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毒性中药材管理制度

最新毒性中药材管理制度
最新毒性中药材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目的加强对毒性中药材的监督管理,防止毒性中药材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药

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95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等四部委公布了28种毒性中药材品种制定本规定。

2.范围麻醉药品、毒性中药材特殊管理药品购进、储存、销售、运输全过程的管理,特殊药品安全

管理。

3.特殊管理药品指麻醉药品、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

3.1麻醉药品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

成麻醉药及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3.1.1麻醉药品品种:醋托啡、乙酰阿法甲基芬太尼、醋美沙朵、阿芬太尼、烯丙罗定、阿醋美沙朵、

阿法美罗定、阿法美沙朵、阿法甲基芬太尼、阿法甲基硫代芬太尼、阿法罗定、阿尼利定、苄替啶、苄吗啡、倍醋美沙朵、倍他羟基芬太尼、倍他羟基-3-甲基芬太尼、倍他美罗定、倍他美沙朵、倍他罗定、贝齐米特、大麻与大麻树脂、氯尼他秦、古柯叶、可卡因*、可多克辛、罂粟秆浓缩物*、地索吗啡、右吗拉胺、地恩丙胺、二乙噻丁、地芬诺辛、二氢埃托啡*、双氢吗啡、地美沙朵、地美庚醇、二甲噻丁、吗苯丁酯、地芬诺酯*、地匹哌酮、羟蒂巴酚、芽子碱、乙甲噻丁、依托尼秦、埃托啡、依托利定、芬太尼*、呋替啶、海洛因、氢可酮、氢吗啡醇、氢吗啡酮、羟哌替啶、异美沙酮、凯托米酮、左美沙芬、左吗拉胺、左芬啡烷、左啡诺、美他佐辛、美沙酮*、美沙酮中间体、甲地索啡、甲二氢吗啡、3-甲基芬太尼、3-甲基硫代芬太尼、美托酮、吗拉胺中间体、吗哌利定、吗啡*、吗啡甲溴化物及其它五价氮吗啡衍生物、吗啡-N-氧化物、1-甲基-4-苯基-4-哌啶丙酸酯、麦罗啡、尼可吗啡、诺美沙朵、去甲左啡诺、去甲美沙酮、去甲吗啡、诺匹哌酮、阿片*、羟考酮*、羟吗啡酮、对氟芬太尼、1-苯乙基-4-苯基-4-哌啶乙酸酯、哌替啶*、哌替啶中间体A、哌替啶中间体B、哌替啶中间体C、苯吗庚酮、非那丙胺、非那佐辛、非诺啡烷、苯哌利定、匹米诺定、哌腈米特、罂粟壳*、普罗庚嗪、丙哌利定、消旋甲啡烷、消旋吗拉胺、消旋啡烷、瑞芬太尼*、舒芬太尼*、醋氢可酮、蒂巴因*、硫代芬太尼、替利定、三甲利定、醋氢可待因、布桂嗪*、可待因*、复方樟脑酊*、右丙氧芬*、双氢可待因*、乙基吗啡*、尼可待因、尼二氢可待因、去甲可待因、福尔可定*、丙吡兰、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注:1.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2.品种目录有*的麻醉药品为我国生产

及使用的品种)

3.2毒性中药材: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线、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

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红娘虫、青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闹阳花、生天仙子、雪山一支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3.3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第二章特殊药品管理组织、人员和管理职责

1.目的:明确公司各组织、各相关岗位人员,和在特殊药品经营管理方面的职责。

2.范围:毒性药品管理组织、人员管理要求及职责。

3.制度

3.1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

3.1.1公司专人具体负毒性中药材的采购、储存、出库、销售。

3.1.2公司应指定人员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相关工作等人员由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3.1.3毒性中药材管理人员、验收人员、运输人员每年应进行特殊药品管理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时间不少于10小时,培训情况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3.1.4毒性中药材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不符合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要求的不得从事特药管理工作。

3.2管理职责

3.2.1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殊管理药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特殊药品经营和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3.2.2质量管理部、质管员

3.2.2.1负责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过程进行监督。

3.2.2.2会同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特殊药品管理安全评价。

3.2.3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职管理人员:

3.2.3.1负责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采购、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对特药储存安全负责。

3.2.3.2负责对公司的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电子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进行管理。

3.2.3.3负责特殊管理药品出入的安全,防止特殊管理药品在库区内丢失或被盗,负责特药电子监控设施日常管理。

3.2.4综合管理部:对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过程的安全负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安全评价活动。

第三章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进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进管理。

2.范围: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进。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采购。

4.制度

4.1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从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定点生产企业购进毒性中药材,并索取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证明文件。需要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毒性中药材的,应按照《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购进。

4.2购进药材时,应向供应商索要加盖该企业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报质量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进。

4.3购进药材时,应索取供货企业业务人员的有效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查看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已开展业务人员资格认定的地区的业务人员还应提供岗位资格证书。

法人委托授权书应为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应与销售人员的业务活动时间、业务范围一致,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应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内容一致。

4.4供货商质量审批同意后,方可与供货方签定购货合同。

4.4.1购销合同的签定人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并经销售人员资格审核的人员。

4.4.2签定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内容完整规范,详细写明包括质量要求在内的各项条款。

签定药品购销合同必须明确如下质量条款:

a.药品质量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b.整件产品附产品合格证;

c.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d.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批次检验报告复印

件;附与药品包装标示的内容一致的药品清单。

e.购进进口(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生产的药品)药材,供货方应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字样,并加盖抽样单位的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f.国家规定批签发生物制品,供货方应提供批签发证明材料。

4.4.3采购部门建立合同档案,凡合同及有关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文书、电话记录、电传等均须归入档案保存。

4.4.4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批按照《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首营品种质量审批管理制度》执行。

5.支持性文件

5.1《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首营品种质量审批管理制度》及相关表格。

第四章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验收管理。

2.范围: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验收。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验收。

4.制度

4.1特殊管理药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4.2验收特殊药品按一般药品严守规定进行外观和包装的质量检查。

4.3成批进货的原箱,在原包装完整的前提下开箱验收到最小包装,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验收。如出现原箱短少或破损,由验收人写出验收报告,报质管和业务部门经理签字盖章后,连同原箱向供货单位索赔。

4.4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5.支持性文件

5.1《特殊管理药品验收记录》

第五章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储存与养护

1.目的:规范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储存、养护管理。

2.范围: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储存、养护。

3.职责:

3.1药材公司:负责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储存和养护工作。

4.制度

4.1储存的设施设备:储存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仓库必须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专库,库房牢固无窗,安装双层钢制防盗门和监视器,监视设备24小时使用,并可回放至少10天的监控录像,精毒性中药材专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消防和报警设备齐全良好,与公安110系统联网。其他应符合药品仓库的基本条件。

4.2库区应昼夜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3非保管人员和未经允许的人员禁止进入仓库,仓库有非保管人员进入时,应由保管人员在场。4.4精毒性中药材实行专人、专帐、双人、双锁管理,不允许差错,建立收支帐目,按季度盘点,保证帐货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4.5参照公司《药品保管管理制度》和《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养护操作程序》对药品进行保管

和养护。

5.支持性文件

5.1《药品保管管理制度》

5.2《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养护操作程序》

第六章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销售和出库管理

1.目的:规范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销售和出库管理。

2.范围: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销售和出库。

3.职责:

3.1仓储部:负责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销售、出库复核工作。

4.制度

4.1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照批准的供药责任区域进行销售。

4.2应建立相应医疗机构的供药档案,内容包括《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复印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药品采购明细”,采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

4.3销售毒性中药材时,应当核实客户的资质文件、采购人员身份证明,无误后方可销售。

4.4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应认真核对印鉴卡内容和签字、盖章等印鉴,签字笔体和印章式样必须与备案一致,否则不得销售,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向集团公司或者药监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4.2.3应按供药计划量销售,不得超量。

4.2.4销售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时如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暂停销售,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批准后方可继续销售。

4.3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得使用现金交易。

4.4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出库应由双人同时复核,仔细核对数量,检查质量状况,双人签字。4.5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退货:一般不允许退货。特殊原因需要退货时应同时交回麻醉药品空安瓿更换,并建立剩余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销毁记录。

5.支持性文件

5.1《特殊药品出库复核记录》

第七章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运输管理

1.目的:规范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运输管理。

2.范围: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运输。

3.职责:

3.1仓储部:

3.1.1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押运工作。

3.1.2负责办理《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运输证明》。

3.2仓储部:负责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运输工作。

4.制度

4.1运输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毒性中

药材、中药饮片运输证明》(简称运输证明)。运输证明有效期1年(不跨年度)。运输证明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应重新办理。运输证明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让、转借。

4.1运送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驾驶员必须两年以上驾龄,持证上岗,并经过运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运输工作,保持相对稳定。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2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用封闭式运输车运输,车况良好,应使用双锁。

4.2接到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运送任务时,必须先明确送货地点、行车路线和联系人电话地址。装车时,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所装物资的票据相符,装好后检查是否牢固可靠,应使用双锁锁好车门。

4.3应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运输,有二人专人押运,中途不应停车过夜,不得办理其他事务,必须直接运到客户所在库房。在运输途中司机要做好防晒防雨工作,不准疲劳驾驶,严格执行驾驶行车条例,并随时注意检查货物安全,不得中途改道、捎私货,不得和其它货物混装。不得隔夜运输,严防丢失。委托运输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托运,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案。

4.4交付时双方验货无误后办理有关交付手续,并要求买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字认可。回执单按照销售票据的规定进行保管。

5.支持性文件

5.1《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运输记录》

第八章不合格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不合格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控制管理,防止流弊。

2.范围:不合格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

3.职责:

3.1药材公司: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负责销毁不合格品。

3.2质量管理部:监督不合格品管理,监督销毁。

4.制度

4.1对过期失效、残破等不合格品应进行控制性管理,在库房的不合格专区或专柜内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淆。

4.2残破的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应保留原包装。

4.3报损销毁不合格品,应按照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控制程序》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4.4销毁不合格的精麻药品时,应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保存相关管法律文书。

5.支持性文件

5.1《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5.2《不合格药品控制程序》

5.3《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

5.4《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

第八章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安全管理

1.目的:规范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评价机制。

2.范围: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药材公司:负责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库房内部安全管理、存储、押运工作;定期会同其他部门

进行安全评价。

3.2仓储部:负责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运输安全;定期会同其他部门进行安全评价。

3.3质量管理部:定期参加安全评价工作。

4.制度

4.1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实行管理人员、保管人员、运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实行专库、专人、专账管理,库区全天候监控,专车运输,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货物交接做到点对点、门对门,保证储存运输期间的货物安全。业务活动中严格遵守经营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审核客商的合法资质,按计划销售,发现异常时应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批准后方可销售。

4.2库区安全管理

4.2.1库区实行门卫24小时值守,非本单位车辆实行出入库登记制度。

4.2.2毒性中药材仓库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监视器安装在监控室,有监管人员负责监查。

4.2.3毒性中药材仓库视频至少能回放10天,毒性中药材管理人员应每10天做回放检查,发现工作异常、人员异常出入库等非正常情况作好记录,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4.2毒性中药材如遇被盗或丢失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当地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3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报残:对过期、损坏等质量不合格的特殊管理药品应登记造册,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监督销毁,并做好相关记录,妥善保存法律文书。

4.4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评价制度

4.4.1公司毒性中药材安全评价小组由公司经理任组长,质量负责人任副组长,综合管理部、质量管理部、销售部门、采购部门、仓储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及特药专管人员为组员。

4.4.2检查频次: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和评价,安全员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评价和检查应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纠正,制定预防措施,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4.4.3进行安全评价,应制定安全评价活动计划,内容包括时间安排、参加人、评价内容等。

4.4.4安全评价检查内容。毒性中药材安全管理的检查内容包括:

a.特药购进、销售安全情况:是否有无手续、手续不全的购销行为,是否有未按批准的计划销售

的行为,是否有异常超量的销售;

b.安全办公落实情况:业务经营使用的计算机使用是否安全;

c.毒性中药材仓库现场管理情况:库区安全管理状况,监视、报警系统设备状况,安全保卫制度

执行情况;

d.安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情况: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查、保养、检定,设备状况是否良

好;

e.防火及消防器材管理情况:消防器材是否齐备,灭火器等是否按期检定,保管人员是否能够正

确使用消防器材;

f.专用运输设备安全状况

g.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h.其它有关安全工作情况

4.4.5安全评价结束后由评价小组汇总情况,出具安全评价报告,明确安全管理现状,和存在的安全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4.4.6召开安全评价总结会议:全面安全评价检查后,应召开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评价会议,公布安全评价报告。指定责任部门、规定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安全检查情况报告应上报上级领导递交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4.4.7安全评价小组应跟踪检查验证整改情况是否达到标准并做好记录。

5.支持性文件

5.1《麻醉药品专库监控回放记录》

5.2《报警设备巡检表》

第九章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设施设备管理

1.目的: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设施设备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2.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设施设备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库房内部设施设备管理。

3.2仓储部: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运输设备的管理。

3.3质量管理部:负责库区安全管理和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

4.制度

4.1中药材、中药饮片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一般性设施设备和安全设施设备。

4.2一般性设施设备包括:计算机、无线射频终端设备、地垫、温湿度监控设备、温湿度调控设备、虫害控制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备等。一般性设施设备的管理参照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执行。4.3.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安全设施设备包括:110联网报警器、监视视频显示器、监视器、灭火器。

4.3.1中药材、中药饮片报警器主机及显示器等安防设备应固定于可直接进行防盗和实时显示的位置。报警器应与门卫值班室相连。值班室警卫人员负责日常的监控、管理,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报警器、显示器不能正常使用,警卫人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告知特药专管人员进行检修。

4.3.2报警器开启时间:日常仓库报警器的上防、撤防均由特药专管人员负责。节假日全天上防。库区内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报警器开启时间的,由特药专管人员通知警卫人员,并做好文字记录。

4.3.3门卫值班室应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脱岗、空岗。如有报警,警卫人员应该立即确定地点,前往现场查看,同时立即通知特药专管人员,如情况严重可直接报警。

4.3.4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实施监控设备由特药专管员负责按照安防设备维护的要求每两周维护检查一次,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不能正常使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本公司领导,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修。

5.支持性文件

5.1《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5.2《中药材、中药饮片报警器、监视器检查记录》

中药经营管理制度

中药经营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中药(包括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质量和保障人们使用中药有效。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3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3条。 3、适用范围:企业中药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销售。 4、责任: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员、养护员、采购员、保管员和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中药的采购: 5.1.1 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入中药。 5.1.2 所购中药应有包装,包装上除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等内容外,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还应有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1.3 购进进口中药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1.4 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2 中药的验收 5.2.1 验收员根据质量标准对中药进行品名、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级、外观质量、批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等逐项验收。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

还应标明批准文号。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2.2 检查中药包装的完整性、清洁度。塑料袋装的饮片检查是否密封完好,有无水汽、霉变等或其它污染。 5.2.3 对中药进行纯净度检查,杂质的含量应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 5.2.4 对中药的外观性状进行鉴别,看形状、大小、色泽、表面特征、质地、断面特征及气味等是否与真品相符。 5.2.5 应着重检查中药的含水量,保证含水量在安全范围内。 5.2.6 出现虫蛀、发霉、泛油、变色、气味散失、风化、潮解溶化及腐烂等现象应判定为质量不合格。 5.3 中药销售 5.3.1 中药配方营业员在配方时应思想集中,严格按处方要求核对品名配药、售药。 5.3.2 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5.3.3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 5.3.4 审方工作由具有中药师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审方主要把握处方有无配伍禁忌、超剂量用药,有无孕妇、婴幼儿和高龄老人的禁忌药等,如确属病情需要超常规使用,必须由处方医师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百度文库)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目录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二)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三)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四)中药质量的控制与监测措施 (五)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 (六)中药饮片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七)中药饮片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八)中药饮片调剂管理制度 (九)中药饮片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十)煎药室管理规范 (十一)煎药室操作规范 (十二)煎药室工作制度 (十三)煎药室设备标准化操作程序 (十四)中药急煎制度 (十五)煎药室质量控制监测制度 (十六)煎药质量控制措施 (十七)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一、为科学、规范地管理本院的中药饮片,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二、本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院长为中药饮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药剂科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全院建立健全中药饮片质量监督体系,各临床相关科室有专人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药剂科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质量。 四、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人员、医院职工及患者,如果发现中药饮片质量问题,有权直接向医院领导或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反映,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故干涉和打击报复。 五、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对领取和存放的中药饮片进行清理、检查以防发生变质失效。 六、药剂科在院长和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供应工作。药剂科应严格遵守与中药饮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把中药饮片质量关。 七、做好饮片购销的资质认证工作,合法规范地购进中药饮片。 八、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入库验收制度。入库时应对中药饮片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库。 九、中药饮片库房应具备与中药饮片性质相适应的存储设备、设施,如冷藏、防冻、避光、防潮、通风、防鼠、防虫等。 十、中药饮片的出库遵循先进先出、后进后出、近期先用、远期后用的原则,严格按效期管理中药饮片,防止过期失效。 十一、中药饮片调剂人员、煎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中药饮片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工作。 (二)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一、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

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二、建设内容 (一)种植区域布局工程 根据宁夏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结合园区实际,将园区按照设计功能进行布局划分,具体划分为六大种植片区: 1、主打品种培育区:以展示筛选培育的主打品种黑枸杞、黄枸杞、甘草、银柴胡、小茴香、板蓝根、香草籽、黄芪、黄芩、大黄、地黄、秦艽、柴胡、红花培育为主,进行种植方式、管理等对比试验,编写形成规范化种植技术规程; 4、引进品种试验区:以引进外省区药用植物适应性试验为主, 如西洋参、新疆红花、四川贝母、浙江菊花、云南三七、安徽山药等; 5、林药间作示范区:在乔木树下及四周间作药材,探索、推广 林药间作的最佳品种,以宁夏优势品种牛蒡子、柴胡、板蓝根、防风、款冬花、月见草、菟丝子等为主; 6、药用花卉展示区:重点展示既有景观效应又有药用功效的花卉,品种以芍药、牡丹、百合、剑兰、菊花、玫瑰花、薰衣草、山 茶等为主。 (二)园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在保留园区原有道路的基础上,以六大功能区的区域布局为界,用2米宽的小道隔开,增加层次感和立体感。所有道路两旁依据地 形路况栽植花色鲜艳、花期较长的药用花卉,形成花环和花带。栽 培的品种以板蓝根、荷兰菊、牡丹花、玫瑰花、金鸡菊、石竹、百合、地被菊、马兰花、剑兰等为主。同时,在园区主干道可以铺设

刻有中华传统回药中药名称及古代诗人对中草药的名诗名句为内容的路石,烘托造景,提升档次。 (三)标牌规划 为提升档次,增加美感,达到坚固耐用目的,将原有药材标牌全部改换为水泥立柱,上面用大理石刻字加以说明,统一用黑底红字,整齐划一,丰富园区内容。6个分区大牌采用树桩或山石造型水泥碑牌,以不同造型加以区分。 (四)门景区规划 (五)展厅工程 1、一层为“宁夏同心县中药材展示大厅及中药材电商物流交易大厅”,面积500平方米,内设中药材品种展示区及药用植物活体标本,丰富展厅内容;制作仿古式展柜,配以立体镭射灯,提升展厅档次。 2、二层为园区管理办公区及科技研发中心500平米,配备相应的办公和值班设备,使园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4、四层为专家服务中心300平米。 三、完成时限 2017年上半年完成园区布局规划;在2017年10月前种植结束;适宜春季种植的中药材和药用花卉,要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种植任务;园区道路和花带建设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门景区基础设施、展示厅工程要在2018上半年完成。 四、项目建设用地 1、建设用地选用预旺小学10亩土地,建设办公场所和专家服务中心,中药材展厅,培训中心。 2、中药材科技园核心示范种植区及种子种苗繁育区用地流转预旺镇南塬村耕地500亩。 七星关区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中宁县人民医院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保障人们使用中药饮片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企业中药饮片的购进、储存、养护和销售 四、责任:购进部门、销售部门、仓储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负责 五、内容: 1、中药饮片的采购: (1)、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入中药饮片。 (2)、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除应有品名、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外,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号。(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2、中药饮片销售 (1)、中药配方营业员应思想集中,严格按处方要求核对品名、售药。 (2)、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3)、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按不合格药品处理制度执行。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 (5)、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6)、严格按配方、发药师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7)、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串规、串级,按规定价格算方计价,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8)、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严格复核无误后签字后可发给顾客。 (9)、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况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10)、配方营业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配,并向顾客讲清楚情况。 (11)、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12)中药饮片来料加工的场所、工具、人员符合有关卫生条件。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环节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质量管理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管理程序及质量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文件的管理。 3. 有关术语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指用于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的文件管理系统,包括一切涉及药品经营质量的书面标准和实施过程中的记录结果组成,是贯穿药品质量管理全过程连贯有序的系列文件。 4. 内容 一、中药饮片采购: 1. 为了加强中药饮片的管理,体现中药饮片防病治病的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力求做到供应及时,结合合理。 3. 供货企业必须提供合法证照及拟供中药饮片样品,签订合同必须表明质量条款、产地、等级标准等,必要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4. 中药饮片的包装应牢固,标志清楚,达到规定的要求。包装注明品名、产地及供货单位,并附药品合格标志。 5. 购进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饮片应特殊管理。 6. 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企业购进。 7. 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8. 该制未制,该炮未炮的中药饮片不得购进。 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1. 中药饮片入库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如发现有虫蛀、霉变、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现象

中药材种植及其加工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药材种植及加工项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河南圣光集团 平顶山圣光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

中药材种植及加工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名称:平顶山圣光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万亩中药材种植及加工项目 二、项目区药业发展现状 河南省药材资源极为丰富,是我国著名的中药材主要产区之一。现已查明的中药材资源共计2196种,常年收购野生、家生品种达340多种。已被列入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和河南省道地药材GAP试验示范品种的有6个,目前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河南圣光集团是平顶山地区大型医药支柱型企业,拥有3000多名员工,其旗下企业主要有平定山圣光医用制品有限公司、舞钢市三恩药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圣光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等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医疗用品、中成药、化学药品制剂,年生产、经营规模达30亿元。圣光集团致力于医药产业的发展,为了更好、更快、良性地发展,形成生产规模化、经营系列化、规范化,逐步形成集产、学、研于一体的科技型企业群。促进中药材生产向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药业产业建设步伐,促进药业科技进步,提高药业科技含量,有利于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生产力和土地利用率,圣光集团决定发展、实施万亩中药材种植及加工项目。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我国的中药材不但种类多、分布广,而且栽培历史十分悠久。我国可供药用的植物已鉴定的有5000多种,其中较常用的有500多种,需求量较大,主要依靠栽培的有250多种。目前我国发展药材种植面积已达104.2万公顷,中药材收购量约300万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民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随着药品生产规范化的发展,对中药材

中药管理制度

中药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卫生院中药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与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三、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四、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五、医院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医院采购中药饮片,检验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七、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八、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与供应方案。 九、对所购的中药饮片按照国家药品标准与省、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与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十、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十一、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检查核对批准文号。发现假冒、 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封存并报告上级部门及时销毁。 十二、中药饮片仓库应当有与使用量相适应的面积,具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及设施。 十三、中药饮片出入库应当有完整记录。中药饮片出库前,应当严格进行检查核对,不合格的不得出库使用。 十四、定期进行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十五、中药饮片调剂室应当有与调剂量相适应的面积,配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设施,工作场地、

中药材管理制度

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养护的管理。 职责:公司办公室及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制度: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储存、养护 一、为了做好中药材的养护工作,必须掌握各种药材的性质和变异特点。下面将药材分为易生虫、易乏油发霉、易变色走味、易熔化怕热、易潮解风化和失油,需要特殊保管的药材以及中药饮片等几种类型,分别介绍他们的质量检验方法和具体养护。 二、易生虫药材 (1)易生虫药材的品种很多,就其药用部份来说,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和树皮,有动物的骨、甲、皮、筋和昆虫驱体等。其所含有成分有淀粉、脂肪、蛋白质、糖类和挥发油等。由于这类药材的形状、质地和成分不同,适合于很多不同类、不同食性和生活习惯的害虫生活与栖息,各种害虫对药材的危害程序也不尽同。 如:质地松软、含糖类、脂肪较多的党参、陈皮、柏子、枸杞等,易受螟、蛾危害。 含脂肪、蛋白质较多的鹿茸、剌猥皮、蕲蛇、蜈松等,易受鲣节虫危害。 质地坚实,含淀粉较多的赤小豆、皂角、薏苡仁、芡实米等,易被象鼻虫和谷盗蛀蚀。 质地松散、含芳香挥发油较我的玫瑰花、款冬花和各种菊花,则易被谷盗、螟、蛾等多种科属的害虫危害。 药材中也有部份品种,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易生虫,如天门冬、肉苁蓉等。

(2)在储存场所潮湿,药材吸潮变软后、才易生虫;白扁豆、白果、榧子等外壳坚硬,甘草等,如果存入时间过久,并在温、湿度适于害虫早生长时,才易引起虫害。 (3)易生虫药材中的某些品种,在不同的情况下也还会泛油、发霉变质,因此,要保管好这类药材,不受虫霉的危害,首先必须了解这些药材的性质,摸清发生害虫以及质量的规律,然后才可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治。(4)有些易生虫药材,在入库验收时虽没有发现害虫,但在贮存过程中如不加注意,仍有可能会生虫,因此必须做好经常性的在库检查工作。每周检查时应按堆垛次序,逐垛进行。首先检查垛的周围和垛的上面以及垛底是否有虫丝或蛀粉等,然后对易生虫药材的重点品种进行开箱拆包检查。检查时,如不易从外观上判断是否生虫的,也可采取剖开、折断、打碎、摇晃等方法进行,此外,外大垛药材,应首先注意货垛所处的环境,因每个角、每个面、上中下层所接触的温度不同,可以用抽查方法,及时掌握温湿度的变化情况,以防止吸潮后发霉生虫。 (5)保管易生虫药材,除了要勤加检查外,必须从杜绝害虫来源,控制其传播途径,消除其孽性繁殖条件等方面着手,才能有效地保证其不受虫害,因此,储存这类药材,首先要选择干燥通风的库房。库内地面潮湿的,应加强通风,并在地面上埔放生石灰、炉灰或木炭等进行吸潮,垛底垫木应垫高到四十厘米以上,垫木上最好铺上木板,芒席或木炭等进行吸潮,垛底垫木应垫高到四十厘米以上,垫木上最好铺上木板,芒席或油毛毯等隔潮,使药材保持经常的干燥。其次,是保持库内外清洁,在这类药材入库前,应把空仓内的尘土、废物等清除掉。发现库房内害虫时,可用杀虫水,对四壁墙、地板、垫木以及一切缝隙处进行喷洒。平时对库房内外及货垛,也应经常进行打扫,不使害虫和菌类有繁殖的机会。此外,要合理地安排出库,因易生虫的药材,一般是陈货较新货更易生虫,因此应根据具体品种的新旧情况和质量情况,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使容易生虫的药材先出库。同时,对这类药材的货垛,也应有明显的标志,以便引注

中药材种植项目商业计划书(2018修订版)

中药材种植项目商业计划书(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概要 1.1.1 项目名称:中草药种植项目 1.1.2 项目性质:新建、扩建 1.1.3 项目实施地点:XXX 1.1.4 项目承担单位:XXX 1.1.5 项目建设期限:XXX 1.1.6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建设布局 本项目的建设依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开发的要求,以公司基地为产业发展示范基础,按照开发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干群积极性高。 (2)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种源基地建设 ①建设药材种质资源圃。建立中草药、重楼和白芨种质资源圃150亩。 ②建设良种繁育基地300亩。 2)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 公司按照中草药GAP标准,建立1000亩的三种植中草药示范基地;扩建1000平方米中草药粗加工厂。 3)中草药规范化种植推广基地建设 采用“公司+示范基地+农户+科技”的模式,按照GAP要求,与林业部门合作在全县4个项目乡镇建设4000亩的规范化种植推广

基地。 4)科研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全县中草药科技服务中心一处,基地技术服务中心4个。 1.1.7 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00万元,占总投资的86%,流动资金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1.1.8 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筹措渠道:企业自筹1300万元,占总投资的62%,申请农业银行贷款500万元,占总投资的24%。申请国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名称单位指标值备注 1 产品规模和方案 1.1 中草药、重楼等三种中草药规 范种植亩 1000 增收800万 元 1.2 中草药、重楼等三种中草药推 广种植亩 4000 增收2400万 元 1.3 安置劳动就业人600 1.4 人均年增收元1000 2 总投资万元2100

细胞毒性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细胞毒性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一、细胞毒性药物的定义 指在生物学方面具有危害性影响的药品,可通过皮肤接触或吸入等方式造成包括生殖系统、泌尿、肝肾系统的毒害,还有致畸或损害生育功能。这里主要指细胞毒药物。 二、细胞毒性药物的使用 (一)应严格按照NCCN指南(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推荐的细胞毒性药物的用法用量合理应用。 (二)应高度重视、注意观察细胞毒性药物可能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 (三)细胞毒性药物的配臵和使用需要由受过相关培训的人员,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配臵细胞毒性药物,配臵和使用时应有防护措施。 (四)配臵和使用人员应根据情况选用一定的防护措施。 (五)孕妇或疑已怀孕者,应避免处理细胞毒药物。 三、细胞毒性药物的贮存 (一)医院各药房细胞毒药物的存放应与药品储存要求相符,专柜集中存放并有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药名和外包装相似药品应有标志区分。

(二)病房原则上不存放细胞毒性药物,现用现领。确实需要,亦专柜(专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四、细胞毒性药物的应用流程 (一)主管医生对病人进行全面评估,决定病人的化疗治疗,并与病人或者委托人谈话后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二)由有资质的护士进行化疗操作,包括配制和使用。 (三)医护人员对化疗病人及家属做好宣教,包括个人卫生,食物和环境等方面的教育,以及病人如何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四)观察病情,有无恶心、呕吐等反应,如有出现,应做好处理和记录。 (五)对于化疗的病人的观察措施: 1、医护人员对化疗病人及家教做好宣教。 2、观察病情,有无恶心、呕吐等反应,如有出现,应做好处理和记录。 (六)细胞毒性药物外渗的处理 1、一旦发现细胞毒性药物外渗时,应立即停止输入,可保留针头接注射器,尽量回抽漏于皮下的外渗药物,然后拔除针头。 2、发生化疗药外渗后要及时通知主管医生及病房护士长。 3、用0.1%利多卡因局部封闭,既可以稀释外漏的药液和

中药药品管理制度

中药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院中药药品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时炮制、煎煮等管理。 三、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药品和毒性中药药品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四、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中药药品管理工作。 五、医院的中药药品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六、中药药品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七、卫生院的中药药品管理设专人负责。 八、中药药品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九、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中药药品采购制度。采购中药药品,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药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药品。 十、医院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

法中药药品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医院采购中药药品,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药品,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十二、医院与中药药品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三、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药品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十四、医院对所购的中药药品,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十五、对购入的中药药品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十六、购进中药药品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药品,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发现假冒、劣质中药药品,应当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七、中药药品仓库应当有与使用量相适应的面积,具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及设施。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1、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体现中药治病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医疗机构必须向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购入中药饮片。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中药报告书》复印件。 4、购进蒙药、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包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批准文号。 6、验收中药饮片应符合规定,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以及数量的核对,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票货不符的,有权拒收,不得入库。 7、中药饮片出库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出库。 8、在库中药饮片应定期进行养护,根据药品特性及季节变化特点,采取干燥、降氧、熏蒸、除湿等方法进行养护。 9、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10、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中药饮片采购制度及流程

1、采购中药饮片必须严格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药房人员根据库存与临床用药情况提出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药房人员提出计划拟定采购计划,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后交主管院长审批后,采购员从已备案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3、购进中药饮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合格的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降低中药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4、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供货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首营企业还必须与原件对照,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以及产品所属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原印章,审查合格后归档保存以备查。 5、每年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签订明确质量条款的“药品采购合同”和“廉政协议”,供应单位保证所供药品是合法,质量合格的药品。 6、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中药饮片包装上应有生产企业、品名、产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药品生产许可证号。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每批中药饮片还需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7、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供应及时,合理使用。 8、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9、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10、每年应当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11、采购流程: 药房人员提出计划采购员拟定采购计划科主任审查院长审批采购员按批准采购。

全自治县中药材发展实施方案

全自治县x年中药材发展实施方案(最新) 为加快推进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中药材产业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助推作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因地制宜发展,充分发挥全中药材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经济和生态环境改善为根本,以提高中药材产业的竞争力为核心,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培育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发展中药材产业是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与农民致富工程的有效途径,是我县发展山地特色现代农业的一条新路。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产区为依托,以标准化种植为抓手,扩大以黄精、金丝黄菊、青蒿、白术、苦参、牡丹、缬草、续断、五倍子、党参等品种为重点的中药材种植面积,提升全地道药材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主体,推动中药材产品销售和精深加工。以做大规模、提高效益为目标,着力培育优势中药材品种。以政策扶持为引导,依托刀坝、天堂、罗场、板溪、杨柳、合水等乡镇的中药材基地,不断延伸中药材产业链,做大做强做优我县中药材产业。 (二)发展目标。x年计划种植20800亩,建成标准化示范基

地4个,重点扶植培育2—3家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加工、营销龙头企业;为新型经营主体流转中药材种植土地5000亩以上,培育发展各类中药材新型经营主体8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家庭农场2家,经营企业4家),产业发展区域带动农户12300余户46000余人,带动贫困户1800余户5900余人,中药材种植、加工、运销产业链实现收入1.5亿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建立中药材重点种植基地。合理利用气候、区位优势,优化种植结构,拓宽农民致富渠道,扶持、引导贫困户发展中药材种植,积极争取与省内外大中型中药饮品生产企业联合,推行“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基地”的种植生产模式。充分发挥我县北部、南部山区林地面积大、林木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壮大我县中药材产业。主要发展乡镇、品种、面积(见下表):略(二)加快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立足优势产区,科学规划布局,稳定黄精、金丝黄菊、花椒、青蒿、白术、苦参、牡丹、缬草、续断、五倍子、党参大宗中药材种植面积。研究制定大宗中药材在不同区域生态条件下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积极推广育苗移栽、地膜栽培、配方施肥、机械化栽培及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鼓励贵州和自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全民康药业有限公司、牡丹花卉芊红有限公司、重庆正旭农业有限公司、刀坝华兴农业专业合作社、刀坝天源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家企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整体承包、农民土地入股等形式,在优势主产区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开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范围: 对医院所有购入的毒性药品进行统一管理。 2.职责: 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西药品种是指原料药和国家规定的制剂品种;中药品种是指原药材和中药饮片,不含制剂。 3.2 医疗用毒性药品到货后须经双人验收、核对,验收到最小包装单位。验收合格后,药品采购人员需在经营企业提供的购买记录及发票回执联上填写身份证号并签字。 3.3医疗用毒性药品存放区域应标识清楚、醒目,设置规定的提示牌提醒医、药、护人员注意,各毒性药品的储存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 3.4毒性药品要实行专柜加锁并由专人管理,做到双人、双锁、专册记录。毒性药品必须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调剂人员负责。严禁收假、发错,严禁与其它药品混杂。发现问题时必须迅速查明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5 药学部门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签字的正式处方。医师开具毒性药品处方时,应准确清楚的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3.6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再签字后再行调配。处方1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调配完毕后核对处方准确无误,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3.7报损的毒性药品必须经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批准,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并做好记录。 3.8因用药错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医务人员违规使用毒性药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3.9建立自查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药学部门对自查情况及时汇总分析。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 3.10管理人员交接班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严格核对品名、数量,应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追究。毒性药品必须具有责任必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4.管理标准的实施与检查考核 4.1管理标准一经发布实施,应严格执行。每月进行检查一次。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一、中药饮片采购: 1.为了加强中药饮片的管理,体现中药饮片防病治病的特色,发扬祖国传 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GSP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 重药品购进时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力求做到供应及时,结合合理。 3.供货企业必须提供合法证照及拟供中药饮片样品,签订合同必须表明 质量条款、产地、等级标准等,必要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4.中药饮片的包装应牢固,标志清楚,达到规定的要求。包装注明品名、 产地及供货单位,并附药品合格标志。 5.购进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饮片应特殊管理。 6.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企业购进。

7.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 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8.该制未制,该炮未炮的中药饮片不得购进。 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1.中药饮片入库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如 发现有虫蛀、霉变、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货单不符的不得入库。 个别中药饮片如果不易辨别真伪的,必须送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入 库。 2.在库饮片必须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每季度要将全部中药饮片检查一遍 实行“三三四”循环。梅雨季节,每月要将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出现 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3.中药饮片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 不得销售。 4.严把中药饮片销售质量关,拆零分装时不得混装,错装,及时清理零 货称取区,做好记录。 5.零货称取区每天清洁打扫,每周做一次大清扫,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6.客户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处理。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规 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导致人中毒和死亡的药品。卫生部把28种中药和11种西药列为医疗用毒性药品(名单见附件1)。 3、学部指定专人负责毒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合法药品经营单位购入。 4、毒性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在入库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毒性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6、储存毒性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存放区域有专门标识。对进出专库(柜)的毒性药品建立专用账册,内容包括:日期、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7、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师签名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超过二日极量。 8、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9、对处方末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师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 10、毒性药品处方当日当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备查。

中药材管理制度

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养护的管理。 职责:公司办公室及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制度: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储存、养护 一、为了做好中药材的养护工作,必须掌握各种药材的性质和变异特点。下面将药材分为易生虫、易乏油发霉、易变色走味、易熔化怕热、易潮解风化和失油,需要特殊保管的药材以及中药饮片等几种类型,分别介绍他们的质量检验方法和具体养护。 二、易生虫药材 (1)易生虫药材的品种很多,就其药用部份来说,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和树皮,有动物的骨、甲、皮、筋和昆虫驱体等。其所含有成分有淀粉、脂肪、蛋白质、糖类和挥发油等。由于这类药材的形状、质地和成分不同,适合于很多不同类、不同食性和生活习惯的害虫生活与栖息,各种害虫对药材的危害程序也不尽同。 如:质地松软、含糖类、脂肪较多的党参、陈皮、柏子、枸杞等,易受螟、蛾危害。 含脂肪、蛋白质较多的鹿茸、剌猥皮、蕲蛇、蜈松等,易受鲣节虫危害。 质地坚实,含淀粉较多的赤小豆、皂角、薏苡仁、芡实米等,易被象鼻虫和谷盗蛀蚀。 质地松散、含芳香挥发油较我的玫瑰花、款冬花和各种菊花,则易被谷盗、螟、蛾等多种科属的害虫危害。 药材中也有部份品种,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易生虫,如天门冬、肉苁蓉等。 (2)在储存场所潮湿,药材吸潮变软后、才易生虫;白扁豆、白果、榧子等外壳坚硬,甘草等,如果存入时间过久,并在温、湿度适于害虫早生长时,才易引起虫害。 (3)易生虫药材中的某些品种,在不同的情况下也还会泛油、发霉变质,因此,要保管好这类药材,不受虫霉的危害,首先必须了解这些药材的性质,摸清发生害虫以及质量的规律,然后才可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治。 (4)有些易生虫药材,在入库验收时虽没有发现害虫,但在贮存过程中如不加注意,仍有可能会生虫,因此必须做好经常性的在库检查工作。每周检查时应按堆垛次序,逐垛进行。首先检查垛的周围

中药材种植扶贫方案(范本)

XXXX中药材种植扶贫方案 一、目标任务 XXXXXXXX年计划发展中药材种植面积XX.XXXX万亩,涉及农户XX.XXXX万户,建档立卡户XX.XXXX万户。其中:发展板蓝根种植面积XX.XXXX万亩,涉及农户XX.XXXX 万户,建档立卡户XX.XXXX万户;发展草果种植面积XX.XXXX万亩,涉及农户XX.XXXX万户,建档立卡户XX.XXXX万户;发展砂仁种植面积XX.XXXX万亩,涉及农户XX.XXXX万户,建档立卡户XX.XXXX万户。 XXXXXXXX年计划发展中药材种植面积XX.XXXX万亩,涉及农户XX.XXXX万户,建档立卡户XX.XXXX万户。其中:发展板蓝根种植面积XX.XXXX万亩,涉及农户XX.XXXX 万户,建档立卡户XX.XX万户;发展草果种植面积XX.XXXX 万亩,涉及农户XX.XXXX万户,建档立卡户XX.XXXX万户;发展砂仁种植面积XX.XXXX万亩,涉及农户XX.XXXX 万户,建档立卡户XX.XXXX万户;其他中药材种植面积XX.XX万亩,涉及农户XX.XXXX万户,建档立卡户XX.XXXX 万户。 XXXXXXXX年计划发展中药材种植面积XX.XXXX万亩,涉及农户XX.XXXX万户,建档立卡户XX.XXXX万户。其中:发展板蓝根种植面积XX.XXXX万亩,涉及农户XX.XXXX 万户,建档立卡户XX.XXXX万户;发展草果种植面积XX.XXXX万亩,涉及农户XX.XXXX万户,建档立卡户

XX.XXXX万户。 XXXXXXXX年至XXXXXXXX年三年累计发展中药材种植XXXX万亩,涉及农户XX.XXXX万户,其中建档立卡户XX.XX万户。 二、帮扶模式 按照“村集体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帮扶项目+建档立卡户+金融政策”“龙头企业+互联网电商+专业合作社+金融扶贫+建档立卡户”“贫困户个人发展”“资产收益”“引进社会资本(PPP)”等生产经营模式,不断发展壮大中药材种植面积,持续稳定农村贫困人口增收渠道。 三、扶持方式 (一)保底收购。对农户种植的中药材由公司、企业进行保底收购,收购时优先选择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金融支持。通过金融部门向贫困户发放产业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单户授信额度起点为XXXXXXXX元,最高不超过XX万元(含),投入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四、扶持措施 (一)建立保底收购机制 板蓝根保底收购价格定为XX~XX元/公斤,公司负责向发展种植板蓝根的贫困户签订中药材收购合同,实现公司统一向贫困户供应板蓝根种苗、统一价格、统一收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988年12月27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3号)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已经1988年11月15日国务院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总理李鹏 1988年12月27日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第三条毒性药品年度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医疗需要制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医药管理部门下达给指定的毒性药品生产、收购、供应单位,并抄报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生产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生产计划,自行销售。 第四条药厂必须由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井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料,必须经

之人以上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有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以防污染其他药品。标示量要准确无误,包装容器要有毒药标志。 第五条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和配方业务。 第六条收购、经营、加工、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严防收假、发错,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做到划定仓间或仓位,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 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毒药标志,在运输毒性药品的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第七条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 第八条生产毒性药品及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在本单位药品检验人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在生产毒性药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第九条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第十条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 群众自配民间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要持有本单位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信,供应部门方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