48h,观察培养基颜色变化。

6.2 化学指标

在物品包外用化学指示胶带,可作为物品是否经过灭菌的处理标志。在物

品包内中心部位用化学指示剂,可作为物品是否灭菌的参考标志。

7、结果判定及评价

7.1 同次检测中,标准试验包或通气贮物盒内,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全部不变色,判定为灭菌合格。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由紫色变为黄色时,判定为灭菌不合格。

7.2 化学指示剂的颜色变为与灭菌合格标准色相同时,或熔化时作为灭菌合格的参考标准。

第二篇紫外线表面消毒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

8、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物体表面消毒用紫外线的波长、强度及评价其消毒效果的物理学指标和生物学检测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紫外线直接照射到的物体表面消毒效果评价。

9、指示菌

9.1 大肠杆菌(8099或ATCC 25922)。

9.2 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ATCC 9372)。

10、物理学指标

10.1 在电压220V时,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在室温为20~25℃的使用情况下,253.7nm紫外线辐射强度(垂直1m处)应≥70μW/cm(上标始)2(上标终)。

10.2 在电压220V时,高强度紫外线灯,在室温为20~25C的使用情况下,253.7nm紫外线辐射强度(垂直1m处)应≥200μW/cm(上标始)2(上标终)。

10.3 照射剂量按式(1)计算:

剂量(μW.s/cm(上标始)2(上标终))=强度(μW/cm(上标始)2(上标终))×时间(s) (1)

11、检测方法

11.1 物理学检测方法

11.1.1 灯管的紫外线强度(μW/cm(上标始)2(上标终))用中心波长为253.7nm的紫外线强度测定仪(标定有效期内),在灯管垂直位置1m处测定。

11.1.2 在实际应用中消毒表面的照射强度应以灯管与消毒对象的实际距离测定。

11.1.3 表面消毒接受的照射剂量,应达杀灭目标微生物所需。对大肠杆菌,照射剂量应达到20000μW·s/cm(上标始)2(上标终),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应达到100000μW·s/cm(上标始)2(上标终)。

11.2 生物学检测方法

11.2.1 采用载体定量消毒试验。载体制备按本标准附录C进行。

11.2.2 开启紫外线灯5min后,将8个染菌玻片平放于灭菌器皿中,水平放于适当距离照射,于4个不同间隔时间各取出2个染菌玻片,分别投入2个盛有5mL洗脱液(1%吐温80,1%蛋白胨生理盐水)试管中,振打80次。

11.2.3 经适当稀释后,取0.5mL洗脱液,作平板倾注,每个染菌玻片接种两个,放37℃培养48h作活菌计数。

11.2.4 阳性对照,除不作照射处理外,取2个染菌玻片分别投入2个盛有5mL洗脱液中振打80次,余按4.2.3进行。

11.2.5 计算杀灭率

12、判定标准

12.1 对指示菌杀灭率≥99.9%判为消毒合格。

12.2 达物理学检测标准时,作为消毒合格的参考标准。

第三篇液体消毒剂消毒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

13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方法具体规定了消毒剂消毒效果生物学检测方法及其评价标准。

本方法适用于消毒剂对各种物体的消毒效果评价。

14 理化指标

将消毒剂置20±2℃水浴中,测定在使用浓度下杀灭指示微生物达到消毒或灭菌所需的最短时间(min)。

15 指示微生物

15.1 细菌

15.1.1 细菌繁殖体: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大肠杆菌(8099或ATCC 25922)。

15.1.2 细菌芽胞: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ATCC 9732)。

消毒供应中心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一、术语和定义 1、消毒供应中心(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2、去污区: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D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4、无菌物品存放区: 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5、去污: 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6、外来医疗器械: 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4管理要求 4.1医院 4.1.1应采取集中管理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4.1.3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1.4应将CSSD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4.1.5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的CSSD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4.2消毒供应中心 4.2.1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 案。 4.2.2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4.2.3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 4.2.3.1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4.2.3.2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1 5基本原则 5.1CSSD的清洗消毒及监测工作应符合WS310.2和WS310.3的规定。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方案说明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三、术语和定义 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4 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5 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CSSD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 设备、药械及耗材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其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五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1 回收 1.1 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由CSSD集中回收处理;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应双层封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CSSD单独回收处理。 1.2 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采用封闭方式回收,避免反复装卸。 1.3 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2 分类 2.1 应在CSSD的去污区进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点、核查。 2.2 应根据器械物品材质、精密程度等进行分类处理。 3 清洗 3.1 清洗方法包括机械清洗、手工清洗。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04-05发布 -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

环境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环境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监测目的 为有效评价医院消毒设备是否正常,消毒药剂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达标,定期对医院环境及消毒灭菌效果等进行监测,以有效预防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二、监测范围 对医疗环境、医务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液、紫外线灯、压力蒸汽灭菌、消毒灭菌后物品等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三、监测要求 (一) 压力蒸汽灭菌 1.物理监测:每锅登记温度、压力、时间、锅次、物品、消毒员等。 2.化学监测:常规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3.生物监测:每周一次,有植入物时每锅进行生物监测。 (二) 紫外线灯 1.日常监测:登记照射时间、累计使用时间、使用人签名,每周一次擦拭记录。 2.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有监测记录。 (三) 消毒剂 1.化学指示卡监测:含氯消毒剂每日监测,戊二醛每周监测,有记录。 2.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进行生物学监测。使用中的灭菌用消毒液要求:无细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四)医疗环境、医务人员手的清洁消毒效果监测 每季度对感染高风险部门(病房手术室、外科门诊手术室、妇科门诊手术室、口腔科、检验科、供应室、急诊室)、普通科室的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等部门进行空气、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使用中的消毒剂、消毒灭菌后物品的微生物监测一次;当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1.灭菌后的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后的医疗用品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治病微生物)。 2.各治疗室空气中细菌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物体表面的细菌菌落总数≤10cfu/ cm2。 3.手术室空气中细菌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物体表面的细菌菌落总数≤5cfu/ cm2。 4.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最新实验室消毒规程

实验室消毒技术规范 一.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实验室器材、检验单、废弃标本及相关人员的消毒。检验科的工作场所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储藏室、培养基室和试剂室;半污染区指卫生通道、更衣室、缓冲间;污染区包括标本收集、存放、处理室、检测室。 二. 消毒原则: 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应分别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处理。清洁区和污染区的消毒要求、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若清洁区和污染区无明显界限,按污染区处理。 清洁区若无明显污染,应每天开窗通风换气数次,湿式清洁台面、地面1次;污染区在每天开始工作前及结束工作后,台面、地面应用含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液各擦拭1次,空气选用循环风动态消毒法消毒处理,废弃标本应分类进行消毒处理后排放。半污染区环境消毒同污染区,工作衣、帽每周换洗2次,拖鞋每天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250mg/L的二溴海因或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1次。所以清洁消毒器材(抹布、拖把、容器)不得与污染区或半污染区共用。工作人员每次下班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1min-2min。结核病专业检验室工作人员,每次连续佩戴口罩不得超过4h,工作衣若有明显致病菌污染或从事烈性菌标本检验后,应随时更换,及时进行消毒灭菌。 三. 检验单的消毒: 污染检验单送出前用便携式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距检验单面不高于 3.0cm缓慢移动,照射3s-5s,必须两面照射;也可用经卫生部批准的专用甲醛消毒器薰蒸消毒。 四. 空气的消毒: 对污染区内明显产生传染性气溶胶的操作(搅拌、研磨、离心等),特别是可通过呼吸道传播又含有高度传染性微生物(炭疽杆菌、分枝杆菌、球孢子菌、组织胞浆菌、军团菌、流行性感冒病毒等)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负压)内进行,使空气经细菌滤器或热力杀菌通道排出室外,柜内形成负压。要求严格无菌的操作如倾倒培养基、菌种转种和细胞转瓶等,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A0值是评价下列哪项消毒效果的指标() A.湿热 B.干热 C.环氧乙烷 D.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 2、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的体积通常() A.>60L B.<60L C.等于60L D.无要求 3、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植入型器械进行生物监测的频率是() A.每批次 B.每天一次C.每周一次D.无特殊要求 4、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监测法的监测频率是() A.每批次 B.每天一次C.每周一次D.每月一次 5、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灭菌时,进行生物监测时() A.应直接将一支生物指示物,置于空载的灭菌器内 B.应直接将一支生物指示物,置于满载的灭菌器内 C.应直接将一支生物指示放于标准测试包内,置于空载的灭菌器内 D.应直接将一支生物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 6、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的监测: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多少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A.一次B.二次C.三次D.以上都不是 7、生物监测需每批进行的有() A.压力蒸汽灭菌 B.干热灭菌 C.环氧乙烷灭菌 D.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 8、生物监测需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的有() A.压力蒸汽灭菌 B.干热灭菌 C.环氧乙烷灭菌 D.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 9、压力蒸汽灭菌的生物监测的指示菌为() A.枯草杆菌芽孢 B.嗜热脂肪杆菌芽孢 C.两者均可 D.以上都不是 10、一天内进行多次生物监测时() A.如果生物指示剂为同一批号,则只设一次阳性对照 B.无论生物指示剂是否为同一批号,均只设一次阳性对照 C.即使生物指示剂为同一批号,也要设多次阳性对照 D.无论生物指示剂是否为同一批号,也要设多次阳性对照 二、多项选择题 1、对清洗消毒设备的监测与验证要求有() A.清洗消毒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验证 B.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年对压力和安全阀门进行检测校验 C.干热灭菌器应每年用多点温度检测仪对灭菌器各层内、中、外各点的温度进行物理监测 D.低温灭菌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验证 2、清洗质量的监测包括对以下哪些项目的日常监测与定期监测() A. 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 B.清洗消毒器及其质量的监测

消毒灭菌工作规范

文件名消毒灭菌工作规范 电子文件编码YFGL-02-006 页码9-1 一、消毒、灭菌方法的分类 1.物理消毒灭菌法 (1)热力消毒灭菌:干热法、湿热法。 (2)辐射法消毒灭菌:紫外线、闵湎 (钴60)。 (3)清洁消毒。 (4)其他消毒法。 2.化学消毒法:使用化学消毒剂杀死和消除病原微生物的方法为化学消毒法。根据对微生物的杀灭作用分为三类: (1)高效化学消毒剂:能杀死包括细菌芽胞、真菌孢子在内的各种微生物,又称灭菌剂。如甲醛、戊二醛、过氧化氢等。 (2)中效化学消毒剂:能杀死除菌芽细胞以外的各种微生物,如乙醇等。 (3)低效化学消毒剂:只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类病毒,有的对真菌有一定效果,如新洁尔灭、来苏尔、石炭酸、洗必泰等。

二、医疗器物分类及灭菌、消毒方法的选择 医院内使用的医疗器械及各种用具,按其导致病人院内感染的危险度分为高危、中危、 低危三类,根据医疗器物分类,选择正确、合适的灭菌方法,这是预防医源性感染的基本原则。 1.高危物品的灭菌 (1)高危物品的范围 损伤皮肤、粘膜、进入无菌器官或深部组织的医疗器物属高危物品,如外科手术器械、注射器针头、动静脉置管、器官组织移植物、泌尿道插管、注射液体均属这一类。 文件名消毒灭菌工作规范

电子文件编码YFGL-02-006 页码9-2 (2)灭菌措施 高危物品一旦被病原体污染,将会引起严重感染的可能,这一类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灭菌,首选压力蒸气灭菌,不能耐受高压的可采用干热灭菌、环氧乙烷气体及高效化学灭菌剂如2%戊二醛、6%过氧化氢等(但如有可能尽量避免使用)灭菌,灭菌后必须做灭菌效果监测。 2.中危物品的消毒 (1)中危物品的范围 指接触病人粘膜、皮肤的医疗物品,如呼吸机、麻醉机、口腔科器械、纤维鼻咽镜、喉镜(纤维、动态)、支气管镜、胃镜、阴道窥器、体温计等,损伤引起感染几率相对较低,但对免疫机能低下者,则导致感染危险度增加。 (2)消毒措施 此类物品必须采用高效消毒剂,其中金属器械(部分口腔科器械及内窥镜活检钳、镊子等)可耐高温、高压的采用压力蒸气消毒,或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体温表用0.5%过氧乙酸消毒。 3.低危物品消毒

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和灭菌

第二十二章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与灭菌 医疗器械是指医学领域内所使用的各种器械,包括用于临床诊断治疗的各种器械、医学试验和临床检验的各种器材。 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和灭菌是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保证医疗质量的关键手段之一。可以说,没有优良的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技术,就不会有现代外科技术的发展,就不能保证各种侵润性诊疗技术得以实施,现代医学就不可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 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现代外科技术的发展,对消毒灭菌技术的要求愈来愈高、依赖性愈来愈强,在消毒灭菌方面引进和使用新的技术和方法,科学合理使用消毒灭菌技术显得愈来愈重要。 第一节概述 根据现代预防医学观点,污染医疗器械的处理程序应该是消毒、清洗、干燥、灭菌,这样更有利于减少医护人员医院内职业感染,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更符合卫生学要求。为了便于科学合理处理污染医疗器械,应该对现代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及其应用与进展,医疗器械本身发展现状、形状结构、材料分类等对消毒灭菌处理的特别要求有比较好的了解。 一、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存在的问题 (一)灭菌前预处理问题 : 污染的医疗器械在灭菌前的处理质量直接影响灭菌质量,目前在这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认真执行规范精神: 2002年版《消毒技术规范》规定,非感染性污染器械可直接使用加酶洗涤剂作清洗处理;感染性病人用后的污染器械必须先进行消毒处理;对于器械上残留血迹应彻底刷洗;洗干净后的器械经干燥后,尽快包装。 2.清洗前消毒: 经过现代预防医学研究已经清楚认识到,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可携带许多极危险的致病因子,如血液传播性致病因子即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HCV)、爱滋病病毒(HIV)等,这些致病因子可通过污染的器械,经人体损伤的皮肤黏膜而获得感染,也可经清洗过程污染医院内环境。因此,要求在清洗之前,先进行去污染处理即清洗前消毒处理,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这种观点已经被多数学者所认同,亦被多数临床医务人员所接受,但也有尚未认识到这种处理的必要性,认为先消毒太麻烦。持这种观点的人对医务人员职业感染情况尚不够了解,其实医务人员的锐器损伤性感染严重地存在(这在本书新传染病消毒和血液传播性疾病消毒章节中有详细介绍),已经成为医院的职业卫生问题。 3.清洗必须彻底: 使用后的器械污染严重,许多器械带有血迹、脓迹、干燥的排泄物和分泌物,若清洗不彻底会给灭菌带来困难甚至造成灭菌失败。国内有调查证明,一些已经灭菌处理的器械上仍存在一些潜血阳性,特别是带有齿、缝隙、细孔和关节的器械比较难清洗,容易造成清洗不彻底现象。医疗器械上污染的蛋白性有机物清洗不彻底,对微生物具有保护作用,容易造成灭菌失败。 造成器械清洗不彻底的原因主要是对清洗不够重视、刷洗不够仔细,难洗的部位被忽略和遗漏,所用洗涤剂或清洗方法不当等。 2002年版《消毒技术规范》中对污染严重的医疗器械的灭菌前处理,提出用酶清洗剂进行清洗去污,此对于结构复杂、表面不光滑、带有孔隙的器械上污染有机物的清洗非常重要。目前,用于医疗器械的酶清洗剂多为复合生物酶制剂,主要含有蛋白质、脂肪以及糖的水解酶,对物品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染菌量和浓度检测 1.染菌量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1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浓度检测 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检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现用现配,每次配制后都应测试浓度,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2次,腔镜中心要每日监测。 (二)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1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灭菌物品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细菌总数≤20cfu/件,并未检出致病菌为合格。 4.灭菌后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未检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三)紫外线消毒:应进行照射强度检测和生物检测。 1.照射强度检测 各科室应做好每支灯管应用时间、累计时间和使用人、监督人签名的登记。检测灯管照射强度,新灯管的照射强度50≧W/cm2,使用中的灯管照射强度≧70W/cm2。 2.生物检测 必要时进行

(四)环境卫生学检测 1.各科室按照要求每季度对本科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2.医院感染管理科应每季度对重点科室及病房等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并做好检测统计分析。 3.判定标准:医院内感染检测监控目标 医院感染发病率(现患率)≤10%。 医院感染现患率实查率≧96%。 ③医院感染漏报率≤20%。 ④抗菌药物使用率≤60%。 ⑤清洁手术切口感染率≤%。 ⑥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⑦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5cfu/cm2 ⑧Ⅰ、Ⅱ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5cfu/cm2;Ⅲ、Ⅳ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10cfu/cm2。 ⑨Ⅰ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皿(30min),Ⅱ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皿(15min),Ⅲ、Ⅳ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皿(5min)。 ⑩消毒后内镜细菌总数20cfu/件,并未检出致病菌。 使用中的灭菌用消毒液为无菌生长;使用中的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 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吗,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消毒技术规范2

消毒技术规范2 3.4 一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3.4.1适用范围 本节规范适用于一般常规使用的诊疗用品(如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袖带、压舌板、开口器、舌钳子、吸引器、引流瓶、胃肠减压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及麻醉机的螺纹管、氧气面罩、麻醉口罩、扩阴器等。),包括接触皮肤及浅表体腔、黏膜的器材。 3.4.2 清洁与消毒方法 3.4.2.1接触未破损皮肤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接触皮肤的一般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保持清洁,若有污染应随时以清洁剂与水清洁。血压计袖带若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在清洁的基础上使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min 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听诊器可在清洁的基础上用乙醇擦拭消毒。腋下体温表每次用后应在清洁的基础上选用75%乙醇或含有效溴500mg/L~1000mg/L的二溴海因浸泡30min或过氧乙酸1000mg/L浸泡10min~ 30min后,清水冲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3.4.2.2接触未破损黏膜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接触未破损黏膜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子、压舌板、口表、肛表等器具,用后应先清洗去污,擦干,耐高温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可选择压力蒸汽灭菌后清洁干燥保存备用。不耐高温的器具如口表、肛表等可在清洁的基础上采用75%乙醇或二溴海因或含氯消毒剂500mg/L浸泡30min或过氧乙酸1000mg/L浸泡10min~30min后,清水冲擦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3.4.2.3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氧气面罩、麻醉口罩、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器具可在清洁的基础上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可清洁后浸泡在含氯或含溴消毒剂500mg/L浸泡30min后,清水冲净,晾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有条件的医院可采用洗净消毒装置进行洗净、80℃~93℃消毒、烘干自动完成,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 3.4.2.4 分枝杆菌、经血传播病原体污染器具的消毒灭菌方法 如遇分枝杆菌、炭疽菌、气性坏疽杆菌、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感染的病人污染的器具应先采用含氯或含溴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30min~45min后,清水冲净,擦干,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开口器、舌钳、压舌板等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可在清洁后再次浸泡在含二溴海因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30min~60min后,清水冲净,晾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有条件的医院可直接放置在洗净灭菌装置内洗净灭菌依次完成,可有效的减少环境污染及保护医务人员。 3.4.3 注意事项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5年版57986

(2015年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5-04-05发布正式实施 2015-08-01 术语和定义3.cleaning 3.1 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washing 清洗3.2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 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中度危险itemscritical 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 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 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中度危险性物品 semi-critical items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清洗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外文名称surveillance standardfor 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tion 引用文件GB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4.2.2.2.1、4.4.1.6、4.4.2.3.2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瑞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煤炭总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六亿、巩玉秀、么莉、任伍爱、张青、张流波、李新武、钱黎明、冯秀兰、王易非、钟秀玲、武迎宏、张宇、黄靖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与方法和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18278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工业湿热灭菌第1篇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 WS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WS310.1和WS 310.2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可追溯traceability 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

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查。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监测方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 。 1、对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1)生物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 其含菌量必须〈100 时, 不得检出致病原性微生物; 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 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化学监测: 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 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戍二醒的监测, 每周不少于一次 (3)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效果监测, 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4)必须对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5)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 并详细记录。 (6)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 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第一锅需进行试验。 (7)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

生物监测, 合格后才能使用; 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 也必须进行生物监测, 合格后才能采用。 (8)环氧乙: 院气体灭菌: 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 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9)紫外线消毒: 应进行日常照射强度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积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和新灯管照射强度监测, 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低于100 μ2, 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 μ2 。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一次, 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 (10)各种消毒后的内镜( 如胃镜、肠镜、喉镜等) 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 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11)各种灭菌后内镜( 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脱镜、胸腔镜等) 、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 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5982-1995)( 附录三) 中4.2 规定。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15982-1995) 。

医院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水富云水医院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与方法和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18278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工业湿热灭菌 第1篇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 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WS 310.1和WS 310.2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追溯traceability 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 3.2 灭菌过程验证装置process challenge device,PCD 对灭菌过程有预定抗力的模拟装置,用于评价灭菌过程的有效性。其内部放置化学指示物时称化学PCD放置生物指示物时称生物PCD 3.3 A 0 值Avalue 评价湿热消毒效果的指标,指当以Z值表示的微生物杀灭效果为I0K时,温度相当于80C的时间(秒)。 3.4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table-top sterilizer 体积小于60升的压力蒸汽灭菌器。 3.5快速压力蒸汽灭菌flash sterilization 专门用于处理立即使用物品的压力蒸汽灭菌过程。 3.6 管腔器械hollow device 含有管腔内直径》2mm且其腔体中的任何一点距其与外界相通的开口处的距离w 其内直径的1500倍的器械。 3.7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test soil 用于测试清洗消毒机清洗效果的指示物。 4监测要求及方法 4.1通用要求 4.1.1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4.1.2应定期对清洁剂、消毒剂、洗涤用水、润滑剂、包装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检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实施方案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实施方 案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吐哈石油医院2015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实施方案 医院消毒是预防医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消毒效果的监测是评价其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药剂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达标的唯一手段。为规范消毒效果监测,依据卫计委《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规范(2012版)》特制定哈密地区中心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实施方案。 一、监测项目: 1. 空气消毒效果的监测; 2. 手和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 3. 牙科用水的监测; 4. 内镜消毒及灭菌效果的监测; 5. 使用中消毒剂及灭菌剂的监测; 6. 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 7. 血液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监测 8. 灭菌物品监测 二、监测单的填写: 1.空气监测:采样地点、样品名称(空气)、采样时间、采样人,检验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 2.物表监测:采样地点、物表名称(注明所采物品的名称和部位)、采样人、采样时间、检验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3.手监测:采样地点、被监测人姓名、采样人、采样时间、检验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4.其他物品的监测:采样地点、样品名称、检验项目、采样人、采样时间等。 (一)空气消毒效果的监测 1.监测科室:非洁净手术室、产房、血透室、消毒供应室等。 2.监测频次:重点科室每季度一次,如有疑似感染发生随时采样。 3.采样(沉降法) ⑴采样时间:空气消毒后4小时内、操作前。 ⑵平板暴露法:(非洁净手术室)暴露前先检查平板是否污染,是否有气泡及霉点。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直径为 9cm)放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 1.5m,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斜扣放于平板旁,暴露 15min,在放置、收取平皿时,手不能在暴露平皿的正上方移动。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与方法和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期限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8278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工业湿热灭菌第1篇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 WS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WS310.1和310.2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追溯traceability 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 3.2 灭菌过程验证装置process challenge device,PCD 对灭菌过程有预定抗力的模拟装置,用于评价灭菌过程的有效性。其内部放置化学指示物时称化学PCD,放置生物指示物时称生物PCD。 3.3 A0值A0 value 评价湿热消毒效果的指标,指当以Z值表示的微生物杀灭效果为10K时,温度相当于80℃的时间(秒)。3.4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table-top sterilizer 体积小于60升的压力蒸汽灭菌器。 3.5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flash sterilization 专门用于处理立即使用物品的压力蒸汽灭菌过程。 3.6 管腔器械hollow device 含有管腔内直径≥2mm,且其腔体中的任何一点距其与外界相通的开口处的距离≤其内径直径的1500倍的器械。 3.7 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test soil 用于测试清洗消毒机效果的指示物。 4 监测要求及方法 4.1 通用要求 4.1.1 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4.1.2 应定期对清洁剂、消毒剂、洗涤用水、润滑剂、包装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WS310.1的要求。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供应室负责全院灭菌物品的供应任务,灭菌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灭菌质量和灭菌器的灭菌效果与操作情况密切相关。湿包是蒸汽灭菌中常出现的问题,因为,潮湿使包裹内外形成一个连续的液体通道,使包裹的无菌性受到破坏,所以视为灭菌失败。必须重新包装灭菌方可下送至临床科室使用。如此反复的消毒灭菌既浪费时间又消耗材料,也影响临床正常工作,因此,供心室工作中应注意对湿包的识别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1 湿包判断 根据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规定,消毒包含水量一般不超过3%,超过6%为湿包。有以下情况之一致使包装材料受潮造成生物破坏,均视为湿包。 1.1 消毒包外有水滴,触摸包布有潮湿感。 1.2 固定的化学指示胶带有水痕迹。 1.3 消毒包内有水滴。 1.4 消毒包内有被吸收的水分。被吸收的水分是指盆具和器械盘垫的吸水巾吸收的细小水分,通常只在打开消毒包后,检查触摸吸水巾时才发现。这部分水分可通过蒸发和再冷凝穿过包裹布。 2 引起湿包的因素 2.1 锅炉房供给蒸汽不稳定,蒸汽压力不足0.3MPa。 2.2 蒸汽中水分含量过高。 2.3 干燥时间不足。 2.4 待消毒包过大,布包包装过紧,器械包包内器械件数多,没有用吸水巾分隔,产生冷凝水不易汽化。 2.5 灭菌前后消毒包摆放不当致使潮气不能脱离包裹。 2.6 金属物品置上层冷凝水滴湿下层布类物品。 2.7 消毒车架上灭菌物品紧贴锅壁或锅底被冷凝水打湿。 2.8 蒸汽排出管道未及时清除纤维屑及沉积物致堵塞不畅。 2.9 灭菌器性能的维护及保养不当。 3 湿包控制 3.1 加强与锅炉房的沟通,取得适合灭菌所需的安全稳定蒸汽,避免正在灭菌中锅炉加水。灭菌前排尽管道内冷凝水,预热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2 强制干燥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灭菌结束后,灭菌器内温度降至60℃以下,待自然冷却10分钟以上再打开灭菌器,取出灭菌物品。物品取出后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5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最新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 2016-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 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中度危险性物品 semi-critical items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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