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或用药医嘱核对程序_静脉用药调配与使用操作规范及输液反应应急预案_试题

处方或用药医嘱核对程序_静脉用药调配与使用操作规范及

输液反应应急预案_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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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或用药医嘱核对程序,静脉用药调配与使用操作

规范及输液反应应急预案

科室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___

一、选择题

1(空气栓塞时应采取的卧位是( )

A(半卧位 B(端坐位

C(右侧卧位,头低足高位 D(左侧卧位,头低足高位

E(左侧卧位,头高足低位

2(急性左心功能不全病人应采取的正确体位是( )

A(平卧位 B(半卧位 C(坐位 D(坐位,双下肢下垂 E(中凹位 3(静脉补钾的浓度一般不超过( )

A(0.2% B(0.3% C(0.4% D(0.5% E(0.6% 4(下列输液所致的发热反应的处理措施,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出现反应,立即停止输液 B(通知医生及时处理

C(寒战者给予保温处理 D(高热者给予物理降温

E(及时应用抗过敏药物

5.配制过敏试验液的溶媒是:( )

A、0、9%氯化钠液

B、注射用水

C、5%葡萄糖液

D、1、2%氯化钠液 6.皮肤过敏试验阳性,常用脱敏注射的药物是:( )

A、青霉素

B、细胞色素C

C、链霉素

D、TAT

7(静脉输液的目的不包括 ( )

A(补充营养,维持热量 B(输入药物治疗疾病

C(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维持酸碱平衡 D(增加血红蛋白,纠正贫血 8(空气栓塞致死的原因是气体阻塞( )

A(肺静脉入口 B(下腔静脉入口 C(肺动脉入口 D(主动脉入口 9(小儿头皮静脉输液如误注入动脉,局部表现为:( ) A(局部无变化 B(沿静脉走向呈条索状红线

C(苍白、水肿 D(呈树枝状分布苍白

10(与输液发热反应原因无关的是:( )

A(输入药物不纯 B(药物含致敏物质 C(药液灭菌不彻底 D(药物刺激性强

11(茂菲氏滴管内液面自行下降的原因是( )

A(茂菲氏滴管有裂缝 B(输液管管径粗 C(患者肢体位置不当 D(输液速度过快12(一病人输液过程中出现咳嗽、咳粉红色泡沫样痰,呼吸急促,大汗淋漓。此病人可能出现了下列哪种情况( )

A(发热反应 B(过敏反应 C(心脏负荷过重的反应 D(空气栓塞 E(细菌污染反应--------------------------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13(病人输液过程中出现急性肺水肿,护士首先采取的措施是( ) A(立即通知医生 B(给病人吸氧 C(安慰病人 D(立即停止输液 E(协助病人取端坐卧位,两腿下垂

) 14(为缓解急性肺水肿的症状,可协助病人采取下列哪种体位( A(仰卧,头偏向一侧,防止窒息 B(左侧卧位,防止空气阻塞肺动脉口 C(端坐位,两腿下垂,减少回心血量 D(抬高床头15,30?,减少回心血量 E(抬高床头20,30?以利于呼吸

15(一病人静脉点滴青霉素30分钟后,突然寒战,继之高热,体温40?,并伴有头痛、恶心、呕吐。判断此病人可能出现了哪种情况( ) A(发热反应 B(过敏反应 C(心脏负荷过重的反应 D(空气栓塞 E(细菌污染反应

二(填空题

1、在, ,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 ,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 ,~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 )。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 )。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 )。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 )并及时与医生( )。

三(简答题

1.急性肺水肿的主要原因。

2输液反应应急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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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D D B A A

D D A D D

A C D C A 二(填空题: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三(简答题

急性肺水肿的主要原因。

(1)由于输液速度过快,短时间内输入过多液体,使循环血容量急剧增加,心脏负荷过重引起。

(2)病人原有心肺功能不良,尤多见于急性左心功能不全者。

输液反应应急处理程序

立即停止输液 ?更换液体和输液器 ?给药 ?就地抢救 ?密切观察生命体征 ?记录抢救过程 ?及时上报 ?保留输液器和药液 ?送检

静脉用药调配使用操作规程完整

静脉用药调配使用操作规程 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流程 临床医师开具静脉输液治疗处方或用药医嘱→用药医嘱信息传 递→药师审核→打印标签→贴签摆药→核对→混合调配→输液成品 核对→输液成品包装→分病区放置于密闭容器中、加锁或封条→由工人送至病区→病区药疗护士开锁(或开封)核对签收→给患者用药前 护士应当再次与病历用药医嘱核对→给患者静脉输注用药. 二、临床医师开具处方或用药医嘱 医师依据对患者得诊断或治疗需要,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得合理用药原则,开具处方或用药医嘱,其信息应当完整、清晰。 病区按规定时间将患者次日需要静脉输液得长期医嘱传送至静 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临时静脉用药医嘱调配模式由各医疗机构按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三、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操作规程 负责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得药师逐一审核患者静脉输液处方或 医嘱,确认其正确性、合理性与完整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形式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内容应当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病例书写基本规范》得有关规定,书写正确、完整、清晰,无遗漏信息. (二)分析鉴别临床诊断与所选用药品得相符性。 (三)确认遴选药品品种、规格、给药途径、用法、用量得正确性与适宜性,防止重复给药. (四)确认静脉药物配伍得适宜性,分析药物得相容性与稳定性。 (五)确认选用溶媒得适宜性. (六)确认静脉用药与包装材料得适宜性。 (七)确认药物皮试结果与药物严重或者特殊不良反应等重要信息。 (八)需与医师进一步核实得任何疑点或未确定得内容。 对处方或用药医嘱存在错误得,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请其调整并签名。因病情需要得超剂量等特殊用药,医师应当再次签名确认。对用药错误或者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得处方或医嘱应当拒绝调配.

处方医嘱审核制度

处方医嘱审核制度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药师应在充分尊重医师处方权的前提下,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各药房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做好“四查十对”,力争准确率达100%,出门差错<% 。(一)配方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先查看患者就诊科别、姓名、年龄、临床诊断及核对医师签名,内容不全、表述不清、医师签名不可辩认及其它不规范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应退回;(二)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并登记在药师临床合理用药干预表上。 药师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发代用药品。严格执行特殊药品专用处方制度,非专用处方不得调配,并与医师联系请使用专用处方笺重新处方。(三)发放药品前应查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是否一致,检查药 品外观性状、标签,看有无变质,是否过效期;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调剂、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药师应及时向患者及医师提供准确的药物使用帮助,保障用药安全。 1.门诊、急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 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 用量、注意事项等。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药师应接受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护士执行查对制度中的相关流程图

【执行查对制度中的相关流程】 一.口服给药查对流程 (一)护士审核遗嘱:审核医嘱无误。 (二)打印或转抄治疗单、执行单:双人核对,用医嘱护士和另一护士将执行单与医嘱核对,无误后再执行单双人签字。(三)准备摆药:依据治疗单核对小药卡上患者的床号、姓名。(四)摆口服药:1. 按照治疗单摆药2. 三查:分别在取药瓶时、取出所需药量放入要杯时、药瓶放回药柜时分别查对药名、剂 量、药物性质等。3. 双人核对:确认药品无误。 (五)发药:1. 持执行单核对床号、床头卡,询问患者姓名。2. 如患者有疑问应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3. 三查:1. 服药前查 对药名、剂量、药物性质等。2. 服药时查对药名、剂量等。3. 服药后再次确认药品无误。 (六)医嘱处理:执行完毕应该在执行单或临时医嘱单签字。 二.皮下、肌内注射给药查对流程 (一)护士审核遗嘱:审核医嘱无误。 (二)打印或转抄治疗单、执行单:双人核对,用医嘱护士和另一护士将执行单与医嘱核对,无误后再执行单双人签字。 (三)准备药品:查对药品的相关内容:如药名、剂量、浓度、

性质、批号、有效期、药物使用方法、用药时间等。(四)配制药品:1、三查:分别在抽吸药品前、中、后查对药品的相关内容:如药名、剂量、浓度等。2、双人核对:确认 药品无误。 (五)执行注射治疗:1、持执行单核对患者腕带或床头卡信息(姓名、年龄)。2、如患者有疑问应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3、 三查:1注射前查对执行单与患者姓名、药品的名称、剂量、浓度等是否相符。询问患者姓名。2即将注射时,查对药品 与患者是否相符。3注射后确认注射药品是否与执行单各项 内容相符。 (六)医嘱处理:注射完毕应在执行单或临时医嘱单签字。 三、静脉输液给药查对流程 (一)执行完毕应该在执行单或临时医嘱单签字。 (二)打印或转抄治疗单、执行单:双人核对,用医嘱护士和另一护士将执行单与医嘱核对,无误后再执行单双人签字。(三)准备液体及药品:1、执行单上医嘱内容准备液体及药品,查对液体及药品的相关内容:如药名、剂量、浓度、性质、批号、有效期、药物使用方法、用药时间等。 2、按执行单给药顺序进行分组摆液及药品。 3、双人核对:摆液后双人核对确认药品无误。

处方医嘱点评制度

处方、医嘱点评制度 为加强门诊处方、医嘱的规范化管理,推进合理用药,保障处方质量及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院处方点评制度。 一、成立医院《临床药学质量考核评价小组》。 二、考核评价小组职责:负责对门诊处方、医嘱书写的规范性、处方用药及配伍的合理性、用药时间、用药适应症及处方费用等进行考核及点评。 三、检查方法: 1.每月由医务科、药剂科对门诊处方、医嘱进行一次随机检查,抽查7日以上处方量; 2.通过平时门诊药房检查发现问题并核实; 3.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及结果反馈。 四、质控指标: 1.处方书写规范、项目齐全。 2.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3日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3.用药量可酌情延长的适应范围(医师需在处方注明理由):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行动不方便病人、肿瘤患者的某些辅助用药、某些外地病人回当地治疗当地又无此药),处方用量可延长至15日用量,对慢性病中药处方可开10日用量。 4.药物使用适当性:准确判断,选药正确、剂量恰当、给药途径适宜、单剂量给药间隔时间合适、适当的联合用药、适当的治疗天数。

5.用药基本目标的有效性:结合患者病情、心理状态、药物相互作用、并发症、药敏情况等进行“个体化给药”。 6.药物的经济性:对大额处方(单张处方费用超过150元,执行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制度),根据医师在处方中书写疾病的诊断内容,结合药物的使用,分析是否合理。 7.用药安全性:临床必须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选择用药,严格按照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以及使用方法,合理配伍用药。 8.抗生素处方合理用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抗菌药品合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参照《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五、责任追究: 临床药学质量考核评价小组每月将质量考核结果及处方点评情况在全院质控简报上进行通报。对不合格处方,每张扣罚处方书写者10元/张,司药审核遗漏者扣10元/张;经司药审核不合格而退回修改,处方书写医师拒不修改者罚50元/张,情节严重者取消本院处方权。

医嘱查对制度与执行流程

医嘱查对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 二、医嘱执行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1)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2)护士复诵一遍 (3)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4)实施治疗护理 (5)保留空安瓿 (6)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7)医生补开医嘱 (8)护士签名

护理-行政查房操作流程图

护理行政查房操作流程图 要点说明 查房前准备 1:护理部主任或科护士长按照护理行政查房的计划,了解近期医院护理工作的重点,确定查房的专题内容 2:确定查房的时间、查房的科室,并通知查房的科室及参加人员 3:参加查房的人员根据查房的专题、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科室护士长、护理组长汇报 1:有关专题内容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需要护理部主任或科护士长协助解决的问题 现场考察 1.查看科室相关专题内容的落实情况 2.对科室相关专题内容的情况给予评价 查房指导 1.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2.协商解决办法 查房小结与记录 1.将本次查房情况记录在查房记录本上 2.指定专人跟进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护理会诊流程图 操作流程 要点说明 评估患者 1.责任护士评估患者,遇疑难、复杂、跨科室、专科技术,均可提出申请 2.护士长认为符合会诊条件的病例时也可以提出申请(如危重症患者、多种并发症,需进 行专科技术操作等) 提出会诊申请 1.科内会诊:责任护士提出申请 2.科间会诊:护理组长或专科护士提出会诊,经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 并注明会诊目的,将会诊单送至被邀请会诊科室,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提出会诊邀请 3.全院会诊:区护士长提出,经科护士长同意后,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并注明会诊目的, 把申请单上报到护理部,护理部组织人员进行会诊 4.院外会诊:由护士长提出,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注明会诊目的,护理部负责与有关医 院联系 组织会诊 1.会诊者接到会诊通知,一般两天内组织会诊,紧急会诊在接到通知后2h内进行会诊, 夜间申请的会诊应向值班护士长提出,由值班护士长主持并进行安排 2.科内会诊由护士长主持,全科护士参加,责任护士汇报患者病情,全体护士讨论并制定 出相应的护理措施。如科内会诊意见不统一或遇跨专科疑难病例,可申请科间会诊 3.被邀会诊者到达会诊科室,先收集资料,了解会诊科室要求,了解患者需要解决的问题 4.会诊科室做好会诊的准备,包括环境、病历、参加会诊的人员,并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

医嘱查对流程

医嘱查对流程 (一)核对方式 1、每班下班前对本班开立医嘱进行查看,确认本班医嘱已全部处理。 2、下一班对上一班医嘱进行查对,在《医嘱查对记录本》上签名 3、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4、暂未执行的医嘱,明确原因,做好交接班 5、发现有医嘱而无执行单,询问医生,查明执行单去向,如为打印机故障,则重新打印执行单,医生签字盖章,按执行医嘱流程执行。 6、可使用His系统—医疗管理—执行医嘱签字—核对功能,查对有无临时医嘱遗漏签名。 (二)核对流程 医嘱 理特检 口别护验殊服、单治药饮理疗食 级护 电验办 后执办单及办行治办脑确公 发行公核饮公单疗公医认护 送单护对食护核护护嘱报士 医交对理士核 表将

执士 与士嘱电将治 行将交单将对到脑口疗 单级治与转与检 药护 与别疗 打抄 房核服士核护护 印的 对药士的特 对理 执殊确执检认行验报确表护单服办士责对治认 核药公 任对治 任以疗报核将 对牌护 护以疗护上护表对条 交与xx 内士后形 上护责口取上执

内士 执抽码任服药容再打行行血与护药时容再“后次,士执将交次并检 交核 ”在验 行口责核><<>><√等下静 药、脉 嘱肌、 肉皮检查单巡视单等核对,交备药护 士脑、输液标签、注射标签 、办公护士将药嘱执行单与 电单认报与电表脑、医嘱检核查对联系办公护士将<> ><>检查确内容后备药次核对以上备药护士再核 对后通知患者报责表任护与 xx将查联检系查单确认< <签核对后加 药>输液标签、注射 标第二人将药物与检查药 液与标签核对,再加药后将空 药“已发” ,药

未在 发口 药服 注药 明执原行因单上打 √责任护士再次核对发给患者,行责第情任二 况护人 士核 执对

医院医嘱处方审核制度

医院医嘱处方审核制度 1.目的:审核医嘱处方合理性,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2.范围:医院门急诊处方、住院医嘱处方。 3.定义:无。 4.权责 4.1药师: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对处方和药物医嘱的审核。 4.2医师:规范开具处方与药物医嘱,对药师反馈的意见及时处理。 4.3护士:获得资质的护士使用备用药品时,进行初次审查。 4.4医学工程与信息部:及时对在线合理用药软件进行系统更新维护,设定医师开方权限。 5.制度内容 5.1采用合理用药软件和药师实时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医院所有处方和药物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查。 5.2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理性。 5.3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包括以下内容。 5.3.1药物使用禁忌症。 5.3.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5.3.3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 5.3.4规定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结果。

5.3.5给药途径、剂量、频次及疗程的正确性。 5.3.6选用剂型与规格的合理性。 5.3.7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5.3.8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一药物、药物一食物的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3.9结合患者的生理和病理状态(如体重、年龄、妊娠、哺乳、肝肾功能等)进行处方审核。 5.4 药师审核处方后,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若发现严重不合理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 5.5药师在审方过程中,如出现争议性处方,处理方法参见《争议性处方处置流程》。 5.6审方药师审核医嘱处方后应确认。 5.7护士使用备用药品时完成初次适宜性审查后,药师或资深医师应在隔日进行再次审查。 5.8适宜性审查不适用的情况 5.8.1急诊时或有医师在场(如在手术室或急诊科)为患者开立医嘱、给药和进行监控时。 5.8.2采用口腔、直肠或注射造影剂,且药品本身就是操作程序组成部分的介入性放射或诊断成像时。 5.9培训:医院应针对护士进行备用药处方适宜性审查的相关内容培训。

医嘱查对制度和执行 核对制度及流程

医嘱查对制度和执行核对 制度及流程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医嘱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1次。 医嘱制度 一、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午 10:00 之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有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室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医嘱核对处理制度及流程 1、医生下达医嘱后,护理班护士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等。 2、按医嘱处理原则:先临时、后长期(先打印或抄写后)执行的原则处理医嘱。 3、将医嘱治疗部分如: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打印执行卡给治疗班护士,治疗班护士必须与中午班护士共同查对医嘱无误后备药,请帮班护士再次核对后方可执行。 4、将护理部分如:吸氧或停止、灌肠、使用或停止心电监护等,写到护理执行本上,责任护士与办公班护士共同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打印医技执行单交给责任护士,由治疗班护士准备相应的标本容器,向病人告知留取标本及各项检查的注意事项。

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流程

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 (一)医嘱核对制度 查对是护士执行医嘱、实施护理和治疗前、中、后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直接关系到病人安全和护理、治疗效果,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护理制度之一。 为保障病人安全,规避护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1.查对医嘱环境安全、安静,尽量避免干扰. 2.查对医嘱者必须思想集中,态度严肃认真, 3.护士站接收医嘱后,处理医嘱者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及医嘱书写规范,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明问清后方可处理。 4.新(转)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医嘱及变更医嘱(包括整理医嘱)必须班班核对。 5.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核对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查对医嘱单、机内医嘱、医嘱执行单是否准确、一致,有无遗漏执行或签名。核对医嘱后在医嘱查对本上记录、签名, 6.护士应立即纠正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登记、反馈给护士长。 7.护士长参与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二)医嘱处理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2.医嘱必须下达在医嘱单或电脑上。执行各项医嘱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3.各种长期医嘱、临时医嘱需按照医嘱要求及时执行,执行后准确填写执行时间。执行医嘱按先急后缓的原则4.执行各种医嘱时需检查医嘱书写及内容是否正确,是否有医生签字。确认准确无误后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及时与负责医生沟通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缺少医生签字的医嘱为无效医嘱,请负责医生签字后执行。5.输血、试敏等医嘱需双人核对并由两名护士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毒麻药品需双人核对后护士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并在毒麻药登记本上双人签字。6.执行注射抗生素等需做过敏试验的医嘱时应将过敏试验的结果,阳性用红笔写在医嘱的括号内注明(阳性),阴性用蓝笔写在括号内注明(阴性)。7.临时备用医嘱如已执行,应签字,如未用或作废时应在医嘱栏内用红笔注明取消二字。8.医生的口头医嘱为无效医嘱,在医生没下达书面医嘱前,护士一般不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9.抢救病人或手术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生查对药物无误后执行,待抢救工作完毕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保留空药瓶以备查对。 医嘱查对制度 第一条下医嘱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瞩。 第二条医嘱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瞩的草率作风。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写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瞩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第三条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 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处方审核制度

处方审核制度 1.处方审核是指处方审核岗位的药师对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发送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处方),就是处方药品的遴选、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药品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以及选用的溶媒、载体的适宜性、相容性等进行适宜性审核,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2.处方审核岗位应由主管药师以上药学人员担任,对处方的正确性和适宜性负责。 3.所有处方必须经过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摆药调配。 4.处方审核岗位药师对电脑医嘱要核对患者姓名、病区、所用药品的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以及调配批次。 5.处方审核是指药师应依据《药品管理法》以及《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处方内容的适宜性和正确性进行科学的审核和评价。主要包括:处方信息是否完整:给药剂量及用法、给药途径、选用溶媒与载体是否适宜、体积是否正确、合理(药典、药品说明书);配伍是否合理(药物相容性、稳定性、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给药输注速度、遮光或避光给药等特殊要求等,确保成品输液质量。 6.发现不适宜处方或不合理用药应及时打电话联系病区

处方医师或主班护士,反馈请临床医师修改。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处方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进入下一步程序:摆发药品。临床医师拒绝修改有明显的配伍禁忌或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方,审方要适应拒绝放行,登记并向药学部门主任和医务处(科)报告。 7.如患者病情需要超常规剂量用药时,应由处方医师双签字,审方药师应进行充分风险评估,确认对患者无损害。并将其处方信息存档备案后方可放行。 8.审核合格的处方必须有处方审核岗位药师签字确认,打印出一式二份标签按患者、病区分类集后交与摆药人员,准备摆放药品。

处方、医嘱用药执行制度处方和医嘱在转抄和执行中的审核程序

文件名称:处方和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中的核对程序文件编号: 起草部门:护理部起草人:王瑛 审定人:王瑛发行日期:2016/1/24 变更原因:版本号:2016 质量和医疗安全。 2.依据: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医疗核心制度》 3.范围:临床科室 4.责任者:王瑛 5.规定内容:3.5.2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审核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3.5.2.1 处方、医嘱用药执行制度、处方和医嘱在转抄和执行中的审核程序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1、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2、八对:床号、、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有效期。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附表1)。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

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或琢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作好解释工作。 处方和医嘱在转抄和执行中的审核程序 ↓ ↓ ↓ ↓

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夜班查全天,每周大查对2次,包括电 脑医嘱、各类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就级别、过敏、隔离等)。各科设有医嘱查对登记本,每次查对后应在医嘱查对记录上及时记录日期、时间、姓名和查对结果。 2、医嘱递交后,由办公室班护士校对、转抄,交给责任护士执行。 3、办公室班护士在转抄医嘱时,要认真审查医嘱,发现有疑问和 错误医嘱时要及时与开医嘱医生商量、纠正,避免执行错误医嘱。如果发生争议,必须报告主任和护士长,主任和护士长认定后执行。 4、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有查对人签名。护士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执行医嘱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备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6、麻醉药品等特殊用药,开医嘱医生必须是具有资质的医生,否 则不准执行,麻醉药使用后要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7、药物准备后,应有第2人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清 点和使用药品时,要检查药品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瓶盖及药瓶有无松动与裂痕,安瓿有无裂痕,药物有无变色与沉淀,

任何一项不合标准,均不得使用。 8、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查对输血成分、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 血溶血现象、血袋有无泄漏、输血量、供血者与受血者的姓名 与血型、交差配血结果等),并在医嘱单、输血单上两人签名, 输血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血液输完后保留血袋(病 房保存2小时后交输血科再保存24小时备查)。 9、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用药史,并查对皮 试结果。无误后,方可执行。 医嘱查对制度相关处置流程 护士转抄及录入医嘱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转抄者签名必须签名清晰 →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 →分不同内容对电子医嘱进行处置(口服药、静脉给药) →核对并打印单床口服给药单及输液执行单,交责任护士进行处理 →文字或电子医嘱都必须查对(白班、中班、夜班) →要做到无任何错误,保证正确率100%,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

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医嘱(处方)审核实施细则

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医嘱(处方)审核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保障临床安全合理用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配置中心是病区医嘱(处方)审核与评价管理体系的具体执行机构。 3、各病区临床医师、执业医嘱护理人员及药学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树立合理用药理念,共同配合参与治疗,致力于提升医院的诊疗水平。 二、药师审方 1.负责用药医嘱(处方)审核的药师应逐一审核患者静脉输液医嘱(处方),确认其正确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审核内容:。 1)形式审查:医嘱(处方)内容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书写正确、完整、清晰,无遗漏信息; 2)分析鉴别临床诊断与所选用药品的相符性; 3)遴选药品品种、规格、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的正确性与适宜性,防止重复给药; 4)静脉药物配伍的适宜性,分析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 5)选用溶媒的适宜性;静脉用药与包装材料的适宜性; 6)药物皮试是否有结果和药物严重或者特殊不良反应等重要信息; 7)与医师进一步核实的任何疑点或未确定的内容。

8)、对医嘱(处方)存在不合格的,应当注明审核结果,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请其调整并签名。 2.不合格处方: 1)临床诊断不明确用药、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 2)无正当理由超适应证用药、超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 3)用法用量、药品剂型、给药途径不适宜; 4)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5)重复用药; 6)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7)其它情形的。 3.特殊情形:因病情需要的超剂量、超适应症等特殊用药,医师应当提供科学依据并再次签名确认。对用药错误或者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医嘱(处方)应拒绝调配。 三、医嘱(处方)持续改进 1.每个月由审方药师收集不合格医嘱(处方),进行统计分析所发生问题,形成结果报告,报告报医务科、药剂科。 2.医务科、药剂科每月定期开展医嘱用药讨论,分析原因及解决办法,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3.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依据药剂科会同医务科部门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开具医嘱制度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 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 【C】 1.有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2.医护人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有明确的澄清后方可执行的流程。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一、医师查房后一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目准确无误,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方可生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食,然后是各种药物的用法等。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立即执行,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

要及时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八、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行情况,防止遗漏。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九、医师除填写医嘱外,同时负责开出处方、化验、放射等各种申请单。进修、实习医师填写的,由上级医师盖章或签字后方可有效。特殊治疗和检查及患者出院。应提前一天下达医嘱。 关于医护人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须澄清的执行流程 1、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2、医生所下医嘱应清晰规范,护士方可执行 3、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4、医嘱模糊不清,有疑问时,护士应征求医生核实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未澄清前不可执行。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

静脉用药配制中心各岗位职责

静脉用药配制中心各岗位职责 一、静配中心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整体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2.对中心的各类工作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调配工作的培训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 3.严格执行查对和交接班制度,检查调配过程中各个环节质量,严格把关,杜绝差错发生。 4.负责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人员安排及考勤工作。 5.负责检查一次性物品的消毒、处理情况,进行物品表面培养、空气培养及调配间的各项监测。 6.负责静配中心与各病区的总体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7.负责调配中心科研工作的开展。 二、药师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职责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药师应参与临床用药,主要职责任务:审核静脉用药医嘱适宜性与正确性;参与临床静脉输液的应用,协助医师正确遴选药品,指导帮助护士正确使用药品;负责与指导本中心静脉用药调配与使用有关的技术事宜。参与临床用药工作,主要有以下工作: 1.药师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 应由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根据科室学科发展规划,围绕科室中心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2.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药师应组成专业组,分管临床各专业,选定一人担任岗位主管,负责本专业组的管理,参加质量领导小组。 3.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药师除审核用药医嘱外,应规定一定时间参与临床静脉药物治疗实践,实施药学监护,参与查房、会诊、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提高静脉药物治疗水平。 4.实施临床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5.协助临床医师进行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开展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监测。

药师处方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

药师处方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 医院药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 药师应在充分尊重医师处方权的前提下,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各药房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做好“四查十对”,力争准确率达100%,出门差错 (一)配方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先查看患者就诊科别、姓名、年龄、临床诊断及核对医师签名,内容不全、表述不清、医师签名不可辩 认及其它不规范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应退回; (二)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登记在药师临床合理用药干预表上。药 师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严格执行特殊药品专用处方制度,非专用处方不得调配,并与医师联系请其使用专用处方笺重新 处方。

(三)发放药品前应查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是否一致,检查药品外观性状、标签,看有无变质,是否过效期;发出的 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调剂、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药师应及时向患者及医师提供准确的药物使用帮助,保障用药安全。 1.门诊、急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 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医嘱查对制度和执行核对制度及流程

医嘱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1次。 医嘱制度 一、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午 10:00 之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有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室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医嘱核对处理制度及流程 1、医生下达医嘱后,护理班护士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等。 2、按医嘱处理原则:先临时、后长期(先打印或抄写后)执行的原则处理医嘱。 3、将医嘱治疗部分如: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打印执行卡给治疗班护士,治疗班护士必须与中午班护士共同查对医嘱无误后备药,请帮班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Ⅰ目的: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适当、经济,提升药师在合理用药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Ⅱ范围: 药学部涉及处方审核及用药医嘱审核的各部门、各岗位均应遵守本规范的相关内容。 Ⅲ细则: 医师处方需经药学专门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发药。药师审核应按《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审核处方,特别注意用药不适宜及超常处方的审核。处方审核包括形式审核和质量审核两个方面。 一、形式审核即对处方的合法性与完整性进行评价,既处方的自然项目,其内容包括: 1医疗机构的名称;

2患者的门诊号、就诊科室、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是否填写完整; 3处方医师姓名(签名或盖章)、代码; 4处方药品金额是否正确;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还应包括患者的身份证号码,代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6处方所开具的药品、药品数量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7开具的处方日期,处方期限的有效性。 二、质量审核及对处方的合理性及科学性进行审核,其内容包括: 1.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是否书写完整正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对于易引起过敏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规定皮试的药品包括:①青霉素类;②头孢类;③胸腺肽; ④细胞色素C;⑤TAT;⑥蛇毒血清;⑥STM;⑦荧光素钠注射液、⑧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PPD)、⑨有机碘造影剂(碘吡啦啥、醋磺苯酸钠、泛影钠、泛影葡胺、胆影钠、碘化油等)、⑩门冬酰胺酶等。 3.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处方用药是否为说明书适应症外的用药,若为老药新用,是否有相关文献支持; 4.用法、用量、疗程等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 5.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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