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工作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

【发文字号】国人口发[2009]49号

【发布部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9.06.12

【实施日期】2009.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人口发〔200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已经2009年6月10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第26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为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求

(一)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服务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二)营造宣传教育氛围,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广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新型婚育观。

(三)坚持分类指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和"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四)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工作制度,落实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责任,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做好PADIS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施流动人口信息化服务管理。

二、工作机制

(一)统筹管理。

1.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确保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能够满足工作要求。

2.协调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工商、统计、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成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

3.加强人口计生部门内部及人口计生系统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属地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形成本部门、本系统"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

4.立足社区,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依法提供服务,强化服务功能,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5.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开展经常性活动,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服务均等。

1.流动人口享有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设施、文化产品等服务资源,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按照便民维权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3.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覆盖。

(三)信息共享。

1.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

2.推进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实时沟通,实现动态服务管理。

3.加强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

(四)区域协作。

1.加强流动人口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协作配合,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服务管理。

2.流动人口相对聚集的地区,通过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和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服务等活动,建立协作双方或多方相互协调和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区域协作机制。

3.协作双方或多方加强信息通报、个案处理、政策告知和层级交流等工作,及时相互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相关信息;提供发现的涉及"两非"线索,沟通相关信息;协作处理生育服务登记、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事宜;通过官方网站、电子或纸质文件等方式告知新出台的政策措施;相应建立省、市、县级交流制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五)双向考核。

1.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年度考核,落实"一票否决"。

2.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流入、流出地双向考核、责任共担,从流出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入地的职责落实情况;从流入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出地的职责落实情况。

3.考核指标以《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完整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退还本人。 第十二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验所辖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的婚育变更情况在其《婚育证明》中如实记载,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在得知持证人婚育变更情况后,应当及时在管理档案中予以记录。 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领新证。 第十四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应当责令限期补办并交验《婚育证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伪照、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有其他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婚育证明》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确定格式并在全国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第十九条《婚育证明》自201X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01X年3月1日后作废。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X-09-09 发布机构:浏览38次 【字体: 大中小】 (国计生委 100号1999年11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计生下半年工作计划

计生下半年工作计划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计生下半年工作计划 政府办公室: 现将我委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层层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2月23日,区政府召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部署年工作,区长张建晨和14个镇及部分委办局的行政正职签订了《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副区长景莹对做好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要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后,各镇相继召开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贯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各镇镇长与村(居)、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我委确定了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七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人口重大问题研究;二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三是加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五是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六是推进家庭计划进万家活动;七是推进药具易得工程。对这七项重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分解到各科室,责任到人。 (二)加强人口问题研究 认真贯彻落实区“”规划,重点从区级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人口 第 2 页共 10 页

重大问题的基础性、战略性、综合性和实证性研究。完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完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使专项规划与区“”规划相衔接。同时,开展了两项课题研究:一是启动“临港新城人口集聚对策研究”。由市人口计生委、我委和市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三家单位组成联合课题组。年5月12日,“临港新城人口集聚对策”专项课题组在我委召开立题讨论会,该课题旨在通过对临港新城人口现状和发展趋势等方面的分析,提出具体的人口导入机制和人口导入政策建议。二是开展区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我们与区民政局和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合作,旨在通过课题研究,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对策建议。 (三)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冬春计划生育宣传月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周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全区组织开展了以“宣传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为主题的冬春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宣传和学习活动。二是积极参与区“两新”宣传月活动。5月份,参与了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组织开展的“两新”精神文明宣传月活动,在全区14个镇的14个村开展了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整个活动历时一个月。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免费避孕药具28000只,近300人接受了咨询和服务,得到了相关部门和群众的称赞。三是利用区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区报开设家庭计划指导专栏,连续刊载开展0-3岁科学育儿知识,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 第 3 页共 10 页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县共有流出人口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人,流出人口办证率为%。全县共有流入人口,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0%。 二、存在问题 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县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人口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0截止到0年底,全县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共有出生人,其中计划内人,违法生育人,计生率仅为%。 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乡镇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乡镇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乡镇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乡镇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乡镇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样张)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鹿城区街道、乡(镇) (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根据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工作制度,确定责任主管,配备专(兼)职计生员。建立外来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卡册齐全,有关统计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 2、招用外来育龄妇女必须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同时督促其到辖区派出所暂口办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个别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有困难的,应由本单位负责人实行担保,在期限内补办,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街道、乡(镇)计生办,超出期限未办证的必须予以辞退。 3、认真组织对育龄人员进行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教育,育龄人员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

达90%以上,无早婚早育、无大月份引产、无违法生育。 4、根据辖区计生办安排,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生殖健康检查,参检率达100%。 5、监管本单位育龄人员及配偶的生育状况。出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的对象,应及时落实补救措施,不得在未落实计生政策前予以解聘。同时积极配合甲方落实本单位育龄人员的“四项”节育手术,并由单位负责报销节育手术费。 6、员工100人以上或育龄妇女20人以上的单位,要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一年至少开展2次活动。 二、甲方应当对乙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为乙方开展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提供帮助,对乙方及其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对乙方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按规定实施“一票否决’’制。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

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状

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状 发表时间:2013-11-04T11:38:45.623Z 来源:《医学与法学》2013年第2期作者:陈国红[导读] 陈国红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镇政府312085 【摘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是当前我国面临的迫切问题,浙江作为经济强省,流动人口工作也是困难重重,尽管我省在该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但与日益增多的流动大军相交恒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笔者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进行了探讨。【关键词】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推进,大量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镇,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初,增长速度非常迅猛[1]。根据《浙江省2011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常住人口为5613.7万人,其中省外流入人口共计1182.40万人,占总比例的21.72%。数据巨大的外来人口涌入到浙江省,为一方经济做出了不少贡献,但同时看到由于这些外来人口长期在浙江省打工,未能及时与户籍地取得联系,使户籍地信息掌握数据不实;再是无法掌握其生育情况;另一方面则主要是由于所流入地无法及时掌握其原始生育情况,很难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使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始终是工作的难点。为此,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我省当前的迫切任务,对协调浙江省人口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治理局面有待加强 浙江省为了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在提出《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时,就随即在各地成立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涉及公安、工商、民政、计生、卫生、建设、劳动等九大部门,并逐步形成了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各大部门;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相互协作,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实效。但仍然存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缺少必要的认识,使得计生工作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对各部门的要求不断提高,不少部门在进行全面调整改革时,并未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考虑在内,使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还存在一定阻碍。 (二)清查摸底工作尚需深入 截止2011年,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工作,对全省流动人口进行了的登记、清底和建档,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打造坚实地基础,这种大规模的集中清查工作,浙江省始终保持每年开展一次。但通过其他途径了解,由于流动人口的居住和工作不稳定等因素使得清查工作仍然无法真正做到彻底,因此,出现了所掌握的信息与实际流动人口数量不符,特别是建筑、煤炭、服务和餐饮等行业,无法真正实现彻底的清查。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需强化 2012年笔者通过对434对已婚育龄夫妇的调查,其中共有189户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技术服务,总比例为43.5%;通过绝育的方式来达到避孕效果的共计139户,通过药具来达到避孕目的的共计48户,而通过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的共计212户,有效节育率为73.50%,采取其他避孕方法的有35户。导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效率低的主要因素为:1.流动人口不愿接受地区计生部门的帮助,甚至出现逃避管理的情况。2.部分地区人员配置致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无法达到理想效果。由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向地是整个地区的外来人群,这就意味着,任务量非常大,但计生工作的工作人员配置有限,因此,很多工作无法及时完成,进而拖延了管理工作。3.计生部门的经费有限,不少地区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均不到位,不少地区只能够进行查孕、查环、查病以及各种补救措施,还无法为流动人口提供疾病治疗和生殖健康服务等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加强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策 (一)以城市社区为依托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根据国务院文件,在浙江省内形成社区领导小组,通过社区服务来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将计生、劳动保障、工商、卫生、物业管理、社区警务室和居民委员会等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进行全面整合,构建起职能明确和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并本着方便群众、以人为本的原则,逐渐形成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在社区内设立专门的服务室,由专业人员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生殖健康和技术服务咨询[2]。 (二)加强流动人口清查摸底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社区、村(居)的管理力度。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能力和职能地位,同时,构建起流动人口基础账册,以便及时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浙江省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收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担负起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有效控制了清查摸底走访难、入户难、管理难和核实信息难等诸多问题。二是加大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整顿对出租房的管理,对出租房进行了统一核查和清理,并在清查过程中,对房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叮嘱入住育龄妇女积极与地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取得联系,及时向其提供信息,全面掌握计生动态。 (三)逐步完善诸多人性化的优质服务体系 近两年来,浙江省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采取“亲情化”和“一站式”服务模式,给予流动人口最及时的服务,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所有进入浙江省的流动人口,在进行登记的同时,对其婚育情况进行统一调查,并为其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证,所有持有该证的人员,均可免费获取得放计生服务站的帮助。 参考文献 [1]樊思壮.城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研究[J].办公室业务.2012,06(05). [2]郭建平,高斯琦.吕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调研[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06(01).

xx年11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xx年11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xx年11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xx年交通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市委办[xx]60号文件要求,我们结合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对应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狠抓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使系统计划生育率达100%,综合节育率达100%,普查率达99%,流动人口办证率达100%,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局领导对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一是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随着局领导班子职务变动,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局属各单位均成立了或调整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计生经费落实。由于交通部门工作特殊,外出和流进人口变化很大,加强交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我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是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二、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由于交通系统单位多,人员比较散,工作差异性大,思想不统一。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局配合市计生委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 第 2 页共 2 页

询。一是抓好“六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坚持帮助群众发展经济为主、坚持勤劳致富为主、坚持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为主。二是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计生干部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经费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认真开展交通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系统内计划生育会议,贯彻学习市委办[xx]60号文件,并将有关文件下发各单位。组织计生干部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此外,今年五月“母亲日”,我们印发25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在交通系统内认真进行宣传,受到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普遍。四是抓好育龄妇女普查工作。今年应普查300人,实际普查300人,普查率达100%,未发生无计划外怀孕和失效情况。五是狠抓防艾工作宣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性并艾滋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交通系统职工中认真开展《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在车站码头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性病预防资料,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使系统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了艾滋病对人类的危害,增强了自我保护和防治意识。交通系统自己组织开展计生宣传2次,先后印发计生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增强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的指导下,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认真清理登 第 2 页共 2 页

河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版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3月29日修正稿)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5年 7月24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3月 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具体措施,共同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计生工作总结及2019工作计划

计生工作总结及2018工作计划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 (1)常住人口:我街道常住总人口10856人,育龄妇女3036人,已婚育龄妇女1881人。落实综合节育措施1734人,综合节育率92.19% (2)流动人口:流入人口471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47人,流入孕环检对象85人。 (3)出生人口:统计年内(XX年10月1日—XX年9月30日)出生总数53人;其中一孩49人,政策内49人;二孩4人,政策内4人;多孩0人。全年政策符合率100%。全年出生率4.88。出生婴儿总性别比103.85,比XX年156.25有明显下降。 (4)人口计划执行: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34人,生育证3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71人。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7人。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到“四个到位”。 1、认识到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四个不动摇”,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计生工作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 2、责任到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坚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街道工作规划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

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计生工作领导格局,把社区书记、主任作为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计生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二是重视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生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责任制。5月17日专题召开了计生工作会议,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均出席会议,会上分别与4个社区签订了《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各方力量抓好落实。 3、措施到位。一是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把人口计生工作的实绩列入街道机关年终绩效考评、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作为对社区工作者奖惩及推荐使用的一项重要指标;二是坚持计生会议制度。计生办坚持每周二召开计生协管员会议,督促社区切实做好入户访视等基础工作,及时掌握计生工作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三是完善考核制度。认真对照省、市考核方案,根据责任目标进一步细化街道、社区计生工作任务,将年终考评结果与个人奖惩挂钩。 4、投入到位。街道党工委重视计生工作的财力、人力、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将计生经费纳入街道财政预算,并根据街道财政收入的增长提高计生经费预算。今年在街道资金不宽裕的情况下,加强对社区计划生育硬件设施投入力度,为华昌街社区居委会配置计生工作专用电脑。给予街道计生办配置计生工作专用照相机。为4个社区居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

学习材料(三)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释义 第六条——第十条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释义】本条是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原则规定。 本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其职责是: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措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出具和查验婚育证明;组织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等。同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内用工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这里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既包括现居住地,也包括户籍所在地。 本条第二款对两地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作出了规定。为落实《条例》第四条确立的两地共同负责,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的原则,本款规定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核实、通报流动人口婚育变动及避孕节育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以便有的放矢

地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职责,《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第十条关于流动人口享有的服务和奖励优待也是现居住地应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释义】本条是关于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的义务、办证机构职责的规定。 实行婚育证明制度,一方面有助于户籍地掌握流出人口信息,做好宣传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另一方面也为现居住地了解流入人口婚育信息提供了客观依据,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实行这一制度,可以保证重点人群相关信息的有效传递,实现两地服务管理的有效衔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办证对象、办证要求以及婚育证明主要内容的规定。 (一)办证对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状况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根据基层工作实际,为突出服务和管理重点,《条例》将婚育证明的办证对象由原来的成年流动人口调整为成年育龄妇女(18-49 周岁)。 (二)办证时间和凭据 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办理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

现居住地证明格式

现居住地证明格式现居住地证明格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若干规定》的文件精神(以下称<若干规定>),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服务,根据《若干规定》对我市外来育龄人员在现居住地办理临时《婚育证明》作出以下 规定: 1、办证对象:未持有全国统一格式《婚育证明》的外来育龄人员(杭州市户籍的除外)。 2、办证要求: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在查验《婚育证明》时,对杭州市外的未持有全国统一格式《婚育证明》的外来育龄人员,应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办。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原使用杭州市临时查验证明(三联单),自该文件下发之日起取消使用。 3、办证程序:,由本人填写婚育情况登记表,交验合法身份证件(已婚育龄妇女须经孕、环情监测),乡镇(街道)办证人员根据其填写的内容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并盖上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查验章,纳入现居住地管理与服务。本人填写的婚育情况内容必须真实,一经发现有不真实的情况,临时《婚育证明》自动作废,并由管理所在地予以收回,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并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证件使用范围、期限:临时《婚育证明》在八城区范围内办理的,在八城区范围内使用有效;在五县(市)办理的,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市)范围内有效。临时《婚育证明》有效期为一年。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临时《婚育证明》可延长至三年: (1)经核实,婚育信息完整、准确,并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2)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发证时,须在《婚育证明》中注明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 5、办证费用: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标准的函复》(浙价费[2000]5号、浙财综[2000]2号)文件精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每证4元。 6、建立联系、通报制度。现居住地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并纳入管理后,应与户籍地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联系单或信息交换平台),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向户籍地寄回孕环情报吿单。 婚育证明怎么写,因为一个字不对,格式一点点不对,事实上婚育证明怎么写。都要重开。我就受过,郁闷死人可以。尤其按理说应该是户口所在地出示你的婚育证明,但因为流动人口,所以他们往往找 婚育证明怎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婚育证明》办理办理对象为: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 请问我应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吗?,婚育证明怎么写婚育证明编号: 本村(居):交通事故查询网。姓名: _,出生年月:__特此证明。 _村(居)委会(公章) _年_ 月_ 日婚育证明不是由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户籍地应及时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提供服务,逐步实行进村(社区)入户办证,切实提高办证率。现居住地在查验《婚育证明》时,对未持有全国统一格式 计划生育证明是婚育证明吗?,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 我们那里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要收500元?是不是都这样?,现居住地对于未持有全国统一格式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应当要求其限期补办。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地可

计划生育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精品工作计划

202021年计划生育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 年工作计划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XX年计划生育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XX年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计生委的指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诚信计生”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计生指标执行情况 因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统计数据没有分开,仍在一起统计,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1、全镇人口60188人,已婚育龄妇女11857人,出生人口为439人,政策符合率为88.61%,(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86%以上),死亡58人,自然增长率6.33‰。

2、出生人口比控制在115.20:100(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不得高于125:100),二多孩性别比174.19:100。 3、统计准确率达99%,(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统计准确率98%以上)。 4、完成避孕节育手术433例,其中结扎46例(二女户结扎3例),上环358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06%(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以上)。 5、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为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13个行政村全部达标,圆满完成。 6、农村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申报,年审达100%,今年新增奖扶人员19例,其中14例扩面,5例奖扶,退出2例。目前共有特扶7例,奖扶扩面人员46例,奖扶人员103例,共计156例。 7、行政执法、生殖服务、信访维稳做到安全无事故、无上访。 去除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我镇12个行政村,总人口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周边地区及省外流动人口以逐年递增之势流入我区,我区也有相对数量的已婚育龄人群流出,管理难度加大,对我区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极大压力,严重影响着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大各部门协作力度,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法制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区上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联席汇报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 各镇办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在流动人口密集的村

(居)和大中型企业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建立起覆盖全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网络。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体系 1、周安排、月例会、季考核制度。镇办要严格落实每周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行小结讲评和工作安排;每月召开流动人口工作例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前通知区计生局包抓领导及计生指导员按时参加;每季度对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突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查证验证,流入、流出育龄妇女建档建卡、定期三查等内容,考核结果上报区流动办,区流动办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2、清理清查制度。镇办每季度对本辖区要彻底进行一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将清查情况上报区计生局,区上将对各镇办的清理清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通报。要加大联合清理清查和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镇办要组织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统一行动,,以清查房屋出租户、住宅、小区、商铺和各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等为重点,对18—49周岁的流入、流出人口登记造册,做到“四不漏”(居不漏幢,幢不漏层,层不漏户,户不漏人)、“五清”(情况清、人数清、查环查孕清、流向清、出生清),检查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等相关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未持证的流动人口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持证率达到90%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 3、以房管人制度。镇办要会同辖区派出所与房屋出租户签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完整版

编号:TQC/K520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 结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time periods,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plan is put forward. At the same time, considering the cost, according to their own choice of appropriate way, in order to achieve low cost and achieve good results. 【适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计划资料适合用于根据不同时间段的特点,推出各项具体执行方案。主要特点是细致、周密,操作性强和不乏灵活性,同时考虑费用支出事项,根据自身力量选择合适的方式,以实现较低费用取得良好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20xx年,贵池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工作,紧密结合省市城市和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三项工程"建 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出生人口性 别比综合治理,关爱关怀流动人口留守家 庭,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强化业务培 训,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两节"期间流动人口卫生 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区人口

计生下半年工作计划与计生办三查一治活动计划

计生下半年工作计划 政府办公室: 现将我委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层层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2月23日,区政府召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部署年工作,区长张建晨和14个镇及部分委办局的行政正职签订了《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副区长景莹对做好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要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后,各镇相继召开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贯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各镇镇长与村(居)、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我委确定了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七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人口重大问题研究;二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三是加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五是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六是推进家庭计划进万家活动;七是推进药具易得工程。对这七项重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分解到各科室,责任到人。 (二)加强人口问题研究 认真贯彻落实区“”规划,重点从区级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人口重大问题的基础性、战略性、综合性和实证性研究。完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完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使专项规划与区“”规划相衔接。同时,开展了两项课题研究:一是启动“临港新城 1 / 10

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2017修正)

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 【发文字号】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6号 【批准部门】8;825;82501; 【批准日期】2017.03.30 【发布部门】西安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05.09 【实施日期】2017.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2007年11月1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11月2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7月1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跨区、县以上行政区域流动,在本市居住时间三十日以上的育龄人口。 第三条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适用本条例。户籍在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并在上述区域内跨区流动的人口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汇报材料(定)

莲花池街道羊大山社区创建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近年来,羊大山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在市、区街道计生部门的直接关怀、指导下,以“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已任,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突出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教育、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子,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基本情况 莲花池街道羊大山社区成立于2001年5月,地处泸州市城北龙马新城,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羊大山社区成立于2001年5月,位于龙马潭区城北新区。辖区面积约1.2平方公里,辖区内有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120余家,商住小区28个。下设18个居民小组,龙马潭区委、区政府、法检两院办公大楼就坐落在本社区,是龙马潭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社区内居住人员复杂,外来务工、经商、购房居住人员的不断增加,流动人口较多。社区日益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集聚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织处、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社会资源的承载体。 二、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社区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副主任及社区工作者为成员的社区服务管理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站,并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协会。同时,在街道领导下,做好了人员、经费、场所等方面保障。 (二)调查摸底。社区于今年4月开始进行社区服务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社区依托试点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在街道领导下,会同莲花池派出所深入社区楼院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摸排普查,准确掌握了社区居民群众底数。同时,会同街道积极协调区上政法、公安、人社、民政、残联、教育、文体、卫生、计生、住建、财政等职能部门提供需协管员采集的项目,由市公安局根据采集项目统一设计出具体表样,结合社区实际制作人口基本信息调查表开展具体工作。社区对流动人口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上门回访,对有变化的及时进行核对并录入PIP信息系统,使流动人口管理数据能不断更新。经入户摸底调查,截止2011年11月30日止社区共有6893户,其中:常住户2524户、人户分离户2509户、空置房1231户,暂住户(租房户)640户1413人,其中:育龄妇女506人,60岁以上老人66人,0—7岁儿童78人,残疾人7人,困难家庭7户,离退休人员63人,党员14人,对以上人群社区全部进行了分类建档管理,为今后的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大力宣传。一是社区组织专门人员,编印了《社区服务管理创新工作宣传手册》1万余本,《便民服务手册》5000册,将涉及居民群众的服务项目和综合服务协管员的服务电话印制在宣传册上,让广大群众知晓。二是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在各个商住小区和人口集中的街道设立宣传点进行定点宣传,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共4000多份,大力宣传社区服务管理试点工作。三是组织计生、民政、劳保、教育、卫生、综治维稳等11个职能部门,在社区文化广场召开了“社区服务管理创新推进大会”,各相关职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