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考勤制度

大学考勤制度
大学考勤制度

大学考勤制度管理

为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培养我护理班学生的时间意识、纪律意识和良好的学习习惯;根据医学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常规考勤制度

第一条执行晚点名制度,由班主任负责在星期天晚7:00在8303教室提前点名。班长负责对出勤情况进行记录。迟到、早退二次或一次者,按旷课一节处理,并上报学生科。

第二条由班长对每节课进行常规考勤并做详细记录。如实填写班级点名表,并根据旷课情况填写班级日常情况汇报表,同时注明旷课的具体情况,每日按时上报班主任老师。

第三条班长每周对点名表记录的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对严重的旷课情况进行标注。每周上报班主任老师。

第四条对一周的考勤汇总进行分析,对旷课严重的学生进行重点的批评教育,并将该学生的情况上报班主任老师。

第二章请假销假制度

第五条学生可根据实情情况分别请病假、事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学生请假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请假一律无效。学生请假不得稍假,稍假一律无效。续假必须道学生科亲自办理手续。病假若时间久需由医院开具相关证明。

第六条学生可根据客观需要请事假,请事假的原则是事情的重要性要高于上课,具体事宜由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把握。

第七条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由班主任老师备案,一份由班长

留存。没有开具书面假条的,视为旷课。

第八条严厉杜绝学生在在校出现处分、考试作弊的现象。对此同学全系通报,同时取消该学生当年度的任何评优资格,取消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奖学类待遇的享受资格。

第九条关于迟到、早退、旷课的说明:

迟到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为迟到,一学期内累计3次迟到计

旷课一节。

早退在上课时间未经允许擅自提前离开,时间不足20分钟为

早退。一学期内累计3次早退计旷课一节。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2017年5月)

关于印发《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 待遇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教职工: 为加强管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教代会代表讨论,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了《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考勤制度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2017年5月3日印发

附件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规范学校管理,根据南教人〔2011〕5号关于南海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后教职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广东省粤人社2013年156号文件《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一)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二)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三)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50(周五下午下班时间为16:00 有工作安排除外)。 二、相关批假及待遇规定: A.事假规定 事假是指教职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由本人向单位请假获得批准的假期。 (一)审批权限 1、教师请事假半天以内的,如没有工作任务,告知专业部长并由部长登记备案(行政、部长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并备案);有工作任务的必须由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2、教师请事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3、职员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主管部门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4、教师请事假1天以上2天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和主管副校长审批, 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5、教职工事假3天(含3天)以上20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正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6、教职工事假20天以上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校长加具意见,送区教育局审批,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计发 1、请事假:教师一天扣工作量90分,在编职员一天扣工作量70分,临聘职员一天扣工资40元 2、教师和在编职员请事假三天扣1次工作量补贴,请事假四天扣2次工作

学生课堂考勤办法(项)

Xx 系学生课堂考勤办法 为了提高xx 系学生到课率,防止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现象,树立良好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严格考勤制度 1.严格请假制度。学生不能上当天任课教师的课1节及以上者,须提前书面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签字同意后交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后生效。未履行此手续的视为旷课,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后办理请假手续。超过三天的请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2.学生考勤记入学生的平时成绩。教师要严格考勤,学生的成绩册上必须有教师对学生的考勤记载;凡缺课累计超过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必须要求学生重修该门课程。 二、明确考勤责任 3.学生课堂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各任课老师要坚持每堂课考勤,对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学生做好记载,课后及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反馈给班主任,对经常旷课、迟到学生要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4.学生干部协助任课教师做好上课考勤。学生干部在每次上课前和下课前,主动清点学生到课情况,并将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学生报告给任课教师。 5.辅导员要加强学生的考勤管理。辅导员要随时抽查学生的考勤,主动向任课教师和学生干部了解出勤情况,准确把握学生考勤动态,对违反考勤纪律学生及时批评教育。 三、加强考勤管理 6.系行政办公室、教务办、学工办要随时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7.辅导员和学工办、教务办要及时统计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5节以上10节以下的同学,系上通报批评,对旷课10节以上同学上报学院处理。 8.学生考勤记载作为教师教学档案建设的一项考核内容,学生课堂出勤率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一项指标,进入学期考核中;同时学生课堂出勤率作为班级综合量化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学生的出勤情况计入个人综合素质考评之中。 9.辅导员、任课教师加加强上课纪律教育,确保良好学风的形成。 Xx 系 二0一三年三月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

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XX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XX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我校学分制与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制定我校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学生出勤要求 第一条学生应当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并到所属院系办公室报到注册,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院系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自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军训、早操(早锻炼)、政治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和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都实行考勤,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者,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否则按旷课论处。 第三条在节假日期间,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 第四条学生按规定准予免修或免听的课程,不作出勤要求。 第二章考勤办法 第五条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情况每月至少向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通报一次。对旷课累计超过6学时的学生,应当及时通报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第六条自习考勤由班级学习委员负责。 第七条其它各种活动由班委会或团支部委员按分工考勤。 第八条各班级由班干负责的每周考勤情况,由班长汇总,交辅导员审核签名后,报给所在院系教务员。 第九条每月十日前,院系教学秘书应统计好本院系上月学生考勤情况,填好院系学生考勤月报表一式两份,报院系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定、签名,一份由本院系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条每学期期末考核前,各院系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教学秘书及各班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作好学期考勤统计工作,由教学秘书填好班级学生考勤统计表和院系学期考勤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院系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学校教师要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强化教职工岗位责任和服务意识,增强教职工纪律观念。 下是为你整理的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教师应遵守学校出勤制度,按时到岗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和学习培训活动。 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替代签到,中途没有特别重要紧急事务不得离开学校。 有事、有病要履行请假手续,事、病假一天以内的,在签到簿上注明,超过一天至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事宜都要由校长登记备案。 具体细则如下:1、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早到校,认真履行考勤制度。 签到时间:上午:7:30下午:12:502、教职工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20 下午:12:50----------16:303、出勤考核满勤100分。 4、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2分(按上述时间范围确定)。 5、发现代替签到者经调查,代签与被签各扣5分。 6、事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 每学期病假两天之内不扣出勤分数,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2分,特殊情况领导讨论酌情处理。 7、临时请假需请假,并在临时请假记录簿上注明日期、时段,每次超过3个小时按半天计算,每月允许临时请假4次,超过4次,

每超一次扣0.5分。 8、不请假距下班时间超过半小时离校,查出勤不在岗,请假簿上无记录,无论任何原因视为溜号,每次扣30分,扣完为止。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一、总则: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 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 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 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维护机关事业单位良好工作秩序,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严格程序和按管理权限审批的原则。工作人员请病假的,必须是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方可请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办理,如无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准随意请事假。请假原则上以书面请假为准(请假条必须注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按程序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生效),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通过手机短信请假,得到同意请假的回信后视为批准,但事后要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达一个月以上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证明书及治疗发票复印件(原件须

同时送审,经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方有效)。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口头、电话请假的一律无效。 第三条干部职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的资格。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六条请假审批程序 (一)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含3天)以内并在县内的,县直部门的向县分管领导请假获准,乡(镇)的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请假获准,并向县委书记汇报;3天以上并在县内的,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离开县域的,一律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或乡(镇)长的在向县委书记请假的同时向县长汇报。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对应分管领导审批,乡(镇)的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审批;连续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县

学校办公室 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考勤及请假报备管理,根 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08:00—11:40,下午13:30—17:10。 2.假期值班工作时间:上午08:00—11:40,下午13:30— 17:30。 3.法定节假日:应保证有人进行电话值班。 二、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严禁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 3.请休假和离开工作地外出须办理相关审批和报备手续。 三、请假制度 1.事假 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本人书面 申请可酌情给予事假。 (1)事假在3 天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 (2)事假在3 天以上10 天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3)事假在10 天以上的,由学校办公室签署意见,报人事 处审批。 (4)学校办公室主任请事假,需经分管学校办公室的学校领

导审批。 2.病假 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治疗休息者,在出具一级以上 医院有效的病休证明及病历,并经审批后可休病假。 (1)全年病休在2 个月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报 人事处备案。 (2)全年病休在2 个月以上的,报人事处审批。 (3)病休连续超过6 个月的,由学校办公室签署意见,报人 事处审批,办理长期病休手续。 3、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工伤假等,按国家、学校人 事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外出报备 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含值班期间)离开工作地外 出 1 日以上(当日往返除外),除按要求履行相关请假程序外,还应提前填写《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出报告单》,经学校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行政科备案;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应及时报告。 外出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如有行程变化或发生意外突发事件, 应及时补充报告。学校办公室主任外出报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张歧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切实履行教师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张歧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一、学校实行签到制。按照作息时间表安排,每天早晨值班教师早读前10分钟到教学区检查学生出勤及纪律情况,组织学生早读,打扫环境卫生;其他教师在早操前到校,按时签到。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特殊情况需临时外出时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经批准并在门卫处登记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1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学校教导处负责把好考勤关,作好查课、考勤记录,作为教师每月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每天按时在值班室门口签到,后勤每天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小孩、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尽量安排在法定假期,不要影响教学秩序,并在事前报学校批准。 5、学校领导将对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按旷工处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值班领导要严格把关,门卫出作好记录,如出现疏漏,查实后将进行责任倒查。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内安排好自己的

教师考勤制度

教师考勤制度 为严明校纪,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力争出全勤,结合过去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全体教师一致通过,决定将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实行全天坐班制,每天按七个课时考勤。 二、学校设立出勤奖,每学期每位职工50元,学期末根据实际出勤兑现。 三、教职工直属亲属病故办理丧事,本人享受丧假三天,职工结婚尽量将婚期定在假期举行,若在学期中,享受婚假5天,产假按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由教育局批假,教职工婚丧假不扣钱,不影响出勤,产假不扣钱。 四、教职工遇有特殊情况或生病须请事病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事先写请假条。 五、请假一周以内,由学区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加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六、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七、教师请事病假后,由教导处安排临时代课人,代课者由学校每课时发代课费5元,期末统计一次发给。 值周教师职责 为了搞好学校值周工作,明确责任,发挥值周教师的作用,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供保障。特制定本职责。 一、负责督促值日生按时到岗到位。 二、负责管理好学校校纪、校风、校容、校貌及安全工作. 三、每天早晨、中午必须对学生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记载。 四、负责教师的考勤并及时公布考勤情况。 五、负责每日两次组织学生站队放学,对整队情况进行记载。 六、每天早操放学、集合时间(或特殊情况学校偶尔集合)值周老师要按指定的楼道口负责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工作。平时上下课时也要维护好楼道口秩序。 七、值周教师课间活动时间要到室外巡视,负责安全、纪律、环卫等工作。 八、中午、晚上放学时间,值周教师督促学生关好门窗全部离校校后,方能离校。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 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 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 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 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 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 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 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 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 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 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 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 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 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 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 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 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 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 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20XX的,发给本人原 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20XX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 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20XX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 20XX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西安市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第二章请假类别及休假时限第二条事假:教职工因事必须请假时,可请事假。 事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7天。 第三条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给假7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另加20天。 第四条产假: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 难产者增加15天;一胎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胎者,增加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 女教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15-30天,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42天。 第五条哺乳假:符合《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教职工,学校工作岗位又能离开者,可由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报教育局(委)批准,在其产假满后给予一年的婴儿哺乳假。 第六条丧假:教职工的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给假7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第七条探亲假:凡工作满1年的教职工,与父亲、母亲和配偶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1、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者,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

教职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教职工配偶公派出国留学,且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3年以上并在国外学习期限已达一年以上,教职工可申请出国探亲,假期一般为3个月,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小学教师请假条例制度2017-12-12 8:42 | #2楼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中心完小校长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县教体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

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课堂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主渠道。抓好课堂考勤是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必要条件。为规范我校课堂考勤管理,配合学生科工作安排,根据《河南省理工学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1、各班应切实端正对课堂考勤的认识,统一思想,将课堂考勤视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肃认真地做好这一项工作。考勤记录的载体为《河南省理工学校课堂日志》,各班学习委员为本班考勤员,课堂日志填写完毕后每日需任课教师签字。 2、学生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考勤。凡教学计划所开课程都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或超过假期者,均以旷课论处。 3、旷课一天按6课时计,实际上课时间超过六课时,按实际上课课时计。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内)三次计一课时。早自习旷到按0.5课时计(不存在迟到、早退)。 4、学生请假必须之前写好请假条,并班主任老师签字方能生效。 5、为加强合班上课课堂考勤管理,对合班上课的课堂各班应实行分区就座。 6、班级同学有权对考勤员工作进行监督,如有考勤失误,可直

接向学生科反映。 二、奖惩条例 1、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5节以下者,每旷课一节扣其年度综合素质评分O.2分;旷课5节及以上者按学生处罚条例给予处分并按规定扣其综合素质评分。 2、学生一学期全勤者加综合素质测评分O.4分。 3、每月进行班级出勤情况评比,各年级分别评出“月课堂出勤优秀班级"(本月课堂出勤率为年级第一且出勤率高于90%)、“月课堂出勤较差班级,,(本月课堂出勤率为年级最末且出勤率低于90%),并将评比公式,以此作为“优秀班级”评比依据。 4、学生科每周对课堂考勤组织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与学生考勤表不符的(相差5个百分点及以上)将视为考勤表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的班级将取消班级的评优资格。 5、学生科将及时检查学生考勤情况,统计缺勤及旷课节数,达到处分节次的学生按《学生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并上报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实行每周5 天工作日、每日7 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我所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下午工作时间:14:30-17 :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签到。次月三个工作日内各科室负责人整理考勤统计,交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

即按照我所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科室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 录的,1 次扣除负责人10 元。(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综治办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000 元为例):迟到:1. 3 00 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0-9 30 职工应在8:之前到岗,8::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20 元。 2.早退: 即在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 - 3.旷工: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 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 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 3 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

扣发此职工迟到或早退 3 倍。当月累计旷工3 天,年度累计旷工30 天者按规定半日或一日工资的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 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3 天以内(含3 天)事假报科室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 天以上 (含3 天)事假除报科室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所长签字后方可休假。科室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一律报所长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 15 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得超过15 个工作日,事假在 1 天日工资)。天,扣1 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病假:2. 3 含天以内( 3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天以上( 含3 天)

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到与请假 1.上班签到截至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学校作息时间)。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迟到的应由本人补签,并说明原因。 3.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分管领导请假。 4.需外出或提前离校,须在分管领导处说明情况,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若发现不在岗又未说明情况者,记作旷工。 5.假期回校,值班及休息日因学校需要上班的均视作上班。 6.请假书面手续统一在校长办公室办理。 二、奖励 1.设全勤奖每月30元,全校教师如全月无迟到、无早退,且无病事假、旷工的,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月全勤奖按月发放。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奖5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学期全勤奖在每学期结束时发放。 3.全学期坚持签到者,另奖30元。签到奖在每学期结束时发放。 4.教导处安排教职工代课,发代课金3元/节,代课金在每学期结束时发放。 5.教学岗位考核奖。根据服从学校安排、教学工作认真、出缺勤等方面进行考核。按每学期50元计算,完成任务全额计发,若未完成任务,则按情况酌情扣发。考核优秀者增加20%(即每学期60元)计发。(考核方案另定)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5元。误课者,每误一节课扣10元。

2.病假每天扣5元,事假每天扣10元。出现旷工现象,每次扣20元。 3.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两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 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评比一票否决。 4.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如确有正当合理原因需要调课的,要向教导处说明情况,否则每人各扣5元。 四、权限与说明 1.时间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向分管领导请假,超过三天的需向中心校长请假。在征得同意后,需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再通知教导处。 2.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父母、子女、配偶生重病且生活不能自理住院(须正规医院证明),确需本人护理者,给予3天护理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等需校长批准,并且办理请假手续,但不发全勤奖。 3.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附医院证明,医院病历,发票等材料,一般不包括自购药品证明,否则记作事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确保每天两次检查,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并于下班前在办公室记录当日出勤汇总。 3.全体教职工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校委员会负责解释。

托管中心老师考勤制度

托管中心老师考勤制度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学生和家长,全面提高教学培训及学生照管的质量,树立我中心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下面就赶紧跟着爱汇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维护学校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原有教师出勤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经学校20xx年2月7日行政会议讨论,修订本规定。 一、出勤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教师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师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 (二)根据规定请假。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遇事或生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假条交学校领导或上级审批),得以批准后方可离岗。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以批准而不上课、不辅导学生、不参加学校会议、不参加教研活动、不参加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定为旷课(旷工),旷课(旷工)1节扣罚工资80元,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教师会议、教研活动、政治学习、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校会及其他临时会议按2节课计,大型活动按涉及的课时计,升旗仪式按1节课计、全天性活动按8节课计、其他活动或工作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二、出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在规定时间到校值班。早读期间负责安全管理辅导(早读辅导)的教师必须早读铃响毕及时进入教室辅导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习的教师在晚自习上课(7:00)前赶到教室或学生集中地点,晚自习上课教师负责学生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辅导,按时上下晚自习。晚自习下课后,上课教师负责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节晚自习上课方可离开。

中小学教师请假和考勤制度

中小学教师请假和考 勤制度

阿瓦提县第四小学考勤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为导向,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克服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阿瓦提县教育系统请销假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请假和考勤制度暂行规定。 一、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半日之内由年级组长批准,1——3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3日以上有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1天起,累计11——22天的每日扣发10元,一般病假扣发20元,累计23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住院期间不扣分,不扣钱,出院后回家休息每天扣发10元。(根据病情轻重酌情处理)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出院修养扣0.25分,一般病假1日扣0. 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30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4.教职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事假2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1天起,累计2天以上,每日扣60元绩效。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 1.婚假7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7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 天工作日、每日8 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 :30-13 :00 下午工作时间:13 :00-16 :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 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 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 元为例):1.迟到: 职工应在8:30 之前到岗,8 :30-9 :00 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 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 元(即2500/22=113 元)。 2.早退: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 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 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 倍。当月累计旷工3 天,年度累计旷工30 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 天以内(含2 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 3 天以上(含 3 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事假在15 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 天,扣1 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 天以内 (含2 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 天以上(含3 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 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 个月以上不超过6 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 90 %;工作年限满10 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 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 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

教师考勤制度75860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趋于常规化、规范化与制度化,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出勤规定 1、教职工因事或因病不能按规定时间到校到岗或中途离校离岗(包括升旗、会议、教研活动以及学校或科组组织的其它集会、活动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事假七天以内(含七天)一律由校长审批,超出七天由教育局审批;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按《连平县中小学教职员工请假暂行规定》(连教〔2010〕39号文)执行。 3、请假程序:先到教务处领取并填写好学校统一印制的《田源中学教职工请假条》,然后提交校长审批,待批准后交回教务处登记方可离校,担任了班主任的教师还须当面告知政教处;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程(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两天以上调课有困难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看班),所有调课和顶课都必须在请假条中详细注明由教导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4、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确实不能到校当面请假,必须由本人通过电话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生效,返校到岗后应立即履行补假和销假手续; 5、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教导处销假,提前销假按实际时间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假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6、教职工因公外出(听课、学习、参加会议或取送材料等)将被视为公假,但也需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7、当班教师应严守上下课时间,凡超过规定时间上课或到会将被视为迟到;上课途中擅自离岗或提前下课(离岗、离会)将被视为早退; 9、下列情况一律视为旷工:①凡未按上述规定请假而擅离工作岗位,或未按规定及时销假、续假和补假者;②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者;③该请事假的请病假,经发现查实者。旷工按天数计算。 10、下列情况一律视为旷课: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造成教室空堂者;②体育课、劳动课期间教师或班主任不陪同学生一起,在场指导或督促,放任自流,也否则视为旷课,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还要追究责任;③教职工私自调课,原课表安排的科任视为旷课处理。旷课按节次计算,旷工、旷课分别计算。 11、凡负责教职工考勤的相关人员应该实事求是,公正不阿地检查记录教职工的考勤情况,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者视为旷工一天处理,造成责任事故的同时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勤办法 1、教师的日常出勤情况以考勤机数据为准,职工的考勤由后勤处检查登记。 2、教师上课、看班、下班辅导、教师会议、升旗、教研活动或其它集会、活动均由学校安排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考勤;

体育课考勤考核制度

体育课考勤考核制度 学生体育课考勤制度 目的:完善体育课考勤制度,从高、从严、从科组日常教学工作出发,预防教学事故发生。 一、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事假等,未上体育课时数累计1/3(含1/3)以上者,该学期体育课成绩计零分,必须进行重修。 二、体育课成绩不及格或因病缺考者,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二周内进行补考。过期作不及格上报。不及格者不能毕业,按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毕业班学生毕业前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交政教处归档。 四、体育课缓考、旷考、补考管理制度 体育课是一门必修课程,在校学生必须按学校教学计划完成体育课教学任务,并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体育课的成绩根据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办法评定。体育成绩不及格,不予毕业,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体育课缓考必须向任课教师提交申请,学校签署意见,经教务处批准,方可参加补考。因病缓考须有校医务室出具医疗证明,经政教处批准,方可参加补考。 无故缺考或不参加项目考试,体育成绩计零分,并注明“旷考”字样,不予参加正常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在毕业前,由本人 提出申请,经原任课教师签署意见,政教处、教务处批准,给予一次性补考机会。 学期体育成绩不合格或同意缓考的学生,由原任课教师安排补考时间,并通知本人,按规定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完成补考项目。 缺课三分之一以上不评定体育成绩,应予重修。 重修安排有困难者,由政教处在毕业前统一组织重修和考试。 补考后的成绩由原任课教师填写补考成绩单,报政教处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 五、课堂常规

体育课堂常规,是为了保证体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对师生提出一系列的基本要求,是学生体育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实施课堂常规,不仅有助于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严密课的组织,而且对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建设精神文明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施新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时更应该加强体育课堂常规的要求。 1、理论课 准时就座,认真听讲,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看其它书报。 2、实践课 (1)上课铃响后,由体育委员整好队伍。向教师交本班学生考勤卡,师生互相问好。 (2)学生无故不上体育课以旷课论。请事假、病假必须有校医务室及班主任证明。病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上课周数1/3以上者无体育课成绩。 (3)学生迟到5分钟以上者按缺勤处理,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提前离开课堂,无故早退者以旷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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