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物品出厂放行条

某公司物品出厂放行条

物品出厂放行条

兹有先生

货运携带(装运)年月曰

下列物品请查验无误後放行爲荷。NO

门卫室签放人: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版本/次: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外出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之稽核管制,并使之有所遵循,暂订此管理规定:

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管制均适用之。 3.定义:无 4.权责 4.1 各部门放行条审核权责责任人: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 保安班: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5.作业内容 5.1成品出货 5.1.1 成品出货时,成品仓库人员要通知执勤保安员清点出货数量,保安员依《出货单》 或《送货单》所列货物、品番、数量进行清点是否准确。并稽核《放行条》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2 退料(货)(原材料、五金零配件、工具等): 5.2.1 退料(货)由原材仓开《退料单》,保安员负责稽核《退料单》所例物品品名、规 格、数量、退料单位等是否与实物一致,并稽核《放行条》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 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 外加工 5.3.1 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分为原材料和半成品外协加工。 5.3.1.1各种原物料需外发加工时,由PMC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协加工合同》,经 PMC主管确认签名后,交仓库依合同备料,保安员根据合同稽核《放行条》 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2模具类外协加工 5.3.2.1 模具外加工由各申请单位主管填写《放行条》,由相关权责人核准;执勤保 安员凭《放行条》上所列项目稽核外加工厂商、模号、品名、数量是否准确及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方可给予放行。 5.3.3机电设备类外协加工: 5.3.3.1后勤设备组对相关机械设备需做外协维修或各部门需对相关机械设备,零 配件进行外协加工时,由后勤设备组填写《放行条》经相关权责人签名确认后保安予以放行。 5.3.4 外加工之物品完成回厂后先送仓库入库,由原材料仓管员开《物料入库单》 入库,使用单位凭领料单领取。 5.3.5 执勤保安员对各类物品出厂放行时,要稽核《放行条》填写的单位名称、品 名、数量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名,经查无误后,保安员给予放行,若无相关权责人签名或物品数量异常不予放行并上报处理。 5.4 废料及可回收垃圾 5.4.1保安员在废料装车前,必须凭仓库所开之《放行条》、在装车时清点所装数量及单 据是否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经查实无误后,方可给予放行。 5.4.2 可回收垃圾装车前,保安员凭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的《放行条》在装车时检查物品 中是否夹带有公司的其它物品,如有异常立即暂扣车辆并上报处理。 5.5 个人行李物品放行 5.5.1 辞职、请假、外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外出,由当事人到行政部开据《物品放行条》, 当值保安人员检查行李无异常后给予放行。 5.6以上作业程序,请相关人员切实遵守执行,对未尽职守者,视情节参照《员工手册》 给予处罚。执勤保安员必须严格做好物品放行管制,如有异常立即上报处理。 6.相关附件:《外出物品放行签发权限》 7.相关表单:《放行条》

物业物品放行条

物品放行条 B/CZ-KF-02-02 楼室□进入;□搬出; 搬入、出物品名称数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上述物品我已确认完毕允许其搬入、出,若因对此次行为引起的任何事宜或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服务中心无关,请服务中心放行。 业主、业户签署(盖章): 经手人:确认人: 客户服务中心 年月日 大连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条 B/CZ-KF-02-02 楼室□进入;□搬出; 搬入、出物品名称数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上述物品我已确认完毕允许其搬入、出,若因对此次行为引起的任何事宜或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服务中心无关,请服务中心放行。 业主、业户签署(盖章): 经手人:确认人: 客户服务中心 年月日 大连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东莞市广X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进出货物放行,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并保 证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出入公司的其他人员。 三、制度 1.需开具《货物放行条》的物品 1.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料; 1.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 1.3送人之家具成品; 1.4代客加工之物品; 1.5公司财产(所指物品为公司财物和私人财物,公司财物 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生产材料、生产 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 各类生活用品等。) 1.6公司所规定的其它物品。 2.权责人员: 2.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 料 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最终核准人员为XXX副 总经理; 2.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由开发部开具《货物 放行条》,最终核准权为业务部XX经理; 2.3赠送客人之家具成品由仓库或开发部开具《货物放

行条》,必须由XXX本人签核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放行; 2.4代客加工之物品、生产设备外修,由仓库开具《货 物放行条》,最终审核权为XXX副总经理; 2.5废物便卖,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柴树荣签核 后方可给予放行; 2.6成品出货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业务部杨娟经 理签核后方可给予放行; 2.7人员离厂行李、个人物品、后勤类设备外修,由行 政部开具放行条; 2.8请假人员凭请假条予以放行。 3.不需要开具放行条的物品: 3.1快递(文件类); 3.2从老厂白身用叉车拉往新厂涂装加工的生产物料; 3.3从新厂用叉车拉往仓库之成品; 3.4个人之随身物品; 3.5课长级及以上人员往返老厂、新厂所携带之小件半 成品; 3.6物料员所领取之劳保用品。 3.7来访人员所携带的便携物(包括手提袋、夹包、提 包、购物袋等); 四、附则; 1.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2.保安人员有权对一切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任何人 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 2.1客人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若没有出具有效签署的 《货物放行条》或与签署的《货物放行条》不符时,不 予放行,但需细心礼貌地向其说明其相关规定,并及时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为规范物品出入的管理工作,制定了物品放行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 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客户公司老板、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携带任何物品外出(除搬迁外),无须放行条(其公司最高领导特别交代的除外)。 . 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

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1. 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 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车内,不得堆放在大厦范围内任何地方(应自行负责清走),经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1. 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此类人员从大厦内搬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1. 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 其他业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1. 在本大厦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了解,确定无

物资出厂放行管理办法

物资出厂放行管理办法 1. 目的:为规范物资出厂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物资包括成品、材料、废料、工具以及员工私人物品出厂时均按本制度执行。 3. 作业办法: 3.1成品出仓: A.成品出仓填写出仓单,出仓单一式五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提货、第三联客户、第四联财会 、第五联门卫。 B.发动机出仓:仓管员签名、主管审核、动力部经理批准、加盖发动机成品仓专用章、及注明运输车车号、司机签名门卫核实后放行。 C.整车成品出仓 财务填写出仓单,注明整车型号规格、数量,填写货柜号、封条号、车牌号以及司机签名,加盖财务专用章门卫核实后放行。 3.2自带物品进出厂: 外来车辆及人员送货公司或施工时,有自带物品的,于进厂时在门卫填写《自带物品进出厂登记表》。经当班门卫核实后签名,第一联留存 第二联交客户,客户离厂时应将客户联交接待部门签名确认后,在出门时交门卫查验签名放行。 3.3内部调拔 公司内部旧厂与新厂,及中山之间配件及有关生产物料调拔,填写《内部物资调拔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调拔单位 第二联交门卫 第三联存底。仓管填单签名,主管批准加盖仓库章。 3.4退货及样品出厂 填写物品出厂证,一式两联:一联存底、 一联交门卫验证出厂。 A. 退货出厂审批程序: 盖仓库章 仓管填单 → 主管签准 → 供应商签名 → 门卫查验放行 B.样品出厂审批程序:

C.新产品样品同经办人填单 → 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 → 总经理(董事 长)批准 → 门卫验证放行。 D.其他车架等样品由经办人填单 → 部门经理批准 → 门卫验证放行。 3.5委外加工:委外加工的各类物品(含维修),出厂时填写《委外加工发货 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委托加工单位,第二联交门卫验证发行,第三联存根,仓管员填单并签名,直接主管审核签名,提货人签名加盖仓库章。 3.6公司新厂、旧厂国贸部之间设备办公家俱等固定资产内调,以及边废料 出售,填写《物品出厂证》由人事行政部经办人填单签名,经理批准加盖人事行政部章。边废料出售另附过磅单并加盖财务章。 3.7因公携带工具等物品出厂及员工搬出行李,由具体经办人填写《物品 放行条》直接主管签名,门卫查验放行。 3.8车辆出厂凭《派车单》,行政课长开具派车单并签名(特殊情况,部 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名) 4. 所有放行单据,在人事行政部签名领取,由发放经办人登记所发单据数量及号码。 5. 门卫要仔细核对单据,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规范填写的单据一律不得放行。放行后的所有单据每月分类汇总交文控室存档备 查,保留一年。 6. 对弄虚作假蒙混出厂的,一律按偷盗论处。 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制订,呈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园区物品放行条(模板)

园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园区物品放行人秩序,确保园区财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现值班人员对需运出园区的物品必须登记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在核对属实后,方可开出《物品放行条》。 二、所有物品出入,必须有相关负责人到场,在开具的《物品放行条》上签名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三、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员必须依照《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对搬出物品、车辆及人员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在放行条上签名确认后予以登记放行。 四、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必须收回《物品放行条》,并妥善保管,每日交回人力资源部保管。 五、运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不符时,“由相关负责人检查并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否则当值保安必须扣留相关人员及物品。 六、对出入物品无相关放行手续欲强行带入带出人员,巡查保安或出入口岗位保安必须截留可疑人员及物品,做好解释工作,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处理。 七、项目相关物品搬运,必须由负责人签字核实,方可放行。 八、园区公共物品(包括设施、设备及工程材料)搬出园区时必须由相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出入口岗位核实无误登记后,方可放行。 园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考核办法 一、公司当值保安人员未按规定核对出入人员有效证件及开出的《物品放行条》,造成物品流失的,当值人员须按价赔偿,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二、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不能仔细核对《物品放行条》内容,造成物品流失的,按价赔偿,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三、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不能收回放行条或因存放不当造成流失的,按情况轻重,做出相应处罚。 四、出入口当值人员不能对可疑人员及物品进行详细询杳,发现一次,处罚10元。 五、集团本部的物品若未按规定填写物品放行条出入园区,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园区公共物品(包括设施、设备及工程材料)未按规定搬出园区,执勤岗位将按50元/次进行处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 规定 1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 厂的证明资料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 “行李放行条”,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 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 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签核后,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 须先到后勤部文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

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 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定放行的时间 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 行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 职人员行李放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 了解,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开立“行李放行条” 5.2.7若宿舍内有开“行李放行条”之人员,各住宿人员在下班后,应注意是否 有物品丢失,发现有丢失物品者应速报后勤部,后勤部将视情节暂 停人员及行李放行并予以调查处理; 5.2.8公司行李放行时间原则为下班后30分钟之后,即:早上7:20~8:00,中 午12:00~13:00,晚上18:00~19:00; 5.2.9个人物品带出厂区的应在门卫处登记。若有属于个人之鞋类管理书籍、 各种系统管理资料、生产流程、设计图片及相关软盘、光盘等物品放行的,在后勤部助理处开具“物品放行条”时,须详细列出品目清单,经本 部门主管审核(相关电脑软盘光盘等资料经资讯部检查签字) ,总经 理室行政助理核签准后。保安按照“物品放行”上清单逐一核对盘查无误后放行。 5.2.10若是属于公司之任何资料(划线版/工艺资料及其它资料),同样须在 放行条上列清单,拿实物给本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核准后 由保安严格核对放行。凡未履行以上手续者,保安拒绝放行,并追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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