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件管理实施细则

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件管理实施细则
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件管理实施细则

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件管理实施细则

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件管理实施细则

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切实强化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xx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以下简称审批事项)。第三条审批事项以县政府文件公布为准,实行动态管理,并在政务中心网站上对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时限、申报材料、办件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审批结果进行公开。同时,要印制《服务指南》方便申办人咨询和索取。第四条办件基本准则为:

材料一口清,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服务一站式,进入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一律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专户收费、颁发证照。其基本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登记。申办人(委托人)在《xx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受理审批台帐》(以下简称审批台帐)上申报登记。

(二)窗口受理。窗口对申办事项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及时录入县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除外)。

(三)审查办理。能够当场办理的即来即办;不能当场办结的,窗口单位应建立前后台相互衔接的内部流转机制,实行限时办结。

(四)统一收费。收费项目由窗口通过审批系统出具《缴费通知单》,政务中心办公室打印《非税收入缴款书》,收费窗口统一收缴税费。

(五)制发证书(批文)。窗口制发证书或批文,申办人在审批台帐上签收。

(六)资料归档。审批档案由窗口留存归档,以备政务中心检查以及窗口查阅,审批档案移送部门存储的须报经政务中心同意。第五条政务中心对审批事项实行分类管理,一般划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退回件和上报件。

(一)即办件管理:

1、认定:

即办件是指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审批事项。

2、办理:

(1)申请人申报登记;

(2)窗口当场受理、审核、收费、制发证书或批文;

(3)申办人当场签收取件。

(二)承诺件管理:

1、认定:

承诺件是指须经现场核查、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或集体研究而不能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特殊审批事项。

2、办理:

(1)申请人申报登记;

(2)窗口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注明收件材料、承诺办理时限等,当场交申办人;

(3)核查审批。窗口按约定的方式和时限将申报材料传送到单位(一人窗口由单位派人取件),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开展审查、踏勘、检测、听证论证、会议研究等,并将结果反馈窗口。窗口通知服务对象到政务中心缴纳费用、取件;

(4)窗口制发证件或批文,申办人在审批台帐上签收;

(5)承诺件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确需延时办理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出具《延时办理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申办人,一份留存窗口,一份报政务中心备案。

(三)联办件管理:

1、认定:联办件是指须经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

2、办理:

(1)申报登记。申办者在牵头责任单位的窗口申报登记。

(2)窗口受理。牵头责任单位窗口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同时抄告相关协办单位窗口,并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转送工作;

(3)同步审批。各协办单位窗口同步录入审批系统,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向牵头责任单位窗口反馈结果。牵头责任单位窗口在汇总联办窗口审批意见后,告知服务对象来窗口缴费、取件;

(4)联办件办理时限以联办环节中最长的承诺时限为限;需联合现场踏勘的,由政务中心负责组织;重大的联办件,由政务中心召开联审会议进行审批。

(四)补办件管理:

1、认定:

补办件是指在受理时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主件完整,少数附件不全而不影响审批,且申办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的承诺件或者指在办理过程中经审核或现场踏勘认为需要进行整改的承诺件。

2、办理:

(1)初审认定为补办件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并注明补交的申报材料和交付时间,当场交申办人。

(2)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补办件,补办的内容比较简单,不影响承诺时限的,承办者可直接通知服务对象补正;影响承诺时限的,应出具《补正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服务对象,一份留存窗口,一份报中心。政务中心收到《补正通知书》后,把承诺件转为补办件。

(3)补办件办理时限从服务对象补正之日起计算,申办者无故拖延补正时间的,除尘滤布经政务中心同意后,可作为退件处理。

(五)退回件管理:

1、认定:

退回件是指申办人在申请时,其申报材料中主件缺少的审批件,或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但经窗口初审其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审批件,以及经审核或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承诺件。

2、办理:

(1)申办人已作申报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当场认定为不具备审批条件的,应当场退回,在审批台帐注明不予受理。申办人要求书面说明理由的,窗口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抄告政务中心办公室。

(2)对于申办事项内容较为复杂,经过审核认定为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在审批系统中作退办处理,通知申办人在审批台帐中签收材料。

(3)对于在现场核查、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或集体研究等审查办理过程中认定为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应下达《不予许可(审批)通知书》,压滤机滤布厂家书面说明不予许可(审批)的理由并告知行政复议权利和程序。《不予许可(审批)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申办者,一份留存窗口,一份报政务中心备案,并及时在审批系统中作退办处理。

(4)已达到承诺时限的,不能退件;属联办件的,不得随意退办。

(5)退件处理应同步记录审批台帐,但当场退办的不录入审批系统。

(六)上报件管理:

1、认定:

上报件是指经县级有关部门初审后需报上级审批部门审批的审批事项。

2、办理: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上报审批事项后,能够当场办结的,按即办件处理,不能当场办结的按承诺件处理。

(2)对上报件实行代理服务制,要积极帮助服务对象做好报批催批工作,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批转或通知服务对象;

(3)上报件的办理时限是指该事项在本部门的办理时段,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4)上报件应同时建立审批台帐,同步录入审批系统。第六条有下列行为的,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窗口及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及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一)窗口受理或办理时,没有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和材料的;

(二)办件未同步录入审批系统,或文书未及时交服务对象的;

(三)在承诺时限内无故不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或借故补办,延误审批时间的;

(四)未按要求实行八公开或擅自增加审批环节或申报材料的;

(五)无故缺席联审会议、联合现场踏勘或未按相关会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

(六)已确定进政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及程序,部门内部重复受理、办理的。第七条各单位要支持配合窗口做好办件管理工作,对于在行政审批(评可)过程中,严重违规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提请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六安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处理暂行办法》(六发[201X]17号)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行政、党纪处分。第八条本办法由xx县政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X年7月1日起施行。

附送:

县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

县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全县政务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政令畅通,推动政府决策落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十政发〔201X〕3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政务督查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第三条政务督查工作原则(一)依法行政,归口办理。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督查工作。属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职责的督查事项,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二)有令必行,务求实效。凡县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有交必办,办有结果,事有回音。承办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督办单位实行跟踪督办,确保督查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注重实效。

(三)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督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全面真实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正确使用督查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严禁以权谋私或滥用权力。第四条政务督查工作任务(一)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文电、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

(五)负责县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六)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压滤机滤布厂家县政府各部门工作纪律、会议纪律及其他事项的督促检查。

(七)负责与县委督查室联合督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八)负责其他上级领导机关或同级监督机关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第五条政务督查工作主要形式

(一)催办督查。对规定需要落实的事项,采取电话催办、发督办通知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进行分解立项,确定承办单位,提出办理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

(三)实地督查。对重要督查事项,由督查人员独立办理或配合承办部门进行实地督查落实。

(四)跟踪督查。对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在阶段性督查基础上,进行动态跟踪督查,掌握进展情况。对重要事项应重点督查,对紧急事项应及时督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有关领导。第六条政务督查工作程序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及议定事项督办程序

1、分解立项。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分解立项,明确工作内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完成时限等。

2、分流承办。根据工作需要,将督办事项交由相关单位承办。全局性督查工作下发督查通知,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单项督查事项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交由承办单位办理。

3、检查催办。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随时跟踪督查;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对全年性的工作,分阶段督查;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对逾期未报办理结果的,以电话、督办通知、实地督查等方式催办。

4、组织协调。对分解下达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承办的事项,主办单位组织各协办单位有困难的,县政府办公室应积极参与协调。一般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人协调;重要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或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协调;特殊情况报请县政府领导亲自协调。

5、报告反馈。各承办单位必须按时回复督查事项办理结果,报督办单位审查。对回复不符合要求的,督办单位要责成承办单位补充或重新办理。对《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应每季度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承办单位应每月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会议特别要求的事项,承办单位办结后应及时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情况。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县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反馈意见,县政府督查室以《政务督查快报》形式报县政府领导。

(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办理程序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由督查人员对收件日期、项目名称、交办内容、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

1、自办。对****性较强、不宜扩散、时间要求紧的批示和交办件,由县政府督查室或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直接办理,或会同有关单位办理。

2、转办。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或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人员转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办时应附统一的交办通知,并加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

3、催办。督查人员根据不同情况,除尘滤布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上门催办、发《督查通知书》等方式进行督查。紧急事项跟踪催办,重点事项重点催办,一般事项定期催办。督查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交办领导报告。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在办理县政府督查室转办的领导批示件和交办件过程中,应向县政府督查室通报办理情况。

4、反馈。收到承办单位办理回复后,督办单位应认真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按程序报送交办领导;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补充或重新办理并限期回复。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督查的领导批示件、交办件,由该科室直接向有关领导回复,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

(三)情况通报根据工作需要,以《政务督查快报》形式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材料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整理。对县政府重大决策及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原则上每月通报一次。

(四)立卷归档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保密管理,规范传递渠道,严格控制传阅范围。县政府重大决策和议定事项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等办结后,按公文办理程序及时清退、立卷、归档。第七条政务督查工作分工县政府督查室是县政府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重大事项的分解、立项、督促检查及督查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督办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根据督办事项的内容、要求及领导批示意见,统一交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办理。

(一)来文来电的督查。根据来文来电的内容、要求和职责分工,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分办意见,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同意后交由相关科室督查。

(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县政府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议定的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进行督查。

(三)《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经济科进行督查。

(四)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

(五)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件,由县政府总值班室进行督查。

(六)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交办件、批示件,分管领导批示涉及县政府办公室两个以上科室的督办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其他领导的批示件、交办件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进行督查。

(七)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情况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督查。第八条政务督查工作时限规定(一)接受督查的单位在接到督查通知后,能够立即落实的事项应在2日内办结,5日内报送书面材料;不能立即落实的一般事项在7日内办结并报送书面材料。

(二)对县政府领导的批示、交办事项,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未明确办理时限的,15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三)对上级领导机关或同级监督机关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按有关要求办理。

(四)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期完成的,承办单位要及时说明原因;对需较长时间办完的督查事项,应按有关要求向交办部门报告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第九条责任与责任追究

(一)凡列入督办的事项,承办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或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政务督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推诿、弄虚作假等作风不实,导致督办事项不能落实的,由县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由于办理不落实造成工作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政务公开制度汇编

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明确职责,依据省局关于推进系统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和《长白山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全局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局范围内第一个被上门办事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一)办事人到本局办理事宜,在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 (二)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向其解释清楚,并主动帮助其联系有关责任人员或者由本部门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相关责任人员或者被指定人员即按照前项规定办理。 (三)对不属于本部门的工作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告知办事人找何部门、何人联系,必要时应主动带办事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事项。

(四)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办事人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本局各机构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第六条违反首问负责制,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 (一)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 有关责任人的; (二)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研究解决对方问题的; (三)冷漠对待办事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事项的; (四)对办事人要求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第七条本局在适宜的地方设臵举报箱并公布举报投 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办件,接受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 (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 (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 (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 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 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 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 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 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 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中心每天实行“早九晚六”工作时间(即上午九时至十二时,午后二时至六时)。 、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理。 5、考核办法

最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 精品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让企业和群众满意,让投资者满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推简政放权,实现行政审批“瘦身”;不断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上审批、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实现审批服务“提速”“提效”。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大幅减少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直接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 二、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宗旨,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个窗口”办理;定期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活动,践行服务承诺制,以创建“微笑”服务为抓手,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审批业务实现100%按时办结,提前办结率达99%以上,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热情、优质、高效服务。 三、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公开审批事项办理状态。使政府的服务变得看得见,摸得着。推行审批要素“八公开”。全部审批事项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站、文本示范、办事指南等途径或形式向社会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不断完善中心大厅33个进驻部门审批信息查询功能,为企业、办事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增强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度,扩大权力受监督的范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持党务、政务“两手抓”、“两促进”。抓党建,凝心聚力,促进加强思想组织建设;抓政务,改革创新,促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落实领导工作接待日制度,主动听取企业、办事群众意见及建议,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及服务规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及服务规范第一节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一、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道德规范 1.以人为本,面向社区居民,关爱重点人群,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2.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对待服务对象不分民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等,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态度和蔼、文明用语。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职权谋私。 5.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服务对象隐私和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7.精益求精,奋发进取,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 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2、勤于学习、精益求精。 3、清廉正直、平等待人。 4、互尊互助、团结协作。 5、慎言守秘、取信病人。 6、仪表端庄、行为文明。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1、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不与病人争吵。 2、不购销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3、不推诿病人,做到首诊负责制。 4、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有问必答。 5、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公开收费标准,不乱收费。 6、免费测量血压,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免费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7、对残疾人及老年人优先就诊,优先出诊,优先建立家庭病床。 第二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任岗位职责 1.在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行政业务工作。 2.组织制定中心(站)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做好检查及总结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关爱人的生命全过程,

政务服务中心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

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2类。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 (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1、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与镇政府工作时间一致(即上午8:30至12:00时,午后13:30至17:30,夏季为14:30至17:30)。 ○2、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理。 5、考核办法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精)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结合我办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三、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 1、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 2、领导工作分工情况; 3、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二)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1、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 2、工作目标责任书; 3、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4、按规定对各个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5、各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三)思想建设 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2、党支部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3、年度党建工作意见; 4、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措施; 5、年度文明创建情况。 (四)组织建设 1、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2、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情况; 3、党组织选举情况; 4、后备干部推荐和新党员发展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6、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7、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情况。 (五)作风建设 1、贯彻《廉洁准则》、“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地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情况; (六)制度建设 1、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2、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 (七)行政执法 1、内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3、社会服务承诺; 4、重要业务目标完成进度情况; 5、财务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四、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五、公开形式根据规定和具体内容,适宜委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文件、通知通报、局域网、党建活动栏和文件查阅等形式,适宜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回复函询、互联网等形式。 六、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七、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由职能处室或所涉个人提供,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予以审核并按规定确定公开的时限、范围、形式,全局性重要公开事项和内容由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进行公开。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党组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 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政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政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负责人或办公室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关于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请示

关于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请示 市政府: 根据张笑东市长对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的请示》的批示精神,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财政、规划、土地、投资公司以及便民服务中心、商务局、工商局等单位先后召开了两次协调会,认真研究方案,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市便民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迅速组建了由8人组成的基建办公室,具体抓好项目落实。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的迅猛发展。 为了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使安阳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有更大作为,必须在持续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方面做出更大努力,加快建立一个大集中、大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联合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对于推进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的需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明确指出: 要逐步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去年、今年市人代会都将加强行政便民中 1心建设确定为市重点议案。从目前三家现有的办公条件看,硬件建设已相对滞后,远远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与我市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的目标极不相称。 便民服务中心及商务局均为租用办公用房。便民服务中心现有面积约2000平方米,全市50多个审批职能的部门,进驻中心的仅有28个,保留的283项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 意见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共xx 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8〕38号)、《中共xx 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08〕15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08〕10号),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推进我县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加快仪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政务服务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1.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县法制办要按照从简原则,定期对我县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精简和调整。对已经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向社会公布,接收群众监督。 2.认真执行由县政府公告的《xx县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再审批。对清理后保留的行

政审批、许可项目必须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年均受理量很少且未在政务服务中心单设窗口的项目,由政府集中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管理,其中审批条件单一的,授权综合窗口现场办理。各部门不得再在原单位受理、办理各种行政审批事项。 3.各部门要会同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流程适时优化,动态提升,确保逐环节、逐岗位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县政务服务中心要会同进驻部门研究细化具体措施办法,最大限度减少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上的自由裁量权。各部门要将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结时限、咨询投诉电话、办事结果及时在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行政审批要求申请人履行义务的法定条件、程序等事项依法变更时,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抄送政务服务中心。 4.县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监督管理,确保各部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合法有效、规范运行。对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审批部门要加强衔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社区政务公开制度

福临社区政务公开制度 福临社区为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增强社区工作者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一、建立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社区书记为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社区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分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终端落实。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政务公开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的考核内容。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形势分析制度。社区领导班子定期召开分析政务公开工作形势,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社区每半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会议,听取他们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政务公开宣传制度,提高居民对政策规定的知晓率。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社区工作者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向群众宣传政务公开的政策规定和条令规章,公开办事程序。二是明确政务公开宣传途径。一方面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通过组织大型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组织宣传。另一方面把相关政策规定制作成宣传板长年置于社区科普画廊、法制宣传教育专栏长期开展宣传。同时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社区在办事大厅设立政策规定公示板,储备各种宣传单。社区要在与居民的接触中面对面的宣传。

三、建立政务公开培训制度,加深对政策规定的理解。一是组织对社区工作者集中培训和相关部门进行业务辅导或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组织对居民楼组长、骨干的培训。通过会议、支部活动向党员等骨干进行各项政策规定的宣传,通过他们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各项法律规章。 四、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一是妥善解决信件、电话来访。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二是热情接待居民直接上访。对反映问题的居民要做好接待工作。根据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加以解决。三是限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立即解决。需要协调本辖区范围内的问题在1-3天内解决。需要协调区内部门的问题一周内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说明情况。 五、建立政务公开督查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督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或影响较大的来信来访和上访事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的工作思路和具体办法,切实保证群众利益。二是政务公开纪检督查。对涉及的违纪问题或侵占群众利益的问题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ICS03.160 A 00 备案号:28935-201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2010-10-13发布2010-10-20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 1173—2010 目次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管理要求 (2) 4 服务事项要求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职能职责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一次性告知书 (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不予受理通知书 (16) I

DB51/T 1173—2010 II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建平、张应杰、陈建平、熊兰、罗光辉、杨玲、魏兴亮、肖平、张凯峰、岳立、舒新华、杨路、李文平、朱利民、李从坤。

DB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事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政务服务中心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center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面向社会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管理,并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机构。 2.2 政务服务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 2.3 服务事项 service items 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2.4 两集中两到位 two concentration two in place 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2.5 首席代表 chief representative 部门派驻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第一负责人,由行政审批处(科、股)负责人担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首席代表宜由部门副职担任。 1

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季度工作要点

范文: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季度工作要点 今年是我们中心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我市“聚人心、打基础、促发展、树品牌”工作步署的重要一年,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必须坚持便民服务、廉洁从政的宗旨,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做深做实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科技化建设文章,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新形象注入新的活力,努力营造更加便捷、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 为新年开好局,现对首季工作作如下安排: (1)、安排好辞旧迎新工作。认真做好2xxx年扫尾工作,如评选文明窗口、工作考核等,做到善始善终,并及时总结去年工作经验教训,制定好新年工作方案; (2)、做好春节节日安全管理工作。中心要安排好春节安全值班人员,各窗口要配合好中心共同抓好安全工作,文明愉快和谐安全过好春节。同时,安排好节后上班第一天座谈会(约20分钟,拜年和小结去年工作,不再另开总结会)和上班事宜。

(3)、继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特别是要在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举措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对工作人员的站坐姿势、待人接物、文明用语等均制定出简明、易记、便于考核的工作规范;二是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三办”、“三勤”、“四通”。即特事特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嘴勤,腿勤、手勤;速办“快通”、及时“沟通”、积极“疏通”,努力“变通”。三是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两多两少”、“四个带头”。即遇事多通气,少生气,多理解,少埋怨。带头比贡献、带头比纪律、带头比服务、带头比工作。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 (4)、配合纪委、监察局做好网上业务受理、电子视频监督和机关工作绩效管理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管理制度

白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7-11-16 14:52:29 阅读:1786次 白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管理制度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目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为预防和控制肿瘤、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和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为了加强我镇慢性病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成立由中心主任、预防保健部和医疗服务部人员组成的慢性病管理小组,负责全中心慢性病管理工作。 组长:童世杰 副组长:张国安胡磊 组员:陆勇毅乐明伟史旭东虞锋华郑康军周科位张金伦 二、报告对象 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居民 三、报告单位 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报告内容: 1、糖尿病确诊为糖尿病的病例; 2、高血压病例(单指原发性高血压); 3、冠心病急性发作病例(非致死性); 4、脑卒中发作指非致死性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5、肿瘤确诊为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五、病例个案收集方法 1、医疗机构报告 ①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现的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确诊新发糖尿病病例、高血压病例。 ②在区外医疗保健机构已经确诊,但在我区医疗机构为初次就诊的五种慢性病病例。 2、漏报调查

通过医院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填写发病报告卡补报。 3、主动搜索与体检发现 结合我区三年为一周期的参保农民健康体检,发现病例及可疑病例,应做好报告登记或劝其及时诊治。 六、报告程序及报告要求 1、门诊医生发现糖尿病病例、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作、肿瘤(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四种病例,由接诊医生填写相应的发病报告卡,并在门诊病卡上签上相应的慢性病已报印章,在24小时内向疾病防制科报告。 疾病防制科收集报告卡,检查填写质量,于7个工作日内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发病报告卡输入后10天内报送区疾控中心。将不在本辖区的病例从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中筛选出来,每周用Email发送到患者现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对收到的Email内的有关慢性病信息及时整合到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每月末5日前将当月的电子表分辖区打印装订成册。 高血压病例由接诊医生在24小时内登记到高血压发病登记册,由疾病防制科收集发病登记册,检查填写质量,每月5日前输入到高血压电子管理录入表。 2、医院漏报病例由医院防保人员负责查漏,由接诊医生补填发病报告卡和高血压发病登记册。补卡后及时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报告卡及时报送区疾控中心。 3、疾病防制科于每月、季、年末5天前向区疾控中心上报本辖区内上述慢性病的发病报告统计表,并将当月电子表发送至中心gfkingdom@https://www.360docs.net/doc/614353250.html,备份 七、发病报告有关注意要点 1、急性心肌梗死(非致死性)、脑卒中 急性心肌梗死及脑卒中发病期限均定为急性发病后28天,28天内如有新发展或第二次急性发作均不作登记;如28天后有新发展或急性发作则按另一病例登记一次。(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8天后无新的发作即算作慢性冠心病,脑卒中急性发作28天后无新的发作,但留有后遗症者均算作慢性脑血管病)。 2、恶性肿瘤 2.1填报对象 ①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检查、手术及其他专门检查诊断,或临床诊断(排除其他疾病)确诊的; ②对原发恶性肿瘤漏报的复发和转移病例; 填报时,复发和转移病例应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对同一患者先后出现的原发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

X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级为民服务站 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力度,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平台的服务水平,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和完善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政务服务水平和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确保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工作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工作安排 (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XXX哈尼族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8月23日设立,计划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时进驻到县便民中心大楼。 实施步骤: 1.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月底前); 2.制定交易中心办公场地装修方案(2012年月底前) 3.确定进场交易的单位和部门,以及所涉及的交易事项(2012年月底前); (二)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目前,已成立并投入使用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2个;整合项目,完成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房屋建设4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7个。 实施步骤: 1.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各自两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月底前); 2.各乡镇选定两中心办公场所(2012年月底前) 3.各乡镇两个中心挂牌成立,并正常运转(2012年月底前); (三)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 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又一新举措,按上级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县委党代表大会上,县委书记特意作了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县共15个乡镇共有5个社区164个行政村期,需建设为民服务站169个。 实施步骤: 1.传达学习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2012年月底前) 2.各乡镇积极制定建设方案(2012年月底前) 3.选定各服务站点建设地点(2012年月底前) 4.挂牌成立为民服务站(2012年月底前)。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县筹建工作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政务服务局筹建工作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组。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筹建工作方案。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系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建设式样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职责、运作模式、性质,确定“一站式”服务的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编制《青岛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请各处室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信息的沟通工作,一是将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传达;二是搞好相关部门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三是及时向上级部门传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上级部门需要的其他信息。

四、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工作。协调、督促本单位各职能处室将新产生并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局领导审定后,及时收集、汇总。 2、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汇总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备工作。 3、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传市政府计算机中心,同时送青岛畜牧兽医信息网。 4、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5、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或签收市政府办公厅转交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协调相关处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提出人或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处理结果。受理申请过程中,应及时

2019年市政务服务中心现状、存在问题及今后动作方向

市政务服务中心现状、存在问题及今后动作 方向 市政务服务中心现状、存在问题及今后动作方向 为全面了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分析政务服务工作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研判下步工作的主要方向,XX市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专人,集中精力,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基本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方向做了深入调研和全面分析,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 (一)体系建设方面 1. 四级便民服务联动体系基本形成。近几年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创优发展环境的目标,立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高度重视便民服务的建设工作,积极构建和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XX年12月底,全市4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7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2952个村(社区)已建成便民服务代办点2811个(建成率95.22%),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联动体系。全市95%以上的地方能够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基本实现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让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承诺。

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体系趋于完善。四川省从XX年10月开始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基本完成该项工作。XX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市本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8个部门中有26个部门单独设立了行政审批科,其中12个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的行政审批科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之前的不到100人增加到120余人,均比“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前显著增加。市本级设行政审批窗口28个(含综合窗口和并联审批窗口各1个),医保、社保、机保、公积金中心等公共服务窗口4个,天然气、自来水、银行、商务中心等便民服务窗口4个,会计师事务所、印章中心等中介服务窗口2个。县(市、区)设行政审批窗口27个(含综合窗口暨并联审批窗口1个),医保、社保、机保、公积金中心、公证处、邮政局等公共服务窗口6个,中介服务窗口暂无。 3. 服务方式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始终紧紧围绕“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领域”的原则,以“政策更优、门槛更低、审批更少、服务更好”为目标,创新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志愿服务队进园区服务等。此外,市农业局窗口创新服务机制,先后发出万余份信函,告知办理年检手续,极大地方便了XX籍异地拖拉机车主及时办理年检手续;市国税局窗口创新推出“免填单”服务,最大程度的简化了审批流程;市质监局窗口建成了全省第二个规模性“便民服务标准免费查询平台”,得到办事群众充分肯定。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及流 程图

小廊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目录 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制度 一、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制度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四、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五、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六、资金管理制度 七、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八、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九、信息收集、报告、管理制度 十、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十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十三、传染病管理制度 十四、疫情报告制度 十五、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十六、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十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十八、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十九、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二十、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二十一、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二十二、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团队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程 二十三、确定建档对象流程 二十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 二十五、健康教育服务流程图 二十六、儿童体检服务流程图 二十七、孕产妇保健服务流程图 二十八、老年人体检服务流程图 二十九、预防接种服务流程图 三十、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流程图 三十一、高血压筛查流程图 三十二、高血压随访流程图 三十三、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流程图三十四、重性精神病患者服务流程图

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制度 一、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才培养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2.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完成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及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和获得的学分登记情况。 3.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年度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的计划及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情况。 5.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政务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

***政务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 根据县编制委员会和***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确定相应岗位责任制。 一、***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评、评比; 3、负责拟定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和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更变意见,并对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4、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 5、协助县纪检、监察部门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投诉受理机构处理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6、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职责 (一)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1、服务大厅窗口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将桌牌摆在本人办公桌明显处,上岗配带工作证,亮牌办公。 2、服务大厅窗口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根据分管工作,详细具体地明确本岗位职责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在规定的办事期限内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无故拖延。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某项工作,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 3、服务大厅窗口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安心工作,非工作需要不得脱岗、离岗和串岗。 4、服务大厅窗口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在岗,经办人员因特殊原因长时间无法上岗的,离岗前要向办公室申请,并安排替岗人员到岗接替其日常工作。若短时间不在岗,需出示临时不在岗公示

牌,并有工作人员向办事群众解释离岗原因。 5、服务大厅窗口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职责范围办事,由下而上逐级审批或由上而下逐级开展工作。 6、领导交办的事情,承办人员应及时汇报或书面报告,不得以各种理由搪塞。 7、自觉接受政务服务中心不定期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作为考核政绩和奖罚的主要依据。 8、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心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策制度、文件规定办事。 9、改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10、熟悉相关工作规程,精通本职业务,准确解答疑问,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11、熟练操作和认真管理计算机系统,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12、尊重办件人,妥善解决矛盾,避免发生争执;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蚌办发…2012?16号)、?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蚌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蚌政公办[2012]7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蚌山区创造更加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办发…2011?22号、皖办发…2011?37号、蚌办发…2012?16号文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我区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基本情况及成效,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公开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1、政府办公室: 1)制定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对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2)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及典型经验、典型做法。 3)6月上旬召开政务公开集中宣传活动动员暨工作培训会。 4)6月中下旬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5)6月30日前开通政务微博。 6)7月20 日前将全区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情况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乡街: 1)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方案于5月31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元,矿工一天扣20元。 四、请销假制度: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 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

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八、首问责任制: 九、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群众到中心办理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或予以答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补正所需资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资料时计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群众原因和理由。 十、政务公开制度: ①公开机构设置、职责、领导及工作人员情况;②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③公开各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情况;④公开服务项目内容、申报材料、办理程序;⑤公开办理时限;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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