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范文一、工作目标通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我市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二、调查范围和内容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我市本次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全市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1、调查范围本市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企业。2、调查内容⑴辖区内从业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地区、行业分布情况;⑵辖区内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⑶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⑷辖区内职业病发病情况;⑸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三、组织实施与保障(一)组织形式及工作任务。1、成立以市政府办、卫生、安监、文广、人社、财政、总工会、发改委、经信委为成员的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对调查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督导、评估等工作。技术指导组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调查人员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汇总、上报,撰写我市调查报告等工作。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安监站、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复核工作,按时上报各有关调查表。3、市卫生、安监部门为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牵头单位,负责指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调查人员,专人负责技术督导、复核、资料录入和有关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市安监局负责督促用人单位配合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协助调查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开展调查工作。4、市人社局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调查的相关工作。5、市财政局要积极协调,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经费保障工作。6、市直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参与配合本次调查工作。(二)实施原则。1、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与用人单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相结合。2、按照全国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统一进度的原则。3、市调查领导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对调查工作的进展、质量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四、工作进度要求2、2011年7月5日前,召开全市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动员与培训会,领导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以及安监站站长、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参加会议。3、2011年7月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制定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的调查动员和培训工作。4、2011年7月10日前,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按照调查要求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完成本单位调查表的初步填报工作。5、2011年7月11日-1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

区管委会组成若干审核组,逐一进厂对企业自填调查表进行档案资料、作业现场审核,并将调查资料上报至技术指导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期间,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应安排工作小组开展巡回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抽样比例不少于3%。五、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清当前职业病危害情况,研究制定职业病防治对策,落实“十二五”规划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5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劳动者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将调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要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确保完成调查任务。(二)健全机制,加强协调。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涉及多个部门和各级各类用人单位,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敏感性都很强的工作,需各方面的积极支持,以及劳动者的理解和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实施本次调查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其它单位和部门多沟通、多交流、多协商,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做好各环节的有机衔接,确保调查工作流程顺畅。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要加强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及时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宣城市技术指导组报告工作进度,并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三)严守纪律,统一口径。当前我国已进入职业病的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涉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患者的待遇保障等社会问题,各级关注,十分敏感。各级各部门要严守调查工作纪律,原则上不单独发布信息。要研究制定应对敏感问题的预案和口径,必要时及时加强舆论引导,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参与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擅自对外发布相关调查数据,不擅自使用调查工作信息、数据发表论文。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表4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代码检索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代码范围生产性粉尘FC1~FC14 化学毒物金属及其化合物HX1~HX16 类金属及其化合物HX17~HX21 刺激性气体HX22~HX30 窒息性气体HX31~HX35 酸、碱HX36~HX40 有机溶剂HX41~HX53 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HX54~HX65 酚、醇、醚类化合物HX66~HX73 多环芳烃类化合物HX74~HX82 油类、合成树脂HX83~HX93 农药及药物HX94~HX103 其他HX104~HX113 物理性因素WL1~WL9 生物性因素SW1~SW5 表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代码粉尘 FC1 矽尘FC2 煤尘(游离SiO2含量<10%) FC3 石墨尘FC4 炭黑尘 FC5 石棉尘FC6 滑石尘 FC7 水泥尘(游离SiO2含量<10%)FC8 云母尘 FC9 陶瓷尘FC10 铝尘(铝、氧化铝、铝合金粉尘)FC11 电焊烟尘FC12 铸造粉尘 FC13 棉尘FC14 其他粉尘 代码化学毒物 HX1 铅及其化合物(不含四乙基铅)HX2 汞及其化合物 HX3 锰及其化合物HX4 镉及其化合物 HX5 铍及其化合物HX6 铊及其可溶性化合物 HX7 钡及其化合物HX8 钒及其化合物 HX9 铀及其化合物HX10 铬及其化合物 HX11 镍及其化物(不含羰基镍)HX12 四乙基铅 HX13 羰基镍HX14 氧化锌

HX15 有机锡HX16 磷及其化合物(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除外) HX17 磷化锌HX18 磷化铝 HX19 氰化钠、氰化钾HX20 砷及其化合物(不含砷化氢)HX21 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 HX22 甲醛 HX23 氮氧化合物HX24 碳酰氯(光气) HX25 二氧化硫HX26 氨气 HX27 氯气HX28 硫酸二甲酯 HX29 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 HX30 一甲胺 HX31 硫化氢HX32 磷化氢(膦) HX33 一氧化碳HX34 砷化三氢(胂) HX35 氰化氢HX36 氟化氢 HX37 硫酸HX38 硝酸 HX39 盐酸HX40 氢氧化钠 HX41 苯HX42 甲苯 HX43 二甲苯HX44 正己烷 HX45 汽油HX46 二硫化碳 HX47 二氯乙烷HX48 三氯甲烷(氯仿) HX49 氯乙烯HX50 氯丙烯 HX51 三氯乙烯HX52 氯丁二烯 HX53 四氯化碳HX54 苯胺 HX55 N-甲基苯胺HX56 N-异丙基苯胺 HX57 对硝基苯胺HX58 对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 HX59 二苯胺HX60 二甲基苯胺 HX61 联苯胺HX62 硝基苯 HX63 二硝基苯(全部异构体) HX64 二硝基甲苯 HX65 三硝基甲苯HX66 苯酚 HX67 对苯二酚HX68 多氯酚(含五氯酚) HX69 硫氯酚HX70 甲醇 HX71 乙醇HX72 醚类化合物 HX73 氯甲醚HX74 多氯联苯 HX75 氯化萘HX76 多氯萘 HX77 醌HX78 蒽醌 HX79 吖啶HX80 菲 HX81 荧光素HX82 荧光增白剂 HX83 油彩HX84 柴油 HX85 煤油HX86 蒽油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

AQ/T 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发表时间:2015-04-22 来源:职业卫生网浏览次数:12187 评论:0 顶:0 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用人单位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品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9(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3 术语和定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occupational hazards monitoring 对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测定、测量和分析计算。 4基本要求 4.1检测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4.2评价监测、日常定期检测、监督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3异常工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 4.4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测量)时,应使用防爆型采样(测量)设备。

职业病预防措施

关于职业病预防措施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二、要求 1、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生产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技术部和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三、职责 1、安监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就业定期体检,负责建立全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各生产部门配合完成本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职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 1、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2、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有害因素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人力资源部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4、各职能部门及生产部门应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治理 各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应本着投资小见效快的原则,尽可能采用成熟、先进的智力技术和方法;对于投资较大的治理项目,各部门主要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认真分析研究,设计方案确定后,于每年11月底前列入下一年度的安措计划,并上报安监部。 六、作业环境管理 1、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代表点由安监部配合政府职业病防治部门共同确定或定期修订。安监部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各生产部门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代表点处明示该点的名称、浓度标准、浓度实测值等内容。

职业病危害评价分析(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危害评价分析(正 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439-81 职业病危害评价分析(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在各不同阶段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以保证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本文将从评价依据、评价流程、评价内容、工程分析、评价方法、对策措施等方面对职业病危害评价进行分析。 一、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 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各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虽然安全和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各有自己的法规体系,但在职业病危害评价中有一些相同的法规、标准作为依据,例如《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l2801?91)、《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工业企业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等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定期委托依法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我中心已与2004年12月取得江苏省卫生厅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资质编号:苏卫职技服〔2004〕第0002号。用人单位委托我中心开展相应检测与评价工作时,应仔细阅读下列内容: 一、请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正反两面打印于一张A4纸,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中心职业病防治组(卫生局一楼西侧,昆山市职业病防治联合工作办公室),我中心将根据受委托时间等具体情况安排现场检测时间,并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二、委托的检测项目及检测点可按照A方式或B方式确定: A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我中心按照相关规范确定,用人单位应向我中心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和原辅材料等,必要时我中心需到用人单位生产现场进行识别。 B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用人单位确定,我中心只对委托项目进行检测,如因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的错误而未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导致职业病相关事件(纠纷),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对于我中心无能力检测的委托项目,用人单位可委托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应工作,也可委托我中心进行现场采样,样品由我中心委外检验,并由检验机构的出具检测报告书。 四、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 五、在开展现场检测采样时,用人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并确保现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六、我中心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并于现场检测采样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范的检测报告书。 七、用人单位应将检测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 八、我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将检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录入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网络直报系统,并告知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姜荣明、杜成 联系电话:57383181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

燃气行业职业病危害分析报告完整版

燃气行业职业病危害分 析报告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职业危害分析报告 一、天然气危害因素 1、天燃气本身的危害因素 燃气是具有一定毒性的爆炸性气体,又是在压力下输送的,由于管道及设备材质和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漏气,有时引起爆炸、着火和人身中毒的危险。当浓度达25~30%时,人会出现头疼、头晕、呼吸加速,心跳加快、注意力不集中、乏力及肌肉协调运动失常等,当浓度进一步升高时,则出现意识障碍、四肢冰冷,呼吸心跳停止,而致电击样”死亡。 2、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由于燃气管道安装多是室外作业,夏天平均气温较高,高温首先引起血管膨胀,血液流动速度加快,毛细血管扩张,导致心脏负荷加重,身体能量加剧消耗。脑部供血、供养下降。紫外线对人体的皮肤晒伤或可能导致人员中暑。 3、施工安装及运营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a、燃气管道在安装过程中需要进行喷砂除锈或角磨机除锈,机器使用不当或未穿戴防护工具很容易伤害到使用者; b、防腐作业时,防腐油漆中树脂成分为丙烯酸树脂和聚酰胺树脂,溶剂中含有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等,在喷涂过程中油漆及胶黏剂分别可挥发出丙烯酸、丙烯腈、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腈、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二甲基甲酰胺、甲醛等有毒物质,对人体危害很大; c、电焊作业:电焊作业时产生的氧化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等有毒物质,人体吸入后对神经系统、眼和皮肤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同时,电焊和气焊的弧光都可产生大量紫外线而引起电光性眼炎,伤害作业人员的眼睛。 d、噪声:在运营过程中,天燃气在天燃气管道内、容器内流动产生的动力性噪声管道安装程中,发电机、角磨机、抽水水泵的机械工作噪声,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的影响。 4、场站工作人员的职业危害因素 输气站场工人除在站场内及站场外沿部分管线进行定时巡检作业外,工作时间均在值班室进行计算机视屏或指令远程操作,加气站工人身上不允许带明火或静电进行加气作业,且在气体排污放散时,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天燃气短时间高压排空具有一定冲? 击力,操作不当容易引爆或伤害人员[2]。 二、天燃气行业的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1、管理上应做到 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各项制度及制约机制健全,安全管理应做到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改变安全管理中的事后整治为事前控制,以“预防为主”减少及杜绝事故的发生。 2、用人单位应做到 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条件;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措施,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对职业病患者安排诊治、康复、依法进行赔偿。 3、劳动者应做到 及时获取职业病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健康检查、诊疗、康复等服务,并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检查;及时了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防护条件;要求改善

职业健康考试试题及答案

员工安全培训(职业健康)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单选,每题3分): 1..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A )。A泄险区B救护车C医务室 2..用人单位应(A )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A定期B不定期C每月 3.任何单位和个人(A )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A不得B可以C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4.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A )档案。A健康监护B工伤保险C 培训教育 5.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A )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A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B上岗前和在岗期间C在岗期间 6.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C )项不属于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尽的职业卫生义务。A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B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C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7.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B )承担。 A劳动者B用人单位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8.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B )承担。 A医疗卫生机构B用人单位C劳动者 9.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业病病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其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B )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A 6个月 B 1年 C 2年 10.粉尘作业时必须佩戴(B )。A 棉纱口罩B防尘口罩 C 防毒面具 11.患有(A )疾病者不得从事接尘作业。A活动性肺结核B慢性胆囊炎C心脏 12.目前我国职业病发病率最高的是(C )。A 铅中毒 B 噪声聋 C 尘肺病 13.尘肺病的早期主要症状是(B )。 A 发热鼻塞、四肢酸疼、咳嗽咯痰等 B 咳嗽咯痰、胸闷胸痛、呼吸困难等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docx

精品文档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序 岗位人数接触 部门(工段)危害来源 号时间 1制造部喷砂工岗4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粉尘与噪音危害因素工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 铝尘(铝、 氧化铝、 除尘系统口罩、耳塞铝合金粉 尘)、噪音 2制造部粘碳岗8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粉尘与噪音 其他粉 口罩、耳塞尘、噪声 3制造部磨配组装 8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岗 4制造部冲压岗20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 5制造部冲碳条岗1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粉尘与噪音 其他粉 口罩、耳塞尘、噪声 6制造部检包岗5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

序 部门(工段)岗位人数接触 危害来源危害因素工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 号时间 7制造部光饰清洗 18设备运行噪音噪声耳塞岗 8制造部加工中心 28设备运行噪音噪声耳塞岗 9制造部磨床岗28设备运行噪音噪声耳塞10制造部电火花岗28设备运行噪音噪声耳塞11制造部线切割岗4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12制造部机加岗4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

序 部门(工段)岗位人数接触 危害来源危害因素工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 号时间 13制造部磨削岗2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14制造部钳工岗4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 15制造部中间环机 12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加岗 渗碳岗 一氧化 16制造部(连续38设备运行时使用辅料产与噪音废气处理系统口罩、耳塞 碳、噪声 炉) 17制造部锻压岗24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粉尘与噪音 其他粉 废气处理系统口罩、耳塞尘、噪声 18制造部冲压岗8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

序 部门(工段)号 19制造部20制造部21制造部22制造部23制造部 岗位人数 接触 危害来源 时间 热前机加 28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粉尘与噪音 岗 去毛刺作 28设备运行时使用辅料与噪音 业位 超声波清 28设备运行时使用辅料与噪音 洗岗 渗碳岗 (渗碳48设备运行时使用辅料与噪音 炉) 渗氮岗28设备运行时使用辅料与噪音 精品文档 危害因素工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 其他粉 口罩、耳塞 尘、噪声 氢氧化 口罩、耳塞 钠、噪声 一氧化 口罩、耳塞 碳、噪声 氨气、噪 口罩、耳塞 废气处理系统 声 一氧化 碳、甲醇、口罩、耳塞 噪音 其他粉 24制造部压淬岗8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粉尘与噪音废气处理系统口罩、耳塞 尘、噪音

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实施方案

按照《省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实施方案》及《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市区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卫健局成立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调查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统筹协调开展有关工作。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包括全区3个乡镇,1个备选乡镇;调查的行业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三个门类,共计调查94家用人单位。 三、工作要求 本次调查分为准备、培训、实施和汇总分析四个阶段。区疾控中心于2020年9月15日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网络填报,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报告(按地区、行业、规模、登记注册类型)纸质报送。 3.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调查:通过与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座谈或查阅资料,了解并核实企业的行业分类、经济类型、经济规模、生产产品和主要原辅材料等基本情况;收集企业一线劳动者的名单(含姓名、岗位名称、工作时间等信息,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农民工)。 4.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情况调查:查阅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资料和2017年-2019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报告,确定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结合劳动者名单及岗位分布,确定接触粉尘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6大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数量;对没有开展过职业卫生“三同时”或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的企业,对企业现场进行调查,识别粉尘(煤尘、矽尘、石棉粉尘、水泥粉尘等所有粉尘)、化学毒物(苯、铅等所有毒物)、物理因素(噪声等所有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劳动者名单及岗位分布,明确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数量;现场调查员无法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详细记录生产工艺和使用的原辅料及产品,由技术指导专家进行分析确认;通过资料尚无法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由技术指导专家赴企业现场进行调查确认。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样板

附件1 封面: XX单位XX年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第次) 报告编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章)

封面内页 技术服务机构声明 1. XX机构是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许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本着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技术服务事项的原则,承诺对检测结果负责,并对委托单位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 2. 本次检测是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 号)第二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委托范围内存在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开展检测前调查、样品采集、和各项检测工作,保证调查全面、检测数据真实。 3. 本报告检测结果仅对被测地点、对象及当时情况有效。 4. 本报告涂改无效,未经本机构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摘用或更改本报告,复印件未加盖本机构检测报告专用章无效。 5. 本次检测结果等未经本机构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及商品宣传。 6. 委托方如对本报告检测结果有疑问,请于报告签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7. 本报告无检测人员、签发人签名,或者存在涂改,或者未加盖 本机构公章或部分复制等均视为无效。

封二 XX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项目组成员名单 封三 (本页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

正文: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委托范围和检测时间: 1. 委托范围: 2. 委托时间:年月日 3. 检测时间:年月日 三、主要原、辅材料、畐庐品和产品调查: 样表主要原辅料及产品表 四、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建议采用方框图) 五、车间平面和主要设备布置简介 1. 车间平面布置

例表车间平面布置情况一览表 2. 主要设备布置 例表主要设备一览表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调查 例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一览表 七、检测条件 1. 检测时气象条件描述: 2. 检测时生产状态描述: 3. 采样/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 例表米样/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一览表 4. 检测布点: 例表检测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吕梁市金龙工贸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各级安监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就开展水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职业卫生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以促进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公司职业卫生达到国家规定和基本要求,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范侯亚安全环保副总经理 副组长:吴平平安全员、安环科科长 成员:孙根全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主任 白永红办公室主任 冯志明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工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 (一)工作重点针对水泥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特点,以原料储存、均化、制备、输送、包装五个生产环节为重点,突出对粉尘、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一是原料破碎、预均化、配料输送。必须密闭,设置合理的通风防尘系统,岗位粉尘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是原料制备,做到全密闭,收尘器安装合理、有效,确保与生产同步正常运行;岗位粉尘、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三是水泥制备、水泥包装出库。收尘装置完善,岗位粉尘和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四是作业人员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1号令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的规定,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尘口罩及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正确使用。 (二)具体内容 1、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1)建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资金投入。(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电焊工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

电焊工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 前言 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和执行明确了用人单位向从业人员的高知责任,也明确了劳动者的知情权。告知与知情都是针对某行业、工种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而言,可是在已出版的科普读物和工具书中多数以职业病危害因素做主标题读者只能从因素的工种分布上去查找。除煤炭、矿山行业出版过科普读物外,已工种为主标题的读物较少,对于某一作业工种涵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则更少。而电焊工正是一个多因素危害作业的工种,它涉及焊烟(尘)、锰、铅、氟化物、二氧化硅、镍、及铬等有形成分。有害气体包括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氟化氢等,此外还有紫外线、高温、焊渣等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而且各因素之间对人体的危害有联合作用,更加大了危害程度。 近些年国内报道过的职业病有电焊工尘肺、电焊工锰中毒、电焊工金属热、电焊工铅中毒、电焊工电光性眼炎、电焊工氟骨症以及电焊工刺激性中毒等等。 为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充分了解电焊作业职业病危害的种类以及产生的相应后果,增强预防危害的意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劳动者注重自我防护以达到预防电焊工职业病的发生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 就国内目前各地多数省、市、企业的职防机构仍未能全面认识电焊工的职业病危害并从各个方面进行整体的健康监护,愿以此拙作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与同行共商。 第一章破解电焊工职业病危害之谜 2008年1月16日卫生部以卫办监督函[2008]19号文发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修改稿)]的征求意见函,在第3条科学之后又增加了合法、客观、真实等几项原则,与卫生部(1986)卫防劳35号和1984年3月19日发布的管理办法以及2002年的24号卫生部令相比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以往仅仅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局限于“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须知,我们通常所说的“科技”涵盖科学和技术两个层面,前者是解决什么?为什么?后者是指做什么?怎么做?技术是“经”,谁都可谈,可照本去做。而科学是经过熟虑、调查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结论,是“典”。二者有机结合才是经典,是相辅相成的产物。 如何认识某一工种,比如电焊工接触的多种职业危害不仅用人单位、劳动者,就是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医生也难以客观、真实地了解和实践。对电焊工作业的各项有害因素的专业性监护,首先要全面了解该工种职业暴露全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以及各种因素间是否存在协同作用才能客观地、真实地、系统地、动态地对劳动者进行健康监护。 笔者(沙森)是做了18年临床医生之后,在全国矽肺大普查的1973年进入职防队伍的,面对着数千名现职粉尘作业工人和既往有开山史的上万名隧道工以及分布在几千里铁路线上的80多个电焊作业点上的300多名电焊工,职业病普查成了疑难问题。除了电光性眼炎,电焊工的尘毒危害是一片空白既不承认他们是粉尘作业的受害对象,也不承认有毒物的接触。当时尘毒作业者的每月8元钱的保健品费,电焊工也享受不到。在当时少得可怜的职业卫生教科书、工具书刊上,仅查到电焊烟尘是良性粉尘,可患铁沫沉着肺,不属于职业病。而锰中毒仅把电焊条制造工列为受检对象。(这一规定一直延续到1992年的卫生部1号文件,而此时卫生防疫站管理条例劳动卫生分册仍认可以前的说法)。所以,当时第一步是要把电焊工作为尘毒作业的职业病体检地位合法化。为此,笔者做了大量工作: 一、查阅资料:从机械工程方面的书刊上发现了电焊工可以得某些职业病的论述。从《焊接工艺学》、《机械加工》、和《焊接》杂志上发现:①国际上有个焊接学会,其中第八委员会是专门负责电焊工安全卫生防护的,中国是成员国,成员在甘肃工业大学;②电焊的形式方法有几十种,所使用的焊条、焊剂有几百种,含有毒金属如锰、镍、铬、铅等,施焊时还产生氟化物,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可造成人体伤害。 二、走访调查:从老电焊工、工程师那里讨学问,走访了甘肃工业大学,兰州电焊条厂,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经分析,公司目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生产性粉尘、锰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工频电场、有毒溶剂(甲苯、戊烷、苯乙烯等)、刺激性和窒息性气体、化学性烧灼伤(眼、皮肤等)。对此具体分析如下: 1、生产性粉尘 粉尘致病机理: 尘粒在进入呼吸道后,根据其物理性状,在呼吸道各部位通过截留、撞击、沉降、弥散等方式沉积、贮留及最后清除。 由于尘粒在呼吸道沿途沉积阻留机会和沉积后引起机体反应不同,可把粉尘分为非吸入性和可吸入性尘,后者主要指小于5μ的尘粒,小于5μ的尘粒,可以进入肺泡,因此它又可称为呼吸性尘。 人体对粉尘的清除: 沉积在呼吸道的可吸入性尘主要经两种方式清除:粘液纤毛系统和肺泡巨噬细胞吞噬作用,人体通过各种清除功能,可使进入呼吸道的97-98%的尘粒排出体外。人体虽有良好的防御功能和清除功能,但若长期吸入任何浓度粉尘,均可有一定量沉积在肺内,产生不良作用,只是粉尘理化性质不同,作用的严重度不同。 粉尘对人体致病作用: 生产性粉尘根据其理化性质,进入人体的量和作用部位,可引起不同的病变。 职业性呼吸疾患: 尘肺: 尘肺病是因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肺组织弥漫纤维化性全身性疾病。 我国通过近三十年的大量临床观察、X线检查、病理解剖和试验室研究,认为尘肺按其病因可分为五种:①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量较高的粉尘可引起矽肺;②吸入含有胶合二氧化硅(硅酸盐)可引起硅酸盐肺;③吸入煤、石墨、碳黑、活性炭等粉尘可引起炭尘肺;④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和其他物质的混合性粉尘可引起混合性尘肺,如电焊工尘肺;⑤吸入某些金属粉尘可引起金属尘肺,

如铝肺。 粉尘沉着症: 有些金属(铁、钡、锡等)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发轻微纤维性变,但对人体危害较小,脱离粉尘作业后,病变可无进展。 呼吸系统肿瘤: 有些粉尘已确诊可致癌,如放射性矿物尘、金属尘(镍、铬、砷)、石棉等。 局部作用: 粉尘作用于呼吸道粘膜,早期引起其机能亢进,毛细血管扩张,分泌大量粘液,以阻留更多的粉尘。这是保护性反应,久之形成肥大性改变,最后由于粘膜细胞营养供应不足而致萎缩,形成萎缩性改变。此外,经常接触粉尘,可引起皮肤、耳、眼的疾病。 主要临床表现: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基本表现为慢性上呼吸道及肺部的炎症症状、慢性肺功能损害症状。因此,接尘工人的受损害程度最重要的诊断方法是定期进行X光摄片等特殊的临床检查。 粉尘的卫生标准: 煤尘TWA 6 mg/m3,锅炉尘TWA 2 mg/m3。 粉尘的防护原则: ①加强工艺改革,消除尘源或强化工艺的自动化、机械化和密闭化水平,减少操作工人数量并使操作工人隔离或远离尘源。 ②尽量采用湿式作业,减少扬尘; ③加强岗位局部的密闭、通风、除尘净化措施,尽量使设备处于负压状态运行,防止粉尘外逸; ④强化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接尘岗位要佩带防尘口罩,防护工作服,注意及时更换口罩和防护服,避免生产场所积尘的二次污染以及污染工作服对生活区域的污染; ⑤加强对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严格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强化执行中的督察管理; ⑥定期监测作业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保证其浓度范围低于相关卫生标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照国家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阶段,存在和(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等进行综合的阶段性分析和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提供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程序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报告书编制、报告书评审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接受用人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编制评价工作计划,并对计划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 2.评价实施阶段:依据评价计划,开展职业卫生调查,识别作业场所存在和(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进行现场检测。职业卫生调查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应急救援及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情况。 3.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调查所得的资料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可行性建议,完成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4.报告书审评阶段: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复核,提出修改意见。评价机构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提交正式报告书。由用人单位负责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除仅产生物理因素(不包括放射性因素)或仅导致轻微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不需组织专家对其报告书进行评审外,其余作业场所均需进行评审。

某钢铁公司职业病危害调查

某钢铁公司职业病危害调查 【摘要】目的调查某钢铁公司职业病危害情况,为做好防治工作提供参考。方法按照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测定空气粉尘浓度、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按照《冶金企业工业噪声测定规范》测定生产性噪声。结果本次 %, 率5.62等化学 1内容和方法 1.1对象为该公司属下的露天采矿部、选矿厂、铜矿采选厂、机械厂、汽车修理

厂、设备检修厂、地质测量处、冶金矿山建设公司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职工、O+人员及尘肺现患者。 1.2内容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职工进行职业性体检,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和人群接触情况,测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健全工业企业劳动卫生档 案。 1.3《作 2 2.1人,女职工%;全公司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4226人(男2874人,女1352人);其中接触粉尘作业职工3079人(男2186人,女893人)、接触物理性有害因素作业职工549人(男300人,女249人)、接触化学性有害因素职工598人(男388人,女210人)。本次普查了该公司8个工业生产单位,工业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建档率l00%;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种检查了76个,占有毒有害工种总数的8 3.5%。

2.2职业病普查结果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职工体验3485人,体检率82.46%,其中接触粉尘作业职工体检3021人,体检率为98.12%,结果查出0±17人,检出率5.62%,检出Ⅰ期尘肺患者5人,检出率1.65%,检出职业禁忌症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2例,检出率0.39%;接触化学性职业有害因素职工体检464人,体检率为 77.59 62人,TNT 2.3 71个,合格点 3讨论 该钢铁公司是以赤铁矿石采选为主业的冶金企业,在矿石的采选过程中,凿岩、爆破、装岩、破碎和筛选等生产过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矽尘、无机尘和

最新《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试题

附件1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试题(注:共100道题,请按要求从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选项,并在后面的答题卡中将其涂黑。) 一、单项选择题: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施行时间是:。 A. 2011年9月1日起 B. 2011年12月31日起 C. 2012年5月1日起 D. 2002年5月1日起 2.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 A.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B. 防治结合,预防第一 C. 预防第一,综合治理 D. 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D. 职业病防治所 4.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部门制定。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 卫生行政 C. 劳动保障行政 D. 卫生行政和劳动保障行政

5.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 卫生行政 C. 劳动保障行政 D. 工会 6. 用人单位的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分管职业健康的副职 B. 主管职业健康的处室 C.主要负责人 D. 职业健康管理员 7. 按照现行的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共分为:。 A.10类,117种 B.9类,115种 C.10类,115种 D.10类,113种 8.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承担。 A.劳动者本人 B.安监部门 C.卫生部门 D.用人单位 9.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批准。 A.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C.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D.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10.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人民政府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A. 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 C. 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D. 市级以上,卫生行政 11.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工程分析

职业病危险因素的识别及现场调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是职业卫生工作基本任务之一。把建设项目或工作场所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甄别来的过程叫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其目的在于辨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存在形式、存在浓度(强度)危害程度等,为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劳动者健康监护以及研究应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控制措施等提供重要依据。 因此,识别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中的“灵魂”,是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前提。 下面就通过机械制造、焊接工艺、表面处理三大行业的现场调查,以提高对这三大行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能力。 机械制造 机械制造是各种工业的基础,机械制造水平是国家工业化水平和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机械制造工业涉及范围广泛,飞机、轮船、机车、汽车、各种类型机床、纺织机械、发动机以及五金机械等等的制造统称为机械制造。 机械制造的基本生产过程概括为铸造、锻造、热处理、机械加工和装配等生产工序,见图1: 图1机械制造工艺流程 从机械制造工艺流程图可看出表面处理和焊接工艺也属于其中,由于这两个行业的特殊性,下面将另行阐述,在此不再复述。 一.铸造 (一)铸造基本工艺。见图2. 图2 铸造工艺流程

铸造用砂(型砂)品种很多,常用的是石英砂、黄砂,其次为长石以及少量的云母、铁的氧化物、硫化物和碱金属氧化物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1.压力铸造,是将液态金属在一定压力下快速注入铸型,并在压力下冷却凝固获得铸件的方法基本工艺流程如图3 图3压力铸造工艺流程 2.离心铸造,是将液态金属浇入旋转的铸型中,在离心作用下成型,凝固的铸造方法。基本工艺流程见图4

图4离心铸造工艺流程 离心铸造主要用于生产空心旋转体零件如铸管、铜套、双金属华东轴承等。 3.熔模铸造,是依赖可熔性的模样造整体型壳,一般是制造蜡模,将蜡模修正后焊在蜡制浇注系统上,即得到蜡模组。然后把蜡模组浸入用水玻璃和石英粉配制的涂料中,硬化结壳,再溶化蜡模而流出型壳,形成铸型型腔。为排除型壳中残余挥发物,提高型壳强度,还需将其放在850-950摄氏度的炉内焙烧。焙烧好的型壳置于铁箱中,周围填以干砂,制成砂箱,然后进行浇注。熔模铸造工艺流程见图5 图5熔模铸造工艺流程 熔模铸造主要用于制造熔点高,形状复杂及难以加工的小型碳钢和合金钢铸件。 4.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特种铸造工艺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同上述铸造工艺。此外,在熔模铸造过程中还存在松香、石蜡等有机物高温氧化分解产生的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氨气等。 二.鍜压 鍜压是鍜造和冲压的总称。鍜压时对坯料施加外力,使坯料产生部分或全部的塑

全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方案

附件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填表人:固定电话:手机:

填表说明 1.用人单位:指依法设立、且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矿商贸领域企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且调查期间正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2.用人单位规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规模分类。 部分行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3. 用人单位类别:根据工商执照进行判定,其中产业活动单位一般指

从属于某企业法人单位下,在一个场所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单位,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的单位。作为集团公司的组成部分,由下属各产业活动经营单位填报调查表后,分别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集团公司不用汇总上报。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点。 5.行业分类,指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类型,在右边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大类,并结合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划分。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上报。 6.职工总数,指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总数,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数据统计节点为填表当时。 7.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的总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不能由接触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和生物有害因素的人数简单相加,同时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实际人数算,不能重复统计,例如,某工作场所内既触粉尘又接触噪声的1个劳动者,按接触职业病危害1人统计。 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获得。 8.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指在生产一线相对固定的岗位或从事相对固定的工种,需要长时间接触到粉尘、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物理有害因素、生物有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以及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可能长时间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在统计单类职业病危害人数时,是按接触人次统计,可重复统计。例如1个电焊岗位人员,既接触电焊粉尘,又接触化学毒物、物理有害因素,这时,分别按照接触1人次粉尘、1人次化学毒物和1人次物理有害因素计算。 9.接触粉尘危害人数,指用人单位接触粉尘危害的人数。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粉尘危害种类包括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其他粉尘等13类。《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列出了47种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产生粉尘危害的行业举例:如煤矿或金属非金属矿开采的凿岩掘进岗位、选矿企业的矿石破碎岗位、水泥制造企业的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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