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犯罪的立法变革与司法现状

中国金融犯罪的立法变革与司法现状
中国金融犯罪的立法变革与司法现状

中国金融犯罪的立法变革与司法现状

肖中华 教授

自20世纪90年代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以后,短短二十多年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初步确立并逐渐完善。由此金融体制开始改革、金融市场开始重建,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市场逐步形成并趋向国际化。随着金融活动的日趋活跃,中国的金融犯罪也更加突出并呈现国际化趋势,开始阻碍经济的良性发展。以下想要简单就中国金融犯罪的立法变革与司法现状进行介绍。

一、中国金融犯罪的立法变革

1、立法整体介绍——从1997年新刑法典到刑法修正案八

在1997年新刑法典颁布之前,一般认为,中国关于金融犯罪的立法主要由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组成:一是1979年刑法典,其规定了伪造国家货币罪,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伪造支票、股票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罪。二是单行刑法。这里最为重要的是全国人大在1995年6月通过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单行刑法的方式比较系统完整地规定了金融犯罪的具体行为类型,至此,刑法中的金融犯罪涉及货币、证券、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金融票证、外汇和金融诈骗等,使金融犯罪体系初步形成,这也为金融体制的顺利改革和金融安全提供了一道强有力的防火墙。三是附属刑法。这里主要是与打击金融犯罪有关的银行法规范中的刑事责任处罚规定,需要说明的是,附属刑法在中国存在争议,因为其仅

仅表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缺乏具体的罪状和法定刑描述。

1997年修订刑法典时,立法者曾考虑为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而把金融犯罪等特殊犯罪单独列于刑法典之外,但考虑到刑法的统一和执行,最终还是把原有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中规定的金融犯罪统一规定于刑法典,并且集中规定于中国现行刑法典第三章的第四节和第五节,同时又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新增了若干新的罪名。此时刑法典中规定了30多个金融犯罪罪名,涉及除期货之外的各金融领域,可以说中国金融犯罪体系已经比较完善。

为了使刑法与金融法律更加协调,也为了打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在1997年刑法典修订之后,中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一系列的单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对金融犯罪作出补充规定。1998年12月通过《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规定了骗购外汇罪和非法买卖外汇等犯罪行为(归入非法经营罪范畴),并扩大了逃汇罪的主体范围。1999年12月通过第一个刑法修正案,对期货犯罪等作了规定,并与证券犯罪相并列;另外,根据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对刑法第174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的罪状作出相应修改。2001年1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三),扩大洗钱罪的外延,把“恐怖活动犯罪”也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罪。2005年2月通过刑法修正案(五),对信用卡犯罪作出补充修改,规定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并增加了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2006年6月通过刑法修正案(六),对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

贷款罪,欺骗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洗钱罪等金融犯罪作出补充修订。2009年2月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加大对泄露证券交易内幕信息行为的惩处,对老鼠仓犯罪问题进行了规定。2011年2月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票据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的死刑适用。当然,除上述单行刑法和修正案,1997年之后我国还出台了相关的立法解释,使得中国的金融犯罪立法日渐完善。

2、立法变革分析——模式选择与立法趋势

对于中国的金融犯罪立法究竟应选择何种模式,理论界众说纷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单独立法说,主张制定一部独立的金融犯罪刑法。二是附属刑法说,主张在金融法规范中对严重的违法行为直接规定罪状和法定刑。三是综合规定说,主张采取以附属刑法为主要模式的“双轨制”,即以附属刑法规范为核心,辅之以刑法典的模式。

在我本人看来,金融犯罪采取何种立法模式更符合未来的立法趋势,这必须立足于中国的立法体制机制现实,顺应国民的犯罪观念,尊重立法技术的合理性,并考虑司法适用的便捷进行判断。从以上因素综合考虑,中国今后仍然应当积极应用单行刑法的方式规定金融犯罪,但以刑法典集中规定为最终目标。具体来说,立法机关应当根据中国惩治金融犯罪的需要,适时以单行刑法的方式修改、补充、增设金融犯罪规范,当单行刑法规定的内容经过一定时间的司法实践检验

后,对刑法典进行全面修订时再将金融犯罪规范予以编撰入典。

二、中国金融犯罪的司法现状

1、刑事司法现状整体介绍

大家可能知道,上海市是中国内地最为重要的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因此在这里我首先想要以上海市金融犯罪的司法现状为样本对中国的整体情况进行大致说明。上海市检察院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2005年时仅有32件,到2011年已上升到1090件。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平均每年都在1000件以上。上海市检察机关2011年受理的金融犯罪案件数量相当于2007年、2008年两年的总和,是2006年的3倍。2011年共审查起诉金融犯罪1090件1210人。在上海市检察机关查处的金融犯罪案件中,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证券犯罪等金融案件呈明显增多态势;所涉及领域也由传统、单一的金融行业向房地产、商贸、教育等领域渗透。除此之外,金融犯罪方式也趋向专业化、智能化、网络化,犯罪手段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形势十分严峻。

就全国而言,除案发率高、犯罪形态不断出现新形式以外,金融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明显特点:一是金融犯罪涉案数额大、涉及面广,跨省、跨地区犯罪日益增多;二是内外勾结作案已经成为金融犯罪领域最为突出的特点;三是涉众型金融犯罪不断呈现增长趋势,危害结果呈现延伸与扩大趋势;四是金融犯罪形式日趋职业化、组织化和智

能化;五是中国的金融犯罪面临国际化趋势的严峻考验。随后我的博士生徐藩将会就上述几点进行专门介绍。

2、金融犯罪刑事司法实践中的若干突出问题

中国金融犯罪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一是金融犯罪专业性所带来的司法查处困难。金融行业中,即使是传统的金融犯罪,如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案件等,都会涉及到网络化、智能化手段,而涉及到内幕交易的案件就更复杂了,查办此类案件,不仅要求司法人员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还要熟悉各个领域金融交易的运作模式,这对中国的司法机关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二是对于金融犯罪由于国际化而出现的新型行为样态如何进行合理认定,实现犯罪圈的动态化,从而确保金融交易安全;三是如何根据现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继续解决司法追诉容易抓大放小,避免出现大量金融犯罪黑洞,有效将预防金融犯罪与打击金融犯罪并重起来。

三、关于中国打击金融犯罪的思考

1、成就与缺憾

中国打击金融犯罪的努力,被公认为成就斐然,但是也存在缺憾。成就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中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金融犯罪立法规范体系,在不断扩大金融犯罪圈的同时,开始从重刑主义走向轻刑化;二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注重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始建立一套有效的从预防到打击的综合治理机制。

缺憾则主要表现为与西方发达国家一样,中国的金融刑事法律同

样存在立法滞后的问题,司法层面上则表现为司法打击不力。

2、完善对策

完善中国的金融犯罪治理,对策未来需要从经济、行政和法律三个层面展开。经济层面,必须进一步完善中国的金融经济市场,注重建立以诚信为中心的金融经济伦理;行政层面,必须整顿金融市场,规范金融秩序,在微观层面明确金融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法律层面,根据金融发展的需要及时完善金融刑事立法,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和惩治金融犯罪的专业队伍,严惩金融违法犯罪行为。

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回顾

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回顾 一,20世纪80年代:引进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 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国民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早期,金融市场领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引进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大一统”的金融体系中只有人民银行一家。当时金融体系最明显的特征是,人民银行既管宏观平衡,又提供商业性金融服务。80年代金融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改变这一金融组织体系结构,通过建立一些新的金融机构,将中央银行和商业性金融体系分开,构建一个所谓双层银行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中央银行专注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为银行提供支付清算等金融服务;商业性金融机构则从人民银行独立出来,面向企业和居民提供商业性金融服务。具体而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建立或恢复建立的。建设银行过去服务于财政功能;中国银行在恢复设立之前实际上是人民银行内部的国际局(对外加挂一个牌子);农业银行当时是一块虚的牌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过去只做进出口方面涉及的货运险,是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下属机构。 与此同时,80年代还在探索证券交易。当时没有成立股票交易所,80年代后期有个别证券营业部试点开展了证券交易。 二,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和中期:建立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基本框架 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和中期,金融改革发展以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为根据,与国家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相平行,主要特征就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金融市场和组织结构的基本框架。 首先是专业银行转向商业银行。当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都已经成立了,但四大行还是专业银行,分别服务于工商业、农业、国际业务和项目建设等行业或领域,相互之间没有充分的竞争。这显然不符合竞争性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同时也难以进行调控。并且,如果国家在某一领域有政策性要求,如有企业发不出工资,国家要求给予支持,那么四大行也必须负责自己领域的政策性业务。这不仅不利于银行业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基于这种考虑,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承担政策性服务,四大行只承担商业性业务,同时四大行不再按专业领域划分业务,相互之间可以交叉、竞争,以便改进服务。 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另一重要背景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建立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特征的公司组织结构和初步的治理框架。当时就有一个问题,如果现代企业制度也适用于这些大型国有银行,那么这些专业银行也要像国有企业改革一样,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变专业银行的性质,变为市场竞争主体,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运营管理。 其次,这一时期建立了证券市场。1990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建立,国家层面成立了证券委和证监会,后来证券委的发行审核功能合并进了证监会。 再次,保险业取得较快发展,特别是寿险开始初步发展。1998年,专门成立了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体系

第六章金融机构体系 一、填空题 1、凡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均称()。答案:金融机构 2、()是由政府投资设立的、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意向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 答案:政策性银行 3、中国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 答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4、中国第一家民营性质的商业银行是()。答案:中国民生银行 5、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中心环节是()。答案:中央银行 6、专业银行的存在是()在金融领域中的表现。答案:社会分工 7、()是西方各国金融机构体系中的骨干力量。答案:存款货币银行 8、()是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答案:投资银行 9、不动产抵押银行的资金主要是靠发行()来筹集的。

答案:不动产抵押债券 10、()是经过金融渠道支持本国对外贸易的专业银行。 答案:进出口银行 11、1988年以前,中国的保险业由()独家经营。 答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2、新中国金融体系诞生以()的建立为标志。答 案:中国人民银行 13、70年代末以前,中国金融领域的“大一统”格局取决于高度集 中的()体制。 答案:财政信贷管理 14、截止1996年底,中国经过重新登记的金融租赁公司有 ()家。 答案:16 15、中国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是()。答 案:中国工商银行 二、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具体职责的是() A、发行人民币 B、给企业发放贷款 C、经理国库 D、审批金融机构答案:B 2、中国建设银行的经营战略是()

A、以效益为中心、集约化经营 B、不放弃农村,但不局限于农村 C、为大行业、大企业服务 D、发展国际金融业务答案:C 3、1997年底,中国经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为()家。 A、244 B、72 C、90 D、3500 答案:A 4、中国的财务公司是由()集资组建的 A、商业银行 B、政府 C、投资银行 D、企业集团内部答案:D 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迅速发展,基本形成了以 ()为主体的保险业体系。 A、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B、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C、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D、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答 案:A 6、我过第一家股票上市的商业银行是() A、上海埔东发展银行 B、招商银行 C、深圳发展银行 D、福建兴业银行答案:C 7、投资银行是专门对()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 行。 A、政府部门 B、工商企业 C、证券公司 D、信托租赁公司答案:B

公安机关参与打击金融诈骗犯罪对策机制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215617557.html, 公安机关参与打击金融诈骗犯罪对策机制研究 作者:方芳 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8年第07期 摘要本文对金融诈骗犯罪的现状作了简要描述,对公安机关参与打击金融诈骗犯罪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公安机关参与打击金融诈骗犯罪的对策机制。 关键词公安机关金融诈骗犯罪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改革的深化,经济犯罪案件尤其是金融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飙升,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部门,必须不断创新对策机制,有效遏制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活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1金融诈骗犯罪现状 金融诈骗犯罪是指在金融活动领域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他人财物、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的行为。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涉及金融诈骗犯罪的罪名共有八种,即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各国普遍遭受金融诈骗犯罪的困扰,尤其是近30年来,世界发达国家的此类犯罪案件急剧增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迅速,伴随而来的,金融诈骗犯罪也呈现日益增长的趋势。现如今,只要你每天看报,登录各类新闻网站,就几乎可以看到各种有关金融诈骗的新闻,而且是花样翻新、防不胜防。仅2013年一年,我国通过电信手段进行的金融诈骗案件发案30多万起,群众损失100多亿元。2014年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都大幅上升,同比增长都在2倍左右。2015年,平均每月就有超过50家P2P平台出问题,其中跑路或者诈骗的占比最高。据《2017年度互联网报告》统计,2016年,我国网民因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漏等遭受的经济损失就高达915亿元。如果不对金融诈骗活动进行来历的打击,必将给人民群众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甚至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 2公安机关参与打击金融诈骗犯罪的必要性分析 金融诈骗犯罪是发生于金融领域的诈骗行为,与普通的诈骗行为具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更具复杂性、破坏性、隐蔽性。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是各级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20年来中国金融改革取得的成就及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近20年来中国金融改革取得的成就及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专业:财务管理 班级:四 姓名:陈松 学号: 41015149 (一)我国金融改革取得的成就 1992 年中国共产党十四大以来, 中国金融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金融在改革中稳步健康发展, 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 1. 金融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金融业务迅速发展 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始于金融机构的组织创新,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基形成一个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 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组织体系, 并且在逐步完善。到1996 年末, 中国国内金融机构有:政策性银行3 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4 家、其他商业银行14 家、城市合作银行18 家; 信托投资公司244 家, 证券公司96 家, 财务公司69 家, 保险公司21 家。 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建立, 初步实现政策性金融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 随着其内部管理体制的改善, 实现了与商业银行的合理分工, 步入正常发展轨道。国家政策性银行已开始在支持国家重点建设、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改革、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管理、推进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方面发挥重要作用。1996 年, 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继续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 加强内部管理, 强化一级法人体制和总行对分支机构业务活动的统一调度, 向集约化经营迈出了重要步伐。1996 年国有独资银行全部进入世界100 家大银行之列, 其他商业银行也获得了进一步发展。1996 年, 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大中城市由35 个扩展到100 个, 农村信用合作社正在按照合作金融原则进行规范, 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调整和规范中健康发展, 保险在稳定企业经营、安定人民生活和促进市场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 金融法律框架基本形成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中国金融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特别是在

中国金融结构的改革与变迁

中国金融结构的改革与变迁 经济运行与金融活动相伴而行,经济的发展必然伴随金融的发展,金融的发展又反过来成为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力量。深入了解一国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水平对研究整个金融体系及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从对中国金融结构的历史回顾到现状分析,最后对中国金融结构的未来进行展望,系统地对中国金融结构的改革与变迁做出详细分析。 一、中国金融结构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发展,与之相对的,中国的金融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与发展。金融体系从改革开放前的“大一统”转变为现在多种金融工具共存的全方位金融体系,金融机构也从单一银行制逐步发展为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多行业的结构体系。过去三十多年的发展中,我国形成了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格局,这种格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银行业是整个金融体系的主体 在改革开放前的“大一统”金融体系中,国家银行垄断了整个金融市场。经过改革,金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分离,股份制银行逐步设立,证券、保险等新型机构开始出现,我国资本市场也实现了从无到有,迅速发展。但是,我国金融市场以银行业为主导的结构仍未改变,间接融资仍然是我国主要融资方式。据统计,1995年,我国间接融资10568亿元,直接融资仅有1380亿元,间接融资占比达88.4%。到2003年,我国间接融资比例仍保持在85.1%左右。在此期间银行存贷款也是我国金融资产的主要部分,如1978年,我国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总资产的93%,1986年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总资产87%,1991年,该比例仍维持在较高水平,达到84%。同样地,银行信贷融资成为我国企业获取外源融资的主要形式,整个银行业为非金融企业提供的正式渠道信贷资金比重一直处于平稳高位状态,1993年该比例为96.31%,2003年98.26%,平均保持在98%左右。 (二)中国银行业主要以国有性质为主,政府为实际控制者 经过不断改革,我国银行业体系逐步出现多样化构成,股份制商业银行、城

中国金融犯罪的立法变革与司法现状

中国金融犯罪的立法变革与司法现状 肖中华 教授 自20世纪90年代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以后,短短二十多年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初步确立并逐渐完善。由此金融体制开始改革、金融市场开始重建,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市场逐步形成并趋向国际化。随着金融活动的日趋活跃,中国的金融犯罪也更加突出并呈现国际化趋势,开始阻碍经济的良性发展。以下想要简单就中国金融犯罪的立法变革与司法现状进行介绍。 一、中国金融犯罪的立法变革 1、立法整体介绍——从1997年新刑法典到刑法修正案八 在1997年新刑法典颁布之前,一般认为,中国关于金融犯罪的立法主要由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组成:一是1979年刑法典,其规定了伪造国家货币罪,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伪造支票、股票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罪。二是单行刑法。这里最为重要的是全国人大在1995年6月通过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单行刑法的方式比较系统完整地规定了金融犯罪的具体行为类型,至此,刑法中的金融犯罪涉及货币、证券、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金融票证、外汇和金融诈骗等,使金融犯罪体系初步形成,这也为金融体制的顺利改革和金融安全提供了一道强有力的防火墙。三是附属刑法。这里主要是与打击金融犯罪有关的银行法规范中的刑事责任处罚规定,需要说明的是,附属刑法在中国存在争议,因为其仅

仅表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缺乏具体的罪状和法定刑描述。 1997年修订刑法典时,立法者曾考虑为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而把金融犯罪等特殊犯罪单独列于刑法典之外,但考虑到刑法的统一和执行,最终还是把原有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中规定的金融犯罪统一规定于刑法典,并且集中规定于中国现行刑法典第三章的第四节和第五节,同时又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新增了若干新的罪名。此时刑法典中规定了30多个金融犯罪罪名,涉及除期货之外的各金融领域,可以说中国金融犯罪体系已经比较完善。 为了使刑法与金融法律更加协调,也为了打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在1997年刑法典修订之后,中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一系列的单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对金融犯罪作出补充规定。1998年12月通过《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规定了骗购外汇罪和非法买卖外汇等犯罪行为(归入非法经营罪范畴),并扩大了逃汇罪的主体范围。1999年12月通过第一个刑法修正案,对期货犯罪等作了规定,并与证券犯罪相并列;另外,根据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对刑法第174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的罪状作出相应修改。2001年1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三),扩大洗钱罪的外延,把“恐怖活动犯罪”也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罪。2005年2月通过刑法修正案(五),对信用卡犯罪作出补充修改,规定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并增加了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2006年6月通过刑法修正案(六),对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

中国大陆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中国大陆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图示

中国金融体系里有6个主要实体:人民银行、政府、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投资机构、企业、个人。 一、人民银行。投资人是国家。和其他银行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国家银行不已盈利为目地。人民银行是“钱”的源头,可以被称作“lord of the money”。人民银行往市场上投入钱的方法主要是对商业银行“再贴现”及“再贷款”,以及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政府发行的国债。 二、政府。各级政府和公司一样,需要资金来维持日常运营,也需要投资建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政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税务、国企收入、政务收费及债务。政务是行政单位的各种收费如违章停车的罚款。还有一个重要来源是国债和地方债。 三、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本质上也是公司,只不过运营的是钱而不是商品。大家把自己积攒的钱存在银行里,银行把汇总的存款一批批贷款给各个企业,收利息,同时给存款人一点更少的利息。 四、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投资机构。证券公司(券商)、基金公司在投资预期回报率更高的活动(例如股票、基金等)中发挥巨大作用,而且业务越来越多元化。以证券公司为例,既帮客户下单买股票(经纪),又帮公司上市(投行)、还自己炒炒股票(自营)、再帮富人理理财(资产管理),忙的不亦乐乎。 五、企业。现在才真正说到经济的实体。我们说振兴民族经济,是让企业富起来让个人富起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是发达国家经济繁荣的象征和基础。中国的中小企业贡献了65%的GDP,解决了75%城市就业问题。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获取资金的通常方式,是通过创始人的初始资本,和经营企业时产生的盈余利润获取。 运营中需要人手,因此需要招聘员工,这样就解决了城市人口就业问题,当然也需要支付员工薪酬。企业的税务压力很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这样,企业结余的资金较为有限,想谋求大规模发展,往往需要通过融资的手段。融资时资金可来源于银行贷款、风险投资机构、股票市场

金融犯罪研究

金融犯罪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行业也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随着金融自由化程度的提高和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新的金融衍生工具不断出现,金融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但是由于金融市场监管不力,内部控制疏漏以及其它各种原因的普遍存在,致使金融犯罪活动也日趋猖獗。因而研究金融犯罪的特点及其侦对防策以更好地为打击这类犯罪提供参考。因此,我们需要从理论上系统地研究探讨这个问题,并找出其发生和发展的规律。 关键字:金融秩序金融犯罪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由此可见,金融市场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及其重要的地位,对国民经济具有“造血机能与血液循环机能”。因此,我们必须有效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维护金融秩序。首先要求我们对金融犯罪作出界定。那么,什么是金融犯罪呢?所谓金融犯罪,就是指行为人在货币资金的融通过程中,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从事融资活动,破坏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金融犯罪的主要表现为破坏金融秩序、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和危害程度严重。金融犯罪有广义狭义之分,前文所述的金融犯罪即为狭义的金融,而广义上的金融犯罪,除了包括狭义的金融犯罪外,还包括与金融有关的所有其它犯罪,如抢劫、盗窃金融机构的犯罪行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犯罪、走私伪造的货币、金融电脑犯罪等等。从我国来看,在1997年3月修订的刑法典中,金融犯罪包括两部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这样的划分突出了金融秩序本身的重要性,符合金融犯罪的行业特点。绝大多数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都具有欺诈的性质,任何金融诈骗犯罪也都同时破坏了金融秩序。 一、金融犯罪的现状 金融是整个社会经济的核心,是所有经济的纽带。金融业不仅是物质财富的集散地,而且是各类风险的盈利机会的聚集地。金融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巨大影响最用及本身的高风险性决定了金融犯罪危害的严重性。金融业作为信贷收支、外汇收支、现金收支、会总结中心和分配渠道,金融机构一旦出现巨大损失,或者不堪承资产损失而被迫倒闭时,势必导致与之相联系的“支付链条”中断,对其他相关金融机关及工商企业产生巨大冲击。金融风险已成为一种系统风险,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契约和商业活动的局部风险。2007年上半年我国共发现金融犯罪案件179件,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51件;累计处理直接作案人员216人,追究案件相关责任人1132人,其中442人被追究领导责任。这种种金融犯罪不仅造成金融机构和相关经济主体的物质、财富上的损失。而且会引发非物质性的危害结果,如市场准入方面的混乱,金融的机构之间的无序竞争,金融机构的信誉危机,公众对金融监管机关或币值、汇率稳定的信任危机,甚至导致国家的政权危机。 二、金融犯罪的成因 金融犯罪作为经济领域的一种特殊犯罪类型,成因非常复杂。对金融犯罪而言,其产生既有犯罪人本身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客观原因。金融犯罪得以产生的主要因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先说犯罪人方面的原因,从理性犯罪学理论的角度出发,认为金融犯罪行为的产生是行为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即犯罪人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金

中国金融大变革

中国金融大变革 金融体制改革加速进行时 * 西方国家经济仍飘摇动荡,中国政府则着眼于在未来3-5 年内推动改革全面加速 * 利率市场化推进有望加快,债券市场规模将增加一倍... * ... 人民币在五年内可能成为完全可兑换货币 提要 西方经济疲弱仍在持续,市场将目光投向中国并密切关注决策层刺激经济的政策举措。未来一段时间,有望看到财政和货币稳增长的政策努力持续,并拉动经济温和回暖。关注短期政策波动之余,更应注意到金融领域的一系列改革正加速推进。预计明年年初上台的新一届政府领导人金融领域的改革进程表中将包括银行体系改革、发展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开放以及人民币可兑换几个方面,推进的速度可能超出大多数人的预期。这一变化一方面可以提高资本配置的效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为正在形成的中产阶级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获取更高收益并进而促进消费,为经济增长从投资向消费转型并提升潜在增长速度创造条件。 本报告分析了未来三到五年可能的改革推进路径。金融领域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推进过程中的波动和曲折在所难免。在这一过程中,吸收借鉴他国历史经验及教训无疑有助于少走弯路。 从银行到债券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问题的累积迫使决策层加快发展以债券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渠道。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从农村向城市的人口转移催生了巨大的基础设施(铁路、公路、桥梁等)投资需求。超过50%的国民储蓄率决定了资金并不成其为问题。但长期融资工具的匮乏意味着基建投资项目的融资不得不过度依赖银行贷款,并因而造成了项目周期长期性与银行贷款短期性之间的错配。要解决这一错配,适应未来城市化需求,债券市场的发展亟待加快。在推出了市政债及高收益债试点之外,企业债发行提速。给定未来十年总计约20-30万亿人民币的城市化基建投资需求以及金融十二五规划将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至15%的目标,预期市政债及企业债规模可能在未来五年扩大一倍。当然,发展债券市场的过程中也存在巨大的挑战:如何将相互割裂的几个债券市场一体化并对发行统一监管以及建立健全的市场制度框架对提高市场效率至关重要。此外,允许国际金融机构更多参与将有助于提高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债券市场的发展反过来也将刺激银行业更多关注中小企业及消费者的融资需求。温州金融改革试点对于探索贡献我国GDP的65%、就业的80%以及税收50%的中小企业未来融资效率将做出有益探索。 利率市场化 央行今年6、7月份连续两次扩大贷款利率浮动下限意味着利率市场化进程有所加速。目前主要商业银行重组上市基本完成,市场化改革有所深化。鉴于非国有部门占投资比重已近60%。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时机成熟,也对资本市场的深化意义重大。

关于中国网络金融欺诈的研究:苏州地区案例调查与分析

Service Science and Management 服务科学和管理, 2014, 3, 59-65 Published Online August 2014 in Hans. https://www.360docs.net/doc/6215617557.html,/journal/ssem https://www.360docs.net/doc/6215617557.html,/10.12677/ssem.2014.34B009 A Study of Online Financial Fraud in China: Case Study and Analysis cross Sectors in Suzhou Yan Sun, Chenyao Hong, Yiyu Wang, Fangzhou Wu, Xinyao Wang, Hechen Yan, Hong Kuang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chool, Xi’an Jiaotong-Liverpool University, Xi’an Email: Yan.Sun@https://www.360docs.net/doc/6215617557.html, Received 30 April 2014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financial fraud during recent years, focusing on the typical and new cases related wit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fraud that occurred in Suzhou, Jiangsu Province. The paper has made deep researches of the factors of frauds which are typical and gen-eral. It proposes solutions in terms of the electronic trading system, the customer individual cog-nitive-behavioral, laws, regulations and the network platform security. Keywords Financial Fraud, Online Payment Security Risks, Network Security, Case Study, Suzhou, China 关于中国网络金融欺诈的研究:苏州地区案例调查与分析 孙研,洪辰瑶,王亦宇,吴方舟,王心瑶,闫赫辰,匡泓 中国西安交通利物浦大学国际商学院,西安 Email: Yan.Sun@https://www.360docs.net/doc/6215617557.html, 收稿日期: 2014年4月30日 摘要 本篇论文介绍了近年来网络金融欺诈频发的现状,着重选取江苏省范围内尤其是苏州市涉及网络金融诈欺的典型以及新兴犯罪案例为代表,深入剖析诈欺成因,由典型案例推广到普遍情况,从电子交易系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现状 国际审计学院2011级审计二班刘懿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总体呈向前趋势,但仍有诸多问题,诸多阻碍,若要论述我国金融体系现状,必要从原因纠起,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论述。 一.外部环境 较于大多数西方国家来说,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形成起步较晚,许多机构至今仍处于转型阶段,一些在国际组织中的应有权利也因为战争以及国家内部原因遭到极为大幅度的推迟,或者不能获得平等的待遇。 以下的例子足以说明这种情况。 国际清算银行创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也就是1918年左右,而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才得以进入该组织发光发热。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中国本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创始国之一,但由于美国等少数国家的阻挠,直到1980年4月才恢复了代表权的决定,在开始只有2.22%的投票权,经过27年的发展,中国经过增资和认购数额的调整,2007年上升至3.72%,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名列第三,可喜可贺,而美国今年来的投票值大概稳定在17%左右,也可想而知美国在当年阻挠中国进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是有一定的力度的。 世界银行(WB)主要是向成员国提供长期的优惠贷款,在某种程度上,世界银行是国家借款的一个比较方便快捷的途径,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1999年7月起,被世界银行判定已接近从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因此不再对我国提供优惠的软贷款(软贷款指的是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资本金的50%。贷款期限为25年,其中宽限期5年。贷款利率比其他商业银行同期利率下浮10%。贷款方式主要是与各级政府合作选项、建立相应融资平台和发放贷款,并由各级财政对项目实行还款担保)。我本人并不认为我国经纪水平在20世纪末就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也许同当时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国的强硬表现有关,不知是国际组织出现错觉还是借题发挥。 各大国际金融机构在发展世界经济和区域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诸如,组织商讨国

网络金融犯罪分析及防范

网络金融犯罪分析及防范 发表时间:2009-10-29T13:10:52.890Z 来源:《中国经济与管理科学》第4期供稿作者:韩梅[导读] 网络金融犯罪日趋严重,严重威胁了金融领域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韩梅,工作单位:河南省轻工业职工大学(现为郑州轻工业学院轻工职业学院)。河南省轻工业职工大学郑州450002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网络金融犯罪的概念及特征,探讨了我国网络金融犯罪的成因,并主要从打击、防治网络金融犯罪的法律和网络技术 两个层面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有益于我国网络金融的实践,有利于我国金融业在网络时代的健康发展。关键词:网络网络金融网络金融犯罪对策The Analysis And Prevention Of The E finance Crime Han Mei Abstract:At first,this paper analyzed 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 of the E finance,The paper has discussed the causes of the E finance crime,The paper has offere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from the aspects of law and network.To benefit the practice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na s E finance industry is the paper s purpose. Keywords:NetworkE financeE finance crime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4-0120-02 近年来,网络金融犯罪日趋严重,严重威胁了金融领域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我国网络金融犯罪无论在规模还是在种类上都在扩张,且手段智能化高、隐蔽性强。因此,应认真研究网络金融犯罪,探讨防范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的相应对策,使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1.当前网络金融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1.1当前网络金融犯罪的情况。近几年利用计算机犯罪的案件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犯罪数额趋大、危害性增大。据统计金融领域的计算机犯罪占整体计算机犯罪的61%,平均每起金额都在几十万元以上,最大的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我国95%上网的网管中心都遭到过境内外黑客攻击或侵入,其中银行、证券机构是黑客攻击的重点。从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查处的涉网金融犯罪案件看,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 1.1.1非法入侵网上银行信息系统。据统计,网络攻击对象为金融信息系统的占重点领域信息系统攻击案件总数的30%以上。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黑客软件、病毒、木马程序等技术手段,攻击网上银行、证券信息系统和个人主机,改变数据,盗取银行资金,操纵股票价格,危害极大。 1.1.2利用“网络钓鱼”的方式。目前,大量不法分子利用“网络钓鱼”犯罪手法发布虚假信息,建立假冒的银行、证券网站,骗取用户账号、密码实施盗窃,或大量发送携带木马病毒的电子邮件,截取用户账号和密码,进而窃取受害人资金,对网上金融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1.1.3网络洗钱活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从事洗钱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分子获取被害人的银行账号和密码后,往往通过网络电子商务购物等方式洗钱,以达到牟取不法利益的目的。而且,借助全球庞大的金融电子网,洗钱行为往往很难被发现。 1.2网络金融犯罪的特点。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金融犯罪具有以下一些独特的特点: 1. 2.1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金融犯罪。在网络金融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网络金融犯罪主体中年青者占较大的比例与年轻人对网络的情有独钟的特有的心态有很大的关系,从年龄结构上分析,作案人主要是单位内部的计算机操作、复核和系统管理人员,其中20岁~35岁的年轻人占90%以上。 1.2.2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网络金融犯罪是一种高技术的智能犯罪,犯罪分子主要是一些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专业研究人员或对计算机有特殊兴趣并掌握网络技术的人员,他们大多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的功能与特性,又洞悉计算机及网络的缺陷与漏洞。只有他们能够借助本身技术优势对系统网络发动攻击,对网络信息进行侵犯,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1.2.3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为各种网络金融犯罪分子提供了日新月异的多样化,高技术的作案手段,除了较常见的通过入侵网络金融系统获取信息进行诈骗外,在金融电子化、网络化条件下,犯罪分子还创造出各种别出心裁的手段,如搭线窃听。 1.2.4犯罪的互动性、隐蔽性高。网络金融犯罪很多时候都是利用工作之便作案占据有利的客观环境,因需要破译密码和进网程序,网络金融犯罪筹划阶段一般较长。但是,一旦进人系统网络,一项犯罪指令,只须用秒来计算。它具有瞬间性,不露痕迹,容易毁灭证据。由于此类犯罪作案时间短、手段隐蔽、专业性强,给预防和取证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使犯罪分子得不到及时、有力地惩处。 1.2.5犯罪成本低,作案工具简单。相对于传统的金融犯罪,网上金融犯罪具有成本低、易实施、风险低等优势,犯罪分子只需支付较少的上网费、租赁或制作网页费用、软件工具购买费和租赁服务器的费用就可以实施犯罪,并且获利数额巨大,犯罪手段隐蔽,不容易被发现,因而成为犯罪分子青睐的一种作案方式。 2.网络金融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涉网金融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2.1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内控制度松懈。一些金融机构的计算机技术力量相对薄弱,操作人员严重缺乏,造成人员缺岗、分工不明。如操作人员不按规程加设口令、密码或口令、密码不注意保密,主机控制台密钥不按规定保管,计算机打印出来的各种原始表证不注意妥善保管,损坏、报废凭证账表不按规定销毁,随意丢放。这种不按操作规程,忽视安全防范工作,警惕性不高的直接后果,就是留下了犯罪隐患。 2.2网络技术发展很快,为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手段。新的网络技术的出现促进了信息网络应用与发展,但也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成为犯罪工具。近年来,以窃取银行账号、密码和个人信息,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木马和间谍软件工具迅速增多,而且简单易用,成为实施入侵攻击的主要工具。 2.3犯罪成本较低,实施容易。相对于传统的金融犯罪,网上金融犯罪具有成本低、易实施、风险低等优势,犯罪分子只需支付较少的上网费、租赁或制作网页费用、软件工具购买费和租赁服务器的费用就可以实施犯罪,并且获利数额巨大,犯罪手段隐蔽,不容易被发现,因而成为犯罪分子青睐的一种作案方式。 3.防范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的对策建议

中国金融机构体系发展的进程

中国金融机构体系发展的进程 一、中国“大一统”金融体制的初步形成 1948年12月1日,在解放区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于当日开始统一发行人民币。解放后按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同时成立人民保险公司,农业合作银行和信用合作组织。对于接管的金融机构分别进行改组,官僚资本银行根据情况直接并入中国银行或继续营业,其中,中央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蓄金汇业局和中央合作金库及国民政府省市银行全部并入中国人民银行。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则进行改组,私股权益被保留,官股没收,分别成为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专门经营外汇业务和工矿交通事业长期信用业务的专业银行。而1952年后,在华外国银行只剩下汇丰和渣打两家英国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通过逐步收兑各解放区货币,清理国民政府的金圆券,禁止外币流通等措施,建立起了独立和统一的货币制度。 1952年,国家又对继续营业的私营金融业率先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成立了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办理私营工商业存贷款业务的专业银行。同时,中国银行从独立经营改变为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外业务局合署办公,交行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由财政部领导,撤销了农业合作银行,农村合作社由中华合作联合总社华贵中国人民银行领导。 这样,到1953年开始实施“一五”计划时,一个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领导和经营管理的金融体系逐步建立起来。 二、“一五”时期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1952年年底,国民经济恢复阶段结束时,中国共产党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根据这一路线,国家制定了“一五”计划,而中国金融体制以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为指针,发展适合当时经济环境发展所需要的路子。 这一时期,为了适应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金融部门建立了集权式的统一的银行体制和信用制度。在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金融领域也开始建立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从1953年起,国家在基本完成对私营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银行的国有化,并对金融业务实行非常严格的计划管理。这一时期的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纵向的信贷管理体制,对信贷资金实行“统存统贷”的管理办法,这是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基本金融制度即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 这一时期的主要变迁是将公私合营银行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体系,撤销各大行政区中国人民区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的再建立及其撤销等等。在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农村金融管理局,管理全国农村金融业务,随着农业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的发展,到1956年基本实现农村信用合作化。至此,中国“大一统”金融体制初步形成。 当时,为了加强对资金的计划分配,集中信用于国家银行,推行包括托收承付结算在内的一成套银行结算制度,信托基本消失,取消了企业间的商业信用,建立集中管理的货币投放回笼计划制度,建立现金出纳计划制度,加强了对货币发行的管理。此外还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利率管理体制和高度集中度外汇管理制度。 三、“大跃进”及其后期计划金融体制的强化

最新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问题分析

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问题分析 由于加入WTO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 ,中国金融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问题分析的论文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我国在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遭到了宏大影响。如爲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商机,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环境,推进了我国金融变革,进步了我国金融的素质和竞争力,推进了我国金融的国际化进程等。但也使我国金融行业面对体制、客户与人才监管方面的竞争。可以看出,出世不只给我国经济带来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应战。对此,我国金融变革必需要做好一系列预备以应对这一场面。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金融信息化;金融压制;人才流失 一、中国金融现状 在世贸框架下,中国金融行业的变革和开展紧迫性剧增。这其中的重点次要是中国金融不断以来就存在一些成绩,而国际金融行业的对外开放也存在成绩。在此之前中国金融存在着许多严重成绩和缺乏之处。现如今中国金融市场片面开放,国外金融机构也大举进入中国,我国金融业将不可防止空中临宏大的压力。在这种机遇与应战并存的场面下,中国金融业只要放慢变革和开展步伐,才干处理这一成绩。 二、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中国金融遇到的成绩 2.1金融信息化的历程 (1)平安性。金融电子化的进程中次要需求应对的成绩之一就是平安性。普通状况下,客户对业务平安性的要求次要包括:完好的电子信息,即用户收到的信息

与对方收回的信息要完全相反,在网络运输进程中没有遭到删除改动。电子信息的失密性,在信息传输进程中使信息无法被第三方获取,这亦是非常重要的。发送信息的单方身份的精确性要失掉保证,必需是单方亲身发送的,身份验证是一个很重要的成绩。(2)法律规章制度。在金融电子信息化的进程中,传统的金融法律曾经不能顺应如此复杂的场面了,已经的手写票据如今已变成需求数字签名之类的来验证身份。电子凭证码、电子印鉴、领取密码等网络概念应运而生,要想这些新概念可以合理合法的运用在生活当中,相关的法律必需出台,否则我们无法停止正常的金融操作,这个成绩我国无法逃避。 2.2控制过度的金融压制 在变革开放之前,我国出现典型的金融压制,次要表现爲金融机构全部国有化、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手腕被完全控制,汇率不一的成绩临时存在,与国际金融市场没有半点交流。变革之后,此类状况失掉改善,但却没有完全解脱金融压制。(1)信贷控制。信贷规模的控制是信贷控制的次要表现。地方银行取消了限制之后,将其改成指点性方案,但是在国际的专有银行照旧运用之前的规模控制,所以中国银行的信贷规模控制效果并不良好。好在目前的中国曾经取消信贷控制,毫无疑问,这将是中国在金融市场化的路途上迈出的关键性的一步。(2)利率控制。在能否控制利率方面,失掉的答案是一定的。但是重点是采用什麼措施控制,而操作控制的方式是硬性还是软性呢?自古以来的经历标明,但凡硬性操作控制最初都会发生压制。说究竟还是软性操作控制效果好。我国的价钱变革曾经是最好的证明。实践上,不论盲目性怎样样,如今利率的控制曾经逐渐走向正轨。城乡信誉社(城市已更名爲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在一定范围之内完成利率浮动,银行同业的借贷市场利率也曾经完全开放,这是价钱双轨制的完满表现。

法学论文 浅谈互联网金融犯罪

XXXX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浅谈互联网金融犯罪 院系名称:XXXX学院 专业:法学 学生姓名: 学号: 123456789 指导老师:

XXXX大学教务处制 2018年3月1日 中文摘要 互联网金融正在以飞快的速度改造着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日新月异的创新与变革带来了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的金融风险。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及防控措施,对于健全和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管理机制,发挥互联网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良性促进作用是十分必要的。本文研究目的在于为互联网金融犯罪防控提供理论依据以及提供一套完整的政策建议。 为此,本文运用比较研究方法,通过对比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对比我国互联网金融与国外其他国家互联网金融,明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并运用博弈模型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政府监管部门、互联网金融平台、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博弈,揭示了犯罪防治的必要性。 通过研究,本文发现我国互联网金融具有金融服务的普惠化、交易成本的最小化、大数据的核心化、传统商业银行的后台化等特点,而互联网金融犯罪具有犯罪主体智能化和年轻化、犯罪成本低、风险小、犯罪隐蔽性较高、巨大的社会危害性等特征。近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呈现上升趋势,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防治仍然存在国内法律法规涵盖面远远不足、监管体系归属难以界定、科技风险监管手段相对落后、监管政策和措施存在漏洞、监管引导不到位等问题。 本文通过所构建的监管部门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博弈模型和互联网平台与平台消费者之间的博弈模型,从动态上把握监管部门、互联网金融和平台消费者之间在防范互联网金融犯罪问题上的利益关系,从理论上说明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或者惩罚力度,可以起到促进互联网平台自我约束,减少社会公众利益的损失的作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加大对消费者的审查或者惩罚力度,可以起到保障互联网平台利益,减少犯罪发生的作用。此外,为了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进行防治,本文提出引入专家参与立法、加快立法速度、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相关立法,填补法律空白,并建立一支专业的互联网警察队伍,提高侦查技术,加强企业监管,解决技术漏洞,加强国际间的协作与交流等建议。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犯罪,博弈,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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