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核心制度

八项核心制度
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八项核心制度

目录

一、首诊负责制度 (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

三、会诊制度 (3)

四、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4)

五、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4)

六、讨论制度 (6)

术前讨论制度 (6)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6)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6)

七、医生交接班制度 (7)

八、病历管理制度 (8)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责任。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有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

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针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理、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进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计入病程记录。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上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

会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四、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遵循“先接诊、先住院、后办手续”原则,保证患者的到及时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则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要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五、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手术医师资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三、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

四、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悉掌握一级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一、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一、二、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一、二、三级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四级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级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五、手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可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残疾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讨论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手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生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要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1周内进行讨论。

一、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三、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支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计入病历中。

七、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接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接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

五、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既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八、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部门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和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记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

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由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安徽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奖罚机制

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核心制度内容

护理核心制度内容 (一)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00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同时,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3、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4)、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4、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十八项护理核心制度

目录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三、抢救工作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六、查对制度 七、给药制度 八、护理查房制度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十、护理会诊制度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十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十五、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 十六、防范患者坠床、跌倒的预案及处理流程十七、压疮的预防制度 十八、压疮预报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一、护理质量管理实行护理部、病区二级控制和管理。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1-2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护士长手册报上一级质控组。 二、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各科护士长承担负责本科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护士长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评估单、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护理十八项核心制度(标准)

护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1.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2.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3.抢救工作制度 4.病房管理制度 5.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6.护理查房制度 7.护理会诊制度 8.分级护理制度 9.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0.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11.查对制度 12.给药制度 13.护理交接班制度 14.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15.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管理制度 16.防范患者坠床、跌倒的预案及处理流程 17.压疮的预防制度 18.压疮的预防管理制度

一、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各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4、对危重、昏迷、瘫痪患者及小儿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坠床,定时翻身,防止褥疮。 5、剧、毒、麻、贵重药品人专人保管,加锁、帐物相符。 6、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做好应急准备,一般不准外借。 7、抢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时清点交接,严防损坏和遗失。8、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备用状态。 9、对科室水、电、暖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漏气,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0、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用。 二、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成立由院长、护理部主任、护理组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质量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4、实行护理部、护理组长二级质量管理,院质检小组每月抽查一次,护理部每月抽项查、每季全面查,并有记录。 5、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及护理部,护理部全面总结后,以护理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6、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汇

消防安全管理8项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 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 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 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设施。 六、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 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 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 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单位必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 次全面清洗。

七、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 予以消除。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 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 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 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 部门。

八项护理核心制度

八项护理核心制度 一、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要班班查对,每日总对。查对内容包括医嘱单(长期、临时、电脑医嘱)、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和隔离标识等)。设医嘱查对登记本,记录总对医嘱者姓名。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 2、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另一人核对方可执行,执行者必须签名并记录执行时间。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实无误后方可执 行;抢救完毕,需请医师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二)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发药、注射、输液等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1)三查:备药时与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发药、注射、处置后查。 (2)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3)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备药时要检查药品有效期及药品质量,如药品过期、标签不清晰、水(片)剂变质、安瓿及注射液有裂缝、密封铝盖松动、注射液瓶(袋)漏水、药液浑浊和有絮状物等,均不得使用。 3、备药后须经第二人核对,准确无误,且无药品质量问题后方可执使用。 4、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床号、姓名、主要药名、剂量,并留下空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三)输血查对制度 1、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及患者血型化验单上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仅1名护士当班时,由值班医师核对)。 (3)抽血前须在盛装血标本的试管上贴好写有病区/科室、床号、住院号、患者姓名等标签,标签字迹必须清晰无误。 (4)抽血时对化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师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如发现错误,应重新填写化验单和标签,切勿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 2、取血查对制度 取血时,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编号、输血数量、血型等是否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确保准确无误。检查血液有效期及外观,符合规范要求。 3、输血过程查对制度 (1)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核对供血者与患者的交叉相容实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查实相符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2)输血前血液及用物查对: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外渗及血液外观质量,

八项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购买或配送的爆炸物品入库,必须由保管员、押运员当场验明品种和数量、质量、雷管编号,逐件核对无误后,由保管员及时填入《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保管员、押运员双方签字交接。 二、对过期失效或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的爆炸物品,保管员有权拒绝入库。 三、领取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凭《爆炸物品领料单》,加盖使用单位专用章(××单位爆炸物品管理专用章),主管领导签字,写明领取时间、票据编号、品种和发放数量(大小写),由爆炸员、安全员共同领取,清点核对无误后在《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和《爆炸物品领取清退、日清月结登记本》、《雷管编码登记本》上与保管员共同签字,领取炸药、雷管由爆破员凭“爆破员卡”领取。 四、保管员凭《爆炸物品领料单》,使用手持卡和爆破员IC卡发放爆炸物品。无《爆炸物品领料单》或手续不全的,保管员有权拒绝出库。 五、爆破员、安全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乡宁县公安局民爆物品使用环节的管理规定》,当场与保管员清点领取爆炸物品的数量、品种并验明质量。炸药、雷管必须分开领取、携带,过期失效或质量不合格的爆炸物品,爆破员、安全员有权拒绝领取。 六、当日发放的爆炸物品,保管员必须及时填入《爆炸物品出入库登

记本》“出库栏目”中进行核减,搞好库存清点,做到手持机上 的品种、数量必须与库存和登记簿上的品种、数量相符,即帐物相符。 七、《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爆炸物品日清月结领取清退登记本》的使用保管和库房的每日安全检查,由保管员具体负责,并填写《安全检查登记本》,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人员。 八、保管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培训,持证上岗,对爆炸物品的出入库、领取清退及储存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爆炸物品领取审批制度 一、爆炸物品的领取仅限于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并持有“爆破作业证”和爆破员IC卡的当班专职爆破人员领取。 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凭当班生产任务给爆破员审批使用爆炸物品的数量和品种。 三、火工品的领取和清退必须在爆炸物品发放室进行。 四、爆炸物品由爆破员、安全员共同领取,领取的数量、品种核对无误后,必须在《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爆炸物品日清月结、领取清退登记本》和《雷管编码登记本》上签字,保管员方准允许使用手持机和相应的爆破员IC卡领取爆炸物品后出库。

18项护理核心制度

18项护理核心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三、抢救工作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六、查对制度 七、给药制度 八、护理查房制度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十、护理会诊制度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十四、患者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十五、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 十六、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预案及处理流程十七、压疮的防范制度 十八、压疮预防管理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一、护理质量管理实行护理部、病区二级控制和管理。 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1-2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护士长手册报上一级质控组。 二、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各科护士长承担负责本科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护士长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评估单、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公司与用工单位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为其进行二次派遣或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十八项护理核心制度

十八项护理核心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三、抢救工作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六、查对制度 七、给药制度 八、护理查房制度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十、护理会诊制度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十四、患者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十五、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 十六、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预案及处理流程 十七、压疮的防范制度 十八、压疮预防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一、护理质量管理实行护理部、病区二级控制和管理。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1-2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护士长手册报上一级质控组。 二、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各科护士长承担负责本科护理 文书质量检查。护士长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评估单、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 护人员参与。 二、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护士长、责任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 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须知,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

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项目管理制度 【篇一: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 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8项制度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八项制度 目录 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3. 食品采购索证索要、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4.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5.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6.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7.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8.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人事部安排,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人事部必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予以调离,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治疗。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八、凡发现未经健康检查上岗工作或患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所列疾病而未及时调离的,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罚,并依法接受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8项管理制度

修订/ 改状态A/0 一、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当事故不幸发生时能够做到尽快处理,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整改,制定本制度。 1. 事故按成因分为自然事故、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三类;按损害对 象分为设备损坏事故、工作质量事故、环境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四类。事故发生后,由工作室主任和所领导确定事故性质。 2. 仪器设备因本身质量和寿命引起的正常损坏,以及因此导致的工作质量方面的事故视为自然事故;凡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数据失准,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以及因此导致的工作质量方面的事故属责任事故;由于责任人主观故意,导致的事故为破坏性事故。 3. 事故一旦发生(无论何种事故)而影响正常工作,当事人应及时报告室主任。室主任应及时报质量部或分管所长,同时填写《事故分析报告》,并提出室内处理意见,待所长批准后,进行处理并备案。 4. 对自然事故,可酌情采取补救处理措施,对仪器进行修复、降级、封存、报废处理。凡属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损坏,由工作室主任提出意见报告分管领导,按其造成事故的情节和后果,视责任者态度(有书面检查)给予批评教育、赔偿部分损失、甚至纪律处分,并制订预防措施。破坏性事故一经发现,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查明原因,根据损失情况酌情处理。 5. 对涉及辐射源、有害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高压电等容易出现事故的特殊工作环节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后上岗,消除事故隐患

二、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我所出具证书的严肃性和原始记录的可追溯性,制定本制度。 1. 原始记录应符合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包含足够的信息,并经质量部审核备案后方可使用。 2. 检校人员应做到边检校边填写原始记录,不得补记,更不得伪造,确保数据的在规定条件下的复现性。检校人员在检校操作结束后,由检校、核验人员对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审核,若对个别数据有怀疑,应重新进行检校,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经审核无误后,由检校人员、核验人员签字,并对检校结论负责。 3. 原始记录的字迹要工整清楚、整洁规范,记录中的数据不得连笔,记录错误更改时需按规定进行,并在更改处加盖检校人印章以示负责。 4. 记录中没有内容的空白项,应标记“ / ”内容最后一行应作标记以表示记录终结。 5. 出具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必须用规范格式,证书中的数据必须与原始记录中的数据相一致,做到内容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正确。出具证书用的防伪纸要严格管理,防止意外流失。 6. 证书中检定(校准)、核验、主管(批准)人员应对出具的证书和原始记录认真审核,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电子签名也可)。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需盖“检定专用章” 、校准证书需盖“校准专用章”后方可发出。 7. 原始记录由收发室统一保管,保存期不少于 2 年。外部(或所内管理部门)检查时可以在办理审批手续前提下借阅记录原件,并及时归还。其它情况只能经审批后借阅原始记录复印件。 8. 在证书发出前发现证书存在错误,责任人应到质量部办理重新编辑证书的手续,质量部应同时做好登记,作为对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 9. 客户证书丢失时,应提出补发证书的书面申请,经质量部认可,并按

湖南省八项护理_工作核心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一)查对制度 ①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 (2)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医师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②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发药、注射、输液等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备药时与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发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对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备药时要检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标签是否清晰;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瓶(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麻醉药使用后须保留空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名。 (5)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6)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7)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床号、、主要药名、剂量,并留下空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③输血查对制度 (1)抽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上的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由值班医师协助)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抽血(交叉)前须在盛装血标本的试管上贴好写有病区(科室)、床号、住院号、患者等的条形码,条形码字迹必须清晰无误。

护理八项核心制度

护理八项核心制度 NO.1 给药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NO.2 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部主任查房 1、护理部主任每日随时轮流巡回查房,查护士劳动纪律,无菌技术操作, 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以重病护理、消毒隔离、服务态度等为主要内容,并记录查房结果。 2、每月进行专科护理大查房一次,有详细查房结果。

3、选择好疑难病例、危重患者或特殊病种进行查房。事先通知病房所查房 内容,由病房护士长指定报告病例的护理人员进行准备,查房时要简单报告病史、诊断、护理问题、治疗护理措施等,查房完毕进行讨论,并及时修订护理计划。 4、每月按护理工作要求,进行分项查房,严格考核、评价,促使护理质量 达标。 (二)科护士长查房 1、每日上午巡视病房,查病房秩序和护士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专科护理业务查房,方法同护理部主任查房的要求。 3、定期抽查护理表格书写情况和各种表格登记情况。 (三)护士长查房 1、护士长随时巡视病房,查各班护士职责执行情况、劳动纪律、无菌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 2、每两周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典型病例或危重患者随时查房。并做好查房记录。 3、组织教学查房,有目的、有计划,根据教学要求,查典型病例,事先通 知学员熟悉病历及患者情况,组织大家共同讨论,也可进行提问,由护士长做总结。 (四)参加医生查房: 病区护士长或责任护士每周参加主任或科室大查房,以便进一步了解病情和护理工作质量。 (五)有条件的医院,开展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三级业务查房。 NO.3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一)护理人员对住院及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一般卫生知识的宣教及健康教育。 (二)健康教育方式

八项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

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

八项作业管理制度

八项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进入受限空进、吊装、高空作业、 临时用电、盲板抽堵、断路、设备检修 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增强员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公司财物不受损失。 .适用范围:公司施工、维修抢险所有动火作业 .职责: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申请动火,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后方可申请动火。动火证由申请动火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审批。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

改或转移动火地点。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审批单,方可。能拆下的管道,阀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动火前应整体考虑,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及其它,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它灭火器,需经同意。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措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7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它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

八项护理核心制度5.安全输血制度

安全输血制 护理核心制度(5) 安全输血制度 备血: 一、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医嘱,输血申请单:姓名、年龄、床号、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打印标本条码标签。 二、对照医嘱核对标本条码标签,正确无误后将检验标签贴于相应的试管上。 三、两名医务人员携带医嘱输血申请单、釆血管至床旁(无法回答的患者带病历)、操作用物到患者床旁。 四、采集血标本时,询问患者血型、输血史、输血过敏史(无法回答的患者,核对病历及家属)。两名医务人员在床旁进行操作前查对,核对腕带及床头卡、有声双向询问患者姓名及年龄确认患者身份正确,经两名医务人员以交叉唱读的方法核对采血管上标签内容,以准确抽取患者血标本。操作中及操作后核对腕带患者姓名及年龄以确认患者身份正确。操作要求:一人一次一管,双人核对,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的标本不能同一时间采集。 五、釆集血标本时,不得在输入大分子溶液通道中取血,应在另侧肢体血管取血,以防影响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六、釆血完毕后在试管条码标签上两名医务人员双签字。然后进行标本条形码扫描,检查无误后打印送检登记清单。 送血: 一、护士与护工对采血管检验项目、采血量、试管种类、试管完好进行交接,在送检登记清单上双方签字。 二、护工将登记清单、输血知情同意书、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标本一起送检,输血科收标本在登记单上签字,护工将登记单带回科室。 取血: 一、医务人员取血时必须携带专用取血单及专用取血箱。发血者与取血者应严格执行“双查双签”制度,双方交接核对以下项目: (一)受血者的姓名、床号、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袋号、血型(含Rh因子)、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血量 (二)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质量、血液的包装 二、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输血: 一、医务人员取血返回病房,两名护理人员对“三查八对”内容进行交接,在输血发血单上双方签字。 二、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医嘱、输血申请单、输血配血单,核对姓名、床号、

最新18项护理核心制度

护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第六人民医院 护理部

目录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2) 二、病房管理制度 (3) 三、抢救工作制度 (4) 四、分级护理制度 (5)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7) 六、查对制度 (9) 七、给药制度 (11) 八、护理查房制度 (12)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14) 十、护理会诊制度 (15)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6)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7) 十三、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18) 十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9) 十五、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 (20) 十六、防范患者坠床、跌倒的预案及处理流程 (21) 十七、压疮的预防制度 (23) 十八、压疮预报管理制度 (24)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一、护理质量管理实行护理部、病区二级控制和管理。 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1-2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护士长手册报上一级质控组。 二、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各科护士长承担负责本科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护士长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评估单、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井下炸药库八项管理制度

爆炸材料销毁处理制度 一、由于管理不当,储存条件不好或储存时间过长,致使爆炸材料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变质时,必须及时销毁。 二、爆破材料的销毁不能根据出厂有效期作为唯一标准,必须经过检验。 三、电雷管出现电阻增大,拒爆、不导通、封口塞脱落、穿孔直径小、延期秒量不准等现象,可视为失效进行销毁。 四、硝铵类炸药出现硬化、受潮淋水,含水炸药出现利淅出水硬化等现象,可视为失效进行销毁。 五、报废的爆炸材料应分别放在专用箱里,达到规定的数量后,向有关领导汇报,申请销毁。 六、报废的爆炸材料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说明销毁爆炸材料的名称和数量。 七、已经确认失效报废的爆炸材料,达到一定数量后统一送民爆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集中实施销毁。 八、严禁各单位及个人私自处理和销毁爆炸材料,严禁随地散失。

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 一、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爆炸物品到矿后有押运员和库管员到场负责验收签字,装完车后由调度室协调车辆入井。爆炸物品入井后,有治安队押运员负责押送至炸药库,库管员接收签字。 二、爆破器材装卸时严禁抛掷、拖拉、推送、敲打、撞击,要轻拿轻放;炸药和雷管分开储放,严禁混放。装卸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三、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运送电雷管和炸药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炸药材料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提升容器的2/3,车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12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运送爆炸材料时,除库管员、押运员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提升速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1条第5款规定执行;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禁止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四、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炸药与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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