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1、在项目部各个班组中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工长、组长都是兼职质量员,分项分部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验收标准、合同规定、内部品牌工程验收标准去验收,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造成返工的由质量员承担责任。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材料供货合同要求,对项目进场材料按样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如果由于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质量员要与材料部门人员同样处罚。

4、质量员负责落实品牌工程的实施工作。要对项目职工每月进行系统的质量意识教育、质量技术交底,抓好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开展技术训练和岗位培训工作。不去实施的每次罚100元。

5、质量员要做好工程验收、报验工作。在工序施工交接时,质量员要组织交接双方认真进行交接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质量员对没有自检、交接检记录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拒绝进行检验,并有权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

7、质量员具有质量否决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班组或工种,质量员有权责令其整改、返工乃至停工,出现质量事故及时向总部通报,对隐瞒质量事故不及时上报的,对质量员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

8、工长在施工过程中,应对自己施工的部位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自检,符合要求后,填写自检记录。搞形式主义或弄虚作假的,给予工长每次100元的罚款。

9、质量员要和技术员一起做好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0、工程项目发生返工、跑模、砼塌方、轴线位移、标高误差、大面积空鼓等,视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100元以上的罚款。

11、质量员要系统积累质量方面的各项原始资料。职能部门对各项目的质量检查到各工种为止,所以项目对各工种、班组都要有质量评定考核,月底将质量报表送总部质量科。

12、实行”三检”和施工任务单制度是提高施工质量和生产率的重要环节,各项目部要严格控制,对执行不力或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3、项目经理、施工员必须支持质量员的全面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质量员在过程控制中对质量高标准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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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项目开发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开发项目设计质量与工程施工质量得管理,保证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夯实安居品牌内涵,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情况,设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架构 1、综合管理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得管理监督职能,督促总师室、项目公司(部)按照公司质量管理目标得要求认真履行本职岗位工作,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质量管理工作得绩效考核职能,负责对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各岗位人员得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二、各部门管理职责 1、项目公司(部)就是施工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得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施工质量管理目标。 2、总师室就是公司设计与技术业务得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设计阶段设计管理工作、施工阶段技术管理、各阶段对相关部门得技术支持配合工作,就是设计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设计质量管理目标。

3、综合管理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公司(部),按月(季度)以及按工程节点对各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4、人力资源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绩效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管理部得检查结果,对总师室、项目公司(部)、其她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得工作进行评定,根据评定情况对相关岗位胜任与否进行评估,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5、土建、安装、档案专管员配合综合管理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各专项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组织工作。 6、前期开发部、工程配套部、投资监理部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及各项审批、会签流程中得工作任务。 三、质量控制要点 详见附件一:《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四、工地检查及质量管理考评 1、月度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室及各项目项目经理、土建与安装工程师参加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项目部依据。 综合管理部结合检查情况填写《工程质量管理考评表》(详见附件二)及每月质量管理评估报告。 2、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在以下工程节点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20200520020901)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 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 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 理制度。 二、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 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质量目标 1、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 资料规范。 2、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 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 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职责

1. 总工程师 (1)负责对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确保建设 工程质量; (2)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 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3)组织制定、审核、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质量制度、文件等。 (4)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项目顾问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 (2)指导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部 (1)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 (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5)建立健全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 咨询、监理、监测机构的资质及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执行情况;(6)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 4、业主现场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_secret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工程师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 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冷接冷拔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和冷接记录。 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及接头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钢筋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 (5)检验方法:检查焊接试件试验报告。 2、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的规定。 ⑴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⑵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 3、砖的品种及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等级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 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3项目部 项目部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3.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3.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4.3.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公司审核,公司工程部备案。 4.3.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3.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3.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3.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3.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3.6参加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业主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业主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管理方针,明确质量责任,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所有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对工程的质量、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从事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活动的施工及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取得相应质量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质量管理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条成立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公司工程质量相关部门在质量委员会统一指挥协调下参与工程质量管理:(一)质量管理委员会组成 质量委员会主任:公司董事长 质量委员会副主任:公司总经理、安全质量监管部分管领导、工程管理部分管领导 质量委员会成员: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合约部、安全质量监管部部门负责人 (二)质量管理机构和职责 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监管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质量监管部分管领导担任。 (三)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领导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2.审定险性事件以上的质量事故(事件)处理决定。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细则

1 目的 规范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规划、设计、采办、施工质量管理要求,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等。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独资、控股、负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PM-01-01,2011,总公司。 4 释义 4.1 第三方检验机构 指由项目组聘请的具有资质和诚信、经验的公司以及其他机构,依照标准、规范等要求帮助项目组进行设计文件、设备、材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等质量检验、检测的机构,包括上游项目聘请的船级社、项目聘请的监理、专业的设备、材料质检机构等等。 4.2 QA/QC 指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的英文缩写。 5 职责分工 5.1 公司的法人代表和一把手

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的终身责任人。 5.2 公司工程建设部 5.2.1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检查、监督、支持与服务; 5.2.2 建立、制订、修改和完善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程序; 5.2.3 审批报送的《项目实施策略》(PSP)等工程项目管理文件,审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项目实施的质量情况,向公司/项目组提出建议,在必要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5.2.4 协调或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的质量问题; 5.2.5 组织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及人员资质管理工作。 5.3 工程项目公司 5.3.1 负责建立本公司的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标准的认证; 5.3.2 编制公司内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划; 5.3.3 向公司内部各工程项目选派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 5.3.4 监督、支持和协调公司内部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5.3.5 依照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公司工程建设部定期报告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和突发质量事故情况; 5.3.6 及时总结本公司内部质量管理经验。 5.4 项目组 5.4.1 依照现行规范、标准、规定实施全面的项目质量管理; 5.4.2 组织编制本项目质量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采取行之有效的质量保 证、控制措施; 5.4.3 向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报送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和突发质量事故情况; 5.4.4 及时分析、总结项目质量管理情况; 5.4.5 协调第三方检验机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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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能分工 1、人员组成: 2、职能分工: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

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 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 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 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第三章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 )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能分工 1、人员组成: 2、职能分工: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

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10.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0.1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无锡市优质结构工程奖”。 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各分部工程质量目标计划,以保证工程总的施工质量目标计划的实现。详见下表10-1 。 表10-1 分部工程质量目标计划表

10.2质量管理体系 10.2.1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为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兑现本投标文件确定的工程质量目标,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以往从事类似工程的经验,从组织机构、思想教育、技术管理、施工管理以及规章制度等五个方面建立符合本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详见图10-1.

图10-1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反馈 质量评定 经济兑现 奖优罚劣 制度奖罚措施 完善计量支付手续 优质优价 签定包保责任状 自检、互检、交接检查 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 接受业主和监理监督 加强现场试验控制、充分利用现代化检测手段 检查创优效果 制度创优措施 明确创优项目 提高工作技能 改进工作质量 总结表彰先进 测量复核 应用新技术 质量计划岗前技术培训 熟悉图纸、规范 技术交底总结表彰先进质量工作检验 现场Q C 小组 改进工作质量制度教育计划 经济责任制 T Q C 教育 作业队质量小组 各项工作制度和标准 经济法规 创优规化 贯彻I S O 9001质量标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领导层小组提高质量意识 实现质量目标 检查落实 为用户服务 质量第一 技术保证组织保证施工保证思想保证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框 图 制度保证

10.2.2 质量管理机构 建立由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副项目经理、质检负责人员参与组成的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工程质量管理、兑现本工程质量目标;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是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组织机构,领导和组织项目作业队质量小组、质量自检小组和各质量QC 小组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攻关和管理活动。安全质量部是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管理的执行机构,在进行质量专检的同时,对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质量管理“一票否决权”。见图10-2。 班组质量检查 班组安全检查作业队安全质量检查小组 项目部安全质量检查员 项目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 图10-2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10.2.3 过程质量管理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管理,明确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责与任务,保证工程科学、有序地进行,根据本工程特点,在各参建单位充分酝酿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制订本管理细则。 本管理细则参照了监理规范、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等相关法律及规定,如有与上述法律、规范相抵触,则以法律、规范为依据,届时,本管理细则将作为参考,如没有抵触,则在兼顾法律、规范的基础上,以该细则为主。 在该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请各参建单位在履行合同的同时,履行本管理细则。 为了更好向建设单位提供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使工程建设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监理规范及宿迁建设工程基建程序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主要控制范围是指实体控制质量,软件资料见资料管理规定。 (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必须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专职质检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应配备齐全并应持证上岗。工程建设过程中,人员的变动应及时通知监理,并经监理部门认可后,方允许人员的变更。 (三)、工程施工时,相关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应在岗指挥,项目经理脱岗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委托授权相关人员暂时代替,避免工程无指挥人员施工。 (五)、工程建设中,严格遵照验收检查程序要求,提前进行三检和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工序报验。 (六)、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应及时检测并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禁止用于本建设。 (七)、工程关键部位(如现浇主体、防水施工部位)施工时,技术人员、各班组人员不得脱岗,无人管理的工程质量等级不予确定。 (八)、分部工程和竣工验收除遵照三检、专职检,还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合格后由出具总结报告,并由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和签名,然后方可申报监理验收。 (九)、未经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禁止下道工序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商,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项目部对其建设工程应纳入正常管理,包括软件资料,实体检查、质量控制、等级认定等。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违反本规定的,将按照现场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建议取消施工资格。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弘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二O 一五年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第五条、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项目部、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公司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5、完善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体系 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8、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 位。 2、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3、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 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第三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2、负责公司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案的审批。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 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5、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0000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

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工程部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部职责第一部分 建立完善工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为各项目经理部提供技术、信息支持,使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为建设单位提供良好的建筑产品,为公司在建筑行业建立起良好声誉。 1、项目管理 ⑴、工程管理制度; ⑵、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技术监督及核查; ⑶、负责公司工程的保修工作; ⑷、协助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并负责进行相应的调查及处理; ⑸、参与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商、材料设备商的考察、评审及评选工作。 2、技术管理: ⑴、组织办理开竣工相关手续;配合项目部进行项目前期的施工布置及策划; ⑵、组织工程项目的图纸自(会)审; ⑶、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的最新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信息的收集,并发放到相关使用部门,监督实施; ⑷、配合经营部投标工作,组织编制技术标书; ⑸、组织协调公司竣工项目的保修; ⑹、协助地产事业部进行自行开发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 ⑺、专业培训,优化施工,信息交流。 工程部管理制度第二部分 1、生产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公司企业管理模式的要求,坚持公司的生产方针,充分发挥公司的规模优势,实现各种生产资源充分、有效配置,充分发挥各种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公司整体生产潜力。 2、现场管理必须加强过程控制和检查、监督及兑现。生产工作必须服从技术的正确指导,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公司内部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3、工程部在建设事业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项目的生产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的生产管理起到监督、指导及协调的作用。. 4、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生产管理工作。根据生产计划和实际需要,对项目人财物进行配置,确保人财物紧密、合理、有效的配置和使用。 5、项目经理代表公司负责项目甲、乙双方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项目经理是整个项目实施的最高领导者、指挥者、决策者、组织者和责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20200420174159)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 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 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 理制度。 二、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 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质量目标 1、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 资料规范。 2、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 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 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职责

1. 总工程师 (1)负责对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确保建设 工程质量; (2)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 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3)组织制定、审核、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质量制度、文件等。 (4)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项目顾问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 (2)指导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部 (1)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 (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5)建立健全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 咨询、监理、监测机构的资质及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执行情况;(6)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 4、业主现场管理人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主要手段。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立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该项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结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天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6)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依据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报告,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后,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1)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工程; 3)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4.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制度 《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制度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

公司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及所属各基层施工单位。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对非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除合同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务院令279号(2000年1月10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电建[1995]36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国电电源[2002]896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2010版《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管理体系手册》。 3、总则 3.1 电力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3.2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的质量方针是:“严格管理,规范施工,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工程和满意的服务” 。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3.3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4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 3.5 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6 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公司内部实施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对施工质量实行施工队(班)自检、项目部/施工队(班)复检和公司/项目部验收;大型项目工程(500kV及以上线路工程、220 kV及以上变电工程、110 kV及以上电缆工程及5000 万元及以上其它总包工程),或业主有要求时,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的三级质量验收。其它工程由项目部负责三级质量验收,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实行抽查和监督工程。 3.7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8 施工单位要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3.9 各基层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认真落实各项质量检验措施,治理施工质量通病,努力提高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工艺。 3.10 各业务(事业)部、项目部/ 工程处应按照合同规定和本制度的精神,制订适合于现场体制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4、质量教育 4.1 各基层单位必须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4.2 各单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 对分包/ 协作单位的关键工种和特殊工种,各单位要负责验证,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各单位应有计划地开展质量大检查活动,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并以经济手段控制违规违纪现象。 4.4 公司建立三级质检网络。质检部门定期召开网络业务会议。项目部应每月开展一次质量活动。活动内容是:检查质量意识,学习规程规范、验评标准,分析质量动态,攻克质量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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