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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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393-2000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AA级绿色食品及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毒性分级和使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取得登记的生物源农药(biogenic pesticides)、矿物源农药

(pesticides of fossil origin)和有机合成农药(synthetic organic pesticides)。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285—19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8321.1—19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

GB 8321.2—19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

GB 8321.3—1989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

GB 8321.4—199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

GB/T 8321.5—199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

NY/T 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绿色食品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2 AA级绿色食品

在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按有机生产方式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 A级绿色食品

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4 生物源农药

直接利用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或从生物体提取的物质作为防治病虫草害的农药。

3.5 矿物源农药

有效成分起源于矿物的无机化合物和石油类农药。

3.6 有机合成农药

由人工研制合成,并由有机化学工业生产的商品化的一类农药,包括中等毒和低素类杀虫杀螨剂、杀菌剂、除草剂。

3.7 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经专门机构认定,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3.8 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指经专门机构认定,符合A级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A级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4 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

4.1 生物源农药

4.1.1 微生物源农药

4.1.1.1 农用抗生素

防治真菌病害:灭瘟素、春雷霉素、多抗霉素(多氧霉素)、井岗霉素、农抗菌120、中生菌素等。

防治螨类:浏阳霉素、华光霉素。

4.1.1.2 活体微生物农药

真菌剂:蜡蚧轮枝菌等。

细菌剂:苏云金杆菌、蜡质芽孢杆菌等。

拮抗菌剂。

昆虫病原线虫。

微孢子。

病毒:核多角体病毒。

4.1.2 动物源农药

昆虫信息素(或昆虫外激素):如性信息素。

活体制剂:寄生性、捕食性的天敌动物。

4.1.3 植物源农药

杀虫剂:除虫菊素、鱼藤酮、烟碱、植物油等。

杀菌剂:大蒜素。

拒避剂:印楝素、苦楝、川楝素。

增效剂:芝麻素。

4.2 矿物源农药

4.2.1 无机杀螨杀菌剂

硫制剂:硫悬浮剂、可湿性硫、石硫合剂等。

铜制剂:硫酸铜、王铜、氢氧化铜、波尔多液等。

4.2.2 矿物油乳剂

柴油乳剂等。

4.3 有机合成农药见3.6

5 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生产应从作物-病虫草等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通过选用抗病抗虫品种,非化学药剂种子处理,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秋季深翻晒土,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病虫草害的作用。

还应尽量利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机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防治病虫草害。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农药时,就遵守以下准则。

5.1 生产AA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

5.1.1 应首选使用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产品。

5.1.2 在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不能满足植保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允许使用以下农药及方法。

5.1.2.1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杀虫剂、杀菌剂、拒避剂和增效剂,如除虫菊素、鱼藤根、烟草水、大蒜素、苦楝、川楝、印楝、芝麻素等。

5.1.2.2 释放寄生性捕食性天敌动物,昆虫、捕食螨、蜘蛛及昆虫病原线虫等。

5.1.2.3 在害虫捕捉器中允许使用昆虫信息素及植物源引诱剂。

5.1.2.4 允许使用矿物油和和植物油制剂。

5.1.2.5 允许使用矿物源农药中的硫制剂、铜制剂。

5.1.2.6 经专门机构核准,允许有限度地使用活体微生物农药,如真菌制剂、细菌制剂、病毒制剂、放线菌、拮抗菌剂、昆虫病原线虫、原虫等。

5.1.2.7 允许有限度地使用农用抗生素,如春雷霉素、多抗霉素(多氧霉素)、井岗霉素、农抗120、中生菌素、浏阳霉素等。

5.1.3 禁止使用有机合成的化学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杀线虫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

5.1.4 禁止使用生物源、矿物源农药中混配有机合成农药的各种制剂。

5.1.5 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5.2 生产A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

5.2.1 应首选使用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产品。

5.2.2 在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产品不能满足植保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允许使用以下农药及方法。

5.2.2.1 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和微生物源农药。

5.2.2.2 在矿物源农药中允许使用硫制剂、铜制剂。

5.2.2.3 可以有限度地使用部分有机合成农药,并按GB 4258、GB驱8321.1、GB 8321.2、GB 8321.3、GB 8321.4、GB/T 8321.5的要求执行。

此外,还需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a)应选用上述标准中列出的低毒农药和中等毒性农药;

b)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见附录A);

c)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含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的有机合成产品)在一种作物的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其中菊酯类农药在作物生长期只允许使用一次)。

5.2.2.4 应按照GB4258、GB8321.1、GB8321.2、GB8321.3、GB8321.4、GB/T8321.5的要求控制施药量与安全间隔期。

5.2.2.5 有机合成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最终残留应符合GB4285、GB8321.1、GB8321.2、GB8321.3、GB8321.4、GB/T8321.5的最高残留限量(MRL)要求。

5.2.3 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治贮藏期病虫害。

5.2.4 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附录 A

(标准的附录)

生产A级绿色食品禁止使用的农药

表A1生产A级绿色食品禁止使用的农药

以上所列是目前禁用或限用的农药品种,该名单将随国家新出台的规定而修订。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是绿色食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核心。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包括两部分: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 1、生产资料使用准则 生产资料使用准则是对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物质投入的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它包括农药、肥料、兽药、水产养殖用药、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准则。 ⑴、生产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生产应从作物-病虫草等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 准则中的农药被禁止使用的原因有如下几种: ①高毒、剧毒,使用不安全; ②高残留,高生物富集性; ③各种慢性毒性作用,如迟发性神经毒性; ④二次中毒或二次药害,如氟乙酰胺的二次中毒现象; ⑤三致作用,致畸、致癌、致突变; ⑥含特殊杂质,如三氯杀螨醇中含有DDT; ⑦代谢产物有特殊作用,如代森类代谢产物为致癌物ETU(乙撑硫脲); ⑧对植物不安全、药害; ⑨对环境、非靶标生物有害。 对允许限量使用的农药除严格规定品种外,对使用量和使用时间作了详细的规定。对安全间隔期(种植业中最后一次用药距收获的时间,在养殖业中最后一次用药距屠宰、捕捞的时间称休药期。)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为避免同种农药在作物体内的累积和害虫的抗药性,准则中还规定在A级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每种允许使用的有机合成农药在一种作物的生产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确保环境和食品不受污染。 ⑵、生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生产使用的肥料必须是:一是保护和促进使用对象的生长及崐其品质的提高;二是不造成使用对象产生和积累有害物质,不影响人体健康;三是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规定农家肥是绿色食品的主要养分来源。 准则中规定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肥料有七大类26种在A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除可使用Cu、Fe、Mn、Zn、B、Mo等微量元素及硫酸钾、锻烧磷酸盐外,不使用其它化学合成肥料,完全和国际接轨。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则允许限量地使用部分化学合成肥料(但仍禁止使用硝态氮肥),以对环境和作物(营养、味道、品质、和植物抗性)不产生不良后果的方法使用。 ⑶、生产绿色食品的其它生产资料及使用原则 生产绿色食品的其它主要生产资料还有兽药、水产养殖用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它们的正确合理使用与否,直接影响到绿色食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加工品的质量。如兽药残留影响到人们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为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订了《生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水产养殖用药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对这些生产资料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剂量、最高残留量和最后一次休药期天数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 2、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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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和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和绿色 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的生产和仓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 (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NY/T 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 (所有部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术语和定义 NY/T 1667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 的要求 ,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 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 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 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 的要求 ,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 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 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4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和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和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的农业、物理和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第5、6 章的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的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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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和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和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的生产和仓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NY/T 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所有部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术语和定义 NY/T 1667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 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4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和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和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的农业、物理和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第5、6章的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的农药。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学习资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 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和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和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所有部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术语和定义 NY/T 1667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4、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和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和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的农业、物理和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第5、6章的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的农药。 5、农药选用 5.1所选用的农药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农药登记许可。 5.2应选择对主要防治对象有效的低风险农药品种,提倡兼治和不同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 5.3农药剂型宜选用悬浮剂、微囊悬浮剂、水剂、水乳剂、微乳剂、颗粒剂、水分散粒剂和可溶性粒剂等环境友好型剂型。 5.4A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第A.1章的规定选用农药及其他植物保护产品。 5.5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的规定,优先从表A.1中选用农药。在表 A.1所列农药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还可适量使用第A.2章所列的农药。

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厂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给本企业提供安全、卫生、品质优良、充足的原料,更使消费者满意,特制订从种植到成品销售的一条龙管理制度。 一、种植 1、基地实行专门化管理,由本企业指派专门的基地负责人,专门的技术人员,并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指派王世杭为基地负责人,王世炎为技术人员。 2、基地所需的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药等)必须由企业统一购买,农户不得私自采购,种子必须为非转基因种子,从种子、农药、肥料到收购,到进厂,都严格进行把关,根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NY/T 391-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 392-2000、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 394-2001标准进行。 3、健全田间档案管理制度,基地内所有的农户都必须建立田间档案,在一季作物之后,将田间档案上交企业,由企业统一保管,保存期为三年。 4、产品收获前进行抽检,对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好,经检测结果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产品,在收购时给予优惠,对不合格产品,特别是农残超标的产品,企业有权拒收,并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二、产品加工 1、腌制

绿色食品有独立的腌制区,腌制区内有明显标识,每个腌制池要标明产品名称、数量等,专业人员不得进入腌制区,要设立禁示标志,由质检科监督管理。 2、配料、熬制 配料、熬制用的工器具要生产绿色食品独立的工器具,由专人管理,在产品生产和搬运、贮存过程中,应加强产品防护,防止半成品、成品出现污染损坏或变质。 3、清洗、消毒 对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物要经过清洗、消毒。 ○1将灌装用的玻璃瓶用半自动洗瓶机进行刷洗,刷洗后用清水冲洗干净,确保瓶干净无污物,然后放入浓度为200ppm的消毒液(次氯酸钠)中,浸泡消毒5分钟,之后放在冲瓶机的反冲口上进行反冲清洗,沥干水分后转入灌装间进行灌装。 ○2瓶盖放入浓度为200ppm的消毒液(次氯酸钠)中,浸泡消毒5分钟,然后用清水洗净,取出晾干水分后转入灌装间进行灌装。 ○3绿色食品生产用的机器用200ppm的消毒液(次氯酸钠)擦拭,然后用清水洗净,晾干。 4、检验 本企业严格执行NY/T 437-2000绿色食品酱腌菜标准,并对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和记录,对于不合格产品应严禁出厂。 5、采购 对于采购的原辅料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准,不得使用规定以后的辅料,食品标签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提供三证(营业执照、QS证、检验报告),记录应填写完整。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

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

A.2 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其他农药清单 当表A.1所列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A级绿色食品生产还可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的规定使用下列农药: a) 杀虫剂 1) S-氰戊菊酯 2) 吡丙醚 3) 吡虫啉 4) 吡蚜酮 5) 丙溴磷 6) 除虫脲 7) 啶虫脒 8) 毒死蜱 9) 氟虫脲 10) 氟啶虫酰胺 11) 氟铃脲 12) 高效氯氰菊酯13)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4) 甲氰菊酯 15) 抗蚜威 16) 联苯菊酯 17) 螺虫乙酯 18) 氯虫苯甲酰胺19) 氯氟氰菊酯 20) 氯菊酯 21) 氯氰菊酯 22) 灭蝇胺 23) 灭幼脲 24) 噻虫啉 25) 噻虫嗪 26) 噻嗪酮 27) 辛硫磷 28) 茚虫威 b) 杀螨剂 1) 苯丁锡 2) 喹螨醚 3) 联苯肼酯 4) 螺螨酯 5) 噻螨酮 6) 四螨嗪 7) 乙螨唑 8) 唑螨酯 c) 杀软体动物剂 1) 四聚乙醛 d)杀菌剂 1) 吡唑醚菌酯 2) 丙环唑 3) 代森联 4) 代森锰锌 5) 代森锌 6) 啶酰菌胺 7) 啶氧菌酯 8) 多菌灵 9) 噁霉灵 10) 噁霜灵 11) 粉唑醇 12) 氟吡菌胺13) 氟啶胺 14) 氟环唑 15) 氟菌唑 16) 腐霉利 17) 咯菌腈 18) 甲基立枯磷19) 甲基硫菌灵 20) 甲霜灵 21) 腈苯唑 22) 腈菌唑 23) 精甲霜灵 24) 克菌丹

25) 醚菌酯 26) 嘧菌酯 27) 嘧霉胺 28) 氰霜唑 29) 噻菌灵 30) 三乙膦酸铝31) 三唑醇 32) 三唑酮 33) 双炔酰菌胺34) 霜霉威 35) 霜脲氰 36) 萎锈灵 37) 戊唑醇 38) 烯酰吗啉 39) 异菌脲 40) 抑霉唑 f) 除草剂 1) 2甲4氯 2) 氨氯吡啶酸 3) 丙炔氟草胺 4) 草铵膦 5) 草甘膦 6) 敌草隆 7) 噁草酮 8) 二甲戊灵 9) 二氯吡啶酸 10) 二氯喹啉酸 11) 氟唑磺隆 12) 禾草丹 13) 禾草敌 14) 禾草灵 15) 环嗪酮 16) 磺草酮 17) 甲草胺 18) 精吡氟禾草灵 19) 精喹禾灵 20) 绿麦隆 21)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酸) 22)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 23) 麦草畏 24) 咪唑喹啉酸 25) 灭草松 26) 氰氟草酯 27) 炔草酯 28) 乳氟禾草灵 29) 噻吩磺隆 30) 双氟磺草胺 31) 甜菜安 32) 甜菜宁 33) 西玛津 34) 烯草酮 35) 烯禾啶 36) 硝磺草酮 37) 野麦畏 38) 乙草胺 39) 乙氧氟草醚40) 异丙甲草胺 41) 异丙隆 42) 莠灭净 43) 唑草酮 44) 仲丁灵 g) 植物生长调节剂 1) 2,4-滴(只允许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 2) 矮壮素 3) 多效唑 4) 氯吡脲 5) 萘乙酸 6) 噻苯隆 7) 烯效唑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和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和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所有部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术语和定义 NY/T 1667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4、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和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和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的农业、物理和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第5、6章的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的农药。 5、农药选用 5.1所选用的农药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农药登记许可。 5.2应选择对主要防治对象有效的低风险农药品种,提倡兼治和不同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 5.3农药剂型宜选用悬浮剂、微囊悬浮剂、水剂、水乳剂、微乳剂、颗粒剂、水分散粒剂和可溶性粒剂等环境友好型剂型。 5.4A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第A.1章的规定选用农药及其他植物保护产品。 5.5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的规定,优先从表A.1中选用农药。在表A.1所列农药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还可适量使用第A.2章所列的农药。 6、农药使用规范 6.1应在主要防治对象的防治适期,根据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和农药特性,选择适当的施药方式,但不宜采用喷粉等风险较大的施药方式。 6.2应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和GB 12475的规定使用农药,控制施药剂量(或浓度)、施药次数和安全间隔期。 7、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NYT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393-2000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AA级绿色食品及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毒性分级和使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取得登记的生物源农药(biogenic pesticides)、矿物源农药 (pesticides of fossil origin)和有机合成农药(synthetic organic pesticides)。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285—19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8321.1—19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 GB 8321.2—19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 GB 8321.3—1989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 GB 8321.4—199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 GB/T 8321.5—199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 NY/T 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绿色食品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2 AA级绿色食品

在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按有机生产方式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 A级绿色食品 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4 生物源农药 直接利用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或从生物体提取的物质作为防治病虫草害的农药。 3.5 矿物源农药 有效成分起源于矿物的无机化合物和石油类农药。 3.6 有机合成农药 由人工研制合成,并由有机化学工业生产的商品化的一类农药,包括中等毒和低素类杀虫杀螨剂、杀菌剂、除草剂。 3.7 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经专门机构认定,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3.8 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指经专门机构认定,符合A级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A级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4 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 4.1 生物源农药 4.1.1 微生物源农药 4.1.1.1 农用抗生素 防治真菌病害:灭瘟素、春雷霉素、多抗霉素(多氧霉素)、井岗霉素、农抗菌120、中生菌素等。 防治螨类:浏阳霉素、华光霉素。 4.1.1.2 活体微生物农药 真菌剂:蜡蚧轮枝菌等。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

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表 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均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

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其他农药清单 当表所列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A级绿色食品生产还可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的规定使用下列农药: a) 杀虫剂 1) S-氰戊菊酯2) 吡丙醚3) 吡虫啉 4) 吡蚜酮5) 丙溴磷6) 除虫脲 7) 啶虫脒8) 毒死蜱9) 氟虫脲 10) 氟啶虫酰胺11) 氟铃脲12) 高效氯氰菊酯13)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4) 甲氰菊酯15) 抗蚜威 16) 联苯菊酯17) 螺虫乙酯18) 氯虫苯甲酰胺19) 氯氟氰菊酯20) 氯菊酯21) 氯氰菊酯 22) 灭蝇胺23) 灭幼脲24) 噻虫啉 25) 噻虫嗪26) 噻嗪酮27) 辛硫磷 28) 茚虫威 b) 杀螨剂 1) 苯丁锡2) 喹螨醚3) 联苯肼酯4) 螺螨酯 5) 噻螨酮6) 四螨嗪7) 乙螨唑8) 唑螨酯 c) 杀软体动物剂 1) 四聚乙醛 d)杀菌剂 1) 吡唑醚菌酯2) 丙环唑3) 代森联 4) 代森锰锌5) 代森锌6) 啶酰菌胺 7) 啶氧菌酯8) 多菌灵9) 恶霉灵 10) 恶霜灵11) 粉唑醇12) 氟吡菌胺13) 氟啶胺14) 氟环唑15) 氟菌唑 16) 腐霉利17) 咯菌腈18) 甲基立枯磷19) 甲基硫菌灵20) 甲霜灵21) 腈苯唑

22) 腈菌唑23) 精甲霜灵24) 克菌丹 25) 醚菌酯26) 嘧菌酯27) 嘧霉胺 28) 氰霜唑29) 噻菌灵30) 三乙膦酸铝31) 三唑醇32) 三唑酮33) 双炔酰菌胺34) 霜霉威35) 霜脲氰36) 萎锈灵 37) 戊唑醇38) 烯酰吗啉39) 异菌脲 40) 抑霉唑 f) 除草剂 1) 2甲4氯2) 氨氯吡啶酸3) 丙炔氟草胺 4) 草铵膦5) 草甘膦6) 敌草隆 7) 恶草酮8) 二甲戊灵9) 二氯吡啶酸 10) 二氯喹啉酸11) 氟唑磺隆12) 禾草丹 13) 禾草敌14) 禾草灵15) 环嗪酮 16) 磺草酮17) 甲草胺18) 精吡氟禾草灵 19) 精喹禾灵20) 绿麦隆21)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酸) 22)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23) 麦草畏24) 咪唑喹啉酸 25) 灭草松26) 氰氟草酯27) 炔草酯 28) 乳氟禾草灵29) 噻吩磺隆30) 双氟磺草胺 31) 甜菜安32) 甜菜宁33) 西玛津 34) 烯草酮35) 烯禾啶36) 硝磺草酮 37) 野麦畏38) 乙草胺39) 乙氧氟草醚40) 异丙甲草胺41) 异丙隆42) 莠灭净 43) 唑草酮44) 仲丁灵 g) 植物生长调节剂 1) 2,4-滴(只允许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2) 矮壮素 3) 多效唑4) 氯吡脲5) 萘乙酸 6) 噻苯隆7) 烯效唑 一、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23种)

绿色食品种植规程

精心整理 XXXX 县XXXX 专业合作社 黄皮辣椒种植技术规程 1品种选择 选择适应性广、抗病、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 2育苗 在25鸡粪上覆降低335~33.1整地施肥每亩施腐熟农家肥1.5吨,饼肥0.8吨。 3.2定植与密度根据品种特性和栽培条件确定适宜的密度,温室大行距70cm 、小行距60cm 、株距35cm ,亩定植2880~3000株。定植时浇足定植水,密闭温室提高地温,白天温度25~30℃,夜间18~20℃,缓苗后,昼夜温度降低5℃,加大通风。

4田间管理 4.1采收前管理缓苗后10天左右,每亩穴施农家肥100kg,并浇小水。然后松土促根控秧。白天温度22~27℃,夜间13~18℃。株高50cm时吊绳、盘头、打杈、疏枝。 4.2收获期管理温度白天25~30℃,夜间15~20℃,加强通风换气。门椒收获后,冬季每隔5~7天浇清水一次,夏季每隔3~4天浇清水一次。每隔 5 5.4化学防治 按照NY/T393-201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的规定执行,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时防治。 6、采收 根据市场需求和辣椒产品成熟度分批及时采收。采收过程中所用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污染。

XXXX县XXXX专业合作社 美人辣椒种植技术规程 1品种选择 选择适应性广、抗病、抗逆性强的优良美人辣椒品种。 2育苗 在25 鸡粪 上覆 降低3 35~45天。 3定植 3.1整地施肥每亩施腐熟农家肥1.5吨,饼肥0.8吨。 3.2定植与密度根据品种特性和栽培条件确定适宜的密度,温室大行距70cm、小行距60cm、株距35cm,亩定植2880~3000株。定植时浇足定植水,密闭温室提高地温,白天温度25~30℃,夜间18~20℃,缓苗

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

四、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准则规定了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毒性分级、卫生标准和使用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在我国取得登记的生物源农药(biogenic pesticides)、矿物源农药(pesticide of fossil origin)和有机合成农药(synthetic organic pesticides)。 2、术语 2.1 绿色食品 系指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2.2 A级绿色食品 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农药种类 3.1 生物源农药,制直接利用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或从生物体提取的物质作为防止病虫草害的农药。 3.1.1 微生物源农药 3.1.1.1 农用抗生素 防止真菌病害:灭瘟素,春雷霉素,多抗霉素(多氧霉素),井岗霉素,农抗120。 防止螨类:浏阳霉素,华光霉素。 3.1.1.2 活体微生物农药 真菌剂:绿僵菌,鲁保1号。 细菌剂:苏云金杆菌,乳状芽孢杆菌。 颉抗菌剂:“五四○六”,菜丰宁B1。 线虫:昆虫病原线虫。 病虫:微孢子原虫。 病毒:核多角体病毒,颗粒体病毒。 3.1.2 动物源农药 昆虫信息素(或昆虫外激素):如性信息素。 活体制剂:寄生性、捕食性的天敌动物。 3.1.3 植物源农药 杀虫剂:除虫菊素、鱼藤酮、烟碱、植物油乳剂。 杀菌剂:大蒜素。 增效剂:芝麻素。 3.2 矿物源农药 有效成分起源于矿物的无机化合物和石油类农药。 3.2.1 无机杀螨杀菌剂 硫制剂:硫悬浮剂,可湿性硫,石硫合剂。 铜制剂:硫酸铜,王铜,氢氧化铜,波尔多液。 3.2.2 矿物油乳剂 3.3 有机合成农药 由人工研制合成,并由有机化学工业生产的商品化的一类农药,包括杀虫杀螨剂、杀菌剂、除草剂,可在A级绿色食品生产上限量使用。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

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表A.1 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均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

A.2 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其他农药清单 当表A.1所列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A级绿色食品生产还可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的规定使用下列农药: a) 杀虫剂 1) S-氰戊菊酯 2) 吡丙醚 3) 吡虫啉 4) 吡蚜酮 5) 丙溴磷 6) 除虫脲 7) 啶虫脒 8) 毒死蜱 9) 氟虫脲 10) 氟啶虫酰胺 11) 氟铃脲 12) 高效氯氰菊酯13)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4) 甲氰菊酯 15) 抗蚜威 16) 联苯菊酯 17) 螺虫乙酯 18) 氯虫苯甲酰胺19) 氯氟氰菊酯 20) 氯菊酯 21) 氯氰菊酯 22) 灭蝇胺 23) 灭幼脲 24) 噻虫啉 25) 噻虫嗪 26) 噻嗪酮 27) 辛硫磷 28) 茚虫威 b) 杀螨剂 1) 苯丁锡 2) 喹螨醚 3) 联苯肼酯 4) 螺螨酯 5) 噻螨酮 6) 四螨嗪 7) 乙螨唑 8) 唑螨酯 c) 杀软体动物剂 1) 四聚乙醛 d)杀菌剂 1) 吡唑醚菌酯 2) 丙环唑 3) 代森联 4) 代森锰锌 5) 代森锌 6) 啶酰菌胺 7) 啶氧菌酯 8) 多菌灵 9) 恶霉灵 10) 恶霜灵 11) 粉唑醇 12) 氟吡菌胺

13) 氟啶胺 14) 氟环唑 15) 氟菌唑 16) 腐霉利 17) 咯菌腈 18) 甲基立枯磷 19) 甲基硫菌灵 20) 甲霜灵 21) 腈苯唑 22) 腈菌唑 23) 精甲霜灵 24) 克菌丹 25) 醚菌酯 26) 嘧菌酯 27) 嘧霉胺 28) 氰霜唑 29) 噻菌灵 30) 三乙膦酸铝 31) 三唑醇 32) 三唑酮 33) 双炔酰菌胺 34) 霜霉威 35) 霜脲氰 36) 萎锈灵 37) 戊唑醇 38) 烯酰吗啉 39) 异菌脲 40) 抑霉唑 f) 除草剂 1) 2甲4氯 2) 氨氯吡啶酸 3) 丙炔氟草胺 4) 草铵膦 5) 草甘膦 6) 敌草隆 7) 恶草酮 8) 二甲戊灵 9) 二氯吡啶酸 10) 二氯喹啉酸 11) 氟唑磺隆 12) 禾草丹 13) 禾草敌 14) 禾草灵 15) 环嗪酮 16) 磺草酮 17) 甲草胺 18) 精吡氟禾草灵 19) 精喹禾灵 20) 绿麦隆 21)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酸) 22)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 23) 麦草畏 24) 咪唑喹啉酸 25) 灭草松 26) 氰氟草酯 27) 炔草酯 28) 乳氟禾草灵 29) 噻吩磺隆 30) 双氟磺草胺 31) 甜菜安 32) 甜菜宁 33) 西玛津 34) 烯草酮 35) 烯禾啶 36) 硝磺草酮 37) 野麦畏 38) 乙草胺 39) 乙氧氟草醚 40) 异丙甲草胺 41) 异丙隆 42) 莠灭净 43) 唑草酮 44) 仲丁灵 g) 植物生长调节剂 1) 2,4-滴(只允许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 2) 矮壮素

绿色食品认证---蔬菜分析

XXXXXX公司 生菜生产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生菜的产地环境要求、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运输储存、加工包装销售和生产档案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菜的生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写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NY/T393-2000 农业部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394-2000 农业部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GB 16715.5-2010 瓜菜作物种子叶菜类 3 产地环境要求 应符合NY/T391-2000 规定的要求。设施栽培可采用塑料大棚、日光温室及夏季遮阳网。选择在地势平整、排灌方便、疏松、肥沃、保肥的微酸性粘质壤土或沙壤土栽培。种植生菜应选择无同种病虫害的作物为前茬作物,避免与菊科蔬菜连作。老菜园土要经过撒腐熟石灰、淋杀虫剂等处理。本公司采用塑料大棚和露地两种模式栽培。 4 生产技术 4.1 品种选择 4.1.1 选择原则 选用抗病性好、抗逆性强、商品性优良的生菜品种。根据不同季节和种植地点选用不同的生菜品种。 4.1.2 种子质量 种子质量必须符合“GB 16715.5”的要求,种子供应商必须具备种子经营资质、完备的生菜种子生产技术、良好的市场信誉等,购进种子后需进行种子发芽试验,以检测种子质量。 5 播种育苗 5.1 播前准备 5.1.1 育苗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前言 为了保证绿色食品的质量,合理选择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的环境条件,防止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染对绿色食品产地的影响,并促进生产者通过综合措施增施改进土壤肥力,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AA级绿色食品及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毒性分级和使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取得登记的生物源农药(biogenic pesticides)、矿物源农药(pesticides of fossilorigin)和有机合成农药(synthetic organic pesticides)。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285-84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8321.1-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 GB8321.2-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 GB8321.3-89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 GB8321.4-9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 GB8321.5-199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 GB8321.6-1999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六) NY/T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绿色食品 系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2 AA级绿色食品 系指在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391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它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按有机农业生产方式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樗的产品。 3.3 A级绿色食品 指生产的环境质量符合NY/T391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4 生物源农药 指直接利用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或从生物体提取的物质作为防治病虫草害的农药。 3.5 矿物源农药 有效成分起源于矿物的无机化合物和石油类农药。

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LB/T 035-2018 南方地区 绿色食品露地大白菜生产操作规程 2018-04-03发布 2018-04-03实施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

前言 本规程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江西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江西省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广东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湖北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安徽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贵州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熊晨、陈学军、肖秀兰、方荣、王思翌、周坤华、张振华、袁欣捷、张昊、万其其、吴志勇、唐伟、韦岚岚、王陟、胡军安、周白娟、任旭东、代振江。

南方地区 绿色食品露地大白菜生产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南方地区绿色食品露地大白菜生产的产地环境、栽培季节、品种选择、直播与育苗、整地施肥、定植、田间管理、采收、生产废弃物的处理、贮藏与运输及生产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和云南的绿色食品露地大白菜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715.2 瓜菜作物种子第2部分:白菜类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 NY/T 2868 大白菜贮运技术规范 3 产地环境 3.1 环境条件 产地黄金质量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 3.2 土壤条件 土层深厚、土质疏松、肥沃,排灌方便、通风良好。建议选择壤土或沙壤土,pH以6.5~7.5为宜,前两茬未种植十字花科作物的地块。 4 栽培季节 4.1 春大白菜 上年10月下旬~12月播种,翌年4 ~ 6月份采收上市。 4.2 夏大白菜 5~7月播种,7~ 10月采收上市。 4.3 秋冬大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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