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关系是怎样

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关系是怎样
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关系是怎样

一、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关系是怎样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相对应的关系。法律术语上讲,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民事权利,体现的利益,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在本质上讲,民事权利是权利人意思自由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实施任何行为,法律给予充分保障。

民事义务,体现的是不利益,是当事人为实现他方的权利而受到行为限制的界限。在本质是讲,民事义务是义务人必须履行的责任,若不履行,将要承担其产生的民事责任。

二、民事权利行使

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实施一定的行为。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两种。事实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法律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

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原则:

第一,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三、民事权利相关规定

中国对民事权利的研究有很大的发展,对人格权的研究最为突出,对股权(股东权)和著作权的研究也受到重视。但是对各种民事权利只作分离的孤立的研究是不够的,必须把各种权利放在一个整体(民事权利体系)中来研究,才更好些。

要把各种民事权利组成一个体系,首先有个分类的问题。分类就要有一定的标准。一般民法书都讲到的普通的分类是:依权利的内容分财产权与非财产权;依其作用分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依其效力所及的范围分绝对权与相对权;等等。在这中间,最重要的是第一种,可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分类。因为作为分类的标准,“内容”是最重要的了。依第一种分类构建的权利体系,对人们认识民事权利的整体情况和各种权利的特性,最为便利。所以通常讲的民事权利体系,首先指的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体系。

这种分类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所谓权利的内容是指因享有权利而受到保护的利益。随着社会发展,这种受保护的利益也在发展。某些“利益”不受保护了,这种权利也失去地位,如夫权;某些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提高了,这种权利的地位也应提高,如人格权;此外,有的权利的性质应该重新确定,如知识产权;有的权利应该给予应有的地位,如社员权。有必要对传统的民事权利体系加以审查,重建民事权利的体系。

民事权利的内容,即其保护的利益,极为复杂,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多,因而依这一标准对民事权利所作的分类,很难把一切民事权利网罗无遗。但不

能因此而放弃这种分类,因为实在找不出一个更好的办法。现在只好仍用这种分类而把各种民事权利最大限度地网罗进去。

第四节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第四节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一、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例题: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 ( )。 A.可能性 B.必然性 C.偶然性 D.可靠性 答案:A 解析: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根据其中有无财产内容,可将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1)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经济利益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继承权等。 (2)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是指存在于权利人自己人格上的权利,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为存在于一定身份关系上的权利,如夫权、亲权、家长权、监护权等。 知识产权不能单纯归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范畴。 例题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权利的财产权是( )。(2006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试题) A.生命健康权 B.肖像权 C.债权 D.姓名权 答案:C 解析: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相分离的、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民事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例题2:根据权利的作用,以下民事权利中属于形成权的是()。(2005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试题) A.物权 B.知识产权 C.人身权 D.撤销权 答案:D 解析: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支配权是指对权利标的直接进行支配而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形成权是指权利主体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选择权等。 例题3:根据( ),可将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A.其中有无财产内容 B.民事权利的相互依赖关系 C.民事权利是否已经具备全部成立要件 D.权利效力所及的范围 答案:A 解析:根据其中有无财产内容,可将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按民事权利的作用,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这是传统民法对权利的最重要分类。 (1)支配权 支配权,又称管领权,指权利主体可以直接支配权利标的物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这类权利的作用有两方面:于积极方面可直接支配标的物,不需他人介入;于消极方面可禁止他人妨碍其支配,而具有排他性。物权为典型的支配权,其他如准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也属支配权。 (2)请求权 请求权指权利人得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物直接支配,只能对义务人请求。请求权由基础权利产生,因基础权利不同,可分为债权上请求权、物权上请求权、人身权上请求权、知识产权上请求权等。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但债权和请求权并不等同,请求权只是债权的主要内容,除其外,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内容,如变更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形成权 形成权指权利主体仅凭自己的行为,即可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形成权的主要功能,在于权利人得依单方意思表示,使已成立的法律关系的效力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撤销权、追认

民事权利义务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民事权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或是不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法律予以保护。 民事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上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与公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权利。从权利的具体内容来分,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为客体、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客体,并不体现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有些民事权利既有财产权性质,又有人身权性质,如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我国的民法通则中,集中规定了以下几类民事权利: 1.财产所有权和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采矿权、相邻权、继承权等。 2.债权。包括合同债权、不当得利债权、无因管理债权等。 3.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等。 4.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等。 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的对称。民事主体为了使权利人实现其权利或不影响其实现权利而承担的法律约束。它与民事权利呈对应关系:有权利必有义务;有义务也必有权利。表现为一定的行为约束。这种行为既可以是作为即完成一定行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不为一定行为。作为法律义务,它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履行。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强制其履行。义务人义务是构成民事责任的要件之一,且有一定限度,权利人无权要求义务人超过限度履行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相关内容。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中涉及到民事权利能力这个概念。我们都知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当事人。而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还取决于能力,因此,民法将此能力分解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能够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如:“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权利在本质上是行为的限度,民事权利是权利人意思自由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由,可实施任何行为,法律对此给予充分的保障。反之,行为超出法律划定的界限,不仅得不到保障,反而要被追究责任。如“财产权”、“人身权”。 民法上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 1、法律效果不同。处分行为发生使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法律效果,而负担行为的效力则在于 使行为人承担给付义务。2、处分行为以行为人具有处分权为生效要件,负担行为则不需要行为人具备处分权。3、处分行为适用标的物特定化原则,即处分行为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负担行为则没有这样的限制。4、处分行为适用公示原则,负担行为没有这一要求。 1、平等保护原则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种类法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法律未规定的新物权 物权内容法定:当事人不得在物权中自由创设新的内容(如法律规定动产质押必须移转占有,当事人就不能创设不移转占有的动产质押) 3、一物一权原则 (1)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集合物原则上不能成为一个所有权的客体,而应为多个所有权的客体。 (2)一个独立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但一物之上的所有人可以为多人,多人对一物享有所有权,并非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仍然是一个,只不过主体为多人。 (3)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根据其份额对财产享有相应的权利,但份额本身并非单独的所有权。 (4)一物之上可以存在数个物权,但各个物权之间不得相互矛盾。一物一权主要是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不是指一物之上不能设置多个物权,如在一物之上可以有多个抵押权的存在。 (5)一物的某一部分不能成立单个的所有权,物只能在整体上成立一个所有权。 4、公示、公信原则 (1)公示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由此可见,不动产的权利状态通过“登记制度”表示,而动产的权利状态则通过“占有”表示。 (2)公信原则 所谓公信,是指当物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即使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存在并已从事物权交易的人,法律承认其法律效果,以保护

【广西专版】2021中考道德与法治九上第5单元第14课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复习

第五单元第十四课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 考点与预向 1.考点概要:民事权利;民事责任。 2.中考预向:这部分内容属于法律方面的知识,中考常以选择题和材料分析题的方式呈现,重在考查学生对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的判断和运用。 思维导图 学以致用 1.根据我国民法,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2.人身权利涉及我们的生命、健康、自由和尊严。作为自然人,我们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另外,我们的个人信息,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也都受到法律保护。而作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则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3.财产权是与人身权相对应的,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4.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5.所谓“债”,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又分为合意之债(如合同、遗嘱)和法定之债(如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 6.取得财产权利的方式有多种,包括原始取得,也包括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指的是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所有权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权。继受取得指的是通过某种法律途径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的财产所有权,例如买卖、继承、接受赠与等。 7.对于发明创造或创作成果,我们享有智力成果权,也就是知识产权。作为青少年,我们也可以享有知识产权。我们在享有该权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这项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从不购买、不使用各种盗版产品开始,逐步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意识。 8.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目的是使受害者的权益得以恢复。 9.民事责任有多种类型,包括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常见)等。 10.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11.一般侵权行为是以行为人有过错为构成要件。主要有:侵犯国家、集体、他人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侵犯人格权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主要有因他人行为致损的特殊侵权行为和因特定物致损的特殊侵权行为。侵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权利、义务、责任

民事权利 一、概念: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二、特征 1.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特定利益。 2. 民事权利通常是指宪法和民法确认的权利。 3.民事权利受国家强制力保障。 民事义务 1.民事义务是由民事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依法约定的。 2.民事义务是为了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约束手段。 民事责任 概念: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特征:①民事责任是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承担的责任。 ②民事责任主要是为了补偿权利人所受损失和恢复民事权利的圆满状态。 ③民事责任既有过错责任,又有无过错责任。 ④民事责任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 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①民事权利能力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法律资格,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平等性,不因 为民事主体参加的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民事权利作为利用这种资格而获得的结果,因为参与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如自然人因为从事不同的民事活动而取得不同的财产所有权,但并不因此而否定其财产权利能力的平等。 ②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并不包括民事义务, 而是相对立而存在的。 ③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反映了国家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范围一般取 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 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身享有,民事权利通常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存在,民事权利多具 有限制性。要说明的是,有些民事权利也终身享有,如人身权、财产所有权等。 ⑤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不得转移或抛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除了人身 权以外,一般是可以转让或抛弃的。

以案说法明了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精)

明了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案例一、2004年12月30日,大学生张某经过一家服装店门前,看见店前挂了一张牌子,上面写着:“拆迁处理,全市最低价”。当时,张某便花了50元买了一件衬衫,后来在百货大楼看见同样一个牌子,同种质量的衬衫,只卖40元。于是,张某认为服装店有欺诈行为要求退货。那大商店不同意退货。 案例二、该顾客可以向商店要求退货吗?为什么? 案例:15岁农村少年陈利刚母亲与父亲离婚后由父亲抚养。一日,正好住在母亲家的陈利刚用母亲给的零用钱去买彩票,中奖获一夏利轿车。母亲却与儿子争夺中奖轿车。对于中奖轿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 案例三:2004年5月,学校委托王某到北京某公司购买一批教学设备,王某到达北京后,以学校的名义与该公司其就有关事项谈妥,签订合同,交了预付款。王某的行为,就是代理。 案例四:2003年2月,河北某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与河北某县罐头食品厂签订了购销合同一份。合同规定,由食品厂供给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价值50万元的食品。合同签订后,农工商公司应预付定金15万元,其余货款于5月30日前交齐提货,如有违约,按违约部分的10%偿付违约金。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公司即依约将定金15万元给食品厂。同年3月,食品厂认为所订合同价格太低,便派人与公司协商提价,遭拒绝。4月中旬,公司去提货遭拒绝。4月底,食品厂以当时签合同时厂长不在,因而所签合同无效为由,将定金连同银行利息量并汇给公司。公司拒收,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公司与食品厂签订的购销合同有效,食品厂单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公司的定金,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设问:债是什么?本案中的债是怎样发生的? 案例五: 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 案例六: 2002年5月8日晚11时许,易某回家时,发现距家门口不远处放着一辆自行车.此时夜深无人,易某将该车带回家放置楼梯下,准备第二天送去派出所招领。次日晨,易某起床后,发现自行车被盗,即向派出所报案。此时,自行车原主张

2019届高考政治总复习训练:专题31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专题训练31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1.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3岁的中学生小S 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2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对此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网络主播公开向粉丝索要财物,构成诈骗罪 B.家长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只能承担损失 C.小S与主播是自愿交易,愿打愿挨,无可厚非 D.小S未满16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2.汪姓明星屡次出入赌场,据此记者卓某在自己的博客中评价汪某为“赌坛先锋”,汪某因此以卓某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将卓某告上法庭。2016年5月12日,法院裁定汪某败诉。汪某败诉的原因可能有() ①卓某的评价并未实质性地侮辱诽谤汪某②卓某的评价并未真正影响汪某私人生活③卓某侵害了汪某的隐私权而不是名誉权④卓某的评价从一个侧面描述了某些事实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A是著名体育明星B的“铁杆粉丝”,在追星过程中,A偷偷拍摄B大量的日常生活场景并发布在朋友圈里,给B造成困扰。据此,我们可以判定A的行为() A.维护了公众的知情权 B.侵害了B的隐私权 C.侵害了B的身份权 D.侵害了B的名誉权 4.2013年2月,李阳因做生意资金不够,便向王明借了2万元,约定一年

后还款,但没有要求写下借条。可是,后来李阳做生意亏本无力还债务,王明碍于情面没有要求李阳还钱。2016年3月,王明买房子急需用钱,向李阳所要欠款,但李阳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王明无奈,只有向法院提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事() ①该案没过诉讼时效②该案王明负有举证责任③该案已过诉讼时效④该案李阳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某微博大V为了“吸粉”,偷拍了某明星夫妻照片,并精心炮制了一段即将离婚的新闻,对该明星夫妻带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负面影响。这对明星夫妻将其告到法院,可以要求其() ①赔礼道歉②恢复原状③消除影响④恢复名誉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6.张某到某整形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该医院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张某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张某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一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张某的真实姓名。在这里() A.该医院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B.该网站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 C.该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 D.该网站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 7.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拍摄一些商业广告。依据《民法通则》,张

(浙江选考)高考政治强化复习讲义: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二第四十二课时民事权利和义务及人身权讲义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二课时民事权利和义务及人身权【分析考情扫描考向】

考点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它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两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考点二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1.实现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所有社会成员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使社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2.承担民事责任 (1)民事义务:我国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2)法律责任: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选一选:甲在某饭店吃饭,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吵架,继而动手打斗。乙用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甲头部被砸伤。本案中乙应该对甲承担的民事责任有( ) ①赔偿损失②恢复名誉③赔礼道歉④恢复原状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解析本案中乙砸伤了甲,应该赔偿损失,包括医药费等,同时还应赔礼道歉,①③符合题意;②一般适用于侵犯人格,不符合题意;④一般适用于侵犯财产权,不符合题意。 答案 C 考点三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点四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是首要的人格权。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前提条件。 3.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考点五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考向一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例1】(2018·04新高考,40.2)11月9日,小李看中一网店3 000元的A款手机,要求

2019年中考道德与法治总复习九上第5单元走近民法第14课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习题教科版

第十四课 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 知识概要 作为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民法赋予我们每一个民事主体许多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民法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义务,如果违反民事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们要学习、了解我们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道侵犯民事权利的后果, 学会用民法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生活。 两大民事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 两种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思维导图 关键词:人身权 财产权 考点梳理 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主要包括那些?(识记)(P109) 根据我国民法,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2.什么是人身权?其内容有哪些?(识记)(P110) 在民法中,有一类权利与我们的人身直接相关,这种权利叫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涉及我们的生命、健康、自由和尊严。 作为自然人,我们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另外,我们的个人信息,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也都受到法律保护。而作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则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3.什么是财产权?其内容包括哪些?(识记)(P111)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在民法上,财产权是与人身权相对应的,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4.什么是“债”“债权人”“债务人”?(理解)(P111) 所谓“债”,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

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5.债发生的原因有哪些?(理解)(P112) ①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发生的债,叫合意之债。合意之债主要有合同,此外还有遗嘱。②基于一定事实,由法律设定权利义务而发生的债,叫法定之债。法定之债主要有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 6.取得财产权利的方式有哪些?(理解)(P113) 取得财产权利的方式有多种,包括原始取得,也包括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指的是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所有权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权。继受取得指的是通过某种法律途径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的财产所有权,例如买卖、继承、接受赠与等。 7.什么是知识产权?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怎么对待知识产权?(理解、运用)(P114-115) ①我们都有从事发明创造或创作文学、艺术或者科学作品的权利和自由。对于发明创造或创作成果,我们享有智力成果权,也就是知识产权。②作为青少年,我们也可以享有知识产权。我们在享有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从不购买、不使用各种盗版产品开始,逐步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意识。 民事责任 1.什么是民事责任?它包括哪些类型?(识记)(P115)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目的是使受害者的权益得以恢复。民事责任有多种类型,包括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其中侵权责任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民事责任种类。 2.什么是民事侵权行为?(理解)(P115-116) 民事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并致使他人遭受损失, 因而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是以行为人有过错为构成要件,而特殊侵权行为则由法律另作特别规定。 3.侵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运用)(P118) 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修理、重作、更换;⑦继续履行;⑧赔偿损失;⑨支付违约金;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典题聚焦 【典例】2018年7月,李某举家外出旅游,暴雨将至。邻居王某看见李某家的雨棚摇摇欲坠,担心李某家的雨棚被风刮掉,祸及自家,就雇人加固了李某家的雨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王某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 C.王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李某不需支付王某加固雨棚的费用 【解析】本题考查对无因管理的理解。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本题中,虽然王某在帮助李某加固雨棚的时候存在利己意思,但是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李某的利益而加固雨棚,王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因此,AB项错误。 另外,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其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有义务偿还。本题中,王某有权要求李某支付加固雨棚的费用,李某应支付。因此,D项错误。答案C。 2019备考原创

(浙江选考1)2019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时训练41民事权利义务及人身权新人教版选修5

课时训练41 民事权利义务及人身权 一、选择题 1.汪姓明星屡次出入赌场,据此记者卓某在自己的博客中评价汪某为“赌坛先锋”,汪某因 此以卓某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将卓某告上法庭。2016年5月12日,法院裁定汪某败诉。汪某 败诉的原因可能有( ) ①卓某的评价并未实质性地侮辱诽谤汪某②卓某的评价并未真正影响汪某私人生活③ 卓某侵害了汪某的隐私权而不是名誉权④卓某的评价从一个侧面描述了某些事实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汪某败诉的原因可能是卓某的评价并未实质性地侮辱诽谤汪某,①正确;卓某的评价已 经影响了汪某的私人生活,②不选;材料既涉及了汪某的隐私权,也涉及了名誉权,③不选;汪 某败诉的原因可能是卓某的评价从一个侧面描述了某些事实,④正确。 2.(2018浙江杭州高三期末统测)赵某一年前从某房产公司购买一商品房,留下了姓名、身 份证号、家庭住址、银行账号等信息。不久,房产公司员工张某因出售顾客个人信息给中 介、商场等而获刑,赵某信息也在其内。本案中张某侵害了赵某的( ) A.名誉权 B.身份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查隐私权的知识。材料中,房产公司员工张某因出售顾客个人信息给中介、商 场,侵害了赵某的隐私权,D不符合题意;本题未体现名誉权、身份权和姓名权,排除A、B、 C。 3.2013年2月,李阳因做生意资金不够,便向王明借了2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款,但没有写下 借条。可是,后来李阳做生意亏本无力还债务,王明碍于情面没有要求李阳还钱。2016年3 月,王明买房子急需用钱,向李阳索要欠款,但李阳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王明无奈,只 有向法院提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案没过诉讼时效②该案王明负有举证责任③该案已过诉讼时效④该案李阳负有 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根据题目的表述,2013年2月李阳因做生意便向王明借了2万元,只有口头约定但是 没有借条,2016年3月,王明向李阳索要欠款,但李阳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王明无奈, 只有向法院提请诉讼,此案例中王明想要回钱需要进行举证,另外,根据时间的判断可以看出 该案已过诉讼时效。故②③入选。①④表述错误。 4.(2018浙江重点中学期末联考)某报记者徐某撰写文章将李某系私生子的事实公开报道, 给他的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报道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②该报道侵犯了李某的荣誉权

【拔高教育】2017_2018学年高中政治专题一民事权利和义务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讲义新人教版选修5

专题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学案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判一判(1)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所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2)我国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 (3)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当事人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且在经济利益上也是等价有偿的。( ) 提示(1)×(2)×(3)× 2.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1)决定因素: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 (2)要求 ①自觉运用法律来协调和解决这些冲突。 ②所有社会成员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使社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③增强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 (3)承担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想一想如何正确处理民事法律关系? 提示增强权利意识,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义务意识,要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说一说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超越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还能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示不能。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4.简要回顾

「精品」九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五单元走近民法第十四课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第2框了解民事责任教案教科版

了解民事责任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养成正确的法律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能力目标 通过学习、讨论,学法、懂法、守法、尊法、护法的法律素养。 3.知识目标 了解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的分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教学重点: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民事责任的类型。 教学难点:什么是民事侵权行为以及发生民事侵权行为后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教师准备:查阅民法通则的相关内容,查找相关案例,选取恰当的案例充实到课堂教学中。 学生准备:查阅民法通则的内容,提前了解课本内容,整理疑问。 【呈现课件】 每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18年的央视3?15晚会重点关注农村消费和老年消费,曝光一批违法生产销售的山寨饮料。有不少公司在外包装上煞费苦心,外观设计、包装色调、构图、代言人形象是他们模仿的主要内容,让人难以分辨。 【教师提问】同学们,这些企业的行为为什么是违法的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交流分享】略。 【教师引导】今天我们就共同来学习新课:了解民事责任。 (设计意图:通过大家耳熟能详的消费者权益日曝光的一组图片来导入新课,能够充分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同时,可以引发学生思考,这种行为为什么是违法行为,调动学生产生学习新知的积极性。) 环节一:初识民事责任 【呈现课件】不识字的陈某到商店买酒,喝后喉咙疼痛难忍,食道被严重灼伤,造成食道下三

分之一狭窄。原因是商店老板把含有过氧乙酸的洗涤剂和白酒放在一起,天黑看不清,误把洗涤剂卖给了陈某。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该商店老板赔偿陈某5860元。 【教师提问】为什么法院要让商店老板进行赔偿? 【交流分享】因为商店老板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就要承担相关责任。 【教学过渡】通过刚才的交流,我们知道民法赋予我们很多权利,有权利就有义务。如果违反民事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呈现课件】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教师提问】法院判决商店对陈某进行赔偿,对陈某来说具有什么意义? 【学生活动】对陈某来说,是一种补偿…… 【呈现课件】民事责任,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目的是使受害者的权益得以恢复。 (设计意图:通过设置情境、设置问题、不断追问的方式,创设轻松的课堂氛围,引发学生深入思考,让学生感受到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在享有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也应该自觉履行相应的民事义务,如果违反民事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能使受害者的权益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环节二:民事责任的分类 【教学过渡】民事责任有多种类型,其中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在这里我们主要来学习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 【呈现课件】画家张某邀请中学生小杨作为其人体模特以便练习人体写生,但未告知小杨便将其画像编入相册,后小杨的画像被结集出版。小杨的亲友、邻居看到后纷纷谴责,小杨也痛苦万分。 【教师提问】材料中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小杨的哪些人身权利? 【交流分享】小组讨论,进行作答。 【教师引导】本案中,张某侵犯了小杨的人身权中的肖像权、名誉权,张某应承担的责任属于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民事责任种类。 (设计意图:通过画家张某侵犯学生小杨人身权利的案例,将学生进行角色带入,体会同为学生的小杨被侵权后内心的感受,从而使学生树立学习法律和自觉维权的意识。) 【教师引导】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是以行为人直接致人损害,因而使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而特殊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虽然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特别原因所致。首先我们来看看一般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 【呈现课件】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存在。(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如某小杨的画像被私自出版,小杨内心痛苦万分,即为非物质的。) (2)行为的违法性。(如画家张某私自将小杨的画像进行出版从而获得报酬,就违反了法律。)

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专题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明确目标、把握高频考点 二、构建知识框架 三、知识默写、关注记忆细节 考点一、民事法律关系 一、构成要素 1. 要具有相应的 能力,包括 、 、 。 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包括: 、 ;可以进行与其 、 相 的民事活动;可以进行接受 、 、 等纯获利的民事活动,其它由其代理人代理或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 和 ,通常二者之间是 和 ,互有 关系 1.2.承担方式:(略)(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 适用)

三.民法对诉讼维权时效的规定为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不再民事主体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注意:对于相同两个主体的民事责任和责任同时出现在司法实践中只能。 考点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人身权包括:和权(在家庭婚姻中) 2.人身权(一般):权、权、权、权、权 (1)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条件。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责任(略) (2)民法总则规定,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和依照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笔名和其他名同样受法律保护。(成年、未成年、依法修改) (3)民法总则规定,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和排除的权利。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4)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人和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用、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5)为了保障人们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取得并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或他人个人信息。任何侵害隐私权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只要不涉及利益(前提),个人信息的私密性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上侵权,权利人有要求侵害、恢复、消除、,并可以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已的人身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益。 考点三依法行使财产权——狭义 一、所有权——权利人可以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并享有其利益。 1.动产一般按照(动产转移给对方占有)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对于价值较大的动产也以取得所有权,但如果遇到取得并登记,则取得所有权 2.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则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注意:善意取得即岀于、价格、应该登记已、不需登记的已经。 物、物、物、物、的饲养动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二、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为目的的物权。 农民的:权、权(村所有、由政府审核、政府批准)都农民的重要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三、担保物权 1、抵押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或)的,不动产抵押签订合同并且登记,方有对抗效力。 2.质权则将其产移交债权人(不是有) 3.留置权,债权人有权其已经合法的债务人的产。 担保优先受偿是指可以将其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该动产或不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多余款项要归债务人,不对对方担保物享有权。

浙江省2020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专题十五民事权利和义务及法律救济强化训练(含解析)

专题十五民事权利和义务及法律救济 一、选择题(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某中学九年级学生刘胜、李明等四人同住一宿舍,刘胜等三人见李明不在宿舍,就偷偷地传阅李明的日记,还在教室里面宣传和起哄,以致班里许多同学经常挖苦、讽刺李明,造成很坏的影响。刘胜等三人的行为是( ) A.侵犯李明姓名权的行为 B.侵犯李明隐私权的行为 C.侵犯李明受教育权的行为 D.侵犯李明肖像权的行为 解析:选B。A、C、D与题意不符,应排除。 2.甲医院依防疫部门文件对驻地单位的妇女进行身体检查。甲医院对乙饭店10名职工进行体检,其中5人被诊断为患有性病。此消息造成乙饭店职工心理压力,使饭店遭受损失数万元。后经丙权威医院复查,无一人得此疾病。这一案例表明了( ) A.甲医院侵害了女职工身体权 B.甲医院侵害了女职工名誉权 C.甲医院侵害了乙饭店的财产权 D.甲医院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解析:选D。甲医院的错误诊断并非是主观上故意造成的,侵害名誉权是指故意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名誉。因此,甲医院不构成侵权。D项说法正确。 3.乙在甲处存放一台电视机多年,甲以为乙不要了,于是将电视机拿到旧货市场上去卖,丙以适中价格购得,正巧乙到丙家做客发现电视机,便向丙讨还,丙不给。那么该电视机应( ) A.还给乙,由甲退款给丙 B.还给乙,由乙退款给丙 C.还给甲,由甲退款给丙 D.归丙取得,乙向甲要求赔偿 解析:选D。电视机属动产,一般应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其所有权,丙从甲处购得电视机,没必要了解其对电视机是否有所有权,所以在正常交付情况下,应视甲拥有所有权,丙交款即视其拥有该电视机所有权,乙应向甲要求赔偿。根据题意选D项。 4.李某从某电器公司购买了一台“爱多”牌音响,电器公司门前广告牌标明家用电器免费送货上门。公司指派的人力三轮车在送货途中突遇大雨,家电被淋湿,此损失应由( ) A.电器公司承担 B.李某承担 C.电器公司和李某共同承担

第29讲 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29讲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选择题 1、关于民事主体,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 A、民事权利能力是所有公民均具有的 B、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所有公民都具有的 C、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所有成年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民事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解析: 公民自出生时起就享有民事权利,故A项正确。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有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享有和不完全享有民事行为能力,故B项正确。成年精神病人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就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故C项表述有误。D项正确。 答案: C 2、在超市购物时,售货员根据顾客的要求称好商品的重量或包装好商品等,然后顾客再付款给售货员。对这一过程,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在这一过程中,超市的义务是交付商品,收取付款则是超市的权利 B、超市和顾客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 C、超市和顾客既要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也享有一定的合同权利 D、在这一过程中,选择商品是顾客的权利,付款多少也是顾客的权利 解析: 很明显D表述错误,符合题目要求,故选D。 答案: D

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 ) A、实体权利 B、胜诉权 C、起诉权 D、起诉权和实体权利 解析: 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实体权利依然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仍有法律效力。债权人不能再要求返还。故应选B。答案: B 4、西方有一句宣传有关法律的谚语:“放出去的疯狗咬伤人,其主人是要负责任的!”这句谚语说明了( ) A、公民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 B、公民的自由权受法律保护 C、公民的人身权不受非法侵害 D、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解析: 谚语说明了公民的人身权不受非法侵害,本题要注意人身自由权与人身权的区别。人身自由权通称“自由权”,其客体是权利人的行动,其内容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自己的行动,他人不得妨碍。人身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指人的生命健康、名誉、姓名、肖像权等。应选C项。 答案: C 5、王小姐在逛街时发现甲商店的装饰橱窗上有自己的照片,王小姐即向甲商店交涉,原来是甲商店从乙照相馆花500元买的王小姐照相底片而制作的装饰橱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甲商店侵犯了王小姐的名誉权 B、乙照相馆侵犯了王小姐的名誉权 C、甲商店侵犯了王小姐的肖像权 D、乙照相馆未侵犯王小姐的肖像权 解析: 甲商店和乙照相馆均侵犯了王小姐的肖像权,故应选C项。 答案: C

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关系是怎样

一、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关系是怎样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相对应的关系。法律术语上讲,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民事权利,体现的利益,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在本质上讲,民事权利是权利人意思自由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实施任何行为,法律给予充分保障。 民事义务,体现的是不利益,是当事人为实现他方的权利而受到行为限制的界限。在本质是讲,民事义务是义务人必须履行的责任,若不履行,将要承担其产生的民事责任。 二、民事权利行使 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实施一定的行为。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两种。事实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法律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 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原则: 第一,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三、民事权利相关规定 中国对民事权利的研究有很大的发展,对人格权的研究最为突出,对股权(股东权)和著作权的研究也受到重视。但是对各种民事权利只作分离的孤立的研究是不够的,必须把各种权利放在一个整体(民事权利体系)中来研究,才更好些。 要把各种民事权利组成一个体系,首先有个分类的问题。分类就要有一定的标准。一般民法书都讲到的普通的分类是:依权利的内容分财产权与非财产权;依其作用分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依其效力所及的范围分绝对权与相对权;等等。在这中间,最重要的是第一种,可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分类。因为作为分类的标准,“内容”是最重要的了。依第一种分类构建的权利体系,对人们认识民事权利的整体情况和各种权利的特性,最为便利。所以通常讲的民事权利体系,首先指的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体系。 这种分类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所谓权利的内容是指因享有权利而受到保护的利益。随着社会发展,这种受保护的利益也在发展。某些“利益”不受保护了,这种权利也失去地位,如夫权;某些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提高了,这种权利的地位也应提高,如人格权;此外,有的权利的性质应该重新确定,如知识产权;有的权利应该给予应有的地位,如社员权。有必要对传统的民事权利体系加以审查,重建民事权利的体系。 民事权利的内容,即其保护的利益,极为复杂,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多,因而依这一标准对民事权利所作的分类,很难把一切民事权利网罗无遗。但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