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

舞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
舞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舞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

(2012~2015)年

二○一二年四月

目录

1基本情况 (1)

1.1规划背景 (1)

1.2社会经济 (1)

1.3水文气象 (2)

1.4航道基本情况 (3)

2.规划目标、任务及范围 (3)

2.1规划指导思想 (3)

2.2规划原则 (4)

2.3规划任务 (4)

2.4规划范围及规划期 (5)

2.5规划依据 (5)

3采砂总量控制 (6)

3.1采砂控制总量确定原则 (6)

3.2采砂总量控制及分配规划 (7)

4采区规划 (7)

4.1禁采区规划 (7)

4.2可采区规划 (9)

5采砂影响分析 (13)

5.1采砂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13)

5.2采砂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分析 (14)

5.3采砂对通航安全的影响分析 (15)

5.4采砂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分析 (15)

5.5采砂对涉水工程正常运用的影响分析 (16)

6规划实施与管理 (17)

6.1规划实施要求 (17)

6.2管理机构与体制 (17)

附图1 流域水系图

附图二舞水河禁采区地理位置图

附图三舞水河禁采区地理位置卫星图

附图四舞水河禁采区距离测量图

附图五舞水河禁采区规划总体布置示意图

1基本情况

1.1规划背景

新晃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最西部,东连芷江侗族自治县,南、西北与贵州省天柱、三穗、镇远、玉屏及万山特区接壤。地处东经180°47′13″~109°26′45″北纬27°4′168″~27°29′58″之间,县境东西纵长52.5公里,南北斜宽42.32公里,全县土地面积1508.7平方公里。

新晃县属长江流域,洞庭湖水系,沅水一级支流,境内新晃县境内有大小溪、河共270条,呈叶脉状形式均匀分布于全县,主要以舞水、平溪两条为主干流,其次还有西溪、中和溪、龙溪、楠木溪等。河网密度为0.7km/km2,总集雨面积8524km2,其中31~50km2以上有9条,21~30km2以上有11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大量需求,河道内乱采滥挖、高价拍卖的采砂形势日益严峻,严重危机河道行洪安全、生态安全及航运安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保护已经迫在眉睫。为加强采砂管理,本次编制舞水河道2012~2015年采砂规划。

1.2社会经济

全县辖23个乡(镇),302个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2971个。总户数5.8235万户,总人口26.9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26万人,耕地面积25.54万亩,其中:水田面积18.0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0.83%,旱地7.4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9.17%,人均耕地面积0.95

亩,有效灌溉面积占水田数的46.10%。

据2010年统计年鉴,新晃国民生产总值25.10亿元,其中农业生产总值2.65亿元,工业生产总值11.5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45亿元,粮食总产量80040万吨,经济作物总产值8.94万元,县财政2010年农村水利投入14013万元,约占县财政总支出的11.63%。新晃县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国家拨入为主,县域财政只能作为补充;县内资源主要有重晶石矿和铅锌矿。

1.3水文气象

新晃县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地区,夏季风影响明显,由于县境内为山丘区,山地气候垂直差异明显,故夏有酷暑暴雨、秋有干旱、冬有严寒冰冻的特点。县境内平均日照1303.4小时,全县多年平均气温16.6℃,极端最高温度40.9℃,极端最低温度-10.3℃,月平均气温5℃,冷热相差22.4℃,平均无霜期300天,初霜最早月份是11月,终霜最晚是3月,多年平均降雨量1200毫米左右,最大年降雨量是1461.9毫米,最小年降雨872.7毫米,平均蒸发量1157.8毫米,7月份蒸发量在188.5毫米为最大,1月份蒸发量36.2毫米为最小。全年以东南风为主,最小风速1.1m/s,最大风速16.7m/s,当强大的寒流侵入时,常出现降雪天气,但雪日不多,雪量不大。

县境内总集雨面积为1508.7平方公里,年总降雨量18.138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总量8.661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深573.9毫米,径流模数0.097m3/s/km2,多年平均基流总量0.05443亿m3。根

据各种频率,境内地表水:丰水年(P=20%)为10.383亿立方米,平水年(P=5%)为8.488亿立方米,偏枯年(P=75%)为7.102亿立方米,枯水年(P=95%)为5.456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46.0234亿立方米,其中客水量为36.6084亿立方米,产水量9.415亿立方米。

1.4航道基本情况

辖区共有通航水域60余公里,码头11座,各类运输船舶120余艘。

1.5 历史尾堆基本情况

辖区内兴隆镇新村村河段及波洲镇红岩村河段存在部分历史尾堆。

2.规划目标、任务及范围

2.1规划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和促进人水和谐的理念,正确处理砂石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综合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及相关专业规划之间的关系,尊重河道演变及河势发展的自然规律,通过对采砂分区的合理规划、采砂总量的科学分配和规划实施的有效监督,在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行安全和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实现砂石资源的强化管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

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2规划原则

①坚持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供水和水环境安全的原则。采砂规划要求充分考虑防洪安全、通航安全以及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正常运用的要求,要与各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以及防洪、河道整治、航道整治等专业规划相协调,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②坚持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关系以及保护与利用、规划与实施、实施与监管的关系,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体现人水和谐、协调发展的治水理念和“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要求,适度、合理地利用砂石资源。

③坚持总量控制、分年实施的原则。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指导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为采砂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④坚持与河道、航道治理工程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岸上筛分,减少弃料,实现砂石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2.3规划任务

规划研究的对象为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用砂、吹填、制砖、取土等采砂活动。

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对存留部分历史尾堆进行处理;分析河道演变规律、演变趋势及对河道采砂的限制和要求;根据河道水文泥

沙特征、泥沙输移和补给规律,统筹考虑区域内经济发展对砂石的要求,合理确定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及分配规划;在深入分析河道采砂对河势控制、防洪安全、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及其他方面影响的基础上,科学划分禁采区、可采取和保留区,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报告。

2.4规划范围及规划期

根据采砂管理要求,确定本次采砂规划范围为:县境内舞水河。

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11年。①河段内存留部分河段历史尾堆,考虑其对水上运输安全具有威胁,为保障运输安全,故确定利用3年的规划期对其进行处理,即2012~2014年。

②采砂管理是一项限制性规划,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考虑到河道的动态变化特征与规划的时效性要求,故确定本规划期为4年,即2012~2015年。规划期内视情况变化可适时补充或修订规划。

2.5规划依据

(1)有关技术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国办发[2008]75号)、《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423-2008)、《河道演变勘测调查规范》(SL383-2007)等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2)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有关规划文件

湖南省水功能区规划报告、防洪规划报告、河道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综合及专业规划。

3采砂总量控制

3.1采砂控制总量确定原则

采砂总量控制是采砂管理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控制指标,是有效采砂规模的重要依据。对河道采砂实行采砂总量控制是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采砂总量控制根据保护砂石资源及维持河道稳定,结合河道泥沙补给、历史储量、市场需求综合分析以及河道岸坡、涉水建筑物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采砂控制总量不包括保留区内的开采量,对于河道整治和航道整治中的疏浚弃砂,要尽量加以利用,但由于河道整治和航道整治具有不确定性,对其疏浚弃砂的利用量不纳入年度采砂总量控制之中。保留区经过论证确需启用时,其控制开采可在年度总量之外单独审批确定。

3.2采砂总量控制及分配规划

本次规划采砂年度控制总量按以下方法确定:

W年=W历史/N

式中:W年:年度控制开采总量;W历史:禁采区以外河道历史储量;N:规划使用期,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取40年。

同时,为保障河道稳定,年度控制开采量不得大于2010年度实际开采量。经计算本次规划采砂年度控制总量为50万m3。

4采区规划

4.1禁采区规划

4.1.1禁采区划分原则

(1)禁采区划分要做到依法依规,不得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规范相抵触。法律法规中明文禁止进行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河段或区域应划分为禁采区。

(2)禁采区划分要服从河势控制、防洪安全、通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环境保护、涉水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的要求,不得对公共

安全造成损害。

(3)在重要敏感河段或区域,可根据河道采砂管理的需要划分为禁采区。如对于坝下严重冲刷河段、分汊河段分流口门区、重要的河势控制节点区可划分为禁采区。

4.1.2禁采河段划分

根据各项法规、条例及部门对河砂开采的控制条件,本规划以下范围包括的河段划分为禁采河段:

①新晃县柏树林大桥下游1000m至鱼市水电站与贵州省交界河段范围内;

②新晃县新村水电站拦河坝上下游500m范围内。

根据1/万地形图从下向上编制本行政区划的河道桩号,按禁采区划分原则及以上控制条件划分禁采区。见表4.1.1。

表4.1.1 河道禁采河段位置分布图

4.1.3禁采水域

除禁采河段以外,为保障安全,将如下水域划定为禁采水域:

①距河岸边30m范围内;

②横水渡口上下游各300m范围内;

③泵站、排(污)水口周围150m范围内;

④重要水文站测验断面上下游1000m范围内;

⑤跨河、穿河设施上下游各300m范围内;

⑥滑坡、塌岸、泥石流的河段;

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采的水域。

4.2可采区规划

4.2.1可采区规划原则

(1)砂石开采应服从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的要求,不能给河势、防洪、通航、水环境与水生态等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砂石开采不能影响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用。河道两岸往往分布有众多的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生活设施和交通、通讯设施,砂石开采不应该影响这些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用。

(2)砂石开采要符合砂石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要求。砂石的开采应避免进行掠夺性和破坏性的开采,避免危及河势、防洪与通航安全,做到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砂石开采应尽量结合河道、航道整治工程,实现互利双赢。可采区规划应尽量考虑河道、航道整治工程的疏浚要求,将可采区布置在疏浚区内,做到采砂与河道、航道整治工程疏浚相结合。

(4)砂石开采应充分考虑各河段的特点,控制年度实施采区数量、年度开采总量及年度船只数量。

4.2.2可采区规划方案

考虑到采砂实际情况及可操作性,结合以往采砂点分布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以及规划河流的长度,本次规划确定禁采区以外的河

段均为可采区。

4.2.3可采区控制指标

可采区的控制性指标包括采砂控制高程、控制采砂量、可采期和禁采期、采砂作业方式、采砂机具功率和数量,以及弃料的处理方式等。根据河流类型和采砂管理要求不同,各控制性指标的确定方法有所不同。

1.控制开采高程:可采区控制开采高程为可采区内允许的最低开采高程。确定可采区控制开采高程对避免超深超量开采意义重大,当可采区内某一区域河床高程低于可采区控制开采高程时,该区域不得作为年度实施范围进行许可开采。

可采区控制开采高程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根据可采区附件多年河势的变化、可采区砂石储量、泥沙补给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可采区开采高程,防止采砂给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等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②以近期河道地形为基础并参考河道历史变化,合理确定可采区控制开采高程;

③可采区控制开采高程的确定要兼顾堤防安全距离、航道条件、水生态环境等因素,防止过度开采对堤防安全、通航安全和水生生物栖息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年度控制开采范围:可开采的年度控制开采范围应在可采区的控制范围内,本此规划中可采区的年度控制开采范围长度与宽度初步按可采区长度的1/3,宽度不变进行确定。

3.禁采期和可采期:

(1)禁采期

河道中一切活动均必须服从防汛大局,高洪水位时流速大、风浪高,对采砂、运砂船舶作业带来一定的难道,操作不当,容易引起海损事故,若穿舶撞击大堤直接影响防洪安全,后果严重。同时,采砂作业时周围水流十分浑浊,直接影响防汛时对险情的判断。特枯水位采砂、运砂船舶作业将影响通航与饮水安全,因此,河段水位警戒水位或低于设计通航最低水位时,河段禁止采砂,以保障防汛洪、航运及饮水安全。

本此规划将每年防汛期(4~9月)作为禁采期,具体禁采时间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为准,直至发布公告解除禁才令方可恢复采砂作业。

(2)可采期

禁采期以外时段均为可采期。

4.可采区作业方式、采砂机具功率及数量:

(1)采砂作业条件确定的原则

①为防止采砂船功率过大可能出现的超深、超量开采及其可能对河岸稳定、堤防安全造成的影响,应对采砂船最大开采功率予以限制;

②采砂作业应兼顾效率与安全,防止采砂作业对河势、防洪、通航等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③采砂作业应综合考虑地形、水深、砂石开采难易程度、不同开采方式适应范围等因素,选择适宜的采砂船功率、数量和采砂作业方

式。

(2)可采区作业方式、采砂机具功率及数量

一般而言,铲车、链斗式及抓斗式采砂船对河势的影响较小,挖掘机、吸砂船,特别是大功率吸砂船对河势影响较大。根据河势、河岸稳定程度、两岸堤防的重要性等条件,确定本次规划开采方式链斗式采砂。

为避免采砂船只过多影响航运安全,同时为减少采砂机具对水体的污染和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本次规划对采砂机具的功率及数量进行控制。对河段较窄、河道边界条件较差的河段,采砂机具的最大功率从严控制,防止对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造成较大影响。本次规划采砂船的功率控制在(25~1000kw)之间。

采砂作业集中船只过多,一是影响航道交通,甚至发生海损事故;二是造成底泥中吸附的重金属和其它有害物质大量深入水中,致使大范围的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污染水质;三是采砂、运砂船只本身产生的油污、生活污水、垃圾排放量增加,影响了水环境与水生态的保护。因此,必须对可采区内采砂船只的数量进行控制。

据典型调查,一搜采砂船一般带有2~3搜运砂船,而且越往下游船型越大,这与河面宽、吃水深、河砂储量有关,因此,各采区的采砂船只控制数量应在发放采砂许可证时,根据采区长度、控制采砂量、采砂船生产能力、作业方式等具体情况确定。本次规划可采区的采砂机具总数量控制在1~6搜采砂船。

4.2.4堆砂场设置及弃料处理

(1)规划原则

①堆砂场原则上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影响防洪安全;

②为保障防洪、航运安全、本次规划严格实行岸上筛分,堆砂场布置应充分考虑筛分场地,筛分弃料严禁堆放河道;

③由于堆砂场要占用土地,要配套码头、公路、传输设配等基本设施,要采取环保措施等,成本比较高,因此,场地数量和占地面积均应严格控制。

(2)堆砂场地规划

堆砂场是砂石岸上筛分和砂石经营的场地,现有堆砂场地布点不符合防洪、航运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存在乱堆乱放影响防洪、航运安全,为保证防洪、航运安全,根据以上规划原则,结合规划范围实际情况,考虑的主要指标是岸线利用、建设规模、砂石料需求量,并综合考虑了年度控制开采量、采区分散程度等情况,本次规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划,集中放置于碎石场内。

(3)弃料处理

为保障防洪、航运安全,岸上筛分弃料严禁堆放河道。

5采砂影响分析

5.1采砂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河道内的砂、石、土料等是河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持河势稳定和水流动力平衡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河砂开采后,改变了河床

形态,造成局部河势变化,对坡岸、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其影响河段应当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如护坡、护脚、压浸平台和岸边建筑物补强加固措施等。

只是科学、合理地开采砂石资源,严格禁止超深、超量开采河砂,有序适量,砂石资源的有限利用,规范、科学、有序地开采河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河道起到疏浚作用,一般不会影响河势稳定。本次规划布置的可采区,在河道演变与泥沙补给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河势、防洪、涉水工程及其他因素,对可采区范围、采砂问题、控采高程等进行了控制,总体是基本可行的。但由于引起河热变化因素复杂不定,必须要跟踪观测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5.2采砂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分析

河砂开采后,河床肯定会发生变化,一是采区内河床高程降低,造成堤防(或岸坡)高度相应加大,使其稳定性相应降低,二是河床覆盖层变薄,规划区内堤防(或阶地)基础均具二元结构,在高洪水位时,在水的压力作用下,水流可能透过薄弱的覆盖层面从地基透水层渗入堤防(或阶地)内侧,造成渗漏、翻砂鼓水甚至管涌等险情;三是中泓发生摆动,河道的横向流速分布是与水深成正比的,也就是说,水愈深则垂线平均流速愈大,当采砂后深泓走向不垂直于流向时,则会导致水流向岸边冲刷,从而危及岸坡、堤防、水工程等的安全。

5.3采砂对通航安全的影响分析

采砂作业时,采砂、运砂船只增加,穿梭于江面,对正常通航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河道内滥采乱挖非法采砂活动,极易改变和破坏航槽及助航设施,非法采砂船、运砂船挤占堵塞航道,易发生碰船、搁浅等海损事故,可使通航条件恶化等,影响通航及航道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河砂开采后形成的深坑会造成水面漩涡,在高水位时会对通航安全产生一些影响。

为保护航运安全,主航道按中心线两侧50m范围及航道整治建筑物、助航标志及测量标志两侧50m范围禁采。本次规划结合航道整治与疏浚工程,按航道和通航安全的要求,科学、有序进行采砂,为通透和航道整治创造有利条件。

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采砂船只的有效监管,控制采砂船数,对无船名物船只、无船籍和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查出和取缔,并禁止严重超载,违章航行,消除水上交通安全的隐患,防查并重;要加大打击非法采砂船只的力度,各地对采砂船和运输船只须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对违法过度挖砂破坏航道的坚决打击,维护航道秩序和通航安全。

5.4采砂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分析

河道采砂作业将引起局部水体的悬浮浓度增加,影响水体的感观性状,对附近河段取水产生不利影响;河砂在开采过程中由于泥砂中吸附的重金属解吸,也可能造成重金属的二次污染;采砂船与运砂船

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的排放,造成采砂区及其附近水域的水质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

本次规划对城镇生活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200m范围禁采。采砂作业船舶配备油水分离器、生活垃圾储存等环保设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将采砂活动对水环境影响程度减弱。

由于河砂集聚的地方一般为河道弯曲、水流变化较大的地方,而这些位置通常也是产漂流性卵鱼类的产卵场,洲滩多为鱼类索饵、繁殖场所。河道的洲滩环境是河床经长年累月演变的结果,鱼类等水生生物对洲滩的栖息环境也是经历了漫长的适应过程,任何对洲滩的破坏都可能对水生生物带来栖息、繁殖及回游活动等方面的影响。

主汛期与鱼类产卵期相重叠,本次规划在此期间禁采,以保证防洪与水生物安全。

5.5采砂对涉水工程正常运用的影响分析

河道采砂是对河道淤积地段进行合理开采,同时也是对疏后河道,加大河道断面,扩大行洪能力的有效措施,对于上、下游左、右岸的水工程(如碣坝、桥梁、护岸等工程)设施必须限制具体的开采距离及深度,确保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安全,避免因河道采砂对现有的涉水工程造成损坏,影响河道安全行洪。

6规划实施与管理

6.1规划实施要求

(1)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和一证一费制度

(2)加强河道采砂石资源费的征收

河道砂石资源费、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费主要用于河道整治和管理,其征收使用应严格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3)实施河道采砂规划,加强采砂作业监督检查

为确保采砂活动按照经审批的采砂规划,科学、有序地进行,必须对采砂作业进行监督检查。采砂作业是一项水上作业,流动性大。有些采砂业主在经济效益的驱动下,往往不按采砂规划限定的采区作业,危及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因此,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采砂作业船只的采砂活动必须进行监督检查,并且形成一整套管理制度。

(4)加强采区水下地形监测,确保河砂开采科学有序

河砂开采一定要在批准的作业区内,按采砂规划限定的开采量进行开采。如果过量开采,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河床边界条件,将会导致局部河势发生改变,危及防洪和航运安全。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了解各采砂河段的河床变化,必须对河道水下地形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6.2管理机构与体制

6.2.1管理现状

自2009年以来,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通乡通村公路”等工程的实施,沙石需求快速增长,使少数人员置法律于不顾,为追求经济利益采取各种手段进行非法采砂活动,导致目前舞水河兴隆柏树林村至波洲江口村短短12.6公里河段共存12艘采砂船的局面。

截止2012年3月底,我县采取停电、切割、拆除动力、合并整合等措施取缔非法采砂船6艘、吊台11处、停业整顿砂场2座,同时对4艘取得《采砂许可证》的船只及作业点下达整改通知。严格将舞水河采砂船指标控制在2007年市政府规定的6艘范围内。全面遏制了县域内舞水河段非法采砂行为,切实维护了河道安全和水生态环境,有力促进了流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6.2.2管理机构与体制

为有效加强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保证河道防洪、供水、航运和水生态安全,保障各部门有效地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执法和管理合力,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湘政明电【2011】29号文件等有关精神,本次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编制采砂船只、砂石运输船只管理及对涉及航道范围内的采砂活动的管理;海事管理处负船舶正常航运、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土部门负责砂场及砂石码头土地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下游(上**大桥以下)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请示,建议对我市**下游(上**大桥以下)河道黄砂实行修复性禁采。对此,市政府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并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市水利部门会同有关县区政府、部门开展调研、论证,依法依规提出可行的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今年1月上旬,市水利局就此征求了浠水、团风、黄州等三县区政府及水利、砂管等部门意见。黄州区明确要求对**下游河段实行修复性禁采,浠水、团风两县反对禁采。带着相关问题,市水利局组建工作专班,深入河道采砂现场调研并认真听取了浠水、团风、黄州三县区政府及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河道采砂管理局、乡镇和部分采砂业主的意见与建议,形成了专门的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由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决定,对**下游(上**大桥以下)河段实行修复性禁采。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情、工情、汛情、航道等情况的变化和管理需要,在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外临时扩大或者缩小禁采范围、延长或者缩短禁采期限,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告”。()**属市管中小河流。鉴于**下游(上**大桥以下)河段河道的变化及安全管理的需要,

建议市人民政府采纳市交通运输局建议,依法作出决定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对**下游(上**大桥以下)河段实行修复性禁采。 在修复性禁采期间,建议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由浠水、团风、黄州三县区政府对辖区内河道禁采管理、挖力及运力(含陆路运力、水路运力)人员妥善分流、社会维稳等相关工作负总责。 三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联合执法。水利、砂管部门要强化修复性禁采期间河段禁采管理,对所有采砂船只、机具实行严格集中监管。铁路、交通部门对各类跨河桥梁的保护标识和防护设施到位;交通海事部门要依法对河道内“三无”(无船名、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只和临时组装的采砂机具,开展专项集中清理整治,对于违法航行、作业船只,应予以暂扣、没收,清除出河道管护范围。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暴力抗法、阻碍执行公务案件的查办和治安管理力度。同时,认真做好相关采砂从业人员宣传教育、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为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市水利局应迅速对《**采砂规划》予以修订。 对**下游河段,如果实行修复性禁采,不仅有利于确保河道堤防、交通铁路跨河设施安全,而且有利于河道砂石采补平衡和水生态环境修复。但这一决策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浠

珠海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总报告(DOC)

珠海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总报告 (报批稿) 珠海市水务局 中山大学水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 2008年6月

项目名称:珠海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委托单位:珠海市水务局 承担单位:中山大学水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余荣霭(市政府) 副组长:梁社新(市水务局)、武林(市发展计划局) 成员:钟惠明(市水务局)、何洪广(市发展计划局) 郑卫东(市经贸局)、张瑞雄(市国土资源局) 熊豪品(市环保局)、黄东(农业局)、李叶新(市气象局)技术小组成员: 钟惠明、赵适剑、窦永强、侯卫东、张渊、程远 项目总负责: 陈晓宏教授(中山大学水资源与环境系(中心)主任,博导) 专题负责: 刘青娥博士(专题一),吕幼治副教授、林文杰硕士(专题二),张灵博士(专题三),李艳博士(专题四),江涛博士、黎坤讲师、黄凡工程师(专题五),吕幼治、林文杰(专题六)、刘丙军讲师、刘德地博士(专题七),吕幼治、林文杰(专题八),刘祖发副教授(专题九)、陶贞副教授(专题十) 参与人员: 中山大学陈晓宏、江涛、刘祖发、涂新军、刘丙军 黎坤、陶贞、黄凡、吕幼治、陈俊合 于海霞、叶锦昭、石教智、刘德地、刘青娥 王兆礼、李艳、张灵、谢东瑜、林文杰 李晓华、张贞遴、孙夏平、刘霞、肖华斌 任秀文 珠海市水务局赵适剑、窦永强、侯卫东、郭家圣、张渊 程远、杨旻 总报告汇总:林凯荣 总报告审阅:陈晓宏

目录 前言 (1) 1 总纲 (1) 1.1珠海市自然社会基本认识 (1) 1.1.1 自然地理 (1) 1.1.2 河流水系 (2) 1.1.3 社会经济概况 (4) 1.2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8) 1.2.1 指导思想 (8) 1.2.2 规划原则 (9) 1.3规划单元与水平年 (9) 1.3.1 水资源5级分区 (9) 1.3.2 规划基准年和水平年 (10) 1.4目标与任务 (10) 1.4.1 总体目标 (10) 1.4.2 主要任务 (10) 1.5规划专题 (11) 1.6规划依据及参考材料 (11) 1.6.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成果 (11) 1.6.2 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成果 (12) 1.6.3 珠海市相关法律法规、资料 (12) 2 水资源调查评价 (14) 2.1水资源调查评价概述 (14) 2.2降水 (14) 2.2.1 降水空间特性 (15) 2.2.2 降水时间分布特性 (15) 2.3蒸发 (16) 2.4地表水资源量 (17) 2.5地下水资源量 (18) 2.6地表水水质 (18) 2.7水资源总量 (22) 2.8水资源可利用量 (22) 2.9水资源演变情势分析 (23) 2.9.1 水资源数量演变趋势 (23) 2.9.2 水资源质量演变趋势 (24) 2.10水资源评价 (25) 2.10.1 水资源量与全省、全国的比较 (25) 2.10.2 珠海市水资源特征 (25) 3 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 (27) 3.1供水情势分析 (27) 3.1.1 供水基础设施 (27) 3.1.2 供水能力 (27) 3.1.3 供水量 (28) 3.1.4 供水量变化趋势 (29)

汉中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报告

1.总论 1.1规划目的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水资源匮乏和水污染日益严重所构成的水危机已成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制约因素。汉中市地处陕、甘川交界处,地理位臵极为重要,是陕、甘、川、鄂经济联系的重要纽带,在陕南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科技、信息领域具有重要作用。依据汉中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汉中将成为以机械加工和轻工业、建材为主,商贸和旅游业发达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陕南明星城市。随着汉中经济的高速发展,城乡污废水排放量急剧增加,江河水质恶化的趋势已露端倪,城市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的危险性日趋增大。依据汉中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及时编制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对保证水资源永续利用和实现城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和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工作。 1.2规划指导思想 城市水源地保护规划与汉中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和流

域综合利用规划相协调,面向二十一世纪,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体现和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保护的新要求,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和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规划依据和标准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1.3.2水利部水资源[2000]58号《关于在全国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大纲》、《长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技术细则》、《汉中市1998年统计年鉴》、《汉中市1998-2010年总体规划》、《汉中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大河坎水厂石拱水源地供水水文地质勘探报告》(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1999.11)、《汉中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报告》(汉中水电局、水文局1997.9)。 1.3.3 GB/T14529-1993《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52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大纲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大纲与技术要求 1 总则 1.1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事关长江河势稳定、防洪和通航安全及沿江工农业设施的正常运用。为加强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的管理,规范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提高技术成果质量,保证采砂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特制定本编制大纲与技术要求。 1.2本编制大纲与技术要求适用于《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确定的可采区以及整修长江堤防进行吹填固基、整治长江河道、吹填造地等采砂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1.3承担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的单位的设计、科研或咨询资质应符合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应按有关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批。 1.4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规划可采区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应根据批准的《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及采砂规划实施方案进行编制。因整修长江干堤进行吹填固基、整治长江河道、吹填造地等采砂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在长江干堤吹填固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吹填造地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已审批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1.5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在收集基本资料,对采砂河段的水文泥沙特性及河势演变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采砂对采砂河段(指采砂可能涉及影响的河段)的河势变化、防洪与通航安全、水生态环境等的影响,提出科学的论证结论。对于河势变化敏感、有重要防洪工程、通航条件不良以及水生态环

境敏感的河段,应开展相应的专题研究(含数学模型计算分析),必要时还应进行物理模型试验研究。 1.6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和深度为:分析和预测采砂河段河道演变规律和发展趋势;确定采砂规模;选定采砂区位置和范围,分析确定采砂区平面坐标、控制开采高程,分析床砂组成、砂质、储量以及补给情况;综合论证采砂对采砂河段的河势变化、防洪与通航安全、水生态环境等的影响,提出科学的论证结论以及减轻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基本拟定采砂船采砂能力、采(运)砂船只数量及作业方式,基本确定采砂作业施工期及采砂作业时间,落实现场监管、采砂作业安全管理以及河床动态监管的措施。 2 编制大纲与技术要求 2.0前言 简述采砂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采砂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可行性论证的任务及目的,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的主要过程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内容。 2.1基本情况 阐述采砂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河床地质组成、国民经济设施分布情况、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河段航运、航道状况及水生态环境状况等。 2.2河道水文泥沙特性 阐述采砂河段的河道水(潮)位、径(潮)流、泥沙等特性。 2.3河道演变分析 阐述采砂河段的河道历史演变和近期演变,分析采砂河段的河道演变规律和发展趋势。 2.3.1历史演变 利用以往分析成果,阐述采砂河段的河道历史演变。

南宁市河道采砂规划

市河道采砂规划 为规河道采砂,确保河势稳定,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水工程安全及航运畅通,根据《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 (三)《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 (五)《中华人民国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六)其他相关法规及文件。 二、规划围

市河道采砂规划的河段有:左江、右江、邕江、郁江、八尺江、沙江、武鸣河(含香山河)、清水河和狮螺江,总长644.63 km。 三、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2005年,规划水平年2006年—2010年。 四、禁采区、保留区、控采区、可采区的划定 根据有关法规和河道河床地质构造与砂石组成分布情况,划定禁采区、保留区、控采区、可采区。 (一)禁采区 对采砂影响到河道、水工程及其他重要设施安全的河段划为禁采区,禁采区严禁任何开采活动。 下列围划定为河道采砂禁采区: 1.左江中楞渡口、平凤坡渡口上下游各300m,下楞电灌站上游300m至马伦村铁路桥下游2000m河段。 2.右江雁江渡口、小林渡口、那重渡口、镇流渡口、白马渡口、

煤矿渡口上下游各300m,那桐大桥、那莫大桥上游200m至下游500m,大滩至那元河段,金鸡滩航标站上游200m至下游那旭村河段,花周至三渡河段,原那龙航运社至原那龙煤矿抽水站下游300m河段,高峰电灌站上游300m至金陵电灌站下游300 m河段。 3.邕江白沙兴贤渡口、老口渡上下游各300m,高头岭至三津水厂下游300m,三津渡口至三岸大桥下游500m,仙湖大桥、六律大桥上游200m至下游500m,邕宁特大铁路桥上游500m至下游2000m,八尺江口至定甲河段,长江村至美逸河段,牛湾村至砧板河段,大塘坡至天窝河段,伶俐水泥厂至伶俐果苗场河段,伶俐渡口上游300m 至伶俐糖厂河段。 4.八尺江祠堂坡铁路桥上游500m至下游1000m,那马度假村至高速公路桥下游500m河段,那岳河口上下游500m,五一电站上下游300m,龙岗电灌站上游300m至出口河段。 5.郁江六景大桥、峦城大桥、那阳大桥上游200m至下游500m,平福渡口上下游各300m,飞龙铁路桥上游500m至下游2000m,飞龙渡口两航道灯塔之间临飞龙街侧河岸水浸边向江面120m围,西津电站坝上游米埠坑至西津坝河段,西津电站坝至下游县钢铁厂河段。 6.香山河板音至天马河段,梁长生坝、香山坝上下游各300m,

保护水资源的调查报告

保护水资源的调查报告 保护水资源的调查报告我国严峻的水资源问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任重道远。 如此重要,水滋养了人类,但同时又让人类面临着水枪所带来的生存安全危机。 对此,我对xx区的水资源与水污染概况做了调查: xx区地表径流的主要来源是大气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深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亿立方米,保证率p=20%的丰水年可产径流量亿立方米,保证率p=95%特枯年的可产地表径流量仅有亿立方米。 xx区主要含水层:第四系孔隙水含水层;二迭系砂岩裂隙含水层;碳酸盐奥灰裂隙岩溶水含水层;火成岩风化裂隙及侵入围岩接触带裂隙水;中寒武纪张夏组鲕状灰岩裂隙岩溶水含水层。 xx区主要供水水源地有3处,分别为城子~口头水源地、北下册水源地和磁村~岭子水源地。 城子~口头水源地地下水水温枪类型比较单一,系良好的饮用水水源地。 xx区已经于1997年开发了“南部供水”工程,主要供

xx、xx、xx等沿途乡镇的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 该工程设计日供水量万m3,实际日供水量万m3。 xx乡北下册水源地含水层富水性较强,水质好,易于开采,经勘探评价该水源地允许开采量为3万m3/d。 xx区于1991年修建了“东水西调”工程,设计日供水3万m3,多年平均实际开采量为万m3/d。 磁村~岭子水源地地下水补给来源充沛,地下岩溶裂隙发育,具有良好的导水性能及储存条件,含水层厚度大等优点。 目前该水源地已建成为xx区“西水东调”工程的水源地,设计日供水万m3。 地表水水源地主要是xx水库水源地,xx水库坝址位于xx区xx乡南1km,xx干流中游,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780km2。 水库设计总库容18330万m3,兴利库容11280万m3,死库容715万m3,兴利水位234m,死水位205m。 是一座以防洪、灌溉、城乡供水为主的大型水库,是优良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 xx水库规划向xx区供生活及工业用水2万m3/d。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xx区水质型污染缺水状况日益严峻,主要分布于xx河沿岸区域及xx、xx、xx等煤系地层区域,污染原因主要是xx河上游污水、沿河企业排放

《温岭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 第三章 水资源调查评价

第三章水资源调查评价 第一节水资源分区及评价方法 一、水资源分区 1. 水资源分区目的 水资源分区是水资源量计算和供需平衡分析的地域单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受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情况、工农业布局、市镇发展、水资源特点以及水利工程设施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为了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治理水环境,既反映各地区的特点,又探索共同的规律,展望同类型地区的开发前景,需要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合理的分区。按分区进行水资源供需分析,揭示其供需矛盾,提出解决不同类型供需矛盾的相应措施。 2. 水资源分区的原则 (1) 照顾流域、水系和供水工程供水系统的完整性。 (2) 分区要体现自然地理条件的相似性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的类似性。 (3) 尽可能保持行政区的完整性,以利于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配和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 (4) 考虑已建、在建水利工程和主要水文站的控制作用,有利于进行分区水资源量计算和供需平衡分析。 (5) 本次划分水资源调查评价按《浙江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划分区手册》和有关规定执行。 3. 水资源分区 根据上述目的、原则和温岭市的实际情况,本次水资源综合规划将温岭市划分为二个水资源分区,即温黄平原区(Ⅰ)和玉环区(Ⅱ)。详见附图水资源分区图。 Ⅰ分区为温黄平原区:位于温岭市北、中、东部区域,该区地势西部高,主要为山丘;中东部低而平坦,河网密布,土地肥沃,为温黄平原的主要产粮区。范围包括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五个街道,泽国、大溪、松门、箬横、新河、石塘、滨海、石桥头、温峤(约占60%)九个镇。土地面积737.0Km2,耕地面积47.44万亩,其中水田40.19万亩,旱地7.2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9.8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4.1%。该区是金清水系的主区域,无大型骨干蓄水工程,旱涝灾害较频繁,是防旱防涝的重点。 Ⅱ分区为玉环区:位于温岭市西南部低山丘陵区域,该区地貌属沿海山区和小平原。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工作大纲(修订本)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工作大纲(修订本)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点击数:120 更新时间:2004-11-22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 编制工作大纲 (修订本)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组 二OO四年十一月

前言 国务院2001年10月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长江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 长江水利委员会于2001年~2002年依据《条例》规定,会同长江中下游有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完成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对采砂规划的编制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据了解,河北、湖南、湖北、江西等省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也尝试开展了中小河流采砂规划或采砂应急规划的编制工作。 依据《水法》规定,国务院正在制定全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该办法拟规定国家对河道采砂实行规划制度。为规范和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工作,统一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深度和有关技术要求,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已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列入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并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负责组织该规程的制定工作,计划2005年9月提出该规程(报批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于2003年6月组织成立该规程编制组。2004年7月编制组提出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工作大纲(送审稿),并报请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审查。2004年10月19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在武汉召开该规程编制工作大纲(送审稿)审查会议。根据审查意见,编制组对该规程编制工作大纲进行了修改,提出了本修订本。

饮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饮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 报】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八)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我省长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长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及成效长江是母亲河,是中华民族的摇篮和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多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水源涵养保护工作,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以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长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确保了四川省长江水源涵养功能总体健康。 (一)加强植被保护与建设,促进山川秀美从1998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植被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促进了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一是持续加强森林建设与保护。全省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十年来累计营造林6470万亩,抚育森林3800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林900万亩;

深入开展生态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长防林(长江流域防护林)建设等重点工程,严格控制森林采伐,有效管护林地2400万公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88.8万公顷; 西部大开发10年多来,四川累计完成退耕还林2777.4万亩,占全国总量的6.9%;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木材年均采伐量600万立方米,大大低于国家控制指标,森林火灾损失率连年控制在0.2‰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连年控制在0.7‰以下,乱砍滥伐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已呈现出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持续增加、生态状况持续改善的良好势头,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功能有效发挥。全省国土绿化覆盖率达到62%,森林覆盖率达到35.3%、十年来提高近10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16. 8亿立方米,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双增长”; 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每年减少土壤侵蚀9672万吨、涵养水源700亿吨,境内输入长江的泥沙减少了46%; 累计增加生物量 6.18亿吨,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年吸收二氧化碳2.05亿吨,生态服务价值超过1.6万亿元,居全国首位。 二是积极改善湿地荒漠生态。我省湿地总面积421万公顷,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53个,保护面积343万公顷; 分别建立国际、国家重要湿地1处、4处,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9个、7个。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工程14项,天然湿地恢复15万余亩,一些重要和脆弱湿地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启动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和防沙治沙工程试点,治理岩溶区1000平方公里,沙化土地24.8

xx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前言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是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水资源综合规划是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内容涵盖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各个方面,涉及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等领域,是建立初始水权制度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的基础,是贯彻落实《水法》、国家新时期治水方针、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治水新思路的体现。 为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陇东煤电化基地,实施工业强县战略,为政府加强水资源的宏观调控与管理提供基础和依据,根据华亭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结合《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配置阶段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XXXX年X月受华亭县水务局的委托,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承担了《甘肃省华亭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基础资料收集,于XXXX年X月初完成了初稿,交华亭县水务局征求意见,X月初完成送审稿。 编制本规划报告的技术路线、调查评价方法、技术标准主要以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甘肃省的有关文件及技术报告为依据,以收集现有的气象、降水、蒸发、径流、泥沙、水质、生态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资料为基础,以XXXX年为基准年,调查收集了华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利工程现状、经济社会各部门需水量等基本数据,整理统计水文站实测的径流资料,计算了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及纳污能力。评价成果涵盖了水资源数量及多年变化趋势、水资源质量、水污染现状,完成了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

价、需水预测、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水资源管理与保障、规划工程总体布局、效益评价等相关内容,并对远期(XXXX年)经济社会各部门需水量做出了趋势分析和预测。 规划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对华亭县水资源进行了重新调查评价,对全县各类现状供水工程的供水能力、规模等指标进行复核,具体分析了各规划水平年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及变化规律,通过节水潜力分析,确定节水目标,提出节水措施和节约用水计划;以水功能区划为基础,提出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的目标与具体措施和计划;通过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及其方案技术经济性比较,提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对水资源的需求和区域内水资源条件进行分析,协调生活、生产及生态用水,提出区域内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 本次规划在进一步查清全县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以需水总量、节水、水污染防治为控制目标,分析了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根据需求对全县水资源进行了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为全县未来产业布局、能源发展规模和布局提供了以水定发展的决策依据。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华亭县水务局和统计局等单位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由于时间短、工作任务大及基础资料的局限性,报告中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谨请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二X一二年九月十日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 上海段实施方案》禁采区公告 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局联合交通 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编制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 上海段实施方案》。2007年7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沪府[2007]53号文)原则同意了该实施方案。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上海段实施方案》中对 因整修长江堤防进行吹填固基或者整治长江河道、整治长江 航道以及吹填造地而从事采砂活动的,划定了禁采区。现将 划定的禁采区公告如下: 一、以维护长江口河势稳定、保障航道安全和航运安全 的禁采区域。主要是白茆沙禁采区、扁担沙南侧禁采区、新 浏河沙和瑞丰沙禁采区,具体坐标如下: 1.白茆沙禁采区范围坐标 经纬度坐标北京坐标 坐标点 X坐标Y坐标X坐标Y坐标A121.116o 31.752o 321438.5 3515962.7 B121.128o 31.710o 322563.8 3511290.4 C121.212o 31.668o 330418.0 3506533.1 D121.233o 31.687o 332426.1 3508539.4 E121.195o 31.742o 328936.6 3514767.0

2.扁担沙禁采区范围坐标 经纬度坐标北京坐标 坐标点 X坐标Y坐标X坐标Y坐标 F 121.290o 31.636o 337721.1 3502812.8 G 121.357o 31.560o 343979.0 3494270.5 H 121.396o 31.571o 347711.8 3495463.2 I 121.306o 31.650o 339316.3 3504298.5 3.新浏河沙和瑞丰沙禁采区范围 经纬度坐标北京坐标 坐标点 X坐标Y坐标X坐标Y坐标J 121.409o 31.515o 348894.0 3489241.9 T 121.477o 31.508o 355283.7 3488344.5 S 121.577o 31.438o 364686.0 3480431.7 R 121.736o 31.343o 379705.8 3469719.4 P 121.721o 31.324o 378295.0 3467672.1 O 121.684o 31.344o 374808.0 3469926.1 N 121.689o 31.349o 375212.9 3470519.0 M 121.604o 31.393o 367220.4 3475423.6 L 121.571o 31.405o 364137.5 3476823.6 K 121.435o 31.478o 351318.1 3485110.1 二、涉水工程禁采区 1.无丁坝保护的海塘堤防前沿500m范围内划为禁采区, 有丁坝保护的一线海塘自堤脚至丁坝前沿500m范围内划为 禁采区; 2.陈行水库和拟建青草沙水库外侧堤前沿按上条海塘标 准划定禁采区范围; 3.入江水闸前1000m范围内为禁采区; 4.长江口污水排放口附近1000m范围内为禁采区; 5.港口码头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为禁采区; 6.过江电缆、光缆、燃气管、原水管等市政管线,以及

饮用水水源地规划报告

成都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文本) (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三月

前言 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饮用水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要求“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饮用水安全方面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国家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委决定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该工作旨在进一步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相关技术方法、法律法规,解决目前危害饮用水安全的重大问题,切实推动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并为后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的统一部署,成都市在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成都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在为四川省及国家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提供基础资料的同时,也为成都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参考。

《成都市金堂县水资源综合规划》

《成都市金堂县水资源综合规划》 工作大纲 四川大学 二零一六年三月

一、规划的任务和整体思路 (一)编制任务 根据成都市金堂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总体目标与要求,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需水预测、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内容。 成都市金堂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最终完成《金堂县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金堂县水资源利用规划》和《金堂县水资源保护规划》3个成果,用于科学指导金堂县未来15年的水资源科学配置、有效保护和高效永续利用。 金堂县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见图1-1。 图1-1 金堂县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示意图 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水资源调查评价 水 资 源 综 合 规 划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专题研究 节约用水 水资源保护 水资源配置 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需水预测 供水预测 实施效果评价

(二)总体思路 规划编制应根据金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按照自然和经济规律,确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和方向、任务和重点、模式和步骤、对策和措施,统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规范水事行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各个环节及各部分工作是一个有机组合的整体,相互之间动态反馈,需综合协调。本次规划各部分内容的相互关系见图1-2。 (1)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通过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的调查评价,可为其他部分工作提供水资源数量、质量和可利用量的基础成果;提供对现状用水方式、水平、程度、效率等方面的评价成果;提供现状水资源问题的定性与定量识别和评价结果;为需水预测、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等部分的工作提供分析成果。 (2) 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要在上述两部分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的有关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结果,为需水预测、供水预测和水资源配置提供可行的比选方案。同时,在吸纳水资源配置部分工作成果反馈的基础上,提出推荐的节水及水资源保护方案。 (3) 需水预测和供水预测。供需水预测工作要以上述四部分工作为基础,为水资源配置提供需水、供水、排水、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预测成果,以及合理抑制需求、有效增加供水、积极保护生态环境措施的可能组合方案及其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为水资源配置提供优化选择的条件;预测工作与以上各部分工作相协调,结合水资源配置工作经过往复与叠代,形成动态的规划过程,以寻求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协调的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 (4) 水资源配置。应在进行供需分析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通过经济、技术和生态环境分析论证与比选,确定合理配置方案。水资源配置以统筹考虑流域水量和水质的供需分析为基础,将流域水循环和水资源利用的供、用、耗、排水过程紧密联系,按照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水资源配置在接收上述各部分工作成果输入的同时,也为上述各部分工作提供中间和最终成果的反馈,以便相互叠代,取得优化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同时为总体布局、水资源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选择及其实施确定方向和提出要求。 (5) 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要根据水资源条件和合理配置结果,提出对调整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建议,提出水资源调配体系的总体格局,制定合理抑制需

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要求

编制工作大纲 (修订本)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组 二OO四年十一月

前言 国务院2001年10月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长江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 长江水利委员会于2001年~2002年依据《条例》规定,会同长江中下游有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完成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对采砂规划的编制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据了解,河北、湖南、湖北、江西等省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也尝试开展了中小河流采砂规划或采砂应急规划的编制工作。 依据《水法》规定,国务院正在制定全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该办法拟规定国家对河道采砂实行规划制度。为规范和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工作,统一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深度和有关技术要求,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已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列入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并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负责组织该规程的制定工作,计划2005年9月提出该规程(报批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于2003年6月组织成立该规程编制组。2004年7月编制组提出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工作大纲(送审稿),并报请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审查。2004年10月19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在武汉召开该规程编制工作大纲(送审稿)审查会议。根据审查意见,编制组对该规程编制工作大纲进行了修改,提出了本修订本。

目录 1 规程编制的必要性和目的 2 适用范围 3 编制依据和相关法规与标准 编制依据 相关法规与标准 4 章节主要内容 正文 附录 条文说明 5 工作进度 6 专题研究 可采区范围和年度控制开采量的确定方法专题研究国内外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调研 7 经费预算安排 8 编制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分工 编制组人员组成 工作分工

水资源保护调查报告

水资源保护调查报告 篇一:紫金县新庄村森林 紫金县新庄村森林 紫金县新庄村新庄河是紫金县秋香江的一条分流之一,秋香江是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黎头寨,西南流经紫城、瓦溪、蓝塘、风安,于古竹镇的江口注入东江。长144公里,流域面积1669平方公里。 在紫金县,还流传着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秋香那迷倒唐伯虎“三笑”的第三笑,就是在秋香江河畔演绎的。风流才子唐伯虎追秋香,追到了紫金河。这时,山风吹拂县城的河面、波光闪烁、芦草依依,好一派田园乡画的风光,此情此景,秋香身心愉悦,回眸一笑。伊人的欢悦,使紫金河诞生了新的名字,叫“秋香江”。当然,唐伯虎和秋香的民间传说无史料可考,但这承载着秋香江两岸人民的良好愿望。由此可见,在以前的秋香江是条美丽而富有神奇色彩的河流。 但近年来,紫金县以水源却受到严重的破坏,以至于还出现过“广东紫金数万村民买水度日水质问题20年无人解决”的事件。 所以近几年来紫金县以水源保护为重点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植树造林养水源、关闭污染企业保水质,对东江水实

行立体式全方位的保护,境内东江干流和秋香江支流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II类标准,措施有下。 一、护水 所有电镀厂五金厂停产搬迁 早在20XX年,紫金县就专门制订了《关于加强东江水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对东江水资源进行保护。 干支流两岸禁设垃圾堆放场 紫金县环保局副局长陈仕雄坦言,当地不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仍比较薄弱,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没有采取填埋无害化处理,不少沿江河居民仍习惯将垃圾倒入江河中。 《方案》规定,东江干流及支流两岸集雨范围以内严禁设置垃圾堆放场,已经设置的应限期关闭;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规范垃圾的资源回收和处理处置。据介绍,截至20XX 年底,紫金县城附近林田青河径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古竹垃圾处理场工程正在建设中,瓦溪、龙窝、上义等镇的垃圾处理场也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斥巨资建城市污水处理厂 “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仅仅是我县保护东江水源众多工作举措中的一项。一直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紫金为保护好东江水,做了大量的工作。”陈仕雄说,由于紫金主要污染源为生活污水污染物(全县城年排放生活污水量约

【免费下载】河北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导则

河北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河道概况、采砂规划、方案影响评价、规划的实施与管理、成果的结论及建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规划编制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2.1 河道采砂 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土,以及淘金(含淘取其他金属和非金属)等翻动砂石的活动。 2.2 可开采量 可开采量是指在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和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开采的砂石料量。 2.3 可采期与禁采期 可采期是在不影响河道行洪和输水的前提下,允许开采的时段;禁采期是禁止开采的时段,是可采期以外的时段。 2.4 禁采区 禁采区是河道内为保障河道行洪和输水安全、河道内及附近各种建筑物、村庄的防洪安全而确定的禁止开采砂石的区域。 3 基本要求 3.1 我省河道采砂规划实行分级规划制度。河道采砂规划按河道管理权限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规划编制由具有相应水利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3.2 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河道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生态环境要求,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 3.3 规划要划定禁采区和开采区的范围,制定适度、合理、科学的开采方案。 3.4 规划所需基础资料应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 3.5 采砂规划报告应有必要的附图。包括河道位置图、河道砂源分布图、河道可采区和禁采区范围图等。 4 河道概况 4.1流经区域的社会经济概况 描述河道位置、长度,流经的行政区域以及流经区域的社会、经济概况。 4.2 河道工程状况 4.2.1 堤防工程情况。包括堤防的现状防洪标准、堤防工程质量,以及堤防规划的防洪标准等。 4.2.2 河道上的主要建筑物。简述河道上的主要建筑物情况,包括拦水坝、桥梁、水闸、渡槽、涵洞及其他建筑物的情况。 4.2.3 河道上主要交通设施、管线、缆线、水文站点等情况。

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

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计安招标采购编制 采购文件编制人:郭蔚 年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计安招标采购(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兴宁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服 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四、采购项目容、要求及数量: 、采购项目容: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容》; 、数量: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具有相关经营围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投标人必须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投标);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上午::,下午::(时间)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计安招标采购(详细地址:市江南新中路号运兴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采用其它方式报名的,须另交元作为特快专递费,款到即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本公司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规划

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规划 # 水资源保护规划 水资源保护规划范围为网湖湖区。网湖湖区由富水下游大片低洼湖泊群组成,是阳新县境内最大的湖泊,主要包含网湖(主湖)、良荐上湖、赛桥南湖、下司湖、下木桥湖、赛桥湖、新湖、后背屋湖、门前屋湖、碧山湖、桥东上湖、伍家湖等##个子湖、以及莲花湖群#个子湖。网湖流域多年平均降雨量####mm,多年平均径流深###mm,属长江中游下段南岸一级水功能区——网湖保留区,目标水质为Ⅲ类。良荐河发源于阳新县黄土塘,自西北向东南流过潘桥镇,经过良荐上湖、赛桥南湖、下司湖后进入网湖,良荐河总集雨面积###.#km#;良荐河虽不在本次规划湖区范围内,但由于其河水最终流入网湖,对网湖进行水资源保护,就必然离不开对其主要入湖河流的水资源保护,因此良荐河流域纳入本次水资源保护范围内。竹林河、芦家坝河同理一并纳入本次水资源保护范围内。 网湖湖区地貌上属于泥沙沉积形成的内陆湖泊,南面为石灰质构造的低山,并沿湖岸分布,北面为砂页岩、砾岩、第四十纪红土,由山地侵蚀堆积形成的丘陵岗地,按长条形土岗和宽窄不等的沟坳相间排列,形成南北高、东西低的峡状湖区。 #.#水资源保护现状

(#)网湖湖区围垦情况 网湖是阳新县境内最大的湖泊,解放初期,当水位为##.#m 时,湖泊总面积为##.#km#,湖泊容积为#.##亿m#。上世纪##年代后在围垦良荐湖、赛桥湖(上片)的基础上,对大网湖(包括子湖)进行了围垦,从明港口至祝家庄修筑围堤。将良荐湖、赛桥南湖、下司湖等子湖与大网湖分开。到##年代末期,网湖水位为##m时,仅有湖泊面积##.#km#,湖泊容积为#.##亿m#。网湖湖区的围垦总面积为##.#km#,其中包含半壁山农场。围垦的面积中农田占##.#%、围养水面占##.#%、精养鱼池占#%、其他占##%。 (#)水环境质量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网湖湖区的水污染问题已经十分突出,水生态环境有恶化趋势,特别是城区莲花湖,水质为劣Ⅴ类。 ####年#月##日,阳新县水利局委托阳新县环境监测站对网湖、莲花湖、石灰赛湖、大泉湖、马蹄湖水质进行抽样监测,具体指标见表#-#。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地表水分类指标限值见表#-#。网湖、马蹄湖水质均达到国家Ⅲ类地表水;石灰赛湖总磷达到#.### mg/l,实际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大泉湖总磷达到#.### mg/l,大泉湖实际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莲花湖中心总磷达到#.###mg/l,超出V类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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