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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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票客服中心

本中心为上海大型一级代理之一,拥有150余家国内外航空公司代理权,专售各大航空公司单程及往返程特价机票,并代客申请各航空公司紧张位置,多年来我们与众多企事业单位有着丰富合作经验,以后我们将继续以“票价经济、服务头等”为宗旨,期待与您的真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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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单程往返城市单程往返城市单程往返北京 450 1140 深圳 320 840 广州 380 1160 太原 360 840 长沙 450 720 厦门 700 960 南宁 480 1280 大连 530 1060 青岛 250 660 天津 640 1030 沈阳 780 1300 昆明 570 1520 西安 380 760 成都 640 1610 重庆 450 1200 *注:以上价格均不含税有效期至10月31日前还有更多特价航线未列出想了解具体价格请来电咨询, 由于价格每天都在浮动因此以上价格仅供参考,详细价格已出票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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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预订管理规定

机票预订管理规定

机票预订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机票预订工作,加强飞机票预订管理,以合理控制公司费用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区域公司和专业公司。 (三)机票预订审批人 申请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常务副总经理。 第二条机票预订规定 (一)机票预定审批 1.有以下情形的由部门经理负责审批: 1.1机票价格不高于高铁二等票价格的; 1.2公司统一安排出行的; 1.3乘坐高铁、动车等其他交通工具时间超过12个小时的。 2.有以下情形的由分管领导审批: 2.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需乘坐飞机的; 2.2行程紧急,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均无法满足要求; 2.3陪同重要客户出行; 3.其他特殊情形需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二)机票预订职责 1.公司员工公务出行的机票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预定。 2.综合管理部负责机票信息的查询,票务公司的选择及机票预订手续的办 理。原则上流程审批到前台文员处,0.5个工作日内需将最佳航班信息反馈给申请人。

3.机票出票后,前台文员负责邮件发送行程确认单和电子机票给乘机人。 4.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机票预订的流程和规定。 (三)机票预订流程 1.飞机票预订必须遵守“先申请后发生”的原则,同时由于机票的价格越 早预订价格越优惠的特性,故需求人应提早做好出行计划安排,同时在保证工作、出行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出行时间应遵循“早”出晚“归”,价格遵循最低航班原则,以此合理控制费用成本。除特殊情形外,需求人原则上应至少提前2天填写OA《票务预订流程》,根据具体情形选择适当的审批人,并主动跟踪审批流程至审批通过。 流程图: 2.审批通过后由前台文员负责购买,前台文员收到经审批的《票务预订流 程》后,及时根据预订者的要求进行机票查询及预订工作,同时做好登记,以备后续票务查询及对账工作,出票后需将机票行程确认单和电子机票提供给申请预订者。 (四)机票预订要求 1.前台文员与公司签订机票预订协议的票务公司预订机票。订票时,在满 足预订者出行要求的前提下,要本着安全和节约的原则进行预订。 2.前台文员在预订机票时需与票务公司核对清楚预订者提供的个人信息, 并以书面传真的方式与票务公司确认。在特殊情况下(如夜间或节假日期间)前台文员可以以口头形式通知票务公司办理相关机票手续(包括

价格法规知识测试题

价格法规业务测试题 一、填空(每空1分共20分) 1、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2、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3、利率、汇率、(保险费率)、(证券)及(期货)价格,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用本法。 4、《价格法》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5、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6、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 7、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 8、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 )加处罚款;逾期不缴纳违法所得的,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2‰)加处罚款。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属于(C )。 A.按国民经济部门区分的价格体系 B.按商品的流通过程或流通环节区分的价格体系 C.按价格管理形式区分的价格体系 D.按价格的变动幅度区分的价格体系 2、《价格法》所称价格包括(B )。 A、国家行政机关收费 B、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C、期货价格 3、下列某商店的告示内容,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D ) A、本店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B、购物总额不足十元者,本商场不提供发票 C、钱物请当面点清,否则后果自负 D、如售假药,以一赔十 4、市场调节价的定价主体是(A) A、经营者 B、行业主管部门 C、价格主管部门 D、消费者 5、《价格法》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 B )为依据。 A、听证目录 B、定价目录 C、成本监审目录 D、调价目录 6、以下不属于价格紧急措施的是( B )。 A、临时集中定价权限 B、限定利润率c、部分冻结价格D、全面冻结价格 7、下列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A )。 A、《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B、《山东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C、《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D、《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价格听证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A )和可行性。 A、必要性 B、重要性 C、合理性 D、合法性 9、某商店门口长期挂着“本店拆迁,最后一天清仓,大减价,大甩卖”的牌子,实际上并没有拆迁,这种行为属于( B )行为。

机票分哪几种

一、机票分哪几种?有什么区别? 机票分为航空公司的本票和BSP中性客票。航空公司的本票用于出具本航或指定航空公司的机票,形式为纸质、硬卡、电子等;BSP中性客票通常由代理人销售,可以开具各航空公司机票,由于国际航协已经停发了BSP中性客票的纸票,目前我们所买到的BSP中性客票都是电子客票。 二、经济舱、公务舱和头等舱具体有什么区别? 经济舱、公务舱和头等舱在机票价格、限制条件、机舱位置、服务标准、餐食、登机顺序、行李额上都有区别。头等舱一般设在客舱的前部,座椅本身的尺寸和前后之间的间距都比较大,长航线甚至会采用平躺式座椅,相对舒适;经济舱的座位设在从机身中间到机尾的地方,占机身的四分之三空间或更多,座位尺寸相对小;公务舱介于两者之间。多数航空公司会设有头等舱和公务舱的专用休息室和特殊通道;国内航班上公务舱的客票价格是经济舱的1.3倍,头等舱客票价格是经济舱的1.5倍。头等舱和公务舱行李额相对较多,优先上机,餐食也较经济舱要丰盛。但是各家航空公司并非所有机型都设置这3种舱位。 三、什么是“三不准”机票? 不准签转、不准更改、不准退票。 不可签转:指出票后不能更改航空公司。 不可更改:指出票后不能更改日期或航班。 不可退票:指出票后不能退票。 四、什么叫“代码共享”? 代码共享(code-sharing)是指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号(即代码)可以用在另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上。这对航空公司而言,不仅可以在不投入成本的情况下完善航线网络、扩大市场份额,而且越过了某些相对封闭的航空市场的壁垒。 对于旅客而言,则可以享受到更加便捷、丰富的服务,比如众多的航班和时刻选择,一体化的转机服务、优惠的环球票价,共享的休息厅以及常旅客计划等等。 五、国际票的OK票和OPEN票各是指什么? 1、国际票按状态的不同可分为OK票和OPEN票两种,OK票(定期票):是指返程机票航班、座位等级、乘机日期和起飞时间均订妥的机票。OPEN票(不定期票):适用于往返程,去程订妥,回程航班、乘机日期和起飞时间都没有确定的机票。 2、常规来说机票时间来回程间隔最长是一年(OPEN票居多); 3、机票上的回程段标有open字样,乘客确定回程日期后需尽早联系航空公司预订机位。 六、国际机票有哪几种乘客类型? 1、普通旅客 2、新移民—须提供乘客的签证以各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3、留学生—须提供乘客的入学通知书、学生签证的复印件,具以各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4、劳务人员—须提供乘客的护照以及劳务签证的复印件 5、海员—须提供海员签证复印件 6、外交官——须提供外交官护照复印件

机票预订管理规定

机票预订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机票预订工作,加强飞机票预订管理,以合理控制公司费用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区域公司和专业公司。 (三)机票预订审批人 申请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常务副总经理。 第二条机票预订规定 (一)机票预定审批 1.有以下情形的由部门经理负责审批: 1.1机票价格不高于高铁二等票价格的; 1.2公司统一安排出行的; 1.3乘坐高铁、动车等其他交通工具时间超过12个小时的。 2.有以下情形的由分管领导审批: 2.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需乘坐飞机的; 2.2行程紧急,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均无法满足要求; 2.3陪同重要客户出行; 3.其他特殊情形需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二)机票预订职责 1.公司员工公务出行的机票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预定。 2.综合管理部负责机票信息的查询,票务公司的选择及机票预订手续的办 理。原则上流程审批到前台文员处,0.5个工作日内需将最佳航班信息反馈给申请人。 3.机票出票后,前台文员负责邮件发送行程确认单和电子机票给乘机人。 4.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机票预订的流程和规定。 (三)机票预订流程

1.飞机票预订必须遵守“先申请后发生”的原则,同时由于机票的价格越早 预订价格越优惠的特性,故需求人应提早做好出行计划安排,同时在保证工作、出行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出行时间应遵循“早”出晚“归”,价格遵循最低航班原则,以此合理控制费用成本。除特殊情形外,需求人原则上应至少提前2天填写OA《票务预订流程》,根据具体情形选择适当的审批人,并主动跟踪审批流程至审批通过。 流程图: 2.审批通过后由前台文员负责购买,前台文员收到经审批的《票务预订流程》 后,及时根据预订者的要求进行机票查询及预订工作,同时做好登记,以备后续票务查询及对账工作,出票后需将机票行程确认单和电子机票提供给申请预订者。 (四)机票预订要求 1.前台文员与公司签订机票预订协议的票务公司预订机票。订票时,在满足 预订者出行要求的前提下,要本着安全和节约的原则进行预订。 2.前台文员在预订机票时需与票务公司核对清楚预订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并 以书面传真的方式与票务公司确认。在特殊情况下(如夜间或节假日期间)前台文员可以以口头形式通知票务公司办理相关机票手续(包括改期,退票,改行程等),但事后申请人返回公司当天需补发OA《机票预订流程》进行流程审批,说明原因,前台文员需与票务公司传真予以确认。若因申请机票预订者提供的个人信息错误导致出现错票或者因申请机票预订者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最新版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年月日国务院批准年月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根据年月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年月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年月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由其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 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机票管理规定(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机票订票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部门机票预订操作,合理利用订票资源,控制成本,有效实现费用节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人员的机票订购业务。 第三章主管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内务组订票人员负责机票订票业务统筹管理。 第四条部门订票申请人通过出差申请单和机票申请单发起机票预订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订票需求是否符合规定,及差旅计划是否合理。 第五条订票人员依据申请单中的机票信息进行订票。 第四章机票预订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按照《事业单位差旅报销标准》中的相关费用标准执行。 第七条无特殊情况,出差人员一律乘坐经济舱,如有特殊情况需办理升舱,需提交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 第八条流程适用范围 (一)出差申请单:适用于因公出差人员的往返程机票申请。 (二)机票预订单:适用于订票需求,原定回程行程全部变更的机票申请、邀请的外部人员及代订的自费机票。 第九条预订

(一)申请人:机票预订需提前2天以上发起流程至订票人员处进行预订,且优先选择当天折扣低的机票。 (二)订票:综合如下两方因素考评后推出最终预订机票,若无更优选择,订票人员则按申请人提交申请预订机票,订票人员接到完整订票信息后立即安排订票,在2小时内必须完成订票事宜并及时以短信方式回复出差人员所定机票的具体航班信息。出差人员接到订票人发回的订票短信后,必须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回复订票人。 1.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班次时间在上下浮动一个小时内推出最优折扣的推荐航班班次后与申请人再次确认,若申请人支持推荐班次则订票人员按推荐班次预订。 2.订票人员推出的推荐班次通过签约机票供应商多方比价后,选择价优供应商订票。 3.如因订票人员发送的订票信息错误导致误机或改签等情况,所产生的损失一律由订票人员全额承担。 (三)如预订由公司承担的外部人员机票费用,申请人需在申请单中注明费用归属科目;如为代订自费机票,则申请人需将票款交至订票人员处。 (四)通过网上订票查询,若机票折扣在6折以上,需经申请由订票人员统一预订,员工不得自行预订,产生费用由订票人员统一结算。若机票折扣在6折及以下,员工可自行预订,自行预订需发起出差申请单或机票预订单,通过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原则上员工家属不可参与公司订票,若有特殊需求可代为预订,代订机票需发起机票预定单经过审批后由订票人员代为订票,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申请人需按本规定中将票款交至

公司员工订购机票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订购机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内控管理,控制成本支出,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公司机票订购流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高管(总经理级及以上)可直接安排行政部订购机票。 2、员工、部门经理非紧急情况出差,火车能够在15小时内到达的, 原则上乘坐火车。如情况紧急,部门经理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订购。员工出差须经本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订购机票。 3、飞机票订购说明:飞机票越早订购,折扣机票的选择机会越多, 但折扣越大的机票(便宜的机票)如退改签,则退改签的费用也越高;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并且有出票时间限制。 4、申请人尽量把行程定下来后再通知订票,免得中途退票或改签, 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5、中途退票或改签的,需填写《退/改签申请单》说明原因,由部门 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如因出差人员工作计划性不强等个人原因导致退/改签而产生额外费用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并计入绩效考核。 6、机票申请人在确定出差时间后,原则上须提前一周填写《机票订 购申请单》,经相应主管审批后,由行政部根据申请单订购机票。 如因时间紧急,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先订票,但一天内需补上申请单。 7、公司与票务公司签订机票订购协议,公司员工出差机票统一由行 政部负责订购机票,并对票务信息进行详细记载,以方便统计费

用并做费用分摊。 8、行政部根据当日的机票折扣,购买相近时间低折扣的机票,如乘 机人指定的航班与相近时间航班的折扣相同,可购买乘机人指定的航班。 9、行政部负责每月机票费用的统计汇总,并做部门费用分摊,交财 务结账。 附件:《机票订购申请单》《机票退/改签申请单》 编制:审核:批准:

《价格认定行为规范》(2016年版)

《价格认定行为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发改价证办〔2016〕8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价格认定行为,统一价格认定程序和方法,保障价格认定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认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价格认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价格认定,是指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价格认定机构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提出机关,是指依法向价格认定机构提出价格认定协助的各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情形中的价格认定工作: (一)涉嫌违纪案件; (二)涉嫌刑事案件; (三)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 (四)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 (五)国家赔偿、补偿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价格认定应遵循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价格认定程序 第一节价格认定的提出 第六条价格认定机构办理价格认定事项,应当具有提出机关出具的价格认定协助书。 第七条价格认定协助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价格认定机构的名称; (二)价格认定目的;

(三)价格认定标的的名称、数量以及质量等基本情况; (四)价格内涵; (五)价格认定基准日; (六)提供材料的名称、份数; (七)提出协助的日期; (八)提出机关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价格认定协助书和相关材料应当加盖提出机关公章。 第八条价格认定协助书应当完整、准确地反映价格认定协助的内容。其中: (一)价格认定目的是指价格认定结论的用途; (二)价格认定标的是指价格认定的具体对象; (三)价格内涵是指对价格认定标的所处不同环节、区域及其他特定情况的价格限定; (四)价格认定基准日是指价格认定标的状况及其价格所对应的时间。 第二节价格认定的受理 第九条价格认定机构应当按照提出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分级受理价格认定。 第十条价格认定机构办理所辖价格认定事项确有困难的,经与提出机关协商,可以将价格认定事项报请上一级价格认定机构办理。上一级价格认定机构同意后,由提出机关向其出具价格认定协助书。 第十一条价格认定机构应当根据提出机关提供的价格认定协助书和相关材料,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价格认定。不予受理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出具价格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认定机构可以不予受理价格认定: (一)提出机关不符合本规范第九条要求的; (二)价格认定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无需进行价格认定的; (四)具有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书面告知提出机关补充相关材料:(一)价格认定协助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二)相关材料不齐全的;

价格法规知识测试题

价格法规知识测试题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价格法规业务测试题 一、填空(每空1分共20分) 1、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2、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3、利率、汇率、(保险费率)、(证券)及(期货)价格,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用本法。 4、《价格法》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5、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6、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 7、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 8、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处罚款;逾期不缴纳违法所得的,每日按违法所得数额的( 2‰)加处罚款。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属于( C )。 A.按国民经济部门区分的价格体系 B.按商品的流通过程或流通环节区分的价格体系

C.按价格管理形式区分的价格体系 D.按价格的变动幅度区分的价格体系 2、《价格法》所称价格包括( B )。 A、国家行政机关收费 B、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C、期货价格 3、下列某商店的告示内容,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D ) A、本店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B、购物总额不足十元者,本商场不提供发票 C、钱物请当面点清,否则后果自负 D、如售假药,以一赔十 4、市场调节价的定价主体是( A ) A、经营者 B、行业主管部门 C、价格主管部门 D、消费者 5、《价格法》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 B )为依据。 A、听证目录 B、定价目录 C、成本监审目录 D、调价目录 6、以下不属于价格紧急措施的是( B )。 A、临时集中定价权限 B、限定利润率 c、部分冻结价格 D、全面冻结价格 7、下列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A )。 A、《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B、《山东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C、《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D、《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机票知识(各种退改签以及营运规定)

机票知识 1、根据来源机票分哪几种?有什么区别? 机票根据来源分为航空公司的本票和BSP中性客票。航空公司的本票用于出具本航或指定航空公司的机票,形式为纸质、硬卡、电子等;BSP中性客票通常由代理人销售,可以开具各航空公司机票,由于国际航协已经停发了BSP中性客票的纸票,目前我们所买到的BSP中性客票都是电子客票。 2、经济舱、公务舱和头等舱具体有什么区别? 经济舱、公务舱和头等舱在机票价格、限制条件、机舱位置、服务标准、餐食、登机顺序、行李额上都有区别。头等舱一般设在客舱的前部,座椅本身的尺寸和前后之间的间距都比较大,长航线甚至会采用平躺式座椅,相对舒适;经济舱的座位设在从机身中间到机尾的地方,占机身的四分之三空间或更多,座位尺寸相对小;公务舱介于两者之间。多数航空公司会设有头等舱和公务舱的专用休息室和特殊通道;国内航班上公务舱的客票价格是经济舱的1.5倍,头等舱客票价格是经济舱的1.8倍。头等舱和公务舱行李额相对较多,优先上机,餐食也较经济舱要丰盛。但是各家航空公司并非所有机型都设置这3种舱位。 3、什么是“三不准”机票? 不准签转、不准更改、不准退票。 不可签转:指出票后不能更改航空公司。 不可更改:指出票后不能更改日期或航班。 不可退票:指出票后不能退票。 4、航空公司的票价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国内机票: 票价级别是以机票价格(折扣)来划分。依次分为: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以及经济舱以下的子舱位。 1、航空公司票价一般分为头等舱、公务舱和经济舱三种等级。每种等级依据票价的不同、旅客类型的不同及旅行的有效期长短用不同的英文字母表示。 2、头等舱代号一般为F、A、P等;公务舱代号一般为C、D、J、Z等;经济舱的代号较多,一般为:Y、M、N、L、K、V、X、T等。 3、不同的舱位代号都有对应票价和限制条件,分别拥有不同的座位数量。 4、世界上各个航空公司在舱位代号的选择上无统一的规定。旅客只要预订了规定的舱位,就可使用相应的价格。 4、经济舱不同价格的机票座位有差异吗?

机票预订管理规定最新版

机票预订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障员工出差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优化操作环节,本着合理节约费用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网智创公司所有员工。 3. 申请、预订、退改签、报销 3.1. 申请 3.1.1员工以邮件形式提交出差机票预定申请,主送部门负责人,抄送总经理, 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按照以下格式提交行政预定。 3.1.2公司客户预定机票需经过总经理同意方能预定。 32预订原则 3.2.1机票经过审批同意后统一由行政预订,未经审批,一律不给予预订。 3.2.2行程确定后提前五天提交预定申请,否则,需说明未提前五天申请预定的原因。

323原则上预订需求航班3小时左右内最低折扣机票;因特殊原因预定机票折扣超过7折或指定航班,需邮件报批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抄送给总经理后方可预定。 324有高铁到达时长未超4小时的城市,且火车票低于机票的,要求优先预定高铁票(二等座),火车票自行预定,凭车票报销。 325员工一律要求预定经济舱,因特殊原因需要预定头等舱,报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预定。 3.3. 机票退改签 3.3.1因公行程变动产生机票退改签,报批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并在航班起飞三小时前通知行政进行退改签操作,因此产生的退改签费用由公司承担。未经主管同意产生的改退签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3.3.2因私行程变动产生的退改签费用,所有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3.4. 报销 3.4.1. 通过行政预订的机票费由公司统一结算报销。 3.4.2. 如未通过申请而私自预订机票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4. 附贝S 4.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最新版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根据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1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0年12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由其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 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儿童机票规定-最新范文

儿童机票规定-最新范文 儿童机票规定 儿童机票规定有哪些?那么,下面就随一起来看看吧。 购票须和成人票捆绑 一般来说,婴儿、儿童坐飞机都得要有成人陪同。婴儿机票、儿童机票在购买时,其信息都需要和成人票捆绑。按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婴儿乘机,按成人票价的10%购买婴儿机票,免机场建设费和燃油税,但不提供座位。每一成人旅客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须购买儿童票。一般情况下,婴儿车是无法带上机舱的,只能托运。已满两周岁但未满12 周岁的儿童,按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付费,免机场建设费,燃油税减半,提供座位。须注意的是,购买婴儿机票、儿童机票时,应提供儿童、婴儿出生年月的有效证件,如出生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婴儿机票和儿童机票,可免费享受退票和改签。 婴儿机票每班限购18 张 有的家长不习惯提前购置婴儿票、儿童票,片面地以为可以到机场现场补票,殊不知这样做并不保险。以婴儿票为例,航空公司提醒家长,婴儿乘机虽然不受座位影响,但是根据规定,单趟航班最多允许搭载18 名婴儿,提前购票也是上上之选。 儿童购特价成人票不能退改签 由于一些国内航线机票常有两折、三折这样的白菜价,于是出现打完5 折的儿童机票,反倒可能比成人机票更贵的情况。对此,各大航空公司已经放开政策,允许儿童购买折扣更低的成人舱位。航空公司方面表示,儿童购买成人机票,依然可以享受免机场建设费,燃油税减半的优惠,但是退改签将有所限制。如果儿童购买成人特价票的话,需按照所购买的成人票相应的退改签规定执行。 儿童托运有年龄限制 如果孩子一个人单独乘坐飞机,可以办理儿童无陪护手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儿童托运。但是办理儿童无陪护,对孩子的年龄是有限制的,主要针对的是5-12 周岁的儿童,而且通常需要提前向航空公司申请,到时候航空公司会有专人负责照顾,但无法享受儿童机票的半价优惠。 无成人陪伴儿童必须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陪送到上机地点并在儿童的下机地点安排人员迎接。如果运输的全航程中需要在某地中转,一定要取得有关承运人的同意。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安排人员在中转地接送或照料,并将接送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提供给承运人。如果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在航班的中转站安排人员接送或照料有困难,要求由承运人在当地照料儿童时,应预先提出并经承运人同意后才可以。 办理儿童无陪护手续时,应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填写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申请书。航空公司售票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无误后,将填开客票并向到达站拍发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电报。航空公司售票处将有关电报和申请单交给旅客,并约定在机场的交接地点和方式。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起飞前把儿童送到机场并交给指定的航空公司服务人员。有些航空公司对办理无成人陪伴儿童手续在时间上有限制,如有些航空公司限在航班起飞前一个星期提出申请,有些航空公司限在航班起飞前三天提出申请。 不满两周岁的婴儿乘机,按成人票价的10%购买婴儿机票,免机场建设费和燃油税,但不提供座位。每一成人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需购买儿童票。一般情况下,婴儿车是无法带上机舱的,只能托运。已满2 周岁但未满12 周岁的儿童,按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付费,免机场建设费,燃油税减半,提供座位。

6《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二号公布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三章政府的定价行为 第四章价格总水平调控 第五章价格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 第三条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第四条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第五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第二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六条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第七条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机票预订管理规定

机票预订管理规定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机票预订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机票预订工作,加强飞机票预订管理,以合理控制公司费用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区域公司和专业公司。 (三)机票预订审批人 申请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常务副总经理。 第二条机票预订规定 (一)机票预定审批 1.有以下情形的由部门经理负责审批: 机票价格不高于高铁二等票价格的; 公司统一安排出行的; 乘坐高铁、动车等其他交通工具时间超过12个小时的。 2.有以下情形的由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需乘坐飞机的; 行程紧急,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均无法满足要求; 陪同重要客户出行; 3.其他特殊情形需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二)机票预订职责 1.公司员工公务出行的机票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预定。 2.综合管理部负责机票信息的查询,票务公司的选择及机票预订手续的办理。原则 上流程审批到前台文员处,个工作日内需将最佳航班信息反馈给申请人。 3.机票出票后,前台文员负责邮件发送行程确认单和电子机票给乘机人。 4.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机票预订的流程和规定。

(三)机票预订流程 1.飞机票预订必须遵守“先申请后发生”的原则,同时由于机票的价格越早预订价 格越优惠的特性,故需求人应提早做好出行计划安排,同时在保证工作、出行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出行时间应遵循“早”出晚“归”,价格遵循最低航班原则,以此合理控制费用成本。除特殊情形外,需求人原则上应至少提前2天填写OA 《票务预订流程》,根据具体情形选择适当的审批人,并主动跟踪审批流程至审批通过。 流程图: 2. 查询及对账工作,出票后需将机票行程确认单和电子机票提供给申请预订者。 1. 出行要求的前提下,要本着安全和节约的原则进行预订。 2.前台文员在预订机票时需与票务公司核对清楚预订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并以书面 传真的方式与票务公司确认。在特殊情况下(如夜间或节假日期间)前台文员可以以口头形式通知票务公司办理相关机票手续(包括改期,退票,改行程等),但事后申请人返回公司当天需补发OA《机票预订流程》进行流程审批,说明原因,前台文员需与票务公司传真予以确认。若因申请机票预订者提供的个人信息错误导致出现错票或者因申请机票预订者个人原因导致机票产生额外费用时,则由申请机票预订者本人承担责任。 3.前台文员每月10日前需将上月预订机票的清单认真仔细整理核对,交部门领导 审批后移交财务部,方便财务部做好结款工作。 (五)机票预订原则 1.机票预订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综合考虑航空公司机上服务、转 机时间等因素。

机票的规定

舱位设置为:FACDYSBHKLMNQTXUEWROZVG. F舱为头等舱公布价,A舱为头等舱免折、常旅客免票;C舱为公务舱公布价,D舱为公务舱免折、常旅客免票;Y舱为普通舱公布价,S舱为联程、缺口程等特殊舱位,B舱为普通舱90折,H舱为普通舱85折,K舱为普通舱80折,L舱为普通舱75折,M舱为普通舱70折,N舱为普通舱65折,Q舱为普通舱60折(含教师、医护人员、县级(含)以上劳模),T舱为普通舱55折,X舱为普通舱50折(含学生、长者(年满55周岁的中国大陆公民)),U舱为普通舱45折,E舱为普通舱40折,W舱为普通舱35折,R舱为普通舱30折,O舱为普通舱25折,Z舱为代码共享留座专用舱,V舱为常旅客专用舱(国航知音卡旅客订座),G舱为普通舱免折和常旅客免票。 一、定座、出票: (一)定座:Q舱(含)以上客票可预先订座,Q舱以下客票随订随售。对于公司航班开放的多等级舱位,在相应的子舱位内随订随售;对于HK票应注明出票时限,严禁做假“RR”。出票时限:最迟于航班起飞前2 天中午12:00之前出票。销售成人正常票价E舱(含)以下舱位的航班,必须经山航授权,否则按全票价补齐票款。 (二)OPEN客票:K舱(含)以上票价及儿童、婴儿票价客票允许填开OPEN客票;L舱(含)以下票价客票不允许填开OPEN客票,公司批复的优惠票允许填开OPEN票。 (三)团队订座要根据批复的折扣,在相应的折扣舱位内订座(对于团队折免票也应分别在相应的舱位内订座,如6折在Q舱订座,团队免票在G舱订座),防止高舱低占。对于预订团队,原则上应提前3天出票,避免座位虚耗,票面加注“团”标识(在票价计算栏内自动显示),同时标注“非经山航同意不得签转”。(四)旅客持有定妥座位的联程或来回程客票,如在该联程或回程地点停留72小时以上,须在联程或回程航班离站前两天中午12点(含)以前,办理座位再证实手续,否则原订座位不予保留。如旅客到达联程或回程地点的时间离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不超过72小时,则不需办理座位再证实手续。 (五)儿童是指年龄满两周岁但不满12周岁的人,按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订座在Y舱。婴儿是指年龄不满两周岁的人,按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单独占用座位,应购买儿童票。儿童和婴儿出票时需要提供出生年月的有效证明。 (六)对于旅行社的团队免票(包括折免票),须凭团队名单以及团队免票审批单订座、出票,团队免票在G舱订座;对于常旅客免票,须凭“常客优惠通知单”订座、出票,G舱订座,普通舱常旅客在G舱订座;公司批复的50%优惠票在X订座,四分之一优惠票在O舱订座,半价婴儿票(5%票价)、十分之一优惠票和免票在G舱订座。 (七)填开客票时,须在“票价级别/客票类别”栏内标注相应的票价类别,S表示散客,T 表示团队。如:填开散客6折票,须在“票价级别/客票类别”栏内标注“QS”;填开团队6折票时,在“票价级别/客票类别”栏内标注“QT”。明折明扣客票“签注”栏填入“不得签转,变更、退票收费”等限制条件,对于客票上加注“不得签转”的客票,一律不得签转到外航航班;填开联程及往返程客票时须在票价计算栏内标注各航段相应的正确票价。填开儿童或婴儿票应在姓名后加注CHD或INF,并注明出生年月日,在客票的“票价等级/客票类别”栏分别填“YCH”、“YIN”。 (八)团队免票订座G舱,在票价类别栏注明“GT”;常旅客免票订座G舱,在票价类别栏注明“GF”;公司批复的免票订座G舱,在票价类别栏注明“GS”。(九)销售临沂始发的中转联程客票,须在“票价级别/客票类别”栏内标注相应的票价类别,L表示中转联程。如:销售临沂-济南-上海,省内段临沂-济南G舱订座,济南-上海K舱订座,在“票价级别/客票类别”栏内分别标注“GL”和“KL”。销售其他城市始发的中转联程客票时,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 价格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 价格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释义】本条是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检查权及行政处罚权的规定。 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权。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其中国家监督又包括立法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本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二层含义。首先,规定了对价格活动的行政监督,监督主体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明确规定了价格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因此,作为价格工作的主管部门,本条规定由其代表政府对价格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实施对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权。就具体机构而言,以前国家设有国家物价局和地方物价局,在机构改革中,国家物价局并入国家计委,省一级还保留物价局,省以下的物价局,有的并入计委,有的并入经委,有的并入技术监督局或者工商局,情况不尽相同。因此,从目前情况看,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是指国家计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则因地区不同而机构有所不同。其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即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监督价格的形成和运行,检查价格违法行为,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滥用职权。比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要严格依照价格法等法律的规定行使查询、复制、检查等权力。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价格的形成方面,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在价格的运行方面,以实行市场调节为主,必要时国家进行适度干预。因此,国家对价格的管理已由过去以行政手段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运用法律、经济手段进行间接管理为主,直接管理为辅。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对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可以约束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和政府的定价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可以保障价格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以保障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及价格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及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顺利实现,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转。 价格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在价格的形成方面,一是监督检查经营者的定价行为,是否按照价格法规定的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来制定价格;二是监督检查政府有关部门是否有侵犯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行为;三是监督检查政府的定价行为,政府定价是否按照价格法规定的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载明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的规定进行,是否遵守价格法规定的定价原则,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比如,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是否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等。在价格的运行方面,一是监督检查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是否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八种行为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以此为依据,监督检查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二是监督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三是监督检查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价格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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