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工程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

变配电工程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
变配电工程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

变配电工程分包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概况

本分包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A.工程名称:XXXXXXXXXXX项目弱电工程

B.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C.建设单位:XXXXXXXXXXXXXX公司

D.设计单位:XXXX设计研究院

E.主体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

F.建筑层数:地上主要为7层,局部(东北角)10层,地下三层

G.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为88981.58 m2,总建筑面积为140261.58m2

H.地面粗糙度类型:C类

J.建筑防火分类:Ⅰ类高层建筑

K. 建筑物耐火极限:一级

L.抗震设防烈度:8度

1.1.2 本分包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

XXXXXXXX地块,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北临XXXXX路,西临XXXX路,东临XXXXXX路,南XXXXXXX路。

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 本分包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根据本分包工程所在的整体工程的总承包合同约定,施工现场临时供水和临时供电由承包人负责。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

1.2.2 由承包人提供的临时供水和临时供电的接口位置以及临时供水管径、临时供电容量如下: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Φ200 。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 / 。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 / 。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 2000KVA 。

1.2.3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建筑北侧XXXXX号路为规划建筑(现状空地);西侧隔XXXX路为XXXXXX(在建建筑);南侧为规划综合用地(F3)(现状空地);东南侧隔XXXXX路为规划高新产业用地(现状空地),东北侧隔四XXXX路为现有六层住宅小区。

1.2.4 分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分包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分包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3 地质及水文资料

1.3.1 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场区地形平坦,场地地貌单元属XXX第四纪冲洪积扇的中部地段。

1.4 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1.4.1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分包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承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承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分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2. 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1.1 分包人施工范围

2.1.1.1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包括分界室内高压柜下口出线高压电缆(含高低压变配电室(含夹层)内的桥架、支架(界线为出外墙0.5米))、总变配电室及两个分高压变配电室内的高低压配电柜、到低压柜出线端子的所有管道、桥架、支架、线缆、设备、元器件以及变配电室内接地线(含变配电室的电源监测及建筑能耗分析管理系统并预留与整个工程楼宇自动化系统接口)等供货、安装、系统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包括配合火灾漏电报警系统模块的连接工作,并负责深化设计,满足招标图纸及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北京市及国家规范要求。

2.1.1.2 分包人与承包人、独立承包人、其他分包人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承包人的工作:

1、承包人须与高压配电系统专业分包人协调并完成所需安装工作;

2、除分包范围之外的其它所有图纸内工作均纳入承包人施工范围,负责完成变配电室的低压配电柜出线开始至配电末端的设备材料的供应及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全部工作;包括联络通道桥架、低压配电柜出线电缆、出线母线(不含成排柜间联络母线)、穿带线、室内其他配电箱、照明、插座及其它用电末端供货安装等;以及防雷接地预留点、预埋管等工作。

3、负责柴油机发电机房土建部分。

分包人施工范围:

1、包括分界室内高压柜下口出线高压电缆、总变配电室及两个分高压变配电室内的高低压配电柜、到低压柜出线端子的所有管线、线缆、设备(包括不限于高压配电柜、中央信号屏、直流屏、变压器、低压配电柜、模拟屏等)、元器件、满足验收规范要求的规章制度标识牌(材质为亚克力板);

2、负责配电所内配电设备的供货、安装(含设备基础)、系统调试、验收及发电等全过程;

3、负责所安装设备的防雷接地接到防雷接地板及室内接地母线安装;

4、负责变电所的电源监测及建筑能耗分析管理系统(含相应管线与设备),并预留与整个工程楼宇自动化系统接口;

5、配合火灾漏电报警系统模块的连接工作;

6、负责变配电系统深化设计、出图及审核报批工作;

7、负责协调外电供电,并负责相应变配电设备安装调试、电能计量、电源检测、电源质量改善、直至在配电柜低压侧能提供正常电源;

8、负责移交后发包人人员免费上岗培训;

9、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

2.1.2 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

2.1.2.1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0-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表”。

2.1.2.2 分包人与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商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 。

2.1.3 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

2.1.

3.1 以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

4.10-1“暂列金额明细表”(不包括计日工)和表4.10-3“计日工表”,其中计日工金额为分包人在其投标报价中按表 4.10-3“计日工表”所列计日工子目、数量和相应规定填报的金额。

2.1.

3.2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每笔暂列金额所对应的子目,包括计日工,均只是可能发生的子目。分包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列暂列金额可能不发生,也可能部分发生。即便发生,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使用暂列金额的指示也不限于只能用于表中所列子目。

2.1.

3.3 暂列金额是否实际发生、其再分和合并等均不应成为分包人要求任何追加费用和(或)延长工期的理由。

2.1.

3.4 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

/

。2.2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2.1 与分包人承包范围有关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将由承包人供应。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合同附件三“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但附件三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工作以及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均属于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

2.2.2 分包人与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商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分包人采购的所有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分包人在采购的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后8小时内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有权对该材料设备的数量、外包装进行初步验收,该等验收不免除分包人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

分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承包人书面确认的分包人投标文件中选定的品牌、品质、规格、型号、质量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必须向承包人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书等证明资料。否则,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分包人必须在承包人规定的限期内把相关材料、设备清运出施工现场;已经使用的,应当推倒或拆除,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无法拆除更换的,分包人应按不符合合同

约定的材料、设备的实际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3. 工期要求

3.1 整体工程的工期

整体工程的工期安排:

整体工期满足合同工期,节点工期按承包人要求。

3.2 合同工期

本分包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完工日期为分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完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

3.3 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

3.3.1 分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完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分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承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3.2 如果分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承包人在本分包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分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人不会因此再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3.3.3 分包人在投标函中所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节上述2.1.3项规定的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

4. 质量要求

4.1 质量标准

4.1.1 依据总承包合同文件约定,本分包工程所在的整体工程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分包人必须保证其承包范围内的本分包工程达到同样的质量标准,并有义务配合承包人实现整体工程质量标准。

4.2 特殊质量要求

4.2.1 有关本分包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

/

5. 适用规范和标准

5.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5.1.1 除本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分包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分包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节。

5.1.2 构成本分包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分包人应书面要求承包人予以澄清,除承包人有特别指示外,分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5.1.3 除本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分包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

5.2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5.2.1 适用本分包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节。

5.2.2 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分包人应根据整体工程以及本分包工程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依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程场地、周围环境、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所编制的方案及措施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面有关文件的规定。

6.2 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由承包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以及由分包人自己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之间的责任划分。

承包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

符合《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施[2005]802号)文件的规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08〕651号)和《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京建发(2014)101号)的要求。

6.3 本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

符合《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施[2005]802号)文件的规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08〕651号)和《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京建发(2014)101号)的要求。

7. 样品和材料代换

7.1 样品

7.1.1 本分包工程需要分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

无。

7.1.2 对于本款第7.1.1项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分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第5.1.2项约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交样品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说明书、生产(制造)许可证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证书、出厂检测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同时注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以供检验和审批。样品送达的地点和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符合承包人的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分包人在报送任何样品时应按承包人同意的格式填写并递交样品报送单。承包人应及时签收样品。

7.1.3 合同条款第15.8.2项约定的依法不需要招标的、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所附资料除本款第7.1.2项约定的内容外,还应附上价格资料,每一类材料设备,至少应准备符合合同要求的三个产品,价格分高、中、低三档,以便承包人选择和批准。

7.1.4 承包人应在收到样品后28天内通知分包人对相关样品所做出的决定或指示。分包人应根据承包人的书面批复和指示相应地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分包人报送样品后28天内给出书面批复,分包人应就此通知承包人,要求尽快批复。如果承包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后7天内仍未对样品进行批复,则视为承包人已经批准。

7.1.5 得到批准后的样品由承包人负责存放。

7.1.6 提供样品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7.2 材料代换

7.2.1 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分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

工程或修补缺陷。承包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分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分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7.2.2 如果使用替代品,分包人应至少在被替代品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用于永久工程前5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随此通知提交下列文件:

(1) 拟被替代的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详细资料;

(2) 拟采用的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详细资料;

(3) 替代品使用的工程部位;

(4) 采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

(5) 替代品与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后可能对工程产生的任何影响;

(6) 价格上的差异;

(7) 承包人为做出适当的决定而随时要求分包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

承包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及上述文件后,应在35天内向分包人给出书面指示。如果35天内承包人未给出书面指示,应视为承包人已经批准使用上述替代品,分包人可以据此使用替代品。

7.2.3 任何情况下,替代品都应遵守分包合同中对相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要求。

7.2.4 如果分包人根据本条约定使用了替代品,承包人应与分包人适当协商之后并在合理的期限内确定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之间的价值差值,并决定:

(1)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高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高出部分的价值追加到合同价格中并相应地通知分包人;

(2)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低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节余部分的价值从合同价格中扣除并相应地通知分包人。

8. 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

8.1 本分包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 / 。

8.2 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 / 。

9. 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

9.1 进度报告

9.1.1 施工过程中,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指定的代表呈递一份每日的日进度报表、每周的周进度报表和每月的月进度报表。除非承包人同意,日进度报表应在次日上午九点前递交,周进度报表应在次周的周一上午九时前递交,月进度报表应随合同条款第17.3.2项约定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并递交。

9.1.2 日和周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每日在现场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参观现场的人员数量,包括分包人人员数量;还应包括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和台班,工作的区段,以及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录、停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等特别事项说明;此外,应附上每日进场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

9.1.3 月进度报表应当反映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安全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果有)、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

9.1.4 月进度报告还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形象进度的定点摄影照片。照片应当在经承包人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上相应的拍摄日期和简要文字说明,且应用经承包人批准的标准或格式装裱后呈交。

9.1.5 各个进度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经过承包人的审批。进度报表应如实填写,由分包人授权代表签名,并报承包人的指定代表签名确认后再行分发。

9.1.6 如果承包人认为必要,进度报告和进度照片应同时以存储在磁盘或光盘中的数据文件的形式递交给承包人。数据文件采用的应用软件及其版本应经过承包人的审批。

9.1.7 有关进度报告的其他要求:

/

。9.2 进度例会

9.2.1 监理人召开的进度例会

9.2.1.1 监理人将主持召开有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独立承包人以其他分包人等与整体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出席的每周一次的进度例会。必要时,监理人可随时召集所有上述各方或其中部分单位参加的会议。分包人应保证能代表其当场作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9.2.1.2 有关监理人召开的进度例会的其他要求:

/

。9.2.2 承包人召开的进度例会

9.2.2.1 必要时,承包人可随时召集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及其他分包人或其中部分单位参加的会议。分包人应保证能代表其当场作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9.2.2.2 有关承包人召开的进度例会的其他要求:

/

。10. 试验和检验

10.1 分包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和通用合同条款第17条的约定,对用于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等进行试验和检验。

10.2 本分包工程需要分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

无。承包人可以根据工程需要,指示分包人进行其他现场材料和工艺的试验和检验。

10.3 本分包工程需要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

无。

10.4 本条上述约定需要进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在经过检验并获得承包人批准以前,不得用于任何永久工程。

10.5 分包人应为任何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检查、检测和检验提供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设备和仪器以及必要的协助。承包人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应能够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及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准备材料和(或)工程设备

的车间和场所进行任何必要的检查。无论这些车间和场所是否属于分包人,分包人都应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其取得相应的权力和(或)许可。

10.6 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监理人、承包人和发包人可拒收此类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并应立即通知分包人同时说明理由。分包人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约定。若监理人、承包人或发包人要求对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重新进行检验,则此类检验应按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如果此类拒收和重新检验致使发包人产生了额外费用,则此类费用应由分包人支付给承发包人,或从承包人应支付给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0.7 分包人应在承包人的监督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北京市住建委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0.8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分包人应负担分包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检验的费用。

11. 计日工

11.1 通用合同条款第15.7款约定的计日工,一般适用于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设立相应子目或者即便有相应子目但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适用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计日工在承包人认为必要时,由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7.1项约定通知分包人实施。

11.2 在工程实际开工后7天内,分包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7.2项约定的计日工报表内容,准备一份计日工日报表的格式,报送承包人审批,承包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后14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1.3 按计日工实施相关变更的过程中,分包人应当按经分人批准的计日工日报表格式,每天提交计日工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分人审批,分人应当在收到相关报表和凭证后24小时内给予批复。

11.4 计日工劳务按工日(8小时)计量,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工日,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工日,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实施计日工的劳务人员仅应包括直接从事计日工工作的工人和班组长(如果有),不应包括工长及其以上管理人员。

11.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日工材料表中未列出的材料,实际发生于计日工时,其价格按照经承包人事先审批的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和有关材料采购的发票票面价格(运到现场价)中的较低者结算,另计一个在计日工材料表中填写的包括分包人企业管理费、利润在内的一个固定百分比,规费和税金另计。

11.6 施工机械按台班计量(8小时),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台班,操作人员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计日工如果需要使用场外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和进出场费用按市场平均价格,由分包人事后报承包人审批。

11.7 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

/ 。

12. 计量与支付

12.1 付款申请单

12.1.1 在工程实际开工后7天内,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7条的约定,准备一份已完工程量报表、进度付款申请单和计量文件的格式等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分包人报送的格式后14天内给予批复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12.1.2 根据合同条款第17.1款和第17.3款,分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对当期完成的各项工程量进行计量和计价,并按照第17.3.2项的约定,对当期应增加和扣减的各类款项进行梳理和汇总,按经承包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内容准备并向承包人递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将进度付款申请单连同已完工程量报表、有关计量资料以及能够证明其进度付款申请单中所索要款项符合合同约定的各个支持性文件同时报送承包人审批。

12.1.3 完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5.1(1)目的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应当附上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7.1.4(5)目确定的结算工程量和最近一次进度付款和完工付款之间完成的各子目的工程量计量文件。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就是相应的完工结算工程量,但是,变更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和计价。

12.1.4 完工结算总价(合同价格)应当按以下内容梳理:

(1)签约合同价;

(2)应当扣减的项目:

1)所有暂列金额;

2)所有暂估价;

3)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应扣减的变更金额;

4)根据合同条款第16条应扣减的价格调整(下调部分);

5)根据合同条款第23.4款应扣减的承包人索赔金额;

6)甩项工程的合同价值(如果有);

7)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扣减的其他金额。

(3)应当增加的项目:

1)实际发生的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

2)实际发生的暂估价;

3)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应增加的变更金额;

4)根据合同条款第16条应增加的价格调整(上调部分);

5)根据合同条款第23.2款应增加的承包人索赔金额;

6)根据合同约定分包人应当得到的其他金额。

(4)规费和税金差额部分。

12.1.5 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应付金额应当按下列内容梳理:

(1)按合同约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2)应当扣除的金额:

1)按通用合同条款17.4.3项约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2)按通用合同条款19.2.4项约定扣除的质量保证金;

3)根据合同条款第23.4款应扣减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承包人索赔金额;

4)根据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

(3)应当增加的金额:

1)已完且符合合同约定的甩项工程的价值;

2)按通用合同条款19.2.3项约定由分包人修复的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的价值;

3)根据合同条款第23.2款应增加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分包人索赔金额;

4)根据合同约定分包人应当得到的其他金额。

最终结清应当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12.1.6完工付款申请单和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当比照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准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2 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内容:

/

13. 其他要求

13.1 图纸

(1)所有图纸的尺寸都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图纸中所采用的比例仅供参考,不应用比例尺量取任何尺寸;

(2)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在本工程投标阶段和合同履约期内,协助承包人避免合同文件各个部分之间的差异可能给工程带来任何损失或损害是分包人的当然义务,分包人如故意隐瞒或不及时向承包人通报此类较为明显的差异,分包人应自费负责纠正或消除此类差异给工程带来的影响。

(3)不论是承包人免费提供的还是分包人自费复印的图纸,其知识产权都属于发包人所有,分包人不得将此类图纸用于任何为本工程以外的目的,且除非经发包人同意,分包人应在工程竣工交付后尽快将所有此类图纸归类整理和交还给承包人。

(4)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要求绘制竣工图,并在竣工验收后5个日历天内向承包人提交三套竣工图以供审核。如分包人出具的图纸经监理人和承、发包人审核后,发现与工程实际不符或出现错误,分包人应当在监理人和承、发包人提出意见后的5个日历天内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如监理人和承、发包人对修改后提交的图纸进行审核,仍发现与工程实际不符或出现错误,则承包人有权单方面另行委托第三方重新绘制竣工图。在此情形下,分包人应当放弃对第三方绘制的竣工图提出异议的权利,全面接受该竣工图,承包人有权扣除措施费中分包人报价的绘制竣工图的全部费用(若承包人未在措施费中报价,则发包人可按北京市关于竣工图计费的相关规定扣除)。

13.2 二次深化设计

(1)对根据合同要求承、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示或一般常识性要求需要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时制作的加工图(也称“施工图”,但此类施工图不应理解为合同图纸)、大样图、安装图、综合机电设备管道布置图、综合机电安装土建工程图及协调配合图等图纸(上述文件包括电子版、纸质版等,具体版本和格式以发包人

要求为准)的工作,分包人应精心制作并及时报批。分包人为二次深化设计而绘制的上述加工图、大样图等图纸应在各方面都是完整和规范的,应当在相关专业工程加工制作前至少20个日历天前报给承包人,由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和发包人委托的设计人进行审核;在相应工程或部位实施至少20个日历天前或在承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将相关工程的加工图、大样图、安装图及协调配合图等图纸报承包人,由承、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核;上述图纸均需得到设计人确认。(2)除非分包人绘制的上述加工图、大样图等图纸的错误或遗漏是直接源于合同文件中的任何错误或遗漏,且除非这类错误或遗漏超出了作为一个有足够经验的分包人的识别能力范围之外,分包人应对绘制的加工图和大样图等的正确性负责。

(3)分包人应负责安排专业工程分包人绘制和报批必要的上述加工图、大样图等二次深化设计图纸,并负责总体配合协调工作;为保证总承包工程和各分包工程之间的交圈,分包人应制作必要的用于各工序的交圈协调的配合图并在相关工作开始前充裕的时间内报承包人,由承、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以保证工程施工的完整性。

(4)分包人有责任检查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和文件以及经监理人审批的上述加工图、大样图等图纸;一旦在这些图纸或文件中发现任何不一致,分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类差异报告给承包人并请求监理人澄清。如果分包人需要任何进一步详细的图纸,分包人应在相关工作开始前2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申请此类图纸。分包人应注意图纸和文件中要求的预留洞和预埋件等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承包人不会为今后重新补做任何被分包人遗漏的预留洞和预埋件等支付额外的费用。

(5)在上述加工图、大样图等图纸递交给承包人由监理人对其进行审批前,分包人应首先对所准备的此类图纸进行审核并盖上带有说明此类图纸已经核实为与合同文件要求相符请求监理人审批的印戳。但监理人对此类图纸的审核并不意味在任何方面解除分包人严格按合同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的责任,承包人也不会接受任何因此而带来的变更的索赔。

(6)上述加工图、大样图等图纸不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他们的作用仅限于方便分包人自身的施工组织和保证竣工工程的完整性。监理人的审批是为了保证工程的总体设计意图,在有利于承包人利益又不会造成合同价格发生变化的条件

下,出现与合同文件要求的有限差异是允许的和可以接受的。

(7)监理人对此类图纸的审批不应被理解为:

①任何对合同文件要求的违背,除非监理人有专门说明;

②解除分包人在任何节点详图和尺寸方面出错的责任;

③违背监理人此前提供的任何追加的详图和指示;

④解除分包人对各工序、各个分包人和其他分包人(若有)做交圈配合和协调的责任。

监理人将约定上述加工图、大样图等图纸的制作、报批和分发的程序和要求。此类图纸的报批至少需准备四套晒制蓝图。若监理人要求,还应提供与相关合同图纸设计所用AUTOCAD版本相同的一套存储完整报批图纸的光盘,图纸制作所标注的语言文字和尺寸单位应与相应合同图纸相同。

(8)绘制和报批上述加工图、大样图等图纸以及必要的补充和辅助资料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3.3 工程文件

(1)设计交底:开工前分包人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承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任何不符合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缺等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因分包人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前10个日历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等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的,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如按照合同文件约定,需要承包人提供图纸、材料、配合、审批等工程文件的,分包人至少提前14个日历天向承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在书面通知中指明需要承发包人办理的事项、依据,并一次列清所需资料,须保证承包人有充足的调查、核实、考察、内部审批时间。

(3)除合同文件中明确约定由承包人在合同文件签署后提供的图纸或资料外,承包人无义务向承包人提供任何其它的图纸、资料等相关文件。

(4)若应当由分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而未发出的,或需承包人办理的事项、依据所需资料未一次列清列全,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完全由分包人承担。(5)施工组织设计

①分包人应在开工前3个日历天内,根据投标文件确定的施工组织规划和监理人的指示,编报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计划和总进度计划。

②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分包人结合工程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对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修改或补充。

③分包人应在上述要求送达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将按要求优化、修改或补充完毕的施工组织设计一式3份提交给承包人,承、发包人和监理人以书面方式通知分包人取消对施工组织设计优化、修改或补充要求的情况除外。如果分包人认为承、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会影响工期,则应将其意见以书面方式向承包人予以充分说明,承、发包人和监理人对分包人提出的书面意见给予认真考虑后作出是否接受分包人工期主张的决定。

④分包人提交、优化、修改或补充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监理人对其审查等情况均不能减轻或免除分包人应承担的任何工作和责任。合同约定的工期也不得因此而延迟。

⑤所有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报批时除需纸质版外,均需同时附电子版。

(6)分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并不会因为承、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审批而免除或减轻。

13.4 材料与设备

(1)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分包人应提供所承包工程必需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工具、临时工程和设施等。

(2)分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结合工程进度和计划的具体要求编制详细的材料供应及加工计划,并提供材料的价格明细单。承包人有权审核计划的合理性并要求其修改,且承包人有权拒绝分包人就上述计划的变更引起的任何索赔。分包人因材料供应及加工计划提供的延误或错漏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分包人应保证其在材料供应及加工计划中写明的材料准确的使用于本工程,未经承、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产品规格、型号和生产、加工厂家等。

(3)分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结合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机械设备清单。承包人有权审核该清单的合理性并要求其修改。分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有设备、工具及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能满足施工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其机械状况应能满足工程及施工安全的要求,并能完成保证质量的作业。分包人应保证其在机械设备清单中注明的机械、设备使用于本工程,未经承、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施工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等。

(4)根据工程的实施,分包人在提交进度计划时应附上一份详细的进场施工机械设备表。表中应包括各种机械的型式、能量大小、功率、产地、出厂日期、数量以及进入工地的日期,并报监理人批准。分包人应在监理人批准的时间内将表列所有施工机械装备运至工地。没有监理人书面同意,分包人不得将施工机械运出工地。

(5)所有施工机械的定期保养、调试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分包人随时应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机械和工器具,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

(6)施工机械的施工与操作,应不使邻近的道路、结构物、公用设施或财产受到损伤、损坏或造成污染。

(7)需要承包人确定价格等因素的材料和设备等,分包人应至少提前60个日历天(或满足各项材料和设备的具体加工订货周期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否则分包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分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采购前须经监理人和承包人的书面确认。若不能达到承、发包人的要求或属假、冒、伪、劣、贴牌产品,分包人须无条件退货,并按承、发包人要求重新进行采购,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9)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安置、摆放由分包人负责。分包人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及承包人对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进出场、现场存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规定,不得以不了解上述规章制度和规定为由拒绝执行承包人的有关指令。若分包人违反上述规章制度和规定,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处罚。

(10)分包人如需另行租赁场地摆放材料和设备,因此发生的场地租赁费用、材料及设备转运转送等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核定分包人的工程量只考虑工地现场实现的、已施工作业完毕的工作成果,对分包人提出的任何现场外加工、装配、材料消耗、制造、运输等额外增加费用及工期延长等请求均不予考虑。(11)在本工程完工后,对于地块内相关临水临电管道设备、临时道路、临时建筑等临时设施,分包人需根据承包人要求予以全部或部分拆除或拆改。

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 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

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详见材料设备品牌表,技术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并满足《技术说明书》里的规定。

材料设备品牌表

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施工图图纸上各元器件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可选用统一规格、满足基本技术要求,同时,质量合格满足产品制造标准的产品。分包人投标品牌详见后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

2.特殊技术要求

2.1 除本分包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分包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

满足属地XXXX供电公司及北京电力公司的电力工程验收标准,确保通过验收。本分包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

/ 。3. 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本分包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

/ 。4. 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分包人在规定设备品牌中选择相应型号规格来组建各子系统,考虑各子系统品牌之间组建系统的差异性。如选择品牌型号非设备清单中所列品牌型号,需提供证明材料优于本项目推荐品牌型号规格且价格不作调整。

5. 技术说明书

5.1总则:

5.1.1技术条件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变配电柜、变压器、直流屏、变配电所监控系统及封闭母线等设备的供应。

5.1.2技术条件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用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分包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条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1.3分包人如对技术条件存在异议,应在投标阶段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未提出将认为完全接受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分包人应保证本技术条件所限定的变配电设备本身,以及安装后能够正常工作,满足本工程要求,否则分包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及工期损失。

5.1.4 设备应按本技术说明书、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没有规定,则分包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承包人。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能为发包人/承包人所接受。

主要施工工艺技术及要求

主要施工工艺技术及要求 (一)定位放线技术及要求 (1)、根据总平面图纸(必须在图纸会审中确认的)进行计量、测定、绘制坐标定位。 (2)、在总平面中按功能要求分区域及平面轴线及结构几何尺寸定位。 (3)、根据立面图的设计要求,采用平水管定位法,标出各功能区域的实际标高定位。 (4)、以立面图的分格及造型设计在施工立面以实际发生的尺寸分配定位放线。 (5)、天花跌级造型的定位。以地面中线坐标定位后,将天花跌级造型投影在地面上进行放线定位。 (二)电路管线敷设的技术及要求 (1)、根据每层的电路施工图的要求定出位置,定位水平标高,悬挂吊杆。(吊杆一定要防锈处理) (2)、安装接线盒,安装连接镀锌线管,接线盒与铁线管之间用直径6厘米铁电焊跨接处理。 (3)、线管的入口要消除批锋,以防利口刮伤电线。 (4)、选用的PVC铜芯电线截面积一定要能满足线路的功率要求。电线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核出示的合格证书及产品检测报告。(5)、线管穿线的截面积不能大于铁管截面积的3/4,电线不能在线管内存在接驳口。 (6)、金属软管(蛇皮管)在接线盒中接出长度不能超过60厘米。(7)、线管的安装注意美观规范,横平竖直,不能乱拉乱接,歪歪斜斜,安装一定要牢固。 (8)、接地电压测试不能大于4欧姆。 (三)天花工程技术要求

首先确认施工部位,测量设计标高与实际标高是否相符,如果天棚标高受到其它设施的影响,即报交技术组负责人落实解决。 接着根据确认下来的标高,准确的在墙上1米高四周弹水平线,且按如下步骤进行严格的施工; (1)、熟识图纸,了解天棚上的灯具、广播喇叭、空调口、喷淋头、消防探头的具体位置,使主龙骨吊放时尽量避开。 (2)、主龙骨吊点间必须保证1平方米内有一吊杆,吊杆应为φ8mm 的钢筋,钢筋如不够长需焊接时,必须焊固,不存在虚焊,同时做防锈处理。拉爆螺丝应完全拉紧,不得有松动。 (3)、主龙骨的型号必须满足承受吊顶荷载的要求,主龙骨的间距应在800X800之间,次龙骨的间距不得大于400X600。 (4)、轻钢龙骨在施工中应有起拱高度,且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1000(10米跨内水平线上中心提升1公分高),跨度越大起拱随之增大。 (5)、全面校正主次龙骨的位置及水平度,其它各专业工种也必须紧密配合,做好各自的隐蔽工程,以便隐蔽工程验收后,进行石膏板封闭。 (6)、接到天棚隐蔽工程记录认可表后,开始石膏板的安装,石膏板宜竖向铺设,安装时自攻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为10—15mm,螺钉间距以150—170mm为宜,均匀固定,钉头嵌入板面深度以0.5—1mm为宜,板与板之间缝隙应在3—5mm左右,固定时应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边固定,不得多点同时操作。 (7)、凡用夹板造型的跌级天棚,应在地面上开线弹墨定位,再用悬垂挂线定出吊顶跌级造型的准确位置,安装好吊装的支撑铁件或吊杆,试吊后临时挂起,通线后调平,再把跌级造型件紧固。所用的木方、夹板均要进行防火涂料处理,高级装饰还要进行防虫处理。(8)、螺钉眼应先刷防锈漆,再用石膏腻子点补,缝隙在填满后必须

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

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及资格简介。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住建部或山东省建委核定的工民建工程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3.必须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应认证证书;有良好的市场信誉、雄厚的实力、完善的管理。 4.承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要求:必须具有国家贰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能常驻现场负责组织施工。 5.承包单位提供的管理体系架构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配置,管理人员必须按报表配置组建并实名制,项目管理体系不得变动。 6、必须提供本次招标工程竣工后的保修、服务方案。 7.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与质量检验测试手段。 二、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也可以附表的形式表现): 1、本工程现有场地已具备“三通一平”,发包人所提供的现场条件为承包人所见到的现场踏勘现状。 2、鉴于本工程所处现场位置和周边情况,提示承包单位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基础二次开挖工作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因此发生的费用在措施费用中予以充分考虑; 3、鉴于本工程所处现场位置和周边情况,提示承包单位须考虑设置施工围挡,因此发生的费用在措施费用中予以充分考虑; 4、鉴于本工程电梯设备、天燃气工程、户表前的电气设备设施发包人另行分包,提示承包单位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存在的施工配合工作; 三、承包(招标)范围: (一)甲分包施工的工程范围的详细说明: 二期机电工程除电梯设备、天燃气甲分包外,总包负责施工图纸中所有给排水、雨水、采暖、通风、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主体结构及二次装修全部及洽商内的工作内容等。含:

供配电技术方案

1.1.1.供配电系统 1.1.1.1.工程界面 南方电网调度控制中心搬迁和升级改造等工程自动化机房配电施工部分包括包含3 个配电室和3 个蓄电池室,本期使用2 个配电室和2 个蓄电池室,配电室3 和蓄电池室3 作为远期扩容.同时在调控中心1F 布置1 个配电室和1 个蓄电池室提供非通信自动化电源室.本工程自动化机房共5 个主机房区包含控制区机房,非控制区机房,信息管理机房,镜像机房,托管1,2 机房以及配电室和蓄电池室提供供电.供配电系统包含设备负荷和动力市电负荷两类,主要对控制大区机房,非控制大区机房,信息管理机房,信息管理机房,镜像机房,托管1 区机房以及托管2 区机房的系统设备和动力设备提供供电。UPS 按照<< 南方电网调度生产供电电源配置技术规范>>(Q/CSG)自动化机房供电负荷均按照一类负荷设计中特别重要负荷进行设计. 第一部分:UPS供电部分 2F自动化机房整体供电工程界面示意图

1F非通信自动化UPS整体供电工程界面示意图 UPS电源:按分区分期设计.本期配置3套UPS系统,分别为核心UPS,非核心UPS以及非通信自动化UPS,本工程包含具体建设范围如下:1)核心UPS系统:A、UPS主机与UPS输入输出配电柜之间、UPS主机与蓄电池组开关箱之间以及UPS市电输入总配电柜与UPS输入配电柜之间的连接电缆的供货和实施在本工程建设范围。B、UPS主机与配电柜的承重支架。C、UPS主机与配电柜的电缆桥架。D、UPS输出配电柜至各主机房的输出主干密集母线槽。E、机柜端机柜供电母线槽。另外,UPS主机设备、蓄电池组及蓄电池组(蓄电池之间连接电缆)、UPS输入输出配电柜、UPS输出配电柜的输出至调度大厅的电缆不在本工程范围,但本工程应提供UPS主机及配电柜的安装配合。见图 核心UPS系统建设范围示意图 2)非核心UPS系统:A、UPS主机与UPS输入输出配电柜之间、UPS主机与蓄电池组开关箱之间、UPS市电输入总配电柜与UPS输入配电柜之间以

施工工艺流程及验收标准

曦之湖花园工程 施工工艺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人:阮剑明 审核人:阮剑明 审批人:秦炳灿 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景瑞·曦之湖花园工程项目部 二0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目录 基础工程 (3) 模板工程 (6) 钢筋工程 (9) 混凝土工程 (12) 砌体工程 (16) 抹灰工程 (18) 楼地面水泥砂浆 (21) 饰件工程 (24) 水泥砂浆刚性防水层施工工艺 (27)

基础工程 一)施工工艺流程:定位放线→复核(包括轴线,方向)→桩机就位→打桩→测桩→基槽开挖→锯桩→浇筑砼垫层→轴线引设→承台模板及梁底板安装→钢筋制安→承台模板及基础梁侧板安装→基础模板、钢筋验收→浇筑基础砼→养护→基础砖砌筑→回填土 二)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1. 天然基础基槽(坑)机械开挖应设置标高控制点,预留20㎝~40㎝土体用人工清槽,以免扰动基底土体,且基槽(坑)底必须平整坚实,开挖后应及时浇筑砼垫层。 2. 基坑开挖前须对边坡稳定(无支护基坑)、支护型式(有支护基坑)、降水措施、挖土方案、运土路线、土方堆放位置等编制好施工方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3. 天然基础承台必须满足刚性角的要求,否则必须与设计联系进行处理。 深基坑或基础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较为复杂的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支护和开挖,承台埋置较深可能对附近已有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影响的要在施工期间落实相应的监控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 4. 桩与承台的连接:桩顶嵌入承台的长度对于桩直径不小于800mm的不宜小于100mm,对于250

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1.工程说明 1.1 工程概况 l.1.1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1.1.2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 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 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 1.2.2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满足施工现场临时供水需要。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排水需要。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排水需要。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 满足施工现场结构及安装阶段用电负荷。 1.2.3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 。 1.2.4 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 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3 地质及水文资料 1.3.1 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详细内容见地勘报告。 1.4 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1.4.1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 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 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本标段工程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若有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1.2 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 2.1.2.1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 价表”。 2.1.2.2 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材料和 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2.1.2.3 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发生时另行约定。 2.1.3 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 2.1. 3.1 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暂 列金额明细表”(不包括计日工)和“计日工表”,其中计日工金额为承包人在其投 标报价中按“计日工表”所列计日工子目、数量和相应规定填报的金额。 2.1. 3.2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每笔暂列金额所对应的子目,包括计日工,均只是可能发生的 子目。承包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列暂列金额可能不发生,也可 能部分发生。即便发生,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使用暂列金额的指示也不限 于只能用于表中所列子目。 2.1. 3.3 暂列金额是否实际发生、其再分和合并等均不应成为承包人要求任何追加费用和 (或)延长工期的理由。 2.1. 3.4 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 / 。 2.2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变配电工程技术规范

变配电工程技术规 范

第四章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系统测试 4.1 总则 4.1.1 说明 测试和试运行是用于确定系统是否完全符合说明与规定、设 计意图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本章并无提及有关部门对测试的 要求,但本承包单位须负责与所有有关部门协调及议定其对 测试的要求,以确保整个高低压变配电系统于合约竣工期前 获得全部批准。 4.1.2 一般要求 A. 除了在本〝技术要求〞其它章节内要求外,本承包单位 还应实施各项必要的试验和试运行,这包括工厂内进行 的试验、施工期间的现场试验、交工试运行和验收试 验,具体由本章规定。 B. 业主方/建筑师或业主代表将会参与所有试验,本承包单 位须在试验举行前不少于十四天提出书面通知。 C. 所有的测试须按经业主方/建筑师所认可的规格和程序进

行,同时在完成试验后须提交所有试验记录文件一式三 份供业主方/建筑师审阅。所有系统安装必须完成所有标 注在本说明书内所要的试验并经业主方/建筑师审核认可 后,方可正式移交业主方使用。 D. 本承包单位须负责有关系统试验及测试所需的一切费 用,包括修正在试验过程中所发觉不妥善的地方及再试 验的费用,同时亦需包括一切试验及测试时所需的议器 及设施。 4.1.3 质量保证 A. 有关执行各系统的试验、调节和试运行工作的人员须具 有五年或以上担任相同工作的经验。 B. 仪表的度数测定:所有用于风量和水量平衡的仪表须在 事前测定度数。 C. 当室外条件接近设计条件时始进行有关系统的测试,调 节及平衡。

D. 测试和试运行按下列的标准及规范: 1. 有关的中国标准及实施法规(特别是消防、供电和 环保的要求)。 2. 电机工程师学会布线规则 (IEE) 第十六版。 3. 英国标准。 4. 相关的屋宇装备工程师学会CIBSE的测试指引。 4.1.4 交付 A. 提交执行系统测试及平衡队伍的人员组织表。 B. 提交测试及试运行的计划及时间表。 C. 提交测试及试运行所拟定的步骤及报告表形式。 4.1.5 制造厂内进行 A. 厂内测试须按有关中国及英国标准,包括全部常规电气 及机械测试。另外,还应包括为了满足本议标文件要 求,由业主方/建筑师所提出的测试。对于任何中国及英 国标准和本议标文件中证明包括进行的设施,其测试应

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

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 ,.放线和测量 1.1地而十字垂直线放线标准: 1."进场施工前,淸理现场地面卫生,将地而用拖布淸理干净,以方便弹线: ".2放地面垂直线以入户门门中线为英中一条基准线,另一条线以客厅中线或对而房间门中线为基准惮出相应的地而十字控制线。依次类推,从外向内逐间弹出每个房间的地而十字控制线。原则:弹线时能取门中的取门中:不同房间共用一条线的共同使用:标注时统一用mm为单位。 "?3做门套的哑口处,在哑口两边依门套宽度做两条垂直于门中线(十字控制线的其中一条门中线)的垂线,依据两条线对哑口处进行找补。 1.1.4依据地而十字控制线及图纸确定柜子及造型的水平位置,并禅出相应的柜子及其它造型的地而线。 1.1.5铺木地板的房间在十字控制线中线处用地板标识模板、红色自喷漆喷涂。 铺贴地面磁砖的房间用地砖标识模板、红色自喷漆喷涂。 1.2水平线放线标准: i.2.1依据客厅基层地而最高点向上反i2oomm确左为房间的i2oomm水平标准线,依客厅线为基准弹出英它房间的水平标准线,在水平标准线上方用塑料胀栓固左“水平标准线标志牌”(标志牌下沿与水平标准线对齐)。 1.2.2按地而完成而上沿确左地而完成而标准线,在地面完成而标准线上方用塑料胀栓固龙“完成而标准线标志牌”(标志牌下沿与完成而标准线对齐)。 1.2.3按设计吊顶标髙确定吊顶下水平标髙线(留岀批刮腻子的厚度,不用标注) 1.2.4墙衬找平时阴阳角方正时,弹岀阴阳角的垂直线。 1.3水电放线标准: 1.3.1工程交底时客户、设计师、工程监督、代班工长确定水电施工作法,并有书而记录。 1.3.2交底当天依据交底记录在墙地而弹岀相应的水电走管位置,并用相应的模板.红色自喷漆在相应的线旁明显位置喷涂标识。 1.33同一墙面、同一髙度的插座或开关等依线盒下沿弹出相应的水平标髙线。 1?3?4插座盒、灯线盒、开关底盒、电视线盒、电话线盒依水平标高线划岀线盒位置。 1.3-5依据现场放线记录制作水电施工图。 1.3.6依据现场放线测量尺寸后填写“水电路改造确认单”,并由客户、工程监督、施工工长共同签字认可,如有变更另外填写水电工程确认单。 2.结构和构造 2.1吊顶结构 2."吊顶必须采用轻钢龙卄石膏板结构,标准结构为38系列主龙件配5。副龙计,吊杆和挂件连接固立。吊顶内空间<420 mm时,允许使用副龙柠切短后两端剪口做挂接件使用,但必须用拉钾钉或自攻锣丝固左挂接件和而层龙骨的连接。 2.1.2圆弧或异型吊顶,用轻钢龙柠无法完成造型时,允许局部使用木龙竹或大芯板、九厘板制做结构,但木作上必须涂刷防火涂料。 2.2隔断墙体基本结构: 2.2.4轻钢龙席石膏板墙:标准结构为75系列轻钢龙件双面封42 mm厚石膏板,需要隔音时,应内部填充岩棉。本墙体结构适用于居室间分隔空间。 2.2.2轻体砖墙:混凝上加气砖或空心砖等砌筑,双而抹灰,为保证强度,应在墙体中每500 mm埋设一根直径Mmm的钢筋,用膨胀螺栓与顶底连接,形成纵向拉力。本墙体结构适用于厨房、卫生间和居室等空间的分隔和改造。

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管理制度

广西河池汉军龙江·帝景项目工程 工程技术、标准和规程管理制 度

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河池项目 二一年四月七日O O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第一条 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和应变能力,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建四局汉军龙江·帝景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内容第二条 包括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测量、施工技术调查、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资料管理、 工程试验和检验、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及竣工验收、编制竣工文件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并第三条 对施工技术工作负主要责任。 工程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第四条规范及监理规程等,具体实施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有关办法,负责项目施工 技术和质量管理的实施工作,对现场施工技术负指导责任。 第五条安质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 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有关文件,熟悉监理程序,与监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负责对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督促自检及自检记录的填写工作,负责对隐蔽工程及分项、分 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六条试验室在总工程师领导及指导下工作,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试验规程 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负责项目部的所有试验、检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试设备,保证 生产配合比达到设计要求,参与项目部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中间交接检验。 第七条测量队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施 工技术资料。负责项目恢复定线和控制测量工作,负责现场交桩及测量资料的交付工作, 检查、指导架子队队的测量、放样。配合监理做好工程测量检查、报验等事宜,作好工程 质量检查及交工验收中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图纸会审

通信光缆线路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概览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架空光缆部分 一、路由: 1、设计图纸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它关系到工程预算;材料计划、采购供应、网络规划,在施工中,如无特殊情况,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在施工中,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可进行原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程序是: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理由,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核实,然后向建设单位上报设计变更,待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按照变更后的路由进行施工,较大的变更需要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施工单位无权自行改变设计。 3、涉及到敷设方式变更的,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报建设单位批准。 4、需要设计变更的,由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绘出变更示意 图,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报建设单位审批。 二、路由的勘察、测量、定位: 1、路由勘测、测量的原则是:路由简捷、线路稳固、便于施工、方便维护。 2、杆距:杆位测量定位时,原则上每50米一档杆,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和缩短杆距,但一般不得超过45—55米。 3施工单位不得任意改变杆距,如遇特殊情况,可与现场监理共同处理 i

任意加大杆距不合格工程,后果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三、立杆: 2、立杆前,应对设计路由进行认真复测,反复比较,本着赶路稳固、 路由简捷、线路安全、便于维护的原则,测出最佳路由。 3、电杆位置立在线路中心线上,其差距左右不应大于5公分,电杆上下垂直,杆根培土牢固。 4、角杆应在线路转角点做内移,水泥杆内移值为10—15公分,木杆内移值为20—40公分。 5、终端杆树立后,杆稍应向拉线倾斜10—20公分。 6、水田地立杆必须要时加盘底,松软地、水田地角杆加盘底、上卡盘距地面40公分,下卡盘距坑底30公分。 2

园林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园林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苗木技术要求 (一)种植栽植要点 1、树丛栽植 风景树丛一般是用几株或十几株乔灌木配植在一起。选择构成树丛的材料时,要注意选树形有对比的树木。一般来说,树丛中央要栽最高的和直立的树木,树丛外沿可配较矮的和伞形、球形的植株。树丛中个别树木采取倾斜姿势栽种时,一定要向树丛外倾斜(角度不大于15°),不得反向树丛中央斜去。树丛内最高最大的主树,不可斜栽。 树丛内植株间的株距不应一致,要有近有远,有散有聚。栽得最密时,可以土球挨土球,不留间距。 2、遮荫树栽植 种植点与道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栽植遮荫树时要注意解决好与地上地下管线的冲突,保证树木与各种管线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道路绿化种植选苗时,应力求做到苗木规格统一、分枝点高度统一。行车道苗木枝下高不小于 2.5m。栽植要求树干挺直整齐,种植后应用护树架支护,以防树木倾斜及倒下。护树架支撑高度略低于苗木枝下高。行道树种植要求如下: 配置要求:相邻两株植物之间的间距及每株植物与道路之间的间距都应相等。 种植要求:依配置要求种植,若遇到下水管道等阻碍物时,适当调整间距;且苗

木的分枝点高度必须一致(误差在20CM以内),自然高度应基本一致,出现不一致时,应将较高苗木种植在树列中间位置,使林冠线呈平滑的拱形,杜绝形成凹形。 3、水生植物栽植 应根据水生植物习性进行栽植,不同的水位深度选择不同的植物类型及植物品种栽种。水生植物的种植土采用原水体的淤泥较为理想,若获取困难,采用粘性重的种植土,回填后要给予一定时间的沉降、硬化,再种植水生植物。 4、草坪栽植 (1)场地准备土层厚度:草坪植物的根系80%分布在40CM以上的土层中,而且50%以上是在地表以下20CM的范围内。为了使草坪保持优良的质量,减少管理费用,应尽可能使土层厚度达到40CM左右,最好不小于30CM.土地的平整与耕翻:首先清除杂草与杂物,便于土地平整与耕翻,更主要是消灭多年生杂草。然后初步平整场地,施基肥及翻耕。局部土质欠佳或杂土过多的地方应换土。最后进行再平整。为确保新铺草坪的平整,在换土或耕翻后应灌一次透水或滚压2遍,使坚实不均的地方能显出高低,以利最后平整时加以调整土地。压实平整后,相临硬质地面交接处的种植土应低于硬质地面5CM.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的草坪。运动场的草坪均应设置暗管或明沟排水。 (2)排水及灌溉系统:在场地最后平整前,应将喷灌管网埋设完毕。理想的缓坡草坪应中部稍高,逐渐向四周或边缘倾斜,草坪排水坡度为3%较适宜,最小不低于1%,最大坡度不超过45度。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的草坪、运动场

门窗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样本

门窗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1、木门制作与安装工程 本工程装饰木门必须采用成品门, 不得现场加工制作, 木门材质颜色及其配件以实物样板为准, 质量不得低于实物样板。 (1)木门制作与安装工程材料要求: 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①板材: 室内装饰工程中的木门应采刚厚木夹板, 细木工板, 中密度纤维板材料, 在潮湿环境内须采用防水胶合板。 ②小五金: 要根据设计要求选用小五金, 且有相应的合格证等资料。 ③油漆: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漆涂料。 (2)木门: 必须采用成品门, 不得现场制作。 (3)装饰木门的安装工艺 ①门框的安装 安装方法: 门框有两种安装方法, 其施工工艺如下: a先立口法。在砌墙前把门框按图纸位置立直、找正, 并固定好。这种施工方法必须在施工前把门框做好运至现场。 b后塞口法。在砌墙时预先按门尺寸留好洞口, 在洞口两边预埋木砖, 然后将门框塞入洞内, 在木砖处垫好木片, 并用钉子钉牢(预埋木砖的位置麻避开门扇安装铰链处)。 ②施工要点 a先立口安装施工:

当砌墙到室内地坪时, 立门框: 碰到窗台时, 立窗框。 立口前, 按照图纸上门的位置、尺寸、把门的中线和边线画到地面或墙上。 砌墙过程中不要碰动支撑, 井应陌对门框进行校正, 防止门框山现位移、歪斜等现象。砌到放术砖的位置时, 要校核是否垂直, 如有不直, 在放木砖时要随时纠正。否则, 木砖砌入墙内, 将门框固定, 就难以纠正。每边的木砖不少于2~3块。 同一墙面的木框应安装整齐。可先立两端的门框然后拉一通线, 其它的框按通线竖立。 这样可保证同排门框的位置的标高一致。 立框时, 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 特别要注意门的开启方向, 防止出现错误难以纠止。 注意图纸上门框是否是在墙中, 还是靠近墙里皮。如果是里皮的, 门框应出里皮墙面(即内墙面)20mm, 这样抹完灰后, 门框正好和墙面相平。 b塞口安装施工: 门洞口要按图纸上的位置和尺寸留山。洞口应比门口大30~40mm(每边大15~20mm)。砌墙时, 洞口两侧按规定砌入木砖, 木砖大小约半砖, 间距不大于1.2m, 每边2.3块。 安装门框塞进门洞内, 用木楔临时固定, 用线锤和水平尺校止。校正后, 用钉子把门框 钉牢在木砖上, 每个木砖上应钉两个钉子, 钉帽砸扁冲入梃内。 立口时, 一定要注意门的开启方向。

供配电技术习题答案第4章

1.供配电一次设备有哪些? 答:一次设备按功能分为如下几类: (1)生产和变换设备:包括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的电动机,变换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将高电压,大电流转换为低电压或小电流以供二次设备测量的互感器等。 (2)开关设备:用来控制一次回路的接通和断开,包括高电压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离合器·分断器磁力启动器等。 (3)保护设备:用来对一次回路过压或过电流进行保护的设备,包括限制短路电流的电抗器·高低压熔断器·避雷器等。 (4)载流导体:传输电流的软·硬导体,如各种类型的架空线路和电力线缆等。 (5)补偿设备:用来补偿无功功率,如并联电容器等。 (6)成套设备:将有关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安电路接线方案的要求,组合为一体的电气装置,如高低压开关柜,低压配电箱等。 2.供配电一次设备的选择有哪些原则?如何选择变压器容量和台数? 答:电气设备不管用途和工作环境有何差异,他们的选择原则都遵循一下的三个原则: 1按正常工作条件选择原则 2按短路条件效验原则 3开关设备断流能力效验原则 1)变压器容量的确定 a 应满足用电负荷对可靠性的要求。在一二级负荷的变电所中,选择两台主变压器,当在技术上,经济上比较合理时,主变器选择也可多于两台; b 对季节性负荷或昼夜负荷比较大的宜采用经济运行方式的变电所,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两台主变压器 c 三级负荷一般选择一台猪变压器,负荷较大时,也可选择两台主变压器。(2)变压器容量的确定 装单台变压器时,其额定容量SN应能满足全部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Sc,考虑负荷发展应留有 一定的容量裕度,并考虑变压器的经济运行,即SN>=(1.15~1.4)Sc 装有两台主变压器时,其中任意一台主变压器容量)SN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a 任一台主变压器运行时,应满足总计算负荷的60%~70%的要求,即SN=(0.6~0.7)Sc b 任一台变压器单独运行时,应能满足全部一二级负荷Sc(I+II)的要求,即SN>=Sc(I+II) 3.SF6高压断路器和真空断路器各自有哪些优点?适用于哪些场合? 答:SF6高压断路器的主要优点是:开断速度快,适用于需频繁操作的场所; 真空断路器的优点在于:灭弧室密封,电弧和金属热蒸汽不外泄,且不容易因潮湿,灰尘,有害气体等影响而降低他的性能;操作结构简单,整体体积小,重量轻;开断能力较强;灭弧时间短,触头消耗小,寿命长,适合于需要频繁开断的场合。 4-11.氧化锌避雷器比传统的避雷器有哪些优点?其主要技术参数有那些阿? 答:与由SiC阀片和串联间隙构成的传统避雷器相比,氧化锌无间隙避雷器具有下述优点:①结构简单,适合大规模自动化生产,尺寸小,重量轻,造价低廉。②保护性能优越。由于ZnO阀片具有优异的伏安特性,残压更低;在整个过电压作用期间均能释放能量,没有火花,所以不存在放电时延,具有很好的陡波响应特性,特别适用于GIS气体绝缘变电站、直流系统的保护。③耐重复动作能力强,只吸收过电压能量,不需吸收续流能量。④通流容

工程施工方法及工艺标准

施工方法及工艺标准 各系统的施工方法及工艺标准执行下列标准规范和要求: 《金属线槽配线安装工艺标准》(313-1998) 《钢管敷设工艺标准》(305-1998)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要求》(GB-T75-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建筑电气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533-199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GB65100-86)《30 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GB11318-89)《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106-92) 《民用建筑电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J)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GBT/T 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T 50312-2000)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6.1.7 主要施工工序及方法 系统工程主要施工工序:管道施工、线槽安装、综合布线及设备安装。 1、管道施工 管煨弯可采用冷煨和热煨法,管径20mm及其以下可采用手扳煨管器,管径25mm及其以上使用液压煨管器; 箱安装应牢固平整,开孔整齐并与管径项吻合,要求一管一孔不得开 长孔,铁制盒、箱严禁用电气焊开孔; 盒箱稳注要求灰浆饱满、平整固定、坐标正确。 管路敷设前应检查管路是否畅通,内侧有无毛刺;管路连接应采用丝 扣连接或扣压式管连接;管路敷设应牢固通畅,禁止做拦腰管或拌脚 管;管子进入箱盒处顺直,在箱盒内露出的长度小于5mm; 管路应做整体接地连接,采用跨接方法连接。 2、线槽安装 弹线定位 根据设计图确定出安装位置,从始端到终端(先干线后支线)找好水平或垂直线,用粉线袋沿墙壁等处,在线路中心进行弹线; 支、吊架安装要求 所用钢材应平直,无显著扭曲。下料后长短偏差应在5mm内,切口处应无卷边、毛刺; 支、吊架应安装牢固,保证横平竖直;

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园林景观

第四部分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一章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规范 1. 一般规定 本规范中使用的名词术语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等标准文件中所列者。本规范与合同条款、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本规范与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合同文件、其他标准等如有矛盾、缺陷或错误之处,则以标准高者为准,视为乙方已综合考虑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和工期中 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应严格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甲方或监理的指令进行施工,对图纸的任何变更,均应报甲方批准。 2. 工程实施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CJJ/T82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J/T34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DB13(J)62 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C 205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GB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C/T446 混凝土路面砖 GB/T 9755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1503 实木地板块 GB/T153 针叶树锯材

LY/T16365 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 GBJ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 30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50259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126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应按修改或新颁的内容执行。 倘若本规范及图纸中对材料和工艺并未做出规定,已颁布的现行标准也 无明确叙述,则乙方须在订购材料或施工前,应要求甲方、监理进一步 阐述有关事项。 对于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乙方报经甲方、监理审 批后,也可采用,但这种批准不免除或减轻此之外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应 承担的任何责任。关于原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与所建议改用的其他标准或 规范之间的差异,应由乙方在向甲方、监理的报告中详细说明,并在期 望甲方、监理批准的日期前至少数14天提交。如甲方、监理认为乙方所 建议改用的其他标准或规范不能保证工程达到相同的质量时,则乙方仍 应执行原采用的标准或规范。 第二章工作范围 1. 工作范围说明 本款给出的本工程承包范围描述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绝对准确的。乙方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图纸并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工程内容。 乙方应在投标报价前和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踏勘,认真了解、咨询、调查施工区域内所有地下隐蔽工程情况。尤其是地下军用电线电缆和已有管线电缆、施工管网的标高和保护工作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变配电技术共23页文档

第七章变配电技术 第一节电力系统概要 一、电力系统组成 电力系统是由发电厂、送电线路、变电站、配电网和电力负荷组成的系统,是将生产、输送、消费电力的环节经电力网有机联结成的整体。简单的电力系统见图7-1。 图7-1 电力系统 发电厂将燃料的热能、水的位能或动能、核能等转换为电能。电力系统至少含有两个以上的发电厂。发电机输出的电压一般需要升压后送往送电线路。 送电线路指电压35kV及35kV以上的电力线路。送电线路是电力系统的主要网络。其作用是将电输送到各个地区的区域变电站和大型企业的用户变电站。送电线路分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 变电站构成电力系统的中间环节,用以汇集电源、升降电压和分配电力。可分为区域变电站(中心变电站)和用户变电站。 配电网由电压10kV及10kV以下的配电线路和相应电压等级的配电站组成。其作用是将电能分配到各个用户。配电线路也有架空线路与电缆线路之分。 电力负荷包括国民经济各部门用电及人民生活用电的各种负荷。二、电能质量指标 电压及对称性、频率、波形、可靠性是电能的基本质量指标。 电压主要受系统内无功功率的影响。电压指标通常用用户受电端电压

与系统额定电压偏差的相对值来衡量。电压偏差的相对值表示为 式中,U和U N分别表示实际电压和额定电压。用户电压太低的危害是: ①电动机起动困难甚至无法起动; ②电动机转速下降,对于恒功率负载,电流增大,发热增加; ③用电设备达不到额定出力; ④装有欠电压保护的设备停机或不能起动; ⑤灯具发光效率降低,气体放电灯起动困难或无法起动; ⑥无线电设备工作质量下降。 用户电压太高有增加线路和设备发热,缩短其使用寿命等危害。 用户供电电压允许变化范围见表7-1。三相电压不对称不得超过5%。各相电压应依次相差120。电压波形应为正弦波形。 表7-1 用户供电电压允许变化范围 线路额定电压U N电压允许变化范围 35kV及以上10kV及以下低压照明农业用电 5% U N 7% U N 5% U N ~ 10% U N 5% U N ~ 10% U N 频率主要受系统中有功功率的影响。电力网频率允许偏差见表7-2。 表7-2 电力网频率允许偏差 运行情况频率允许偏差 /Hz 正常运行 中、小容量系统 大容量系统0.5 0.2

棚改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通用)

棚改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以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 1.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XXX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和工程质量保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4494431.39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工期为730日历天。按一个标段发包。 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位于XXX区XXX。 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 1.2.2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以项目现状为准。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以项目现状为准。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以项目现状为准。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以项目现状为准。 1.2.3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 1.2.4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3地质及水文资料 1.3.1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以项目现状为准。 1.4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1.4.1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招标范围为本标段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和工程质量保修。 2.1.2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 2.1.2.1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2.1.2.2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 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2.1.2.3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无暂估价项目,不涉及。 2.1.3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 2.1.3.1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暂列金

房建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 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5、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12 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11、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13、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50152-2012 14、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15、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69-2011 1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7、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18、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27-2001 1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20、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107-2003 21、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2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23、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24、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2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2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27、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2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1、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T261-2011 3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3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规范GB50258-96 3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3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37、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 38、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施工工艺流程及验收标准

. 曦之湖花园工程施工工艺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人:阮剑明审核人:阮剑明专业资料.. 审批人:秦炳灿 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景瑞·曦之湖花园工程项目部

二0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目录 基础工程 (3) 模板工程 (6) 钢筋工程 (9) 混凝土工程 (12) 砌体工程 (16) 抹灰工程 (18) 楼地面水泥砂浆 (21) 饰件工程 (24) 水泥砂浆刚性防水层施工工艺 (27) 专业资料. .

专业资料. . 基础工程 一)施工工艺流程:定位放线→复核(包括轴线,方向)→桩机就位→打桩→测桩→基槽开挖→锯桩→浇筑砼垫层→轴线引设→承台模板及梁底板安装→钢筋制安→承台模板及基础梁侧板安装→基础模板、钢筋验收→浇筑基础砼→养护→基础砖砌筑→回填土二)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土体用人㎝㎝~40201. 天然基础基槽(坑)机械开挖应设置标高控制点,预留工清槽,以免扰动基底土体,且基槽(坑)底必须平整坚实,开挖后应及时浇筑砼垫层。降水措施、支护型式(有支护基坑)、2. 基坑开挖前须对边坡稳定(无支护基坑)、土方堆放位置等编制好施工方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挖土方案、运土路线、3. 天然基础承台必须满足刚性角的要求,否则必须与设计联系进行处理。深基坑或基础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较

为复杂的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支护和开挖,承台埋置较深可能对附近已有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影响的要在施工期间落实相应的监控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的不宜小800mm4. 桩与承台的连接:桩顶嵌入承台的长度对于桩直径不小于且桩顶必须平整,50mm,对于于100mm,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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