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不足与改进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不足与改进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不足与改进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不足与改进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缺陷和不足:一是在绿色理念上,把绿色评价仅仅等同于对建筑自身系统的考察,缺乏从更大的社会系统层面上进行评价;二是在评价对象上,基本等同于环境方面的评价,忽视了社会因子和经济因子方面的考量;三是在评价主体上,注重专业机构的定量评定,忽视了消费者的需求和使用

者的评价。

一、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不足及其在房地产业的应用误区分析

从绿色建筑的定义表述来看,它强调了“以人为本”,追求“人一建筑一自

然”

三者的和谐统一,指出了绿色建筑的最终目的在于为居住人或者使用人提供一个“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但就目前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来看,至

少存在着以下不足:

第一,更多对建筑物的自身系统方面进行了绿色节能效率的考察,忽视了从更大的社会系统层面上对建筑物的整体效率进行评价。在一栋建筑绿色得分甚高的情况下,只能说符合指标的绿色建筑仅仅拥有了绿色的物品属性,但是这栋建筑假如长期空置,其绿色并未对社会造成贡献,反而占据了资源,因此,从整体的角度来说,无人居住和使用的建筑其绿色得分为零。

第二,更多的注重了对建筑环境因子方面的评价,忽视了社会因子和经济因子方面的考量。从当前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来看,各个评价标准的权重基本都倾向与对环境效益的评估,注重了绿色建筑“健康”的一面,但是对绿色建筑的“适用性”(社会效益评定)和“高效性”(经济效益评定)考虑不足。

第三,更多的注重了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士对建筑设计与建设阶段绿色与否方面的定量评定,忽视了使用人在房屋居住和使用中的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价。尽管绿色建筑的定义涵盖了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但是从评价体系的指标设计来看,更多的是着重于对建筑设计阶段的调节和建筑建设阶段的控制,但是,必须注意的是,设计阶段的某些理想值和实际使用中常常有一定差距。正如澳大利亚的建筑环境评估体系NABERS的完成者威尔夫妇特别强调的——“对建筑实践

的研究永远超过对其的估计”。

二、房地产业的“绿色”误区

具体到房地产业而言,尤其是商品住宅和商业建筑类的房地产,评价体系的

缺陷和不足常常会对绿色房地产的推广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引导作用,因此,在加大绿色建筑的理论研究和实际推动的前提下,必须防止以下误区:

误区一:谨防忽视需求、盲目追求绿色的误区:

由于绿色建筑的建造成本要比普通建筑要高10—15%左右,在目前普通

建筑的房价已经超出了购房者的能力的情况下,又如何奢求消费者去购买更高价格的绿色住宅呢?房子是要住的,一味的追求房地产的绿色指标如节能、绿化等,造成建筑使用者入住成本的大幅提高,最终的结果只能是造成房屋空置,开发商的资金积压。没有得到有效居住或者利用的建筑,再好、再高的绿色指标也是徒然,而且从整个社会运行成本来说,它是非绿色甚至是黑色的建筑。绿色建筑的评定和推广更应是从消费者或者最终用户角度出发,以个人居住成本和社会外部成本两项经济指标评价房地产业的绿色实现程度,以需求推动绿色建筑、绿色房

地产业的快速发展。

误区二:谨防形象、标志工程的误区。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政府对绿色建筑的推广极为重视。但是,政府的推动作用往往是一把双刃剑,极有可能造成开发商为了迎合政府政绩的需要,而脱离大多数居民的需求,建造极少数的标志型天价楼盘。在目前房地产价格已经远远超出普通民众购买力的前提下,这些“标志性楼盘”作为试验绿色的指标探索固然需要,但是应当考虑到建造一个100%绿色的空置小区,不如建造10个节能10%的准绿色小区,尤其在我国城市化推动房地产需求旺盛

而购买力不足的情况下,更为需要。

误区三:谨防利益短视,建筑伪绿色包装的误区。

一般说来,开发商是把短期经济效益放在首位的,“绿色建筑”,“节能住

宅”

和“生态住宅”的标签,对开发商进行楼盘促销时的诱惑力更大。但当获取

这些标志认可的建造成本过高时,难免会出现为绿色认证而弄虚作假的可能。因此,在大力推行绿色建筑评估的同时,如何加强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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