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与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与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与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与法律责任

一、法律授权属地监管包括:

1.县级政府领导领导责任;

2.安全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

3.有关部门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监管责任;

4.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协助查处责

任;

5.村(居)委员会隐患报告及协助工作责任。

二、综合监管特征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是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与同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之间为促进安全监管发生的内部行政管理行为;

2、综合监管是安监机关执行政府授权措施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监管者”履行职责,对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工作人员产生影响,并无对职责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违法行为的制止或纠正权;

3、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任务是协助人民政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方式是划分责任、交办督办、工作约谈、考核评比、情况通报、参与责任追究、事故统计等。

三、正确行使委托执法权

1、安全生产委托宣贯权。安全生产法律和政策的宣传贯彻,本质上是政府通过各种载体和形式,对辖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安全生产法律规则、政策制度、知识技能进行行政指导,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并最终提高社会成员的安全生产自我保护能力。

2、正确行使委托行政检查权。区安监局组织乡镇、街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明确乡检查对象并根据风险特点合理确定每一检查对象频次。煤炭、煤监、公安、国土资源、建筑施工、交通、国防科工、质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按照推行安监机关行政检查方式,执行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

3、正确行使现场处置措施权。总局24号令第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6)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4、正确行使委托当场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相对于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而言的一种执法程序。对于违法情节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处罚案件在立案、调

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方面的执法办案程序予以适当简化,基于违法事实确凿和法定依据明确,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处罚较轻。由于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此也称为当场处罚或即时处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人员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应当以委托人名义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其当场下达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现场处理措施,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如到期复查仍未改正的,可视其情节轻重再次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提请县级安监局立案给予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5、违法行为提请查处权。(1)发现超出县市区安全监管机关委托管辖权限的应当及时提请委托机关查处;发现属于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机关权限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移交;发现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作出提请查处违法行为的报告并附线索来源和有关初步证据;(3)在发现违法行为时及时提请报告,防止产生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依法处理的风险责任。

四、县乡政府及部门属地监管的法律责任

(一)县乡政府及部门事故发生前安全监管责任

1、县乡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前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第31条“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在所辖地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归责要件:第一,要以是否查实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三种情形发现的为归责充分条件;第二,以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其仍然存在为必要条件,第三,注意处分格标准适用,未发生事故以给予降级为最低处分、发生事故涉嫌犯罪的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处罚为最高处分。

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办法充分授予工商部门“查无”职权。一是安全生产高危行业领域和非高危行业领域“查无”全覆盖;二是前述(一)至(五)项“查无”全覆盖;三是无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的“查无”全覆盖。而办法只有限授予许可审批部门“查无”职权。只可查法律、行政法规明确授权的办法第(一)项和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而不可查无营业执照或无其他部门办理的许证、批准文件的行为;除有关法律法规没有作出规定者外,不能依照本办法查处(见办法第十七条)。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七条规定,有关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同时也要查清被调查人员是否具有下列排除事故责任事项:行为人不对危害后果负有阻止责任;行为人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行为人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中介入不可抗力因素;行为人穷尽自己职责;主观上对危害结果没有预料;是否超过追诉期;已被处罚过。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单选题 1.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保障,也是安全生产的物质及非物质保障,是保护生产力、提高生产力的重要形式。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风险量的大小取决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概率。 4.生产经营单位违规提取和使用安费用的,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5.根据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防止事故的发生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6.施工安全“三宝”不包括安全手册。 7.安全生产管理是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 8.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存在危险、有害的物质或能量。 9.某矿山企业发生井下透水事故,造成157人被困。国务院接到事故报告后,该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是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0.方式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正确的处理是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1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中的综合治理强调的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12.根据现行法法律法规,不属于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的单位是国家机关。 1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的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 14.安全生产,一般意义上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5.关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16.《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7.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由申请人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18.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档案。 19.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1.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报告是事故调查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 22.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表现在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 23.目前我国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24.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建构中,事故持续高发的阶段是要素构建阶段。 25.生产安全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两大类。下列行为或原因导致的事故,可认定为非责任事故的是无法预测的原因导致的事故。 26.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一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和数量。 27.若事故的后果为中度损失,发生概率为中等时,则风险级别为中度风险。 28.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不属于“三证”的是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29.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和规定的作业属于违章作业。 30.风险管理包括的最后一个过程是风险检查过程。 31.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32.公路施工企业施工任务书及对应的安全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签发,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33.公路施工企业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相关安全施工措施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4.变形迅速发展、裂缝显著扩大属于中期征兆。 35.《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据、实事求是、注重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36.不属于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的选项的是设备和人员抽查法。 37.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见建立后关键在于落实,各施工企业在落后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38.在风险等级划分中,把发生危险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度损失、中度损失、重大损失三个等级。

安全生产大讨论之二:如何做好属地管理、直线责任、安全监督[策划]

安全生产大讨论之二:如何做好属地管理、直线责任、安 全监督[策划] 安全生产大讨论之二:如何做好属地管理、直线责任、安全监督 动力站5. 29电缆损伤事故反映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级领导安全直线管理责任落实不认真,管理职责缺失;二是对重车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识别不全面,非生产项目管理不规范。事故发生后,电厂对事故进行了分析原因,划分责任,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整个电厂所有单位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都产生思想震动。班组根据车间要求开展第二阶段安全生产大讨论,借鉴5. 29事故发生的原因,谈谈对什么是属地管理、直线责任、安全监督方面的认识: 中石油借鉴杜邦管理体系,在HSE体系管理中倡导和推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的理念。这个理念其实并不是什么高、深、新、奇、特的管理理念,它只是把企业早已实施的管理思想,进行了概括和浓缩,使得管理理念更透彻、精练、简洁、形象而已。那么,如何理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呢? 直线责任”,就是“谁主管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 〃直线责任”对于领导者而言,就是“谁管生产、管工作,谁负责”;对于岗位员工而言,就是“谁执行、谁工作、谁负责”。就是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责任更明确化、更细化: 更具体的说就是,“谁是第一责任人,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工作,谁负责安全”;“谁组织工作,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设计编写,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直线领导”不仅要对结果负责,更要对安全管理的过程负责,并将其管理业绩 纳入考核。

作为基层班组,如何落实直线责任呢,班组每天要面对各种操作活动和生产任务,班组长作为班组安全第一人,自然对班组的各项工作中的安全负责。班组成员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操作和生产活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工作,谁负责安全”;“谁组织工作,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工作中责任不清,安全保证有礙问时一定要及时汇报请示上级,做好三级把关,通过保证岗位安全来保装置安全,保班组安全,保车间安全。 “属地管理”,就是“谁的生产经营管理区域,谁管理”。 是谁的生产经营管理区域,谁就要对该区域内的生产安全进行管理。对于锅炉车间 来说,锅炉车间主厂房风机房以及室外设备所属区域(包括消防设施)都属于锅炉车间的属地,在此范围内进行的各种检维修施工作业,锅炉车间都 要对其作业安全风险,预防措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锅 炉车间对属地范围内施工作业中的三违行为有权制止,且必须制止,有权处罚违章单 位。在锅炉属地的各许可施丄方应当接受和配合锅炉车间的监督管理,自觉做好各自的 安全管理工作。 我们可以把“属地管理”更具体化、更细化到班组、每个岗位。班组当班期间的人 员管理、操作管理、巡检设备管理,装置区域内的检维修工作,在哪个班,那个班就要进行属地管理。 “属地管理”还可以理解为是指每个能独立顶岗的员工都是“属地主管”,都要对属地内的安全负责。即:每个员工对自己岗位涉及的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环保负责,包括对区域内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和施工作业活动的安全环保负责。这里的员工可以是员车间干部、班长和岗位员工。 属地管理就是落实每一名员工对自己工作岗位区域内的安全环保负责,包括对区域 内设备、作业活动及承包商的安全环保负责,做到谁的领域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养成在做任何工作之前,首先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在安

落实安全属地管理的有效方法

落实安全属地管理的有效方法 张献军 周建力 肖 涛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销售事业部,841000新疆库尔勒) 摘 要 本文主要是通过对安全属地管理的七步法在实践中的经验进行系统的论证,并将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疑惑进行详细的论述,从而实现安全属地真正地落实到各级岗位中,让普通操作员工真正明白理解安全属地管理的做法和含义。 关键词 R A C I表 属地管理 绩效考核 引言 在塔里木油田公司安全文化建设过程中,在提高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的同时,更应关注人员的行为安全,通过调查发现:通过技术投入之后,事故率和伤害率下降到一定程度将不再下降,而关注人员的行为安全之后,事故率和伤害率才能有长足的下降,甚至无极限的接近零,安全属地管理就是为了具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安全管理理念。 1概述 安全属地管理就是将工作职责按照工作区域(如:作业区、处理站、车间、泵房、巡检的区域…)、资产(如:装置、设备、采油井、处理装置、车辆…)、职能部门(如:财务处/办公室,人事处/办公室…)、风险的大小(如:大型动火作业、新装置的投运…)进行划分,具体落实到岗位上,是实现安全无缝化管理的一种方法。 属地管理者,也叫属地主管、直线领导,包括了经理、主管、工程师和普通操作员工等。 属地主管的职责是必须为其自身和其管辖的工作区域的其他人员(包括承包商员工和访客)的安全负责。具体包括: ①管理所辖区域保证其自身及在区域内的工作人员、承包商、访客的安全; ②通过制定和落实下属岗位人员的培训和发展计划,确保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能够满 足岗位工作需要; ③通过危害识别和风险管理,实现无责任生产事故运行; ④通过员工安全技能培训、行为安全审核、工作安全分析等手段,实现零伤害事故的 目标; ⑤审核签署安全工作许可证和高危作业许可证,确保管辖区域的各种非常规工作按照 相关安全标准进行(作业区经理、站队长); ⑥组织实施对承包商员工的入场考核与培训,确保承包商员工了解作业区域内的危害 和安全规定(站队长/安全工程师); ⑦通过安全审核、工作许可证安全措施的复查等措施对在所辖区域内承包商的工作予 以监管,确保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区域操作工); ⑧通过填写和确认承包商工作表现评估考核表,完成对承包商日常工作安全表现的评 估(站队长或作业区经理); ⑨对管辖区域的工艺设备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应对处理并报告高一级 主管(岗位员工)。 塔里木油田一线生产单位分散在野外,具有点多、线长、面广、连续作业的特点,属地管理工作的落实具有一定的难度,怎样才能将安全属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本文将简介安全属地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类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类 违反设备设施、经营场所及安全条件方面规定的行为 1、未保证安全资金投入 2、未按规定提取及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3、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未设置安全设施设备或未进行维护及保养检测 6、不具备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7、设备、设施及原料不符合标准 8、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的工艺、设备及材料 9、生产经营场所与宿舍的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制度建设及人员管理方面规定的行为 1、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2、未经考核及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擅自从事相关安全工作 3、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 5、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管理人员 6、未履行与承包及租赁单位的安全管理义务 7、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谢意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8、非专业人员操作设备

9、非法处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 10、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设专人管理 1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服从行政机关管理的违法行为 1、未履行及时报告义务 2、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变更或申请复核、注销手续 3、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 4、拒绝现场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事故隐患 5、发生事故时,不及时报告或干扰事故调查违反安全生产审批规定的行为 1、从事超出许可范围的活动 2、违反许可证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未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批准施工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 5、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不合格 7、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采购危险化学品及容器 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 1、出具虚假证明或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 2、擅自出租、出借经营资质或非法经营 3、未按同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

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职责暂行规定

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职责暂 行规定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某镇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职责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等文件,结合某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镇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某镇人民政府及镇安监办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某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某镇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协调和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三)加大政府对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投入; (四)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提请县政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明确某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镇、村、社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县安监局委托开展执法工作; (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三章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第七条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划分: (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有关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属地管理制度

属地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落实直线管理责任,细化安全管理,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的意识,依据“我的属地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的安全理念,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部门的所有办公场所、生产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现场,以及为集团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1.3术语和定义 属地是指员工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区域,可以是工作区域(或作业场所),管理的实物资产,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属地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属地主管是指属地的直接管理者(包括各级业务管辖范围的责任人、某项工作任务或项目执行的责任人或承包商作业所在属地直线责任人等)。 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即属地主管要对属地范围内的各类设施和设备以及进入属地的各类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参观人员、维修人员等)实施管理。 2.属地划分原则和依据 2.1属地划分原则 2.1.1属地划分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事、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2.1.2属地划分应遵循层级负责、人人有责的原则。

层级负责: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从领导到一线员工每个层面均应有自己的属地。 人人有责:每一个属地(例如,车间、办公室、工作或作业岗位)每一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做到不空位、不越位、不错位。 2.2属地划分依据 2.2.1工作区域划分:主要针对基层人员。需将本公司的管辖区分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本公司所属的每一个人、每一片区域、每一个设备(设施)、每个工(器)具、每一块绿地、闲置地等均有人负责管理。 2.2.2资产(装置/设备)划分:主要针对直接作业(使用)人员。各公司需将本公司的管辖设备设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每一台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公共设施)等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2.2.3职能权限划分:主要针对各级管理人员。需将属于本公司(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分配给各位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管理不缺位、不错位。 2.2.4主顾关系划分:主要针对外委项目。各公司及属地主管需对属地内作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对其作业内容、安全措施、行为规范等进行过程监督,做到每一项作业、每一个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均受控。 2.3属地划分 2.3.1所有区域必须有明确的属地主管。各公司指定属地管理归口部门负责部门级属地的划分,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包括:各公司所属的生产区域及设备、设施、资产其属地划分、生活办公区域其属地划分、管线属地的划分。 2.3.2组织各部门制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描述和岗位工作说明,明确各级人员属地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2.3.3各公司属地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属地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业务咨询、培训和其它技术支持,并负责监督和审核。 2.3.4属地第一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属地的全面管理工作,应将本公司的管辖区域和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后逐级明确分配给下属,即按照工作区域和岗位职责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同时写入下属岗位职责描述和岗位工作说明中。

安全生产标准的分类与体系

编号:SM-ZD-15554 安全生产标准的分类与体 系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标准的分类与体系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按标准的法律效力分类 一般分为如下两类: 强制性标准。为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减轻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建立统一协调、功能齐全、衔接配套的劳动保护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强化职业安全卫生监督,必须强制执行。在国际上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和职业安全卫生问题,越来越引起各国有关方面的重视,制定了大量的安全卫生标准,或在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中列入了安全卫生要求,这已成了标准化的主要目的之一。而且这些标准在世界各国都有明确规定,用法律强制执行。在这些标准中,经济上考虑往往是第二位的。 推荐性标准。从国家和企业的生产水平、经济条件、技术能力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考虑,在全国、全行业强制性统一,执行有困难时,此类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执行。如OHSMS 标准是一种推荐性标准。

安全生产大讨论之二:如何做好属地管理、直线责任、安全监督

安全生产大讨论之二:如何做好属地管理、直线责任、安全监督 动力站5.29电缆损伤事故反映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级领导安全直线管理责任落实不认真,管理职责缺失;二是对重车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识别不全面,非生产项目管理不规范。事故发生后,电厂对事故进行了分析原因,划分责任,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整个电厂所有单位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都产生思想震动。班组根据车间要求开展第二阶段安全生产大讨论,借鉴5.29事故发生的原因,谈谈对什么是属地管理、直线责任、安全监督方面的认识: 中石油借鉴杜邦管理体系,在HSE体系管理中倡导和推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的理念。这个理念其实并不是什么高、深、新、奇、特的管理理念,它只是把企业早已实施的管理思想,进行了概括和浓缩,使得管理理念更透彻、精练、简洁、形象而已。那么,如何理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呢? “直线责任”,就是“谁主管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 “直线责任”对于领导者而言,就是“谁管生产、管工作,谁负责”;对于岗位员工而言,就是“谁执行、谁工作、谁负责”。就是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责任更明确化、更细化: 更具体的说就是,“谁是第一责任人,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工作,谁负责安全”;“谁组织工作,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设计编写,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直线领导”不仅要对结果负责,更要对安全管理的过程负责,并将其管理业绩纳入考核。 作为基层班组,如何落实直线责任呢?班组每天要面对各种操作活动和生产任务,班组长作为班组安全第一人,自然对班组的各项工作中的安全负责。班组成员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操作和生产活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工作,谁负责安全”;“谁组织工作,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工作中责任不清,安全保证有疑问时一定要及时汇报请示上级,做好三级把关,通过保证岗位安全来保装置安全,保班组安全,保车间安全。 “属地管理”,就是“谁的生产经营管理区域,谁管理”。 是谁的生产经营管理区域,谁就要对该区域内的生产安全进行管理。对于锅炉车间来说,锅炉车间主厂房风机房以及室外设备所属区域(包括消防设施)都属于锅炉车间的属地,在此范围内进行的各种检维修施工作业,锅炉车间都要对其作业安全风险,预防措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锅炉车间对属地范围内施工作业中的三违行为有权制止,且必须制止,有权处罚违章单位。在锅炉属地的各许可施工方应当接受和配合锅炉车间的监督管理,自觉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 我们可以把“属地管理”更具体化、更细化到班组、每个岗位。班组当班期间的人员管理、操作管理、巡检设备管理,装置区域内的检维修工作,在哪个班,那个班就要进行属地管理。

(安全生产)2020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内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作出分类标准。 冶金 (02) 有色 (03) 建材 (05) 机械 (07) 轻工 (24) 纺织 (42) 烟草 (45) 商贸 (46)

冶金行业 一、炼铁:指用高炉法、直接还原法、熔融还原法等,将铁从矿石等含铁化合物中还原出来的生产活动。 二、炼钢:指利用不同来源的氧(如空气、氧气)来氧化炉料(主要是生铁)所含杂质的金属提纯活动。 三、黑色金属铸造:指铸铁件、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 四、钢压延加工:指通过热轧、冷加工、锻压和挤压等塑性加工使连铸坯、钢锭产生塑性变形,制成具有一定形状尺寸的钢材产品的生产活动。 五、铁合金冶炼:指铁与其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金属或非金属元素组成的合金生产活动。

有色行业 一、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指通过熔炼、精炼、电解或其他方法从有色金属矿、废杂金属料等有色金属原料中提炼常用有色金属的生产活动。 (一)铜冶炼:指对铜精矿等矿山原料、废杂铜料进行熔炼、精炼、电解等提炼铜的生产活动。 (二)铅锌冶炼 (三)镍钴冶炼 (四)锡冶炼 (五)锑冶炼 (六)铝冶炼:指对铝矿山原料通过冶炼、电解、铸型,以及对废杂铝料进行熔炼等提炼铝的生产活动。 (七)镁冶炼 (八)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二、贵金属冶炼:指对金、银及铂族金属的提炼活动。 (一)金冶炼:指用金精(块)矿、阳极泥(冶炼其他有色金属时回收的阳极泥含金)、废杂金提炼黄金的生产活动。 (二)银冶炼:指用银精(块)矿、阳极泥(冶炼其他有色金属时回收的阳极泥含银)、废杂银提炼白银的生产活动。 (三)其他贵金属冶炼 三、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指钨钼、稀有轻金属、稀有高熔点金属、稀散金属、稀土金属及其他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活动,但不包括钍和铀等放射性金属的冶炼加工。 (一)钨钼冶炼 (二)稀土金属冶炼 (三)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安全标准化企业分类专业评定标准

专业评定标准 目前,工贸行业共印发了30个专业评定标准,其中:冶金行业印发了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煤气、铁合金等7个专业评定标准;有色行业印发了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重金属压力加工等4个专业评定标准;建材行业印发了水泥、石膏板、平板玻璃和建筑卫生陶瓷等4个专业评定标准;机械行业目前执行2005年发布的考核评级标准;轻工行业印发了白酒生产、啤酒生产、乳制品生产、造纸、食品生产、调味品、饮料、酒类等8个专业评定标准;纺织行业印发了纺织专业、服装生产2个评定标准;烟草行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专业评定标准;商贸行业印发了商场、仓储物流、酒店等3个专业评定标准。 (一)冶金行业 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 有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7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218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共计800分。 2.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 为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211条考评内容,共计650分。 3.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铁) 分为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236条考评内容,共计650分。 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煤气) 分为13项考评类目、48项考评项目和219条考评内容,共计650分。 5.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烧结球团) 分为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7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224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共计700分。 6.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 分为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7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195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共计650分。

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管理实施细 则(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管理措施,根据《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笫二章安全责任区分工及职责 笫二条公司以部门、班组、岗位为单位划分安全责任区,分管领导为其分管业务区域安全责任总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为所管辖区域安全责任第一负责人,班组长为其班组所属责任区负责人,班组安全生产值班巡检人员在其值班期间对所管理责任区负责,班组成员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笫三条分管领导职责 (一)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文化,听取和转达基层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对职工安全意识和态度进行教育。

(二)指导所辖范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级人员落实安全职责,履行安全巡查职责,并督促所辖部门人员落实巡查制度,发现隐患,跟踪处理。 (三)协调解决安全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治,制止、纠正职工违章、违纪、违规行为。 (四)每月组织所辖范围各部门召开安全例会,根据公司的安排在安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上汇报所辖范围的安全工作。 (五)督促、指导所辖范围各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笫四条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文化,并拟定本部门各操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对职工安全意识和态度及安全操作技能进行教育。 (二)督促本部门各级人员落实安全职责,履行安全巡查职责,并督促责任区人员落实巡查制度,发现隐患,跟踪处理。

对属地管理的一些理解

对属地管理的一些理解 HSE管理体系是当今国际行业通行的安全、环境、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也是我们东方公司实现科学化管理,走向世界市场,实现与国际接轨的准入证。属地管理是HSE体系中推进的重点,其根本就是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据统计,在造成伤害的原因当中,有96%是属于有不安全行为。究其根本就是未落实直线责任、未强化属地管理的安全管理理念。因此属地管理能使员工担当起岗位责任制的同时也能减少事故伤害的发生,更是对岗位责任制的补充。 属地管理的定义 属地是指员工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区域,可包含作业场所、实物资产和人员。属地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属地管理指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落实线性管理责任,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的意识,实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属地管理是确保线性管理实施的有效工具。 其内容包括如下等: 1.负责本属地的日常管理。 包括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对设备设施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目视化,对停用设备进行挂牌警示。定期对安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确认。保持现场的整洁与规范,杜绝一切堵塞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行为。保持逃生通道的畅通,确保逃生通道的标识完好无损和指示方位明确清

晰有效。 2.执行本属地安全规定。 我属地主要是公司的《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3.对进入属地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和监护。 参观检查人员进场时,属地责任人需陪同现场检查,告知其属地主要设备,以及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等。属地责任人有义务回答检查人员的现场提问,并对检查人员提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 属地管理现存在的误区 1.属地管理领导的事情,不关自己的事情。 HSE管理需要全员参与,职责明确,落实到全员,尤其是落实到属地的每名员工。每名员工的直接参与是HSE管理成败的关键。属地管理是属地内每名员工的事情,不仅仅是领导的事情。 2.属地管理是上级管理推卸责任的方式。 作为企业的员工,安全是每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是员工切身利益的保证。属地管理是落实安全职责的有效方法,是岗位责任制的继承和延伸;是把岗位责任制从墙上、纸面上转化为实际行动的具体方式。 实施属地管理,可以树立员工“安全是我的责任”的意识,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只有通过责任心进一步加强,职责落实到人,强化执行力,安全管理才落到实处。 实施属地管理的重要性

湖塘镇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湖塘镇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湖塘镇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职责明晰、评价科学、监管有序、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经合法注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是指将20个国民经济行业(GB/T4754-2011)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进行类别划分,每一类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评定为A、B、C、D四级,建立按类分级、按级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第四条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坚持行业(职能)优先、属地为主、分类指导、科学评定、系统分析、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具体的指导、协调工作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镇安监局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各属地监管部门和各行业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各街道办、社区,各园区、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属地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台账,负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的实施、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并会同区安监局、各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划分,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监管部门。

各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并与属地管理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建立安全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台账,负责分级确认、日常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对属地管理部门在分类分级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 第六条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将20个国民经济行业(GB/T4754-2011)分为工贸企业、化工企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以及其它共6大类,适用相应的评定标准。 第七条属地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危化品专项检查和监管治理,由安监科牵头负责,严格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高危工艺自动化改造、装置运行专项检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生产工艺,加强对化工企业重组重建、整体搬迁、设施拆除、工艺淘汰等项目跟踪督办和指导服务。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私产、私销、私存、私运的行为及无经营执照,无安全许可证等情况。 (二)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监管,由建设交通管理所牵头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严格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秩序,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规定,大力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和对“三合一”,“多合一”的建筑企业及商店、市场的整治行动,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积极开展以防高坠、塔吊、施工用电为重点的现场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坚决杜绝建筑施工中长期存在的层层转包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疾痼疾。同时加

最新村级安全生产属地原则

篇一:《安全生产法属地管理原则》 安全生产法属地管理原则 属地员工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区域,包含作业场所、实物资产和人。例如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班组长负责班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区域等, 包含人、机、物。 属地管理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 控制。 例如要对属地内设备、工具、生产材料、文件等进行管理和防护,要 对属地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并上报(自己消除不了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属地主管属地的直接管理者,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所有属地外的人员 要进入其属地,都要经过该属地主管同意并服从其指挥。为了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的意识,实现“谁生产、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从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现实施属地管理原则。 目前事业部员工在HSE意识方面还处于“要我安全”层次上,对HSE管理模式存在模糊的概念和个别员工少许抵抗的情绪,属地管理为改变现有状况提供良好的基础。 阀门事业部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 篇二:《安全属地管理》 “属地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种模式当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特别对于我国以区域划分作为管理主导的国情,属地管理确实便于加强区域性的行政作为和管理,而且从长远来看,还必须对属地管理的深度和广度进行加强和改革,从制度、法律和体制上得到保障。然而,现实中,我们一些地方为了减少管理上的麻烦,也为了减轻工作压力、避免责任的承担,却往往把“属地管理”绝对化和模式化,把一切责任和矛盾都推给了基层,让基层不堪重负,使基层成为一切矛盾的“包容体”,而一些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则成了隔岸观火的“看客”和“事后通”。从表面上看,这种管理模式是把一切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考验和锻炼了基层组织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加强了基层干部的能力建设,而实质上却成了某些主管部门、职能部门“懒政”的借口,使基层行政变得无所适从,加重了基层行政的负担。 从法律角度上说,基层政府(特别是乡镇以下)受到法律赋予职能的限制,其职能大多只是服务性的,而不是管理性(执法性的),某种程度上说其功能和职能还是不完善的、不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明细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明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煤矿[2005]133号文等规定,结合山东实际,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煤矿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下生产能力的; 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5、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标准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人数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的; 3、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或有超限记录却未采取相关措施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 1、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2、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回风井的; 3、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5、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6、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7、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8、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 9、有瓦斯动力现象或邻近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本矿井未按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 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款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五、瓦斯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1、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 2、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和报警的。 六、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3、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4、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七、综合防尘系统不健全的 1、防尘用水水质、水压、水量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

安全生产标准行业分类

一、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一)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二)冶金 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 2.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 3.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铁) 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煤气) 5.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烧结球团) 6.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 7.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 (三)有色 1.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3.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4.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四)建材 1.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3.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五)轻工 1.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3.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4.造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5.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六)纺织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七)商贸 1.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八)机械 1.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2.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省安监局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一)机械 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办法(二)造纸 1.造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2.浙江省造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三)印染 1.印染行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2.浙江省印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四)船舶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全面贯彻落实XX集团公司《关于实施安全生产区域负责制和专业负责制的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抓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职工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保障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直属部门,公司范围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归属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3定义 3.1.属地管理:指公司范围各部门划分界区的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活动由该部门全权负责管理; 4属地管理内容及职责 4.1.组织制定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准化作 业文件和安全管理网络,并负责检查落实,以确保管理有效,确保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活动、作业得到受控。 4.2.保证本部门管理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做到符合、充分,及 时纠正、预防不符合项的发生; 4.3.督促检查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各类违章、违规和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各类操作和作业活动的安全由属地负责; 4.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期组织演 练,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应急第一责任,应急事件超出本部门管理范围内能力时,应全力配合外来救援力量,并执行上级应急指挥的指令; 4.5.应及时、如实报告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管理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事件, 并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4.6.各类进入他人属地内的作业及相应人员应征得所进入属地的批准,确保安全生 产; 4.7.出入他人属地内的任何物料、设备设施应征得属地批准。 4.8.上级检查、参观人员和专业检查、管理人员进入属地内,应先与属地对接后进行。 5各部门区域划分 5.1 综合部:宿舍区域、浴室和更衣室、锅炉房、食堂、办公楼、车棚、垃圾箱、厕所、主厂房外道路和绿化带、施工单位厂内驻地、门卫值班室及周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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