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程序及相关要求

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程序及相关要求
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程序及相关要求

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程序及相关要求

1 目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员工从提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一名正式党员要经过规定的步骤和环节。为规范公司党员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各党支部对本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2 适用范围

3 主要内容

3.1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后,应由申请人所在党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工作表现作进一步的了解考察。了解考察时间原则上在一年左右。经过了解考察,由党小组向党支部提交书面报告,推荐申请人为积极分子。

3.2 入党积极分子

3.2.1 党支部收到党小组的推荐报告后,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方可将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2.2 党支部确定申请人为积极分子后,需书面报告公司党委工作部备案,同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由积极分子按照要求填写。

3.2.3 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3.3 发展对象

3.3.1 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3.3.2 发展对象名单报公司党委工作部审查。

3.3.3 党委工作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3.3.4 组织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3.5 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

3.3.6 发展对象参加公司党校培训。

3.4 预备党员

3.4.1 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3.4.2 入党介绍人(必须是两名正式党员)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过本人同意。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3.4.3 发展对象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

3.4.4 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

3.4.5召开支委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3.4.5.1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3.4.5.2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介绍人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作了负责的书面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

3.4.5.3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3.4.5.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表决。

3.4.6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群众座谈会材料、本人的思想汇报材料、本人党校结业证复印件等报公司党委工作部。

3.4.7公司党委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发展对象谈话。

3.4.8公司党委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接收预备党员。

3.5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党支部接到公司党委对支部报批预备党员的批复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3.5.1支委会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3.5.2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找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谈话,要教育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3.5.3将公司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过组织生活。

3.5.4要求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对其介绍入党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3.5.5预备党员面对党旗宣誓。(根据公司党委和党支部的部署进行)

3.5.6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个人撰写心得体会、思想汇报、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3.5.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3.5.7.1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5.7.2转正申请

3.5.8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5.9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3.5.10转正申请及预备期教育考察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报党支部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公司党委审批。

3.5.11公司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在由所在党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后,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4 说明:

本办法由党委工作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员发展的程序与时间节点

发展党员的程序与时间节点 以一届的时间说明:;头年9-10月:新生递交入党申请书;次年1月:确定为积极分子;次年9月:确定为发展对象;次年10月:函调、党校学习;末年1月:转为预备党员;末年3月:党员宣誓;末年4月:归档;发展党员流程图解:;提出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一、提出申请;1、申请入党基本条件:符合党章第一条:;“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以一届的时间说明: 头年9-10月:新生递交入党申请书 次年1月:确定为积极分子 次年9月:确定为发展对象 次年10月:函调、党校学习 末年1月:转为预备党员 末年3月:党员宣誓 末年4月:归档 发展党员流程图解: 提出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考察及转正 一、提出申请

1、申请入党基本条件:符合党章第一条: “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28周岁以下青年一般从团员发展; 3、申请书一般要本人亲笔书写;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党支部接到入党志愿书一般应及时讨论其能否列积极分子,以便及时对其进行培养。若对申请人不了解,也可推迟讨论,但是时间不宜太长。 入党积极分子具备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是指申请入党人经党组织讨论研究,被列为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除党章第一条规定条件外,一般应具备: 1、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信念坚定。 2、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积极。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

2018最新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材料要求编印如下: 一、积极分子培养阶段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机关党委备案,并领取、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机关党委根据发出的考察表建立积极分子名册。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考察期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情况及时填入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

想和工作情况。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要在考察期近一年,党支部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5、确定发展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机关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6、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有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 7、政治审查。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做好政审工作。主要内容:其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和外调。政审要形成结论性材料。 8、短期培训。发展对象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提交心得体会,参加考试并取得培训证书,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入党。 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9、拟吸收预备党员公示。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提交支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非常详细)

精心整理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一、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程?序具体要求责任部门 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起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计划必须符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指示精神,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2)高校计划发展重点应为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等。? ?(3)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组织上报计划数,提出全校计划发展总数。? 2.审定发展计划校党委根据组织部提出的全校计划发展总数讨论确定。党委 3. 程? 2. ?(2 ?(3 ?(4) ?(5 ?(6 3. ?(2 ?(3 4. ?(2 5.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从实际出发,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和电化、网络教育等手段,定期搞好培训,特别是搞好入党前的集中培训。党委党校、分党校、基层党组织等 7.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分析排队,确定发展对象(1)每季分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情况;党支部 ?(2)列出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8.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1)审查内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书面综合材料。?党支部 ?(2)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外调和函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外调和函调,但必须形成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印章。? ?(3)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本人签名),主持人,记录人,记录内容,最后主持人签名,支部落款。?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应进行启发引导,吸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档案,及时派党员找他们谈话,对他们进行教育;总支要及时掌握申请入党人员的动态信息,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 3、集中培训教育(党校、分党校、党支部) ●择优推荐入党申请人参加党校学习。 ●以下情况应重新接受党校培训:在中学期间党校结业的学生;党校结业时间距离发展时间超过4年的学生。(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经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并指定两名党员(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5、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并进行定期考察和分析(党支部、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提交1份思想汇报);●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帮助他们明确党员义务与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并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向党支部汇报。 6、群众评议、团组织推荐、政治审查、党内评议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党总支) ●党支部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征求意见:对已通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且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组织群众评议,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座谈会要求至少2名党员参加。 ●听取团组织推荐意见(在全体团员中进行)或导师意见: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原则上要通过团组织推荐的形式,听取团组织意见;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应主动征求导师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通用版)

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阶段 说明: 1.发现、启迪先进苗子是指:抓住入学教育、军训、团组织“推优”及组织党章学习小组等环节,并与中学衔接做到早发现、早选苗,及时启发引导0要求进步、申请入党的自觉性。 2.入党申请书主要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政治信念;(2)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本人主要优缺点;(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3.团组织推优:一年两次(每年4月、10月)(1)党团基层组织负责人确定推优名单;(2)团支部大会无记名表决通过;(3)填写团组织推优表。 4.教育、培养、考察内容:(1)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听党课等活动;(2)联系人经常联系培养对象,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等表现;(3)了解其政治历史及家庭情况。 5.政审包括:(1)本人在历次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2)本人政治历史;(3)直系亲属(父母及抚养人、

配偶、成年子女)及有问题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6.确定为正式发展对象的条件:(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培养、考察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2)经过团组织“推优”;(3)参加过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4)本人经历及主要社会关系清楚、政审材料齐全;(5)基本具备党员标准;(6)群众反映良好。 7.公示:可通过答辩、公告等形式,增强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8.上报组织部预审的材料:(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2)政审材料;(3)团支部推优表;(4)群众座谈会记录与公示情况;(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6)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复印件。 预备党员接受阶段 说明: 1、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两名,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2、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严肃认真,根据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不得有隐瞒或伪造,要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某些项目若没有内容可填,应注明“无”,并贴上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入党志愿”栏不可照抄入党申请书,在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上更应比提出入党申请时有较多的提高,应着重阐述本人对党的纲领、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认识和理解,实事求是地表述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方面思想发展和认识提高地过程,并对自身优缺点作出分析,具体表面自己如何争取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决心。关于“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栏,应着重介绍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表现,并加以认真分析和全面评价,特别要指出其主要缺点和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并各自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明确表态。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 一、申请入党 1. 递交入党申请书 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组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 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 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亠 4. 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5. 指定培养联系人 数量:1—2 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 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 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 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 确定发展对象 条件:经过1 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 报上级党委备案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注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 象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内容.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内容 一、总则 (一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二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 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三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一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三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由组织委员找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对党的认识程度,在工作、学习、作风纪律、团结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党员标准和怎样争取入党的教育,形成一个实事求是的评价意见,向支委会汇报。 (四召开支委会,听取组织委员对入党申请人的情况介绍,研究是否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如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党 员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也可在更大范围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会后,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上报局机关党委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簿”,及时填写好相关内容。时填写好相关内容。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三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情况。党支部接到书面思想汇报后,由支委同志和培养联系人传阅并签上自己的姓名。思想汇报由培养联系人保存。每次思想汇报后,由培养联系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 (四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基本方法是: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完成某项任务中、在参加某项活动中,在关键时刻以及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态度 和表现。考察情况由培养联系人填写考察纪实,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考察纪实要实事求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等方而的表现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努力方向要写清楚。 基层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四、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党员发展程序与步骤

发展党员程序与步骤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规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环节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整理: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 (一)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积极分子培养对象的确定 1.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测评报告);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的支部委员主持,会议容及程序如下: (1)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入党申请人情况; (2)党小组、群团组织负责人介绍推荐、推优情况; (3)支部委员逐人发表个人意见; (4)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 (5)指定培养联系人。 3.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报上级党委备案,研究决定的会议记录经支部委员会成员签字后一并上报。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

5.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支委会形成意见);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二、确定发展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二)确定发展对象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的支部委员主持,会议容及程序如下: 1.培养联系人介绍入党积极分子一年来的培养考察情况; 2.党小组提出研究讨论意见; 3.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情况; 4.支部委员逐人发表个人意见; 5.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 6.确定入党介绍人。 (三)确定的发展对象要报上级党委备案,研究决定的会议记录经支部委员会成员签字后一并上报。 (四)集中培训; (五)政治审查。 三、接受预备党员 (一)支委会讨论后,报基层党委预审; (二)基层党委给出预审意见; (三)召开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党员发展工作流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帮助和鼓励,并建立该申请人的《入党材料档案》。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讨论推荐,支委会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三、进入培养教育考察期 1、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⑴要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掌握其思想动态、学习和工作表现,及时指 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 ⑵将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并认真 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作为党支部考察的依据。 2、党支部每半年对联系人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3、入党积极分子要不定期的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4、《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和《思想汇报》应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四、参加党校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材料》,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选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召开座谈会的党员要向党支部提交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召集人必须签名)。 六、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经一年以上的考察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即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七、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1、政审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内容包括: 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⑵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政治活动中的表现。 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⑷党支部意见,支部书记签字。 2、政审的基本方法: ⑴同本人谈话。 ⑵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 ⑶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⑷函调和外调。 八、入党公示 对于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入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党支部形成《入党公示结论》,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九、下发《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向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档案》,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思想汇报》、《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政审材料》、《入党公示结论》等。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资料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简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14项内容: 简单概括起来可分为五个阶段32个步骤: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 步骤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一)条件:(二)途径:(三)内容:(四)注意要点:步骤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这个步骤要做三件事:一是审看;二是谈话;三是引导。 (一)审看入党申请书。做到5个校对,一是年龄、国籍;二是动机;三是对党的认识;四是经历是否清楚;五是对待入党态度等情况。 (二)派人谈话。接到申请书之后,党组织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情况。 (三)教育引导。注意要点: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可同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第一阶段的全程纪实要记录4项内容:1.递交入党申请时间; 2.支部谈话时间; 3.谈话人签名盖章; 4.支部组织委员签名。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有5个步骤:一是推优;二是研究;三是上报;四是培养;五是考察。 步骤一:推优: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采取党员推荐方式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范围。已递交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列为被推荐对象;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 2.采取方式。可采取会议、个别谈话、党员联名等方式。党支部要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结果运用。要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要看推荐情况,也看申请人的现实表现。 4.严明纪律。要防止拉票、投人情票等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明确推优对象。二要严格推优程

发展党员流程

一、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下列程序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1、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意见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也可实行公示的方法,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党支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本人和群众反馈。本人对群众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4、党委审查。党支部(党总支)向所属党委汇报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人员的情况,并报送所有的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二、由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原单位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党支部经过半年以上的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时,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三、政治审查。经党委审查同意后,党支部(党总支)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

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集中培训。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培训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集中培训结束后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培训班及时将培训情况和个人总结等材料转入有关党支部归档。 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参加集中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基层党委可安排其自学,指定学习内容,进行必要的学习辅导,并加强督促检查。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发展党员工作时间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时间流程

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一般在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十五天内)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主持人:党支部书记或委员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党小组 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主持人:支委会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主持人:支委会、党小组 7.(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与入党申请书上的时间要相距半年以上)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

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13.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要有针对性,方法要有灵活性。通过培训,要使他们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和党员标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主持人:党工委 14.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根据计划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主持人:党小组 15.(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10天内进行政治审查外调,写政治审查报告)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通过征求党内群众的意见,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连同本人档案及时上报党工委。主持人:支委会 16.上报预审:党工委通过预审,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工委会议审定。主持人:党工委 17.审定发展对象:党工委审定后,由党工委及时通告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主持人:党工委 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发展党员流程及各阶段材料格式大全(最新最全)

发展党员一般流程及说明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在15天内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主要形式有:本人自愿,直接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格式说明见附件1),也可以由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团组织推优;团员入党通常是由团组织推荐。 (二)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对提交入党志愿书的同志进行较长时间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的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要求,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指派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要指定专人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写实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和建议。 3、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四)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并报基层党委备案。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知识的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1、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为了全面掌握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材料一般包括: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格式说明见附件2,一季度一次思想汇报);联系人写的积极分子表现情况;党组织定期对他们的分析意见等。 2、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基层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相关培训材料一并归入个人入党档案。没有经过培训(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3、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1年以上时间的培养考察。 (六)发展对象确定、考察和政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如党支部认为其入党动机端正,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以考虑列为发展对象,并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政审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并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格式说明见附件3)。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 1、听取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的汇报及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一、入党申请 1、递交入党申请书。年满18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它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自愿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都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须手写)。 2、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需支委会会议记录)。 (2)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需备案报告),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 (3)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的培养情况)。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参加闭卷考试。凡考试不及格和测试不过关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培训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级党委填写培训情况并要加盖公章。 1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4、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要向党组织汇报半年内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个别重大事情要及时汇报。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申请人应向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须手写),申请转为预备党员。 2、确定发展对象 (1)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将申请人列为发展对象(需支委会会议记录)。 (2)党支部将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需备案报告),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3、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写好培养教育考察材料。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4、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批(需党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意见)。 5、填写《入党志愿书》 (1)发展对象在介绍人的指导下,由本人严肃、认真、如实填写。填写时用钢笔(黑色), 2

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程序及相关要求

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程序及相关要求 1 目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员工从提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一名正式党员要经过规定的步骤和环节。为规范公司党员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各党支部对本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2 适用范围 3 主要内容 3.1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后,应由申请人所在党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工作表现作进一步的了解考察。了解考察时间原则上在一年左右。经过了解考察,由党小组向党支部提交书面报告,推荐申请人为积极分子。 3.2 入党积极分子 3.2.1 党支部收到党小组的推荐报告后,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方可将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2.2 党支部确定申请人为积极分子后,需书面报告公司党委工作部备案,同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由积极分子按照要求填写。 3.2.3 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3.3 发展对象 3.3.1 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3.3.2 发展对象名单报公司党委工作部审查。 3.3.3 党委工作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3.3.4 组织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3.5 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 3.3.6 发展对象参加公司党校培训。 3.4 预备党员 3.4.1 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3.4.2 入党介绍人(必须是两名正式党员)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过本人同意。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3.4.3 发展对象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 3.4.4 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非常详细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非常详细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一、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程序具体要求责任部门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起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计划必须符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指示精神,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2)高校计划发展重点应为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等。(3)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组织上报计划数,提出全校计划发展总数。2.审定发展计划校党委根据组织部提出的全校计划发展总数讨论确定。党委3.下发给各基层组织执行同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查备案。党委组织部 二、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 程序具体要求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附个人自传。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同时附个人自传,介绍个人履历、成长情况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申请人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并及时谈话和填写推优表格(一般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通过团组织推优);团组织 (2)党小组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 (3)党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4)上级党组织接到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党支部下发《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委、党总支部 (5)党支部为每个积极分子确定二名培养联系人,并责成培养联系人对积极分子加强培养考察,按表内规定的项目及时负责地填写和保管,一般3到6个月填写一次;党支部 (6)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每年2—4次,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和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 3.培养教育考察(1)重点教育内容:理想信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党员标准,艰苦奋斗等;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2)重点考察内容: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工作表现、群众观点、本人及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尤其是关键时期表现; (3)培养教育考察方法:定期与随机考察、民主评议与个别了解、党内与党外考察等,如重大活动的态度、日常工作、理论学习,纪律作风及社会实践表现,群众评议,考察谈话等。 4.定期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情况(1)每1至2月汇报一次;培养联系人 (2)考察谈话每3—6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填写。 5.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从实际出发,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和电化、网络教育等手段,定期搞好培训,特别是搞好入党前的集中培训。党委党校、分党校、基层党组织等 7.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分析排队,确定发展对象(1)每季分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情况;党支部 (2)列出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8.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1)审查内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书面综合材料。党支部 (2)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外调和函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外调和函调,但必须形成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印章。

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25个程序

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25个程序 五个大阶段: 申请入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25个程序: (一)申请入党阶段 1.向党组织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这一环节,党组织应当把好三个关口:一是年龄问题,申请人是否年满18岁;二是入党申请书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和提交;三是申请书是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入党动机、态度、认识是否明确等。(乡镇村和街道社区不得吸收在校学生入党) 2.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3.党组织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产生人选→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个人信息)→撰写个人自传。 应注意的问题: a)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组织个别负责人指定; b)推荐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应有推优材料,由党员推荐的,应保存相关原始推 荐资料; c)党组织讨论研究的情况要作详细文字记录; d)报上级党委备案的材料由党组织以文件或决议型文体,加盖公章或支部书记私盖正 式上报,便于存档保存。 4.党组织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5.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记录其主要表现、接受教育培训和参加党内活动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三)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阶段 6.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和程序。

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详细流程(最新)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1、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3、撰写自传(自传)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6、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明细台帐) 7、指定培养联系人 8、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9、经常性的培养教育(本人思想汇报四份以上) 10、定期考察 11、党支部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12、党总支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13、上级党委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14、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年度发展计划(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审批表)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5、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 16、党小组提出意见 17、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材料) 18、支部委员会讨论(要有会议记录) 19、报上级党委备案(发展对象明细台帐) 20、发展对象公示(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21、确定入党介绍人 22、政治审查(本人政历材料、计划生育证明、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材料、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23、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成绩通知书)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24、支部委员会审查 25、党总支审议 26、预报预审: (1)上级党委预审 (2)县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党员发展对象预审备案表) 27、通知党支部(上级党委书面审查结果) 28、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9、支部大会讨论 30、党总支审议 31、同发展对象谈话 32、上级党委审批 33、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员发展情况明细台帐)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34、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35、入党宣誓 36、教育和考察(本人思想汇报二份以上) 37、申请转正(转正申请书) 38、预备党员公示(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39、党小组提出意见(党小组意见材料) 40、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材料) 41、支部委员会审查 42、支部大会讨论 43、党总支审议 44、上级党委审批 45、通知本人 46、材料归档 注意:具体《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与要求》以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和《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规范填写样表见九江机关党建网“公告通知”栏目。其它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表格材料见九江机关党建网“下载平台”栏目。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非常详细)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一、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程序具体要求责任部门 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1.起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计划必须符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指示精神,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2)高校计划发展重点应为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等。 (3)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组织上报计划数,提出全校计划发展总数。 2.审定发展计划校党委根据组织部提出的全校计划发展总数讨论确定。党委 3.下发给各基层组织执行同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查备案。党委组织部 二、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 程序具体要求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附个人自传。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同时附个人自传,介绍个人履历、成长情况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申请人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并及时谈话和填写推优表格(一般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通过团组织推优);团组织 (2)党小组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 (3)党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 (4)上级党组织接到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党支部下发《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委、党总支部 (5)党支部为每个积极分子确定二名培养联系人,并责成培养联系人对积极分子加强培养考察,按表内规定的项目及时负责地填写和保管,一般3到6个月填写一次;党支部 (6)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每年2—4次,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和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 3.培养教育考察(1)重点教育内容:理想信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党员标准,艰苦奋斗等;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2)重点考察内容: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工作表现、群众观点、本人及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尤其是关键时期表现; (3)培养教育考察方法:定期与随机考察、民主评议与个别了解、党内与党外考察等,如重大活动的态度、日常工作、理论学习,纪律作风及社会实践表现,群众评议,考察谈话等。 4.定期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情况(1)每1至2月汇报一次;培养联系人 (2)考察谈话每3—6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填写。 5.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从实际出发,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和电化、网络教育等手段,定期搞好培训,特别是搞好入党前的集中培训。党委党校、分党校、基层党组织等 7.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分析排队,确定发展对象(1)每季分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情况;党支部(2)列出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8.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1)审查内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书面综合材料。党支部 (2)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外调和函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外调和函调,但必须形成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印章。 (3)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时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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