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过程控制,以确保在体系范围内从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绩效相关的人员具备履行体系职责所需能力与意识。

2 涉及标准及管理手册条款号

3 职责

3.1 人事部为人员能力与意识归口管理部门。

3.2 人事部负责协助总经理明确岗位职责、权限与人员能力,及关键岗位人员及其胜任能力评定。

3.3 人事部负责培训计划的拟定,与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效果评定。

3.4 安环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人员能力与意识。

3.5 总经理负责人签批岗位说明书,并支持其宣贯与实施。

4 能力

4.1 岗位职责

4.1.1 公司人事部根据EHS管理体系策划成果,明确体系范围内影响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绩效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与权限,并形成EHSR 051《岗位说明书》,经总经理签批后发布实施。

注:影响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绩效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岗位人员。

4.1.2 EHSR 051《岗位说明书》还应确立EHS管理体系关键岗位及其所需能力与意识,关键岗位任职应通过胜任能力评定,具体见4.2条款。

4.2 胜任能力评定

4.2.1 人事部应对新入职或调职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胜任能力评定,评定内容应至少包括:

a)是否熟练掌握拟任职岗位的岗位职责;

b)是否具备拟任职岗位胜任所需能力与意识;

b)是否熟练掌握其岗位所在管理体系过程的运行准则、方法与具体要求。

4.2.2人事部对评定情况审核、汇总,并形成EHSR 052《岗位胜任能力评定报告》。相应评定记录应予以保持,保存期限不少于5 年。

4.2.3 岗位胜任能力的评定,新员工应在试用期满前实施,转岗员工应在转岗前实施,请假或离岗3个月及以上复岗人员应实施再评定。

4.2.4 对岗位胜任能力评定中被评定为不符合的,可采取下列措施后重新评定其能力:

a)组织培训,加强岗位技能学习;

b)外出培训学习、辅导;

c)重新分配岗位,安排或招聘能够胜任的人员到岗工作等。

4.2.5 人事部应及时响应并处理岗位胜任能力与意识异常的情形。

4.2.6 各体系相关部门在未接收到已生效的EHSR 052《岗位胜任能力评定报告》前,不应允许该员工从事关键岗位工作,否则出现履职不合格/EHS事故事件/不符合项产生/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由其部门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4.2.7 人事部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对关键岗位人员胜任能力的再评定,再评定时机依据实际状况而定。

4.2.8 适当时,应留存证实关键岗位胜任能力与意识的文件化信息。

4.3 员工培训

4.3.1 各部门提交培训需求至人事部,经人事部审核后整理形成EHSR 053《年度EHS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管理体系基础培训:ISO14001、OHSAS18001标准及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方面的培训;

b)岗位技能培训: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c)管理体系意识培训:对各岗位的人员进行管理体系意识教育的培训,使其意识到管理体系方针,以及其职责对管理体系的贡献和偏离管理体系(含合规义务)带来的弊端;

d)体系目标实现培训:告知各岗位人员实现管理体系目标和保持管理体系方针的途径与方法;

e)思想意识培训:按公司要求实施的思想意识培训,使其融入公司企业文化;

f)顾客指定培训、顾客培训:当顾客有要求时,对相关人员进行顾客指定的培训和(或)顾客提供的培训。

4.3.2 人事部根据EHSR 053《年度EHS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目的、形式与频次、

内容,教材与师资来源、课时等,并应:

注:培训课时应符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 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

a)按计划组织并实施;

b)按培训计划对按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汇总、统计培训计划按时执行率,确保计划有效执行,适时留存相关记录。

4.3.3 安环部门协助人事部实施对新员工入厂的安全环保教育,并形成EHSR 054《三级安全教育卡》,保存期限不少于5 年。

4.3.4 在公司实施管理变更、纠正或预防措施、安全环境事故处理等情况时,人事部应迅速响应,补充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与评定。

5 效果评定

5.1 通过培训确保员工意识到所从事生产、服务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管理体系目标做出贡献。对培训核验不合格者,采取重新培训、再核验或其它措施。

5.2 培训效果核验采取以下方式:

a)考试:适用于公司内部组织的培训,培训组织方通过考试的方式核验培训效果;

b)取证:适用于持证上岗的岗位,通过国家/地方机构组织的考试取得上岗资格证/执业资格等;

c)自我核验:适用于外出培训、知识讲座等学习活动,员工通过自我核验的方式总结;

d)教师核验:适用于现场演示等培训活动,由教师对学员的学习成果、实践能力做出评价;

e)实际运用能力评价:适用于培训效果需较长时间才能得以评价和验证的培训活动,如入厂实习、技能培训等,由人事部对学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跟踪评价。

5.3 建立并保存培训实施所产生的记录,并进行效果评定,形成EHSR 050《EHS教育培训与效果评估记录》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 年。

5.4 人事部年终汇总、统计EHSR 053《年度EHS培训计划》实施情况,判定培训计划实施有效性与充分性,并保留相应记录,以为下年度计划修订提供依据。

6 文件化信息

6.1 本程序涉及的各项文件化的记录、影像由安环部门档案室按照EHSP

7.5《文件化信息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控制。

6.2 本程序所涉文件

a)EHSP7.5《文件化信息控制程序》

6.3 本程序所涉记录

a)EHSR 050《EHS教育培训与效果评估记录》

b)EHSR 051《岗位说明书》

c)EHSR 052《岗位胜任能力评定报告》

d)EHSR 053《年度EHS培训计划》

e)EHSR 054《三级安全教育卡》

■文件签批

■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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