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与妇女维权的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与妇女维权的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与妇女维权的调研报告

自强不息,妇女撑起半边天—家庭暴力与妇女维权的调研报告

团队名称:F立方

前言 (3)

实践背景 (3)

实践目的 (4)

个案 (5)

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一 (5)

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二 (6)

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三 (7)

探究 (8)

家庭暴力介绍 (8)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10)

家庭暴力的危害 (11)

家庭暴力的维权 (12)

团队介绍 ........................................................................................................ - 15 - 团队名称................................................................................................. - 15 - 团队成员................................................................................................. - 15 -

前言

实践背景

目前家庭暴力现象仍然十分严重

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应尽快出台体系化的防治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以陕西省为例,该省妇联年受理投诉超两千件。

家庭暴力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家庭暴力对妇女儿童和老人的人身权益侵害尤为突出,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我国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都规定了对遭受家庭暴力尤其是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和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从各省妇联受理投诉的情况来看,家庭暴力现象仍十分严重。数据显示,当前导致妇女到妇联来访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婚姻家庭领域,而家庭暴力占来访总量的17.3%,居首位。

家庭暴力案件难以处理

家庭暴力行为认定难。目前,除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家庭暴力的概念作出界定之外,其他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对家庭暴力行为作出更为详尽的界定。但是,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并不足以完全、准确地界定家庭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取证难。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和隐蔽性,如若不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或者恶劣的影响,并不易被周围人知晓。家庭暴力本身的特殊性,使得此类案件的取证成为一大难题。在调查中,法院工作人员普遍反映,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最大的困难就是证据的获取,常常出现的情况是一方当事人提出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但却不能提出足够的或有效的证据来证

明。

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精神损害赔偿难。目前,司法机关确定对家庭暴力引起的精神损害给予赔偿的极为少见。

家庭暴力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司法机关往往较为关注家庭暴力给受害人造成的身体损害,却忽略了对受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致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不能得到补偿。

地方立法应构建司法干预机制。除有些执法、司法人员对家庭暴力不够重视、认识不足或者有偏差以外,最重要的原因是该省欠缺一个统一的体系化的防治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我国的家庭暴力防治立法仍然处于初创阶段,立法水平处在一个零散的、非体系化的较低水平上。目前不少省还未制定专门防治家庭暴力的地方立法,只有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个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而婚姻法对家庭暴力防治规范操作性不强,缺乏执行力。法律为受害者提供了请求居委会、村委会或所在单位“制止”、“劝阻”、“调解”的救济途径,但这些途径不具有强制力,很难有效地制止暴力和防止暴力的再次发生。在目前国家法律一时难以出台的情况下,急需制定与完善陕西省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建立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机制。

实践目的

我国在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后,法律上人人平等。妇女取得了与男子平等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家长制的残余还在一些家庭中存在并发挥作用。它剥夺了妇女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并且严重影响到了家人的感情以及家庭的稳定。

据《中国妇女报》调查显示,我国目前仍有33.9%的家庭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家庭暴力,有31.7%的人承认配偶对自己有暴力行为,如打耳光、揪头发、拳打脚踢。使用凶器殴打等暴力事件也有11.5%的家庭存在。特别是离异者中,强度较大的暴力事件比例高达47.1%,由此可见,家庭暴力现象在依旧中国比较普遍。

近年来,全社会掀起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潮,作为社会和谐中小细胞的家庭和谐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解家庭暴力与妇女维权情况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2010年8月2日,我们特地来到了绿园区妇联进行了社会实践调查。实践期间,主要负责办公室内部日常工作,侧重于妇女儿童维权案件来访信访的接待工作,协助相关同事接访并记录了2起家庭暴力的案件。

据相关资料了解到,近年来,绿园区妇联受理的家庭暴力投诉案件成逐年上升趋势,07年10件,09年13件,09年15件,截至10年7月,已经有9件家庭暴力事件的投诉。且施暴情节日趋严重,已危害到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现特就实践期间接访的一起典型家庭暴力案例,粗浅分析家庭暴力对妇女权益的危害以及对社会家庭和谐的危害,并就今后的相关工作提出自己浅显的建议。

个案

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一

2010年8月15日,我们接待了一名备受丈夫欺凌毒打长达21年之久,现已47岁的中年妇女。

这名妇女自结婚以来,经常遭受其夫无理殴打,多次被毒打成轻微伤、轻伤,最严重的一次左腿被打成骨折,落下残疾,治疗所用费用共计3万元。此事后,其父不知悔改,又因一小事将其耳膜打破。在接待此案件过程中,我们的心情十分复杂。这些妇女们受到受家庭暴力折磨,又担心传给街坊四邻知道后影响名声而不敢报警不敢投诉。对于她们,我们颇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感。

在嫂子的陪同下,她到县妇联上访时,杵着拐杖,拖着跛腿,满身伤痕累累。接访时,我们仔细听完她的哭诉,掌握到第一手基本情况。鉴于此受害人遭受的伤害程度大、时间长等因素,加之其夫是文盲和法盲,其儿子精神不太正常,其家庭具有特殊性,于是我们将此案作为了典型家庭暴力案件办理。我们先对她进

行了心理安抚,讲解有关妇女维权的法律知识。之后,我们在征求了当事人的意见以及综合考虑其家庭的特殊性后,做出了保留其家庭的完整,给予调节家庭矛盾的决定。

我们协调沟通了当地村委会及妇代会相关人员,在其邻居的介绍下,前往其家中,见到了她的丈夫。在对其丈夫进行劝导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其儿子没有劳动能力,此妇女又体弱多病,家里的农活全都担在其丈夫一人身上,男方为了生计所担受的精神压力较大,因此最终导致了打人事件。经过我们耐心细致劝说,男方对自己的行为终于有所悔悟,并认识到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物,夫妻之间地位平等,应相互尊重、相互体贴,且保证再也不会出现此类家庭暴力事件。我们也向村委相关部门反映了其家庭的特殊性,请求村委给与相关的生活补助。

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二

在一家鞋厂打工的林琼经常遭到丈夫打骂,她向警方报案,由于伤势较轻,丈夫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丈夫的行为得不到制止,更是变本加厉,打人成了家常便饭。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近日修订《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增加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家庭暴力案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应纳入各地区、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

据该省妇联统计,2001年至2007年,涉及家庭暴力的信访15994件,约占省妇联系统婚姻家庭类信访受理量的23.27%,由此引发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

江桂英自2002年以来经常遭受其丈夫黄寿长的辱骂、殴打,而且被怀疑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04年12月21日晚10时,黄寿长又对江桂英辱骂、殴打,并欲与其发生性关系。江桂英因不堪忍受折磨,产生了杀害黄寿长的念头,从泡菜缸中取出一石块,趁其不备将其砸死。江桂英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她的遭遇让人唏嘘,也让人反思,在江桂英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期间,如果有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她的悲剧是有可能避免的。

“处于弱势的女性们被施暴后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或求助妇联组织以劝解的方式介入,面对疯狂的家庭暴力行为,妇联组织有时显得力不从心。”一名长期

研究家庭暴力的法学专家说,反家庭暴力工作遇到来自法律的障碍,相关立法过于原则、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过于严格,采用的是类似于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使大量的家庭暴力案件得不到认定,受害妇女无法获得司法救济;属于家庭暴力行为界定过于狭窄,只规定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针对受害人身体和人身自由的行为,没有包括精神暴力、冷暴力等不作为行为,这意味着遭受此类伤害的妇女将得不到社会和司法救济。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基层司法所或者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家庭暴力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在接到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投诉后,应当及时劝阻、调解或者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案件,应当依法受理;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应当及时出警予以处理,并依法收集、保存相关证据。人民检察院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人民法院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审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应当纳入各地区、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

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三

惨遭家庭暴力的女星

台湾名模王静莹在台湾召开新

闻发布会,指控豪门丈夫陈威陶在

2005年6月30日对自己实施家庭暴

力,导致眼角受伤缝了6针。王静莹

则说,当时陈威陶先是用水杯泼她,

她把脸擦干后没有说话,后来竟被打

得趴在桌子上,很久之后才回过神,

脸上手上都是血。与此同时,事件主

角之一陈威陶当天晚上也召开新闻

发布会,指家庭暴力是无稽之谈,并爆料指妻子在7月1日带十几个黑衣人押住自己强行抢走刚满四个月的儿子。更惨的是,王静莹遭到家暴的次数,有6、7次之多,连生产前夕,都惨遭老公攻击。一道道伤痕,不只伤了王静莹的身,也撕裂了她的心。

首届“亚洲小姐”冠

军黎燕珊,因为不堪丈夫

刘永虐打,决定申请离

婚,与刘永结束8年的夫

妻关系,黎燕珊更罕有地

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一

项人身保护令,禁止刘永

接近自己,保障自己及一

对子女的安全。目前黎燕珊已跟刘永分居。

探究

家庭暴力介绍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在以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内发生的殴打、捆绑、凌辱人格、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性虐待等对人身体、心理、

性造成伤害的不道德的、违法的行为。根据暴力行为侵害的部位来分,家庭暴力表现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

第一,身体暴力。包括杀害、拳打脚踢、使用凶器等对身体各个部位的伤害甚至威胁生命的行为。施暴者采用的暴力手段常有殴打、砍手、刻眼、割鼻、烟头烫、柴油烧、灌农药、泼硫酸、捆绑等。施暴者通常为成年男子,受害者一般为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其中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最为严重、最为普遍。

第二,精神暴力。指以威胁、恐吓、辱骂等方式造成家人的内心恐惧和思想压力,具体的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一是施暴者任意剥夺或限制家人的人身自由,使其形成一定的思想压力和恐惧感,比如关禁闭;二是施暴者常以侮辱、咒骂、讽刺或以轻蔑、歧视等手段从精神上折磨家庭其他成员;三是施暴者明知自己某种行为会伤害家庭成员而故意实施该行为,如婚外性行为、转移家庭共同财产等缺乏家庭责任感的行为,造成对对方的精神打击;四是施暴者利用自己的金钱和地位,挑动别人,对受害人故意找茬,以增加其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等等。

第三,性暴力。指伤害女性性器官,强迫与女性发生性行为、性接触。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婚姻内性暴力和婚姻外性暴力两种。

(二)家庭暴力的特点

第一,行为的私密性。家庭暴力是静悄悄的暴力,具有私密性。一是家庭成员之间具有血缘关系或姻缘关系,这两种关系具有排他性和封闭性,使外人和社会很少能知道家庭内幕;二是传统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使家庭暴力不能轻易为外人所知;三是家庭外部的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的私事,不愿介入。

第二,现象的普遍性。家庭暴力现象全世界非常普遍,我们打开报纸、电视,不时有暴力案件被报道和播出。

第三,原因的复杂性。引发家庭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有历史原因、文化原因、经济原因、个人心理原因等。

第四,形式的多样性。家庭暴力行为人在客观上对其家庭成员使用暴力,使受害人身体、心理、性受到伤害。

第五,时间的持续性。由于家庭暴力具有私密性,社会监督调控力量的缺乏,施暴者会在家庭中肆无忌惮地大施淫威,持续地实施家庭暴力。

第六,后果的严重性。由于暴力形式和频率的不同,家庭暴力造成的后果可能在受害者身上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只要发生了肉体暴力或感情与心理虐待,造成的后果就非常严重,感情上的阴影,特别是那种自感无用的自卑和心理惧怕的情绪可能会持续很长的时间,造成严重的影响。

(三)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

我国在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后,法律上人人平等。妇女取得了与男子平等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但家长制的残余还在一些家庭中存在并发挥作用。它剥夺了人的人身自由和权利,严重影响到家人的感情,家庭的稳定。据《中国妇女报》调查显示我国目前也有33.9%的家庭存在程度不同的家庭暴力,有31.7%的人承认配偶对自己有暴力行为,如打耳光、揪头发、拳打脚踢。使用凶器殴打等暴力事件也有11.5%的家庭存在。特别是离异者中,强度较大的暴力事件比例高达47.1%,由此可见,家庭暴力现象在中国比较普遍。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据了解,上述家庭暴力事件只是我市众多案例中的一个典型。当前,家庭暴力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产生原因较为复杂,查阅了相关档案,我们总结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原因: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部分受害妇女还存在男尊女卑观念,认为自己完全附属于丈夫,甘于逆来顺受、委曲救全,因此,助长了施暴行为。

经济方面。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导致部分妇女经济不独立,没有经济地位,特别是农村妇女、城镇下岗妇女,在经济上的巨大依附性,迫使其长期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内在地决定了家庭暴力的发生。近年来,发生在下岗妇女家庭中的离婚、家庭暴力事件的增多就是证明。

思想方面。在社会转型期,部分男性受各种腐朽思想影响,贪图享受,片面追求金钱和美色,家庭责任感缺失,由此导致的家庭暴力就成为达到离婚的重要手段。

社会方面。社会控制乏力是导致家庭暴力升级的重要原因,表现为调解家庭矛盾、家庭纠纷的社会调节机制不健全。

妇女自身的原因。许多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顾虑重重,屈尊忍让,遮掩,妥协,一味迁就,自身的软弱和无知,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使得施暴者心理上更占优势,胆大妄为。在这方面,可以分几种情况:⑴为孩子、家庭着想;

⑵恐惧心理;⑶对以后生活的担忧,这往往是那种受教育程度低,无业或职业不稳定,收入微薄的妇女的心理;⑷妇女对家庭暴力无奈的忍受力;⑸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⑹有少数女性自己充当第三者,导致丈夫的怀疑和猜忌;⑺婚后处理不好夫妻关系,不珍惜夫妻感情,经常辱骂丈夫,未尽妻子义务,导致丈夫到外面寻找“温暖”,结果引起家庭暴力。部分女性不同程度存在文化低,性情过于软弱,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不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当这个本应温馨和谐的空间被内部暴力侵蚀时,不论是主动施暴的一方,还是在恐惧中承受暴力的一方,在家庭维护失控的同时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妇女则是最主要的受害者。同时,夫妇双方的暴力行为还可能对子女造成负面影响,使其也带有暴力倾向,身心不能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

⒈导致家庭破裂。家庭暴力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破坏了家庭稳定和安宁,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⒉家庭暴力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家庭暴力时常被人们认为是“两口子”的事而坐视不管,但事实上因家庭暴力导致妻子伤残或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相关资料表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方面,妇女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也是物质生活的创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在其人身权利、生命、人格、尊严等这些做人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剥夺的情况下,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生产、发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妇女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她们参与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⒊家庭暴力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在有家庭暴力的家庭中成长的子女,

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 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等心理障碍,对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对父母失去尊敬。长大后有暴力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会有厌世心理,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家庭暴力的维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安定的有力保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民认识的提高、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对此,我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妇女维权工作:

⒈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反“家暴”意识。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介,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对有关调处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依法处理家庭暴力的能力和责任感。

⒉加强家庭成员素质建设,从根本上预防“家暴”发生。开展“五好文明家庭”争创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抓好和睦家庭典型宣传,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努力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建立平等、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提高婚姻质量,从根本上预防家庭暴力发生。

⒊加强对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引导她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2条第1款以及第53条之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四条救济渠道:一是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二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是向妇女组织投诉。使妇女真正的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劳动技能,争取经济独立,真正实现男女平等。

⒋建立多层次多机构的社会支持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对家庭暴力实行综合治理,加强对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一是同公安系统联手,健全防治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各执法机构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系统,

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充分发挥“110”快速反应作用,形成调解、救助、处理家庭暴力的全程服务。同时,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建立“家暴投诉站”和“伤情鉴定中心”,形成防治家庭暴力的打击保护网络。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妇代会、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建立家暴报警服务站等;建立类似于反家暴妇女庇护所性质的社会救助机构;给受害的儿童或老人提供经济或其他方面所必须的医护措施,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⒌建议制定反家庭暴力法。针对家庭暴力的长期性、复杂性、严重性与取证难的特点,制定专门立法。由于我国家庭暴力有关的现行法规,大都分散于各类法律条文中,有许多缺失,并未提供根本防治及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之途径,不利于司法操作及社会实践。因此我认为,在今后的立法规划中,也应将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纳入其中,以便在全国范围内制止和惩治家庭暴力的行动有专项法律可依,且能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统一的威慑作用。针对很多受害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妇女权益保障社会化工作网络。

总结

家庭暴力一直是妇女家庭地位提高的严重障碍,随着家庭和社会发展的融合程度提高,家庭中的暴力侵权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令人注目的话题。

对于应对家庭暴力,以法律为武器合法理智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是为最佳。但在我们接触到的繁多案例中,很多的女性面临的问题是,我没法做到经济独立,离婚后我的生活怎么办?我已经有了孩子,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在单亲家庭中成长。在离婚后,也有前夫依旧纠缠扰乱的情况发生。

这是一位已离婚女士的经历,“终于在他很激动的情况下把离婚手续办了,但是他还是和中了魔咒一样每天给我打电话和发短信逼我承认一些莫须有的事情。我实在是快受不了了,我的心理医生不断的鼓励我疏导我,我也清楚的明白要为自己活着,为爱我的家人活着,关心我的大姐大哥们活着,要有信心和勇气

站起来,朋友们真的好难。我也是一个知名品牌的中层管理人员,也曾有自己的骄傲,但是现在连勇气和自信都没有。”

我认为,社会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的同时,应建设多方面多途径的渠道可以令遭受到家暴的女性倾诉和求助,并设立免费提供咨询帮助的机构。

在此,我呼吁广大政府部门以及法律界人士行动起来,尽早健全妇女权益维护的相关法律及维权途径,共同为反家庭暴力做出应有的贡献。也呼吁广大群众为维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维护祖国的繁荣昌盛尽上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团队介绍

团队名称

我们把团队名称定为F立方,是指F 反对家庭暴力、F 扶助受暴力妇女、F 分享快乐人生。以反对家庭暴力作为口号,以扶助受暴力妇女作为具体行动,以分享快乐人生作为我们的终极目标。

团队成员

田晓琳:09级会计一班,爱好广泛,对事物充满好奇心并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因为一次偶然经历看到了被家暴妇女的悲惨生活,希望更加了解她们的生活进而可以为她们做些在自己有限能力中能够有所帮助的事情。

房晓:09级会计一班,在各项活动中一直比较活跃,善于与人交流沟通,对这次的实践题目非常感兴趣,希望能为此提供帮助。

李昊泽:09级会计一班,个性独立,对事情往往有独特的见解。对于参加这次社会实践活动十分期待,希望通过自己的力量为此次实践活动提供帮助。

全卓然:09会计一班,做事踏实认真,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能够与他人友好相处。在实践中积极参与行动。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 研报告正式版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关于12338维权服务热线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12338维权热线在XX年开通,已经运行了近5年,热线开通以来,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投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2338”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沟通服务的扁平化平台,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也让热线成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条“解忧线”、“希望线”、“维权线”、和“司法保护线”,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

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热线咨询的基本情况 到目前为止,“12338”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470余次,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咨询、妇代会主任待遇、社会福利等问题的咨询。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家庭暴力占了绝大部分,子女抚养问题、婚外情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从询问题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离婚问题、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此类问题涉及婚外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取证困难,自身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不良侵害。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doc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近几年,随着乡镇妇联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有所增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一员女村官,我有必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从事不同行业的农村妇女,就婚姻关系、家庭财产和土地承包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仍待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XX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女6人,其中5例调解恢复和谐家庭,一例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人身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广大妇女已经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看到,广大农村妇女中正在承受或

者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触犯法律的也有人在。这些现象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广大农村妇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户籍所在地都发生了变迁,但是土地却不能随住所、户籍的变迁而变动,而且大多数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土地的种植和收益权利。当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5%的妇女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补偿金分配时有56%的妇女知道积极争取。 三、农村妇女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较大 在针对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时,有80%的妇女表示对家庭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但在问及家庭重大问题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的说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当男女双方针对某一重大决策问题有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多数情况下却仍然做不了主。这也同时说明了妇女所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还很大,妇女的权利观念仍趋保守,妇女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四、家庭暴力问题仍需重点关注 在调查妇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妇女表示曾被配偶打过,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担忧的数字。当然也可能被打过的,有很多并不能构成家庭暴力,但是从这个数字中,也隐隐透露出,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数并不是很高。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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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调研报告 1.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一是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力量不强。目前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存在着人员偏少,整体素质、专业水平偏低等现象。同时,从事基层工作的大部分同志,接受专业培训的机会很少,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不够高,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不够强,限制了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二是部分同志对基层党建在认识上还存在某些偏差,对基层党建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存在基层党组织只是指手划脚、上传下达、读读文件等,实际工作做不了多少的片面认识。三是有的基层组织不能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或者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形式单一,不能满足广大党员的需求;有的基层组织疏于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能有效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基层组织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发挥作用不明显;有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整体素质不够高、能力不够强,甚至对党务工作精力投入不够,形不成核心,无法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开展工作;个别基层组织甚至存在软弱涣散,不发挥作用的问。四是日常工作中存在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多,习惯于等待、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主动研究学的大政方针,开展创新理论研究少;主动谋划发展大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少。 2.两个责任压得不实。一是责任意识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对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每年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发文件或签个责任书,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一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就算尽了责、履了职,出了问题,责任不在我。有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没有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及地方对贯彻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含义不清楚,学习不到位。二是责任担当缺位。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基层,一些党组织“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比较淡漠。有的“一把手”领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后转头就全部交给纪委(纪检组),碰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事情,往往直接交由纪委“全权负责”。把纪委(纪检组)推向前沿,导致主体责任缺位。有的党组织主要领导不仅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而把自己在行政工作中的权

妇女维权若干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若干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XX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妇女维权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以及广大妇女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将我县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进行规划,从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二是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逐步成为社会自觉行动,大家共同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三是各级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服务大局中做到了准确定位,注重处理好发展与维权的辩证关系,在维权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促维权,把发展与维权统一到引导妇女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推动了妇女各项权益的实现;四是各级妇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维权工作取得新发展。各级妇联通过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活动载体,创新联动机制,创新服务品牌,有力提升了妇联维权工作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实效性。总之这些年来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男女不平等。根据我会每年接待的来信来访情况来看,有许多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她们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

益仍然难以得到有效保护。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我会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与妇联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对“维护农村妇女权益若干问题与建议”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以及妇联来信、来电、来访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这次调研,我县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的诸多问题更加清晰了,县妇联也相应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基本概况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共有总人口万人,其中女性万人,农村女性33 万人。全县在外务工人员共有162938人,其中女性有70333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外出务工女性大多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初高中毕业女生,在家务农的女性大多年龄偏大,有的女性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多年从事比较单一属于生产分工的一个环节的工作,劳动技能单一,思想保守,观念落后,目光短浅,瞻前顾后,难以接受新事物,主要以家务劳动为主,即使参与就业的妇女也比较多地集中在制造加工业等简单劳动层面。因而她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地位较低。更由于社会风气影响,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农村男性婚外恋的现象也有所增多,离婚家庭增多,妇女受家庭暴力的现象也屡禁不止。由于受家庭条件的限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之本身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很大一部

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报告

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报告 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报告XX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XXX2018年12月 2018年,XXXXXXXX的党建工作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党建成果有力推动了生产经营向好向快发展。近期,通过认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强化理论武装。通过院中心组、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基层部门周学习和举办集中培训班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二是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要求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措施,通过院里督查、听取汇报、工作约谈等方式监督院党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内廉政责任、政治工作责任等在各基层支部、各基层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不断规范政治生活。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召开专题

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与联系分管院领导签订《院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院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院2018年政治工作责任书》,并经常检查指导,开展工作约谈。 四是开展“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查摆问题,制定台账,限定整改时间,整改效果良好。 五是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人实施意见》,院主要领导就如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专题辅导,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各基层党支部也都按照院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和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党建主体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党建,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有的基层党组织原则性不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是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够强。存在在党不言党,对党内政治生活习惯于走过场、表面上积极参与,内心对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的追求不坚决。 三是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单一,创新不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时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深度分析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当前,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维权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近几年来,吴桥镇妇联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妇联的正确领导下,本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协调社会力量,在关注妇女生活,畅通妇女维权渠道方面开展了有效的工作,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使全镇妇女维权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当前妇女维权工作的现状 1、妇女依法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近年来,我镇妇联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开展法律维权周、法律宣传活动,针对妇女维权法律问题开展现场咨询和解答,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法律援助、疾病预防等与妇女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2、妇女的劳动保障权益不断得到落实 多年来,镇妇联坚持以“双学双比” 和“巾帼建功”活动为抓手,鼓励广大妇女就业、创业。不断加大对女性创业典型和优秀妇女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优秀女性和成功创业女性的先进事迹,增强广大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积极实施农村妇女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类实用技能培训,为农村妇女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她们掌握一技之长,引导妇女选择性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村妇女创业能力的培养,举办适合女性的创业培训,推出适合女性的创业项目,使女性自主创业的能力不断增强。 3、新型男女平等关系的建立促进了和谐家庭建设 目前,社会对“男女平等”这一概念已基本形成了“经济权利平等”和“政治权利平等”相结合的新型平等观念,妇女家庭地位的日益提高,不断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妇联牢牢抓住有利时机,会同有关部门,在全镇广大家庭中组织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大力开展促进了和谐家庭的建设,使整个农村社会不断趋向于稳定和谐。 4、弱势妇女和贫困得以更多关爱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完整版_1

编号:TQC/K186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 研报告完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完 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关于12338维权服务热线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12338维权热线在XX年开通,已经运行了近5年,热线开通以来,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投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2338”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沟通服务的扁平化平台,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也让热线成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条

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2010-06-29 18:44:38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2)一、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工作现状 1、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访促维权,加大信访工作力度。 信访工作是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为了做好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信访网络的作用,积极主动的与人大、政法委、公、检、法、司法等部门沟通、协作,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信访和侵权案件,极大

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妇联信访工作实行了五项制度,一是实行主席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星期三为信访接待日;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上访的妇联干部要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谁接待,谁负责,按照登记、记录、办理、反馈的程序,让来访妇女群众的问题,通过协调有关部门得到解决,疑问得到解答,心理得到疏导;三是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加强妇联与公、检、法、司、民政、劳动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四是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妇女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建立化解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将问题妥善处理和化解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市;五是考核制度。为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妇联把信访工作作为妇女维权工作的一大重点,纳入妇女维权工作考核的范畴,纳入乡镇妇联和市直妇联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以源头参与为重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首先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并针对组成人员因工作调动、人员变更等问题,及时调整补充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认真制定《鹿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妇儿工委的组织协调功能,将《规划》目标量化、细化,具体分解,加强督促检查,监测评估,使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其次,成立了鹿泉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和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聘请市、乡妇联干部为特邀陪审员,使案件做到立案快,审理客观、公正。合议庭成立以来,审理妇联报送案件9起,在维权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加强以人为本的理念,发挥协调推动作用,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社会干预。 市妇联协调法院、司法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议庭、妇女法律援助工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收藏到:QQ 百度雅虎〗〖在线字典〗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工作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a14123482.html,,请保留此标记。)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篇一: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历史使命的关键所在。我们党能够领导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根本在于始终加强自身建设,从严管党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站高谋远、励精图治,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在改革创新中把从严治党提到新的战略高度,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风得到好转,从政环境明显改善。但要看到,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能力、作风还存在不少问题,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云南省决定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这是省委结合云南实际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做到“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就要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忧患

意识,需要思想教育和制度治理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坚持把思想建党摆在首位,把制度治党贯穿始终,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拧紧思想“总开关”,修正其身。思想建设是党的各项建设的灵魂所在。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就要求始终保持坚定信念,以锲而不舍、持而不息的执行力和毅力,把思想建党引向深入。思想端正是修身,做事的前提和基础。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随心所欲、谋事不实等问题的存在,正是由于思想的“总开关”没能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念,才导致出轨越界、跑冒滴漏。主观世界的改造永无止境,正如房间里的灰尘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不断 地清扫。结合专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三严三实”为修身之道,拧紧思想的开关,绷好道德的弦,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警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真正做到“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修身治国,做人民的好公仆。 增强制度“硬约束”,树立权威。落实从严治党,既要靠思想教育,也要靠制度约束。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建章立制,特别要防“暗门”、堵“天窗”,不断密织和加固制度的笼子。结合专题教育的要求,下一步要继续抓好制度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03-25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近几年,随着乡镇妇联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有所增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一员女村官,我有必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从事不同行业的农村妇女,就婚姻关系、家庭财产和土地承包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仍待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XX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

女6人,其中5例调解恢复和谐家庭,一例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人身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广大妇女已经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看到,广大农村妇女中正在承受或者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触犯法律的也有人在。这些现象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广大农村妇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户籍所在地都发生了变迁,但是土地却不能随住所、户籍的变迁而变动,而且大多数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土地的种植和收益权利。当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5%的妇女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补偿金分配时有56%的妇女知道积极争取。 三、农村妇女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较大 在针对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时,有80%的妇女表示对家庭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但在问及家庭重大问题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的说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当男女双方针对某一重大决策问题有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多数情况下却仍然做不了主。这也同时说明了妇女所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

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近年来我市妇女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来,市妇联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总结,通过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的创新,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平安社会稳定。市妇联先后获得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扬州市“法律进家庭,平安在万家”一等奖,高邮市平安家庭工作先进集体等。 (一)加强组织保障,助推妇女维权工作上台阶 市妇联加强维权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形成了维权工作的大格局。 1、加强组织建设。先后成立了高邮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高邮市规范性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妇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各单位妇委会主任担任联络员。为切实维护好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强阵地建设。依托乡镇园区调解中心,开展基层妇女维权站(点)建设,巩固发展妇女法律援助站、家庭矛盾调处站、家庭暴力投诉站、个人调解工作室等维权维稳工作阵地,做到妇女群众的诉求渠道畅通,12338热线常年开通。在市救助站设立了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儿童庇护中心,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了避风港。与法院联合在民三庭设立婚姻家庭案

件合议庭,为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建设。XX年,市妇联在高邮镇建立了“俞艳工作室”和“小莉工作室”,调解了一些老大难问题。今年已在各乡镇全面推开,并纳入了考核内容,目前已新增8个调解工作室,为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增强了力量。 (二)积极参加社会活动。首先,通过各种培训提高自身的素质,使农村妇女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她们的致富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妇女的主体作用,通过树立典型、竞赛评比等方式调动她们的积极性,使她们赢得在社会、家庭中的地位。其次,在精神上丰富农村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经常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一方面丰富了她们的文化生活,为她们的休闲娱乐提供了好场所和好内容;另一方面又可以扩大她们的社交圈,使她们在群体活动中,互助互信,养成开朗的性格,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 (二)在工作中厉行节约、严禁奢侈浪费,日常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符合财务制度执行,增加经费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3、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妇联系统维权干部队伍建设。在合并乡镇时,市妇联积极与组织部和乡镇沟通,要求各乡镇要配备一名专职妇联干部。村(社区)妇代会班子建设也

维权调研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3050-42 维权调研报告(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维权调研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 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修改和使用。 《妇女权益保障法》自XX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妇女维权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以及广大妇女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将我县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进行规划,从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二是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逐步成为社会自觉行动,大家共同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三是各级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服务大局中做到了准确定位,注重处理好发展与维权的辩证关系,在维权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促维权,把发展与维权统一到引导妇女投身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推动了妇女各项权益的实现;四是各级妇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维权工作取得新发展。各级妇联通过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活动载体,创新联动机制,创新服务品牌,有力提升了妇联维权工作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实效性。总之这些年来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男女不平等。根据我会每年接待的来信来访情况来看,有许多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她们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益仍然难以得到有效保护。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我会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与妇联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对“维护农村妇女权益若干问题与建议”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以及妇联来信、来电、来访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这次调研,我县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的诸多问题更加清晰了,县妇联也相应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基本概况

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正式样本_1

文件编号:TP-AR-L9273 Report The Progress In Work And Life, Including The Recent Work Situation, Practice, Experience And Feedback On Problems, And The Deployment Of The Next Stage Plan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lan.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 告正式样本

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报告资料可用在工作生活中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汇报进度,汇报内容包括近一段的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反馈,下一段计划的部署,以保证计划有效地进行。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工作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xxxx”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

农村妇女维权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妇女维权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权益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所规定的六项权益:包括妇女的政治权、劳动权、财产权、人身权、文化教育权以及婚姻家庭权利,妇联履行的所有职能,都是围绕维护妇女这六个方面的权益而设定的,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永恒的主题。 一、热点、难点问题 近几年来,在妇女维权与信访工作实践中,所面临的一些热点问题,总结起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离婚时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 家庭暴力案例多。多年来,家庭暴力一直是妇女维权中不可忽视的主要内容。究其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是婚姻质量较低,夫妻双方相互调节适应能力差,缺乏应有的理性和法律意识,从而导致暴务行为的发生;一些人员在处理家庭纠纷的过程中,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琐事或夫妻私事,致使施暴者很少受到制裁,也无形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是在一些案例中,家庭暴力既是婚变的原因,也成为施暴者达到离婚目的的手段。家庭暴力取证难,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而许多妇女受到

伤害时,没有及时取证,或难以取证,诉讼中当对方不承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离婚判决时得不到法律有力的保护。对于不起诉离婚或法院不判决离婚的受害妇女要想得到施暴者的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的保证和经济上的赔偿就显得相当困难。 非婚同居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禁止同居问题,虽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于包养情人的做出了处分规定,这对于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的行为有一定警示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在农村家庭中,一些同居者法律意识不强,他们放任自流,由此引发非婚同居未婚先孕、非婚生子女抚养等社会问题增多。 赡养、抚养问题。一些无经济来源的老年妇女,因得不到妇女的赡养权或是丈夫对她的抚养权而陷入生活困难,她们居于种种原因,不愿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反复求助于妇联,成为妇联信访工作的又一难点。 妇女人身权益受侵害现象不容忽视。涉及人身权益方面案件,虽然在信访中所占比例不高,但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除了一般人身权益保护案外,故意伤害、奸淫幼女、强奸等恶性案件也有个别发生。 虽然基层妇联组织在调处基层矛盾纠纷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碰到了一些具体的问题:问题家庭的排查难以到位。一是家庭矛盾纠纷大多被家庭成员视为家庭隐私,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完整版)_2

报告编号:YT-FS-7556-31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完 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关于12338维权服务热线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12338维权热线在XX年开通,已经运行了近5年,热线开通以来,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投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2338”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沟通服务的扁平化平台,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也让热线成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条“解忧线”、“希望线”、“维权线”、和“司法保护线”,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热线咨询的基本情况 到目前为止,“12338”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

解答咨询电话470余次,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咨询、妇代会主任待遇、社会福利等问题的咨询。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家庭暴力占了绝大部分,子女抚养问题、婚外情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从询问题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离婚问题、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此类问题涉及婚外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取证困难,自身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不良侵害。 二、热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妇女儿童维权难度大。大量的妇女儿童维权需求与有限的维权力量是热线遇到的一个瓶颈问题。热线接到很多请求处理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人身保护等问题,但由于职能、资源和人力不足,暂时还不能满足每一个妇女儿童的维权请求,只能以妇女儿童的维权为重点,集中精力在对那些影响重大、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妇女儿童侵权事件的处理上。 二是维权水平有待提高。“12338”热线主要是依靠妇联干部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妇联干部虽然经过

2019年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工作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

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调研报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永恒的主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更是广大妇女群众的迫切愿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妇联维权工作的积极作用,这是我们面临的一项新课题,积极研究和破解这一课题,是十分必要的。 一、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淮安市盱眙县妇联接待权益受侵害的妇女来访数量比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家庭暴力、婚姻变故、财产分割、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 (一)婚姻家庭类的来访仍是县妇儿维权中心接待信访的主要问题。婚姻家庭矛盾是困扰广大妇女的主要问题。在县妇儿维权中心的来访中绝大多数涉及婚姻家庭问题,大多数妇女当面临离婚、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问题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是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许多夫妻的住房是男方老人的产权或购买的部分产权,离婚时男方老人特别强调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旦分割房产,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

二是家庭暴力取证难。几年来,因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而来妇联信访的案件居高不下,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一半以上。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而许多妇女受到伤害时,没有及时取证,或难以取证,诉讼中当对方不承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离婚判决时得不到法律有力的保护。 (二)社会救助方面的来访是妇儿维权中心接待上访的难点问题。生活困难、疾病缠身来妇联要求救济的求助人员增多。一类是贫困妇女,特别是下岗女工、农村贫困妇女因生病或孩子重病,付不起巨额医疗费而寻求救助;另一类是上访妇女因无力负担诉讼费用,请求救助;还有因家庭贫困付不起子女学费而要求资助。来访的妇女都有些不幸的经历,如孩子得心脏病、妇女得肿瘤、亲人遭遇车祸、单亲家庭等。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尽其所能帮助她们,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媒体,向社会呼吁捐款资助。但是,多数来访妇女反映的问题是很难有效解决的。 (三)保障农村妇女的财产权益,是妇儿维权中心接待上访的热点问题。土地是农村劳动者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的现象屡屡发生。在失去土地妇女中有一些是由于婚姻家庭变故(如离婚)造成的,有一些女性是由于结婚失去土地。全年共受理出嫁女、离婚女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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