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众合真题解析班刑诉-向高甲讲义

2014年众合真题解析班刑诉-向高甲讲义
2014年众合真题解析班刑诉-向高甲讲义

1.真题的作用

2.如何准备和利用真题

3.真题解析班的目的和学习方法

4.2012年刑诉试题特点

7.真题解读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2013-2-22单)(2013-2-23单)(2012-2-22单)(2012-2-64多)(2011-2-21,单)

【真题在线】(2013-2-22).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1

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真题在线】(2013-2-23).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013-2-41单)(2013-2-74多)(2013-2-64多)(2012-2-65多)(2011-2-64,多)(2009-2-30,单)(2008-2-66,

多)

【考点储备】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答案】D

出无罪判决。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刘某无罪

C.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撤销终止审理的裁定,改判无罪

D.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该案 【考点】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一、专门机关——【考点储备】

【真题再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2009-2-21,单)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国家安全机关

D.军队保卫部门

二、当事人(提出控告、申请回避、参加法庭调查、适用本民族语言诉讼、申诉)

【实战演练】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打向张某,致张某轻伤。对由王某造成的伤害,张某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是:2

A.向法院提起自诉

B.向公安机关控告

C.

向检察院控告 D.提起附带民事诉

2

【答案】ABCD

三、其他诉讼参与人

(2012-2-24单)(2009-2-69,多)(2008延-2-30,单)

第四章管辖

一、立案管辖(2010-2-66,多)(2010-2-27,单)(2009-2-22单)(2008-2-23单)

【考点储备1】——立案管辖

(2013-2-27).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二、审判管辖

(一)级别管辖(2008-2-28)(2011-2-23)

(二)地域管辖

(2013-2-65).周某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齐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相关数据存放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中,并利用这些数据将齐某游戏账户内的金币、点券等虚拟商品放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售卖,获利5000元。下列哪些地区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A.周某计算机所在地

B.齐某计算机所在地

C.周某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

D.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

(三)特殊地域管辖——(2008-2-21)(2003-2-13)

第五章回避

(2013-2-28).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在最后陈述时,以审判长数次打断其发言为理由申请更换审判长。对于这一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B.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C.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定作出后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第六章辩护制度

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3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2012-2-25单)(2012-2-39单)(2010-2-22)(2006-2-67)(2007-2-66,多)(2006-2-27,单)

辩护的种类(2008延-2-31,单)

3【答案】 A

【司考样题】甲、乙涉嫌共同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并致文物损毁,某中级法院受理案件后,甲委托其弟弟为辩护人,乙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4

A.法院应当为乙指定辩护 B.法院可以为乙指定辩护

C.法院应当指定乙的近亲属作为其辩护人 D.法院可以指定乙的近亲属作为其辩护人

(2013-2-38).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第七章刑事证据

一、证据的法定种类

还有若干淫秽书刊等,还有该超市摄像头的视频录像以及该超市员工张某关于超市被盗情况的陈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5

A.该字条是书证

B.电视剧录像带和DVD光盘还有超市摄像头的内容都是视听资料

C.收缴的被盗淫秽书籍是书证

D.张某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

二、证据的理论分类

(2011-2-25)

(2007-2-24,

(2008-2-74,多)(2008延-2-76,多)

(2010-2-24,单)

(2008-2-35,单)

(2008延-2-66,多)

单)(2005-2-26,单)(2004-2-35,单)(2003-2-59,多)(2002-2-67,多)

三、证据的审查判断

(2013-2-68)(2012-2-27)(2012-2-42)(2011-2-27)(2011-2-66)

(2013-2-68)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

4【答案】A

5【答案】ABCD

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

A.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

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D.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四、证据的应用——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

(2004-2-71,多)(2008-2-32,单)(2008延-2-37,单)(2009-2-70,多)(2003-2-52,多)(2002-2-54,多)(2005-2-97,任)

第八章强制措施

一、拘传

(2012-2-66多)(2008-2-28,单)

二、取保候审

(2013-2-31单)(2010-2-68,多)(2009-2-72,多)(2008-2-33,单)(2007-2-78,多)(2004-2-65,多)(2003-2-58,多)(2002-2-62,多)

三、监视居住

(2012-2-68多)

四、拘留

(2012-2-29单)(2008-2-76,多)(2007-2-68,多)(2005-2-27,单)

五、逮捕

(2013-2-67多)(2012-2-26单)(2010-2-26,单)(2008-2-34,单)(2008延-2-68,多)(2008延-2-72,多)(2006-2-28,单)(2007-2-28,单)(2007-2-98~100,任)(2006-2-31,单)(2005-2-28,单)

A.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后反复且与其他证据矛盾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机关当面陈述

C.侦查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36小时以后将其送交看守所羁押

D.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

(2012-2-26单)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C.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

D.共同犯罪的

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2010-2-76,多)(2007-2-69,多)(2006-2-72,多)(2004-2-69,多)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2013-2-32单)(2012-2-30单)(2009-2-28,单)(2008延-2-33,单)(2011-2-28,单)(2013-2-95-96不定项)(2005-2-29,单)

(2013-2-95-96不定项)张一、李二、王三因口角与赵四发生斗殴,赵四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张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节轻微未被起诉,李二在一审开庭前意外死亡。请回答第95—96题。

95.本案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是:

A.张一、李二

B.张一父母、李二父母

C.张一父母、王三

D.张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96.在一审过程中,如果发生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当事人不到庭情形,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赵四父母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择期审理

B.赵四父母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庭应当按撤诉处理

C.王三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采取强制手段强制其到庭

D.李二父母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庭应当缺席判决

第十章期间、送达

一、期间

(2013-2-33单)(2011-2-19,单)(2004-2-90,任)

二、送达

(2013-2-70多)

第十一章立案

(一)立案的材料来源

(2009-2-26,单)(2006-2-21,单)

(二)立案的条件

(2005-2-31,单)(2003-2-93,任)

(三)立案的程序和立案监督

(2013-2-34单)(2011-2-68,多) (2007-2-35,单)(2003-2-90,任)

(2013-2-34单)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

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

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立案

第十二章侦查

(2013-2-30单)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

第十三章起诉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起诉便宜主义

B.起诉法定主义

C.公诉垄断主义

D.私人诉追主义

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

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三)不起诉的种类及其适用

(2011-2-31,单) (2008-2-24,单)(2008-2-36,单)(2006-2-92,任)(2005-2-71,多)(2004-2-22,单)(2002-2-63,多)(2002-2-64,多)

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

一、刑事审判的原则——公开审理原则/集中审理/直接言词原则

(2013-2-37单)(2010-2-73,多)(2009-2-25,单)(2007-2-21,单)(2005-2-72,多)(2003-2-64,)

(2013-2-37单)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陪审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

A.职权主义原则

B.证据裁判规则

C.直接言词原则

D.集中审理原则

二、审判组织

(2013-2-26单)(2011-2-32,单) (2011-2-34,单)(2011-2-35,单) (2010-2-72,多)(2009-2-74,多)(2009-2-75,多)(2013-2-73多)

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

一、庭前审查的内容及其审查后的处理方式

(2010-2-71,多)(2009-2-73,多)(2008-2-71,多)(2007-2-25,单)(2004-2-92,任)(2003-2-66,多)二、法庭审判程序

(2012-2-69多)(2010-2-31,单)(2010-2-33,单)(2009-2-34,单)(2008-2-31,单)(2008-2-38,单)(2008-2-78,多)(2008延-2-25,单)(2013-2-39单)(2013-2-66多)(2012-2-72多)(2010-2-35,单)(2009-2-95~97,任)(2008

延-2-77,多)(2011-2-65,多) (2013-2-40单)(2012-2-31单)(2008-2-70,多)(2008-2-77,多)(2008延-2-21,单)(2012-2-70多)(2005-2-32,单)(2004-2-23,单)(2004-2-70,多)(2006-2-38,单)(2006-2-79,多)(2004-2-26,单)(2004-2-37,单)(2003-2-17,单)(2006-2-73,多)

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

(2008-2-23,单)(2011-2-72,多) (2010-2-74,多)(2009-2-33,单)(2008-2-72,多)(2008延-2-34,单)(2004-2-67,多)(2002-2-60,多)(2007-2-22,单)(2005-2-30,单)(2005-2-75,多)(2004-2-24,单)(2004-2-28,单)(2004-2-31,单)(2003-2-14,单)(2003-2-95,任)

四、简易程序

(2012-2-32单)(2011-2-71,多)(2009-2-76,多)(2007-2-29,单)(2005-2-33,单)(2004-2-62,多)

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

(一)上诉和抗诉的适用条件及程序

(2011-2-22,单) (2011-2-73,多)(2009-2-79,多)(2008-2-67,多)(2008延-2-38,单)(2007-2-23,单)(2007-2-73,多)(2006-2-36,单)(2006-2-91,任)(2005-2-34,单)(2005-2-76,多)(2004-2-66,多)(2003-2-20,单)

(二)全面审查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

(2010-2-36,单)(2010-2-77,多)(2009-2-35,单)(2008延-2-32,单)(2007-2-37,单)(2004-2-38,单)(2003-2-22,单)(2002-2-16,单)

(三)二审后的处理

(2011-2-37,单)(2008延-2-74,多)(2006-2-75,多)(2004-2-33,单)(2004-2-94,任)(2003-2-15,单)

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

(一)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2013-2-75多)(2012-2-33单)(2010-2-37,单)(2008-2-79,多)(2007-2-74,多)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2011-2-36,单) (2011-2-92,任)(2011-2-93,任)(2005-2-35,单)(2005-2-36,单)(2004-2-21,单)

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

(一)再审的启动

(2011-2-38,单)(2010-2-38,单)(2009-2-37,单)(2008延-2-27,单)(2007-2-33,单)(2006-2-76,多)(2003-2-54,多)

(二)再审的程序

(2012-2-34单)(2008-2-75,多)(2005-2-77,多)

第十九章执行

(一)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2010-2-95~97,任)(2008-2-95~97,任)(2008延-2-26,单)(2005-2-37,单)(2004-2-34,单)(2002-2-23,单)(2002-2-57,多)

(二)执行的变更

(2013-2-24单)(2009-2-36,单)(2008-2-68,多)(2012-2-35单)(2007-2-27,单)(2005-2-78,多)(2002-2-20,单)(2002-2-56,多)

第二十章特别程序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2012-2-36单)(2012-2-73多)(2012-2-74多)(2011-2-33,单)(2010-2-30,单)(2010-2-78,多)(2009-2-77,多)(2008-2-73,多)(2013-2-72多)

(二)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2013-2-71-多)(2012-2-23单)(2012-2-37单)(2012-2-75多)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2012-2-38单)

(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2013-2-42单)(2012-2-96不定项)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书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书 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做好计划,计划好才能更好地去行动、执行。以下是为你搜集到的司法考试复习计划,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1)时间准备:建议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备考。如果您确定自己足够自律,4个月左右的有效时间也是可以的。 (2) 老师选择(仅为个人推荐): 刑法:柏浪涛、徐光华、于越(刘凤科、韩友谊、乐毅等老师都很不错,但我对他们各有各的不适应,下面未列举出的老师,都是 此理由。当然,您可以去听下他们的课,也许比我列举出的更合适你。) 民法:方志平、周洪江、钟秀勇 刑诉:左宁、温云云、陈少文(少文老师xx年可能会不讲司考了) 民诉:戴鹏 行政:兰燕卓、吴鹏、林鸿潮、李佳 商经知:郄鹏恩、邓金华、王小龙、鄢梦萱 三国:杨帆 理论法:白斌、龚成思、杜洪波 卷四:任海涛、杜洪波、邹建章 注:a以上顺序建议作为第一轮复习的顺序(卷四放在第二轮及更多轮复习)。 b 关于老师的选择,您还可以有其他的选择。但是,选合适比 选知名更加重要。有些老师很低调,但可能他(她)的语言逻辑、讲义

编排、解题思路等等却可能对您非常合适。如果某一科您储备了多位备选老师,建议把每位老师的音频都略微听一下,看合适哪位老师,然后再做出选择。 (3) 资料选择: 选择的基本思路:跟哪位老师,就买他的教材或讲义,听他的音频,做他的题目。如果教材、题目不能单科单科的分开买,看下自己选的老师里面,哪一个机构的老师偏多,就买这个机构的全套。 注:a 如果您选择的老师没有出书,而是用的讲义。不用担心知识点不全面,说不定这是件很智慧的减负行为。 b 指南针的法律法规汇编确实非常非常好,但是可以买也可以不买。因为可能考到的法条几乎都内化在教材和讲义里了。 (4) 如何获得资料: 教材、真题——可以在各大培训机构的网站上买到,淘宝上也可以买到。 音频—————厚大、华旭、指南针的网站上可以下载。鲤鱼网、法法网、学法网等网站也可以下载。另外,微博用户“生命鸡肋”可能还会无偿提供(“感谢”)。 模拟题————淘宝网、鲤鱼网、法法网、学法网、考吧天空等。 二、复习方法建议:

司法考试通过经验总结超级详细

一、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考试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二、经验分享总论部分 问题一: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

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是一个很难用难或者不难来回答的。平均通过率为10%,也就是说,100个人中是有90个人过不了的。 我给出的答案是,司法考试是一门综合性太强,考题的不可预测性太强,复习范围的不确定性太强的一门考试。“一鼓作气”是通过司法考试的总方针,要么万事俱备,全力以赴,要么趁早放弃。 就好像某老师说的那样,司法考试毕竟是一场绝大多数人出局的游戏。作为考生,我们要么相信运气一定会降临,要么默默的把自己锤炼到最好。司法考试的难度,没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么的的不可预测,不可拿捏。只要你能够做足准备,那么你自己掌控自己考试命运的可能性将十分的大。 问题二:关于复习司法考试要不要报班 报班的好处:首先,报班的好处就是气氛,你看着几百号人都在那里没命的复习,再看看每年的通过率,你也会不经意的开始不要命的复习起来。其次,只要你有不懂,基本上就会立即会有人把你教懂,因为有老师和辅导老师。再有,材料齐全,你不用为了什么书或者什么材料奔波。 报班的不足:课时十分的紧张,无论你之前学的有没有搞懂,你都不得不去听下一节课的内容。没有时间及时的复习巩固。每一科目的老师层次不齐,你无法选择老师,只能听安排的老师上课,没有选择的余地。 自己复习的好处:复习进度自由,可以自己安排复习科目,进度,时间,不懂了,就停下来弄懂了再继续。可以听自己喜欢的老师上课,这个不喜欢可以换一个,这个教得不好可以换一个教,不用一棵树上吊死。不用住在外面,家里有好吃的好喝的。 问题三:用什么书复习? 我司法考试用书一直秉承一个观念,不在于资料多,而在于你把一份资料看透。所以我的书不是很多。

2013司法考试音频视频使用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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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法考试音频视频使用教程2012年的司法考试才刚告一个段落,2013年的司法考试已悄然拉开帷幕,司考大战硝烟四起,各路考生已陆陆续续的投入到了司考复习的大军中。但每年10%左右的通过率又让多少英雄好汉止步在法律的大门外。 今天,阅飞考资的小编特为大家奉上多年的司考经验,也同时感谢这一路给小编帮助的老师和同学们。 在这里,也要特别的提醒大家,有条件的同学还是建议报司考培训班,像万国、三校等知名学校的培训班,师资雄厚,老师的教学经验丰富,负责。如果考生实在囊中羞涩,可以到阅飞考资网,专门为囊中羞涩的考生提供司考服务。 一、考前准备工具 1、一台能上网的电脑 2、一台打印机(可以到淘宝店购买一台佳能打印机,因为佳 能打印机添加墨水方便,少出问题)、A4纸 3、播放器选择:手机、MP3、电脑(用电脑播放的话,推荐 使用QQ影音,因为可以变速播放) 4、几种不同颜色的荧光笔(可以在教材、讲义,真题标明重 点考点) 二、复习资料 1、教材:个人推荐使用万国等学校出的教材。而三大本有没有无所谓,纯当字典使用。

2、讲义:如果有培训班老师的讲义,个人建议是教材可以不用看了,直接看讲义就行了,然后笔记直接记到讲义上,这样的好处有四:(1)教材是在讲义或者做真题时遇到不懂的时候才需要翻开来看老师的解释,可以这样说,教材也是当司考字典来使用的。 (2)把笔记直接记到讲义上,无需再另外弄一本笔记,因为以后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看讲义,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再者,面对司考那么多的书,还要再弄多几本笔记,只会给你增添更多的复习压力和负担。 (3)随着每个阶段培训班的陆续开课,每个阶段都会提供讲义,你会发现,你的复习任务就只剩下听音频,背讲义,做真题了。 (4)所以说吧,参考书其实买不买都无所谓,有台打印机,自己打讲义,再按照刚说的学习方法坚持下去,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2013司考必胜。 三、下面该是各科老师推荐隆重出场了 下面是我的心得精华了,就是各科老师音频该如何选择的问题,小编负责任的告诉你,听我的绝对没有错,听这些老师的课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1、民法:所谓得民刑者得天下,民法又跟生活比较贴近,所以听起来比较容易理解。首推万国民法老师段波,波波老师有三个特点:(1)讲义会特别留一些空白给你记笔记(这点就印证了刚小编提倡的复习方法)。 (2)讲课内容基础系统全面(这点对民法薄弱的考生尤为重

司考老师推荐

刑法:柏浪涛、刘凤科两个随便选一个就好 刘大帝讲课非常详尽,各家的观点学说都讲得很细。 推荐柏浪涛,司法考试的各种观点都讲得很详细,对做题目的技巧性很强,买他编写的《刑法攻略》指南针的包括讲义卷和真题卷这两本书吃透刑法没问题了 民法:钟秀勇、段波两个结合起来 段波讲的简洁重点鲜明,易懂,但是不够全面 钟秀勇讲课风格类似刘大帝,非常详细,但是听他的课很容易睡着推荐看他的讲义就好很厚的那本基本每年都超过200页先把钟秀勇的讲义仔细的看一遍后期看段波的讲义不懂得找钟秀勇的讲义仔细看 刑诉:左宁、陈少文、杨雄 陈少文老师充满激情的授课,对记忆拥有极其有效的方法 左宁命题老师的弟子这几年对命题的方向把握特别之准,特别是最近几年刑诉对死的规定考的少了,对活的观点考察的越来越多的形式下 杨雄大家都说杨雄好,我觉得他讲课技巧性不强,把100个左右表格背出来不考高分你还好意思编表格?所以当辅助就好先听一遍陈少文的系统强化班然后左宁老师第二个阶段的班,注重归纳最后一定要下载左宁最后出的押题每年都非常难非

常变态但是每年都压中许多命题方向 民诉:郭翔、戴鹏 这两个老师讲课都很厉害,而且还是同一个导师教出来的所以讲课都95%一样 但是两个老师都各有一些特色推荐两个老师都看以一个老师的为基础然后补充另外一个老师的特有的内容 行政与行政诉讼:徐金桂 有了徐金桂其他老师都不需要了,就是讲课确实略显枯燥,但是听进去了确实受用 还有些很有名的老师如:吴鹏,听课觉得他超牛逼什么都会,做起题目来基本没帮助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张海峡、鄢梦萱 张海峡先看了解商经法内在规律 然后看鄢梦萱补充血肉 三国法:杨帆 杨帆三国超神没什么说的了,学习他的讲义要字字都铭记在心

司法考试复习方法(刑事诉讼)陈少文

陈少文: 教育背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 授课特点:“司考国学第一人”经典也流行,完美融国学之经典入刑诉司考流行讲坛;以“会用、能 用、够用”为授课宗旨,以“原理统领法条”为主要方法,以圆润浑厚的嗓音、温文尔雅的形象、博古通今的才华征服学员,尽显大家风范一、 抽字记忆法 刑事诉讼法第15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真题(04-36-单选)某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市工商局长利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侦查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不起诉B.撤销案件 C.宣告无罪 D.移送法院处理 二、故事记忆法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 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 A只有刑事部分上诉的:民事部分独立生效。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B只有附带民诉上诉的:刑事部分独立生效。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真题(03-15-单选)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未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第一审民事部分判决正确,但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指令下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 B.裁定将全案发回重审刑事部分 C.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审理,依法判决 D.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重审 三、反向记忆法

司法考试经验

网上不同教育机构的资料琳琅满目,各个都号称万众瞩目,人人期待,我推荐给大家的主要是万国的老师,其他机构我不做评价,免得被人喷。当然即便是万国,听谁的也有区分刑法:韩友谊(就那样了,认真听吧,该讲的他都讲了);民法:段波(有些人不太喜欢,爱听李建伟,但我认为李建伟有点太“大牌”,比起他的课,我更喜欢他的书,不是说他讲得不好,我只能说我不喜欢,而且他与其他老师的衔接我觉得不是太好,当然你可以看他的书,不过,好厚……是本好书,以后慢慢翻吧,民法60讲, 司考过了也可以看看)。还有就是韩祥波,是个好老师。段波的一般每个阶段都会讲,跟着听,别漏了。刑诉:陈少文,实在太虎,各种黄金必考点,听他的就够。民诉:郭翔,把他资料看透,我求你让我民诉不及格啊!行政法:季宏,很好的老师,每个阶段都要听,别漏了,其他老师的课我只能呵呵。三国法:王斌,不二选,资料完美,无需任何添加,你记住你加上去的考试也不会考,记住这句话。考完试你可以回头看他的资料,看哥是否欺骗了你。商经:比较难的科目,强推一人,史越。其他老师?呵呵。这个科目要看仔细了,多记,不要怕烦,收益很大哦,而且实际考试时很好得分,弯子不多,比民法简单很多。此外提高 班听一下楚道文的,如果有其他老师讲,你就听一下,会有补充和更新,至于突破阶段,无所谓的事,无论谁讲,可听可不听,看个人吧,我是没听。 理论法学:淳于闻,系统强化阶段听他的,提高和突破随便听,但是最后拼命记的时候要用突破的资料,别忘了。 3.关于每门课的学习方法:刑法:听课吧,注重总则,分则把侵犯财产罪和贪污贿赂罪这两部分学好就行,其他带着看看即可。 民法:最难的科目,一定要扎实的去学,系统的去学,把主线和分支这些框架背下来,背吧,朋友…… 哥不会骗你的。 刑诉,民诉:有了少文兄和翔哥,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诉讼法了,so easy~ 行政法:这个科目初学者会觉得很难,但我告诉你这是卷二最好拿分的科目,我第一次考试没过跟这门课没学好有很大关系。总结:多听,多记,值得你理解的地方真的没那么多, 你把季宏的课听 3 遍,或者把他资料重点部分都背下来,特别是那个提高阶段的资料,拿个60-70%分数很轻松。 三国法:王斌王斌王斌王斌王斌王斌王斌王斌,看资料看资料看资料看资料看资料,没了。商经:认真听,你就会发现我为何推荐史越了,不光是让你懂了,还让你记住了,他讲的课以及他的资料很系统化,其他老师的资料相对太过凌乱,要么就是漏知识。 理论法学:法理学,听听淳于闻的课,理解就好,别太在意,题目通过一般逻辑推理都能推出来的,没什么难的,不推荐死记硬背,当然有的必考点还是要背的,这在突破阶段的资 料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一共就3, 4页纸,所以别虚,没什么好怕的。宪法:Oh, my god~lol~ 我只能这样形容这门蛋疼的科目。看到国家机构那章,直接想死,所以那章我直接放弃了,太花时间, 因为我只复习了三个半月(我是从六月份开始复习的),时间确实不够用,关键是完全记不住,最后考试嘛,卷一103,还行吧,凑合。法制史,司法职业与道德:随便 说说我的火力分布顺便说说相关法的老师:刑诉:绝对是炮火最集中的法,可能民诉稍与之比肩 遇到陈少文老师是我之幸,我会告诉你我找他签名了吗。他非常重视考点的主次,他编口诀编故事及时说话的语调都是帮助记忆。

陈少文老师11句人生哲思语录

陈少文老师11句人生哲思语录 现在,我翻开刑诉讲义,把陈少文老师的语录摘下来,勉励自己和大家。 可惜我只听了系统强化班的,没时间听突破班,一直感到遗憾。希望大家可以把我没写的写下来。 我想说,陈少文老师,谢谢你。虽然结果我没有把握好,但是我有很多的收获。 1、我们只是现在需要通过成功来寻求幸福感,但真正的成功感来自幸福感。 2、所谓的痛苦,是你有时间想自己是否幸福。 3、三流律师,白天工作,下班回家休息睡觉;二流律师,白天工作,然后应酬关系后回家睡觉;一流律师,白天工作,然后应酬关系,回家继续学习。人的一天中分的段数越多,段位也就越高。 4、人与人的区别在于业余时间。 5、韩友谊老师问我:“你经常和学生谈思想。如果我带你一起去那种场所,难道你会不做那种事情吗?”我说,我会做,但是我根本就不会和你去那种地方。人生有很多事情要把握的是前提!而非结果、内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是托词,要把握人生的前提。 6、现在的努力是为自己将来后半生争得更多的自由度,让自己能够活出更多自己想过的人生,钱多了,人的自由度就相对大多了。 7、吃苦了苦,享福消福。

8、我经常在小事中寻找幸福感,在大事中寻找成就感。久而久之,在我眼中,没有了大事,也没有了小事,任何事都有幸福感和成就感。 9、不管你白天在工作中有十多个小时多么憋屈,晚上回来,总有一个小时能做自己的国王。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国王,除非你自己甘为平民。 10、学法律的人从事的是和社会各个层次打交道的职业,见到的阴暗面很多。但要记得,影子越黑,说明阳光越灿烂,我们要让心里一直是阳光灿烂的。 11、真正的勇士,是看透生活的真相后,仍然热爱生活。

专题一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万国司法考试.doc

陈少文刑诉辅导课讲义 ?题一法定不追究刑*责任的情形 各种结案方法之处理方式 真题(04?36■单选)某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市工商局长利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侦查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不起诉 B.搞t销案件 C.宣告无罪 D.移送法院处理 真题(08-66-多选)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 A.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刑事责任 B.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C.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D.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 专题二立案管辖 BD

微刑事案件 公诉转自诉 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不得调解、反诉和适用简易程序★★★ 案(轻伤)、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国家利益的除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 应当受理。(既可公诉,也可自诉) 被害人有i正据i正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迫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真题(10-74-多选)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审理时可以调解? A.《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C.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 D.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真题(10-66-多选)下列哪些案件应当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3 4 A.骗取出口退税案 B.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C.隐瞒境外存款案 D.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真题(10-27-单选)某检察院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侦查时, 发现其巨额财产三分之二为诈骗所得,三分之一为盗窃所得。关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5 A.本案应当继续由检察院侦查 B.本案应当由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C.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检察院予以配合 D.检察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AB,注意: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调解。 4 BCD,注意: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知,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属于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依法应当山检察院立案侦查。 5D

司考复习

先说一下我的配置 民法:第一年钟秀勇总论+段波分论,第二年钟秀勇,第三年纯做题辅钟秀勇讲义 刑法:第一年刘凤科+指南针刑法讲义,第二年指南针,第三年刑法没看讲义纯做题 刑诉:陈少文 民诉:郑其斌、戴鹏+杨秀清讲义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第一年林鸿潮,第二年第三年放弃 商法、经济法:段波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国):杨帆 理论法:第一年第二年淳于闻,第三年杜洪波 卷四:杜洪波 历年真题:第一年第二年用的众合历年真题解析,第三年用的粉笔题库。 法条:指南针法律法规汇编 卷一(客观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法理、法制史、三国、经济法、司法制度和职业道德 卷二(客观题):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卷三(客观题):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 卷四(主观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刑诉、民诉 卷四一共7道题,1是简答,一般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然后23456是案例分析,7是论述。案例分析分别会涉及刑法、民法、商法、刑诉、民诉、行政法,一科一大题,案例分析里没涉及到的那一科十有八九在论述。论述基本上是法理和前述科目的结合。 前三张卷全选择,单选50题,多选35题,不定项15题。单选每题1分,多选和不定项每题2分。 分值分布 民法:90+ 刑法:80+ 民诉:60-70+ 刑诉:60-70+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50-60+ 三国:40-50 商法:40-50+ 经济法:30-40 法理:20+-50+ 法理波动大是因为卷四不一定会涉及到法理。如当年卷四涉及法理的论述,这一年法理分值就高 宪法:20-30+ 分值逐年增加 法制史:10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30+ 分值逐年增加 司法制度和职业道德:12-15

经验交流发言稿范文 司法考试经验交流发言稿 精品

经验交流发言稿范文司法考试经验交流发言稿首先,在这里我非常感谢政法学院的老师,是你们四年的辛勤教育,才有我今天的成绩,谢谢.今年的司法考试再过三个月就将到来,我相信大三的学弟学妹们正在抓紧时间复习,每个人在复习司考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复习计划表,同时你们也有自己的复习方法. 我今天主要向大家分享我去年复习司法考试的经历,算不上值得大家学习的经验,并不是希望你们拿去照搬,只是希望对学弟学妹们的复习过程有所指导,有所帮助.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来分享我的司考复习经历:关于选择复习资料去年复习司考,我主要用的复习资料有在上下载的音频、讲义,张能宝主编的历年真题及归类解析(蓝色封皮),上自己买的众合教育出版的司考专题讲座以及历年真题分年详解(试卷版). 至于司法考试三大本,指南针法条,等复习资料我都没有,主要原因是三大本太厚,看不完;法条用处不大,也记不住.对于以上我选择的司考资料,我的复习过程是,先看了众合专题讲座,我主要先看民法和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看完之后我的感觉是看的时候简单,看的时候都懂,但是看完之后却不会做题. 之后我在上下载了好多司考音频和讲义,我给大家介绍一下选择的老师的音频民法-钟秀勇,刑法-刘凤科,民诉-郭翔,刑诉-陈少文,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徐金桂,商经法-鄢梦萱,三国法-杨帆,其他的都忘了.至于这些老师都有哪些讲课特点,大家在上搜搜都可以找见. 在听音频期间,我每听一部分,便将张能宝的历年分类真题做一部分,这期间不仅仅是做题,更重要的是看相应知识点的解析,这也是这本书最有特色的地方.历年分年试卷我是在8月份开始练习,由于时间紧,有三年的试卷没有来得及做,在作的过程中,我严格按照司法考试的时间安排,每做完一套试卷需要花两天时间,另外花两天时间把试卷后面的答案解析争取弄懂. 当然,在这期间的其他时间我没有停止听音频,看讲义.关于学习方法学习方法有很多种,能够形成自己的学习方法最好不过了. 一直以来,我感觉自己的记忆力并不是太好,但是我的理解能力比较好,所以我在整个大学四年学习期间,每门课都有一. 个笔记本去做笔记.在整个司考复习期间我作的笔记有16k大小作业本大概

司法考试复习方法

司法考试复习方法

[经验分享] 三个月412经验分享,为明天考研出分攒人品 先感谢同学制定的复习计划,让我们在六月十几号开始复习,一次通过了司考。 任何学习计划都是要适合自己才有用,所以简单介绍自己基本情况,以便类似人群参考啦。我是跟同学一块复习司考的,我们从大一到大三都不算什么学霸,平时上课的状态就和大多数大学生一样啦,有时候逃课去逛街旅游什么的,期末考试复习就是考前两个周。不过我们到司考复习前,对课本上的东西已有比较好的了解,平时考试均分九十左右。我的计划适合那些能在短时间高效学习的人,当然前提是对基本知识有较好的掌握,不要到八月份的时候还来问一句“融资租赁”是什么法律关系。废话不说了!! 复习周期:从六月中到司考结束 第一轮,听音频啦这个大家都一样,我只听系统强化。 民法先听,钟秀勇。 民诉接着,郭翔,快笑死了超有趣。 刑法,柏浪涛《刑法攻略》,真的很好用。

刑诉,杨雄,这个还是推荐直接听陈少文的,杨雄讲的太罗嗦了一堆。 行政法,徐金桂。 商经,张海峡,他商法讲的还可以,其他的不怎么样,又补了个汪小龙的,汪小龙的商法我没听。 理论法,杜洪波!!绝对的杜洪波系统强化,听过就知道,深入浅出,还很搞笑,会把历年考的都划出来,背了就完了。法理宪法法制史,都是他。 三国,杨帆。 没了,就这些,每门一本都只听一个人。听完一门就做一门的分类真题,张什么的,忘了,虽然他那分类真题挺烂的,但我做的是那个。 第二轮,记不清第一轮用了多久,应该就是每门三两天,民法长一些,好像是七月三十结束的,对,七月三十。然后就是背讲义。 背讲义我觉得非常重要,整个司考复习对我而言最重要就是背讲义,背书是我考前两个周应对期末考试的常技。按照卷三、卷二、卷一的顺序,每一卷要考的科目放一块背,民法和刑法特别

日知社陈少文老师微博解读新刑诉法

日知社少文老师微博解读新刑诉法 【刑诉解读1-级别管辖】 原法第20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新法第20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变化: 1、删除反革命罪,增加恐怖活动案件; 2、删除外国人犯罪案件。 解读: 1、96年刑诉法修改时,刑法尚未修改,反革命罪仍然存在,因此保留了反革命罪的表述,此次予以删除,根据国犯罪情况的变化,增加恐怖活动犯罪。 2、外国人犯罪数量逐渐增多,删除该类犯罪。民诉中曾规定中院管辖涉外案件,后因涉外案件增多,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由中院管辖。 考察方式: 外国人犯罪案件将不再是独立的判断级别管辖的标准,只有犯罪类型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才是判断是否由中院管辖的标准。如外国人约翰涉嫌侮辱罪,一般应由基层法院管辖,但外国人约翰如涉嫌强奸罪,由于可能判处死刑,则由中院管辖。 【刑诉解读2-回避】 原法第31条:“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新法第31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变化: 将回避申请主体的围和申请复议的主体围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扩展到“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考察方式: 回避近年来往往以单选题的形式考察,但难度很大,每个选项涉及一个回避的知识点。今年仍会如此,并且重点考察回避申请和复议主体的围。例:被告人某19岁,其父亲由于是近亲属而非法定代理人,没有申请回避权;但如其父亲担任辩护人,则具有申请回避权。 【刑诉解读3-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原法第33条1款:“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新法第33条1款:“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变化: 将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从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提前到了侦查阶段“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将侦查阶段律师的身份从法律帮助者改为辩护人。 解读: 之前,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身份不被承认,调查取证权、阅卷权等辩护活动无从谈起,身份极为尴尬,此次将侦查阶段的律师定位为辩护人,为扩展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扫清了立法上的障碍。另,第一次讯问可聘请辩护律师,也为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埋下了伏笔。考察方式: 会就有关侦查阶段律师诉讼权利的说法进行正误判断,如侦查阶段聘请律师的时间起点是第

刑事诉讼法陈少文老师经典语录

1、我们只是现在需要通过成功来寻求幸福感,但真正的成功感来自幸福感。 2、所谓的痛苦,是你有时间想自己是否幸福。 3、三流律师,白天工作,下班回家休息睡觉;二流律师,白天工作,然后应酬关系后回家睡觉;一流律师,白天工作,然后应酬关系,回家继续学习。人的一天中分的段数越多,段位也就越高。 4、人与人的区别在于业余时间。 5、韩友谊老师问我:“你经常和学生谈思想。如果我带你一起去那种场所,难道你会不做那种事情吗?”我说,我会做,但是我根本就不会和你去那种地方。人生有很多事情要把握的是前提!而非结果、内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是托词,要把握人生的前提。 6、现在的努力是为自己将来后半生争得更多的自由度,让自己能够活出更多自己想过的人生,钱多了,人的自由度就相对大多了。 7、吃苦了苦,享福消福。 8、我经常在小事中寻找幸福感,在大事中寻找成就感。久而久之,在我眼中,没有了大事,也没有了小事,任何事都有幸福感和成就感。 9、不管你白天在工作中有十多个小时多么憋屈,晚上回来,总有一个小时能做自己的国王。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国王,除非你自己甘为平民。 10、学法律的人从事的是和社会各个层次打交道的职业,见到的阴暗面很多。但要记得,影子越黑,说明阳光越灿烂,我们要让心里一直是阳光灿烂的。 11、真正的勇士,是看透生活的真相后,仍然热爱生活。 12、清末立宪派和革命派相互对立,抛弃宪政,必然拥抱革命。只有走向宪政,才能告别革命。宪政不是一种政治体制,而是一种治理方式,是rule by constitution. 13、问:立宪和革命的区别是?答:立宪是以不变之宪法应万变之情势。革命是以万变之情势应不变之政局。 14、在我国,没有宪政,其实也没有宪法。我们学的宪法,其实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5、在美国,判例式的个案推进可以带来宪政,我国则不行。前者是依据解释宪法而实现的制度演进,仍是依宪而制,我们是依据批复而实现的个案公正,仍是依人而治。同为判例,是否能够解释宪法,是宪政存否的根本标志。

【经验分享】时间跟决心是通过司考的最佳利器!

【经验分享】时间跟决心是通过司考的最佳利器! 2015-11-21日九点左右,多次登录中国普法公众号查询无果,煎熬的一个小时把我的耐心消磨殆尽!紧锁眉头带着不耐烦的情绪再一次晃动鼠标时385分的成绩单闪现,头脑浑噩+双目晕眩的我盯着屏幕不知多久,才河东狮般尖叫:爸!我过了!老爷子拿下眼镜飞奔到电脑前说了句:真不错!不会是骗子吧!接下来自然就是各种奔走相告!显然385是出乎我的意料的,考试结束后我就认定16年再战,卷一感觉良好,自认为能过百,卷二卷三考完基本没感觉,卷四第一题因为一位考友的考前提示答的还算满意,其他的题我只能说我已经尽力的把字写的漂亮了。我知道非法本大龄考生一次通过考试的几率有多渺茫,我丝毫没有期盼过会有奇迹!所以看到这个成绩我还是很意外的!今天是成绩出来的第三天,本不想写经验贴,因为我看过很多通过的考生分享的司考历程成功经验,感觉大同小异,我的学习方法也是从经验贴上总结的,没什么可分享的,可是今天看到清风在司考群里说的一席话,我决定把我的近一年备考的点滴感悟记录下来,给自己的付出留下些文字,1是提醒自己成绩得来不易,2是希冀16年备考的妈妈们,故友们以助益! 2014~12月份下定决心参加司考,至于原因,微不足道不提也罢!下定决心后百度上各种搜集资料,看了至少10篇以上的经验贴,加了很多司考群,司考机构参考讲义铺天盖地,对于零基础无经验的我来说,我的分辨能力为零,我就随波逐流的选择了厚大,厚大第一批讲义至少2月份能到,这批讲义到之前在烟台论坛上买了14年通过司法考试考生的复习资料180元,大大小小近30本,12月份至2月份,民法刑法诉讼法讲义过了一遍,每天看书至少8个小时,起初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每日携手度娘只能在讲义上爬行10页,后来便降低了对讲义内容的精准度,自己放低了标准,尽量做到理解就好,这样最初两个月每日在50-70页。万事开头难,这两个月让我有过放弃的念头不止一次!不仅仅因为法学的海洋逾越的艰辛也有身体的不适[在决定司考前我的颈椎因为劳作+产后后 遗症病痛的症状已很明显(大拇指发麻夜晚更甚)],在近乎快放弃的时候在淘宝上看到私人订制,经过了解后,果断选择量身定做的学习计划,计划精细到每一天的复习内容,每周都要汇报复习进度,这样又重新唤起了我的激情!接二连三的买了勤勤学堂笔记,柏浪涛的刑法攻略+真题三校杨帆三国法(冲刺的时候又买了小绿皮+杜洪波的卷四)。这是我全部的复习资料,与其他考生相比有点多,其实大可不必这么多参考资料,这方面的确走了弯路!三月份的复习比之前更为紧张,颈椎也越发疼痛,根本无法坐着阅读,试图用木棍支撑着头书放到目光平视的方向,即使这样也坚持不了20分钟颈椎就会酸痛,之后放弃了纸质讲义,躺

2018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考研经验

2018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考研经验—新祥旭考研辅导班 刚刚被录取,很多师弟师妹来问,所以统一发帖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一点体会,包括法综和经济法。大家有问题也可以直接在下面留言问我哈。我的情况算是比较顺利,暑假7月份开始准备司考,一共准备了7、8、9三个月,各科都比较平均,考了400+。10月中下旬决定考研,大概准备了两个月,目前录取了民商经济法学院的经济法。我按时间顺序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备考历程。 一、司考篇 我的各科复习分布如下: 民法:钟秀勇土豪金(听)+119(背)+历年真题(2遍)+冲刺阶段各个机构押题 知产:老钟讲知产(听)+真题(1遍,分值少)另:鄢梦萱的知产也很不错 刑法:柏浪涛攻略(听)+柏浪涛冲刺讲义+历年真题(2遍)+冲刺阶段各个机构押题很多人听刘凤科,但是我个人偏向温和派的柏老师,但刘的总论确实强些 刑诉:左宁讲义(听)+小绿皮(背)+历年真题(2遍)+冲刺阶段各个机构押题陈少文也相当不错 民诉:戴鹏讲义(听)+杨秀清(三撤)+小绿皮(背)+历年真题(2遍)+押题 戴鹏的民诉很清晰明快,杨秀清理论功底绝对没的说,三撤讲的极其明白 商经:鄢梦萱土豪金(听)+119(背)+历年真题(2遍)+冲刺阶段各个机构押题 商经鄢老师讲的很好,但是经济法每年都会有一些老师没讲到的,无碍。 三国:杨帆讲义(听)+小绿皮(背)+历年真题(2遍)+殷敏押题 杨帆老师三国女神没的说,打基础非常好,殷敏老师押题很服 行政法:徐金桂土豪金(听)+119(背)+历年真题(2遍)+冲刺阶段各个机构押题 理论法:杜洪波真的大神讲课很棒考前三页纸很有用全程跟杜大大 总的思路是,音频加刷题,不熬夜,白天保持高效率,不纠结争议点,每年都有难题但是要把简单题和中档题的分保证,要踏实和刻苦,避免仪式化学习,也就是其实一天很累做很多机械的学习劳动到最后没进到脑子里,自己还挺感动的~司考没什么捷径,大家的信息和资料都是一样的通畅,这也是跟考研不一样的一点,所以一定要真正的付出心血,耐心背书,勤奋思考,踏实刷题。 二、考研篇 着重讲一下考研哈。 (一)学校?专业?学硕?专硕? 大家肯定在这个问题上都经历过纠结,我也一样,跟大家说说我当时的考量。 我是司考后决定考研,当时时间已经很紧了,选学校不敢贪大,又因为专硕相比较学硕容易些,所以当时想的是人大法硕或者法大学硕,认可度和学术氛围都很好。后来确实是觉得法大要稳一些,而且也希望自己能有个喜欢的专业,所以权衡之后报了法大的经济法。 很多师妹问我怎么不选其他牌子大但是法学没有法大好的学校,我个人还是觉得研究生阶段专业要更重要些,去一个法学一般的985院校,感觉教育方式可能跟本科也没多大差别,法学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发展的平台也会少很多。 有人问司考和考研的衔接,我个人感觉司考和法硕的联系大些,题型相似并且法硕的难度低于司考,除了刑法要把两阶层换成四要件,其他的变化不是很多。法硕也很多要背的,全国一张卷(与学硕不同),选择和大题应该是有两三本书,都要背熟。 另外,确实热门专业人很多,有风险,自己要有个大概预期,法大的政策,进复试之后如果被刷再调剂不是很容易。

407分一次性过司考的经验谈

407分一次性过司考的经验谈 说说自己的情况:大四一次就过司考,没有报班,在校成绩中上。 卷一:115 卷二:104 卷三:91 卷四:97 总分:407 自从我在大一下学期开始接触到学法网,学法网上有很多司考过关经验贴,我就被各位前辈的努力以及经验的分享感动,当时我就埋下了这么一个愿景:当我过了司考,我一定把我的经验尽量详细地写下来,去帮助更多的人。这样我就能很开心了。因为我自己就是这么过来的,我没有报班,但是我看了几十篇的经验贴,并挑选了10几篇好的,定时会重新看,不断调整自己。可以说,经验贴让我少走了太多太多的弯路!所以我建议大家开始复习前就要在学法网上多看多点经验贴,帮助大大的! 一、关于报不报班 我很早就打定了不报班,很多人报班理由之一是“我自制力不强,报班能够让我有一个好的氛围”。但有句话对我的影响很大:“我们已经是成年人了,倘若司考关乎自己未来,作为成年人的我们难道连最基本是自制力都没有吗?”我们以后还会面对更大的考试和挑战,难道事事都要寄托于培训机构吗?成熟的基本标志之一就是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除了这个主观上的原因,在客观方面,我认为不报班有几个好处:其一:你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喜欢的老师。培训机构的老师并不都是水平高的。退一步讲,好的老师难道会一直给你授课吗?其二:你可以严格地按照自己的计划复习,而不用被培训机构的授课所打乱计划。这样具有极大的好处,因为你不必焦躁,你严格地按照自己的计划将会带给你极大的安全感和满足感。就像李嘉诚所说:安全感不是别人给你的,而是自己给自己的。 二、关于复习资料 先说一下我今年(2014年)买的所有的司考资料,然后我有一部分会在名师推荐篇中阐述一下什么资料必须买,什么资料千万不要买。 Ok,先列举我买的资料: 1、民法60讲(值得买) 2、刑法攻略(必须买!) 3、《郭翔讲民诉》(必须买!) 4、鄢梦萱《商经》(挺不错) 5、《授课精华》(千万不要买) 6、法条一套(千万不要买,完全用不到,只要老师的讲义足矣!不要浪费钱买法条,我买来的几乎就没动过。) 7、分类真题(建议买,但不要买张能宝的。一是因为众所周知的错题太多;第二是因为收录的试题太少,很不全面,解析时很大的硬伤!我当初是因为三校的出得太慢所以就买了张能宝的,但话说回来,影响不算大,关键是自己真题做了很多遍了。) 8、历年分年真题(复习后期必备) 9、大纲送你90分(大部分篇幅用不到,算是买个心安吧) 10、《名师讲堂—模拟题》(戴鹏出得很难,但其实考不会这么难的,戴鹏其实很不错的,但这本书如果时间不够的同学就不建议了。) 11、还有一大堆打印资料(后续会说到) 三、名师推荐 1、民法 民法毫无疑问就是钟秀勇啊!有部分同学嫌他啰嗦,但是民法这学科博大精深,浮躁不得,钟秀勇能讲得很透,在前期花大工夫下去能为你二三轮省很多力气。因为他的讲义有一

大司法Microsoft Word 文档 (2)

【注意】听闻14年三校原来的老师都跟着三校股 东跳槽到厚大了,大家买材料的时候抛弃三校吧,买厚大那一套,貌似叫《钟秀勇讲民法》、《刘凤科讲刑法》这种命名方式= =下文提到的三校的资料全换成厚大。~~ 矮马,臭不要脸的我也来写经验帖了哈哈哈哈(其实是吐槽= =)。因为今年我在资料收集上的确是费了不少劲,写出来希望能对明年考试的童鞋们有帮助。说得不好还请大家指正。 首先按照国际惯例先晒分:卷一107,卷二115,卷三104,卷四91。 总论: 【考试整体特点】司法考试的难度在于范围实在太广,内容实在太多,深度逐年增加,几乎惨无人道。 前前后后四卷,前三卷客观题(每卷50个单选35个多选15个不定项,每卷的考题订成一本小册子发给你,一共大概20来页),卷四主观题一共七道大题,整四卷涵盖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要我把每个小法都列一遍吗= =)、法律职业素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一共多少门课来着?呵呵= =)。 不仅范围广,抛开近两年考纲修改的民诉和刑诉,其他科目的题目也在往更加精细、更有深度的方向发展——虽然修改的两门其实更坑爹。比如: ①2013年的民法就给人这样的感觉,考的知识点没有超纲的、变态的,但就是不容易拿分,我做卷三才做第一面就遇到不确定的题目了; ②刑法也在考察非常理论的知识点,2013年的考题中,出题人竟然非常无耻地直接用考题的四个选项给学生灌输自己的学术观点; ③2013年考前,业界公认的三国法女神杨帆几乎把所有要考的考点都预测到了,可是考生拿到题目还是不会做,因为考察的点的确比较细、比较偏; ④至于坑爹的民诉法、刑诉法,一方面由于法律大修,本来就新增了很多考试内容,另一方面也由于郭翔和陈少文两位大神13年的预测几乎全部跑偏,所以刚考完卷二、卷三大家都有种跌进地狱的感觉。

司法考试听课老师推荐

刑法:刘凤科+柏浪涛 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攻略nb》。 2、刘凤科,张明楷大弟子,温和新理论,适合于听完小柏用于理论提高,或者倒过来也行,刑法想拿高分刘柏二人必听!凤科大帝课时比较长,听两遍最好,特别提示:到串讲阶段刘凤科一定会讲他的168题,神一样的题目,再注意:关注的不是他题目的答案,重点关注他讲题的思路。 刑诉:左宁+陈少文 1、左宁,命题人弟子。陈卫东的博士,顾永忠的博士后,12年押题NB。 2、陈少文:命题方向比左差一点,教书、做人。 3、程捷:表格全面,善于总结、点串。考前看一遍,讲义以表格为主。 2、推荐用书:无,左宁讲义即可。陈少文专题讲座合著,不推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徐金桂+吴鹏 1、徐金桂:讲课细致啊,把他学会了,行政法高分,12年最火。 2、吴鹏:真正的大神,但必须有一个基础老师辅助,有基础之后再听老吴的,老吴的成神之路开始。 3、王旭,俗称“王小胖”行政法大黑,出题人弟子,行政法原则部分讲得不错,押题不错,个人觉得他更适合讲卷四。 4、李佳,做题方法、思路明晰,总结精辟,最出名就是他的“行政法逆向思维”的课程。 5、推荐用书:《三校名师讲义—行政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徐金桂独著 民法:段波+钟秀勇 备注1:“民法一+民法二”要都是波波的备注2:波波的民行先修班必听,必杀技:根据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一书改编而成《民法体系25图》必听! 推荐民法复习顺序:波波的民刑先修班《民法体系25图》→钟秀勇的系统强化→波波的法条班→波波12年1月在YY上的春节特别节目《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的课程,这书是谁写的?王泽鉴!不解释~之后做题吧。 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 王利——出题人弟子,必杀技:民法的思维方法,其实就是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一书中提到的“历史的方法”。 周郡——出题人弟子,做他的模拟题,就是找虐,对了,我一直怀疑他是纪连海的弟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民诉:郭翔+戴鹏 1、郭翔,民事诉讼法真正的第一人,你会发现,郭大侠的思路和其他老师不一样,新理论?哈哈?自己去听!懒得解释。 2、戴鹏,和郭大侠师出同门,都是清华地,比郭大侠好的就是,每个重要的知识点下面都有一个解题方法的说明,不错不错,比郭大侠的详细啊!先听郭大侠的理论再上老戴的课,找得到系统强化的最好两个都听,串讲的也行,妈的!爽!做题的时候过瘾啊~~~~ 3、推荐用书《万国授课精华—民事诉讼法(推荐)》郭翔独著或者《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授课精要》戴鹏独著 4、真题:《万国历年真题分类解读五卷本-诉讼法》民诉部分,由郭翔一人执笔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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