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Bolero系统解决伪造提单问题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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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的一些基本知识

海运的一些基本知识 一、海运涉及的相关人1.基本相关人承运人:承担运输的船公司。发货人:企业、外贸公司收货人:国外客户、内贸客户。2.主管机关海关:征税主管机关。三检:商检、动植检、卫植检。(进口商品都必须做三检,出口法检商品才 需做商检)各地的海事局:船泊申报、危险品申报(只和船代直接有关)3.协作单位各地集装箱码头:船泊靠港、装卸货箱、海关放行查验都在此进行。(就是原来的港务公司)4.其它相关人(统称为代理)报关行:专门代理报关报检。船代:负责联系船泊靠港,申报,装卸货,接受订舱,船 员靠岸期的生活。有专业的船代,也有的船代会涉足货代业务。货代:专业货代就是负责代理发货人的货物顺利承运,与以上相关人进行沟通协调,处理相关具体事务的中间人。有些实力强的贷代同时即是船代也有自己的报关行。如外代,中运物流等等 二、海运的装载方式1.散装:非主流的运输方式,不过利润却很大,它主要涉及都是低值品,进口的商品主要有:煤炭、矿沙、谷物、化肥、饲料、大麦等产品,出口有焦碳、矾土等产品。通常都用散装船运输。2.集装箱运输:集装箱的出现是海运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它改变了世界的贸易格局。其规格主要有20GP、40GP、40HC此外还有冷冻、框架、开

顶、油箱。20GP也即一个标准箱,用TEU来表示,各家港口比得就是谁的TEU多。船公司的每个集装箱都会有一个箱号,前4位字母后7位阿拉伯数字,例:AMSU4567898。当集装箱装货完毕后,会用船公司提供的铅封锁上,每个铅封都有号码。一旦开箱铅封就会损坏,很容易分清货物灭失的责任。船公司只要把重箱运到指定地,保证铅封完好,就算完成了承运任务。集装箱装载需用专门的集装箱船运输,母船的运载量一般为2000-6000个TEU,驳船的一般为200-400个TEU。(驳船又叫子船或小船,母船又叫大船或海船)每条船都有具体的船名,另外还有航次号,不同于空运航班号,海运航次号只能有一次,航次用V.XXXE来表示,尾数为E的表示出口,尾数为W的表示进口。 三、海运常用术语1.贸易术语:最常用的有FOB/CIF/CFR (知道就行了)FOB—-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因此FOB货通常都是指定货,通常是国外客户指定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指定的船公司、指定的海运销售价、销售成本,有时还会指定货代公司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货代只能赚个代理费,但如果货量稳定,利润也可观的。目前采取FOB出口的货物已占中国整个出口货物的80%,并

贸易提单的基本常识

1)提单BILLOFLADING 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 2)货运提单HOUSEB/L 是指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货运提单往往是货物从内陆运出并运至内陆时签发的。国际货代通常都使用此种提单。一般货代为满足客户的倒签或其他船东无法满足的要求时也使用这种提单。 3)船东提单MASTERB/L 是指由船东签发的提单。 4)已装船提单SHIPPEDORBOARDB/L 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5)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FORSHIPPINGB/L 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6)直达提单DIRECTB/L 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8)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B/L 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9)多式联运提单MTB/L 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10)班轮提单LINERB/L

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 11)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PARTYB/L 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 12)记名提单STRAIGHTB/L 是指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 13)指示提单ORDERB/L 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OFSHIPPER或ORDEROFCONSIGNEE**COMPANY;ORDER OF**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 14)不记名提单BLANKB/L或OPENB/L 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 15)清洁提单CLEANB/L 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 批注。 16)不清洁提单FOULB/L 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17)包裹提单PARCELRECEIPT或NON-NEGOTIABLERECEIPT

国际海运提单案例

国际海运提单案例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国际海运提单案例 案例1 某年6月,中国A 公司于美国B 公司签订货物买卖进口合同,7月17日货物装船后,船公司应B 公司申请,办理电放提单,所以当时没有签发正本提单,二是制作了副本提单。该提单载明,托运人为B 公司,收货人为A 公司,运费到付等。8月4日,货到目的港烟台后,A 公司持副本提单到船公司代理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支付了相关海运费后换取提货单。8月6日,或由于工作的疏忽,或基于B 公司的申请,船公司又向B公司补签了正本提单。随后,船公司通知卸货港代理不要将货物交付A 公司。为此,A公司申请海事法院对船公司及其代理下发海事强制令。庭审中,船公司和B公司依据船公司补发的正本提单否认A公司持有提货单,认为B公司持有正本提单,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盒提货功能,提货单则没有此功能。而A公司则向船公司、B公司提出提单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1、A公司持有提货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船公司补发的正本提单是否仍有提货功能? 2、船公司补正本提单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和侵权? 案例2 某货物大连港装船后尚未签发提单之前,因故发生毁损灭失,但托运人仍然要求承运人为其签发清洁提单,但承运人却坚持要求在提单上做出毁损灭失的批注,由此引起双方对提单应如何进行记载和批注的争执。 1、承运人是否有权拒绝签发清洁提单?

2、如果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提单是否已构成对提单持有人或收货人的欺诈? 案例3 水表公司曾拖欠船务公司海运费鞥货款,但鉴于双方仍有业务往来,船务公司为采取任何法律行动,最近,船务公司听说水表公司的不利消息,刚好水表公司又委托嘉达公司运输一批水表,货物装船并抵达目的港后,船务公司以水表公司曾拖欠运费为由,拒接为其签发该票货物的提单,致使收货人无法在目的港提货。 1、承运人以货主未结清过去的运杂费为由拒签或扣押是否违约?为什么? 2、如果双方签订了运输协议中约定船公司可以留置提单,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 3、货主应采取何种对策? 案例4 某年,国内C银行为申请人开出了200余万美元的即期跟单信用证,进口一套纺织设备。此证由英国S银行通知并议付。当C银行收到S 银行邮寄来的全套单据后,意外地发现海运提单上的承运船只是我国COSCO的船名,但提单签发人却是比利时一运输行,而且具明自己就是承运人。为谨慎从事,C银行即与COSCO总部联系,得知凡是COSCO的船名的提单必须是COSCO自己的提单;接着,又与目的港的船代联系,得到的答案是:该套提单是货代提单,是无效的;在货物抵港后只能凭COSCO 的正本提单提货。考虑到信用证并未规定货代提单不能接受,C银行就以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FOB贸易术语案例 案例一: 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合 同采用FOB 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合同还规定:“如 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 方仍未派船接货。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买方在没有与 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这时卖方拒绝 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出拒绝赔偿损失,双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选 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取证调查,认为买方确实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船接货、因此法院判决:卖方有 权拒绝交其,并提出赔偿请求、后经双方协商,卖方交货,但由买方赔偿仓储、利息、保险 等费用。 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 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 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 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 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 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 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安方 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后来从有利于交易 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如果行情发生 了变化或其它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 案例二: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提单系统知识

提单系统知识(一) salmon 发表于: 2007-5-28 00:01 来源: 法律英语网法律英语社区 提单系统知识 通常信用证对提单的规定举例如下:例1.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blank endorse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notifying applicant.例2. 2/3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L consigned to accounted, endorsed to the order of ABC Co. Marked “Freight collect” and notify party as Hg Co.例3.A complete set of clean 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made out to our order endorsed to ABC Co. Marked “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 notifying the applicant.海运提单一般就是指港至港已装船提单Port to port shipped on board marine bill of lading,习惯简称为海运提单。海运提单的格式,每家船公司都有自己不同的格式,但各项栏目、内容基本一致。出口商缮制提单和银行审核提单的基本要求是“单证相符”。下面介绍海运提单的缮制及审核中注意事项。参见提单示样 1.Shipper,托运人。托运人也称发货人Consignor,是指委托运输的当事人。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应以受益人为托运人。如果受益人是中间商,货物是从产地直接装运的,这时也可以实际卖方为发货人,因为按UCP500规定,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接受以第三者为发货人的提单。不过此时必须考虑各方面是否可行的问题,案例:某年A进出口公司接到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Hongkong Shun Tai Feeds Development Co.as shipper on Bill of Lading.”…以香港顺泰饲料发展公司作为提单发货人。A进出口公司在装运时即按信用证上述规定以转口商香港顺泰饲料发展公司作为提单的发货人。但在向银行交单时单证人员才发现:该提单系空白抬头,须发货人背书。提单既以香港顺泰饲料发展公司作为发货人,则应以香港该公司盖章进行背书。但该公司在本地既并无代表,结果只好往返联系,拖延了三个星期香港才派人来背书。后因信用证过期无法议付,造成 损失。 2.Consignee,收货人。这是提单的抬头,是银行审核的重点项目。应与托运单中“收货人”的填写完全一致,并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例1.来证要求Full set of B/L Consigned to ABC Co.,则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Consigned to ABC Co.。例2.来证要求B/L issued to order of Applicant,查Applicant为Big A Co.,则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to order of Big A Co.。例 3.来证要求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ur order,查开证行名称为Small B Bank,则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to order of Small B Bank, 或填to Small B Bank’s order。收货人栏的填写必须与信用证要求完全一致。任何粗心大意和贪图省事的填法都可能是单证不符点。不符点的例:B/L issued 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 Whereas L/C required“ to ABC Co. Ltd.”。提单开成凭ABC公司指定人指示,而信用证要求“凭ABC公司指示。抬

贸易提单的基本常识

贸易提单的基本常识. 1)提单 BILL OF LADING 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的港交

付的单证。 2) 货运提单HOUSE B/L 是指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货运提单往往是货物从内陆运出并运至内陆时签发的。国际货代通常都使用此种提单。一般货代为满足客户的倒签或其他船东无法满足的要求时也使用这种提单。 3) 船东提单MASTER B/L 是指由船东签发的提单。 4) 已装船提单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5)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PING B/L 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6) 直达提单DIRECT B/L 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8) 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 B/L 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9) 多式联运提单MT B/L 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10) 班轮提单LINER B/L

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 11) 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 PARTY B/L 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 12) 记名提单STRAIGHT B/L 是指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 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

海运知识小结

海运知识小结 (一)电放电放通俗点讲就是发货人不用领提单,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的一种放货形式。它的操作和普通的提单放货在提单补料和提单确认阶段完全一致,只是到了领取提单阶段出现了差别,且听下面细细道来: 电放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填了电放申请传真给船公司就行了。不要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申请,上面清请楚楚地写明了你放弃领取提单的权利。签字盖章之后,您就不要再想跟船公司要提单了。您如果已经拿了提单,又要改做电放,那您需要把全套提单交回船公司之后再填写电放申请。 当然,不付钱是不会有人给您做电放的,要付的钱分为两块,一是电放费,我们公司是RMB115,别的公司我没打听过;二是所有的预付费用,它可以包括文件费,码头操作费,CIF的还包括海运费。所以,建议在传真电放申请的时候,最好主动地把水单也一块传过去。这样做的好处就不必说了。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现在船公司做电放不用发电报了,发EMAIL就行.您可以要求船公司在发EMAIL的同时CC给您一份,这样您就可以在第一时间把电放的信息通知收货人。说到这里想起刚进公司时同事说的一个笑话,问:为什么非洲的一些港口不能电放?答:因为那里老停电。 在什么样的情况会有人要做电放呢?比如说东南亚一带的货物,提单还没对好,货物已经到港了,电放很常用;又比如说因为种种原因提单迟迟出不来,货物已经到港了,为了避免货物在目的港的堆存费,不得以选择电放; 要提醒您的是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做电放的,据我的经验,古巴,委内瑞拉,巴西这些国家是不能做电放的。不过也不那么绝对,比如在XX港口,如果您的收货人在当地神通广大,船公司在目的港的代理接到电放通知后,会为客人重出一份提单帮客人清关。没办法,不服不行! 跟电放有关的常用英文单词有这么两个:TELEX RELEASE(TLX RLS)和SURRENDER. TLX RLS 中国人都明白,但是外国人好象不怎么常用,他们一般都用后者。SURRENDER 这个词一般作“递交”解,但是在海运业有特别意义,“SHPR HAS SURRENDERED OB/L AT OUR SIDE”意味着发货人做电放了。所以建议您和船公司打交道的时候慎用SURRENDER 这个词。 (二)海运单 海运单就是SEA W AYBILL(SWB)。 海运单的放货方式在本质上跟电放没有区别,都是凭收货人的公司证明放货。区别是海运单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为客户出正本。不过海运单正本基本上就是废纸一张,因为提货根本不用什么正本,一份正本复印件就够了,更有甚者用涂改液把DARFT上的“DRAFT ONL Y”字样涂掉也可以提货,从中大家可以体会到海运单和提单差别。 对于船公司来说,提单和海运单的差别反映到舱单上,只是BILL TYPE的不同。如果船公司目的港收到的舱单BILL TYPE是提单,那么就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或电放放货,如果船公司目的港收到的舱单BILL TYPE是海运单,那么就可以凭收货人的身份证明放货。 海运单是一种方便快捷的放货方式,据称运往欧洲的船上装的柜子60%以上都是做海运单的。但它同时也是一种对船公司风险较大的放货方式,因为在运费预付的情况下,装货港这边海运费还没收到,目的港那里货物已经被收货人提走了。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中、小客户向船公司提出做SWB,总是被人家嗤之以鼻了。一般的船公司对SWB控制得都比较严,什么样的客户去什么样的港口用什么样的付费方式能做SWB都规定得清清楚楚。开门做生意吗,谁愿意去承担风险?

提单方面案例

买方无正本提单骗货及提货保函的法律效力 一案情介绍 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从印尼购买一批木地板,货物运抵港时,A公司未取得正本提单,故向承运人在当地的代理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请求凭保函提货,B公司基于与A公司长期的合作关系及A 公司良好信誉考虑,在未得到承运人同意的情况下接受了A公司的请求。A公司向B公司出据提货保函称:赔偿并承担B公司及其雇员和代理因此承担的一切责任和遭受的一切损失;一旦收到全套正本提单,即交B公司,A公司在本保函的责任随即终止。A公司提货后,借口货物质量经检验表明不符买卖合同要求,拒绝付款。卖方,即提单下托运人,与A公司就货物质量多次进行交涉未果,A公司未按约定付款赎单。得知贸易公司无正本提单取货物后,卖方遂向当地法院起诉承运人,并胜诉。承运人遂向其代理B公司随即向A公司追偿。A公司辩称,其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属实,但货物质量经检验表明不符合买卖合同要求,B公司可交回保函,其即返还货物。 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作为案涉货物的买方,在正本提单未到达时,要求无正本提单提货,B 公司基于与A公司长期的合作关系及A公司良好的信誉考虑、同意A公司提供保函,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未料到A公司方有欺诈行为和骗取货物的饿恶意。该保函已构成双方之间的提货协议,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B、A公司均有履行保函的义务。A公司应按提货保函的约定赔偿B公司凭保函交付货物所受的损失。A公司要求B公司退货于法无据,且该抗辩不符提货保函的约定,B公司没有将货物退运至起运港的法定或约定义务,A公司此项抗辩不能成立。为此,法院判决A公司赔付B公司因此所受的损失。 提单收货指示人无正本提单骗货 二案情介绍 1987年7月24日,我过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香港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2000立方米印度尼西亚旋转切割柳桉木胶合板的合同。该合同约定有香港某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工程公司)开力不可撤消信用证付款,价格条件CFR中国黄埔港。船东于1987年8月3日在香港签发提单。托运人为B公司,收货人为凭我国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提示,通知人也为C 公司。由于A公司和C公司无购销合同关系,遂通过工程公司对信用证要求的提单收货人作了相应修改。 同年10月16日,A公司信用证向B公司支付货款,取得了全套经B公司背书的正本提单及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单证。该批货物于8月12日运抵广州黄埔港,卸入港务公司仓库。某船务代理公司(以下简称船代公司)接受委托为载货轮的船务代理人。C公司委托某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简称货代公司)代办该批货物的进口报关手续。 1987年8月24日,货代公司利用C公司的进口货物许可证,C公司自己制作的《海运进口货物通知单》报关,办理了海关放行手续。C公司支付了全部关税和报关代理费。同年8月26日,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持盖有货代公司“进口单证专用章”、“作提货单证”章和海关放行章的《海运进口货物通知单》及C公司要求将该批货物交付D公司的提货函,向港务公司办理了提货手续。D公司将该批货物全部提走,并销售完成。A公司仍持有全套一式三份正本提单,但无法提取货物,遂于9月6日将货代公司、C公司、港务公司告上当地海事法院。A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该批胶合板的货款损失及其利息和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被告货代公司辩称:本案属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A公司和货代公司都不是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A公司和货代都不是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货代公司知识收获人C公司的保管代理人,没有接受委托交付和提取货物。A公司既不是本案提单的承运人,也不是C公司指定的收货人,A公司不是本案的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因此对货代公司没有起诉权,其申请追加货代公司为共同被告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被告船代公司辩称:船代公司只是承运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对A公司提单项下的货物予以放行,与A公司无直接的民事法律关系。A公司依据买卖关系只能起诉D公司,依据提单只能起诉承运人,因此把船代公司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C公司辩称:A公司既不是本案的提单上的列明的托运人,也不是C公司指定的收货人或者提

海运提单案例4

论提单转让与托运人的索赔权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原文出处]人民司法 [正文] 案例: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于2001年9月20日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价格条件为C 对于这一案件的处理,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托运人(即卖方)已经背书转让了提单,并由收货人实际提取了货物,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已经随提单一并转让,托运人已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对提单项下的货物主张权利,而且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均已转移给收货人,有关该提单项下货物的货损货差的索赔只能由提单持有人提出,托运人已不具有诉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提单虽已转让,但托运人转让的只是合同的一部分权利,即提货权,其仍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承运人违约的情况下,托运人仍拥有合同诉权。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是常有的事。但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在谁有权索赔、向谁索赔等问题上往往产生纠纷。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国际货物买卖是密切相关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大多要通过海运交付货物,其中一方要与承运人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来履行交货或收货义务。究竟由哪一方负责租船订舱,取决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贸易价格术语。最常用的是CIF、CFR、FOB三种术语,前两种术语下,卖方负责租船订舱,而FOB术语下,则由买方负责租船。实践中托运人多为买卖合同的卖方,其在装货港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由承运人签发提单,托运人拿到提单后,依照贸易合同的约定将提单交给买方以完成交货义务,而买方或其他提单受让人则在目的港凭提单提取货物。因此,在目的港发现货损货差的往往是作为收货人的买方或其他提单持有人。在发现权利受侵害时,其可以依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提起违约之诉,也可以依据对货物拥有的物权提起侵权之诉,或者是依据国际贸易合同向国际贸易的卖方提起违约之诉。但当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索赔时,往往会产生谁是有权的索赔主体的问题。因为如果是提单持有人起诉承运人,在合同之诉中,承运人会以提单持有人不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为由来抗辩;若提单持有人提起侵权之诉,在提单持有人未取得货物所有权的情况下,承运人又以其不是货物所有人相抗辩;如果托运人向承运人索赔,承运人则以提单已转让,货物所有权及风险已转移为由,主张托运人已不是合同当事人,无权起诉。而各地法院由于对上述问题认识不一,在相似案件中时常作出不同的判决,引发各方争议,影响司法判决的公信力。 从海商法的历史看,提单下货物索赔权的主体曾经历过一个演变过程。在早期的英国法判例中,法院不承认通过提单转让合同,因而不承认提单受让人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诉权。

外贸提单重要知识点

外贸提单重要知识点

一、按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这是指在提单上具体写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有以下几种记名方式:①Consigned to A Co. Ltd.②Deliver to A Co. Ltd.③Onto A Co. Ltd.记名提单只能由该指定的收货人凭此提货,提单不能转让,可以避免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一般用于贵重商品、展品及援外物资的运输。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是买主、开证行或代收行,但银行一般不愿接受以买主为收货人的记名提单。因为一些国家的惯例是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而仅凭“到货通知”(Notice of arrival)上的背书和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提货,这样银行如垫款却不能掌握货权,风险太大。 案例:1997年4月上海某公司与美国一代理商签订了一份金额为USD105,000的纺织品出口合同,6月初收到直接买户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要求出具记名XX公司的提单,并指定货物装运美国某船公司。货物出运后全套单据经通知行寄开证行,正常的结汇时间已过,但货款一直未到账,此时收到开证行的不符点电报,称单据有一处不符点,全套单据由开证行暂

为保管。我公司查货物下落,船公司告知货物已被提走。我公司要求船公司做出解释,三份正本提单仍在银行,我方也并无放货指令,凭什么放货?船公司告知,记名提单可不凭正本提单,仅凭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放货,船公司无责任。不久三份正本提单连同其他单据被开证行退回,我公司面临着手持正本提单却货、款两空的残酷现实。在要求船公司赔偿货物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把船公司推上了被告席。然而被告认为此案适用于美国1936年海上运输法,放货的理由是提单背面条款中已约定,按此法规定记名提单项下承运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放货,只要收货人提供了证明自己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即可。 一审上海海事法院认定,被告未提供完整的美国1936年海上运输法律文本无从依据,故本案适用于中国海商法,根据中国海商法第17条规定,提单无论是记名或不记名都是物权凭证,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现原告正本提单在手,被告已将货物放掉,属于严重侵权行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全部货款和利息损失。被告不服,立即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终审法院依据美国法律改判此案。在法庭的要求下,上

海运基本知识

国际海运基础知识 (2012-02-01 12:15:35) 转载 ▼ 标签: 国际海运 提单 入仓纸 托运单 询价 集装箱 杂谈 分类: 昊泽国际物流操作客服 第一节 海运基础知识 一、集装箱种类及规格 1. 普通集装箱,又称干货集装箱(dry container / general purpose ) 这种集装箱占集装箱总数的70 ~ 80%。 2. 冷冻集装箱(reefer container ) 分外置和内置式两种。温度可在-28℃ ~ +26℃之间调整。内置式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可随意启动冷冻机,使集装箱保持指定温度;而外置式则必须依靠集装箱专用车、船和专用堆场、车站上配备的冷冻机来制冷。 3. 开顶集装箱(open top container ) 这种集装箱没有箱顶,装运时用防水布覆盖顶部。适合于装载体积高大的物体,如玻璃板。 4. 框架集装箱(flat rack container ) 没有箱顶和两侧。以运载超重货物为主,还便于装载牲畜,以及免除外包装的裸装货。 5. 罐式集装箱(tank container ) 又称液体集装箱。其结构是在一个金属框架内固定上一个液罐。 6. 挂衣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 ) 适合于装运服装类商品的集装箱。 集装箱规格 1. 箱体内部尺寸 Internal dimensions

6. DOOR/DOOR(门到门): 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7. CY/DOOR(场到门):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堆场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8. CY/CFS(场到站):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9. CFS/CFS(站到站):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港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三、费用类型 1. 海运费OCEAN FREIGHT 2. 海运附加费SURCHARGE -燃油附加费BAF / FAF -货币调节附加费CAF / YAS -旺季附加费PSS -紧急燃油附加费EBS -战争附加费WRS -一般性涨价GRI 3. 人民币费用 整箱出口产生的一般相关费用: 港杂费(固定费用,固定上调前会发统一通知) 场站费(协议场站有协议价) 码头操作费(THC)(固定费用) 文件费:各个船公司收取的文件费标准不同,要确认 电放费:各个船公司收取的电放费标准不同,要确认 报关费 商检换证费 装箱费:视货物实际情况来定 陆运费:根据公里数,货物重量箱型来定 四、货运单证 一)为了保证进出口货物的安全交接,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需要编制各种单据。这些单证各有其特定的用途,彼此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既把船、港、货各方联系在一起,又能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按实际业务程序介绍一些主要的货运单证。 1.托运单(BOOKING FORM)也叫委托书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2.装货单(SHIPPING ORDER)也就是出号或是入货通知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

物流管理之海运提单的全套知识doc46

物流管理之海运提单的全套知识 一、提单的基本知识 1.提单的定义与关系人 海运提单(Marine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of Lading),或简称为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国际结算中的一种最重要的单据。《汉堡规则》给提单下的定义是:Bill of lading, means a document which evidences a contractofcarriage by sea andthe taking over or loading ofthe goodsby the carrier, and by which thecarrierundertakes to deliver the goods again st surrender ofthe document. Aprovision in the document that the goods are to be delivered to the orderof the document. A provision in the document that the goods ar eto be delivered to the orderof a named person, or to order, or tobearer, constitutes such an undertaking.?《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3年7月1日施行)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提单的主要关系人是签订运输合同的双方:托运人和承运人。托运人即货方,承运人即船方。其他关系人有收货人和被通知人等。收货人通常是货物买卖合同

很全的货代基本知识

货代基本知识 1、CY-FO条款:FO可释为Free Out或Free Over side=Free Overboard意为船公司(Ca rrier)不负责POD之卸船费。此条款常用于去中东、西亚地区的僻港、小港(Side por ts“小港”);如:Haifa海发、Ashdod阿斯杜德(以上二港均Israel以色列的)、Izmi r伊兹密尔(Turkey)、Istanbul伊斯坦布尔(Turkey)、Beirut贝鲁特(Lebanon黎巴嫩)、Benghazi班加西(Libyan利比亚,于地西:地中海西岸) 另有CY-TKL(=CY-TACKLE)=CY-Hook(Note:tackle吊绳→吊钩;hook货钩、吊钩)、舷(船)边交货,船公司不负责卸船费。与CY-FO类似,只是CY-FO多用于中东、西亚地区 注:少部分公司还有CY-LO条款(如H&T)它与CY-FO类似,只是习惯叫法不同而已。有少部分人言CY-LO适于散货、至目的港后拼柜的卸船费及码头费、拆柜费等Carrier一概不管 2、“双到付”:指Forwarder付给Carrier之O/F(Ocean Freight)与Shipper(“客户”)付给Forwarder之O/F均为到付“一预一到”:指Forwarder付给Carrier 为prepaid(p p)方式;而Shipper付给Forwarder,则为到付CC(collect).船公司一般不同意到付。 3、对DG(Dangerous Goods或DC:Dangerous Cargo)多采用“现提”即Alongside Del ivery.又称“船边交货”(指POD船边)。因许多码头不允许DG于港内久留 4、Via(=by way of =care of =C/O)经由: e.g. ① Shipme nt from Keelung to NYK via Panama Canal货物必装载于从基隆(TWN)通过Panama Canal驶往NYK之船舶或以上英文也可以写作:Shipment from Keelung vi a Panama Canal to NYK(NYK于美东) ② Shipment from Shanghai to Detroit(底特律,于美内陆)via LA(于美西WC)意指:于LA卸船后转火车运至Detroit ③ Shipment from Shenzhen to Seattle(W.C)via Land-Bridge(陆桥)in bond to B oston(E.C.)。货物在W.C.西雅图卸船后经由陆桥运输并在保税下,运至E.C.的波士顿(in bond保税,以保税方式。所谓“保税”即是暂不交关税,待货到目的地后再交) ④ Shipment from Huangpu to Dallas(达拉斯,于美内陆),Texas(Dallas所在的州名) Via O.C.P. Long Beach,Calif. (长堤:于W.C. California为LB所在的州)货物于西岸长堤卸船后利用火车使用OCP运输条款运至Dallas ⑤ Shipment to Pacific Coast via Overland to New York “船运至美西港经由大陆,陆运至NYK) 5、○1、transit goods(cargo):过境货、转口货。自输出国运往输入国的过程中,需经第三国时,对该第三国而言,该货即为transit goods 通常:货物于此第三国卸下后依海关事先核定之路线以保税运输方式运往输入国目的地。○2、bonded W/H(warehouse):保税仓 in bond to 保税运至 bonded shed保税货棚(货栈) bonded value关栈价值 6、“In transit to”条款:通常,此条款指Consignee在不清关交税的情况下使货物继续运输,目的地海关必于船公司舱单(Manifest)上见到相关条款才允许这一条款。因此,B/L上必有显示。 例如:到Arica(阿里卡)与Iquique(伊基克)(此二港均属南美智利Chile国的)的货物。B/L上的Consignee 、Notify、port of delivery中若有显示Bolivia者,B/L上须显示“In transit to Bolivia”(注:Bolivia玻利维亚为一内陆国,毗邻Chile)

国际货代与报关单证管理知识系统

国际货代与报关治理系统

一.实验目的 (3) 实验一差不多操作 (4) 实验二整箱业务 (24) 实验三拼箱业务 (39) 实验四价格治理 (39) 实验五财务治理 (44) 实验六统计报表 (56) 实验七基础数据治理 (58) 实验八系统权限设置 (66)

一.实验目的 本系统昌专为货运(海运)代理、船务代理公司设计的货运治理系统, 要求学生通过对该软件的操作,熟悉和掌握整箱业务和拼箱业务的业务流程及单证操作以及财务治理和价格治理方面的知识,并能结合系统的报表进行统计分析。 二.实验内容与步骤 本实验内容要紧以整箱业务和拼箱业务为主,具体操作步骤按以下各实验给定的具体步骤进行。

实验一差不多操作 登录: 安装完成FMS货运治理系统后便可启动FMS,双击桌面FMS 图标进入治理系统,首次使用本系统时,在用户标识处输入Admin(系统治理员代码)在密码处输入aa(请注意字母的大小写有区不),进入系统后即可单击菜单“修改密码”修改系统治理员的密码。 系统治理员进入本系统后首先应做以下初始化工作:创建使用本系统操作人员:

单击主菜单“系统设置”进入系统设置导航选“用户治理”设置使用本系统操作人员的代码、名称并保存(代码处为红色表示尚未保存)。 本系统对新增加的操作人员的无权限操纵,需设置某操作人员的操作权限时,请单击“权限”调出设置权限窗口,增加或取消相应项目的操作权限。 建议:初期使用本系统时可临时不设置操作权限,运行一段时刻后依照公司具体情况设置作人员使用权限 在操作权限:分整箱业务、拼箱业务、空运业务、财务治理、统计报表、档案治理、系统设置、工具、查询等权限

update海运提单 案例分析参考

https://www.360docs.net/doc/617950648.html, update海运提单案例分析参考 案例.2007年4月,我国T公司向荷兰M公司出售一批纸箱装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鹿特丹港,由M公司租用H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承运该批货物。同年5月15日,该合同货物在青岛港装船。当船方接收货物时,发现其中有28箱货外表有不同程度的破碎,于是大副在收货单上批注“该货有28箱货外表破碎”。当船方签发提单,欲将该批注转提单时,卖方T 公司反复向船方解释说买方是老客户,不会因一点包装问题提出索赔,要求船方不要转注收货单上的批注,同时向船方出具了下列保函:“若收货人因包装破碎货物受损为由向承运人索赔时,由我方承担责任。”船方接受了上述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该货船启航后不久,接到买方M公司的指示,要求其将卸货港改为法国的马赛港,收货人变更为法国的F公司。经过一个多月的航行载货船到达马赛港,船舶卸货时法国收货人F公司发现该批货物有40多箱包装严重破碎,内部货物不同程度受损,于是以货物与清洁提单不符为由,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后经裁定,向法国收货人赔偿20多万美元。此后,承运人凭保函向卖方T公司要求偿还该20多万美元的损失,但T公司以装船时仅有28箱包破碎为由,拒绝偿还其他的十几箱的损失。于是承运人与卖方之间又发生了争执。 这是一个典型的托运人(卖方)与承运人一起隐瞒装船货物不清洁的事实,承运人凭保函发清洁提单的案件。承运人提单上对货物的不良包装加以批注,从而导致丧失了公约或法律赋予的可能免除责任的权利;也没有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对本该加批注的不作任何批注。这不仅造成了对收货人的损害,使受蒙蔽的买方持付款赎回不洁货物,同时也给承运人自己带来了风险。卖方在货物装船时就提供了一部分包装破碎的货物,这本身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不仅如此,还同承运人一起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构成对买方的欺骗。如果买方获悉这一真相后,不仅可以起诉承运人,还可以卖方严重违约甚至以欺诈为由提出买卖合同,要求退回货款,同时要求卖方给予损害赔偿。因此,以保函换清洁提单的做法实不可取。 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 (1) 倒签提单(anti-date B/L) 这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当货物的实际装船时间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之规定相符,常常请求承运人按信用证规定日期签单。承运人倒签提单的做法,掩盖了事实真相,是隐瞒迟期交货的侵权行为,要承担风险。特别是当市场上货价下跌或其他原因,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由拒收货物,并向法院起诉,因此,承运人不能签发这种提单。 (2) 预签提单(advanced B/L) 这是指在信用证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不仅同样掩盖了事实真相,而且面临着比签发倒签提单更大的风险。一方面是因为货物尚未装船而签发清洁提单,有可能增加承运人的货损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还因签发提单后,可能因种种原因而改变原定的装运船舶,或发生货物灭失、损坏,或退关,这样就会使收货人掌握预借提单的事实,以此为由拒绝收货,并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甚至向法院起诉。但与倒签提单一样,实务中为了经济利益,承运人得到托运人的保函后也可能签发这种提单。银行不接受倒签提单和预签提单。如果开证行发现提单倒签和预签,并有证据证实,可以伪造单据为由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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