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节约生态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定义和分类】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基本原则】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创新发展的原则,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处置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五条【政府职责】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含管委会,下同)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应急安全处置。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促单位、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和源头减量等义务。

第六条【部门职责】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循环经济发展等规划,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有关项目的立项核准、备案或者审批工作。

财政主管部门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并纳入财政预算。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住宅、办公楼、商业区等场所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内容。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污染环境和有害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和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地产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支持、鼓励和引导对农村可堆肥垃圾就地处置工作。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管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和考核医院及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和考核规范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建设和过期药品的回收与处置。

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费政策和监督管理。

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和考核宾馆、旅游景点垃圾分类工作。

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将垃圾分类违规违法行为,按失信严重程度记入信用信息库。

本市机关事务局、园林绿化、国资委、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教育引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

作,督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村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所在住宅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引导居民实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指导督促清洁工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环境卫生、物业服务、再生资源和宾馆等有关行业协会应当组织开展本行业内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规划编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等环境卫生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纳入规划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地性质。

第九条【年度计划编制】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规划,制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中转、处置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分类处置场所设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设置焚烧发电、

卫生填埋、易腐垃圾处置等分类处置场所。

第十一条【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部门在审批时,应当要求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同步验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处置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确需拆除、改建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依法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供临时替代设施;确需迁移的,应当在新的分类收集、中转、处置设施建成后,再依法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拆除需迁移的设施。

第十二条【配套设施建设主体】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配置标准,县级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配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

(二)已建住宅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首次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四)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由场所主管

部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五)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由县级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第三章分类与投放

第十三条生活垃圾分为下列四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纸类、塑料制品、玻璃、金属、纺织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旧日用小电子产品、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过期药品、废水银产品、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等固体废物;

(三)易腐垃圾,指家庭、农贸市场等产生的容易腐烂的食品加工废料、食物残余、瓜皮果壳、废弃食用油脂、枯枝烂叶、谷壳、藤蔓等居民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村可堆肥垃圾;

(四)其它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之外的不能单独收集的被污染的纸类、塑料制品、纺织物和灰土等固体废物。

第十四条【分类投放指引和方案的制定】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并及时进行修

订。

县级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适合本行政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垃圾投放时应按照指南分类收集容器上注明的标识进行分类投放。

第十五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单位或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单位自行管理的,自管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既没有物业管理又没有单位自行管理的,居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二)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建设单位为管理责任人;待建地块,业主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没有经营管理单位的,经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四)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实际管理人为管理责任人;

(五)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责任人职责的,业主应

当予以配合。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落实管理责任人。

第十六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职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承担下列职责:

(一)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二)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及周边环境整洁;

(三)在责任区内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投放指导;

(四)将各类垃圾分类后分别交由相应的运输单位进行收运;

(五)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定期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第十七条【分类投放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二)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易腐垃圾应当先滤去水分,再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它垃圾应当投放至其它垃圾收集容器;

禁止将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

第四章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

第十八条【分类收运】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

(一)对可回收物实行预约或者定期收集、运输,由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与收集、运输单位协商确定收运时间;

(二)对有害垃圾实行预约或者定期收集、运输,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对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收运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行业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收运,确定收集、运输作业时间,考虑避免噪声扰民、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等因素。

第二十条【未达标拒收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规定的,可以要求投放人按照规定进行分拣,对仍不分拣的可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部门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规定的,可以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分拣,对仍不分拣的生活垃圾可拒绝接收。

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规定的,可以要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进行分拣,对仍不分拣的生活垃圾可拒绝接收,并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分类处置方式】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处置:

(一)可回收物应当由依法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再生处理;

(二)有害垃圾应当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易腐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就地就近生化处置或者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集中处置;

(四)其他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取消原生生活垃圾直接填埋的处置方式,但因应急情况处置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处置规范、自行处置、环保责任险】生活

垃圾分类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生活垃圾。

实行自行就地处置的,应当符合污染环境防治相关技术标准,处置方案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鼓励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二十三条【停止收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不得擅自停止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

因特定事由暂停或者在协议期限内需要停止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应当按照经营服务协议办理,同时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突发性事件造成无法正常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安排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

第五章源头减量和宣传激励机制

第二十五条【源头减量原则】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根据本地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要求,拟定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计划,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措施。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生活中减少生活垃圾。

第二十六条【包装物减量】各类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弃物的产生;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予以标注并进行回收。

第二十七条【绿色消费】生产、销售和经营者应减少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复合制品的使用。

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主动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

餐饮经营者应当提示、指导消费者理性、适量点餐,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提示牌。

第二十八条【绿色办公】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实行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餐具等用品。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推行绿色办公。

第二十九条【其他减量措施】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扶持力度,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

市容环卫、园林、商务等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指标并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会员单位落实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

第三十条【收费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本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订。

第三十一条【宣传教育】

【学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学前教育应当把生活垃圾种类识别、收集容器标示标识等常识作为教育内容;其他学校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德育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单位教育】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把学习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履行分类投放义务等内容纳入本系统、本单位日常教育、管理和考评内容。

【舆论宣传】市容环境卫生、新闻出版、广电、宣传、通信管理、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知识及政策措施宣传工作。

第三十二条【鼓励技术创新、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创新,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无害化处置以及再生资源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研发与应用。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特许

经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回收利用等。

第三十三条【奖励措施】本市实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鼓励和引导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本市实行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激励机制,调动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处置补偿】本市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置环境补偿制度。使用其他行政区域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的行政区域,应当根据生活垃圾处置数量,向终端处置设施所在的行政区域支付环境补偿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考核、监督制度】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综合考核制度,通过建立全流程信息监管系统、第三方考核等方式强化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社会监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招募督导员、志愿者或者委托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指导工作。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面向社会公开选任社会监督员,社会监督员发现问题的,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监督员书面反馈处理情况。

第三十七条【信用管理】市、县级市(区)信用管理部门应当将下列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事项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一)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二)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造成一定后果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申请通过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提前将相关信息移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八条【举报与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投诉和举报。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实并依法处理后,可以给予相应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配套设施建设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

目,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或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的,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处置设施设置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迁移、改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的法律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履行相关职责的,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分类投放规定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免罚制度】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初次违法免罚制度。初次违反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可以通过参加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培训和

考试、担任垃圾分类志愿者等方式,免除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收运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处置规范的法律责任】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活动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名词解释】本条例下列用语含义:

(一)原生生活垃圾是指未经过综合处理的原状态生活垃圾;

(二)分类收集是指将垃圾从分类投放容器归集到垃圾

中转场所或堆放点的过程;

(三)分类运输是指垃圾运输企业将垃圾从中转场所或堆放点运输到处置终端的过程。

第四十八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19年月日起施行。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的政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

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调处矛盾纠纷。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八条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可行性调查分析报告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可行性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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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可行性调查报告 垃圾在人们生活中是必然存在的。从整个东坪来看,每天将有大量的垃圾急需处理。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大量垃圾随意堆放,长期囤积,就会占用土地,产生臭味,造成对大气、水域和土壤的严重污染,而且导致苍蝇、昆虫及鼠类的滋生,威胁居民的健康。因此垃圾是城镇的一大负担。就此,我们展开了调查。 一:提出问题 二:调查方式 1.走访相关单位 2.拍照 3.网上查询相关资料 三:调查结果 1.我们对附近居民的抽样调查 调查住户一天产生的垃圾袋数/袋估计每年垃圾袋数/袋101住户 2 730 601住户2-3 730-1095 302住户 3 1095 502住户3-4 1095-1460 401住户1-2 365-730 801住户 2 730 701住户 4 1460 202住户 1 365 301住户2-3 730-1095 402住户1-2 365-730 2.东坪镇垃圾堆放的现状 ①沿江大道公路旁的垃圾袋 ②农田旁散乱堆放的垃圾 ③水沟中的水已经变成了黄色 ④柳溪河中的垃圾堆 3.垃圾的类别与组成 ①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 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②目前常用的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

综合利用、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 ③可回收垃圾包括: 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 ④有害垃圾包括: 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4.垃圾的危害 (1)对土壤的污染 城市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物长期露天堆放,其有害成分在地表径流和雨水的淋溶、渗透作用下通过土壤孔隙向四周和纵深的土壤迁移。在迁移过程中,有害成分要经受土壤的吸附和其他作用。由于土壤的吸附能力和吸附容量很大,随着渗滤水的迁移,使有害成分在土壤固相中呈现不同程度的积累,导致土壤成分和结构的改变,进而对土壤中生长的植物产生污染,污染严重的土地甚至无法耕种。 (2)对大气的污染 城市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物在运输、处理过程中如缺乏相应的防护和净化措施,将会造成细末和粉尘随风扬散;堆放和填埋的废物以及渗入土壤的废物,经过挥发和化学反应释放出有害气体,都会严重污染大气并使大气质量下降。例如:生活垃圾填埋后,其中的有机成分在地下厌氧的环境下,将会分解产生二氧化碳、甲烷等气体进入大气中,如果任其聚集会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垃圾焚烧炉运行时会排放出颗粒物、酸性气体、未燃尽的废物、重金属与微量有机化合物等。 (3)对水体的污染 如果将城市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物直接排入河流、湖泊等地,或是露天堆放的废物经雨水冲刷被地表径流携带进入水体,或是飘入空中的细小颗粒通过降雨及重力沉降落入地表水体,水体都可溶解出有害成分,污染水质、毒害生物。有些简易垃圾填埋场,经雨水的淋滤作用,或废物的生化降解产生的渗沥液,含有高浓度悬浮固态物和各种有机与无机成分。如果这种渗沥液进入地下水或浅蓄水层,将导致严重的水源污染,而且很难得到治理。 (4)对人体的危害 生活在环境中的人,以大气、水、土壤为媒介,可以将环境中的有害废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人体,使人致病。 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 在垃圾桶上标明可回收垃圾或者不可回收垃圾的标识。配备有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可以分成三种:不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有毒垃圾回收) 2、物业管理的社区准备一些垃圾分类专用袋,方便居民领用,分类袋上可印上垃圾分类宣传口号和垃圾分类小常识 3、建立与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措施。 比如,垃圾分类可以通过奖励制度调动居民积极性。激励居民自觉进行垃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机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创城工作,全面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1.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2.充分利用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3.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所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措施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并通过党员活动,引导工作人员进行垃圾正确投放。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

设施,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存放容器,容器颜色、标识做到规范清晰,存放区域标识清晰。每个办公室、楼层廊道设置各类垃圾存放容器,并张贴宣传海报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正确投放垃圾。 3.实施分类投放。按垃圾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要求保洁员做到清楚垃圾分类的要求,分类容器摆放规范,内容物分类正确。 4.实施分类收运。对收集到的垃圾进行统一清运,做好各类垃圾物流去向及台账工作。 5.倡导绿色办公。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三、下一步工作 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我单位将对实施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鼓励大家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和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与自然化利用方案 目录 页次 一、生活垃圾类别划分 ------------------------------------------------------- 2 二、各类生活垃圾涉及的范围 ------------------------------------------------ 2 三、餐厨垃圾的细分 --------------------------------------------------------- 3 四、生活垃圾专业处理公司划分 ---------------------------------------------- 3 五、生活垃圾的运输 ----------------------------------------------------- ---- 3 六、生活垃圾处理方向 ------------------------------------------------------- 3 七、生活垃圾的收集 --------------------------------------------------------- 6

八、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配置的供应办法 --------------------------------------- 8 九、生活垃圾过渡阶段处理办法 ---------------------------------------------- 8 一、生活垃圾类别划分 A类-----餐厨垃圾 B类-----塑料垃圾 C类-----纸质垃圾 D类-----木质垃圾 E类-----砖石垃圾 F类-----金属垃圾 G类-----玻璃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六日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汇报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汇报 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作为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十大民生实事工程,是我市打造“文明美丽双城建设”工作的重要一环。我街道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进程,始终坚持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力争实现变废为宝,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双赢局面。这里我就目前街道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做一下简单介绍: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街道在去年就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街道生活垃圾和循环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出任组长,并出台细化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进展。截止目前,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已初见成效,辖区内7个社区已基本全面铺展,共

推进金声玉府、置地华庭、东台公寓、万里世纪豪庭、阳光水岸、涌金湾、东江丽景、水岸蓝庭、华园、君悦国际花园、东方卢浮郡等试点小区24个,占辖区内居住小区总数的50%,覆盖居民住户13789户,涉及人口约31000人。目前试点推进小区已全面完成分类垃圾桶按点位图放置,小区点位图与信息公示图均已公示,宣传小折页入户、楼道海报宣传及物业宣传巡视等工作也已全面铺展。累计至今,我街道共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栏17个,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海报日历、入户三折页等宣传资料25000余份,发送短信2万条,张贴横幅30多条,标语700多张,各社区以社区为单位开展了1月2次知识宣讲或现场引导活动,总数超过40多次。总体而言,辖区原定计划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置已初步到位,宣传引导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正在稳步树立垃圾分类新观念。

二、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在工作实际推进中遇到困难问题主要有三点: 1.物业工作推进有阻力。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分类垃圾桶,宣传栏等设施需要由所在小区物业承担,无物业单位的再由权属所在地社区或街道(乡镇)政府承担,这条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阻力很大。截止目前,市住建系统尚未对此项文件规定作出硬性要求,在街道和社区工作中,主要是以大局出发,垫资进行硬件设施采购,目前街道统一采购首批硬件已落实,但在后续破损更换和维护问题上存疑很大,物业单位因自身经营状况问题,普遍不愿承担,影响宁波督导工作。街道和社区作为一线单位,在主管单位未明确意见及相关细节规定前,也没有强制要求的依据。 2.群众情绪有一定抵触。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我们主要收到三方面群众问题反馈:第一类是愿意垃圾

X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汇报

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8月13日 区委: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XX街道主动学习取经,结合地区特点,先行先试,按照“搭建平台、精准服务”的工作思路,通过街办推动、物业参与、企业运营的联动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找准定位,发挥好街办的服务职能。 为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结合上海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街办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的做法,按照“搭建平台、精准服务”的工作思路,针对辖区实际,引入第三方专业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组织物业公司和,街办重点从宣传引导和对管理人的监管上下功夫。 (二)抓好宣传,发挥好街办的引导职能。 为引导辖区居民树立垃圾分类意识,街道大力抓好宣传工作。一是抓党建引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街道要求各社区党组织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以及《关于带头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倡议》要求,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在党组织和党员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二是

抓氛围营造。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XX生态日及XX市分类管理办法出台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社区、物业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媒体宣传,截止目前为止,街办在XXXX、XXX、XXX、XXX等商业广场和居民小区组织20余场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LED屏、楼宇电视、电梯电视以及小区网站、小区物业app等渠道,持续滚动播放分类公益广告,努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抓奖优示范。街办自筹经费,在城管局奖励的基础上,在辖区内评选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垃圾分类优秀个人、垃圾分类优秀小区,以奖代补,调动物业单位和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热情。四是抓业务培训。按照市、区城管委关于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深入,从X 月X日起,街道组织辖区公共机构、酒店、市场、商场、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分别开展专场培训会,现场培训、现场考核,确保各单位工作开展有思路、工作开展有标准。 (三)明确标准,发挥好街办的监管职能。 组织各行业召开培训推进会,明确各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建立督导员队伍,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街办城市治理的首要重点工作来抓,在社区、物业开展垃圾分类专业人员培养,建立街道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统一制作工作证、统一制服,明确工作职责,对辖区内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街道城管委安排专人对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2020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情况汇报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情况汇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 县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 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分类标准,强 化宣传教育,完善运行机制,在全县确定了X个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单位,努力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牵头、试点带动、全民参与”的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运行格局。现讲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拔高抓的层次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县政府常 务会议专题研究,组织有关部门到江苏、浙江和我市的于都县、全南县等垃圾分类先行地区学习取经,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XX 为组长,副县长XX为副组长,X个有关部门、各乡镇乡镇长 和社区居委会为成员的领导组,专门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 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印发了《XX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指导各试点单位和试点乡村,有序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组织召开全县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县分 类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月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及对策,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有效地推动了全市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规范分类标准,健全抓的措施 我们借鉴先进地区和县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分别采取 了生活垃圾“四分法”和“两分法”,并明确了处置方式。在 农村,将生活垃圾分为渣土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 垃圾四类。对煤球、煤灰等渣土垃圾,由村里清运车收集,就 地填埋; 对纸张、金属类等可回收物,由农户或村保洁员收集,回收公司上门有偿回收; 对电池、电子类有害垃圾,每10天由村保洁员上门回收一次,每月由乡镇统一回收,送市清运车收集,送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县城居民小区,对剩菜剩饭、瓜果皮核等湿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制肥厂发 酵制肥;对可回收物,由居民或小区物业收集,回收公司定期 上门有偿回收;对有害垃圾,由环卫部门一月上门收集一次, 统一送市里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置;对其它垃圾,环卫部门逐日收集,送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机关单位、学校和 医院等公共单位实行“两分法”,即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可 回收物由公共单位自行收集,其它垃圾由环卫部门逐日收集, 做到日产日清。城乡生活垃圾的规范分类,为扎实推进生活垃 圾分类处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建立长效制度,完善抓的机制 为保证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落地见效,我们重点建立完善了 四项机制。宣传发动机制。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进学校、 进小区、进机关、进公共场所”五进宣传活动。根据不同场所、

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汇报材料

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加快漯河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打造豫中南靓丽名片,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相关精神和省、市具体要求,结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如下汇报。 一、总体要求 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治理系统,按照“市政府统一指导、区政府组织实施”的思路,结合我区区情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市场化运作、协调推进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情况 1、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辖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初步选定医专、气象局、党校、两镇镇政府、学校、福瑞家园、等1000户居民为示范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逐步扩大分类覆盖面。 2、以1000户单位居民为示范点,每5户配置1组240L分类垃圾桶,配备200组分类垃圾桶,每组分类垃圾桶分为4个,配备800个分类垃圾桶。给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发有四种垃圾袋,垃圾袋容量为8L,可降解,督促居民自觉对家庭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分类投放点选择在不妨碍交通的居民出行必经之处,确保公共场所的分类垃圾桶标识准确、醒目,以引导居民正确、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3、配备分类转运专用车辆,并建立转运机制。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实行干湿分离的收运方式,配备4辆电动转运车,用于收集干垃圾,配备1台餐厨垃圾转运车,用于收集餐厨垃圾。 三、准备工作 1、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安排部署辖区村镇、社区、企事业单位召开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把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好,落实好,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国家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区上下要提高政治责任心,扑下身子,按照既定方案,一件一件抓落实,一点一点抓细节,使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健康向前推进!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村社区完成试点小区垃圾产生情况、垃圾成分调查;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做到合理布点、标识清晰,按要求配置专用手推车、运输车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和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 3、采取宣传栏、广场宣传及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宣传手段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全员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保洁队伍组织培训,此项工作与前期准备工作同步进行。 4、在事业单位、学校和示范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收集桶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等专门设施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 5、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每户20元进行奖补,落实宣传活动、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等有关经费,加快引进资源化利用及再生企业,加快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厨余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进程,多角度、多方位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四、下步工作打算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与自然化利用方案 目录 页次 一、生活垃圾类别划分 2 二、各类生活垃圾涉及得范围 2 三、餐厨垃圾得细分 3 四、生活垃圾专业处理公司划分 3 五、生活垃圾得运输 3 六、生活垃圾处理方向 3 七、生活垃圾得收集 6 八、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配置得供应办法8 九、生活垃圾过渡阶段处理办法8 一、生活垃圾类别划分 A类餐厨垃圾 B类塑料垃圾 C类纸质垃圾 D类木质垃圾 E类砖石垃圾 F类金属垃圾 G类玻璃垃圾 H类织物垃圾 I类电子垃圾 J类有害垃圾 K类大件垃圾 L类尘埃垃圾 二、各类生活垃圾涉及得范围 A类,包括瓜果皮、菜屑、瓜子果核、残羹剩饭(包括禽畜鱼产品得下水)、过期食品与调味品骨头; B类,包括塑胶购物袋、塑料瓶、泡沫塑料饭盒、其她废旧塑胶制品、废旧橡胶制品等; C类,包括报刊杂志、书籍、课本、笔记本、纸箱、纸盒、纸板、餐巾纸、卫生纸、其她纸质制品; D类,包括木质家具、玩具、木质包装箱与架、家装木质边角余料、一次性筷子、树

枝等; E类,包括家装废弃砖瓦、石材制品、瓷砖等边角预料、破碎瓷器与陶器、水泥渣块等; F类,包括铜丝、铁丝、金属边角余料、其她废弃金属制品或配件、金属易拉罐与金属食品(礼品)盒等; G类,包括玻璃瓶与各种废弃玻璃制品; H类,包括废弃衣物、床上布料织物用品、其她布料制品等; I类,包括各种废弃电子产品与小家电产品、电池、也包括废弃得混合材料制品)所谓混合材料制品就是指该制品上既有金属又有非金属,比如电线,钢塑制品等; J类,包括日光灯管、节能灯、废弃药品、皮革鞋类; K类,包括大尺寸家具、大家电等; L类,树得落叶、清扫出来得渣土、灰尘。 三、餐厨垃圾得细分 由于餐厨垃圾产出量最大,为获得最佳处理效果,A类餐厨垃圾需要进一步细分,其细化分类为: A1类残羹剩饭、过期食品与调味品、动物下水残料 A2类瓜果皮、菜屑、瓜子果核等 A3类骨头、贝壳等 四、生活垃圾专业处理公司划分 应该对于不同种类得生活垃圾采用不同得处理方法,需要成立以下类型得生活垃圾专业处理公司: 4、1、餐厨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处理A类与L类垃圾。 4、2、塑胶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处理B类垃圾。 4、3、纸木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与处理C类与D类垃圾。 4、4、砖石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与处理E类垃圾。 4、5、金属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与处理F类垃圾。 4、6、玻璃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与处理G类垃圾。 4、7、织物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与处理H类垃圾。 4、8、综合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与处理I类、J类、K类垃圾。 五、生活垃圾得运输 5、1、各类生活垃圾由各专用对口垃圾处理公司专车运输。车上根据垃圾性质分类配有对应得装运容器。 5、2、各运输专车在运输途中不得出现垃圾得跑冒滴漏现象。

2020关于实行垃圾分类工作总结报告【五篇】

2020关于实行垃圾分类工作总结报告【五 篇】 开展垃圾分类的工作总结报告【1】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垃圾排放量与日俱增,对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我们每天都在制造垃圾,如废纸、塑料、废电池、果皮等,这些垃圾绝大部分是可回收利用的资源。接到通知后,我园响应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花都区学校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号召,在易园长的指导下,在全园教职工的工作支持下,全园教师、幼儿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垃圾分类活动已初见成效。现将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充分认识到减少校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 校园垃圾混装堆放,极易孳生蚊蝇、细菌、老鼠等,是疾病的传播源;且处理方法是将混杂着各种有害物质的垃圾运去填埋,既侵占土地,又使垃圾中的多种污染成分长期存在,污染成分就会通过水、空气、土壤、食物链等途径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而我们将垃圾分类处理加以回收利用,不仅节省了大量的填埋占地、避免污染,还能按类别回收资源、保护资源和环境,同时,培养了幼儿的环保意识。 二、我们在“垃圾的分类”活动中的收获: 1、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的物品,如免洗餐具、纸杯、纸巾等,或减少不必要物品的使用量,如漂白剂、衣服柔软精等化学用剂,不但可减少开支,更可降低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2、尽量选用可再填充式之复印机、传真机或打印机墨水。 3、多使用天然肥皂以代替清洁剂,可减少水源污染。 4、拒绝接受不环保的广告传单。 5、离开教室后随手关灯并关闭其他电源。 6、有害废弃物如电池、日光灯管,应另外存放,再利用的资源如废纸、玻璃等,应和其他垃圾分开,累积一定数量交由旧货商或回收队处理,以减少资源的浪费。

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XX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 号)要求,为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2019年11月30日前实现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员工对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发动,开展宣传培训 、 1.开展阵地宣传。各单位要在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并发放到每名员工;各单位负责清洁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责任部门)要组织专项学习培训,确保每名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并引导人人参与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拓宽宣传领域。充分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作用,结合党员活动、工会活动、团员活动等,发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的模范先锋作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做好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宣传员、督导员,引导身边的人参与垃圾分类规划化工作。各单位应将垃圾分类的宣传纳入基层党建、团建等活动中。 3.巩固宣传成果。各单位责任部门应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应知应会测试,鼓励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的趣味活动,提升

并巩固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和知识。 (二)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分类设施 1.各单位、部门原有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可以利用的,应按照四分类(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完善并规范标志标识,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更换规范的分类垃圾桶。 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规划分类垃圾桶的设置。 3.各单位、部门办公室内已经配备了塑料垃圾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暂不取消,但只能投放可回收垃圾。 4.各分类垃圾桶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不得外露外泄。 】 (三)先分类、后清运 各单位要明确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工作职责,严禁先分后混。各单位责任部门要指导保洁人员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分类暂存点,联系并明确易腐垃圾运输单位,可回收物定期让资源回收公司上门回收,有害垃圾设置固定点暂存,达到一定存量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 (四)建立台账,完善档案 各单位责任部门要针对四类垃圾清收工作建立基础台账,明确收运责任人、垃圾清运时间、垃圾产量、垃圾运输单位、垃圾处置流向等,积极配合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局做好垃圾分类基础数据采集上报或督查工作。通过档案资料收集,可反馈垃圾分类成效,易腐垃圾、可回收物量随着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是否有变化,便于企业开展自查。 (五)强化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责任部门要开展定期巡视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桶损坏、标识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更换。要与有资质的单位建立可回收、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处置,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收运工作。要日常性引导宣传、督促、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员工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各回收合作公司保持紧密联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总结,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陇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陇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县住建局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以及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拟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目标,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巩昌环卫管理站、文峰环卫管理站负责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落实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具体工作。 第六条县商务局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对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规划设置要求,并对物业公司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县教体局负责向中、小学、幼儿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文广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在其服务和管理的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督导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在县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协助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在所在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动员小区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督促小区保洁人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 第二章分类投放 第九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 (二)厨余垃圾,是指废弃的剩菜、剩饭、蛋壳、瓜果皮核、茶渣、骨头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三)有害垃圾,是指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

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县农机局多重举措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成立农机局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分管同志为副组长,明确了办公室副主任作为垃圾分类工作具体经办人员;方案同时明确实施范围、目标任务、分类要求和具体措施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本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二是发放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以“举手之劳小动作,破解环境大难题”为主题,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宣传员、养成保持低碳环保生活习惯当好引导员、积极维护垃圾分类成果当好督导员。 三是开设宣传专栏。在办公楼主要出入口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四是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专门订制分类垃圾桶,投放在办公大楼出入口、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场所,共计投放

约40只。 二、存在不足 截至目前,我局已与环卫处签约,实现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定时定点、直收直运、日产日清,全体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氛围基本形成,应当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群众期望达到的效果还有不小差距,一定程度上存在群众中消极抵触不愿分、感到麻烦懒得分、被动应付随性分、了解不够不会分等情况,特别是前来办事人员随手扔垃圾现象比较普遍,说明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程度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内部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减量氛围,同时扩大宣传范围,在机关院内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垃圾分类减量知识海报,引导办事人员共同遵守垃圾分类规定。 二是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在容器标识、颜色、宣传氛围布置、台账等方面进行查漏补缺,针对少数职工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不足、分类投放质量较差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通报,并采取问责等刚性措施。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主动与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粪便、动物尸骸、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废弃物、绿化垃圾、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回收全利用、原生垃圾零填埋。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最新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汇报

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汇报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汇报 各位领导: XX县委、县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作为推进生态宜居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在市住建委的具体指导和各级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力以赴抓落实,取得积极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XX县共有14个乡镇、188个行政村,垃圾填埋场5座,垃圾中转站102个,垃圾堆存点188个,保洁员560人,各种垃圾运输车辆100余台。严格落实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农村垃圾分类减量领导小组,搭建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先后赴盘锦市盘山县和新宾县等地学习考察,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以户为主,户村结合”的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模式。按照垃圾经过农户一次分类处理,余下垃圾经村保洁员二次分类处理,少量垃圾外运填埋的流程,每户在自家庭院挖沤粪池,生活垃圾、农产品垃圾等全部实现回收利用。2020年,在59个行政村启动了第一批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试点村垃圾数量减少80%左右;2019年继续推广试点村至135个;预计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覆盖。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经过深

入调研,确定分类减量模式,制定《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方案》和《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指导意见》,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三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开展了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同时,建立14个县级领导和6个县直部门包乡镇、包试点村,各乡镇领导班子包村屯,乡镇干部包户的包保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管理,互相监督。一是建立”村每周自查、乡镇进行月查、县每季度抽查、县年度考核”的督查体系,出台了《农村环境卫生目标考核办法》,并纳入绩效考核。二是各乡镇设立专门机构,针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划分管理责任区,对街路巷道、广场公园等落实监管责任人。包村的乡镇机关干部、村干部、党员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三是制定村两委成员、保洁员、包保人员等责任制度,明确任务职责,形成长效管理制度。 (三)加大投入,健全保洁队伍。一是由县政府为每个试点村垫付1万元资金用于购买垃圾桶,印制垃圾分类减量宣传单,并拨付3万元的垃圾治理经费。二是要求各乡镇按照4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落实保洁员负责村内街路巷道、公园广场的日常保洁,重点要对农户门口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分类清运,对应该由各村进行处理的垃圾,及时外运处理,对应该由农户进行分类处理的垃圾,提醒并交由农户进行处理。各村原有的垃圾房、垃圾转运站由保洁员进行垃圾二次分类,不可回收的垃圾及时运送到填埋场(点)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规划(2012-2016)》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施的《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四年行动计划》和《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四年行动计划宣传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循序渐进地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现制定2014年香山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山水,人文”的目标定位,按照“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的发展思路,全面巩固完善提升街道机关、学校及舟山花园试点小区的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和垃圾分类处置质量;进一步扩大垃圾分

类试点范围,不断完善管理网络和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和协调配合,强化监督考核,力争2014年街道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取得实效。二、工作任务加快推进以建筑垃圾、大件垃圾、餐厨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日常生活垃圾为主的“大分流”工作;进一步扩大日常生活垃圾“细分类”的试点范围,在2012年街道机关、小学、中学以及舟山花园安置小区推行垃圾细分类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预防保健所、香山花园安置小区、舟山村、香山村、别墅社区、小横山社区、长沙社区以及宾馆、饭店、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进行三分类处理,使街道生活垃圾真正实现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和安全无害化处置。(一)生活垃圾大分流1.建筑垃圾(住宅装饰垃圾、大件垃圾)的收集处置建筑垃圾:由于街道地处度假区中心区,提请度假区选定一处临时归集点堆放辖区内产生的建筑垃圾。目前,占地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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