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费用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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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XXXX 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XXXX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段公路养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小修保养是指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具体工作 内容详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和坚持“科学养护,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保障畅 通”的工作方针。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养护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水平,努力实现小修保养“零返修”目标。 第四条加强小修保养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区安全设施布设规定》和《甘肃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八不准》等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 小修保养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公路管理段具体负责公路养护的组织实施。积极推进专业化、机械化、精细化养护,对路面、路基、桥隧涵、交通

工程及沿线设施的保养和维修,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合理分工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养管站是公路养护的基层生产单位,主要负责公路的日常巡查和小修保养工作。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公路出现的各类病害,为公路管理段编制养护作业计划提供依据。 第八条养管站小修保养主要工作任务: (一)路面 1、及时清扫保洁路面,保持路面经常性处于干净状态; 2、负责执行有关公路路面小修保养管理制度、规范,落实路面无病害目标任务; 3、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规范布设养护作业区; 4、及时有效处治裂缝、坑槽等路面病害,重视试验检测,控制油路修补质量,保证路面平整; 5、适时采集路面作业原始资料,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6、承担养护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安检等任务; 7、按时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8、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和绩效考核,实现“零返修”。 (二)路基 2

甘肃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定20150311)

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公路小修保养是指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和坚持“科学养护,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保障畅通”的工作方针。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养护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水平,努力实现小修保养“零返修”目标。 第四条加强小修保养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省养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甘肃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八不准》等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其它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省属各公路管理局是所管养公路小修保养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报送和执行小修保养预算计划,对养护

质量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 第七条公路管理段(高养中心)具体负责公路小修保养的组织实施。应积极推进专业化、机械化、精细化养护,组建路面、路基、桥隧涵构造物、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专业养护队(各单位应根据管养实际并结合《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合理设臵专业化养护队)。 第八条养管站(养护工区)是公路养护的基层生产单位,主要负责公路的日常巡查和保养工作。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干线公路日常巡查制度》的规定,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公路出现的各类问题,为公路管理段(高养中心)编制养护作业计划提供依据。 第九条养管站(养护工区)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养护路段路基、路面、桥隧涵构造物、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日常巡查,并及时记录和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含突发事件信息); 2.及时清扫保洁路面,保持路面经常性处于干净状态; 3.经常性维护保养公路路肩、边坡、排水设施及防护构造物; 4.负责养护路段内公路绿化、修剪灌木花草; 5.组织间歇式交通量调查、水毁修复、道路防滑和绩效考核工作等。 第十条公路管理段(高养中心)路面、路基、桥隧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专业养护队主要工作职责。 (一) 路面专业养护队主要工作职责

施工图设计报价单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GO.,LTD 地址:****** 邮编:******* 传真:(09**)******* 电话:(09**)******* 施工图设计报价***院发【2019】046号 致:***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二、设计内容: 繁育区占地总面积约为200亩,其中生产区150亩,包括公猪舍(2栋)、产房(8栋)、妊娠舍(7栋)、空怀舍(7栋)、后备公猪舍(2栋)、后备母猪舍(3栋)、保育舍(15栋)、育成舍(25栋);办公区2亩,包括办公室(1栋)、配电房(1栋)、隔离舍(3栋)门卫室;生活区6亩。养殖基地配套各类猪栏及相关辅助设备,并对周边进行适当绿化。 有机肥生产区建设仓库、厂房共14栋,总建筑面积14500㎡。主要建筑物有干料仓库1栋,成品仓库2栋,破碎车间2栋,发酵腐熟化车间3栋,包装车间2栋、添加剂仓库1库。 本项目工程费用20211.75万元。 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 三、取费依据: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四、设计费计算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工程费用20211.7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314.58万元: 1、设计收费基价=566.8+(20211.75-20000)/(40000-20000)×(1054-566.8)=571.96万元 2、确定专业调整系数,建筑工程取1.0 3、确定工程复杂程度为 II 级,调整系数取1.0。 4、附加调整系数:无 5、根据建筑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施工图阶段占比为55% 6、计算基本设计收费=571.96×1.0×1.0×1.0×55%=314.58万元 五、最终报价: 本项目报价考虑与贵单位长期合作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我单位愿以35元/平米的优惠价格计1892.1万元的总价承接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经双方协商,我公司在此基础上再次优惠 %,最终报价:万元承接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任务。 ****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

高速公路管理处小修养护管理办法

XX 高速公路管理处小修养护管理办法 1 XX 高速公路管理处小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xxx 高速公路总公司XX 管理处养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基础性管理工作,保障沿江高速公路XX 处所辖路段安全、畅通、舒适的行车环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养护管理工作基本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养护、确保质量、注重安全、保障畅通。 第三条xxx 高速公路总公司XX 管理处工程养护科是辖段养护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XX 高速公路XX 处的养护管理。 第二章路况调查与质量评定 第五条路况调查由日常路况巡查和专项工作调查组成,主要采用徒步巡查与车辆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路况巡查 1、日常路巡检查的内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构造物、绿化、沿线设施等病害情况、道路保洁工作质量以及养护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摆放情况。 2、路巡时间和频率:路巡调查应做到每天进行,以确保及时掌握辖段路

况。 3、路巡记录:路巡检查结果应每天记录在专用的《养护路巡记录》日志本上,当日路巡人员应详细记录道路病害情况及处置意见,并按制度及时上报。 (二)专项工作调查 1、专项工作调查内容主要为:(1)每年一次全线路查,以便编制下一年度养护计划;(2)每季度全线路查一次为评定高速公路养护质量;(3)其它需专项调查的内容。 2、专项调查的结果应将采集的数据整理汇总后交由内业管理人员按要求分析处理。 第六条养护质量评定采用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指数MQI 和相应分项指标:路面养护质量指数PQI 、路基养护状况指数SCI 、桥涵构造物养护状况指数BCI 、沿线设施养护状况指数TCI 确定。 (一)路面养护质量指数PQI 由路面状况指数PCI 、路面结构强度指数PSSI 、道路行驶质量指数RQI 、路面抗滑性能指数SRI 四项指标确定。 1、为确定路面状况指数PCI ,需每3 个月进行一次沥青混凝土路面破损率DR。 2、为确定路面结构强度指数PSSI ,需每2 年采集一次路面弯沉。 3、为确定道路行驶质量指数RQI ,需每1 年采集一次路面平整度指数IRI。 4、为确定路面抗滑性能指数SRI,需每2年采集一次横向力系数

装修预算报价表样本

报价单 客户名称: 户型:使用面积:电话: 设计师:价位:日期: 工程地址: 工艺做法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 (元) 结构位置:B客厅,餐厅,过道 1 墙皮铲除 2 石膏顶角线 3 普铺地砖 4 电视墙 5 24墙拆除 6 石膏板造型顶 7 墙地砖勾缝 8 墙顶面基层处 理 9 水泥修补及粉 刷 10 暗窗帘盒 11 衣柜上方封石 膏板 12 立邦优丽安 13 石膏板吊平顶

分计:xx元结构位置:厨房,生活阳台 1 地面防水处理 2 墙面防水处理 3 普铺地砖 4 普贴墙砖 5 墙地砖勾缝 分计:xx元结构位置:次卧 1 衣柜上方封石 膏板 2 石膏顶角线 3 立邦优丽安 4 地面找平3cm 以内 5 石膏板吊平顶 6 墙皮铲除 7 墙顶面基层处 理 分计:xx元结构位置:卫生间 1 普贴墙砖 2 普铺地砖 3 墙面防水处理 4 地面防水处理

5 墙地砖勾缝 6 包下水管 7 下沉式卫生间 处理 分计:xx元结构位置:主卧 1 石膏板吊平顶 2 墙顶面基层处 理 3 立邦优丽安 4 地面找平3cm 以内 5 衣柜上方封石 膏板 6 石膏顶角线 7 墙皮铲除 分计:xx元 总计:xx元 备注说明: 1、凡涉及到有关物业方面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支付,出入证除外。乙方应配合办理物业手续。 2、甲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有无漏项,以本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结算价不得低于合同价,否则没有任何优惠。 3、本预算不包含所有灯具、洁具、龙头、开关、插座、锁具及其它五金件。甲方若需要可委托乙方代购,费用另见主材报价表。 4、本工程如有项目减项须在开工一周内提出。一周后减项如超过总造价的5%则须赔偿减项造价10%的违约金。合同签定后减少工程项目不减少管理费。 5、如果甲方要增加项目必须在乙方材料进场前确认,如开工后增加项目须付给乙方材料运输费并填

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质量目标及工程内容 (3) (一)路基 (3) (二)路面 (4) (三)桥梁、涵洞、隧道 (4) (四)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4) (五)绿化 (5) 第三章职责划分 (5)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政策和制度。 (5) (二)制定小修工程管理机构图(详见附表)。 (5) 第四章计划管理制度 (5) 第五章人员管理制度 (6) 第六章材料管理制度 (6) 第七章机械管理制度 (6) 第八章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7) 第九章施工管理制度 (8) 第十章附则 (9)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XX管理处负责解释。 (9) XX管理处小修工程主要病害修复时限 (11)

及质量标准规定一览表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管理处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管理,提高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1-2001)、《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2-200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等技术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XX管理处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管理处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和小修工程施工的管理。 第三条小修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日常维护保养指对路基、路面、沿线设施、绿化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第四条XX管理处小修保养工程必须坚持“经常性、及时性、安全性、预防性”的养护要求,实现“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养护目的。 第五条加强小修工程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组建相应的管理机构,合理配备技术管理人员、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 第六条保证小修工程的投入,并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雕塑工程预算报价参考表

雕塑工程预算报价参考表 一、创作雕塑泥塑和放大基价 1.写实性雕塑 2.变形体雕塑

3.抽象构成雕塑 4.雕塑体量和增加系数 5.雕塑翻模

二、雕塑成型材料制作类 1.石膏雕塑 2.水泥雕塑(“砼”为混凝土,按表面积计算) 3.玻璃钢雕塑

4.石质雕塑 5.铸铜雕塑(铸铜比差为8.9吨/立方米,壁厚平均为5~8毫米)

6.铸铁雕塑(铸铁比差为8吨/立方米,壁厚平均为8~10毫米) 7.锻不锈钢雕塑(不锈钢比重为7.8吨/立方米,壁厚为1.5~2毫米,造价按面积计算) 2-7-1 国产标准型号为1铬18镍9钛,进口标准型号为304-2B。 说明[1] 1.4系数中有0.4的面积是边角废料含量。[2] 40%系数中包括钢结构制作人工费、机电设备和切割焊磨耗材费,不含基础和钢骨架材料价。 8.锻铜板雕塑按第7.条计算方法取价。 三、间接费项目 3-1 工程管理费按省编工程预算定额或承包人资质取费标准取费。(附表)

3-2 安装费按实际工程量和安装公司定额取费(或吊装台班取费)。 3-3 运输费按吨/公里计费。 3-4 税务按纳税标准×工程造价。 3-5 差价按材料预算价与市场零售价进行调整,其它顺差同时增减。 3-6 包干按合同规定,以工程造价出示正式工程税务发票或本单位财务收据。 四、付款办法 4-1 设计委托书签发后,付设计费订金50%(雕塑设计费按造价的15%、环境设计费按造价的5%计算)。 4-2 设计方案符合要求,付至100%(不符合要求设计方义务修改三次)。4-3 承包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总款的30%工料款。 4-4 放大泥塑完成或制作中期付工程总款的30%工料款。 4-5 雕塑制作完成,安装前再付工程总款的30%工料款。 4-6 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工程总款的5%尾款。 4-7 一年保修期满,经双方验收,结清保质金5%余款。 4-8 按税务发票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等正规手续办理收付款手续。 4-9 工程误期或拖欠款项均按合同规定办理。 五、工程验收 5-1 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已履行公证手续者,将会同公证部门当事人参与验收,主持人可聘请有关方面专业人员参与验收。 5-2 验收人根据验收项目评比计分,签字签证。

最新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

最新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OO二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 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 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管理处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管理,提高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1-2001)、《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2-200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等技术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XX管理处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管理处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和小修工程施工的管理。 第三条小修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日常维护保养指对路基、路面、沿线设施、绿化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第四条XX管理处小修保养工程必须坚持“经常性、及时性、安全性、预防性”的养护要求,实现“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养护目的。 第五条加强小修工程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组建相应的管理机构,合理配备技术管理人员、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

第六条保证小修工程的投入,并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根据小修工程的工程性质、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采取了委托专业施工队伍完成,以确保小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提倡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小修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二章质量目标及工程内容 第八条养护质量目标:达到与省高管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 第九条小修工程内容 (一)路基 1、小段开挖边沟、截水沟或分期铺砌边沟。 2、清除零星塌方,填补路基缺口,轻微沉陷翻浆的处理。 3、桥头接线或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4、修理挡土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和防冰雪设施等局部损坏。 5、局部加固路肩。 (二)路面 1.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2.沥青路面修补坑槽、沉陷,处理波浪、龟裂、啃边等局部病害。 3.水泥混凝土路面日常清缝、灌缝及堵塞裂缝、板块等局部病害的修复;

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保持公路的良好技术状况,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行。结合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高建营运中心(以下简称“高建营运中心”)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修保养是对高速公路日常维护和公路轻微损坏的修补,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公路局管养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 第二章职责划分 一、高建营运中心职责: 第四条高建营运中心负责制定所辖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分部下达年度小修保养计划任务、工作目标以及沥青等材料调拨计划。 第六条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养护定额,编制年度小修保养单价,作为小修保养计量支付的依据。根据营运管理中心工程计量签认,进行计量支付。 第七条负责对日常维护、保洁、小修的养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与评定。工程量由营运管理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确认,高建营运中心支付。 第八条负责对小修养护工作进行抽查,高建营运中心每季度检查一次。 第九条适时对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进行科学决策,不断提高小保养修机械化养护水平,确保小保养修质量,降低养护成本。 二、营运分中心职责: 第十条负责拟定月度日常维护、保洁、小修计划方案,待上报的计划批复后组织实施和验收,负责编制月报。 第十一条负责对日常维护、保洁、小修养护单位(或者承包单位)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日常维护、保洁、小修的计量以作业计划为依据,每月底对现场工程量进行核实。第十三条负责下达日常维护、保洁、小修的通知,对养护工程各项目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制定日常维护、保洁、小修维护工程质量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和内容。

小修工程管理办法

小修工程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的小修工程是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工程设施进行预防维修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确保高速公路正常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其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绿化、沿线交通设施等。 小修工程就贯彻“全面养护、预防为主,及时抢修、提高质量、保持完好”的原则。这项工作具体由处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并组织实施。省收费公路管理局负责检查、考核。 一、小修工程范围 (一)路基 1、公路边沟、截水沟破损部位进行小段开挖、铺砌、沟缝。 2、清除公路路基局部塌方,填补缺口。 3、局部整修档墙、护坡、泄水槽、拦水埂。 4、加固路肩板、碎落台等路基构造物。 (二)路面 1、处理沥青路面的泛油、拥包、裂缝、松散等; 2、水泥混凝土路面伸缩缝的正常养护; 3、路缘石的修理; 4、处理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的局部、轻微病害。主要包括路面坑槽、油污、千斤坑等;

(三)桥梁、涵洞 1、局部修理、更换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 2、修补墩、台及河床铺底和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 3、修理涵洞和进出口的铺砌; 4、通道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 (四)绿化 1、乔、灌木、花草缺株的补植; 2、修剪乔、灌木; 3、树林除草、施肥、移栽; (五)沿线设施 1、安全护栏、隔离栅、轮廓标、标志牌,里程碑、界牌、中央分隔带移动互栏等的修理、油漆或部分添置更换; 2、路面标线的局部补划; 二、程序 1、各工区每月进行路况病害调查,将路况现状及病害汇总,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养护中心。 2、养护中心核定调查报告,并制定病害处治维修及各项小修工程计划。内容具体为:产量指标、质量指标、小修工程年公里成本和单位项工程、主要材料消耗、机械完好率和利用率、采取技术组织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 3、按核定指标对养护中心下达计划实施。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OO二年一月七日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

2日常小修保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1.doc

2日常小修保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1 日常小修保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标准 第一条考核采用总分1000分制,各单项分值根据工程量和路容路貌、行车安全性影响重要性程度确定(详见附表)。 第二条考核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根据总分和路面得分进行综合评定分级: (一)优:900分≤综合得分,且250分≤路面得分 (二)良:750分≤综合得分<900分,且200分≤路面得分<250分。 (三)中:600分≤综合得分<750分,且150分≤路面得分<200分。 (四)差:600分>综合得分或150分>路面得分。 考核组织实施 第一条考核工作采取自评和统一考核。公司工程部依照本办法对各中心路段进行自评工作 第二条公司工程部统一考核工作采用日常动态检查、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动态检查

由公司工程部或上级部门根据平时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该项扣分直接计入季度考核综合评分。 (二)季度考核 1.各养护中心于每季度首月1日前完成考核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和结果上公司工程部。 2.公司工程部在各养护中心自评报告和结果的基础上,根据考核评分标准对各中心路段日常小修保养工作进行抽查评分(抽查中如果发现有不真实情况的,该项得分减半),同时结合日常动态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工作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完成。 (三)年终考核 由各季度考核评分综合计算得到年终总评分,其中第一、二、三季度各占年度综合考核评分的20%,第四季度占40%。 第三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编写季度综合考核报告和下发整改通知,并于每季度首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和排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向有关部室和养护工区通报。 奖惩办法 第一条日常小修保养工作实行奖励与处罚。 (一)对综合评定为优等的对养护中心进行奖励,奖励原则:高于900分以上的分值,每多一分给予该中心本年度利润基数的

计价格[2002]10号(基本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计价格[2002]10号(基本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第七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自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工程勘密府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 第十一条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现场停工、窝工的,发包人应当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返工。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由于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勘察人、设计人不得欺骗发包人或者与发包人互相串通,以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设计标准等方式,多收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本规定及所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二○○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国家计委建设部 2002年1月7日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 总则 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同三高速公路日照管理处 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同三高速公路日照段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修保养应贯彻“全面养护、预防为主、及时抢修、确保质量、保持完好”的原则。 第三条小修保养工作应坚持巡路制度。管理处配备交通工具,明确专人每天上路巡查不少于6小时,发现路面及沿线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详细记录,以便采取措施及时修复,对路面上的洒落杂物应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对影响行车的路面坑槽等病害,抓紧修复,做到“路面坑槽处理不过夜”。 第四条小修保养工程资金的支付,按月对养护生产单位所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检查验收后给予支付。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小修保养的范围包括:高速公路征地范围内的主线、被交道、互通区、服务区及其附属设施。 第六条小修保养的内容包括: (一)路基部分 1、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分隔带草木,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 2、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 3、清除挡土墙、护坡滋生的有碍设施功能发挥的杂草,

修理沉降缝、疏通泄水孔及松动石块。 4、路缘带的修理。 5、小段开挖边沟、截水沟或分期铺砌边沟。 6、清除零星塌方,填补路基缺口,轻微沉陷翻浆的处理。 7、桥头接线或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8、修理挡土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和防冰雪设施等局部损坏。 9、局部加固路肩。 (二)路面部分 1、清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 2、排除路面积水、积雪、积冰、积砂,维持安全交通。 3、处理沥青路面的泛油、拥包、裂缝、松散等病害。 4、水泥混凝土路面日常清缝、灌缝及堵塞裂缝。 5、路缘石的修理、整形。 6、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7、沥青路面的修补坑槽、沉陷、处理波浪、局部龟裂、啃边等病害。 (三)桥涵部分 1、清除污泥、积雪、积冰、杂物,保持桥面的清洁。 2、疏通涵管,疏导桥下河槽。 3、伸缩缝养护,泄水孔疏通。 4、桥涵的日常养护。 5、局部修理、更换桥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 6、修补墩、台、及河床铺底和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 7、涵洞进出口铺砌的加固修理。 8、通道的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附详表)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附详表) 装饰新材|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说明 1.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我院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2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算方法计算收费。 1.3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①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②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③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统×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4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5 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6 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题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表2.2-1)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8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未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定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折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009主要设备大修、中修、小修管理制度

主要设备大修、中修、小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全公司主要设备大修、中修、小修管理。 3、责任 维修人员、设备操作工、车间(部门)领导对该制度负责。 4、内容 4-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和小修,设备能源部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状况及设 备检修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设备大、中、小修计划。 4-2设备大、中、小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及验收工作,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 4-3设备大修需有检修规程或大修方案,其内容包括:检修内容、质量要求、必要的附图、备品备件、材料、特殊工器具、试车验收条件、安全措施等。重要项目需编制绘出单台设备的检修网络图。 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供应部应作好备品备件物料的物资准备及发放工作。施工前,设备能源部负责检修的对外联系工作及检修人员的协调工作。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4-4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的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生产车间(部门)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放料、清洗、卸压、停电等措施处理完毕后交维修人员。 4-5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设备能源部报告,重大问题由设备能源部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6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和专业检查组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始终。主要承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能源部负责,日常维修由车间组织验收。检修人员对检修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7设备大、中、小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4-8维修人员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备件、开展修旧利废活动,检修后的余料、余备件等应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4-9维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OO二年一月七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化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

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XX公路局 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工作。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构造物、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 保养和小修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界定。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结合GBM工程和文明样板路建设加强养护管理,不断提高养护质。 第四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坚持管理与生产分开、小修与保养分离的管理摸式,并逐步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五条县级公路局要在年底前对所辖公路编报分项小修保养建议计划,并报送市公路局核查。 第六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养护投资计划,保养及小修工程资金按完成工程量实行每月计量支付。

第三章生产管理 第七条公路养护质量(好路率)是考核小修保养工作的主要指标,年初逐级下达。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根据养护资金和养护质量指标及工程项目,安排落实养护生产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第八条公路养护保养与小修工程分开管理.保养工作采取分路段承包的方式。市公路局应根据保养工作内容科学合理地切出保养资金,由县级公路局包干使用。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完善的检查考核奖惩办法。 第九条县级公路局负责对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按照合同条款对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做好检查验收,确保达到质量要求。防讯期间和雨雪特殊时期,要采取各项预防性措施,发现灾毁要及时进行抢修、维修工作,确保公路畅通。 策十条市公路局对养护小修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县级公路局负责小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并实行合同管理。养护小修工程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降低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养护小修工程管理要做好下列工作:编制维修方案和工程预算,选择施工单位,审批施工组织计划,搞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整理竣工资料,进行竣工验收等。 第十二条小修保养工程施工中要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加强上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着安全标志服,施工中按国标设置安全标志。 第四章质量管理

日常维修管理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办公环境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办公楼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隔天。同时还要认真做好办公区水、电使用管理 修; 通。 修复;房屋地陷补缝;地砖松动破裂更换;墙面受潮污损粉刷; 5、仓储维修范围:员工办公车厢房全面维修保养工作(包括门、窗、锁、网络、照明、水、电线路、安全排除等相关事项)。 三、组织机构

以上涉及的零星维修由项目工程部统一管理,由项目工程部主管负责审核、申报、维修安排、联合验收、付款等相关程序,同时根据维修项目的大小确定内部维修或委外处理。 四、申报流程 1、各部门将需要修缮维护的项目,填写在公司《修缮申请表》(内容要真实、 报。 转交行政主管完成比价程序后,报分管副总裁审核,经执行总裁审批后执行。 六、内部维修配件的采购与报销 为保障维修成本,公司内部维修所需要的全部配件、材料均由行政部组织比价购买,相关流程按《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执行,已经过比价确认的物品可由行

政部根据应急需要及时订购。特别紧急或特殊的配件可由行政部拟写专项报告,由行政部、项目工程部、财务部参与比价购买。费用报销采取月结的方式,行政部根据财务报销要求予以办理。 七、委外维修项目的施工方确定 需要委外维修的项目,由项目工程部组织,行政部参与,确定维修方案后上报 设备、设施检修巡检要求: 3.1、日检:属巡视检查维护。对设备及设施周围环境进行清洁,检查设备设施有无正常运行,例如:有无漏水、漏电、照明灯具是否完好、卫生间设施是否正常使用等现象,如实记录运行数据。

3.2、月检:属预防性检查,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故障隐患部位进行修理或调整,保证设备止常运行。 3.3、季(半年)检:属维护性检查,对设备进行清扫、紧固、调试、保温。 4、大修:属彻底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调试,更换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属装置。大修应结合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发展的 元以上 "安 十一、本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执行。 综合管理办 2018年3月21日 维修审批单 年月日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 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OO二年一月七日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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