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4人事管理学(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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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务员制度概述

名解:

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科学管理而建立的一套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即公务员制度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

对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

3、公务员管理体制:指的是公务员管理权限的配置和划分,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由此而构成的公务员管理系统。

4、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指根据公务员管理事务需要而专门设置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或政府对公务员事务实施管理,以保证和帮助政

府实现行政目标。

选择:

1、在我国,成为公务员需要具备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依法履行公职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我国公务员应当具备的首要条件。

5、西方国家公务员体制的类型主要有部外制、部内制、折中制。

6、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具有功绩制、政治中立、分类管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特点。

7、公务员制度是西方国家政党制度的直接产物。

8、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的核心内容。

9、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我国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特别技能类、专业技术类。

10、在我国,实践中认定公务员行为一般遵循以下的身份标准、职权标准、目的标准、时空标准。

问答:

(一)在我国哪些人员属于公务员?

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

6、检查机关的工作人员;

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此外国家主席、副主席也属于公务员。(二)我国传统干部管理制度有哪些弊端?

1、管理对象庞杂,“国家干部”概念模糊,缺乏科学分类。

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严重阻碍人才成长。

3、管理权限过分集中,责权分离,管人和管事相脱节。

4、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制,主观随意性大。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哪些特点?

1、坚持党管干部,反对“政治中立”。作为干部人事制度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全面贯彻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的组织领导的实现。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不同于强调所谓的“政治中立”的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色,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的主要体现。

2、从实际出发确定公务员的范围。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非在野党。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参和组织国家政权,共同参和确定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共同参和管理国家事务。将中国共产党机关和民主党机关工作人员划入公务员范围,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这是从中国国情出发,从客观实际出发作出的一个必然的选择,也是维护和发展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的必要措施,公务员包括政党机关工作人员,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的有又一个重要特点。

3、不实行“两官分途”。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实行“两官分途”。“两官”即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或称政务官和事务官。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是和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政党制度相适应的,既适应了多党竞争轮流执政的需要,又保证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我国没有必要划分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而可以根据所任职务。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作出区分。公务员法既要规范非领导成员的管理,也要规范领导成员的管理。这一点,和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法不同,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之一。

(四)我国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2)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4)分类管理原则(5)法治的原则

(五)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如何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约束的?

1、明确了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规范公务员的行为;

2、加强对公务员的考核,通过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促进公务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确立了惩戒制度。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

4、规定了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制度;

5、对公务员的回避制度作了规定;

6、对公务员辞职、退休后的从业限制作了规定。

(六)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如何完善和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的?

1、明确了公务员的权利;

2、规定了公务员的奖励制度;

3、在公务员的职务晋升上,注重工作实绩,鼓励公务员在工作岗位上勤奋努力工作;

4、规定了公务员的培训制度,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5、规定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制度和退休养老制度;

6、规定了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当公务员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公务员可以提出申诉控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我国是如何对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

1、要做到有法可依。按照《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进行管理,尽快制定和《公务员法》相配套的若干法规,将有关法律具体化。

2、要做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执法,执法必严格,要通过各种执法检查,促使《公务员法》的落实。

3、要做到违法必究。《公务员法》设专章规定了法律责任,对违反《公务员法》的,要依法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八)如何理解“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1、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不受干扰和破坏;

2、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有关当事人有服从或者配合的义务;

3、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时,他的人身安全是受法律保护的;

4、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有此所发生的责任问题,原则上由所在机关来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名解:

1、公务员权利:指的是国家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职责和身份,对公务员有资格享受某种权益,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

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公务员的义务:指的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公务员所

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选择:

1、引起公务员权利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是参加公务员录用测试而加入公务员队伍。

2、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基本特点是同一性、平等性、法制性、强制性、不可放弃性。

3、下列属于公务员政治权利的是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政治平等、申诉控告。

4、下列哪项公务员权利保护揭发政府工作缺点和弊病的人员免受打击报复申诉控告。

5、公务员的经济权利职业保障权、退休的权利、劳动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权利。

6、国外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培训教育权利。

8、根据全力的内容不同,可以把公务员的权利分为身份方面的权利、职务方面的权利、经济方面的权利、政治方面的权利。

9、公务员职务和身份保障权的内容包括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问答:

(一)怎样理解公务员权利的含义?

公务员的权利指的是国家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职责和身份,对公务员有资格享受某种权益,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其含义是:

1.公务员的权利以其身份为前提;

2.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权利,是为了使公务员有效地行使职权,执行公务;

3.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就是公务员在履行公职的过程中,公务员本人可以作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一

定的行为;

4.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是由国家文明规定,并且公务员权利的行驶是由国家法律加以保障的。

(二)怎样理解公务员义务的含义?

公务员的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公务员所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公务员义务本质上是国家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职责和身份,对公务员所规定的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其含义是:

1.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

2.这种义务公务员必须履行。公务员是行驶公务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对其手中掌握的权利如果不加以严格规范和限制,就可能滥用权力。

所以,必须严格规定公务员的义务。义务具有强制性,公务员不得放弃或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规定公务员权力和义务的意义是什么?

1、公务员权力和义务的规定,有利于推进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

2、公务员权力和义务的设定,是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约束;

3、对公务员权利义务的确认,是公务员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保障;

4、对公务员权力和义务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

5、对公务员权利义务的规定,有利于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

(四)我国的公务员拥有哪些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法律规定的一般公民的权利,一部分是法律特别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应享有的权利。

(五)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国外公务员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忠于国家、忠于宪法、忠于职守;

2、服从领导、执行命令;

3、保持政治中立;

4、严守国家机密;

5、回避;

6、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

7、申报财产;

8、对兼职的限制规定。

(七)如何理解“公务员应当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1、公务员服从的决定和命令应是上级作出的。一般而言,对公务员实施领导应逐级进行。上级向公务员交代任务,一般应通过其

主管的上级,但有时也可以越级直接向下级公务员发出决定于命令。

2、公务员服从和执行的事上级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3、公务员服从于执行的上级决定和命令应是依法作出的。

4、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

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后果由上级负责;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职务和级别

名解:

1、职位:是指有上级组织确定的,由一个工作人员所负担的工作量以及职务和责任的集合体。

2、职位分类:即以职位分类对象,根据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3、品位分类:即以人为分类对象,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的人事制度。

4、职位类别:是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管理的职位管理制度。

5、综合管理类职位: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职位。

6、专业技术类职位: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7、行政执法类职位: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8、职务序列:是依据所负责任大小、难易程度的高低、资格条件的不同,而设置的从低到高的职务层次,形成机关的层级结构,也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的阶梯。

问答:

(一)职位分类有何特点?

职位分类作为一种现代人事分类制度,具有五个特点:

(1)职位分类遵循“因事择人”的原则,分类的对象是职位,而不是职位上的人;

(2)职位分类依据的基本标准要素,是该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

(3)职位分类不是解决某一个职位具体应该干什么,而是通过对职位面临的工作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进而确定每一个职位在全部职位分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达到分类管理的目的;

(4)职位分类旨在通过实行科学分类来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

(5)职位分类随着职位结构和组织职能、职位工作的变化而相应变化。

(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和品位分类制度各有何优缺点?

职位分类的优点在于:(1)因事设人而避免了因人设事滥竽充数现象;(2)可以使测试和考核标准客观,有利于事得其人,人尽其才;(3)便于实行公平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4)可以做到职责分明,减少不必要的推诿纠纷,有利于获得职位的最佳人选,解决机构重叠、层次过多、授权不清、人浮于事等问题,提高组织机构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是组织机构经常处于合理高效的状态。

职位分类的缺点:(1)灵活性差。(2)管理成本高。(3)欠缺人性化。

品位分类制度则和之相反,其优点在于:(1)结构富有弹性,适应性强,使用范围广,便于人事机构调整公务员的职务,能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才流动;(2)它是建立在公务员应该是具有多方面知识的通才,而不需要很专门的知识这一认识基础上的,比较适用于担任领导责任的高级公务员;(3)注重按行政首长和上级主管的意图行事,有利于集中统

一的领导,树立行政权威,分配工作任务特别是临时性的任务指派也容易。

品位分类的缺点:(1)不注重对工作人员现有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进行调查分析,因人设岗,容易造成机构臃肿、职责不清,人浮于事的局面;(2)在人事管理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没有统一、规范的要求;(3)过分重视学历、资历、身份等静态因素,不利于学历低、资历浅但能力强、水平高的人才脱颖而出。

(三)我国怎样划分公务员的职位类别?

1、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2、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3、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4、除上述三类职位外,还有法官、检察官类职位。该职位分别行使国家的审判权和检察权,具有司法强制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和其他类别职位的性质、特点存在明显区别。

5、公务员法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践的需要,单独增设新的类别,为进一步完善职位分类制度预留制度空间。

(四)我国怎样设置公务员的职位类型和职务序列?

我国根据“职位类别”和“是否承担领导职责”这两个标准来区分公务员的职务类型,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领导职务负有领导职责,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的职权和责任。

非领导职务不负有领导职责,一般不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的职权和责任,但是较高层次的非领导植物职务,可协助同级领导职务工作,经授权可以负责互惠协调某方面的工作。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序列的职务层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非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序列具有对应关系:巡视员对应厅局级正职,副巡视员对应厅局级副职,调研员对应县处级正职,副调研员对应县处级副职,主任科员对应乡科级正职,副主任科员对应乡科级副职。

我国还规定了非领导职务层次和领导职务层次对应的最高上限,“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五)级别有什么功能?

一是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二是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六)我国如何划分公务员级别?

1、我国公务员的级别共分为27级。

2、实行职务和级别的交叉对应关系,即“一职数级,上下交叉”。职务和级别相对独立,但并不是完全分离。

3、我国公务员级别划分“向基层倾斜”。也就是说,越是基层的职务,对应的级别越多;越是高层的职务,对应的级别越少。(七)确定和晋升公务员级别的依据是什么?

确定公务员级别的总的原则是: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这就规定了公务员确定和晋升级别的四个依据:

1.职务。这里说的职务,不仅包括领导职务,还包括非领导职务;不仅包括综合管理类职务,而且还包括专业技术类职务、行政

执法类职务的多种职务。

2.德才表现。这里说的德才表现,反应公务员的素质,不仅包括思想品质,还包括能力才干。

3.工作实绩。此处的工作实绩,主要是指工作完成的数量、质量以及社会效果。

4.资历。资历,包括学历、工龄和任职经历和年限等能反映资历的情况。

第四章录用、考核和培训

名解:

1、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测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某种职务的一种制度。

2、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3、公务员的培训:是指各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的需要以及职位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所任用的公务员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政治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训练。

选择:

1、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对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

2、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3、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有: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录用主要采用的方法是公开测试、严格考察。

5、我国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间的考核结果是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是德、能、勤、绩。其中德是指政治思想表现、社会公德。

8、对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原则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民主公开的原则、注重实绩的原则、依法考核的原则。

9、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包括: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10、考核公务员工作实绩主要是看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

11、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国家公务员。

12、国家公务员培训的目的是:学用一致。

13、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十天。

15、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的培训、职业道德的培训、管理才能的培训。

问答:

(一)如何理解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含义?

公务员的录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测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某种职务的一种制度。具体说,一是公务员录用特指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以及办事员,而不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副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巡视员;二是公务员录用主要采用公开测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予以录用;三是公务员录用要严格一招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录用公务员的机关是国家政党机关。

(二)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考核的重点是什么?

1.我国公务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4)绩,是指工作实绩。(5)廉,是指廉洁自律情况。

2.公务员考核的重点内容就是工作实绩。

(三)公务员的录用程序?

1.编制录用计划;

2.发布招考公告;

3.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4.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测试;

5.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6.录取和试用。

(四)我国公务员考核的方法有哪些?

1.领导考核和群众相结合。

2.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

3.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建立和实行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1.使公务员获得履行职责的知识和能力,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开发公务员的潜能,促进人才的成长。

3.提高机关工作的效能,保证机关职能的实现。

(六)公务员培训的原则和种类有哪些?

1.我国的公务员培训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注重能力建设。它对保证公务员培训目标的实现起着约束和导向的作用。

2.公务员培训的种类:对新人录用的培训,也称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培训,即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

第五章职务任免和升降

名解:

1、职务任免制度: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任免形式、任免机关及其权限、任免职务的情形及相关事宜的管理制度。

2、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是指任免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任职条件,在其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用或免去公务员担任某

一职务。公务员任免包括公务员的任职和免职。

3、任选制:就是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由法定选举人投票,经多数通过来确定公务员任职或者免职的任免方式。

4、任选制公务员:是指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中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选举或是任命的

人员,以及政党机关、政协机关中按章程选举产生的公务员。

5、委任制:就是由任免机关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其辅导人员或是执行人员担任一定公务员职务或是免去其现任的职务的

用人方式。

6、聘任制: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通过聘用合同任用和管理工作人员的方式。

7、任免权限:是指某一任免机关对一定范围内公务员的职务所具有的任免权。

8、职务聘任:就是机关和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用方式。

9、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

10、职务晋升制度:是指机关依据法定的条件、方式、程序,使得公务员得到职务晋升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11、任职前公示制:就是将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提拔或调整的公务员的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

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在正式实施对公务员的任职的人事管理制度。

12、任职试用期制:是指对已经通过任用程序确定了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

13、降职制度:是机关依据法定条件、方法、程序,使公务员职务降低的一种人事制度。

选择:

1、各级政府组成人员中的正、副行政首长,任职实行选任制。

2、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机关是本级人大或者本级人大常委会。

3、国家公务员免职的程序包括:提出免职建议,审核,审批,免职通知。

4、任选制公务员职务的任免,通常采用公报,公告等形式,在社会上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5、委任制的产生方式是录用、调入。

6、实行职务聘任的范围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辅助性职位、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人才。

7、机关聘任公务员采取的任职形式是签订合同。

8、机关聘任公务员采取的方法有:直接选聘、公开招聘。

9、公务员法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法律专家组成。

10、当事人应当在正义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以书面形式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被申请人数递交副本。

11、我国对晋升领导职务的资格规定,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12、国外晋升方式主要有测试晋升、考核晋升。

13、竞争上岗适用于司局级正职以下的职务。

14、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15、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又不适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按程序予以降职。

问答

(一)公务员职务任免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按照我国现行的任用制度,公务员职务任免主要包括有三种类型:委任制、选任制和聘任制。

(二)职务聘任有何重要作用?

(1)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健全公务员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职务的生机和活力。这是从完善公务员制度角度看聘任制的立法意义。

(2)聘任制有利于满足机关对多样化人才的需要、适应行政管理发展的新要求。这是从机关工作需要来看聘任制的立法意义。

(3)聘任制引进人才也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4)实行聘任制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

(三)公务员晋升职务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公务员法特别强调“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这就明确规定了逐级晋升和破格、越级晋升制度。

(1)逐级晋升,是指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序列顺序由下至上提任职务。

(2)破格晋升,是指对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在今生是适当放宽资格方面的要求,如放宽年龄、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任职年限等方面得资格要求。破格晋升要按一定的程序报批。

(3)越级晋升,是指对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序列顺序跨越一个职务层次晋升职务。(四)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是什么?

1.民主推荐。职务晋升首先要经过民主推荐的环节。民主推荐是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人员推荐晋升人选的方法和活动。它是落实群众对公务员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和权、选举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是群众路线的在公务员工作中的创造性的运用。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民主推荐按以下步骤进行:(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以民主推荐结果为重要依据,来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考察是组织上了解干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做好考察工作,准确了解干部,是正确使用干部的前提。考察的根本目的是对考察对象是否适合拟任职务做准确的评价。考察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目的,深入细致地开展,防止考察失真失实,做出错误判断。考察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步骤主要是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考察预告、广泛深入了解情况、提出任职建议方案等。考察具体方法包括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人选考察要慎重,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要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沟通协调,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

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讨论决定,是晋升的决定和决策环节。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属于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有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任职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做出决定,决定前要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讨论决定时,要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要求。

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履行任职手续,是职务晋升的必要环节。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任免机关下发任职通知,并指定专人和干部本人谈话。需要公示、试用的,实行任职前公示、任用试用期。选任制职务,进行依法推荐和民主协商,由选举机关选举

产生。

(五)实行公务员降职制度有什么深刻的实现意义?

1.从识人用人角度来看,准确地“识事”和“识人”是相对的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往往不能准确的根据职位来选拔对象,也就是匹配程度有限,这就要求在公务员职务管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公务员职务,就成了必不可少的环节。

2.从职位要求来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各种领导职位对公务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客观上就存在公务员素质同领导素职位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方法,出了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外,有针对性对公务员职务进行调整也是必不可少的。凡是素质能力已不适应现任职位要求的,就应调整交流到其他岗位或者降职,把素质和能力更适应岗位要求的公务员选拔上来。

3.从公务员个人角度来看,公务员自身素质和能力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影响公务员素质、能力发展变化的基本因素是学习和实践。善于学习、善于实践的公务员能够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而不善于学习和实践的公务员往往会难以适应职位的要求。因此,降职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公务员的本身素质和能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的。

4.从实践上看,我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中,由于受到“官本位”等思想的影响,领导能上不能下问题严重,公务员一但升职,干好干坏一个样,挫伤了公务员的积极性,削弱了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实行公务员降职制度,及时调整不称职人员,疏通公务员队伍能上能下的渠道,对促进公务员队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人所长,增强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六)公务员降职和行政处分有何区别?

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降职不是行政处分,而是一种公务员任用行为,是一种人才资源调配手段,目的是为了合理使用公务员,为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选。它和行政处分的区别在于:

1.目的不同。惩戒是通过惩处违法违纪人员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已达到维护法纪,直至和预防违纪行为发生的目的。职务升降的降职虽然有警示、激励的意义,但主要的目的却在于为职位选择适宜的人选和合理使用公务员,充分发挥每个公务员的作用,从而保证机关的效率。

2.原因不同。惩处工作人员的原因是有违法违纪的行为对公务员实施降职的原因是公务员不称职。虽然在实际生活中,不排除因公务员违法违纪而导致降职的情况,但是在这里,违法违纪实际也是不称职的表现。行政处分和降职是根据不同的原因来决定的。

3.实施的后果不同。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受处分,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就是说,某些权力是被限制的。而公务员降职作为职务关系的正常变更,以上方面都不受影响。由于机构精简、撤销等,也可能将公务员安排到低于原职务层次的职位上任职,但这种降职安排不是职务升降意义上的降职,因为这种降职不是由于公务员本人不称职而做出的职务安排。

第六章奖惩和惩戒

名解:

1、公务员奖励: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工作表现突出、显著工作业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

者公务员集体给予一定荣誉或者物质利益,以示鼓励的制度。

2、撤销奖励:是指机关对于违反法定事由或者法定程序的奖励给予撤销的行为。

3、公务员纪律:是指机关为保障实现其组织职能,维护机关的工作程序,制定的要求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4、公务员惩戒制度:是指对有过错公务员的行为予以否定性的评价,并给予一定的惩罚、申戒,以对其警示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

称。

5、公务员处分:是指公务员违反纪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一种惩戒形式。

6、处分的法律后果:是指受处分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依法承担的不利于自己的结果,主要是在晋升工资档次、级别、职务上所受到

的影响。

7、处分期间:是指处分决定的执行期限,也即处分的法律后果的影响期间。

8、解除处分:是由作出公务员处分决定的机关对处分期已满,且在处分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得公务员给予解除处分的决定。

选择:

1、公务员奖励的主要作用体现在:激励作用、示范作用、竞争作用。

2、从公务员奖励制度本身的特性来看,公务员奖励的主要原则有: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想结合、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相结合、定期奖励和及时奖励相结合。

3、属于奖励条件的有: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有功绩的;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4、公务员奖励的种类包括:嘉奖、记一等功、记二等功、记三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5、精神奖励的方式包括下列方式:公示、授予证书、记入档案、召开报告会、召开表彰会。

6、物质奖励的方式包括:一次性奖金、奖品、晋升工资档次。

7、有权授予荣誉称号的机构是:省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工作部门、国务院。

8、公务员纪律的特点包括:法定性、普遍性、强制性、全面性。

10、在对公务员处分的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及手续完备的原则。

11、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不能被解除。

12、记过的处分期间是18个月。

13、受开除处分,法律后果有解除其和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退出公务员系统,不得被再次录用为公务员。

14、公务员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关机申诉,受理机关认为给予公务员处分不当或者有错误的,应当作出变更处分的决定,包括减轻,加重,撤销。

问答:

(一)公务员奖励有什么特点?

公务员奖励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务员奖励的主题是公务员所在的各类机关。其次,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个人或者公务员集体。

再次,奖励的条件是工作上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公务员法以列举的形式具体明确了十项应当予以奖励的情形。

(二)公务员奖励的授奖标准和形式是什么?

各种奖励的具体授奖标准: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的,应当授予嘉奖;对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应当给予记三等功;对于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当给予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对于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饿,应当授予荣誉称号。

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将身奖励,并且以精神奖励为主。在公务员奖励的具体实施上,每种奖励都是以精神奖励的形式为主,再配合一定的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的方式包括公示、授予证书、记入档案、召开表彰会、报告会等多种方式;物质奖励的方式包括一次性奖金、奖品、晋升工资档次等得做法。

(三)公务员纪律分为哪几种类型?具体哪些规定?

公务员纪律有十六项具体规定,归纳起来可以分为四类: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道德纪律。

1.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我国公务员应该遵守政治方面的纪律,保证在履行职责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因此,政治纪律在公务

员纪律中是首当其冲规定的。

2.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工作纪律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时应当遵守的纪律,是公务员纪律中最基本的内容。

3.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廉政纪律是指公务员在廉洁方面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4.违反道德纪律的行为。道德纪律是公务员作为公职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共道德。

(四)公务员处分的种类有哪些?

公务员制度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处分种类。

(五)处分公务员应遵守哪些原则?

1.事实清楚。

2.证据确凿。

3.准确。

4.处理恰当。

5.程序合法。

6.手续完备。

(六)公务员处分有哪些程序?

1.初查。

2.立案。

3.调查取证。

4.陈述、申辩。

5.作出处分决定或者撤销案件。

6.通知。

(七)公务员制度对解除处分有什么规定?

解除处分,是由作出公务员处分决定的机关对处分期已满,且在处分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公务员给予解除处分的决定。

1.解除公务员处分条件的。第一,受到撤职处分以下的处分才能予以解除,受到开除处分的不适用解除处分。第二,处分期间届

满。警告的处分期间为六个月;记过为十二个月;记大过为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为二十四个月。第三,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第四,没有在处分期间发生违纪行为。

2.解除处分的机关。解除公务员处分的机关是做出该处分决定的机关。

3.解除处分的程序。公务员处分期间届满时,由受处分公务员所在单位根据受处分者在处分期间的悔改表现,向作出处分决定的

机关提出申请;原处分决定机关经过考察认为受处分的公务员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作出解除处分的决定;解除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保存入本人档案;解除处分的决定还应该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并送达该公务员。

4.解除处分后的影响。解除处分后,受处分的公务员的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档次不再受到此处分的影响,其权利、义务和未受

处分公务员没有任何不同。

第七章交流和回避

名解:

1、公务员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公务员个人的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法定形式,调整公务员的工作职位,形成机关内部、机关之间及机关和外界的人员流动,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

2、调任: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员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3、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的平级调动,既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也包括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

4、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5、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持公正廉洁,防止因亲属关系等因素影响工作,而对公务员在担任职务、任职地域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限制性规定的法律制度。

6、任职回避:只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7、地域回避:指为了避免亲属关系、宗族关系等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务,对公务员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地域担任某些职务作出限制。

8、公务回避:是指遇到设计公务员本人或者和本人有某种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等法定情形时,为避免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而对其执行相关公务作出的限制。

选择:

1.我国公务员制度将调任的对象确定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公务员的人员。

2.转任是指因工作需要或者其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的平级调动。

3.中组部、国家人事部选派中央机关的干部到东北地区各级政府中交流任职,这种干部交流方式属于挂职锻炼。

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挂职锻炼的形式是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5.需要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

(一)公务员交流制度需要遵循哪些基本的原则?

1.合法性和合理性兼顾的原则。

2.优化配置和适才适用的原则。

3.严格管理权限和个人服从组织原则。

(二)公务员交流制度的主要作用体现在那几个方面?

1.促进公务员的培养锻炼,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的作用。

2.有助于实行公务员的回避制度,促进廉政建设的作用。

(三)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有哪些?

我国公务员交流包括三种形式: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四)转任区别调任和挂职锻炼的特征体现在哪里?

一是转任只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是在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可以是同一部门、地区,和调任这种形式有明现的区别。二是转任作为公务员的内部交流,虽然不涉及身份的变动,但是人事管理关系必须转移,这是和挂职锻炼的本质区别。(五)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回避制度有哪些积极的作用?

见了和晚上公务员回避制度,对促进机关的廉政建设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社会的公正、公平、正义,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一、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起到积极导向作用。第二,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第三,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起到制度保护的作用。第四,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起到组织建设的作用。

(六)公务员回避有哪几种类型?

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三种类型。

第八章工资、福利和保险

名解:

1、公务员的工资:指国家根基按劳分配的原则,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是公务员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

2、公务员的福利:是指国家和单位为维持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或者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水平,或者解决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对公务员提供经济上面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而采取的一些措施。

3、公务员的保险:是国家对年老、患病、伤亡、生育、失业等原因,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法律保障形式。

4、津贴:是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

5、补贴:是国家适应职务消费和福利等改革的需要,为提高公务员的改革承受力,对公务员进行的适当弥补。

6、奖金:是对劳动者超过定额劳动或者做出显著成绩的物质奖励,是作为工资补充的劳动报酬形式。

7、工时制度:是国家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发展而制定的工作时间的规定。

选择:

1、公务员工资具有以下含义:是公务员为国家服务的劳动所得,必须由国家财政支付;只能以法定货币形式出现;是公务员收入

中最基本的一部分;不包含其他物质和非物质形式的权益。

2、公务员福利的含义:由国家财政支付;弥补公务员部分额外支出,保证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

平,以维护公务员身心健康;形式多样。

3、公务员保险的含义:法定的强制性的保险;保险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国家对公务员的补偿和帮助;保险利益形式多样;以货

币形式为主。

4、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对公务员具有保障功能、激励功能、调节功能等基本功能。

5、公务员工资是公务员个人获得的劳动报酬,其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补贴、津贴和奖金。

6、公务员津贴是工资中除基本工资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地区津贴、岗位津贴。

7、国家适应改革的需要,为提高公务员的改革承受力,对公务员进行的适当弥补,给予公务员补贴。

8、年度考核优秀、称职的,奖励年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当年12月份本人的基本工资。

9、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绩效、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

理的工资差距。

10、属于公务员福利的是:机关单位的食堂、机关单位的游泳池、交通费、洗理费、取暖费。

11、我国实行冬季取暖补贴的地区是秦岭淮河以北地区。

12、公务员现行的休假包括:法定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事假。

13、公务员可以享受探亲假的对象是配偶、父母。

14、丧假是公务员配偶、父母、子女死亡时给予的假期。

15、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国家对其亲属提供的抚恤和优待主要包括: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

补助。

问答:

(一)保障公务员工资、福利和保险的原则有哪些?

1、工资、福利、保险法定原则。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政策由国家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任何机构不得擅自违反规定。

2、按时足额发放原则。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工资,强调公务员的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

3、财政保障原则。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负担。(二)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有何意义?

1、是宪法规定的“按劳分配”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的贯彻落实。在公务员制度中规定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制度,将公务员视作劳动者的一员,充分肯定和承认公务员为国家提供服务是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因此保障了公务员的基本权利。

2、为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依据。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工资、福利、保险的保障、激励和调节功能,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廉洁和稳定,又有利于工资、福利、保险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制度的严肃统一,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3、促进公务员各项经济利益权利的公开化,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建设。一方面保障了公务员的经济利益,并且还保证公务员的收入可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得到提高,从而能够吸引素质较高的人才加入到公务员队伍中来,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公务员的收入的具体项目和数量水平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对保障公务员队伍廉洁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第九章辞职、辞退和退休

名解:

1、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经过任免机关批准,解除和其机关的职务关系,或者担任领导职务的

公务员,依法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

2、因公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政协章程的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

常委会或者政协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3、自愿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在领导岗位工作时,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4、引咎辞职:是指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略影响,或者对重大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5、责令辞职:是指按照管理权限的管理主体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

去现任领导职务。

6、公务员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的解除其和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

的行为。

7、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服务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残疾丧失了工作能力,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离开工作岗位,由国家给予一定的退休待遇和生活保障。

选择:

1、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未满国家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涉及国家安全的职位任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的不得辞去公职。

2、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丧失公务员的一切待遇、再次任职受到一定的限制、消灭公务员职务关系,丧失公务员身份。

3、根据辞职原因的不同,辞去领导职务的形式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

5、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接到申请之日起90日内予以审批。

6、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规定情况下,不得辞退公务员:因公残疾,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者附上,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7、关于公务员提前退休的规定:公务员提前退休的前提是由公务员资源提出;公务员本身申请退休的,必须经过任免机关审批。

8、公务员队伍“出口”主渠道是退休。

9、根据确定退休时是否考虑公务员的个人意愿,我国公务员的退休方式分自愿退休和强制退休。

问答

(一)建立公务员辞去公职制度的意义?

1.既体现并巩固了我国对传统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又有利于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进程。

2.有效保障了公务员择业自由权的实现。

3.有助于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提高管理效率。

(二)建立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健全和完善担任领导职务的“上下”机制。

2.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对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监督约束机制。

3.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三)公务员退休的特点?

1.严格坚持到龄即退,实现公务员推许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2.公务员退休金计发办法和标准,突出了公务员的特点,符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3.和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4.重视对退休公务员的管理。

(四)公务员退休制度的基本原则?

1.退休待遇国家保障性原则。

2.基本制度的统一性原则.

3.退休待遇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4.法律保障原则。

(五)建立退休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形成稳定的更新交替机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2.及时对公务员享受老有所养权利的保障,又是对公务员履行退休义务的督促。

3.是调节公务员领导职务管理的重要方式,避免出现公务员领导职务终身机制。

4.有利于发挥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第十章申诉、控告及法律责任

名解:

1、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其所在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做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2、公务员控告:是指公务员认为所在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告发,请求获得法律保护,并要求惩处违法、违纪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行为。

选择:

1、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具有权利保障性、事后监督性、预防性、程序性的特点。

2、引起申诉的原因,是公务员对已发生效力的处理决定不服,要求重新审查处理结果。

3、公务员的控告不以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的存在为前提条件。

4、控告的重点是公务员对机关及其领导人的监督,以保证其执行政策和法律的准确性、严肃性。

5、公务员对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这里说的“处理决定”具体包括辞退、年度考核定为不称

职并给予降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行政处分。

6、公务员申诉的条件包括:主体条件、对象条件、时间条件、管辖条件。

7、我国的申诉受理机构基本属于仲裁型。

8、在我国,有权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有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管理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上一级机关。

9、受理控告的法定机关有上级机关、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监察机关。

10、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狭义上讲是指公务员、机关违反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后应当承担的消极意义的法律后果。

(一)公务员申诉具有哪些特点?

1.申诉必须由公务员本人提出;

2.申诉的对象局限于涉及公务员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

3.申诉的原因是公务员认为人事处理决定违法或不当且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4.公务员申诉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公务员控告具体有哪些特点?

1.控告必须由公务员本人提出。公务员本人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2.控告的原因是公务员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不法侵害,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3.控告对象是特定的,即公务员所在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

4.受理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可以是上级机关,也可以是有关的专门机关,如行政监察机关。

(三)公务员申诉和控告制度具有哪些性质?

1.权利保障性。

2.事后监督性。

3.预防性。

4.程序性。

(四)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异同有哪些?

1.相同点:(1)申诉控告的主题是公务员法律确定的公务员,公务员是具有特殊身份的公民,它享有一般公民没有的法定公务员权利,并履行公务员的义务;(2)申诉、控告的对象是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3)申诉、控告的客体是公务员所在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务员特有的权利和利益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为。

2.区别:(1)起因不同。引起申诉的原因,是公务员对已发生效力的处理决定不服,要求重新审查处理结果。而公务员控告的起因是所在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实施了违法乱纪的行为;(2)前提条件不同。公务员的申诉必须以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的存在为前提条件,而公务员的控告则不以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的存在为前提条件;(3)目的不同。申诉的目的是使处理机关改变或撤销对自己的处理

决定,以便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使已经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而控告的目的不仅是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和补偿,而且还要求有关机关追究实施不法侵害的机关或人员的法律责任。(4)受理机关不同。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是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受理公务员控告的机关是上一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5)功能不同。申诉的重点是保护公务员个人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机关的不当处理;而控告的重点则是公务奥运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监督,以保证其执行政策和法律的准确性、严肃性。

(五)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的意义?

1.保障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的实现。

2.促进了机关体系内部监督机制的健全。

3.保障了公务员的基本权利的实现。

4.保证了公务员制度的实施。

(六)设定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的必要性?

1.是完整的公务员法律规范的一般要求。

2.是公务员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全面落实的保证。

3.是实现公务员权利义务的保障。

4.是加大公务员制度执行力度的保障。

(七)机关违法公务员法的行为有哪些?

1.突破条件任用公务员的行为。

2.不按条件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行为。

3.违反程序对公务员进行任用、考核、奖励的行为。

4.违规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行为。

5.妨害竞争性公务员管理活动的行为。

6.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行为。

7.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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