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山古滇墓地墓葬制度分析

李家山古滇墓地墓葬制度分析
李家山古滇墓地墓葬制度分析

李家山古滇墓地墓葬制度分析

李红成

古代墓葬是考古调查发掘中的对象之一,墓葬制度则是古代历史文化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可以说,墓葬制度渗透了社会习俗、传统礼仪、宗教观念,包含了等级、亲情、民族情感诸种复杂因素,是世俗生活的缩影,是一个民族文化与思想意识的反映。最初的墓葬,是出于对先民灵魂不死和“事死如生”观念而产生的,并随着人们对生命终结思维方式的变化而变化。考古资料表明,中国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出现了墓葬,此后,历经新石器时代、夏、商﹑周及以后各历史时代,墓葬随著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并显示出一定的规律性。在阶级社会中,墓葬制度突出地体现了阶级关系。

①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墓葬由于受各民族传统文化、风俗、宗教信仰、地理环境的影响,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无论从葬式、葬具、葬地的选择,以及随葬物品的多寡,都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伦理思想、经济文化等现状。因此,对古代墓葬制度作深入分析,无疑具有重要研究意义。

经过长期的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古滇文化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972年发掘的江川李家山古墓群,大大地丰富了滇池地区出土的青铜器,加深了我们对滇池地区青铜文化的认识。?”②江川李家山古墓群是古滇国时期重要的墓地之一,研究分析其墓葬制度有助于充分了解古滇文化墓葬制度及古滇社会地方民族文化特点。

墓地概况

李家山是江川县境内多依山的分支,位于星云湖的西北,江城镇早街村后,背靠多依山,面向星云湖,山势呈东南走向,面积约2.5平方公里,山顶至山脚高差100米左右,最高处海拔约1840米。上世纪60年代,在李家山上发现了古滇时期的墓葬,墓群主要分布在山顶及靠近顶部的西南坡。1972年对其进行第一次大规模发掘,时隔20年,1992年又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发掘,加上后来进行的零星清理,李家山墓地共发掘墓葬编号计86座,出土文物3000余件(套),对于研究古滇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生活习俗、音乐舞蹈、宗教艺术等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因其在古滇国研究和中国历史考古中的重要地位,2001年6月,李家山古墓群在玉溪市范围内第一个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墓葬形制

墓葬形制是指墓葬的构造形式、墓道有无及其形状、有无封土标志以及墓穴内填充物的情况等。中国古代的墓葬结构主要有竖穴墓和洞室墓两种。所谓竖穴墓即自地面向下挖一方形或长方形穴作为墓室,葬后用土填实。从新石器时代开始,中原地区就以竖穴土坑墓为主要的墓葬形制,并在墓底的正中设一长方形的小型坑穴﹐其位置正当墓主人尸体腰部之下﹐故称“腰坑”﹐坑内埋一殉葬的人或狗。到春秋晚期开始出现坟丘封土,并在不长的时间内迅速流行,墓葬由“不封不树”一变而为“大封大树”,孔子为了不忘亲情,以便识别,不过为其父母坟“崇四尺”高,而秦始皇陵坟头的封土竟高达115.5米,秦汉以后,几乎可以说无墓不“坟”。到战国时期,国君和大贵族的墓里普遍出现墓道,其形状主要为斜坡式和竖井式两种。李家山墓地现已发掘的墓全部为竖穴土坑墓,均无墓道,墓内没有出现“腰坑”,墓上没有封土。李家山墓葬墓坑呈不规则的长方形,墓口比墓底稍大,墓壁平直,从墓口至墓底微向内收,墓底较为平整,少数墓有二层台。按墓坑的规模可分为大、中、小型墓葬,其差别主要表现在墓坑的宽度上,少数中小型墓的墓口长度与大型墓相当,但中型墓不及大型墓宽,小型墓又不及中型墓宽,如第二次发掘的墓葬中,大型墓墓口长4~6.8米、宽2.9~6.6米、底长3.2~4.76米、宽2.5~4.86米、深多超过3米;中型墓墓口长2~3米、宽1米以上,深多超过1米;小型墓墓口长度大多为2米左右,宽度不足0.9米,深多为1米左右。墓内填土大多用挖凿出的土石回填,土质土色与生土和风化岩石相近,少数为紫色或红褐色粘土,胶粘性强,因其色似干涸的羊血,当地俗称“羊肝土”。在已发掘的古滇文化墓地中,李家山墓葬的形制与晋宁石寨山等大多滇文化墓地的墓葬形制是较为一致的,③而墓坑比石寨山墓葬的稍大一些、墓口至墓底略深,或许是因墓葬周围土质岩石坚硬程度不同所致。近几年发现的墓地中,官渡羊甫头墓地分布范围要比李家山墓地大,早期墓葬“从墓葬形制上看,用膏泥填塞、垫木、腰坑、二层台等做法一脉相承,在滇文化中晚期的石寨山、李家山墓地中却已渐失这种做法”,④体现了不同的文化因素影响。

葬俗葬式

葬俗是指人们对死者尸体的处理方法及其相关仪式活动,各个民族对此极为

重视,也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受自然环境、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宗教信仰、意识形态等的影响,其葬法不尽相同,主要有土葬、火葬、天葬(鸟葬)、水葬、野葬、瓮棺葬、悬棺葬、衣冠葬等。李家山及周边地区发现的大量墓葬表明当时实行土葬,墓地中存在分群埋葬的迹象,由一至几座大型墓及其周围的中、小型墓组成一群,每群的墓葬较为集中,⑤体现出公共氏族墓地的特征。在第一次发掘的5、7、8号墓和第二次发掘的大型墓内填土中发现有专门放置的一块大石头,石头略呈锥形,尖端朝上置于一圆形坑内,坑内为黑色土,含有大量炭屑和烧灰。说明这些墓在埋葬后举行了某种形式的祭祀活动,“人们以石为登天之“塔”或通天之梯,故在墓上压石,具有死后借助石之阶梯升天的宗教意义“,⑥带有尖端的石块不仅起到镇墓、辟邪作用,似乎也隐含着引导死者与上天神灵沟通之意。大型墓内存在用金、玉、玛瑙、绿松石、琉璃等各种管、珠、扣、片、条缝缀呈长方形的“珠襦”覆盖或包裹尸体的现象,这也是滇文化墓地中常见的一种葬俗。

墓向,一般是指死者埋葬时的头向,蕴含着古代人类对祖先的崇拜和灵魂不灭观念,一是认为人死后,灵魂要回到原来的老家去,因此头就朝着老家的那一方向;二是认为日落方向为亡灵的集中之所,埋葬死者时就朝西;三是认为人的生死犹如太阳东升西落一样,因而埋葬时应背东向西。李家山墓地的墓坑基本为东西向,头朝向西或朝东,其东面为抚仙湖方向,在山顶可透过野牛大山的丫口看见抚仙湖水面。在二人合葬墓中的头向有些特殊,大型墓内的二人头向朝向同一方向,中、小型墓内二人头向则分别朝两端。墓向选择朝向大的湖泊在滇文化范围内也较为普遍,如滇池周边的晋宁石寨山、呈贡天子庙、官渡羊甫头、安宁太极山等墓地的众多墓葬也朝向滇池方向。滇池、抚仙湖等湖泊不仅为古滇人提供了优越的生存、生活环境,可能也成为整个氏族部落的精神家园,对其既崇拜又怀有无比的敬畏心理。

葬式即安葬死者的姿态。从死者尸体入埋时的身体姿势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仰身葬、侧身葬、俯身葬三种;从死者尸体入埋时的肢体置放状况来看,则可分为直肢葬、蹲肢葬、断肢葬、折肢葬等;从墓葬遗址中发现的人骨堆放状况来看,又可分为叠骨葬、骨架扰乱葬等;从死者入埋的次数来看,又可分为一次葬、二次葬或一、二次混合葬等;从墓坑中入埋的死者人数来看,又可分为单人葬、多

人葬。李家山墓内的人骨大多已腐朽,通过残存的零星骨骼、牙齿、随葬物位置及尸体装殓痕迹判断,其葬式为仰身直肢葬,绝大部分为单人葬,少数为二人合葬(包括第23、34、42、44、45、47、52、69、73、74、82、86号墓)。在重要的滇文化墓地中,李家山墓地葬式和石寨山相近,而与官渡羊甫头、澄江金莲山墓地出现的侧身曲肢、解肢、多人叠葬等葬式有很大的不同,也许是因为各个墓地所代表的滇文化范围内的氏族部落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民族、文化影响因素。

葬具

葬具是指装殓死者尸体或遗骨的用具,主要有芦席、长方形木棺、瓮棺和瓦棺。李家山墓葬中的葬具为木棺,大型墓不仅有棺,棺外还有椁。木棺为长方形,有厚木板构成,大型墓内棺长2~2.2米、宽0.8~1.2米,中、小型墓内棺较窄,宽约0.5米。木椁近方形略长,上有盖,下无底如罩,用原木粗细不同端垂直交叉构成“井干式”木框作四壁。⑦棺椁的使用方法,《礼记》云:“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反壤树之”。李家山墓葬的棺椁使用情况与此记载是相符的,棺置椁内右侧,左侧形成边厢。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人们在处理尸体时是不用棺椁的,也许是为了长期持久的保存尸体,以表达对死者的怀念之情,人们开始以器护尸,于是便有了棺椁,并随着时代的进步,逐渐形成了一套系统的棺椁制度。据文献记载,周代的棺椁制度有严格的等级,如《礼记?檀弓上》记载:“天子之棺四重”,郑玄注:“诸公三重,诸侯两重,大夫一重,士不重。”棺椁在古代代表着的死者身份和等级,棺椁制度作为古代埋葬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我们研究古代礼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李家山墓地墓葬中是否有严格的棺椁制度,现在还缺乏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证实,通过与发现“滇王之印”的石寨山6号墓比较来看,李家山大型墓的墓主人应为当地拥有实权的统治上层,其葬具使用最多的为一椁单棺,无椁无棺的中小型墓葬主人生前的身份和地位显然要低得多。

墓葬类型和年代

李家山目前发掘86座中,依据墓坑大小和随葬品种类和数量方面的差别,发掘报告将第一次发掘的墓葬分为三类,第一类墓共22座,大多分布在李家山

顶部及其周围,其中分为两种型式,Ⅰ型有7座,即11、17、18、21-24号墓,全部集中在山顶部正中;Ⅱ型15座,即2、4-10、13-16、19、20、25号墓,多数位于Ⅰ型墓周围。第二类墓有1、3、12号3座墓,位于西南坡。第三类墓有26、27号2座墓,位于西南坡。从时间上看,一类墓的年代应在武帝以前,其上限或可早到战国末;二类、三类墓的年代,其上限不会早于西汉中期,下限可能晚至东汉初。⑧第二次发掘的墓葬则分为四类,第一类包括28、32、43、48、52、55、58、59B、61、79号墓,分布在第一次发掘的大、中型墓周围或生土较厚地带,均为中、小型墓,墓葬相互间叠压、打破关系很少。年代与第一次发掘的一类Ⅱ型墓相当,应在西汉中期武帝设置益州郡以前。第二类包括31、34、35、40、41、46、47、51、56、57、59A、65-68、70-75、77、78、80、81、83、84号墓,分布范围较第一类大,墓葬间相互叠压、打破关系较多,年代当早于第一次发掘的二类墓,约为西汉中至晚期。第三类包括29、30、37、38、44、45、50、53、60、62-64、69、76、82、85号墓,年代略晚于第二类,约为西汉晚至东汉初期。第四类包括39、49、86号墓,是第二次发掘的墓葬最晚的遗存,年代约为东汉前期。⑨结合两次发掘报告分析,李家山墓地墓葬的埋葬时间从战国末直至东汉初,以大型墓为主的各个墓葬群主要分为战国至西汉中期、西汉中晚期、东汉初期三个相对年代段,在墓坑大小上,早期的大型墓墓坑不及中期墓大,后期大型墓墓坑最大;在随葬器物上,早期的几乎以“滇式”文化类型青铜器为主,到中期陆续出现“汉式”器物,大量出现铜铁合制器和金、玉器物,器物类型和数量最丰富,后期墓葬中的大型墓虽然墓坑规模最大,但随葬品数量不多,滇文化器物所占比例大大减小,不见有“珠襦”和海贝随葬,中原“汉式”器物占了很大数量。

李家山墓地的墓葬制度在古滇文化墓葬中与石寨山墓地最为接近,所有墓葬为竖穴土坑墓,无墓道,无封土,不见“腰坑”,部分墓有二层台,大中型墓使用木质棺椁,仰身直肢葬,部分为二人合葬墓。根据随葬器物的组合、演变规律及数量、种类关系,发掘的墓葬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延续年代从战国晚期至东汉初期,明显具有传统滇文化器物从占主导到逐步减少,而“汉式”器物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的发展规律,并且因性别不同而随葬器物有所差异。说明李家山墓地是

一处使用年代较长且连续埋葬,墓葬之间存在前后承袭内涵关系的古滇文化公共氏族墓葬群。

参考资料:

①王仲殊:《中国古代墓葬制度》;

②李昆声主编:《云南省博物馆建馆五十周年论文集》;

③云南省博物馆:《云南晋宁石寨山古墓群发掘报告》;

④昆明市官渡区博物馆:《昆明羊甫头文物精粹》;

⑤⑦⑨文物出版社:《江川李家山——第二次发掘报告》;

⑥黄懿陆:《人类文明溯源——中国抚仙湖水下古迹与苏美尔人研究》;

⑧云南省博物馆:《云南江川李家山古墓群发掘报告》。

(作者单位:云南李家山青铜器博物馆)

中国墓葬制度

人类将死者的屍体或屍体的残馀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场所﹐称为“葬”。用以放置屍体或其残馀的固定设施﹐称为“墓”。在中国考古学上﹐两者常合称为“墓葬”。在墓葬中﹐往往还包含著各种随葬的器物。古代墓葬作为考古调查发掘的对象之一﹐所提供的资料远远超过了研究墓葬制度本身的范围。但墓葬制度仍是考古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根据迄今的调查发掘﹐中国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有墓葬。此后﹐经新石器时代至商﹑周﹑秦﹑汉及以后各历史时代﹐墓葬制度随著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发展而不断演变﹐显示出一定的规律性。在阶级社会中﹐墓葬制度突出地体现了阶级关系。在各个时代﹐民族和地区的特点﹐在墓葬制度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石器时代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埋葬的发现﹐说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出现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到新石器时代﹐墓葬已有了一定的制度。墓圹一般是长方形或方形的竖穴式土坑。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中﹐数以百计的墓坑排列有序。多数的墓是单身葬﹐也有不少的墓是合葬。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前期的合葬墓﹐往往采取“二次葬”﹐将许多已经埋葬过的屍骨迁移而葬入同一墓坑内。这些死者是同一家族的成员﹐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紧密的血缘关系。有些合葬墓﹐埋著两个或数个完整的屍体﹐他们的性别相同﹐应系兄弟或姐妹。大汶口文化後期和龙山文化﹑齐家文化的合葬墓﹐所葬多为两个成年男女﹐说明在父系氏族社会中﹐已经有了比较固定的婚姻关系﹔而齐家文化的合葬墓﹐则证明存在男子死后以妻妾殉葬的情况。 黄河中﹑下游的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屍体在墓内的放置方式以仰身直肢的为多﹐偶然也有屈肢葬和俯身葬﹐後者可能是由于凶死。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除仰身直肢葬以外﹐还流行屈肢葬。仰韶文化墓中的屍体头多向西﹔大汶口文化墓中的屍体头多向东。这些都说明不同的部族有著不同的葬俗。 新石器时代的墓坑一般都小而浅﹐仅能容纳屍体。新石器时代晚期﹐有些地区已用木棺作葬具。在大汶口文化的后期﹐少数墓坑面积甚大﹐坑内沿四壁用木材垒筑﹐上面又用木材铺盖﹐构成了木椁﹐这大概是由於墓主人在社会上有特殊的地位。幼儿死后一般埋在房屋附近或房基下﹐利用陶器作葬具﹐称为“瓮棺葬”。 墓中随葬品以陶器皿为最普遍﹐其次是石制和骨制的工具﹐装饰品亦偶有发现﹐有时还有谷物和家畜。在有些墓地里﹐男子墓内多石斧﹑石铲﹑石刀﹐女子墓内多陶制或制的纺轮﹐显示了男女在生产活动中的分工。由於地区和部族的不同﹐各地墓中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颇有差异。但是﹐在同一墓地中﹐各墓随葬品的多寡﹑厚薄往往差别不大﹐可见在原始社会中氏族成员的经济地位是平等的。但到了后期﹐出现了穷富分化的现象﹐例如﹐大汶口文化后期的少数大墓﹐随葬的陶器有多至100馀件﹐猪头多达十馀个的﹐说明墓主人拥有远比一般人为多的财富。 商代商代是中国青铜时代的盛期﹐社会生产力有了高度的发展﹐以商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统治著庞大的国家。因此﹐在商代的墓葬制度中存在著严格的阶级和等级的差别﹐统治阶级的陵墓有著十分宏大的规模。 河南省安阳的商王陵墓﹐有“亚字形墓”和“中字形墓”。亚字形墓的墓室﹐是一个巨大的方形或亚字形的竖穴式土坑﹐四面各有一个墓道。侯家庄的一座最大的亚字形墓﹐墓室面积约330平方米﹐加上墓道﹐总面积达18 00平方米﹐深度在15米以上。类似的墓葬在山东益都也有发现﹐是属于诸侯或方国的首领的。中字形墓的墓室﹐是一个大型的长方形竖穴式土坑﹐南北两面各有一个墓道。武官村的一座最大的中字形墓﹐墓室面积近17 0平方米﹐加上墓道﹐总面积达340平方米﹐深度为7米馀。除了王陵以外﹐其他贵族的墓也有中字形的﹐但规模略逊。在贵族的墓中﹐还有一种“甲字形墓”﹐只在墓室南面有一个墓道﹐规模一般都较中字形墓为小。商代绝大多数的墓﹐都是没有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式土坑。形状虽然类同﹐但规模则有很大差别。大贵族的墓﹐面积可达20馀平方米﹐在安阳小屯发现的商王武丁配偶“妇好”的墓即如此。一般小贵族的墓﹐面积往往不足10平方米。而平民的墓面积更小﹐有的甚至不足2平方米。 商王和各级贵族的墓﹐都用木材筑成椁室。亚字形墓的椁室﹐平面呈亚字形或方形。其馀各种类型的墓﹐椁室平面呈长方形。敛屍的葬具都是木棺﹐放在椁室正中。平民的墓﹐有的有棺有椁﹐有的有棺无椁。屍体的放置方式﹐主要是仰身直肢。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的墓﹐墓主都只有一人﹐尚未发现夫妻合葬的情况。商王和各级贵族墓的随葬品极其丰富﹑精美。包括各种青铜器﹑玉石器﹑陶器﹑漆木器﹑骨角器等。妇好墓随葬各种青铜器460馀件﹐玉石器750多件﹐骨角器560馀件﹐另有海贝近7000枚(见彩图鴞尊显示图片﹑三联甗显示图片﹑偶方彝显示图片﹑玉龙显示图片﹑玉凤显示图片﹑玉鹰显示图片﹑玉显示图片﹑玉

中国古代墓葬设计研究

题目中国古代墓葬与设计史 姓名沈正阳 学号 3110103281 指导教师胡小军 年级与专业材料1104 所在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摘要:现存不少古代工艺美术品都来源于墓葬的考古发掘,墓葬是研究一个文明文化习俗及工艺设计变迁的最直观方式之一。墓葬所处的时代,墓葬制度的发展,墓室装饰与随葬品以及墓室的建筑结构对于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和工艺美术史的研究都有着极其总要的作用。关键词:墓葬工艺美术随葬品墓室构造墓室装饰 一、墓葬形式与发展变迁 墓葬,是考古学对坟墓的称呼。坟墓,民间又称为坟,或称为墓。坟,原意是水边的高地,后引申为高处,大凡高出地面的小山包或土堆均可称“坟”。墓,是埋葬死者的地下空间,即墓圹、墓穴。所谓筑土为坟,穴地为墓,地下的圹穴与地上的坟冢(封土),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坟墓”。 中国古代的墓葬形式通常有天葬、树葬、水葬、崖葬、火葬、土葬、塔葬、船棺葬,其中比较有研究价值的是土葬和塔葬。相比于塔葬通常是处理佛教活佛和僧侣遗体的丧葬方式,土葬则更具有普遍性。土葬墓一般葬一个遗体,但也有数人或氏族(家族)成员合葬的。原始公社时期,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家族(宗族),通常也有固定的墓葬场。土葬一般均有不同质地的棺和殉葬品,统治阶级墓葬的殉葬品甚丰,甚至还有以人殉葬的。最早的土葬多在人类居住的洞穴内外地表搁置死者,然后垒以土石,或掘一浅坑埋葬。 早在旧石器时代,人类原始社会就已出现了原始墓葬。北京周口店山顶洞遗址中下层的深处为死者的墓地,在墓地中发现三具完整的人头骨化石喝一些躯干骨,配有装饰品,身旁安放着生产工具,骨架周围有赤铁矿粉末撒成的圆圈。到了新石器时代,很多墓地的墓葬普遍发现有随葬品,种类繁多,主要有日常生活用品、生产工具、装饰品等。新石器时代晚期,墓葬中随葬品的分化加剧。同一社会成员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已经一目了然。 之后在商周时期,丧葬制度有了明显的规范,不同地位的人拥有不同的墓室棺椁以及鼎簋等随葬品。秦汉时期的墓葬实行“汉制”,是以等级为核心的严格埋葬制度,当时盛行厚葬,有“事死如事生”的生死观。魏晋南北朝时期力主“薄葬”,实行“晋制”,对汉代的“厚葬”进行了改革,随葬品数量大为减少,地面不树不封、墓室数量逐渐减少为1-2个墓室,没有墓葬装饰,以至最高统治者的墓葬与一般墓葬没有明显差别,使得至今无法确定魏晋时期各代帝王的陵墓所在地。隋唐五代由于生产力的恢复,崇尚厚葬,有关丧葬礼仪的等级制度非常森严,主要体现在墓葬形制和规模、随葬品的数量上。 宋代时期形成了以皇帝为中心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东汉以来形成的士族门阀制度被彻底摧垮。在丧葬礼仪上,由于皇权的加强和士族阶层的消失,皇陵和皇族墓葬等级森严,而一般品官和士庶墓葬并无明显的等级。而同时期的辽金元墓葬,在接受中原埋葬传统的同时,依然保留了相当多的本民族文化因素。明清时期的丧葬制度基本上仍沿汉唐以来的旧制,规模宏大,同时墓多数有碑,易于识别。

中国礼仪宗法制度

中国礼仪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一些制度,如科举考试制度、赋税制度、礼仪宗法制度等都是是经常会涉及到考题的内容。所以本篇文章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e11033195.html,)专家将重点介绍中国古代的一些重要的礼仪宗法制度和关于礼仪宗法制度的相关考题。 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一种准则,其主要的精神是嫡长继承制。与此相关,产生了一系列的礼仪制度,简要介绍如下: 一、冠礼和笄礼 冠礼是成人礼,是给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的礼仪。在氏族社会,男女青年发育成熟时要参加一种“成丁礼”,这样才能成为自己部落的正式成员,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冠礼应当是从这种“成丁礼”演变而来的。《礼记·冠义》说,冠礼是“成人之道也”,“将责成人礼焉也”,要按照“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四个方面的礼的规范加以约束,使之成为具有“孝、悌、忠、顺”完美品德的人。 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女子在15岁许嫁之时举行笄礼,结发加笄,也要取“字”。结发是将头发梳成发髻,盘在头顶,以区别童年时代的发式。礼经中并无笄礼详文。女子到了20岁,虽然还未许嫁,这时也要举行笄礼,表示今后要以成人相待。 二、丧礼 以《仪礼》的记载为主要依据的中国古代丧礼制度,等级分明。同样是死,说法尊卑有别,“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丧礼也有不同的等级。 三、避讳 避讳实际上是一种反映封建礼法的忌讳,即遇到与君主、尊长的名相同的文字就采用某种方法回避。 ⑴国讳:如秦始皇嬴政时,改正月为端月,其父名子楚,《吕氏春秋》就改楚为荆;汉高祖刘邦时,改邦为国。 ⑵避圣人、尊者讳:汉淮南王刘安之父刘长,避长而用修;苏轼为避父(苏序)讳,就改序为引,苏辙则改序为叙。 ⑶避恶人讳:人自宋后少名浍,我到坟前耻姓秦。 ⑷其他忌讳:古人讳言钱而曰“孔方兄”,讳言大小便曰“更衣、出恭”,讳言死则曰“驾崩、仙逝、坐化、作古”等。 四、年龄称谓 古人对不同的年龄阶段,往往有专门的名称。掌握这些常见的称谓,对读书为文当有所裨助。 襁褓:原指包裹婴儿的被子,后来以此来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最新中国古代墓葬制度(上)

中国古代墓葬制度(上) 1 2 3 人类将死者的屍体或屍体的残馀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场所﹐称为4 “葬”。用以放置屍体或其残馀的固定设施﹐称为“墓”。在中国考古学上﹐两5 者常合称为“墓葬”。在墓葬中﹐往往还包含著各种随葬的器物。古代墓葬作6 为考古调查发掘的对象之一﹐所提供的资料远远超过了研究墓葬制度本身的范7 围。但墓葬制度仍是考古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根据迄今的调查发掘﹐中8 国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有墓葬。此后﹐经新石器时代至商﹑周﹑秦﹑汉及9 以後各历史时代﹐墓葬制度随著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发展而不10 断演变﹐显示出一定的规律性。在阶级社会中﹐墓葬制度突出地体现了阶级关11 系。在各个时代﹐民族和地区的特点﹐在墓葬制度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12 石器时代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埋葬的发现﹐说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13 出现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到新石器时代﹐墓葬已有了一定的制度。墓圹一14 般是长方形或方形的竖穴式土坑。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中﹐数以百计的墓坑排列15 有序。多数的墓是单身葬﹐也有不少的墓是合葬。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前期16 的合葬墓﹐往往采取“二次葬”﹐将许多已经埋葬过的屍骨迁移而葬入同一墓17 坑内。这些死者是同一家族的成员﹐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紧密的血缘关系。 18 有些合葬墓﹐埋著两个或数个完整的屍体﹐他们的性别相同﹐应系兄弟或姐 19 妹。大汶口文化後期和龙山文化﹑齐家文化的合葬墓﹐所葬多为两个成年男女20 ﹐说明在父系氏族社会中﹐已经有了比较固定的婚姻关系﹔而齐家文化的合葬21 墓﹐则证明存在男子死後以妻妾殉葬的情况。黄河中﹑下游的裴李岗文化22 ﹑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屍体在墓内的放置方式以仰身直肢的为23 多﹐偶然也有屈肢葬和俯身葬﹐後者可能是由于凶死。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24 和齐家文化﹐除仰身直肢葬以外﹐还流行屈肢葬。仰韶文化墓中的屍体头多向25 西﹔大汶口文化墓中的屍体头多向东。这些都说明不同的部族有著不同的葬俗。 26 新石器时代的墓坑一般都小而浅﹐仅能容纳屍体。新石器时代晚期﹐有些地区

观我国古代墓葬文化的发展历程

观中国古代墓葬文化的发展历程 J11114005 历史学宋翠敏 中国墓葬,是伴随着华夏文明的诞生而同步发展的。中国文化有几千年的发展历程,墓葬文化在我国古代优秀文化传承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既是地面文化的补充,又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的缩影。 中国古墓葬墓与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事物。“墓”是指放置尸体的固定设施,“葬”则是指安置尸体的方式。在考古学上,二者常被合称为“墓葬”。在墓葬中,往往还包含着各种随葬的器物。自古以来,由于受“祖先崇拜”以及“事死如生”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丧葬十分重视。因此,墓葬资料提供的就不仅仅是埋葬习俗和墓葬制度本身,往往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政治、经济、生产、生活、风俗、宗教、观念等方面的情况。所以,墓葬所展现的埋葬习俗与埋葬制度常常被视为当时社会的缩影,墓葬研究就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石器时代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埋葬的发现,说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出现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到新石器时代,墓葬已有了一定的制度。墓圹一般是长方形或方形的竖穴式土坑。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中﹐数以百计的墓坑排列有序。多数的墓是单身葬,也有不少的墓是合葬。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前期的合葬墓,往往采取“二次葬”的方式,将许多已经埋葬过的尸骨迁移而葬入同一墓坑内。也有母子合葬的方式,或是同性葬在一起,都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紧密的血缘关系。大汶口文化後期和龙山文化﹑齐家文化的合葬墓,所葬多为两个成年男女,说明在父系氏族社会中﹐已经有了比较固定的婚姻关系;而齐家文化的合葬墓,则证明存在男子死后以妻妾殉葬的情况。 奴隶制社会时期,墓葬分商墓和周墓两种,各具特色,反映了奴隶制社会时期两大王朝的社会发展状况。商代是中国青铜时代的盛期,社会生产力有了高度的发展,以商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统治著庞大的国家。因此,在商代的墓葬制度中存在著严格的阶级和等级的差别,统治阶级的陵墓有著十分宏大的规模。到了西周时期,列鼎制度形成,并有一定的规律逐渐发展繁荣。 再者,商代统治阶级墓葬的特点之一,是使用大量的人和牲畜殉葬。商王和大贵族的陵墓,殉葬者少则数十,多则一﹑二百人,包括墓主人的侍从﹑婢妾﹑卫兵和各种勤杂人员。另有完全供杀殉用的“人牲”。殉葬者的葬式各有不同,其中颇多采用俯身葬。 从春秋晚期开始,中国进入了铁器时代。大约在春秋﹑战国之际,中国开始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这种变化在墓葬制度上也有所反映。春秋晚期和战国时期,许多统治阶级的墓在地面上筑有坟丘。坟丘一般用夯土筑成,有的呈方锥状,有的形状欠明,现存最高的达十余米。河北省平山中山王墓和河南省辉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度和家族制度

第一节宗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早 期发展 ?家族由若干具有亲近的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我国古代的家族一直是以父系的血缘联结的,而若干出自同一男性祖先的家族又组成宗族。 《尔雅.释亲》即把由同一高祖父传下的四代子孙称为宗族,实际上有些宗族还可包括更多的世代。家族和宗族密不可分,有时甚至合二为一。所以,我国古代的家族制度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要了解古代的家族制度,必须首先对宗法制度有所认识。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它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西周、春秋社会情况的文献记载中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其起源则可追溯到更远的世代。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法制度逐渐形成,它主要实行于统治阶级内部,成为调节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维护贵族世袭统治,奴役劳动人民的工

确定继统秩序和在宗族内部依血缘关系区分尊卑亲疏、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者相辅相成,是宗法制度的基本内容。与此相适应,为了加强宗族内部的凝聚力,祖先崇拜被推进到新的高度。 宗庙祭祀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由宗族中地位 最高的成员主持。同一宗族的人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姓氏,共同的墓地,同受宗法制度的约束。

第二节西周春秋时期典型的宗 法制度 ?周人与商人相比,是个后进部族,但也很早就产生了宗法制度。《诗大雅公刘》提到公刘率领周人迁居豳地,周人“宗之君之。”为了维护统治秩序,西周统治集团结合本民族原有的习惯,在新的条件下对商代原有的宗法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发展,使之更加系统。可以说在西周以及紧接其后的春秋时期,宗法制度已臻于完善,这一阶段的宗法制度最为典型,最为严密。。

中国古代墓葬的考古学考察

中国古代墓葬概说 (提纲)

目次 壹、史前时期的埋葬习俗 一、中国最早的墓葬 二、仰韶时代的墓地与埋葬习俗 三、龙山时代的墓地与埋葬制度 贰、夏商周时期的埋葬礼制 一、夏代的王陵 二、商代的王陵 三、西周王陵与埋葬制度 四、东周埋葬制度的变化 叁、秦汉时期的墓葬 一、秦汉帝陵与汉代丧葬模式的形成 二、汉代诸侯王墓 三、汉代墓葬的装饰 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墓葬 一、魏晋埋葬制度的变化 二、南方六朝墓葬 三、北方十六国北朝墓葬 伍、隋唐五代墓葬 一、唐代帝陵 二、唐代两京地区墓葬 三、五代十国墓葬 陆、宋代墓葬 一、宋代帝陵 二、宋代士庶墓葬 柒、辽金元墓葬 一、辽代墓葬 二、金代墓葬 三、元代墓葬 捌、结语-中国古代墓葬文化的特质 壹、史前时期的埋葬习俗 一、中国最早的墓葬 中国至少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开始,已经出现了“墓葬”的萌芽;新石器时代早期,出现了明确的“墓葬”;新石器时代中期,中国各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里均发现了墓葬,并出现了墓地。

●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墓葬,距今5-1.8万年。 ●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东胡林人墓葬,距今1万年左右。 ●新石器时代中期的裴李岗文化,发现了大型的墓地,以河南省贾湖遗址的墓葬为代 表,公元前7000年~公元前5000年。 二、仰韶文化的墓地与埋葬习俗(5000BC-2600BC) 仰韶文化是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铜石并用时期黄河流域的代表性文化,在多个较为完整的原始聚落遗址里,均发现了规模庞大的公共墓地。墓地的规模、埋葬的方式、随葬品的多寡反映了仰韶时代的埋葬制度和社会组织形式。 ●仰韶文化墓地的布局方式:西安半坡墓地、临潼姜寨墓地。 ●仰韶文化的埋葬习俗:单人葬、合葬、二次葬、瓮棺葬。 ●仰韶时代不同文化的埋葬习俗: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 三、龙山时代的墓地与埋葬制度(2600BC-1900BC) 龙山文化所代表的时代被称为“龙山时代”,是中国的铜石并用时期,是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形成的重要时期,其后期可能已经进入中国最早的王朝-夏代。 1、龙山时代埋葬制度的变化 与仰韶时代相比,龙山时代的墓地规模、墓葬等级、随葬品、埋葬习俗方面出现了明显的变化,表明社会组织结构、社会性质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很多文明的因素。 2、龙山时代的墓葬 ●山西襄汾陶寺墓地:是黄河流域龙山文化的重要遗存,发现了数千座墓葬,有明显 的等级之分,不同等级的墓葬在墓葬规模、随葬品的数量和种类方面相差悬殊,墓 主人可能分别是王、贵族和平民,形成了初步的埋葬等级制度。 ●浙江余杭良渚文化墓地:是长江下游龙山时代的重要遗存,反山墓地和瑶山墓地可 能是良渚文化最高统治者的墓地,其中规模庞大的祭祀遗址和大量的玉礼器,表明 良渚文化已经进入早期文明时代。 ●内蒙古赤峰红山文化墓地:是辽河流域龙山时代的重要遗存,东山嘴遗址和牛河梁 遗址是两处大型宗教性遗址,发现大规模的积石冢和大量的玉礼器。 贰、夏商周时期的埋葬礼制(c21-221BC) 一、夏代的王陵 以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被认为是中国第一个王朝夏代的典型遗存,主要分布在河南中西部和山西南部地区。二里头遗址的二号宫殿附近发现了的大墓,被推断为夏代的王陵。

宗法制度和专制制度

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制度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增加,私有财产也产生了。父家长死后,他的权力和财产需要有人继承,于是习惯上就会规定一定的继承程序,而一代代父家长生前的权威在其死后仍然使人敬畏,子孙们幻想得到他们亡灵的庇护,于是又产生了对男性祖先的崇拜以及随之而来的种种祭祀祖先的仪式。凡此种种,都为宗法制度的萌芽准备了适宜的土壤。 在宗法制度下,同一宗族的成员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姓氏,在一定意义上又有共同的财产,参加共同的祭祀,死后葬于共同的墓地。 上古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在经过一定的调整之后,得到了实际的贯彻,从而形成了以修宗谱、建宗祠、臵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这种宗族制度完全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在封建社会后期近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同封建政权、封建礼教纠合在一起,起着长期而深刻的影响。一、宗法制度的其内容 (1)嫡长子继承的制度 原始社会早期实行禅让制,部落联盟首领是选拔的,不考虑血缘关系。西周王朝立国以后,从第二代君主周成王诵开始,推行嫡长子继承制这是社会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嫡就是正妻,正妻之子称嫡子。其他妻子称庶妻,庶妻之子称庶子。嫡长子继承制的基本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2)封邦建国的制度 封邦建国简称封建,就是分封制。国指诸侯领地。分封的目的就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周天子和邦国有一系列权力和义务的对应关系。天子对诸侯有巡狩权、命官权、迁爵权,诸侯对天子则有必尽的义务,如朝聘、进贡、出兵役。卿大夫的领地称为家,也叫采或邑。卿大夫也依此分封士。 (3)宗庙祭祀的制度 宗法制度十分强调尊祖敬宗。宗庙祭祀就是维护宗族团结的重要手段。周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太庙居中,然后分左昭右穆排列,总共祭祀七代君主。周代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对于维护以家族为核心的宗法制度和巩固政权,发挥过重要的作用。这一传统被历代统治者所继承,并发展成左宗右社的格局。左宗是宗法的标志。右社是国土的象征。 二、宗法制度的发展及其影响 1、家天下的统治此起彼伏 宗法制度的本质就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秦始皇虽废除分封制,社会结构还是家天下的模式。《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王嬴政登上帝位后宣布: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2、封建制的架构沿续不断 秦始皇虽然反对分封制,却继承了西周宗法制度另外两条主要内容——嫡长子继承和宗庙祭祀的制度。历代统治者不肯废除分封制,是因为宗法制度根深蒂固,血缘关系是社会政治结构的基础,所有的皇帝都需要庞大的血缘家族支撑自己的政权。废除分封制,就意味着这个基础遭到破坏。 3、家族化的体制根深蒂固 统治中国人的四权(政权、神权、族权、夫权)之一的族权,就是家族势力发展的结果。家族盛行的结果必然是家国同构,即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组织系统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家国同构的格局,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忠孝相通的观念,即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 三、专制制度的统治及其特征 中国的专制制度,从中国历史迈入文明社会那一刻起就已形成。中国封建社会总共2954年,就是说专制主义统治中国近3000年。 1、宗法势力极其强大 早期宗教活动就是祭神占卜。中国在东汉就已经产生本土宗教——道教,几乎与此同时,佛教也传入中国。它们在中国发展的历史都将近两千年。到了唐朝,国门大开,基督教、伊斯兰教也拥进中国,它们在中国发展的历史也都超过一千年。 2 、经济基础相对稳固 君主专制制度的经济特点:1.土地的国有;2.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由小农经济构成的经济基础与专制制度相互适应。历代统治者为维护专制制度,必然维护这样的经济基础,也必然采取打击工商业的政策。我国封建社会在唐朝已经达到顶峰。由于专制主义的保护,小农经济基础非常牢固,因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始终未能在中国大地上

中国墓葬文化

中国古代墓葬文化 □由于中国的建筑物以木头为主要材质,所以地面上的古国景象很难被保留住,但在地面以下却还有另一个世界。 大约在公元前2世纪中叶,石室墓在中国开始出现。实际上,木构的宫殿和石室墓的建造是中国古代建筑史上两条并行发展的线索。 西汉一代留给今天的人们最深刻的印象也许就是数不清的古墓,以及同样多的遗憾。 在陕西渭河的北岸,分布着9位西汉皇帝的陵墓,其他贵族墓葬一共500多座,它们中的很多都曾被盗墓贼光顾。 今天看这些皇帝的陵区,显得有些荒凉。实际上,当年的陵园里面有很多建筑,祭祀用的寝殿、便殿和庙宇,还有几千名常备工作人员住的房子。寝殿一般直接建在封土上。 汉阳陵博物馆副馆长王保平介绍说:当时史书明确记载,为了修陵,他把东方豪强、达官显贵,还有南方的一些官僚贵族,都迁徙到这陵邑里居住,也是当时相对一个稳定国家的举措,像当时的长陵有25万人左右,茂陵住了有28万人左右,阳陵我们推测也有十多万人,所以说是一座中小的比较繁华的城市。 但是,好景不长。西汉末年,农民起义军占领首都长安,公然盗掘皇陵。在这兵荒马乱的岁月中,下一个朝代东汉的开国皇帝刘秀看到了这种惨痛的景象,他在即位后命令废止陵邑制度,提倡薄葬,同时,也废除了烦琐的祭祀活动。原来建筑在封土上的豪华寝殿被搬了下来,在墓园中专门建筑房屋,进行日常祭祀。 但是,这并不是中国古墓历史的主流。 □到公元7世纪唐朝建立后,皇帝陵墓的建造又开始了气派庄严,唐朝的皇陵一般建在山中,依托山体的自然形态,营造出皇家的威严。 唐朝皇陵中保存最完整的一座是乾陵。 乾陵的主人是唐太宗的儿子李治和他的妻子武则天。和中国其他陵墓不同的是,这座陵墓的两位主人地位完全颠倒了———妻子的名声远远超过丈夫,乾陵总是被人们说成是武则天的陵墓,而不是唐高宗李治的陵墓。 也正是这位雄才大略的女人用自己的陵墓完善了中国的陵寝制度。 乾陵位于梁山上,以山为陵,海拔1049米,规模宏大,气势雄伟。南侧两座山峰较低,像天然的门户,衬托出陵墓的雄伟。神道从两峰之间直通地宫墓门,长约4公里,两旁放置着石像,象征文武官员。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中国古代历史的制度建设和发展,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体系结构丰满复杂的社会组织框架。其中,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和近现代一切制度发展的原始基础。中国的宗法制度的出现,彻底改变和塑造了中国社会和中华民族。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发展过程,中国的宗法体系最早是由夏朝的敬天仪式逐渐演变而来的。到了周朝的共和纪元时期,制度体系和组织结构,逐步的发展完善起来。 中国的宗法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制度和组织实体。即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宗教实体存在的礼教制度,中国古代血缘政治基础的分封制度和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分层制度的君臣父子制度三

个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发展运行的体系框架。 中国古代的礼教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礼教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一种特有的宗教形式。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图书馆举行了一场关于京师文化的发展和形成的文化讲座活动。主要是针对满清王朝的礼仪制度等的研究和讨论。其实,也就是对礼教制度在明清两朝社会上层如何发展和运作的一个真实的描写过程。这已经充分说明,礼教制度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特有的宗教制度形式。 2.制定了宗教建国方略。建立了中国最高的大祭祀制度————天子制度。天子成了中国古代宗教和国家最高统治者。是宗教国家实际的元首。 3.树立了宗教立国策略。中国古代的君臣父子制度不只是一种社会等级分层制度,他还是中国古代的等级祭祀组织体系。建立了中国最早的婚商嫁娶的宗教礼仪制度。礼教制度的宗教观念和思

想,影响和深入到中国古代社会的各个层面。 4.中国礼教制度的宗教思想和仪式的发展过程,主要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由中国古代夏朝的敬天思想和仪式,过渡到商朝的事鬼仪式,再发展到周朝的供奉祖先的法祖宗教仪式。中国古代夏朝的敬天宗教仪式,是一种多神崇拜的祭祀礼仪制度。到了商朝。由于巫术横行,占卜文化成为当时的主流文化形式。事鬼祭祀制度就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定型和发展起来的。敬天祭祀反而退居次要祭祀的宗教仪式地位。到了周朝,统一为一神主天祭祀仪式。同时,周朝共和时期的国家主持者————周公,取消和废除了很多的鬼怪祭祀制度,压制和打击巫术和占卦文化。建立了崇拜家族男性祖先的宗教法祖祭祀制度。 5.正是因为受到礼教制度和礼教文化的教育和熏陶,才会产生出周朝后期的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文化事件。也正是那些文化先辈们对中国古代宗教

第四节东周时期燕国墓葬制度

第四节东周燕国墓葬制度 一东周燕墓分类 迄今为止,已经发掘并具体报道资料的东周燕墓约有169座,另外还有少量的瓮棺葬。这些燕墓主要分布于徐水大马各庄(1)、张家口白庙(2)、易县周仁村(3)、天津宝坻牛道口(4)、河北新乐中同村(5)、天津南郊巨葛庄(6)、喀左大城子眉眼沟(7)、天津东郊张贵庄(8)、内蒙古赤峰市(9)、北京丰台区(10)、通县(11)、顺义县(12)、北京怀柔城北(13)、北京昌平(14)、丰宁县凤山镇(15)、易县燕下都(16)、三河大唐迴、双村(17)、唐山贾各庄(18)、承德滦河镇(19)、怀来北辛堡(20)。 已发掘的东周燕墓数量较少,而且大型墓葬被盗严重,这些都给我们的研究工作带来了困难,这里初步将已发现的东周燕墓分为四类: 第一类,双墓道大型墓,该类墓墓圹面积宏大,从80余平方米至350余平方米。目前,仅见于燕下都,且都被严重盗扰,有车马坑或大量车马器。这类墓见于战国中期和晚期。墓主身份应是高级贵族。 第二类,竖穴土坑铜器墓,墓圹面积相差较大,从3.5平方米至50余平方米,大多在10多平方米左右,年代为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应为中小贵族墓。 第三类,竖穴土坑陶器及小件器物墓,墓圹面积从不到1平方米至将近15平方米,大多为2平方米左右至4平方米左右,该类墓是东周燕墓主体,墓主应为一般平民,已发掘的这类墓葬年代多见于春秋中期至战国中期。 第四类,无随葬品墓,主要见于徐水大马各庄和张家口白庙遗址,墓圹狭小,有的仅有0.7平方米(如:大马各庄M9),多数无葬具,应是赤贫者的墓葬。 〖注释〗 (1)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等: 《河北徐水大马各庄春秋墓》,《文物》1990年第3期。 (2)张家口市文物事业管理所:《张家口市白庙遗址清理简报》,《文物》1985年第10期。 (3)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燕下都遗址外围发现战国墓葬群》,《文物》1965年第9期。 (4)天津市历史博物馆考古队、宝坻县文化馆:《天津宝坻县牛道口遗址调查发掘简报》,《考古》1991年第7期。 (5)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新乐中同村发现战国墓》,《文物》1985年第6期。 (6)天津市文化局考古发掘队:《天津南郊巨葛庄战国遗址和墓葬》,《考古》1965年第1期。 (7)朝阳地区博物馆、喀左县文化馆:《辽宁喀左大城子眉眼沟战国墓》,《考古》1985年第1期。 (8)天津市文化局考古发掘队:《天津东郊张贵庄战国墓第二次发掘》,《考古》1965年第2期。 (9)王兆军:《内蒙古昭盟赤峰市发现战国墓》,《考古》1964年第1期。 (10)北京市文物管理处张先得:《北京丰台区出土战国铜器》,《文物》1978年第3期。 (11)程长新:《北京市通县中赵甫出土一组战国青铜器》,《考古》1985年第1期。 (12)程长新:《北京市顺义县龙湾屯出土一组战国青铜器》,《考古》1985年第1期。 (13)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北京怀柔城北东周两汉墓葬》,《考古》1962年第5期。 (14)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北京昌平半截塔村东周和两汉墓》,《考古》1963年第3期;苏天钧:《北京昌平区松园村战国墓葬发掘记略》,《文物》1959年第9期。 (15)丰宁县文化馆张汉英:《丰宁县凤山镇发现战国早期墓葬》,《文物资料丛刊》7。 (16)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燕下都》,文物出版社1996年;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易县燕下都第十六号墓发掘》,《考古学报》1965年第2期;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

我国古代墓葬的特点及演变

从墓葬形制、随葬品、葬具 看我国古代墓葬的演进 (王皓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0) 摘要:古代墓葬在历史阶段中各具特点,但又显示了一定的演进趋势,简言之,墓葬形制跟从于地上建筑的发展,随葬品的设置逐渐向人们的生活情趣靠拢,葬具的变化表现了古人灵魂信仰的松驰。 关键词:墓葬形制随葬品葬具 古代墓葬作为考古学中重要的研究对象,为我们展现了其所处时期生产、生活、阶级斗争以及宗教信仰的真实情况。今天我们从电视、电影等媒体上看到的古代面貌,80%有赖于墓葬的发掘而还原。作为地上世界的真实表象,墓葬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不同历史时期有着各自的特点。其在历史长河中的不断演变,也体现了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些客观规律,本文试仅从古代墓葬包含的重要层面——墓葬形制、随葬品、葬具三方面来浅显地探讨墓葬在历史进程中的特点与演进,侧重关注墓葬形制、随葬品、葬具与社会生产、生活的联系。 (一)墓葬形制与地上建筑的跟从 最晚在新石器时代早期,我国就出现了有一定葬制的墓葬,新石器时代的墓葬,“墓坑一般为长方形竖穴墓,小而浅,仅仅够容纳下尸体”。[1]即使是氏族首领的墓葬,墓坑也比较小,与氏族成员的墓葬比起来,也仅是随葬品比较多而已,这是因为新石器时代的人类使用的生产工具主要为磨制的石器、骨器,磨制工具在建筑上是很难有大作为的,当时的人类在建筑方面只是处于起步的阶段,这不仅表现在墓葬的建造方面,也表现在居址的建筑上。新石器时代人们的地上建筑,由旧石器时代的岩洞进入到地穴、半地穴时代,仰韶时期和龙山时期人们的居住条件,主要为地穴房屋或半地穴房屋。“半地穴式房屋,是在平地向下挖出方形或圆形的房身,或者是利用坑壁作墙,屋顶直达地面,好象今天的窝棚,或者是在坑边地面修起矮墙,再搭屋顶。”[2]用简单的石凿、石锛、石铲等磨制工具在平地向下挖出房身,这是艰巨的工程,在社会产品极不丰富,经常受饥饿困扰的新石器时代已经是生产生活中的大事。因而新石器时代人们的墓葬形制受社会条件的制约,整体表现为墓坑狭小、浅显,距地表的深度大体在2米以内。而磨制工具的盛行,使得氏族首领和宗教领袖的墓中玉器的随葬比较多,这正是由于其所处的时代对玉器等坚硬石材的磨制比较娴熟。

浅谈中国原始社会墓葬制度

浅谈中国原始社会墓葬制度 摘要:根据迄今的调查发掘,中国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有墓葬。此后,经新石器时代至商、周、秦、汉及以后各历史时代,墓葬制度随著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发展而不断演变,显示出一定的规律性。本文着重探讨原始社会墓葬制度,从墓葬制度出现、墓葬形制、墓葬埋葬方式的概述,反映出在原始社会阶级关系当中,墓葬制度突出地体现了原始社会阶级关系,以及在原始社会时期,民族和地区的特点。 关键词:墓葬、形式、埋葬方式 一、中国古代墓葬制度的出现 1.1墓葬的概念 墓葬俗称山坟,古墓葬是清代以前的墓葬。中国古墓葬“墓”与“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事物。“墓”是指放置尸体的固定设施,“葬”则是指安置尸体的方式。在考古学上,二者常被合称为“墓葬”。在墓葬中﹐往往还包含着各种随葬的器物。自古以来,由于受“祖先崇拜”以及“事死如生”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丧葬十分重视。因此,墓葬资料所提供的就不仅仅是埋葬习俗和墓葬制度本身,往往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政治、经济、生产、生活、风俗、宗教、观念等方面的情况。所以,墓葬所展现的埋葬习俗与埋葬制度常常被视为当时社会的缩影,墓葬研究就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墓”作为放置尸体的固定设施,是随着人类文化的进步而发生的,并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最初的时候,对尸体的处理非常简单。《周易·系辞下》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即用茅草裹尸,弃置荒野了事,并不挖墓穴。后来,人们可能不忍心看到亲人尸体被禽兽所食,开始掩埋尸体,于是就出现了专门放置尸体的墓穴。 二、原始时期墓葬 2.1 原始时期的墓葬形式 2.1.1 墓葬形制分类 一般说来,史前时代的墓主要可分为五种形式,各种形式的墓不仅具有一定的时代特征,而且也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李家山古滇墓地墓葬制度分析

李家山古滇墓地墓葬制度分析 李红成 古代墓葬是考古调查发掘中的对象之一,墓葬制度则是古代历史文化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可以说,墓葬制度渗透了社会习俗、传统礼仪、宗教观念,包含了等级、亲情、民族情感诸种复杂因素,是世俗生活的缩影,是一个民族文化与思想意识的反映。最初的墓葬,是出于对先民灵魂不死和“事死如生”观念而产生的,并随着人们对生命终结思维方式的变化而变化。考古资料表明,中国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出现了墓葬,此后,历经新石器时代、夏、商﹑周及以后各历史时代,墓葬随著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并显示出一定的规律性。在阶级社会中,墓葬制度突出地体现了阶级关系。 ①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墓葬由于受各民族传统文化、风俗、宗教信仰、地理环境的影响,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无论从葬式、葬具、葬地的选择,以及随葬物品的多寡,都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伦理思想、经济文化等现状。因此,对古代墓葬制度作深入分析,无疑具有重要研究意义。 经过长期的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古滇文化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972年发掘的江川李家山古墓群,大大地丰富了滇池地区出土的青铜器,加深了我们对滇池地区青铜文化的认识。?”②江川李家山古墓群是古滇国时期重要的墓地之一,研究分析其墓葬制度有助于充分了解古滇文化墓葬制度及古滇社会地方民族文化特点。 墓地概况 李家山是江川县境内多依山的分支,位于星云湖的西北,江城镇早街村后,背靠多依山,面向星云湖,山势呈东南走向,面积约2.5平方公里,山顶至山脚高差100米左右,最高处海拔约1840米。上世纪60年代,在李家山上发现了古滇时期的墓葬,墓群主要分布在山顶及靠近顶部的西南坡。1972年对其进行第一次大规模发掘,时隔20年,1992年又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发掘,加上后来进行的零星清理,李家山墓地共发掘墓葬编号计86座,出土文物3000余件(套),对于研究古滇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生活习俗、音乐舞蹈、宗教艺术等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因其在古滇国研究和中国历史考古中的重要地位,2001年6月,李家山古墓群在玉溪市范围内第一个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论中国古代墓葬文化发展历程

论中国古代墓葬文化发展历程 中国墓葬,是伴随华夏文明诞生而同步发展的。中国文化有几千年的发展历史,墓葬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既是地面文化的补充,又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的缩影。通过对墓葬文化的比较、分析、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数千年璀灿的文化历史,也可以懂得中华民族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 早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萌芽时代就已出现原始墓葬。山顶洞遗址中下层的深处及为死者的墓地,在墓地中发现三具完整的人头骨化石喝一些躯干骨,是两个妇女和一个老年男子的遗骨。皆配有装饰品,身旁安放着生产工具,骨架周围有赤铁矿粉末撒成的圆圈。 该墓葬反应了原始社会的多重信息。其一:中国原始人类已能简单提炼利用矿产资源,而相比之下,西方大陆的矿产利用相对较晚。因此商周时期,中国矿产使用和利用水平高于其他世界各国是有原因的,起点不同而一定时期内发展势必存在差距。其二:红色赤铁矿象征着鲜血,是生命的来源和灵魂的寄生处。在死者周围撒赤铁矿粉,祈求给死者以新的生命,显然是原始灵魂不灭的观念的反应。因此,当时就已产生了原始宗教的崇拜。其三,死者随葬品中的农具反应原始时期人们对农业的高度重视,而装饰品反映出这一时期人们的生产水平有了提高,工艺水平精湛,人类已有爱美的观念和对美的追求。而这些商品也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见证,原始艺术的萌芽已经出现。 母系社族时期盛行对偶婚制度,对偶婚下的夫妻关系松弛,未形成独立的经济单位。反映在墓葬制度上则盛行单人葬和同性合葬,母子合葬,但没有一对年龄相仿的男女夫妻合葬和父子合葬,女子的配偶是其他氏族的男子,男子死后必须归葬本氏族,显示出其对母系氏族的血缘依附关系。 父系社会时期,墓葬出现了三大特点。一:婚姻形态的变化在埋葬方式上得到充分反映,与前一时期有显著不同。不但盛行单身葬,还出现了以男子为主的男女合葬、父子合葬。而且男女合葬墓中女子多成屈辱或侍奉男子的形态出现,反应妇女地位的下降和父系统治的确立。正如恩格斯所说:“历史上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和个体混之下夫妻间的对抗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 二:父系氏族墓葬中,以猪头或其他牲畜随葬的风气很盛。在秦魏家和临夏大河庄墓地随葬猪下颌骨的现象十分普遍,表明牲畜成了个体家庭私有财产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衡量财富的重要标志之一。其三:在一些墓地里,骨架残缺不全,有的骨架上还带有箭头的,一般为青壮年,一些地方还出现利用废井、废坑埋人的现象,这些人很可能是战争中的战俘或地位低下的奴隶。反映了原始战争的发生和新阶级关系的萌芽发展。 奴隶制社会时期,墓葬分商墓和周墓两种。各具特色,反映了奴隶制社会时期两大王朝的经济发展状况。 商墓,墓葬中青铜器是重要代表,如司母戊鼎、四羊方尊、三星堆的铁器等。青铜器被用于礼器、乐器、工具、兵器等。反映当时青铜器生产数目繁多,工艺精湛。相对应的,商朝是智慧的中国人已发明了一批地下开采、提升、装载的工具,在江西瑞昌县铜陵发掘的商周时期采铜遗址,有地下开采的井巷遗迹和露天采矿的遗迹,采矿景象均采用木支护,是世界上最早使用木支护开采铜矿的实证。而且在最近发现的一些阴墟遗址中,出现了原始瓷器,证明早在商代中期我国就已奠定瓷

中国古代墓葬的发展史

中国古代墓葬的发展史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中国古代墓葬的发展史》的内容,具体内容:人类将死者的尸体或尸体的残馀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场所,称为"葬"。用以放置尸体或其残馀的固定设施,称为"墓"。在中国考古学上,两者常合... 人类将死者的尸体或尸体的残馀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场所,称为"葬"。用以放置尸体或其残馀的固定设施,称为"墓"。在中国考古学上,两者常合称为 "墓葬"。下面我整理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石器时代墓葬文化 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埋葬的发现,说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出现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到新石器时代,墓葬已有了一定的制度。墓圹一般是长方形或方形的竖穴式土坑。 黄河中、下游的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尸体在墓内的放置方式以仰身直肢的为多,偶然也有屈肢葬和俯身葬,后者可能是由于凶死。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除仰身直肢葬以外,还流行屈肢葬。仰韶文化墓中的尸体头多向西;大汶口文化墓中的尸体头多向东。这些都说明不同的部族有着不同的葬俗。 墓中随葬品以陶器皿为最普遍,其次是石制和骨制的工具,装饰品亦偶有发现,有时还有谷物和家畜。 商周时代墓葬文化 商代是中国青铜时代的盛期,社会生产力有了高度的发展,以商王为首

的奴隶主贵族统治着庞大的国家。因此,在商代的墓葬制度中存在着严格的阶级和等级的差别,统治阶级的陵墓有着十分宏大的规模。 河南省安阳的商王陵墓,有"亚字形墓"和"中字形墓"。亚字形墓的墓室,是一个巨大的方形或亚字形的竖穴式土坑,四面各有一个墓道。中字形墓的墓室,是一个大型的长方形竖穴式土坑,南北两面各有一个墓道。了王陵以外,其他贵族的墓也有中字形的,但规模略逊。在贵族的墓中,还有一种"甲字形墓",只在墓室南面有一个墓道,规模一般都较中字形墓为小。商代绝大多数的墓,都是没有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式土坑。 商代统治阶级墓葬的特点之一,是使用大量的人和牲畜殉葬。殉葬者的葬式各有不同,其中颇多采用俯身葬。殉葬的牲畜,以马与狗为最多。各种类型的墓,都在墓底的正中设一长方形的小型坑穴,其位置正当墓主人尸体腰部之下,故称"腰坑",坑内埋一殉葬的人或狗。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的墓,墓主都只有一人,尚未发现夫妻合葬的情况。商王和各级贵族墓的随葬品极其丰富、精美。包括各种青铜器、玉石器、陶器、漆木器、骨角器等。 西周的墓制承袭商代。由于尚未发现王陵,不知当时是否有亚字形墓。据记载,周代的棺椁制度有严格的等级,即所谓"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例如,在河南省陕县上村岭虢国墓地中,有一些大型和中型的贵族墓分别随葬七鼎、五鼎、三鼎或一鼎;墓的规模也依次减小。其中"七鼎墓"已被证实为虢太子墓。 发掘工作证明,西周已经有了合葬制度,其方式为夫妻分别葬在两个互相紧靠的墓坑中,即所谓"异穴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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