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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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787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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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石方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石化公司建设项目场地平整中的土石方表层剥离、开挖、装运、回填、夯压等土石方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要有设计图纸和明确的质量验收标准,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方案预算,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含预算)实行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三级管理,各承包单位为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单位,监理单位为初审部门,业主各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为复审部门,业主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为终审部门。

第五条土石方工程由业主统一规划和协调,尽量避免土石方重复倒运,减少投资费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日须确认工程量,填写土方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2),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汇总成单位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3),土方确认记录是结算的依据。同一单项工程编号且属独立生产装置区内土方平衡不计算运土费用。

第六条工程实际地形图以四川石化公司正式发布的地形图为准,承包单位若对承包范围内的地形图

有异议时,经工程部主管人员同意后可自己测绘地形图(方格网),承包单位在自己测绘地形图方格过程中,需经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主管人员共同确认后,可作为土石方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因土质变化、发现地下障碍物、设计修改等造成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工程量和费用计算及工程质量时,承包单位应立即和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处理方案和土石方调整报告,经项目经理部确认后,上报工程部。工程部应按管理权限组织技术部门、费用控制人员、审计等部门人员到现场确认,发生的土石方工程量按第五条的规定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工程部为四川石化公司项目土石方工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土石方工程的总体调度平衡,主

管跨项目经理部之间和涉及厂外的土方调运、平衡、协调,审定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负责单位工程土石方工程量签证单的审定。土石方土质和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涉及费用在五万元至十万元内,有权签署审定意见,涉及费用超过十万元,需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各项目经理部为分管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案审查、土石方工程量确认的责任部门,负责对监理单位初步审核后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的复核确认,负责分管项目之间土石方平衡及协调,负责每日土方工程量签证单的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土石方土质和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涉及费用在五万元内,有权签署审定意见。

第十条监理单位为土石方工程施工组织及费用、质量、安全、进度等过程控制单位,负责初步审

核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对现场每日发生的土石方工程量的计量复核确认,确保土石方工程量的真实准确,保证工程质量,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一条平整场地

定义:平整场地是指标高在±300mm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

在竖向土方开挖之前,须先清理场地地面上的附属物,按自然地面标高将覆盖地表的植被剥离,以及把表面障碍物和不适用材料铲除,并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要求:

(一)植被剥离,根系随植被地上表土部分一起运出现场;

(二)树木移植到指定地点,保证98%的成活率;

(三)区内建筑物残留部分就地推倒摊平,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有机物及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四)平整质量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挖土方(包括大开挖)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 现场能进入挖掘机的,应尽量采用机械形式挖土方,以减少人工挖方费用。

2. 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二次开挖,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雨季开挖时,应有安全措施,注意边坡的稳定。

3. 土石方开挖过程中,承包单位应对土质情况、地下水位和标高等的变化经常检查,做好原始记录,并绘出截面图。监理单位应对特殊情况下的土方开挖进行旁站监理。

(二)土方工程确认记录和现场签证有关要求

1. 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 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面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3. 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层明确土方类别,如一类土、二类土、三类土等。

4. 要明确挖方的截面以及深度尺寸,明确挖方工程量。

第十三条挖运淤泥、流砂、软土

定义:淤泥指灰黑色,有臭味,池沼中夹杂半腐朽的细小的动植物遗体,淤泥质土接近轻亚粘土,能搓成容易断裂的3mm土条(长至少3mm),此种土壤定义为淤泥。含水率大于20%的粘土定义为软土。松散、全是砂粒、无塑性,不能搓成条、无粘滞感的土定义为流砂。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 淤泥中的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必须经过业主确认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合格后,方可排放到指定地点。

2. 淤泥、软土、流砂都必须经过特殊处理,承包单位要编制处理方案,处理程序和要求按第七条执行。

(二)土方工程确认记录和现场签证有关要求

要明确挖淤泥、软土、流砂的深度以及截面尺寸,明确工程量;

明确换运土运输距离及运输方式。第十四条土石方运输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 机械(汽车)运土石方(超越装置界区的土方运输按机械运土石方计费);

2. 剩余土石方尽量应用于就近工程,内部平衡,减少土石方倒运的费用;

3. 运输到指定地点的土石方要做好平整工作。

(二)土方工程确认记录和现场签证有关要求

1. 要明确运输距离以及运输方式,数据要真实、准确;

2. 审查、审核人员要签署明确的确认意见,保证公正、及时、真实。

第十五条土方回填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 机械碾压回填;

2. 夯填(含强夯);

3. 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4. 分层回填、压实要求、检测频率应符合设计

要求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土方工程确认记录和现场签证的有关要求

1. 要明确填土形式。

2. 审查、审核人员要签署明确的确认意见,保证公正、及时、真实。

第十六条外购土方

(一)特殊情况需要外购土方时,由工程部统一组织,外购土方案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可实施。

(二)外购土要符合国家相关土地管理政策和法规。

第四章土石方工程的审批流程

第十七条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一)承包单位编制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技

术人员、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公章;

(二)监理单位最长不超过48小时初步审核完毕,提出审核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公章;

(三)各项目经理部最长不超过48小时审核完毕,提出复审意见;

(四)土石方工程量在8000m3以上的、需外购土方的、挖淤泥或换土量在1000m3以上的,土石方运输距离超过1Km的土方工程施工方案需经工程部审批,工程部最长不超过72小时审核完毕,提出审定意见。

第十八条土方工程确认记录审批流程

(一)每天完工后,承包单位土方测量人员、土方记录人员共同填写土方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

SY03-J012),详细填写清楚日完成土石方工程量,包括挖方、填方、运距、挖掘深度、土质类别、施工方法、运输方式等内容,并绘制土方施工简图,签署姓名、时间。每个单项工程土方施工完成后将每日土方工程确认记录汇总成单位工程土方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3),单位工程土方工程确认记录由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公章;

(二)监理单位应对每天发生的土石方工程量进行实量实测,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单位工程土方工程确认记录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加盖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公章;

(三)各项目经理部应每天检查土石方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项目经理部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确认,单位工程土方工程确认记录由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确

认,加盖项目经理部公章;

(四)工程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工程量不属实,将严肃查处。单位工程土方工程确认记录由工程部审核确认,土石方工程结算文件由工程部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加盖工程部公章;

(五)土石方工程内容不应肢解,签证内容相同并可共同计量的须一次办理;

(六)审计部门抽查审计。

第五章土石方工程结算

第十九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以确定的中标单价为结算的依据;

第二十条采用20xx年《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和《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费率进行招标的,执行中标费率。

第二十一条没有招标的工程,采用20xx年《四

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取除利润和企业管理费以外的其它费用。

第二十二条土石方工程结算的审批流程见四川石化相应管理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工程部起草并负责解释与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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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河南泰尧建设工程有限公 2019版土石方工程管理规定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2) 第四章土石方工程的审批流程 (4) 第五章土石方工程结算 (4) 第六章大型土石方开挖应急预案 (4) 第七章应急措施 (5) 第八章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石方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场地平整中的土石方表层剥离、开挖、装运、回填、夯压等土石方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要有设计图纸和明确的质量验收标准,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方案预算,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含预算)实行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三级管理,各承包单位为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单位,监理单位为初审部门,业主各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为复审部门,业主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为终审部门。 第五条土石方工程由业主统一规划和协调,尽量避免土石方重复倒运,减少投资费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日须确认工程量,填写土方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2),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汇总成单位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3),土方确认记录是结算的依据。同一单项工程编号且属独立生产装置区内土方平衡不计算运土费用。 第六条工程实际地形图以奥新公司正式发布的地形图为准,承包单位若对承包范围内的地形图有异议时,经工程部主管人员同意后可自己测绘地形图(方格网),承包单位在自己测绘地形图方格过程中,需经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主管人员共同确认后,可作为土石方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因土质变化、发现地下障碍物、设计修改等造成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工程量和费用计算及工程质量时,承包单位应立即和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处理方案和土石方调整报告,经项目经理部确认后,上报工程部。工程部应按管理权限组织技术部门、费用控制人员、审计等部门人员到现场确认,发生的土石方工程量按第五条的规定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工程部为公司项目土石方工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土石方工程的总体调度平衡,主管跨项目经理部之间和涉及厂外的土方调运、平衡、协调,审定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负责单位工程土石方工程量签证单的审定。土石方土质和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涉及费用在五万元至十万元内,有权签署审定意见,涉及费用超过十万元,需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各项目经理部为分管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案审查、土石方工程量确认的责任部门,负责对监理单位初步审核后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的复核确认,负责分管项目之间土石方平衡及协调,负责每日土方工程量签证单的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土石方土质和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涉及费用在五万元内,有权签署审定意见。 第十条监理单位为土石方工程施工组织及费用、质量、安全、进度等过程控制单位,负责初步审核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对现场每日发生的土石方工程量的计量复核确认,确保土石方工程量的真实准确,保证工程质量,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一条平整场地 定义:平整场地是指标高在±300mm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 在竖向土方开挖之前,须先清理场地地面上的附属物,按自然地面标高将覆盖地表的植被剥离,以及把表面障碍物和不适用材料铲除,并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要求: (一)植被剥离,根系随植被地上表土部分一起运出现场;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 标准 1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第二章土方工程---------------------------------------------5 第一节排水与降水-------------------------------------------5第二节挖土(大型土方工程) --------------------------------- 7第三节基坑(槽)开挖与围护-----------------------------------8第四节回填土-----------------------------------------------14

第一章总则 1、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工程,部分未列入本书一般施工工艺,施工时可按照有关专业规程或参考其它地区(企业)的有关规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工艺准则,经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后试行。 2、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新型施工机械及采用新的检测、试验手段,必须经过试验和技术鉴定,并制定可行的技术措施,形成新的技术工艺标准补充条文,报公司审批试行。 3、桩基工程、大型土石方、深基坑支护、大致积砼、大跨度、转换层、预应力工程、大型钢结构制安、玻璃幕墙、冬期施工、外脚手架工程及超高顶架搭设、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程(耐火隔热、保温、特种混凝土、防腐蚀)、特殊工序(地下防水、焊接)等特殊部位、结构、工序的施工,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后方可施工。 4、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以及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认真执行公司有关施工管理规定。 5、<<施工工艺标准>>内容与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现行标准、规范有抵触或不符之处,应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施工应按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进行,设计图纸须经会审后方可投入施工。如发现设计图纸与国家、行业及省市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和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设部令第25号 【发布日期】1992-12-30 【生效日期】1992-12-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29日建设部常务会议通过 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25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 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的主编部门下达。 第六条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避免重复。 第七条制订、修订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进行。 第八条行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第九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和发布。 其中,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制订的行业标准,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并由其 主编部门负责编号。 第十条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 国家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第十一条行业标准实施后,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 际需要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五年复审一次,复审结果报 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批准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生产质量管理总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十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售后质量 投诉率小于5%。 第一条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 第二条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清单的要求,装饰材料必须与设计提供的样板相符; 第三条主要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砼、砂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第四条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参加验收; 第五条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工程(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六条砼、砂浆、钢筋焊接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 第七条所有分项工程、工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景观、市政管线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八条施工样板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工艺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室、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

施工样板间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代表、项目装饰设计师必须参加施工样板间的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第十五条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必须参加; 第十六条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建筑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的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定地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验收资格; 第十九条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完成,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土方工程管理制度

土方工程施工方管理制度 土石方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石方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石化公司建设项目场地平整中的土石 方表层剥离、开挖、装运、回填、夯压等土石方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要有设计图纸和明确的质量验收标准,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方案预算,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含预算)实行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三级管理,各承包单位为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单位,监理单位为初审部门,业主各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为复审部门,业主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为终审部门。 第五条土石方工程由业主统一规划和协调,尽量避免土石方重复倒运,减少投资费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日须确认工程量,填写土方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2),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汇总成单位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3),土方确认记录是结算的依据。同一单项工程编号且属独立生产装置区内土方平衡不计算运土费用。

第六条工程实际地形图以四川石化公司正式发布的地形图为准,承包单位若对承包范围内的地形图有异议时,经工程部 1 主管人员同意后可自己测绘地形图(方格网),承包单位在自己测绘地形图方格过程中,需经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主管人员共同确认后,可作为土石方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因土质变化、发现地下障碍物、设计修改等造成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工程量和费用计算及工程质量时,承包单位应立即和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处理方案和土石方调整报告,经项目经理部确认后,上报工程部。工程部应按管理权限组织技术部门、费用控制人员、审计等部门人员到现场确认,发生的土石方工程量按第五条的规定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工程部为四川石化公司项目土石方工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土石方工程的总体调度平衡,主管跨项目经理部之间和涉及厂外的土方调运、平衡、协调,审定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负责单位工程土石方工程量签证单的审定。土石方土质和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涉及费用在五万元至十万元内,有权签署审定意见,涉及费用超过十万元,需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各项目经理部为分管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组织及施工方 案审查、土石方工程量确认的责任部门,负责对监理单位初步审核后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的复核确认,负责分管项目之间土石方平衡及协调,负责每日土方工程量签证单的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土石方土质和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涉及费用在五万元内,有权签署审定意见。

大型土石方工程标准

编辑词条 土石方工程 目录[隐藏] 概述 特点 范围 竣工验收资料 定额工程量计量 [编辑本段] 概述 土木工程中,常见的土石方工程有:场地平整、基坑(槽)与管沟开挖、路基开 挖、人防工程开挖、地坪填土,路基填筑以及基坑回填。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不要安排在雨季,同时为了降低土石方工程施工费用,贯彻不占或少占农田和可耕地并有利于改地造田的原则,要作出土石方的合理调配方案,统筹安排。 [编辑本段] 特点 (1)面广,量大,劳动繁重 (2)施工条件复杂 [编辑本段] 范围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60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15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编辑本段] 竣工验收资料 土石方工程分几种性质,一种是场地平整,一种是开劈石山。这些专业目前我们还没有专门归档目录,归档时,你可以按照所施工的标准产生的文件进行分类,经质确认齐全的情况下进行归档。符合施工与验收规范所应提交的文件,量验收部门核准, 如果土石方工程完成后与主体无关联的,这种土石方工程,企业投资的项目可以归建设单位归档查存。属政府投资的应归档移交给市城建档案馆。 [编辑本段]

定额工程量计量 基本知识内容介绍: 1.按照土石方的坚硬和开挖难易程度分类:一、二类土(亦称普通土),三类土(亦称坚土),四类土(亦称砂砾坚土)…… 2.按照开挖方式分为: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 3.按照施工过程分为:平整场地、开挖土方(槽、坑、土方、山坡切土)、石方工程、土石方运输、土方回填、打夯、碾压等 4.开挖深度区分 5.干湿土的区分 6.运土方法和距离 7.土方施工措施(放坡与支挡土板)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 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见表1-1)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A1-2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表A1-2 虚方体积天然密实度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50 1.15 1.00 1.25 1.20 0.92 0.80 1.00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辗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l、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在±30cm以内挖、填土方及找平。挖、填土,厚度超过±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建筑场地原土辗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辗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3 判断关键依据:看挖的高度以及填的深度是否超过(>;h或=)300mm 四、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l、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7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7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若:B≤3m,且L> 3B,则为挖沟槽;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日期: 2006年03月18日【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25号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侯捷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

工程部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部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有效协调工程部中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监理人员、采购人员等之间的工作关系,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的执行力度,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第一章工程管理 一、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 1、项目工程开工前一周,工程部组织设计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人员各施工管理人员对项目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相关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违者按本办法第四章“工程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施工单位须在设计交底前二天,将施工图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违则处以500元罚款; 2、各施工主管人员负责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记录。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各施工主管人员将记录稿提交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主管、工程监理(安全监理)等代表分别签字确认,并复印四份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对施工主管人员未在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记录的,每拖延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3、各施工工程现场负责人应将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记录中的图纸修改内容及今后的设计变更,在五天内以图文形式反映到施工图

上,用以指导施工作业。工程部负责人或监理主管人员不定期检查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处以5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如复查发现未按要求改正者,处以1000元罚款。 二、施工方案审查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 1、施工单位于施工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向工程监理人员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式四份,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 2、经工程监理人员和工程部负责人初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返回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查意见予以修正并签字盖章确认后重新报给工程监理人员,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必须变更时,施工单位须将新方案报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延期责任一概由施工单位承担,且处以1000元罚款直至责令停工。(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 1、施工条件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或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须根据工程部负责人或工程监理人员的书面要求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技术方案一式四份,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2、经工程监理人员和工程部负责人初审的施工技术方案返回后,

土石方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遵义《国际商贸城》土石方工程项目 管理实施细则 遵义市思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零一二年二月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要求适用于遵义思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达投资”)投资遵义国际商贸城区域所有土石方工程现场施工作业指导、监督管理操作细则。 2 依据 2.1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 180-2009) 2.2 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思达投资提出,由思达投资做最终决定,否则视为接受。 本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合同附件,承包商必须遵照执行。 3 一般规定 3.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方格网的测量,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备注:方格网的测量工作有承包商负责进行具体实施,实施过程中由思达投资项目部全程参与记录、复核、审批。 3.2基坑开挖工程包括无支护结构的放坡基坑开挖和有支护护结构的基坑开挖,以及与之相配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3.3基坑开挖前,应根据工程结构型式、基坑深度、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周围环境、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和地面荷载等有关资料,确定基坑开挖和地下水控制施工方案。 3.4基坑开挖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支护结构的龄期、机械选择、基坑开挖时间、分层开挖深度及开挖顺序、坡道位置和车辆进出场道路、施工进度和劳动组织安排、降排水措施、监测方案、质量和安全措施等。 3.5基坑边缘堆置土方,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加大。软土地区不宜在基坑边堆置弃土。 3.6施工中机具设备停放的位置必须平稳,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经计算确定。 3.7采用机械开挖土方时,需保持坑底留100mm厚土层,由人工挖掘修整。同时,要设集水坑,及时排除坑底积水。 3.8基坑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

土方项目工程的内容及其施工要求

土方工程的内容及施工要求 1.1.1 土方工程的内容及施工要求 在土木工程施工中,常见的土方工程有: ( 1 )场地平整其中包括确定场地设计的标高,计算挖、填土方量,合理到进行土方调配等。 ( 2 )开挖沟槽、基坑、竖井、隧道、修筑路基、堤坝,其中包括施工排水、降水,土壁边坡和支护结构等。 ( 3 )土方回填与压实其中包括土料选择,填土压实的方法及密实度检验等。 此外,在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场地清理,地面水的排除和测量放线工作;在施工中,则应及时采取有关技术措施,预防产生流砂,管涌和塌方现象,确保施工安全。 土方工程施工,要求标高、断面准确,土体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土方量少,工期短,费用省。但由于土方工程施工具有面广量大,劳动繁重,施工条件复杂等特点,因此,在施工前,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土壤的种类和工程性质,土方工程的施工工期、质量要求及施工条件,施工地区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以便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为了减轻繁重的体力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成本,在组织土方工程施工时,应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实现土方工程施工综合机械化。 1.1.2 土的工程分类和性质

土的种类繁多,分类方法各异,在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中,按土的开挖难易程度分为八类,如表 1.1 所示。 土有各种工程性质,其中影响土方工程施工的有土的质量密度、含水量、渗透性和可松性等。 1.1. 2.1 土的质量密度 分天然密度和干密度。土的天然密度,指土在天然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它影响土的承载力、土压力及边坡的稳定性。土的干密度,指单位体积土中的固体颗粒的质量;它是用以检验填土压实质量的控制指标。 1.1. 2.2 土的含水量 土的含水量 W 是土中所含的水与土的固体颗粒间的质量比,以百分数表示: ( 1.1 ) 式中 G 1 ——含水状态时土的质量; G 2 ——土烘干后的质量。 土的含水量影响土方施工方法的选择、边坡的稳定和回填土的质量,如土的含水量超过25%~30% ,则机械化施工就困难,容易打滑、陷车;回填土则需有最佳的含水量,方能夯密压实,获得最大干密度(表 1.2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土石方工程管理规定

土石方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石方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石化公司建设项目场地平整中的土石方表层剥离、开挖、装运、回填、夯压等土石方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要有设计图纸和明确的质量验收标准,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方案预算,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含预算)实行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三级管理,各承包单位为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单位,监理单位为初审部门,业主各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 目经理部)为复审部门,业主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为终审部门。 第五条土石方工程由业主统一规划和协调,尽量避免土石方重复倒运,减少投资费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日须确认工程量,填写土方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2),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汇总成单位工程确认记录(见附表SY03-J013),土方确认记录是结算的依据。同一单项工程编号且属独立生产装置区内土方平衡不计算运土费用。 第六条工程实际地形图以四川石化公司正式发布的地形 图为准,承包单位若对承包范围内的地形图有异议时,经工程部主管人员同意后可自己测绘地形图(方格网),承包单位在自己测绘地形图方格过程中,需经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主管人员共同确认后,可作为土石方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因土质变化、发现地下障碍物、设计修改等造成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工程量和费用计算及工程质量时,承包单位应立即和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处理方案和土石方调整报告,经项目经理部确认后,上报工程部。工程部应按管理权限组织技术部门、费用控制人员、审计等部门人员到现场确认,发生的土石方工程量按第五条的规定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工程部为四川石化公司项目土石方工程归口管理 部门,负责土石方工程的总体调度平衡,主管跨项目经理部之间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937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措 施标准版本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人工开挖基坑、基槽的安全要求 1、人工开挖时,作业人员必须按施工员的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以免发生塌方事故。 2、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 3、在深坑开挖时,要保持坑内通风良好,遇有可疑情况,应该立即停止作业,并且报告上级处理。 4、开挖的沟槽边1m内禁止堆土、堆料、停置机具。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3—5m

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 5、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6、开挖过程中,作业人员要随时注意土壁变化的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坑上或槽上,并报告施工员待处理稳妥后,方可继续进行开挖。 7、人员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得从上跳下或踩踏土和壁及其支撑上下。 8、在软土和膨胀土地区开挖时,要有特殊的开挖方法,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指挥和部署,切勿私自作主、冒险蛮干,以免发生事故。 二、机械挖土的安全要求 1、参加机械挖土的人员要遵守所使用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完整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24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的计划 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 (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第六条五年计划由计划编制纲要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计划编制纲要包括计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计划的主要措施等; (二)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和起始年限等。 第七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制订项目应当落实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与该国家标准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国家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第八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其主编单位一般由原国家标准的管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原则和要求,统一部署编制国家标准五年计划的任务;

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精)

第三章、营销中心业务流程管理 (一广州营销中心部门划分及业务职责范围 1. 营销中心销售服务部 销量管理(统筹工程部与渠道部对销量进行分析 客户档案管理(对各部门客户信息进行归类整理存档 非常规产品库存管理 样品管理 工程操作及渠道建设统筹规划 订单管理 2. 市场推广部 物料申请、制作、派发 区域推广方案制定与监督执行

终端形象建设、维护与宣传 专卖店设计、装修、监督 部门培训与区域培训 隐形渠道信息搜集与推广 竞品调查 促销活动开展 3. 财务部 部门费用预算复核与发放 样品购买(协助销售管理部样品管理工作 专卖店终端装修费用管理(协助市场部与渠道部进行费用控制4. 渠道开发部 区域客户信息搜集

代理商开发(申请、审批、合同、设计、审核、装修、验收、核销、上样、推广、管理 分销开发与管理 代理商工程协助操作(同工程项目部流程 5. 工程项目部 项目信息搜集 设计院、工程公司信息搜集 工程操作(公关、报备、报价、送样、投标、协议、回款、售后跟踪 异地工程操作 工程代理商开发 6. 客户服务部 售前技术服务支持——技术人员申请(目前可归属到市场部

破碎品退换货处理 物流信息跟踪 质保品维修 产品质量信息搜集与反馈 7. 订单部 订单 销量核算 总部库存管理(对库存进行数据统计,方便销售人员查询库存进行订单 (二部门间 /内协作配合业务流程 1. 客户档案管理流程(渠道客户、设计院、工程公司 表 1:渠道客户档案表表 表 2:设计院信息档案表

表 3:工程公司档案表 2. 项目工程信息管理(在建工程信息 表 4:在建工程信息表 表 5:工程报备信息表 表 6:异地工程操作申请表 表 7:特殊费用申请表 3. 样品与稀罕产品库存管理 表 8:样品购买申请表 表 9:样品发送回执单 表 10:稀罕产品出库申请表 4. 宣传物料与推广物料制作 表 11:宣传物料制作申请表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第二章土方工程---------------------------------------------5 第一节排水与降水-------------------------------------------5 第二节挖土(大型土方工程) --------------------------------- 7 第三节基坑(槽)开挖与围护-----------------------------------8 第四节回填土-----------------------------------------------14

第一章总则 1、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工程,部分未列入本书一般施工工艺,施工时可按照有关专业规程或参考其他地区(企业)的有关规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工艺准则,经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后试行。 2、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新型施工机械及采纳新的检测、试验手段,必须通过试验和技术鉴定,并制定可

行的技术措施,形成新的技术工艺标准补充条文,报公司审批试行。 3、桩基工程、大型土石方、深基坑支护、大体积砼、大跨度、转换层、预应力工程、大型钢结构制安、玻璃幕墙、冬期施工、外脚手架工程及超高顶架搭设、有专门工艺要求的工程(耐火隔热、保温、特种混凝土、防腐蚀)、专门工序(地下防水、焊接)等专门部位、结构、工序的施工,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后方可施工。 4、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点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以及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认真执行公司有关施工治理规定。 5、《《施工工艺标准》》内容与国家、行业及地点的现行标准、规范有抵触或不符之处,应按国家、行业及地点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施工应按施工时期的设计图纸进行,设计图纸须经会审后方可投入施工。如发觉设计图纸与国家、行业及省市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有抵触之处,应由施工治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向设计单位、工程监理或建设单位反映解决,在未有明确意见前不得施工。 7、施工项目应建立健全技术责任、技术复核、合理化建议治理等制度,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审工作,加强计量、检测设备的治理。 8、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前,现场施工治理人员应将具体的施工预备、工艺标准、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尤其是一些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施工,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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