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设国际创新枢纽的发展战略与路径选择思考:基于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大学科技合作的视角

广州建设国际创新枢纽的发展战略与路径选择思考:基于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大学科技合作的视角
广州建设国际创新枢纽的发展战略与路径选择思考:基于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大学科技合作的视角

80January 2018 /

广东经济

【内容摘要】科技创新既是世界城市力的核心,也是世界城市影响力和控制力形成与发展的基础。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世界商贸中心创建国际创新枢纽,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使然,也是广州承担国家责任之所在。国际创新枢纽是全球新知识、新技能和新产品的产生中心以及全球创新要素的集聚地和全球创新网络的枢纽性节点,对全球创新活动和产业发展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广州建设国际创新枢纽具有相对突出的优越条件与雄厚的现实基础,但科技创新能力相对偏弱仍是其主要瓶颈。广州要实现全球国际创新枢纽的战略定位,必须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大学科技合作深度融合,实现三地高校科技创新资源的凝聚、科技创新要素的整合和科技创新成果的辐射,增强广州城市科技创新实力和国际综合竞争力。

【关键词】广州;国际创新枢纽;粤港澳;科技合作

广州建设国际创新枢纽的发展战略与路径选择思考: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大学科技合作的视角

许长青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一、文献与基本理论

“国际创新枢纽(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Hub)”也被称之为“国际创新中心”。国际上对这一个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与国际创新枢纽相似的另一组概念是 “世界科技中心(World Technology Center)” “世界科学中心(World Science Center)”等,其强调的主体是国家或地区,不同历史时期,世界科技中心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科技创新枢纽是城市功能高端化和现代化的必然结果,进入后工业化时期,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科技活动正逐步成为一种新的

产业形态,一场以科学研究业崛起为标志的新产业革命正在到来,社会正进入到一种新的社

会形态——科业社会。国际上美国《在线》杂志(2000)率先提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概念并认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至少需要满足如下四个条件——当地高校和研究机构有培养技能工人或开发新技术的能力、城市能提供专业技术和带来经济稳定的企业及跨国公司、人们具有创办风险企业的积极性、风险资本获得的可能性”。[1]。黄鲁成(2004)提出“国际研发中心”的概念,认为“国际研发中心”就是国际研发资源和活动聚集区域,该区域聚集了大量高成长公司,能克服周边资源匮乏困

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完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

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完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 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2月28日) 近年来,在省住建厅的关心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建设北方桃源名城的定位,以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为目标,大力开展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注重搞好城市道路绿化,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形成了富有地方特色的林荫路系统。目前,城区100多公里道路,共栽植各类行道树8 万多株,绿化普及率达到97%,绿化达标率达到88%,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被评为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肥城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等荣誉称号。 一、高点定位,科学编制规划设计 在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导下,围绕北方桃源名城的城市定位,确立了"四纵六横"城市道路绿化框架布局。紧紧抓住城市规模膨胀,城市框架拉大的良好契机,严格控制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的后退红线范围,扩大道路两侧绿化用地范围,城市干道绿量不断加大、层次不断提高。在设计上坚持高起点,聘请北京林业大学、上海园林规划设计院、杭州园林规划设计院等单位,深化完善了街道绿化详细规划,从设计风格到文化符号,都力求做到精益求精。严格把关道路绿化建设,城市道路普遍采用绿化分车带的两块板、三块板的形式,广泛推行行道树多排种植,尽量种植高大乔木和灌木,形成了"人在林中走、车在绿中行"的林荫路系统。所有规划方案都实行"阳光规划" ,尊重专家的权威,体现市民的意愿,确保经得起市民、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突出特色,潜心打造道路绿化精品围绕增绿量、上水平、创特色,突出道路绿化的多样性、立体性、亲和性,扩大绿化区域,致力打造精品。 1、打造绿化特色街道。按照景观路、林荫路的要求,把道路绿化建设作为城市绿化的骨架,各种花草树木合理搭配,修一路、绿一线、成一景。根据路形地貌选树配草造绿,用大绿量、宽绿带的手法,做到一街一品、一路

园林绿化施工规范及工序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工序及其规范 1、施工前准备 1.1 城市绿化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施工。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 1.2 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人员应按设计图进行现场核对。当有不符之处时,应提交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1.3 根据绿化设计耍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 1.4 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计划书: 1.4.l 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1.4.2 各工序的用工数量及总用工日; 1.4.3 工程所需材料进度表; 1.4.4 机械与运输车辆和工具的使用计划; 1.4.5 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 1.4.6 施工预算; 1.4.7 大型及重点绿化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5 城市建设综合工程中的绿化种植 2、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 2.1 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生长旺盛,姿态丰满,品种优良,苗源取近原则。 2.2 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一般土球大小为胸径的8-10倍.包装时用草绳将根部土球包扎好,使土球不松散。 2.3 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2.4 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2.5 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重量、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

3、种植前土壤处理 3.1 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3.2 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5.2的规定。 园林植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表5.2 3.3 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 3.4 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种植穴、槽的挖掘 4.1 种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4.2 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 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在树穴弄挖前施行种植放样定位,骨架大规格乔灌木可用插杆法标志点,群植小灌木及地被可用白粉划线标志确定种植面及林缘线。 4.2.2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标线要直。 4.2.3 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2.4 行道树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距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4.3 挖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4.3-l~5的规定。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表4.3-1

工业园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技术导则汇总11.15CD

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建设技术导则 2011年11月

目录 3术语和定义 3.1道路分类与分级 3.1.1 道路分类 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四种类型。 1 快速路 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车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两侧一般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 2 主干路 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自行车交通量大时,宜采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主干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3 次干路 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4 支路 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3.1.2 道路分级 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占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Ⅰ、Ⅱ、Ⅲ级。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Ⅰ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Ⅱ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Ⅲ级标准。 3.2道路横断面布置 道路的横断面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 3.2.1 单幅路(图)

俗称“一块板”断面,各种车辆在车道上混合行驶。在交通组织上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划出快、慢车行驶分车线,快车在中间行驶,慢车和非机动车靠两侧行驶。 2 不划分车线,车道的使用可以在不影响安全的条件下予以调整。如只允许机动车辆沿着同一方向行驶的“单行道”;限制载重汽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只允许小客车和公共汽车通行的街道;限制各种机动车辆、只允许行人通行的“步行道”等。上述措施,可以是相对不变的,也可以是按规定的周期变换的。 3.2.2 双幅路(图) 俗称“两块板”断面,在车道中心用分隔带或分隔墩将车行道分为两半,上、下行车辆分向行驶,各自再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划分快、慢车道。 3.2.3 三幅路(图) 俗称“三块板”断面,中间为双向行驶的机动车道,两侧为靠右侧行驶的非机动车道。 3.2.4 四幅路(图) 俗称“四块板”断面,在三幅路的基础上,再将中间机动车道分隔为二,分向行驶。 3.3 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一般是指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在道路红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为后退道路红线。 3.4 道路绿地 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3.4.1 道路绿带 道路绿带是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和路侧绿带。 1 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广州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指引(园林绿化)

广州市海绵城市 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指引(园林绿化)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9年7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市自然水文、经济社会、施工水平等特点,因地制宜推进我市园林绿化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园林绿地范畴的海绵城市施工及竣工验收,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海绵城市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指引》(园林绿化),为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参与人员提供工作参考。 指引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渗透设施;5储存设施;6调节设施;7转输设施;8净化设施;9植物工程。

目录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渗透设施 4.1一般规定 4.2渗透铺装 4.3下沉式绿地 4.4生物滞留设施 4.5渗透塘 4.6渗井 4.7绿色屋顶 5储存设施 5.1一般规定 5.2湿塘 5.3雨水湿地 5.4蓄水池 5.5雨水罐 6调节设施 6.1一般规定 6.2调节塘 6.3调节池 7转输设施 7.1一般规定

7.2植草沟 7.3渗透管渠 8净化设施 8.1一般规定 8.2植被缓冲带 8.3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9植物工程 9.1一般规定 9.2原材料 9.3种植穴、槽的挖掘 9.4乔灌木与地被种植 9.5草坪播种 9.6水生植物种植 9.7综合验收标准 附录1设施应用一览表(建设指引)附录2引用标准名录

城市道路植物选择原则

城市道路绿化植物的选择原则 道路绿化作为城市设计中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形象,通过带状或者块状的“线”性组合,使城市绿地连为一个整体,成为建筑景观、自然景观以及各种人工景观之间的“软”连接。因此道路绿化越来越被重视,我国早在《汉书》中就记载:“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锥,树以青松”,说明二千多年前我国已有用松树作行道树的做法。随着城市建设飞跃发展,城市道路也逐渐增多,便形成了各种与道路相关的绿带。也有将行道树、林荫道与防护林带共同联成绿色走廊。 1、城市道路的植物配置 城市道路的植物配置首先应考虑交通安全,有效地协助组织人流的集散,同时发挥道路绿化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现代化城市中除必备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立交桥、高速公路外,有时还有滨河路、海路、林荫道等。通过道路绿化,不仅美化环境,同时也避免了司机的驾车疲劳,提高安全。 1.1、城市环城快速路的植物配置 通过绿地连续性种植或树木高度位置的变化来预示或预告道路线性的变化,引导司机安全操作;根据树的间距、高度与司机视线高度、前大灯照射角度的关系种植,使道路亮度逐渐变化,并防止眩光。种植宽、厚的低矮树丛作缓冲种植,以免车体和驾驶员受到大的损伤,并且防止行人穿越。快速公路以及一般公路的立体交叉绿地要服从交通功能,保证司机有足够的安全视距。 出入口有作为指示性的种植,转弯处种植成行的乔木,以指引行车方向,使司机有安全感。在匝道和主次干道汇合的顺行交叉处,不易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立体交叉中的大片绿地即绿岛,不允许种植过高的绿篱和大量的乔木,应以草坪为主,点缀常绿树和花灌木,适当种植宿根花卉。 1.2、分车绿带 指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分车绿带宽度由道路的不同而各有差异,窄者仅lm,宽可10m余,在隔离绿带上的植物配植除考虑到增添街景外,首先要满足交通安全的要求,不能妨碍司机及行人的视线为原则,一般窄的分隔绿带上仅种高度不超过70cm低矮的灌木及草皮,成枝下高较高的乔木。如低矮、修剪整齐的杜鹃花篱,早春开花如火如荼,衬在嫩绿的草坪上,既不防碍视线,又增添景色。随着宽度的增加,分隔绿带上的植物配植形式多样,可规则,也可自然。利用植物不同的姿态、线条、色彩,将常绿,落叶的乔、灌木,花卉及草坪地被配植成高低错落、层次参差的树丛、观花或观叶孤立树、花径、岩石小品等各种景观,以达到四季有景。北方宿根花卉丰富,如菊花类、鸢尾类等;孔雀草、波斯菊、二月兰等可点缀草地。还有些秋色叶树种如紫叶李、银杏、紫叶小壁、栾树、五角枫、黄栌等都可配植在分隔绿带上。这里需要提到得是我们无论以何种

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

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 (试行) 2012-08-01 发布实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

前言

为促进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景观,提高城市园林品质,保证城市绿地符合生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健康、环保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城市新(改、扩)建的道路绿地、公园绿地(不包括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居住区(庭院)附属绿地、城市绿道、垂直绿化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管理以及植物的选择。 城市园林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管理及植物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法规和规。 本《导则》自2012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本《导则》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负责管理,由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地址:市市南区一路106号103室,邮政编码:266071)。 主编单位: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石立林成基罗杰马玉龙桂天丽徐细阳徐小慧任震王庆峰昌磊王宝国斌 主要审查人:建军湧林丽萍

目录 第一部分规划设计 (1) 1道路绿地 (1) 2公园绿地 (4) 3居住区(庭院)附属绿地 (13) 4城市绿道 (17) 5垂直绿化 (20)

第二部分施工建设 (23) 1种植 (23) 2园林小品 (26) 3土建 (27) 4给排水 (30) 5电气 (33) 第三部分养护管理 (35) 1乔木 (35) 2灌木 (36) 3草坪、花卉 (37) 4水生植物 (37) 5攀援植物 (38) 6病虫害防治 (38) 7卫生保洁 (39) 8设施维护 (39) 第四部分植物选择 (40) 1行道树 (40) 2常绿乔木 (40) 3落叶乔木 (40) 4常绿灌木 (41) 5落叶灌木 (41) 6藤木类 (41) 7地被、花卉 (41) 8竹类 (42) 9水生植物 (42) 10特选景观树种 (42) 编制依据 (43)

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规范标准

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编制说明 为了适应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确保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质量,2004年6月,天津市建设委员会对市园林局下达了编写《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的任务,在市建委的指导和帮助下,天津市园林管理局有关部门进行了编写。 在编写的工程中,编写人员对我市的道路绿化的现状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也考察了北京、上海的道路绿化情况。参照国家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程》(CJJ75-97)并结合天津城市道路的实际情况,编写出初稿,并向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了对初稿意见,在吸取有益的建议后,完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最后天津市建委对本规程组织了专家评审会。在充分采纳评审会专家的意见后,最终定稿,并定名为《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本标准共9章及附录。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道路绿化、道路分车带(岛)绿化、立交桥绿化、行道树种植、种植土和灌溉水质要求、道路绿化与有关设施、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录B 1道路绿化植物选择、附录B 2道路绿篱植物选择、附录B3行道树选择、条文说明。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需修改和补充建议,请与天津市园林管理局科技处联系,(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1 总则 1.1 为全面实施建设“绿色天津”的总体规划,发挥好城市道路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的作用,规范 城市道路行道树栽植和道路绿地、绿化隔离带规划、设计、施工,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城市建成区内新建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旧路拓宽改造可参照 执行。 1.3 本标准编制参照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 99)、《天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 1.4 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1 道路绿地Greenland on road 指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两侧的绿地、隔离带(岛)、行道树和行道树绿带。

北京城市副中心园林绿化设计导则

北京城市副中心园林绿化设计导则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7年3月

编制说明(前言) 《北京城市副中心园林绿化设计导则》旨在贯彻中共中央的战略部署,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设,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总体规划》、《北京城市副中心绿地系统规划》所提出的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及标准,切实提高城市风貌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治理取得实效。 本导则由编制单位对现状公园、道路绿地等进行深入现场调研,并由园林、林业、文化、交通等相关专业专家多次论证,并参考了大厂等地区较为成功的做法,以保证导则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本导则依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绿化条例》等国家法规政策,在《公园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的基础上,与《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有效衔接,并整合吸纳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等标准及专项研究。 本导则主要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公园设计、道路绿化设计、居住区绿化设计五部分部分。 本导则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编制。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通州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导则由北京市通州园林绿化局负责管理,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

目录 第一篇总则 (1) 第二篇一般规定 (2) 第一章设计原则 (2) 第二章通用设计要求 (3) 第三篇公园设计 (5) 第一章公园的分类和分级 (5) 第二章总体设计 (7) 第一节内容和规模 (7) 第二节容量计算 (8) 第三节园内主要用地比例 (8) 第四节常规设施 (9) 第五节布局 (11) 第六节现状处理 (12) 第三章地形设计 (13) 第一节一般规定 (13) 第二节地表排水 (14) 第四章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 (15) 第一节园路 (15) 第二节铺装场地 (16) 第三节园桥 (16) 第五章种植设计 (17) 第一节一般规定 (17) 第二节种植比例 (17) 第三节植物种类选择 (18) 第六章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设计 (20) 第一节建筑物 (20) 第二节山石 (21) 第三节护栏 (21) 第四节儿童游戏场 (22) 第七章水体设计 (23)

广州市园林绿化规范

广州市园林绿化规范 4、草坪的施工规范 4.1.1土质,土层厚度 为使草坪植物有良好的生长基础,使其生长良好并保持较长时间的景观寿命,种植草坪植物的土壤必须为壤土类,粘土类和沙土类必须进行改良。如目前采用的广东黄壤,必须过增施有机肥进行改良,以达到壤土的颗粒组成标准。种植土层厚度宜达到50CM。若受条件限制,土层厚度不得小于30CM。种植土层必须与地下土层连接,以保持土壤的毛管上下贯通,保持液体及气体的上下贯通。如种植层下有水泥板,沥青,石层等隔断层,必须将其铲除,直至上下土壤连接。 4.1.2土地的平整,耕翻 A)????????杂草,杂物的清除:为避免草坪建成后杂草生长而影响草坪纯度和景观效果,植草前必须彻底消灭杂草。可铲除杂草并深挖草根或用“草甘膦”等灭生性的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消灭杂草,“草甘膦”用量控制在0。2~0。4ML/M2,使用2周后可开始植草。同时,必须将瓦块,石砾,建筑垃圾等杂物全部清出场地外。B)???????? 换土在耕翻过和中,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则必须换上合格各殖土。换土后应压实,使密实度达80%以上,以免因沉降产生坑洼和高低不平。C)????????????整平,施基肥及耕翻在清除了杂草,杂物及压实后的地面应作起高填低的平整。平整要顺地形和周围环境,整成龟背形,斜坡形等,陡度为2.5~3.0%,边缘要低于路面或道牙3~5CM,表面平整,无坑洼.平整后撤施基肥.如用堆沤蘑菇肥,堆沤木屑等,必须加3%,的过磷酸钙和4%的尿素进行堆沤后使用;用量宜控制在10KG/M2左右.施肥后应进行1次约30CM深的耕翻,使肥与土充分混匀,做到肥土相融,起到既提高土壤养分,又使土壤疏松,通气良好的作用. 草坪多利用缓坡来排水,其最低的一端设雨水口接纳排出的地面水,并经地下管道排走,或以沟直接与湖池相联.理想的平坦草坪的表面应是中部稍高,逐渐向四周或边缘倾斜.建筑物四周的草坪应比房基低5CM,且向外倾斜.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或聚水过多的草坪,运动场的草坪等均应设置暗管或明沟排水.

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建设实施导则(121128) - 南通市市政建设网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市本级市政工程公共设施 设计导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政工程的建设和发展,指导设计文件的编制,合理确定市政工程公共设施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指标,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南通市区市本级新改建市政工程公共设施(燃气、给水、排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照明等)的设计适用本导则。各管线单位应当按照管线综合批准确定的位置和高程实施。各区工程符合条件宜参照本导则执行。 第三条市政工程公共设施设计建设应根据南通市相关规划要求,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合理采用技术标准,从实际出发,体现南通城市特色,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设计理念,积极推广应用“四新” 成果。 第二章燃气 第四条各类燃气管道宜采用直埋方式敷设。 第五条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不包括架空的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并不得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 第六条管道管位应遵循先绿化带、后人行道、再非机动车

道、机动车道的原则。 第七条位于车行道的燃气检查井,应采用具有足够承载力和稳定性良好的井盖与井座,井周应进行加固设计。交叉口范围内燃气检查井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第三章给水 第八条城市道路给水管的设置及管径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规划期给水规模并结合近期建设确定。 第九条给水井设置位置的要求:输水管道的始点、终点、分叉处以及穿越河道、铁路、公路段,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需设置阀门的位置。 第十条管道管位应遵循先绿化带、后人行道、再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的原则。 第十一条位于车行道的给水检查井,应采用具有足够承载力和稳定性良好的井盖与井座,井周应进行加固设计,宜在路面基层位置设置与基层等厚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卸荷板,分散应力,减小井周沉降和井周路面的损坏。 第十二条检查井位于车行道时,井周应采用灰土回填,交叉口范围内检查井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第四章雨水 第十三条根据周边水系情况,增设过路涵等必要的灌、排水设施,保证水系畅通。雨水管道应排入规划永久性保留河道。 第十四条道路起端设计雨水管的管径一般不小于D400。 第十五条检查井平面形式应根据管径情况和相邻管线情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探讨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探讨 摘要: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化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建设的窗口,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创造出优美的道路景观已成为园林工作者的当务之急。本文从城市道路绿化的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目前道路绿化存在的问题,着重探讨了道路绿化植物的栽植和养护管理。 关键词: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栽植;养护;适地适树abstract: road gree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urban greening system, is also a city building window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n the city’s living environment and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create the beautiful landscape of the road has become garden worker imperative. this article from the necessity of urban roads greening, analyzes the road greening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cused on the planting and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 of the road greening plants.keywords: urban roads; greening construction; planting; conservation; suitable tree 中图分类号:s73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一、城市道路绿化的必要性 (一)调节城市小气候 城市道路四通八达,道路的占地面积在城市总体面积中的比重相当大。它是造成“城市热岛效应的一个重要源头。搞好道路绿化

宿迁市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导则

宿迁市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导则(试 行)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工作水平,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加强对全市城市各类绿地规划建设的指导,规范城市绿地植物种植,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宿迁市城乡园林绿化全覆盖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宿迁市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 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各类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通则 2.1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统筹兼顾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着重于生态环境的改善,使每一块有限的绿地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 2.2 城市绿化建设必须以植物造景为基本原则,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并作适当调整和处理,创造多种植物生存空间,营造出物种丰富、配置合理、群落稳定、景观优美的植物景观。 2.3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贯彻以人为本思想,从人的利益和需求出发,坚持经济、适用、实惠、美观、自然的原则。因循区域自然

环境和物候特征,利用丰富的本土植物和自然景物,并将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相互交融,凸现城市的绿化特色。 2.4 城市绿化是人工再创的“第二自然”,应克服铺张浪费、苛求形式、贪大求洋,或硬造人工景观等做法,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绿化种植面积比例不低于规划用地面积的70%。 根据我市所处的植被群落区系,城市绿化应多选择乔木,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不低于绿地面积的70%,其余为非树冠下草坪和其它地被植物。 2.5 城市绿地植物配置设计和种植原则:掌握植物生态适应性;阴、阳、干、湿、冷、暖各得其所;利用物种多样性,合理组合配置,坚持以乔木为主,乔、灌、藤、花、草多层结构,考虑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生相结合,考虑季相变化,突出景观特色,充分利用平面和空间,提高单位绿地的叶面积指数。 2.6 各类型绿地地形改造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地形,保护湿地和天然水系,减少填挖工程、土方就地平衡,处理好地表排水,有利于植物生长,降低建设投资和养护管理费用。 2.7 城市绿化用苗规格应适当,速生乔木胸径6—10厘米,慢生乔木胸径8—12厘米;常绿乔木高度不低于2.5米。苗木要求带冠,冠形匀称,近期效果与远期效果相结合,不宜大量移栽胸径20厘米以上苗木。

广州市绿化养护管理细则和方案

广州市绿化养护管理细则和方案 (一)养护管理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1、养护管理的指导思想 随着城市园林绿化的不断发展,公众对绿化的要求越来越高,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知识水平的综合提高,人民已逐渐将高质量、具有高艺术含量的环境化做为提高生活的质量,改善生活大环境的重要内容。近几年,厦门道路的绿化建设质量已有明显提高,养护管理指导思想的更新将直接影响养护管理水平,养护质量的提高。根据我公司专业绿化建设和养护经验,针对一流的建设,我们将提供一流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1)管理上要有质量观念。绿化建设高质量的延续要靠养护,而高质量的养护能弥补、改善和提高绿化建设质量。 (2)在管理上要有服务的观念。在管理上能够要有现代科学、技术观念。 (3)在管理上要有发展的观念。苗木良好的生长态势、完美的造型,这是物的发展;养护管理者、技术工人素质的提高,这是人的发展。人的发展将提高养护水平,养护质量,绿化的艺术品位。 2、养护管理原则 (1)程序化原则。即设计管理流程、工作流程,建立管理制度。要将工作计划、实施进程、检查、反馈、改进实施、考核这一过程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2)标准化原则。管理岗位制定管理标准目标,技术岗位制定技术标准目标,工人岗位指定操作标准目标。所有岗位都要作到明确任务、目的,便于完成标准化养护任务,达到养护目标,便于管理考核。 (3)规范化原则。所有岗位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范、技术规程工作。 (4)一体化原则。每个岗位分工不同,但不是各自为政,管理者必须遵循一体化原则,指挥各岗位团结协作、互通有无,以便完成总体养护任务。 (5)科学化原则。管理要有计划、指挥、控制、执行等一列科学的方法。(二)绿地养护措施(四个季节) 根据工程现场实际考察情况、现状,结合工程的位置及相关数据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每月养护方案对本工程尤为必要。本工程的树种基本涵盖了许多绿化树木品种,种类非常丰富,现参照《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制定1-12月常规

从行驶视角分析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设计

从行驶视角分析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设计 发表时间:2016-05-20T13:56:47.717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1期作者:黄海芬 [导读] 广州市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是现代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美化、防护、安全、组织交通等功能。广州市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663 摘要:以驾驶员的视觉特征作为切入点,基于行驶视角提出城市道路绿化景观的设计原则,并从景观尺度,人行道绿化带、路侧绿化带和中央绿化带的种植间距及高度,色彩设计等方面入手得出驾驶视角下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设计思路。 关键词:行驶视角;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景观尺度;种植间距;色彩 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是现代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美化、防护、安全、组织交通等功能,是城市道路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设施。然而,一些因城市道路绿化建设不合理问题导致交通安全的事件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由于设计师没有从驾驶员的视角去考虑道路绿化带的设计。 相对于城市公园、居住区绿地而言,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印象主要形成于车行、人行过程中,作为一种线状景观,所有的景物都处于相对的位移变化之中,景观印象及空间感受受到速度的影响,景观敏感度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更需要从行驶视角考虑对其效果的影响。然而,要从驾驶视角出发,研究制定既环保安全,又美观实用的人性化道路绿化景观,必须先了解驾驶员的视觉特征。 1.简述驾驶员的视觉特征 通常人的视觉分为静态视觉与动态视觉。对于司乘人员而言,在汽车行驶状态下观察外界事物时,其视觉特性主要表现为动态的。因此,以下主要简述动态视觉的特征。 1.1 视力减弱 视力,它是指人通过视觉器官辨别视野中空间距离非常小的两个物体的能力。通常在静止状态下测得的视力叫静止视力,而在运动状态下驾驶员所具有的视力叫动态视力。实验表明,动态视力随着运动速度的增加而下降。例如,汽车以60km/h的速度行驶,驾驶员能看清240m处的交通标志,而以80km/h行驶,连180m处的事物都看不清了。因此,在车辆高速行驶时,动态视力的降低会使视认距离缩短,影响驾驶员的感知和观察。 1.2 视野变窄 当人处于静止状态时,其水平视野范围在160°~180°;处于动态时则速度越快,视野越小。就驾驶员而言,其视野会随车速增加而变窄。有关试验表明,当车速在40km/h时,其视角在100°;当车速在120km/h时,其视角将缩小至24°,如表1: 1.3 识别能力下降 随着车外物体的位置变化,司机的识别能力也会发生变化。车速越快,驾驶员对车外慢而细小的变化就越困难。因此,在驾驶过程中,司机对外界物体的运动的识别能力就会下降。 以上分析得出,驾驶过程中,行进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驾驶员的感知与观察;其视野也会受到车速的影响,车速越快,视野越小;另外,车速的快慢也直接影响着驾驶员的辨别能力,车速越高,辨别能力越弱,反之亦然。 2.基于行驶视角的道路绿化景观设计原则 城市道路绿化的主要功能是遮荫、滤尘、减噪、美化环境[2]和组织交通。从行驶视角考虑,城市道路绿化的设计原则首先是安全第一,其次要人性化、以人为本。 2.1安全性 城市道路绿化不仅能美化城市,还承担着引导视线及指示性作用。利用中央分隔带、人行绿化带等进行空间分隔,合理引导车流与人流,维护交通秩序和保证交通安全。并且在立交出入口及其匝道,应重点考虑绿化对出口缓冲、入口通视及车辆引导的影响,合理引导司乘人员视线,增加安全系数。 分隔带及交叉口的植物配置需考虑防晕防眩。在符合安全视距的范畴内,栽种低矮灌木和地被,并合理分配株距,实现安全性与观赏性的双重作用。 2.2 人性化 设计师在进行道路绿化时,应以人的视觉特性为设计基础,充分考虑到行人行进的速度、交通安全及视觉感受[3],提高行人的视觉效果与质量。 3.基于行驶视角的道路绿化景观设计思路 3.1 景观尺度的确定 由于现代交通条件下干道车速的提高,使得环境尺度需扩大,进而带来了道路与周边环境产生新的比例关系[4]。当车辆高速行驶时,路边景物一晃而过,司乘人员看见的景观模糊不清,只有加大景观尺度才能满足要求。 在城市道路绿化景观中,尤其是中央绿化带和快慢分车带的种植设计,景观尺度应该从速度变化的视角来入手,根据行车视角、景观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通知 (城建[1993]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城管办: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参照各地城市绿化指标现状及发展情况,我部制定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后编制、修改城市绿化规划和安排城市绿化建设工作中按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建司。 附件:1.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2.《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说明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四日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 第三条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 (一)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5平方米;到200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 (二) 入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不少于6 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 (三)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而积列200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8平方米。

第四条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 X10 0%。 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30%,到2010年应不少于35%。 第五条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X100%。 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2010年应不少于30%。为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二) 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倒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三) 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米。 (四) 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标准进行建设的单位,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所缺面积的建设资金交给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安排绿化建设作为补偿,补偿标准应根据所处地段绿地的综合价值所在城市具体规定。 (五) 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不低于2%。 (六) 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应参照GJ48-92《公园设计规范》执行。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对本条(一)、(二)、(四)项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第六条各城市应根据自身的性质、规模、自然条件、基础情况等分别按上述规定具体确定指标,制定规划,确定发展速度,在规划的期限内达到规定指标。城市绿化指标的确定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准,报建设部备案。 第七条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上述际准审核及审批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绿地规划;审定规划指标和建设计划,依法监督城市绿化各项规划指标的实施。城市绿化现状的统计指标和数据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发布或上报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为准。 第八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说明 一、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的统计口径 1.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公共绿地面积系指城市各类公共绿地总面积之

成都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成都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试行)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6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一般规定 (2) 2.1道路绿地率及覆盖率指标 (2) 2.2道路绿化建设基本原则 (2) 2.3道路绿化植物选择要求 (3) 2.4成都市中心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指导原则 (4) 第三章道路绿化 (5) 3.1行道树 (5) 3.2道路分车带绿化 (10) 3.3路侧绿带 (13) 3.4街旁游园 (16) 3.5交通岛绿化 (18) 3.6停车场绿化 (19) 3.7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绿化 (20) 附录一名词解释 (24) 附录二编制依据 (28) 附录三本导则用词说明 (29) 附表及附图 (30)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根据城市道路景观发展建设的科学性、地方性及特色性要求,结合成都市现有道路绿化中出现的系列问题,本着提升道路景观建设水平,提高道路绿化建设质量的需要,特编制本导则。 第1.2条本导则适用于成都市主城区、成都天府新区和高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及绿化维护改造的城市道路绿化工程。其他区(市)县可参考执行。 第1.3条本导则作为道路绿化设计、技术审查、绿化施工标准及依据使用。 第1.4条本导则指导范围包括道路红线范围内、道路红线与控规绿线之间、控规绿线外建筑退红空间的绿化。 第1.5条导则编制以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出发点,对道路绿化设计范围内的自然地貌、河流等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同时重视水土保持和生态景观,使道路与周围环境景观和谐统一。 第1.6条国家现有规范、地方现行标准已有内容本导则不再重述。 第1.7条城市道路绿化施工及养护应参照《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成都市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及移交》三个标准。

广州《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部分内容

广州《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部分内容

广州《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部分内容 A.1绿化分部工程 A.1.1土方分项工程 A.1.1.1一般规定 A.1.1.1.1本条款(6.1)适用于绿化工程种植土覆盖前的土方工程、地形整理各工序的施工和验收。 A.1.1.1.2在进行种植土覆盖前,应进行土方隐蔽工程验收。 A.1.1.2主控项目 A.1.1.2.1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有害成分,或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黏土、盐土、盐碱土、沙土等,应进行客土更换。特别是覆土50cm以内粒级为3cm以上的渣砾,土层100cm以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垃圾必须清除。 A.1.1.2.2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黏土、盐土、盐碱土、沙土、沥青及有毒垃圾等含有有害成分的材料,不能用于种植区域的地形回填。 A.1.1.2.3土方回填后的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良好。 A.1.2基础分项工程 A.1.2.1一般规定 A.1.2.1.1本条款(6.2)适用于绿化工程的种植土覆盖和地形整

理等工序的施工和验收。 A.1.2.1.2在原有绿地上种植的,应根据设计要求对部分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土壤采取改良措施。 A.1.2.1.3在进行苗木栽植前,应进行相关隐蔽工程的验收。 A.1.2.2原材料 A.1.2.2.1主控项目种植土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样作种植土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A.1.2.2.2一般项目绿地回填的种植土应无直径3cm 以上石砾、瓦砾等杂物。 A.1.2.3种植土回填 A.1.2.3.1主控项目 A.1.2.3.1.1严禁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 A.1.2.3.1.2绿地有效土层必须满足园林植物生长的最低种植土层,土层厚度允许偏差为±5cm。 A.1.2.4绿地地形整理主控项目为:绿地地形整理应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其平整度、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良好,完成面无积水。 A.1.2.4.1一般项目 A.1.2.4.1.1地形整理完成后的土壤颗粒尺寸允许偏差为±1.0cm。 A.1.2.4.1.2平整后绿地应无直径3cm以上石砾、瓦砾等杂物。 A.1.3栽植分项工程

绿地系统规划

一、基地情况 1、规划背景 为落实“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响应市委市政府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建设“花城”、“绿城”、“水城”特色生态城市战略,细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对生态、绿地建设的新要求,发挥绿地系统规划队新时期城市绿地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结合广州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2、基本概况

广州市地处珠江三角洲北缘.该市分8个区,其中东山区、越秀区、荔湾区和海珠区为老城区;天河、芳村、白云和黄埔为新城区.该市总面积为7434.4km2,总人口为385万,城市化水平达82.14%,城市绿化覆盖率为41.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414.5m2,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8平方米,绿地率达34%,绿化覆盖率达3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 2、外围城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2平方米,绿地率达45%,绿化覆盖率达5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广州市城市绿化工程建设是以广州城市建设总体发展战略为基础,在“山、城、田、海”的总体生态城市架构下,以“一带、两轴、三块、四环”的规划布局为指导,努力构筑“青山、碧水、绿地、蓝天”的景观格局,不断完善绿地系统景观架构,构筑广州市城市绿带、绿洲、绿片,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绿区。 3、人口分布

4、目前现状 通过多年的绿化工程建设,广州市城市绿化景观得到较大改观,随着环城高速绿化带、珠江堤岸绿化带、白云大道北绿化隔离带、华南快速干线绿化、土华出入口周边绿化、珠江桥放射线绿化、万亩果林、广州花卉博览园等一大城市绿化工程的相继实施,极大改善了广州的城市环境,使广州向着国际化的园林城市方向迈出了一大步。 5古树名木的保护 6、生物的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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