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编辑)国企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2020年编辑)国企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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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1《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

2《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

3《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产权管理登记

1《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清产核资与财务管理

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2《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

3《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4《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资产评估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处置与产权转让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

3《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4《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5《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6《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7《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

8《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9《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10《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11《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12《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13《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14《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15《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劳动关系处理与职工补偿安置

精品文档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二、前期物业管理 (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二)签订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接管验收 1、《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2、《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四)质量保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4、《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修保证书和住宅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五)装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三、物业管理的日常运作

(一)物业服务企业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3、《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二)业主 1、《物权法》 2、《管理规约》(即《业主公约》) 3、《业主大会规程》 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物业管理服务 1、《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2、《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即33号令) 3、《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标准》 4、《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四)物业服务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3、《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4、《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五)公共事业收费 1、《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城市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六)维修基金

《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七)法律责任 1、《物业管理条例》 2、《民法》 3、《刑法》 4、《民事诉讼法》

全套物业管理制度汇编汇编

员工行为准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不断学习并强化自身的法律修养及道德情操。(二)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事,遵守公司纪律,积极地提高各项服务操作规程的实践性。 (三)员工须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努力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四)提供各项服务时,服务用语要规得体,做到微笑服务,对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及时汇报上级。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五)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六)不得有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物,对各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八)必须遵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 保安队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必须明了和掌握物业管理区各种保安设施如:对讲机、警钟、消防器材伸缩门等的操作和效能,熟记报警及公司值班。 三应熟悉物业管理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年龄、家庭成员职业。此等资料必须,不得泄露。 四应有礼貌的询问任何进入物业管理区的来访客人,做好进出入登记,如有怀疑,应与办公室取得联络。如访客携带可疑物品时,更须提高警觉。严禁衣衫褴褛和精神不正常者

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五在工作当中,不能因为任何原因与客户发生争吵,更不能谩骂、威胁、恐吓甚至殴打客户。 六听到住户呼救或发现可疑人员,须立即通知上级并封闭大门及其通道,以等待警方人员到场处理。切勿鲁莽采取行动。 七保安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对于重点安全区域保安要重点巡视,提高巡逻质量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八若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一)立即报案或通知上级,并维护现场秩序直至公安部门到达,遇有伤员(被害人、案犯)应立即抢救和监护。 (二)切勿移动、也不允许他人移动、触摸、践踏现场物品,协助公安部门保留证据,方便调查工作。 (三)向公安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罪案情况,如案发经过,与本案有关人物的相貌、衣着、有关的车牌号及坏人逃走方向等。 九服从命令听众指挥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保洁班岗位职责 一依据操作规程依时清洁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大厅、楼梯、电梯、停车场、雨水井、墙面等公共场所。 二告知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自产垃圾请放入物业公司指定地点,请勿置于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以免影响卫生。 三发现任何影响卫生的行为都有权利去制止,发现公共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及其他隐患的要及时报告上级。

物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解读

物业法律法规知识 物业法律法规知识 授课讲师:刘玉颜(物业半岛分公司经理) 标准课时:7小时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物业管理条例与物权法 1、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 2、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部分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1、业主 2、业主大会 3、业主委员会 第三部分前期物业管理与承接验收 1、前期物业管理 2、承接验收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的收费管理办法 1、物业服务费的构成 2、物业服务的定价制度 3、物业服务费的公示制度 4、物业服务的收费制度 5、物业服务费的酬金制 6、物业服务费的缴费责任 7、物业日常费用的收费制度 第五部分物业室内装修装饰管理 1、总则 2、主管部门 3、一般规定 4、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

物业法律法规知识 5、装修项目的申请与审批 6、申报递交的资料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8、物业服务的装修规约 9、装饰装修的委托与承接 10、装修装饰活动的环境影响 11、室内环境质量 12、室内装修的竣工验收 13、室内装修的保修 14、保修项目及期限 15、保修责任的例外 16、一些行为规约的处理规定 17、白蚁防治合同

前言相关的法律法规类型 1、《物业管理条例》 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5、《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6、《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8、《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9、《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0、《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1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1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13、《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 1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20、《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物业管理条例与物权法 1、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 1.1主体: (1) (2) (3) (4)

物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总表

物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总表

73部物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总表 序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 日期 生效 日期 1.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04 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7.8.262007.10.1 2.《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2010.10.142011.1.1 3.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04]1428号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 4.7.192004.10.1 4.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04.1.62004.1.6 5.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区)标 准及评分细则 建住房物〔2000〕0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5.252000.5.25 6.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2000年12月北京市爱国卫生 运动委员会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 会 2000.12.202000.12.2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2004.12.292005.4.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九届全国人代常委会2002.6.292002.11.1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第九届全国人代常委会第 二次会议 1998.4.29.1998.9.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008.10.282009.5.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会 2004.8.282004.12.1 12.《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 法》 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 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7.12.301997.12.30 13.公安部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86.5.131986.7.1 1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1.10.192002.5.1 1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 意见 安监管人字[2002] 124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2.12.182002.12.18 1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 则 AQ/T9002-200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 2006.9.202006.11.1 17.《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保密管理规定》2000.1.1国家保密局国家保密局2000.1.12000.1.1 18.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93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01.011993.01.01 19.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1997.01.01 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国家环境保护局1998.1.11998.1.1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91年第5号令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5.241991.7.1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91年第5号令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7.121989.9.1 23.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环发[2003]143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8.262003.8.26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课程主题:树立物业管理法律意识 课程内容: 一、物业管理法律基础知识 二、物业管理实用法律法规 三、物业管理纠纷及解析 一、物业管理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的概述 1.对法的认识 法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无处不有;法既在规范人们的行为,又在约束人们的行为,掌握法律,扬起你的法律武器。 一部法律的诞生,意味着一种精神权威的树立;一种政治价值的确认;一种美好秩序的奠基;一种善良愿望的匍匐。 古希腊先哲伯拉图说过,法律不可能发布一种既约束所有人,同时又对每个人都真正有利的命令。因此,为了我们共同的对于有序资产的渴望,每个人、每个单位、每个组织都必须比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调整自己个别需求和实际行动 2.法的定义与基本特征 狭义定义: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规范性立法文件。 广义定义: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通常称为法,包含在以下的基本特征之中。 ①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②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③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④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 ⑤人们行为的特殊规范。 3.物业管理法的渊源(表现形式) 1)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时间:生效失效的时间及溯及力 法律效力—指法的适应范围空间:地域范围

对人:不同的人,法律上的约束力 2)法律: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立法文件 特点:①法律效力;②上法院打官司的证据; 3)行政法规: 制定:由国务院制定; 4)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 ●较大城市 ●国务院认定的城市 以上这些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颁布 5)规章: 分两类: 一类:国务院下属部、委、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可以颁布命令、办法、决定; 另一类: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它们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规章 特点: a行为规范,具有可操作性; b在司法中起“参考”作用。 6 )司法文件 为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许多司法解释,作为立法的补充和执法的依据。 7)政策文件 为适应改革的需要,以及考虑到立法条件的不成熟,中共中央、国务院分布过许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的政策文件,作为处理房地产问题的依据。 4.常用的办理物业管理案件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参考教材) 5.如何运用法律法规? 1)母法大于子法; 2)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后出台的法律效力大于先出台的; 3)条文、条款的理解。 (二)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含义 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举例说明 2.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清单(2015-1-14)

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序号名称生效时间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10-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01.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07-0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0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01-0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1-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01 8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2007-08-26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10-01-01 10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1-24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7-11-26 12 人事部、建设部—《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2005-12-0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2011-01-01 14 建设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2003-06-26 15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2004-10-1 16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4-07-19 1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2014-12-17 18 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2007-10-1 19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06-30 20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2-05-01 21 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12-04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06-01 23 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1999-11-01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 治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4-07-20 25 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2003-06-26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 会指导规则》 2010-01.-01 27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7-10-01 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2009-10-01 30 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3-09-01 31 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2012-12.01 32 江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1998-01-01

物业费收费依据法规汇总

物业费收费依据法规汇总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4、《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规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2、《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3、《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4、《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5、《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6、《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法律培训心得

物业法律培训心得 经过这次的物业法律培训,改变以前的管理,向品质生活靠拢,认真贯彻"从心出发,用心发现,无微不至,尽善尽美"!将龙庭的物业服务提升到新的高度,在此分享心得。下面是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物业法律培训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法律培训心得篇1 20xx年5月20日,时代管理处对所属部门进行关于"团队精神"为主题的培训,通过本次培训来增强管理处各部门、人员的凝聚力、竞争力,加强全体员工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大力推进了管理处的组织化、人性化管理。 团队,不仅仅是一个集体,而是由一些具有共同信念的员工为达到共同目标而组织起来的。在团队中,人们可以获得和使用更多的不可言传的知识,价值观念和文化特质,它们往往是决定命运的东西,团队成员之间有着相同或相近的态度和价值取向,通过沟通和交流,能够善意地协调、默契协作、互补互助。同时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团队中的一份子,我们的利益与团体惜惜相关,互相影响,也许一个不经意的错误就有可能导致全体的失败,就如《细节决定成败》中所提到的1%的错误会导致100%的失败,这就要求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要关心团队、忠诚于团队,在团队中学习和提高,保持目标、方法的高度一致,勇于进取,敢于负责,甘于奉献,为团队的发展创造最大的价值。 信任在团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将团队成员联系在一起了

"强力剂",团队成员之间要高度信任,彼此之间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经常沟通,对存在的歧义认真去探讨、分析,提出合理的建议,杜绝以自我为中心,自我感觉,而不感受队友、同事的想法。在沟通过程中讲究沟通的技巧、沟通的方法,要让所有的队员明白你的意图和你所要表达的效果,以及怎样去表达等等,管理者也要对团队的成员充分信任,鼓励员工参与决策并不断提高个人的能力。 积极的协调、默契配合,是一个团队发展所必需的条件之一。不管是做游戏也好,工作也好,只有我们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使我们的团队力量发挥最大的效用,同时也要我们无条件地服从上级领导的决策,积极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认真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各项工作,一切以大局为重,一切以集体为重,凡事三思而后行,不利于团队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建立良好的内部、外部关系,通过团结协作,把自己融入团队,视团队的成功为自己的成功,同时个体的成功也是团队成功的组成部分。 团队精神是团队成员共同认可的一种集体意识,是团队成员理想信念的体现,具有凝聚力和号召力,树立团队精神,以实现目标为共同愿望,首先要统一思想,同心同战,配合默契,分工合作,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齐心协力,在集体奋斗中发挥个人才智,拧成一股绳,推动团队前进,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凝聚力,消除内部损耗,居安思危,形成团队优势,从而发挥整体效能。 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对团队精神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测试习题及答案

欢迎阅读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测试题(二) 出题人:李门隆答题时间:120分钟阅卷人: 姓名:时间:地点: 一、 单项选择题:(共10分) 1、目前,狭义的物业管理法律是指()。 A.物业使用人 B.物业所有权人 C.占有人 D.管理人 6、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经营性收益属于()所有。 A.全体业主 B.物业服务企业 C.开发建设单位 D.居民委员会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A.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B.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C.小区管理办公室 D.物业管理协会 8、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 A.委托协议书 B.临时委托合同 A.按照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B.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C.对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D.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4、业主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所应承担的义务为()。 A.按照本来用途和使用目的使用专有部分 B.维护建筑物的安全和外观美观 C.不得随意变更通过专有部分的用于维持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各种管线 9、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 A.协商 B.调解 C.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 D.仲裁、诉讼 10、物业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 A.移交物业资料 B.查验物业共用部位 C.查验物业公用设施设备 D.物业专有部位

三、选择题:(共10分) 1、《物权法》的颁布使我国有了一部统一的专门的物业管理法。() 2、在我国,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构成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物业管理行为其实就是一种提供物业公共性服务商品的行为() 4、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有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 2、业主;(3分) 3、物业服务合同;(4分) 五、简答题:(共20分) 1、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义务;(5分) 2、《物业管理条例》中的基本制度有哪些?(5分)

上海物业管理法规条例全集

上海物业管理法规条例全集 附件: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 《物业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三年六月八日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

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物业管理法规问答题

一、名词解释 1、物业管理法规: 2、物业管理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对物业管理中某一类具体关系或某一具体活动进行调整的行为规范。 3、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指由国家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在物业管理及相关活动中主体相互之间形成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4、物业管理法律责任:是指物业管理活动的民事主体、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自己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行为应该承担的具有国家强制性和不利性的法律后果。 5、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用益物权人或占有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6、酬金制: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7、包干制: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有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8、管理规约:是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使用、维护、管理等涉及业主共同利益事项的,对全体业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自律性规范。 9、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10、物业管理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

门相互之间在物业管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活动中,因对同一项与物业有关或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有相互矛盾(对立、对抗)的主张和请求,而发生的争执。 二、简答: 1.什么是物业管理法规?其调整对象有哪些? 2.请说出10个你熟知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1、《宪法》 2、《民法通则》 3、《物权法》 4、《物业管理条例》 5、《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6、《城市异产毗连房地产屋管理规定》 7、《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8、《住宅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9、《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10、《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6.试述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结构。 (1)假定——物业管理法律规范适用的前提。 (2)处理——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核心。 ( 3 ) 制裁——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保证。 9.简述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其主体有哪些?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者缺一不可,故称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1)业主(2)非业主使用人(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4)开发商(5)物业服务企业(6)物业管理协会(7)行政管理部门(8)其他相关机构 13.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素有哪些? (1)存在法律责任主体(2)违法者主观上有过错(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全国通用 物业法律法规汇总

物业法律法规汇总 一、前期介入 二、前期物业管理 (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二)签订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三)接管验收 1、《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2、《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四)质量标准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4、《商铺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说明书制度规定》(五)装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三、物业管理的日常运作 (一)物业服务企业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3、《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二)业主 1、《物权法》 2、《管理规约》(即《业主公约》) 3、《业主大会规程》 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物业管理服务 1、《城市遗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2、《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即33号令) 3、《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标准》 4、《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定细则》(四)物业服务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物业收费管理办法》 3、《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4、《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五)公共事业收费 1、《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城市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六)维修基金

《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七)法律责任 1、《物业管理条例》 2、《民法》 3、《刑法》 4、《民事诉讼法》

物业法律法规精彩试题及问题详解

1、小区业主的表决权约定在(B)中: A、业主规约; B、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C、物业服务合同 2《物权法》属于:(A) A、民法; B、经济法; C、商法 3从法律上讲,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是:(A) A、平等的; B、物业公司有管理权; C、视情况而定 4下列什么建筑不需要交纳维修资金:(C) A、车库; B、会所; C、未分摊面积的业主地下室 5、甲系某小区业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甲可以放弃自己的业主权利,不支付物业费; B、甲对自己的专有部分享有权利,因为甲是小区业主,所以对一切其他部分也享有相应的权利; C、甲对专有部分外的公共部分享有所有权; D、无论甲是否放弃其权利,甲均需履行相应的义务 6下列事项中,属于业主共有的是:(C) A、建筑区划内的道路; B、建筑区划内的绿化; C、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物业服务用房; D、小区内的地下车库 7下列关于小区车库的说法正确的是:(C) A、为解决现在的停车难问题,小区内的车库应该对社会开放,对小区业主与社会车辆一视同仁; B、小区道路场地,如用来停放车辆的可以出售; C、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方式约定; D、物业公司对车库的用途有支配权,可以对社会出租以增加物业公司的收益 8下列事项中,不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的是:(D) A、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C、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

D、由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一致拒绝交纳物业费 9甲有在某小区内有一处物业,产证上的用途表示该物业为商住两用,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如果管理规约约定该住宅仅为居住使用,则甲无权将该物业变更为商用; B、甲欲将其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开餐厅,则需得到其隔壁邻居的同意; C、甲欲将其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开餐厅,则需得到其楼上邻居的同意; D、甲欲将其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开餐厅,则需得小区全体业主的同意。 10某小区拟解聘现有的物业管理机构,则下列关于业主表决情况的说法正确的是:(C) A、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B、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C、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D、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11甲入住了某小区,一段时间以后,该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如甲为业主委员会主任,则甲可以独立决定小区管理中的某些事项; B、如甲不是业委会委员,则对于业委会作出的决定,甲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遵守; C、对业委会作出的决定损害了乙的利益,甲作为小区一员,有义务提请法院予以撤销; D、业委会作出的决定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12对于维修资金的说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B、经业主共同决定,可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C、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D、维修资金是物业费的组成部分,按日常支出情况从物业费中划取 13在下列民事关系中不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D)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顶上,引起纠纷; C、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剧减,引起纠纷; D、甲家与乙家相邻,甲家的猫闯入乙家,打碎乙家的花瓶,引起纠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79号《物业管理条例》于(B)起施行。 A、2003年8月1日; B、2003年9月1日; C、2003年10月1日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0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于(C)起

物业法律法规培训心得

物业法律法规培训心得 通过物业法律法规培训,能够提高物业管理者对团队的成员充分信任,也在不断的提高物业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物业法律法规培训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法律法规培训心得篇1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保安工作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保安员(包括车管)约占物业管理人数大部分。这意味着相当一部分的服务工作必须由保安来展开,小区的文明、安全必须通过保安工作来实施予以保证。在住宅小区中的保安员工作内容很多,不仅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还要协调其它清洁、绿化、维修等服务,许多装修违章也需要保安员出面。现小区面临较突出问题是小区车辆多停车位少,车主停车难意见大、态度不好。如果处理不当易跟车主产生纠纷。针对此公司组织保安部人员参加由专业律师给大家进行的一次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主要是提高保安员的遇事处事能力和素质培养,从而更好的完成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这次学习使我们受益非浅,更使我们知道做好一名保安员应该具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职责素质。通过培训使全体保安员了解物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严明保安纪律,提高保安综合业务素质,树立良好保安形象,为维护小区的正常安全、生活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通俗易懂的案例进行探讨从中得到启发。为以后在实际工作中扎下良好基础。

希望公司能多举办类似培训课程的机会,以提高保安综合业务素质。如对业主(事主)沟通的实际操作技巧和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化解、处理步骤、分析等科目,进一步的加强培训使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和处理能力,更好的为业主和公司服务。 物业法律法规培训心得篇2 经过公司领导的精心筹划与各职能部门的协同下,物业总公司于2月27号在会馆员工之家,对我们物业 班组以上的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细致的培训。无论从工作的细节还是人生的规划上都让我们受益颇多。让我们从专业化,从责任感,从规范化的管理等都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在这里向公司的领导能够给予我们这样学习的机会,为这方面培训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深深的感谢,我们需要公司给我们展示自我的机会与平台,但更希望公司给予我们提升所需要的学习的机会,让我们认识我们的差距与不足,让自己变得更加的职业,让我们更加的专业为公司服务。 聂总的培训,告诉我们要不断的学习,给自己更多的历练机会。人的差距不是按年龄来划分的,而是毕业后日积月累的知识的累积,然后将知识转化为技能。对于半路出家的我更应该不断的给自己充电,学习相关的法律法律,学习相关的管理知识等。给自己制定好自己的人生规划,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结合!“无目标,没进步”练好基本工,然后朝着目标执着前进。气度决定格局,素质决定命运。职业物业人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形象与谈吐!金正昆教授的讲座让我们懂得啦 沟通的禁忌以及初次见面的社交礼仪,使我们在社交场合中交往更加的职业,为避免出现社交的尴尬而闹出笑话。邓总与朱总的专业知识

物业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 一、概述 1、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2、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四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二、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自治性组织,是物业管理区域最高权利组织。业主大会是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群众团体和物业监督管理组织,也是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实施自治自律管理的组织。 【法律法规】 《物权法》 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

物业法规学习培训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成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物业法律法规学习 培训人:XXX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成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0年新实施的法律、新法规 p《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章85、87条) p《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564号令,2009年10月13日颁布,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章13—18条) p《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住房〔2009〕274号”文件,2009年12月1日颁布, 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p《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部第112号令,2010年2月3日颁布实施(第三、四章) p《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0]15号”,2010年11月18日起施行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成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0年新实施的法律、新法规 p《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 年7月1日起施行 p《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第586号令,2010年12月20日修改,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p《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号令,2010年12月1日颁布,2011年2月1日起施行p《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房[2010]165号”文件,2010年10月14日颁布,2011 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成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2011年新实施的法律、新法规 p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011年3月1日开始实行

物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解读

物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 解读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物业法律法规知识授课讲师:刘玉颜(物业半岛分公司经理) 标准课时:7小时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物业管理条例与物权法 1、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 2、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部分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1、业主 2、业主大会 3、业主委员会 第三部分前期物业管理与承接验收 1、前期物业管理 2、承接验收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的收费管理办法 1、物业服务费的构成 2、物业服务的定价制度 3、物业服务费的公示制度 4、物业服务的收费制度 5、物业服务费的酬金制 6、物业服务费的缴费责任 7、物业日常费用的收费制度 第五部分物业室内装修装饰管理 1、总则 2、主管部门 3、一般规定

4、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 5、装修项目的申请与审批 6、申报递交的资料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8、物业服务的装修规约 9、装饰装修的委托与承接 10、装修装饰活动的环境影响 11、室内环境质量 12、室内装修的竣工验收 13、室内装修的保修 14、保修项目及期限 15、保修责任的例外 16、一些行为规约的处理规定 17、白蚁防治合同 前言相关的法律法规类型 1、《物业管理条例》 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5、《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6、《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8、《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9、《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0、《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1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1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13、《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 1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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