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级会计实务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解析4含答案

2018年高级会计实务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解析4含答案
2018年高级会计实务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解析4含答案

2018年高级会计实务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解析4含答案

甲公司为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0×8年与企业并购有关的情况如下:

(1)甲公司为取得B公司拥有的正在开发的X房地产项目,20×8年3月1日,以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对价购买了B公司35%有表决权股份;20×8年下半年,甲公司筹集到足够资金,以现金20000万元作为对价再次购买了B公司45%有表决权股份。

(2)甲公司为进入西北市场,20×8年6月30日,以现金2400万元作为对价购买了C公司90%有表决权股份。C公司为20×8年4月1日新成立的公司,截止20×8年6月30日,C公司持有货币资金26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7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万元。

(3)甲公司20×7年持有D公司80%有表决权股份,基于对D公司市场发展前景的分析判断,20×8年8月1日,甲公司以现金5000万元作为对价向乙公司购买了D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从而使D公司变为其全资子公司。

假定本题中有关公司的所有者均按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不考虑其他情况。

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20×8年上述并购是否形成企业合并?如不形成企业合并的,请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与解释】

1、甲公司20×8年两次合计收购B公司80%有表决权股份形成企业合并。

2、甲公司20×8年收购C公司90%有表决权股份不形成企业合并。

理由:C公司在20×8年6月30日仅存在货币资金,不构成业务,不应作为企业合并处理。

3、甲公司20×8年增持D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不形成企业合并。

理由:D公司在甲公司20×8年收购其20%有表决权股份之前已经是甲公司的子公司,不应作为企业合并处理。

或:该股份购买前后未发生控制权的变化,不应作为企业合并处理.

2018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公式大全

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公式大全 第二章一企业投资二融资决策与集团资金管理1.净现值法的计算公式 NPV=CF0+CF1(1+r)1+CF2(1+r)2+ +CFn(1+r)n=en t=0CFt(1+r)t式中:NPV为净现值二CFtCFt为各期的现金流量三2.内含报酬率法(IRR) 内含报酬率指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的现值的折现率三即现值(现金流入量)=现值(现金流出量),其计算公式为:NPV=ent=0CFt(1+IRR)t=0 3.利用插值法计算出IRR的近似值举例:IRR=15%一NPV=-7.24;一IRR=x一一NPV=0;一IRR=14%一一NPV=7.0915%-x15%-14%=-7.24-0-7.24-7.09 注:考试会给定几组IRR和NPV,只要选择NPV一正一负与0临近的两组数据,利用上面的原理计算即可三 4.修正的内含报酬率法(MIRR)方法一: MIRR= n回报阶段的终值投资阶段的现值-1说明:投资成本的终值(以 1+修正的内含报酬率 折算)=报酬的终值(以 1+资本成本率 折算)三 方法二: MIRR= n回报阶段的现值投资阶段的现值?1+折现率()-1说明:投资成本的终值(以 1+修正的内含报酬率 折算)=报酬的终值(以 1+资本成本率 折 算)三注:方法一与方法二原理相同,修正的内含报酬率与内含报酬率不同之处是在于投资成本在计算终值时,一个是按资本成本率折算,一个是按内含报酬率折算,而报酬均按资本成本率折算终值与现值三5.现值指数法(PI) PI=en t=1CFt 1+r()tCF0式中:r为资本成本,现值指数是未来现金流入现值与现金流出现值的比率,亦称获利指数法二贴现后收益/成本比率三6.投资收益法(ARR)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企业招聘不得有性别歧视 某公司因扩大生产,需要招用5名技术工人。但在招聘条件中记载要求男性,谢绝女性。结果在招工当天,遭到不少女性的投诉,要求劳动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招工歧视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评析】《就业促进法》要求保障男女平等的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建议:企业的招聘条件必须公平、平等,在具体的录用过程中可做适当筛选和技术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6条、27条、62条.doc 【案例二】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企业面临风险 甲公司因工作急需招聘录用了工程师乙,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突然接到一封律师函:乙原来与丙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甲立即解除与乙的劳动关系并处理善后事宜,否则将追究甲公司和乙的连带责任。 【评析】招聘录用时应要求应聘者提供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要求员工承诺若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否则,聘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将面临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三】应聘者提供假学历,企业可以解除合同

甲公司录用了工程师乙,录用条件中明确了研究生学历要求,乙在应聘时也提供了相应学历证件,并在登记表中注明学历层次。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偶然得知乙的研究生学历系假的。公司要求与乙解除劳动关系。 【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凭借假学历签订劳动合同,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注意,甲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录用乙时,并不知道其研究生学历是假的,并且据此录用了他。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26、39条.doc 案例四】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公司招聘录用了王某,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一个半月后,王某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车间主任将考核的依据和材料于当月底转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考虑解除合同。在第3月的第2天,公司通知王某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庭裁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评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2年的劳动合同试 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部分无效。虽然在2个月内公司已经证明王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公司的解除决定是第3个月作出的,此时已经不在试用期内。如要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必须证明王某不胜任工作岗位,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 建议: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限的约定要合法,试用期的考核要及时作出,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加强职能合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19、21、39条.doc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1 2003年9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 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 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5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 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 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 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 理公司于2004年11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 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 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 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 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 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4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 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 000万元,第二期支付3 000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 时支付5 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 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04 年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案例3.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 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 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 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 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 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 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V 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

2018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实务》精选习题及答案三含答案

2018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实务》精选习题及答案三含答案 甲单位为一中央级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5年7月,甲单位审计处对该单位2015年上半年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了检查,并组织召开了由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机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就检查中关键的如下事项进行沟通。 (1)2015年1月甲单位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自有的某房产作为抵押物为下属A事业单位提供担保。由于资产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且未取得款项,所以财务处刘某未作处理。 (2)2015年3月甲单位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某实验室出租给乙公司,乙公司于2015年6月支付3个月使用费100万元。(3)2015年 3月甲单位购买设备,价款200万元,3月15日向卖方(B公司)支付50%的预付款,B公司收到预付款后,应当于6月15日将设备运抵甲单位并负责调试成功,甲单位于验收合格当日支付剩余50%价款。6月15日会计处理为经费支出增加100万元,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减少100万元。 (4)2015年4月盘亏存货10万元,甲单位会计处理为资产基金(存货)和存货同时减少10万元。

(5)2015年5月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总价款100万元,本期以银行存款支付20万元,剩余款项在以后期间每年支付20万元。甲公司取得固定资产并支付款项时,固定资产和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增加100万元;同时经费支出增加20万元,银行存款减少20万元。 要求: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规定,针对事项(1)、(2)逐项指出其中的不当之处,并分别说明正确的处理;针对事项(3)至(5),逐项判断甲单位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写出正确的处理。 【答案】 (1)事项(1)中不当之处:将自有的某房产作为抵押物为下属A事业单位提供担保。 正确的处理:甲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事项(2)中不当之处:甲单位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某实验室出租给乙公司。

合同法案例分析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法案例分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了一份布料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提供10000米高档布料,分两次在3个月供货,服装厂收到全部货物后向纺织厂支付100万元价款。纺织厂在提 供了第一批布料后发现,服装厂资产状况严重恶化,涉及大量诉讼案件,且均系败诉方,已无能力 履行100万元给付义务。而且,还发现服装厂不断以低价向外转移财产。纺织厂便决 定停止向服装厂供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服装厂则认为纺织厂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承 担违约责任。请问: (1) 纺织厂是否违约? (2) 纺织厂行使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应依照何种程序行使? 答:1:纺织厂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服装厂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就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终止履行合同,其行为不构成违约 2:纺织厂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及纺织厂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偿债能力降低才能通知对方暂时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合同后 可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担保,如果对方还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 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 页,派人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发放。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 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欢迎广大顾客惠顾。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买到2000多元。15岁的中学生丙发现这个商 场的电脑很便宜。 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的价格 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不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 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 商场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 请问: (1) 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 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 (3) 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 答:1:是要约,因其具有缔约目的,具有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法律要求 2: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受损失的一方享有撤销权,甲商场 可以请求变更式撤销该买卖合同,由于甲商场有过错,如应撤销该合同而给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该合同超出了丙的行为能力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不能确定实施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丙的父母现有拒绝追认的权力,该合同因父母的拒绝而归于无效。 甲公司与乙公司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 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 法院。 请问: (1)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 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2018年高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企业并购》章节练习题及答案含答案

2018年高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企业并购》章节练习题及答案含答案 第六章企业并购 一、案例分析题 1、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国内冰箱等制冷产品的生产商。2012年9月,甲公司准备收购乙公司全部股权。甲公司的估计价值为50亿元,乙公司的估计价值为20亿元。甲公司收购乙公司后,两家公司经过整合,价值将达到80亿元。乙公司要求的股权转让价为24亿元。甲公司预计在收购价款外,还要发生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财务顾问费、职工安置、解决债务纠纷等并购交易费用1亿元。 要求:从财务管理角度进行并购决策。 【正确答案】(1)计算并购收益和并购净收益 并购收益=80-50-20=10(亿元) 并购溢价=24-20=4(亿元)

并购净收益=10-4-1=5(亿元) (2)作出并购决策 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后能够产生5亿元的并购净收益,从财务管理角度分析,此项并购交易是可行的。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并购流程”知识点进行考核】 2、甲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钢铁的A股上市公司,其母公司为XYZ集团公司,为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甲公司并购了乙公司。乙公司是XYZ集团公司于2000年设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生产和销售钢铁。2007年6月30日,甲公司为实现“立足华北、面向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发展战略,采用承担乙公司全部债务的方式收购了乙公司,取得了控制权。 要求:指出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横向并购还是纵向并购,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横向并购。

理由: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属于横向并购。甲公司和乙公司属于生产和销售钢铁的公司,其并购属于横向并购。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并购类型”知识点进行考核】

合同法案例分析复习参考

案例分析复习参考 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 1 万 5 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 11 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 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 54 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 58 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 54 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 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 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 3 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3.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 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 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1)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2)为什么? 答题要点:(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2)依据《合同法》第 10 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第44 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 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4.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 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1)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 ( 2 )为什么? (3)此案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 (2)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5条。果品公司给农场的传真 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 ( 3)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农场败诉,果品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5.某制衣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高档毛衣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机织设备。双方本应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由于乙方说没关系,表示肯定能够在两个月内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至顺利生产,故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两个月后,乙方准时将设备送到甲方,并进行了安装调试。在安装完毕之后的试生产过程中,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请乙方的专业人员又进行了两次调试,但故障仍未排除,于是,甲方以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为由,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并退货。

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了一份布料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提供10000米高档布料,分两次在3个月供货,服装厂收到全部货物后向纺织厂支付100万元价款。纺织厂在 提供了第一批布料后发现,服装厂资产状况严重恶化,涉及大量诉讼案件,且均系败诉方,已无能力履行100万元给付义务。而且,还发现服装厂不断以低价向外转移财产。纺织厂便决定停止向服装厂供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服装厂则认为纺织厂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 (1)纺织厂是否违约? (2)纺织厂行使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应依照何种程序行使? 答:1:纺织厂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服装厂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就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终止履行合同,其行为不构成违约 2:纺织厂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及纺织厂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偿债能力降低才能通知对方暂时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合同后可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担保,如果对方还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 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页,派人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发放。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欢迎广大顾客惠顾。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买到2000多元。15岁的中学生丙发现 这个商场的电脑很便宜。 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的价格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不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 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商场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 请问: (1)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 (3)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 答:1:是要约,因其具有缔约目的,具有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法律要求 2: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受损失的一方享有撤销权,甲商场可以请求变更式撤销该买卖合同,由于甲商场有过错,如应撤销该合同而给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该合同超出了丙的行为能力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不能确定实施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丙的父母现有拒绝追认的权力,该合同因父母的拒绝而归于无效。 甲公司与乙公司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请问: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民法重点合同法案例及分析

一、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1. 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间,余下3间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

问题: 1.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 该6间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 2.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亦有效。 3.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履行不能,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4.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 5.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不能。因该赔偿金是专属于曹某自身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权。 该古董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

【2018年高级会计实务模拟题】 高级会计实务教材pdf

《【2018年高级会计实务模拟题】高级会计实务教材pdf》 摘要:1.(1)第一项改革措施存在的风险:甲公司在非洲等新兴市场开展经营,以本地货币计价,以美元结算交易,可能由于汇率波动而产生汇率风险(或:外汇风险),2.企业应当在分析了相关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后(1分),结合风险承受度(1分),权衡风险与收益,制定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策略的选择与企业风险偏好密切相关(1分),应当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 甲公司为一家以汽车制造为主业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实现经济效益的大幅提高和公司品牌影响力的持续扩大,甲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召开董事会,就下一阶段“走出去”、大力开拓海外市场的有关改革措施作出如下决议: (1)积极开拓非洲等新兴市场,选择政局稳定、市场前景良好的部分国家开展经营,将产品和服务拓展到上述地区,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根据公司境外经营的统一政策,产品和服务以本地货币计价,同时交易以美元结算。 (2)加大研发力度,以培育享誉国际的自主品牌为目标,充分利用公司高素质的研究团队和丰富的研发资源,在整车开发、新能源应用、零部件及配件技术自主化等涉及汽车制造的各个技术领域启动全方位研发工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有所突破。 (3)开通国际网络营销渠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国际知名信息技术提供商,要求承包方在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协议的基础上,根据本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开发设计网络营销平台,并委托其全权负责该平台的运营和管理工作,从而让公司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市场开拓和品牌推广。 (4)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报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兼并重组境外的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和部分下游销售平台,更好地整合当地资源;同时,利用境外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大力开展衍生金融产品投资,以获取投资收益。 (5)在开拓海外市场的同时,不断夯实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作用,审计委员会2/3以上成员由执行董事兼任。

合同法案例解析答案

合同法案例解析答案 建筑公司向四家水泥厂所发电文内容具体确定,并标明一经承诺原意受此约束,故构成要约。甲水泥厂余10月11日以吨价310元,祥建筑公司发运325号矿渣水泥100吨的行为构成有效承诺,故建筑公司应履行合同义务,接受水泥并支付货款,否则应对甲厂承担违约责任。丙水泥厂10月,15日以吨价320元,祥建筑公司发运325号矿渣水泥100吨,由于改变要约中的价款,故属于新要约。建筑公司不接受该批水泥,则双方的合同未成立。建筑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丁水泥厂于10月20日像该建筑公司发运325号矿渣水泥100吨,超过了邀约的有效期限,故构成新要约。建筑公司不接受该批水泥,则双方的合同围城里。该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洗衣机厂的发函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洗衣机厂的发函内容符合要约的定义。 2、商场的回函属于反要约。因为在回函中商场对洗衣机厂发出的要约的价格做出来变更,即做了实质性的改变,故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

3、商场的.行为不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也不是承诺。 4、合同并未成立。因为洗衣机厂提出要求商场自行提货,不是承诺,而是要约。在这个要约中设定了承诺的期限,而商场并未在承诺期限的范围内发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所以洗衣机厂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或履行合同。应判决商场败诉 我国《》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第一份合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被告没有履行其作为债务人的义务,被告当然应向原告负责。 既然根据两份合同,棉纱厂都负有向原告交货的义务,那么原告有权直接请求第三人(棉纱厂)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损失;而根据第一份合同,被告亦应当向原告承担违约责任。在贸易商场及棉纱长都应向原告负责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它们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对原告来说,不能因为贸易商场及棉纱厂都应当负责,而使其获得双倍赔偿。 1、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约顺序,先履约一方未履行的,后履约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的,后履约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

2018高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案例分析预习题及答案3含答案

2018高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案例分析预习题及答案3含答案 甲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控股的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A公司在2005年的年报中声明,公司2005年营业收入25 000万元,税后利润1600万元,主要经营的业务范围为石油贸易中的重油、原油、石化产品和石油衍生品。公司在航空用油的生产中有独特的技术特点,在国际市场中占有很大的份额,市场前景乐观。同时在衍生市场中经营期货交易和外币交易。2008年,A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所递交申请,由于公司在衍生品交易中蒙受巨额亏损,不得不申请停牌,引起市场哗然。 甲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组成专门的审查小组,对A公司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对于A公司发生巨额损失的原因,分析主要来源于以下四个方面: (1)董事会。A公司董事长由集团公司张副总经理兼任,但是其主要的精力集中在集团公司的经营业务上,对于A公司的经营难以顾及。并授权将A公司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全部交给A公司的管理层负责。由于比较信任自己的亲属,张副总经理安排自己的妹夫李某担任A 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2)经理层。A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长期由李某担任,由于董事长的信任和缺少管理,李某在决策和管理上拥有不容质疑的绝对权力。对于集团连续三次派任的财务部经理,李某均可以随时调任他职,并坚持任用自己认为可靠的人员担任财务部经理。同时,李某私自授权证券部门全权负责期货交易的全程业务,.要求其利用场外的期权交易来填补期权交易的亏损,既没有向董事会报告,也没有采用任何形式予以披露。 (3)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由A公司首席执行官李某兼任。受到李某的制约,内部审计部门没有定期向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即使偶然的报告工作,也仅仅是简单的内容的重复,报喜不报忧。 审查小组根据发现A公司存在的问题,向甲集团公司提交了审查报告,针对A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甲集团公司召开了集团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子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在讨论过程中,有关人员发言要点如下: 甲集团公司董事长何某:A公司内部控制薄弱给企业和国家财产均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教训极其深刻,也非常值得反思。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今后要将内部控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将保护资产安全作为唯一的目标来抓。

2018年高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章节习题及答案15含答案

2018年高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章节习题及答案15含答案 甲公司为一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9年6月份发生了下列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交易和事项: (1)6月1日,由甲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乙公司因陷入严重财务困难无法支付到期贷款本息2000万元,被贷款银行提起诉讼。6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甲公司不服判决并决定上诉。6月30日,甲公司律师认为,甲公司很可能需要为乙公司所欠贷款本息承担全额连带偿还责任。甲公司在20×9年6月1日前,未确认过与该贷款担保相关的负债。 (2)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表明,20×8年12月销售给丙公司的A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丙公司根据合同规定要求甲公司赔偿50万元。甲公司经确认很可能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估计赔偿金额为50万元。甲公司20×8年12月向丙公司销售A产品时,已为A产品的产品质量保证确认了40万元预计负债。鉴于甲公司就A产品已在保险公司投了产品质量保险,6月30日,甲公司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30万元,甲公司尚未向丙公司支付赔偿款。

(3)6月15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的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丁公司生产B产品1万件,售价为每件1000元,4个月后交货,若无法如期交货,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丁公司支付违约金。但6月下旬原油等能源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上升,甲公司预计B产品生产成本变为每件1100元。至6月30日,甲公司无库存B产品所需原材料,公司计划7月上旬调试有关生产设备和采购原材料,开始生产B产品。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1.请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上述交易和事项对20×9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2.请分析计算上述交易和事项对甲公司20×9年上半年利润的总体影响金额。 【分析与解释】 1.(1)对于交易事项1,会导致甲公司20×9年上半年负债(或预计负债)增加2000万元,利润总额减少(或营业外支出增加)2000万元。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 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水泥短缺。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受了货物。B水泥厂后发货100吨,遭到拒绝。因为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 分析: 本案函件内的信息符合一个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构成要约,在有效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应收到该要约的约束。B水泥厂以该建筑工厂公司函件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使得在该建筑工程公司和B水泥厂之间成立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所以当事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 《合同法》 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1条承诺要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

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后来,江 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 分析: 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是有 欠缺的。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单位已然 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双方履行与接 受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 《合同法》 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里的条款并非都是有效的 案例: 某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了管理合同,每个月住户缴纳60元管 理费,物业负责小区的卫生、治安,但车辆丢失的,物业概不负责。李某的摩托车放小区内被偷,物业以合同实现约好为由,决绝赔偿。分析: 物业没有履行“提醒注意”及“维护治安”的义务,也没有对 合同进行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构成违约。合同免除了物 业的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 的条款。物业应向被盗者赔偿,可以向盗车者追偿。

合同法案例解析答案[工作范文]

合同法案例解析答案 一、水泥购销案 建筑公司向四家水泥厂所发电文内容具体确定,并标明一经承诺原意受此约束,故构成要约。甲水泥厂余10月11日以吨价310元,祥建筑公司发运325号矿渣水泥100吨的行为构成有效承诺,故建筑公司应履行合同义务,接受水泥并支付货款,否则应对甲厂承担违约责任。丙水泥厂10月,15日以吨价320元,祥建筑公司发运325号矿渣水泥100吨,由于改变要约中的价款,故属于新要约。建筑公司不接受该批水泥,则双方的合同未成立。建筑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丁水泥厂于10月20日像该建筑公司发运325号矿渣水泥100吨,超过了邀约的有效期限,故构成新要约。建筑公司不接受该批水泥,则双方的合同围城里。该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天鹏洗衣机 1、洗衣机厂的发函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洗衣机厂的发函内容符合要约的定义。 2、商场的回函属于反要约。因为在回函中商场对洗衣机厂发出的要约的价格做出来变更,即做了实质性的改变,

故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 3、商场的行为不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也不是承诺。 4、合同并未成立。因为洗衣机厂提出要求商场自行提货,不是承诺,而是要约。在这个要约中设定了承诺的期限,而商场并未在承诺期限的范围内发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所以洗衣机厂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或履行合同。应判决商场败诉 三、20xx年棉纱案例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份合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被告没有履行其作为债务人的义务,被告当然应向原告负责。 既然根据两份合同,棉纱厂都负有向原告交货的义务,那么原告有权直接请求第三人(棉纱厂)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损失;而根据份合同,被告亦应当向原告承担违约责任。在贸易商场及棉纱长都应向原告负责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它们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对原告来说,不能因为贸易商场及棉纱厂都应当负责,而使其获得双倍赔偿。 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练习试题十五含答案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练习试题十五含答案 【案例分析】甲公司为国有大型集团公司,实施多元化经营。为进一步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该集团正在稳步推进以“计划—预算—考核”一体化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提升活动,旨在“以计划落实战略,以预算保障计划,以考核促进预算”,实现业务与财务的高度融合。 (1)在2018年10月召开的2019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启动会议,部分会议纪要如下: ①明年经济形势将更加复杂多变,“稳增长”是国有企业的重要责任。结合集团发展战略,落实董事会对集团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预算的总体要求,即:营业收入增长10%,利润总额增长8%。②2018年4月10日,公司总部进行了流程再造,2019年预算费用项目将发生较大变化。因此,总部各部门费用预算不应该继续采用增量预算法,而应采用更为适宜的方法来编制。③为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及预算的严肃性,2019年主要预算项目的目标值在执行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调整。④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战略和预算管理目标,2019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和完成后都要进行及时考核,各预算执行单位需要对其预算差异负责。

(2)甲公司2018年预算分析情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亿元): 要求: 1.根据2018年有关预算指标预计实际可完成值及董事会要求,计算甲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预算目标值。 2.根据资料(1)中的第②项,指出甲公司2019年总部各部门预算应采用的预算编制方法,并简要说明其优点。 3.根据资料(1)中的第③项,指出是否符合全面预算管理原则,如果不符合,说明理由。 4.根据资料(1)中的第④项,指出是否符合全面预算考核的原则,如果不符合,说明理由。 5.根据资料(2),指出甲公司在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两方面分别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指出改进建议。 『参考答案』

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一

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试分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 2.李某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3.法院应如何处理? 评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合同有效。 2.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况。首先,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其次,李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事后主张合同变更,因此当然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李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正;再次,李某主张合同显失公正属于恶意,不应得到支持。 3.根据上面分析可知,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的请求,应认定合同有效。 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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