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下面让我们一起通过以下的知识产权法的学习心得体会一起来了解其他人的学习后的感触。

在xx市知识产权局的精心组织下,我很荣幸地成为XX 年度泰州市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的学员。从5月下旬开始,我参加了为期15天的网络远程培训的学习和培训教材的自学,并以85分的成绩顺利通过了网络考试。6月21日,参加了为期一周的、以集中脱产面授形式的集中学习。我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自学阶段认真收看视频课程,阅读培训教材。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细心记,珍惜各位教授讲师的每一节面授课程。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收获颇丰。自学阶段主要学习了:知识产权基础理论、专利法概论、商标法概论、著作权法概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等相关知识。面授阶段主要学习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应对、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解读及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商标审批流程、专利文献检索与运用、企业知识产权管

理、知识产权国内外动态、省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政策体系解读等相关知识。

我比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与民法通则进行比较,发现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知识产权的客体虽然是无形的,但他的财产关系处理上基本与普通财产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使用其作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有参加创作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制作的录音录象制品;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未经表演者许可现场直播其表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下列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为了报道事实新闻;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而少量引用他人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下列图形和文字不得用作商标: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

近似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带有民族歧视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注册适用先原则,即不管实际使用在先与否,商标专有使用权只授予先注册者;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时申请,则适用先使用原则,即授予最先使用者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行为;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近来学习知识产权的时间和途径较之以前越来越多。不仅看书,而且浏览网站;不仅看中文,而且看英文;不仅和中国的同学、同事交流,而且和在国外留学的几个朋友也经常交流。这么长时间、多途径的学习,让我再次感受到了“知道的越多就发现自己越无知”。小小的知识产权,竟有如此多要学习的东西,就连著作权中的网络版权看似已经小到不行的门类,可还是有数不尽的学问在里面。此时又不禁再次

佩服起古往今来那么多伟大的百科全书亚里士多德、卢梭、孟德斯鸠等等这些神一样的人物,同时又觉得自己无比渺小。而在颇感自己无力时,一块新大陆出现在我眼前盘古知识产权网新浪等等门户网站里有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故谓之门户;而在知识产权界,我们有自己的门户盘古知识产权网,其中包括了知识产权的一系列知识。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浩瀚的工程,不得不佩服有这种想法并将这想法付诸于实施的人们。在知识经济日趋竞争激烈的今天,知识产权门户可以说是门户中的门户,愿它茁壮成长,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知识产权巨人!

因为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但是通过知识产权培训学习的几个案子有了一些亲身的体会,我就是提一些我的看法和一些思考。首先我觉得应该在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包括或者是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面,一个是证据的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涉及到网络。我国网络法律现在应该说还不是那么的齐备,国外的网络法律是比较完善的。比如说发表一个帖子一定要公正下来做充分的准备。第二个要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的律师来负责,专业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应该说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三个应该寻求网络,因为网络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可能要更多的涉及到网络的审判,可能不是事实的审判的问题。网民也是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审判的观点,舆论和网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

他们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虽然可能对判决不一定有利,但是我们还是推荐大家用网络的力量寻求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他们发言的重要性更大了,在法理上和娱乐上有帮助。第四个在法律的举证的过程中间,我们一定要做到证据的充分,法律有可能在里面有一些,因为我们中国社会人情关系在里面,我们不能避免有一些模棱两可的事情,但是在法律上我们不能丝毫的退步和让步,包括证据的提供,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这一点。第五个,最后一点就是说如果有不利的判决,我们一定要坚持上诉或者是二审,一定要坚决的推翻,因为不利的判决会对你未来的公司的运营,包括个人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得到了有利的判决以后要坚决的速战速决,中国现在就是这个执行问题上面也是面临一个困境,现在就是说毕竟我们还是有一个过程,法制化进程中间还有一个过程,所以他们会想出很多办法来让你执行不了,所以速战速决的办法最好,找到你的诉讼对象得主管方,主管人给他们施加压力最好。这个是不成熟的,但是我们觉得还是比较实用的。

对于知识产权,我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可是通过知识产权培训后,觉得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认识它,学习它,我越来越发现它真的很重要。以前用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以为改个姓名就成为自己的作品,现在知道那是侵权,

到电子市场买张光碟,现在知道那是盗版。并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负法律责任。

总之,通过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有效地提高了我县知识产权教育师资的能力和教学水平,对更好地在中小学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加强本县知识产权教育师资力量,加快知识产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具有极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知识产权水平,全县中小学教师知识产权培训班在花垣教师进修学校举行。来自全县各乡镇学校的教师参加了培训。对于这次培训我有以下体会:

一、知识产权保护及其重要性

在当今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显得越来越多,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以及文化繁荣等方面逐渐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知识产权,概括地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

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自己使用并且禁止他人使用作品的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收益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和处分权(包括转让、质押和出资)。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商标俗称牌子,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识别标志,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企业只有创新,不断产生新的产品,才能抢占市场先机,在某个或某些产品中达到基本垄断的市场地位,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创新回报。如果没有

创新,固步自封,仅仅依靠现有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夜郎自大、坐井观天,满足于狭小的一片天空,必然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被淘汰,企业对此应该警醒。

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建立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必须考虑、实施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并且能更好的利用知识产权来鼓励员工创新,降低产品成本,增加企业利润,防止窃取研发成果、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占领专利的至高点,从而使企业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专利保护

专利有3种类型,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其主要内容有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专利权还包括禁止权、放弃权、标记权等。发明专利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都是10年。

(二)商标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标识可为文字、图形或者及组合。商标保护期为10年,在此期间没有任何费用,10年后可续展使用。

(三)著作权保护

目前国内、外大多采用著作权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在我国是特别从著作权中分支出"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来进行重点保护。

三、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一)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臵。

(二)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决定了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时技术、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逐步增值,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

(三)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我国已于XX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国内外自然、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就不能参与世界贸易活动。

综上所述,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活动,让我们系统地学习了知识产权相关重要知识,有利于我们在工作过程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贡献出出我们应有的力量。

知识产权培训心得体会感悟

知识产权培训心得篇一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学习,从理论到实践各方面的专家和老师都做了精辟的讲解,使我这样一个原本只知道个大概的人对知识产权有了更进一步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由于我所在的公司是外向型的出口企业,所以在贴牌加工时往往会被客户牵着鼻子走,虽然我们对一些耳熟能详的商标有所防范,但肯定不会去查询一个之前听也没听说过的贴牌商标的真实所有者。这当中其实就隐藏着较大的风险,万一该商标在其他国家是驰名商标呢?万一该商标是我们的客户恶意注册过来的呢?万一该商标原本就是我们国内的同行已经注册过的商标呢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没有经过培训前是根本不会去想的,所以在今后对外贴牌加工接定单前,我们有义务为公司的外销部门提供商标上的一些查询帮助,使自己公司在应对突发的侵权事件时有个充分的了解和风险评估。我们一直在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今的外贸形势不确定性增加,各国的客户在进行定单的分包时很有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地把一颗定时炸弹也随着定单一起抛给我们的中国企业,所以我们必须要事先仔细查询和评审。

2、在外发加工时,对外发厂的资质和各方面的条件要做到尽量周全。同时在下定单前必须和外发加工厂签订保密协议,防止自己客户的商标专利产品等被外发厂窃取和恶意抢注。如果一旦发现有这样的苗头应该主动出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这不仅是保护住你自己的利益,也保护了客户的利益。如果等我们发现时已经被抢注了,应该积极寻找证据,保留好一切的凭据,通过知识产权合法的维权诉讼途径迫使其放弃恶意抢注的商标。 3、在自己公司的商标设计上可以再进一步,把主品牌必须正式申请批准注册后再衍生到一些子品牌的时候可以适时地做些调整,不必强制性的追求也一定要注册一个正式商标,消费者或客户只要对我们的主品牌有了深刻的认识后,子品牌的商标作用已经可以被弱化了,可以突出子品牌的宣传效果,营销效果。当然对自己公司的主品牌商标在设计和申请注册前也应该做好类似和相近商标的查询工作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发现却有想要的商标但已经被注册了,不妨也可以先考虑和持有者谈谈,有技巧地和持有者谈判一个商标的转让问题,或许可以从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等总成本上考虑对企业反而是合算的一笔交易。

知识产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4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知识产权法试卷 ( 课程代码00226)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l 分,共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 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 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l709 年由英国议会通过的 A .《垄断法规》 B .《安娜法令》 C .《版权法令》 D. 《作者权法》 2.下列概念中,与著作权主体具有相同内涵和外延的是 A .著作权人 B. 作者 C .自然人 D. 法人和其他组织 3.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创作,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视为作者的是 A .具体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B .法人和具体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C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 D .法人 4.张某于2010 年6 月1 日创作完成长篇小说《阳光》,一直没有发表。2012 年3 月2 日,张某不幸去世。张某的同事于2012 年4 月1 日将该小说以张某的名义发表,张某的继 承人认为张某的同事侵犯了张某的 A .姓名权 B .署名权 C .肖像权 D .发表权 5.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 A .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B. 经合作者同意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 C .未经合作者同意不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D .经过出版社批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6·TYU各选项中,属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的是 A·录音制品 B .科幻片《星际迷航》 C .由邓小平生平图片构成的幻灯片 D .电视剧剧本 7.某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编写了一本教材,该教材的署名权属于 A·该教师 B .该教师所在的学校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一、名词解释: 二、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 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工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三、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 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四、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着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五、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 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六、5、着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 他着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七、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 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八、7、着作权主体:或称着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 作权的人。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着作权主体。 九、8、其他着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人、 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十、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 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一起,它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职务作品即非公民个人的作品,也非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委托的作品。 十一、10、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着作权的原始主体为作者。但在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着作权的原始主体,如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中的雇主、出资人等。 十二、11、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着作权的人。 十三、12、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知识产权法案例练习

著作权法 1、 2、李某自学英语多年,经常做笔译练习。李某同事赵某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文章。李某为了提高翻译水平,常将见到的文章顺手拿过来做翻译练习。一次李某将赵某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进行翻译。赵某见到李某翻译自己的文章,便提出李某这样做未经自己许可,是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李某辩称:自己只是做翻译练习,并不打算发表,但赵某坚持认为李某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要求李某今后不得再翻译自己的作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问题:李某是否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为什么? 答案: 李某没有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赵某对自己撰写的文章依《著作权法》第2条,第9条,第11条享有著作权。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作品。但是《著作权法》为了有利于文化传播,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作了一些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合理使用制度。其中一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结合本案来看,法律规定的3个条件李某都符合。其一,必须是为了个人目的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非单位、集体或多人的使用目的,李某为提高自己的翻译水平而使用赵某的文章属于此类;其二,必须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否则,即使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也属侵权,赵某的文章刊登在报纸上属已发表作品,李某用来练习符合规定;其三,必须尊重著作权人除使用、获得报酬外的其他权利,李某只是利用赵某的文章做翻译练习,无发表的打算,也未擅自行使其他权利,符合这一条件。所以,李某并未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3、李某(溥仪遗孀)曾与贾某是邻居,贾某曾帮李某整理溥仪的日记及其他的遗留文字,并整理李某的一些口述资料,后以署名“李某”、“贾某整理”的方式将有关整理资料的文章发表于杂志上。后来李某又与王某合作,并将溥仪日记、其他文稿及出自贾某手笔的整理资料(约二万多字)全部交给王某,王某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完成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与此同时,贾某自费采访三百多人,查阅大量档案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 为此,李某和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贾某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抄袭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达70%以上,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销毁存书、停止侵害、赔偿损害等。 被告贾某辩称:《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是自己根据调查、收集的历史资料独立完成的,不存在抄袭;相反的是,王某使用被告的整理成果用于《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中,已构成侵权。 问题:《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的著作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答案: 应当属于被告贾某所有。因为贾某使用的材料属于历史资料,而作为历史资料的素材,原则上属于共有领域的财富,不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对于本案中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和《溥仪的后半生》两书,由于对象是同一个,所参考的历史资料很多是同样的,因此内容上不可避免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不能就此认定一定存在抄袭,也不能因为自己写过溥仪的事情就禁止别人再写。 4、为纪念宋庆龄同志诞辰100周年,经中央批准,宋庆龄基金会编辑了一部《宋庆龄选集》(上、下册),交人民出版社出版。由于宋庆龄同志没有子女,亦无明确的合法继承人,因此

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知识产权课程的认识与体会 学习知识产权课程的认识与体会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一门新的课程《知识产权原理与制度新论》,作为一名工科的学生,我不禁思考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程。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深切地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它已经深深得融入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各个层面。虽然它看似我们的日常生活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确实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对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来说,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素养关系到该企业科技和经济实力长久发展的大事。而据调查显示,理工科的大学生毕业后有百分之七八十是到企业从事管理、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工作,而且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也直接和企业的知识产权相关。因此我们掌握一定的知识产权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知识产权”从其内涵来看,是人们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的结晶而依法享有的民

事权利。从外延方面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等等涉及文学、艺术、信息网络技术、生物、新能源技术的知识财产。从知识产权这一广泛的定 义中,我们不难发现,我们从事的任何事情都或多或少的和知识产权有着关联。大到宇宙飞船的升天,小到平时创作的文章之类,全都有知识产权的身影。 随着知识经济时期的到来,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科技实力方面的竞争。科学技术优势是参与各类竞争的原动力,产品优势仅仅是科技优势的一种体现,不充分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在当今的竞争中就不会占据主动的地位。从实际情况看,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发展状况往往与其自身掌握和对待知识产权的状况密切相关。 而在我看来,知识产权最核心的、最为大家所熟知的内容便是专利以及相关的权益。专利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出现,保护了一个人的应得利益,体现出了对知识的尊重,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国外屡屡有公司为对某项产品的专利而打官司的案例发生,曾经我们国家对专利的保护不甚重视,导致各种抄袭、侵权行为不断发生,眼中破坏了社会的和谐,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打击了一大批人的创新热情,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在专利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得到重视,专利权受到保障,社会的和谐也得以稳固,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

展会中知识产权问题

会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学员:XXX 学号: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017年2月

第一章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过去三十年时间里,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势头,第三产业发展十分迅猛,会展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加。而另一方面,会展业也暴露了出了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展品专利权、商标权、名誉权等被不法侵占,展会设计、展品宣传、展具陈列等被仿制和模仿。上述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会展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会展知识产权创新积极性,严重制约了我国会展业科技创新发展。本文分析了我国会长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有效应对措施,以为促进会展业创新发展提供有益指导和参考。 1.1会展知识产权属性的界定 展会活动本身作为一种“知识型”和“服务型”产品,和知识产权关系密切,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展品的知识产权属性是一致公认的,但目前在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上对展会中的一些精神成果的知识产权属性仍然认识不清,有纷争。目前对展会精神成果(展会名称、展会项目创意与展会品牌)最有效的保护办法只是能对会徽进行商标和著作权保护。而在实践中直接侵犯会徽的案件要远远低于对展会名称和展会项目创意的抄袭。因此,明确展会名称、展会项目创意与展会品牌能否享有知识产权,重复办展、冒牌展览是否侵犯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问题。 1.1.1.具有独创性或显著性的展会名称享有知识产权。 从著作权的角度来看,作品要想取得著作权必须具有独创性即作品是经作者独立构思而成,作品的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展会名称的独创性,即表现为展会名称在会展业服务领域内没有完全或基本相同的展会名称。从商标权的角度来看,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即该商标为能够区别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可视性标志。商标取得显著性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商标的构成要素本身具有可识别性。一是通过权利人长期使用或其他原因使得商标产生了区别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性特征,即由普通名称转化为了特有名称。如“中国国际机床展”、“中国国际服装博览会”。展会名称的显著性,即表现为展会名称本身的构成要素具有可识别性,要么经过长期的使用具有了可识别性即名牌展,可注册取得商标权。

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最新版本

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 17100116 法学院李诗凡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它和其它民事权利相比,有一些特征: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体财产权, 2、知识产权的内容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4、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5、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对于知识产权,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今天又学了,觉得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认识它,学习它越来越发现它真的很重要。 以前用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以为改个姓名就成为自己的作品,现在知道那是侵权,到电子市场买张光碟,现在知道那是盗版。并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负法律责任。 另外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当你引用别人的观点时,你是否表明了出处;当自己的文章被别人剽窃时,你是否有维权意识。 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含义,我相信更多的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会触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学习了知识产权的知识,我还要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 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精选文档,供参考!

《知识产权法》作业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法》作业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专利权。是指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授予申请人某项发明创造的专有性权利。 2.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的若干个近似商标。其中最先注册并使用的为正商标,其余的为联合商标。 4.国外优先权:是指如果某个成员国的国民就一项发明创造首先在任何成员国中提出专利申请,自申请提出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12年月,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6个月),他如果在别的成员国也提出了同样的申请,则别的成员国都必须承认该申请在第一个国家中递交的日期,并把它看作是在本国递交申请的日期。 5.防御商标:指驰名商标的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了同一个商标。最先使用的商品上为正商标,在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同一商标为防御商标。 6.放映权: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权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8.专利标记权:指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9.集体商标: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等集体组织所有,由其成员共同使用的商标。 10.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对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11.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12.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3.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填空 1.《垄断法规》 2.创造性贡献的自然人 3.最先申请的人 4.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 5.核准注册 6.三年 7.被视为作者 8.30天 9.三个月内 10.六个月 11.《巴黎公约》 12.最先申请的人 13.三个月内14.原件所有权 15.三个月内 16.权利要求书 17.视为作者 18.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19.三个月内 20.核准注册21.核准注册;22.三个月内; 23.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 25.合法持有人;26.著作人身权。 三.辨析题 1.错,由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负责专利的受理和审批。 2.错,都可以转让。 3.错,不能转让。 4.错,也可以适用于外国人。 5.错,允许。 6.错,应进行变更登记。 7.错,只有需要变更注册商标图形.文字或其组合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8.错,应视为侵权。 9.错,图书出版者对作品进行的文字性修改.删节,也要经作者许可。 10.错,在我国,计算机硬件受《专利法》的保护。 11.对,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在中国《商标法》中还未有规定。 四.单项选择 1C 2A 3D 4C 5A 6D 7B 10C 11B 12B 13D 14B 15C 16B 17A 18D 19D 20D 21D 22A 23D 24B 25D 26D 27B 28C 29B 30C 31A 32C 33A 34B 五、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法学《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汇总 一. 知识产权法概论 一. 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的客体 3.知识产权法 4.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5.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客体 二.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 2.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3.简述知识产权的分类。 4.简述《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 的识产权的类型。 5.如何理解“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 6.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利的区别。 7.简述我国《民法通则》保护的知识产权的 类型。 8.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的含义及其表现。 9.简述知识产权地域性的含义及其表现。 10.简述三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之间的联系与 区别。 11.简述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12.简述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的特征。 13.简述知识产权的客体的特征。 14.简述知识产权法的内容体系。 15.简述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体系。 16.列举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法规名称。 三.论述题 1.论述我国知识产权法体系的完善。 二. 著作权法 一.名词解释 1.著作权 2.邻接权 3.著作权法 4.著作权主体 5.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6.作者 7.作品 8.委托作品 9.合作作品10.职务作品11.汇编作品12.演绎作品13.保护作品完整权 14.署名权15.发表权16.表演者权17.出版者权18.表演权19.展览权20.出租权21.信息网络传播权 22.著作权合理使用23.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 24.著作权集体管理25.法人作品 二. 简答题 1.简述著作权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著作权与著作物所有权的区别。 3.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联系与区别。 4.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联系与区别。 5.简述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6.简述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原则。 7.简述我国著作权法的体系。 8.简述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内容。 9.简述外国人作品获得保护的条件。 10.简述作者的构成要件与认定。 11.简述法人视为作者的条件。 12.简述职务作品的概念及其权利归属。 13.简述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 14.简述合作作品的特征、权利归属以及著作 权行使规定。 15.简述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取得的条件及其权 利归属。 16.简述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7.简述合作作品与汇编作品之间的区别。 18.简述作品获得保护的条件。 19.简述我国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分类。 20.简述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21.简述著作人身权的内容和特征。 22.简述著作财产权的内容与特征。 23.简述享出租权的著作权人情形。 24.简述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条件。 25.简述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26.简述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 他人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 27.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 28.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 29.比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异 同。 30.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与区别。 31.简述表演者权的取得的条件 32.简述表演者的权利和义务。 33.简述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联系与区别。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学院:班级: 姓名: 【摘要】知识产权制度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列举了我国在知识产权认识上存在的问题,通过问题发掘本质,并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解决方法。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经济问题解决方法 一.知识产权与经济的关系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生产要素。知识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在新的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将成为经济增长和创造财富的重要工具。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 未来世界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经济上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产权的竞争。面对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只有很好的解决,使得到很好的保护,才能在全球化经济的条件下从根本上提高国家的竞争能力,同时也能从侧面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这样才能提高国家在世界地位的竞争优势,使国家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我国企业在对知识产权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但是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其中的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但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由于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还不成熟,这使得我国知识产权无法很好的得到保护,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导致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知识产权课程学习心得体会

知识产权课程学习心得体会-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知识产权课程学习心得体会 转眼间为期八周的知识产权课就要结课。回顾过去的课程,我收获颇丰。 首先,这门课使我意识到知识产权知识是非常重要的。知识产权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这调动了大众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其次,通过这门课我了解到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 这段时间,老师主要就著作权以及工业产权中的专利权进行了讲解。通过学习我了解到: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自己使用并且禁止他人使用作品的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出租等)、收益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和处分权(包括转让、质押和出资)。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其主要内容有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专利权还包括禁止权、放弃权、标记权等。发明专利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都是10年。 对于专利权的三种区分,我也有了自己的认识: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所以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主要是对外观上的一种创新。 在讲授知识的同时老师在课堂上还会放一些案例视频帮助我们理解,并鼓励我们对这些案例进行了分析。我认为这个教学方法帮助我们去认识,去思考这些权利,也让我意识到知识产权在实际生活中是真实存在,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遥远。其中,闹得沸沸腾腾的百度文库侵权案,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百度文库未经现代当红作家的许可就把他们的作品放到网络上任人下载,浏览。这很明显的侵犯了作家们的著作权。虽然百度文库认为自己适用“避风港”原则,但是他究竟有没有利用这些作家的作品进行牟利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可见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网络版权相较于传统版权更加复杂,这也给当前的版权保护和侵权救济带来很大的挑战。 知识产权这门课程是一门非常有用的课程,它教给我们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

知识产权法习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总论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就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言,具有法定保护期的限制是其一个基本特征,但并非知识产权中每一项财产权都具有时间限制。根据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正确的说法是()。 A、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商标权均有法定保护期限 B、厂商名称权、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 C、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和商标权均无法定保护期限 D、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 2、以下诸选项中不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A.经营权 B.产地标记权; C.商号权 D.商业秘密权。 3、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的特点,但下列各项知识产权中,( )不具有法定的时间限制。 A、著作权 B、商标权 C、专利权 D、商业秘密权 4、关于知识产权,以下不正确的说法是()。 A、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 B、知识产权有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属性 C、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D、知识产权仅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 二、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自然人(包括特殊自然人主体)可以享有的权利有()。 A、著作权 B、原产地名称权 C、专利权 D、动植物品种权 E、商标权 2、知识产权法调整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 ABD)关系。 A、归属 B、利用 C、创造 D、交换 3、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 )。 A、客体无形性 B、专有性 C、地域性 D、时间性 4、知识产权的范围除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外,还包括( )。 A、商号权 B、商业秘密权 C、产地标记权 D、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E、反不正当竞争权 三、判断改错题 1、所有的信息都能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 2、知识产权都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 四、辨析题 1、创造性智力成果与非创造性智力成果 2、创造性智力成果与工商业标志

浅谈中国知识产权问题

浅谈中国知识产权问题 当谈及知识产权的时候,我们大多数人或许都会感到很陌生。然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都不可避免的遇到这些问题,比如盗版光碟,又再比如说谁的产品被盗用了,这样的事例我们身边都会经常发生,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到底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方面呢,我们又该如何去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等等,这些问题都是非常重要的。 一、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 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 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现在的科技也正在突飞猛进地增长,但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

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其他国家给盗用了,首先不得不谈一下DVD 事件,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的万燕公司研制成功采用数字压缩技术的放像设备VCD,但由于企业并没有重视对该技术即知识产权的保护,几乎在一夜之间,大江南北都开始生产VCD,而外国企业更是在此基础上研制出清晰度更高的DVD,并且申请专利予以保护。现在日立、松下、三菱电机、时代华纳、东芝、JVC六大DVD的技术开发商结成联盟即6C,对没有支付专利授权费用的约100家中国DVD厂商发难,索取高额专利使用费。而其后不久万燕企业也面临着倒闭。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 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

知识产权法心得体会

知识产权法心得体会 本学期的学习知识产权法这门课程以来,让我对知识产权的概念、作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前几年我国就已经在全国大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说明我们国家也对知识产权的问题产生了极大地重视。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 从法律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具有以三个特点:1、专有性,专有性亦称独占性或垄断性。2、时间性,它是指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一定的保护期,过了有效保护期,这种专有权就终止了,这种智力成果就变成了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3、地域性,它是指依某一国法律而取得的某一专有权,

只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无效,其他国家没有保护的义务,除非有条约规定。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精神财富和智力成果具有流动性。它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在国内外流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是没有国界的。特别是19世纪以来,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及通讯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流,各种报纸、杂志、国际学术会议、学者访问、国际博览会、电视、广播、图书资料、卫星技术、计算机的国际互联网等的出现,使得在一个国家取得的某一知识产权很容易就会传播到外国。这种知识产权的流动性与地域性是矛盾的,特别是对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来说,严格地域性对其很不利。因为,一方面他们想把自己拥有的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专利产品、商标商品、文艺作品输送到国外,占领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又惟恐这些智力成果到所在地国家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以至被无偿使用,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增加了自己的竞争对手。所以,他们希望在本国取得的这些权利,同样也能够得到有关外国的法律保护。这样,就出现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当今世界是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十分重要的。 拥有知识产权就是拥有一种财产,一种财富,一种可以让自己长足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商业手段。有人说,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当前,

《知识产权法》练习题答案

回复回复作业 知识产权法 1:[单选题]在我国就新型电视机的制造方法可以提出()。 A: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B: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C: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D:发明专利申请,不能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参考答案:D 2:[单选题]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A:时事新闻 B:《新闻学》一书 C:新闻评论 D:《新闻调查》节目 参考答案:A 3:[多选题]下列关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的说法正确的有() A:知识产权法是私法 B: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C:知识产权是私权 D:知识产权基本上可以说属于无形财产权的范畴 参考答案:ABCD 4:[单选题]某杂志社的期刊名称设计新颖,具有独特的含义,并且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声誉,特咨询某律师其名称可以获得哪些法律保护。就该问题,该律师的下列哪种回答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A: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B:著作权法、商标法 C: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D: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参考答案:A 5:[单选题]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经过审理裁定异议不成立予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权保护期的起算日是() A:核准注册日 B:公告日 C:商标申请日 D: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 参考答案:D 6:[单选题]下列关于汇编作品的表述,正确的是() A:汇编作品属于合作作品的范畴 B:汇编作品必须是由若干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或者作品片断汇集编排而成 C: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D: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和被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共同享有 参考答案:C 7:[多选题]下列关于地理标志、地理标志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权利类型。 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2分) 具体包括: (1)著作权(含邻接权)(1分);(2)专利权(l分);(3)商标权(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性质。 (1)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 (3)知识产权具有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2 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权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简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订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它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

务。 简述地理标志权的特征。 (1)地理标志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 (2)地理标志权不具有时间性。 (3)地理标志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简要说明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即经过自己掌握的技巧、方法直接创作反映自己的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作者经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简述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以及作品类别。 中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中国现行《著作权法》第3条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分为9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没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

知识产权法案例

一、专利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关于专利申请权的归宿问题 公司甲与业余发明人乙订立了一份技术开发协议,约定由乙为甲开发完成一项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由甲为乙提供开发资金、设备、资料等,并支付报酬。在约定时间内乙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任务,并按约定将全部技术资料和权利都交给了甲公司。此外,乙在完成开发任务的过程中,还开发了一项附属技术T,并以自己的名义就技术T申请专利。甲公司知道此事后,认为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甲公司所有,因此,甲、乙双方就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归宿发生争议。 分析问题: 1、该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谁所有?请说明理由。 2、该纠纷可通过那些渠道解决? 1、该业余发明人不属于甲公司的员工,其发明就不能认定为职务发明,而应当认定为委托发明创造。依据《专利法》第八条、《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中有约定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归属按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上述两项权利归受托人,即乙所有,委托人甲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因此,无论是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本身还是附属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应归乙所有。 2、该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案例二关于侵犯专利权的具体问题 请问:如果甲的技术特征为ABCD四项,申请到专利;乙的技术特征为ABCDE五项,也申请到专利,那么,乙是否侵犯甲的专利权?他们之间的权利是什么关系? 1.乙如果不经甲同意实施自己的专利,侵犯了甲的专利权。 2.乙可以与甲协商要求甲许可其实施甲的专利,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乙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实施甲的专利的强制许可,若获批准,乙可以实施自己的专利,但必须向甲支付费用。 3.如乙获得甲的专利的强制许可,则甲也可以申请实施乙的专利,应当也被许可,同样也需支付费用。 案例三专利权案例分析 甲厂200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200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200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200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200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200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200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请问乙厂是否侵犯了甲的专利权?为什么? 不构成侵权。A方申请专利的,B方在A方申请专利之前,有证据证明在A方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开始研制或开发与其专利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可以在A方申请专利成功之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自行生产载有与A方所申请之专利相同专利的产品,但是仅限于在原有开发研究范围内继续生产。 二、商标侵权典型案例 侵犯《读者》注册商标案 非法利用他人注册商标信誉,尤其是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信誉推销商品(服务),牟取不当利益,是制售者进行商标侵权行为的动机,也是这类商标侵权行为的本质特征。但在不同的商标侵权行为中,非法利用他人商标信誉的方式不同,有的直截了当,有的隐蔽曲折。出版界发生的商标侵权行为,利用他人注册商标信誉的方式往往较为巧妙含蓄,对消费者更有欺骗性,因为商标侵权人虽然法制观念不强,但文化素质较高,法律知识较多,一般不会明目张胆地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即在自己商品上使用他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的商标,其假借别人注册商标信誉的方式往往表现为在自己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的商标近似,或者在自己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有的甚至不在自己使用的商标上做文章,而只是在自己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但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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